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4月29日上午 9:30,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宝胜会议中心1号接待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蔡临宁先生、独立董事路国平先生、独立董事闻道才先生和独立董事杨志勇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泽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