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个人工作履历等有关资料,没有发现有违反《公司法》及《上市规则》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相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
2、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
3、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的现象。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段亚林:
洪剑峭:
夏 雪: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