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精选层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查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1]510Z0028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关于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精选层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查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1]510Z0028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司关于《关于珠海拾比佰彩涂板股份有限公司精选层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查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查问询函”)收悉。对审查问询函所提财务会计问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拾比佰”、“公司”、“发行人”)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除特别注明外,以下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第一部分 业务和技术
问题1、境内外行业政策影响披露的准确性
根据公开发行说明书,公司主营的金属基外观复合材料属于家电外观复合材料行业,属于较为新兴的行业。
…………
(2)发行人是否存在限制类产能。根据公开发行说明书,《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30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铝锌板卷项目和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列为限制类产业,而发行人所属家电外观复合材料是彩涂板行业的细分行业,也称为家电彩涂板。请发行人结合自身产品及行业属性,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高能耗、限制类或淘汰类产能及产品。如是,请详细披露报告期内属于限制类产能对应的产品产量、营业收入占比情况,产业升级改造方案及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请申报会计师对问题(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回复
(一)请发行人结合自身产品及行业属性,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高能耗、限制类或淘汰类产能及产品。公司报告期内的产品主要为金属基家电外观复合材料,包括覆膜板(VCM板)、预涂板(PCM板)和轻量化金属复合板(MCM板),公司不存在高耗能或者淘汰类产能或产品,公司所在的两条生产线按现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存在部分限制类产能,但占比较低,占当期总产量的比例分别为16.43%、12.80%、
12.92%。但公司所处细分行业比较景气,不存在毛利率低、产能过剩的情况,和一般的钢铁下游产业区别较大。具体分析如下:
(1)公司所处的行业及产品
公司目前所处的大类行业属于彩涂板行业,细分属于家电外观金属复合材料行业。公司的产品主要为覆膜板(VCM板)、预涂板(PCM板)和轻量化金属复合板(MCM板)三大类,其生产的产品为复合型材料。公司产品的主要应用于家用电器产品的外观部件,如电冰箱侧板/门板、洗衣机面板/围板、微波炉围板、热水器面板/围板/端盖板、空调围板、大屏幕平板电视背板等。除了家电行业以外,目前公司产品在医疗卫生(如洁净手术室内装饰、洁净室自动门等)和交通运输(如交通工具的内装饰、运输设备的箱体和高铁、高速公路隔音带等)、文化教育(如磁性白板等)、建筑装饰(如整体厨卫、装饰墙板、电梯轿厢)、计算机行业(如机箱、机柜)等领域已有应用。
(2)公司不存在高能耗产品及产能
截至目前,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国家统计局2011年2月2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对于高耗能作出了明确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六大高耗能行业分别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公司目前所处的大类行业属于彩涂板行业,细分属于家电外观金属复合材料行业。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上述六大高能耗产业。具体而言,从工艺上说,公司一直采用的是低耗能环保的工艺技术路径。目前家电外观的涂装工艺主要有两大类别,一种为预涂装工艺,即冲压成家电外壳造型之前先涂装;另外一种为后涂装工艺,即冲压成家电外壳造型之后再进行涂装。其中,预涂装工艺类别的主要代表工艺为辊涂工艺,细分工艺品种为PCM板(预涂板)工艺和VCM板(覆膜板)工艺,后涂装工艺类别的主要代表工艺为喷涂工艺,喷涂工艺又可以细分为喷粉工艺或喷漆工艺。传统的家电产品生产流程采用“喷涂”工艺,主要特点为将金属部件成型后进行喷涂,喷涂工艺在喷涂中会形成20%-30%的油漆损失,形成环境污染,同时该工艺的效率低、劳动强度高、涂料浪费大、涂层膜厚不均匀,在欧洲等发达国家已逐步淘汰。辊涂工艺与传统喷涂工艺相比,更加绿色环保。首先,它将传统的喷涂涂装变成连续涂装,便于表面处理及涂装质量的控制,又不存在易产生的棱边死角等缺陷,可以提升产品的质量。其次,“辊涂”工艺在生产过程中挥发产生的溶剂收集后集中处理,无有害溶剂对外排放,还能够节约能源1/6-1/5。最后,“辊涂”工艺的生产速度要比喷涂更快,能够有效地提升效力,降低能耗。
公司及子公司建厂至今,在生产中均采用“辊涂”工艺生产产品,不存在喷涂工艺,通过采用更先进的工艺技术达到产业升级效果。
在节能评定上,公司已于2018年7月11日通过了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审核,拾比佰新材已于2019年10月25日通过了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审核。
拾比佰新材已于2011年12月完成了《节能评估报告》,确认项目建设符合珠海市政府部门对高栏港经济区的相关规划。芜湖拾比佰已于2021年1月完成了《节能报告》,确认项目设计符合国家、地方的节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综上所述,公司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清洁节能生产的方式进行产业升级。公司不存在高能耗产品及产能。
(3)公司不存在淘汰类产能及产品
①相关规定
根据2005年12月2日国务院发布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二条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引导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公司所处的大类行业为彩涂板行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版本)及之后历次修订版本对彩色涂层板卷行业的规定如下:
版本名称 | 发布/修订时间 | 具体规定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 年版本) | 2005年12月2日 | 限制类:钢铁:1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
淘汰类:不涉及 |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本) | 2011年3月27日 | 限制类:钢铁: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
淘汰类:不涉及 |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本) | 2013年2月16日 | 限制类:钢铁: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
淘汰类:不涉及 |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本) | 2019年10月30日 | 限制类:钢铁: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
淘汰类:不涉及 |
同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历次版本修订的相关规定中淘汰类产能中不包含彩色涂层板卷项目及相关工艺,故公司也不存在淘汰类产能及产品。
公司不存在淘汰类产能及产品的情况。
(4)公司不属于高污染行业
①公司不属于高污染行业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家电金属外观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应用拓展。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电行业,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因此,公司所处的细分行业属于家电外观复合材料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以及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C类制造业”之“C33金属制造业”之“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加工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的行业为“C类制造业”之“C33金属制品业”。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的行业为“11原材料”之“1110原材料”之“111014新材料”之
“11101410新型功能材料”。根据“环发[2003]101 号”《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办[2007]105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150 号”《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重污染行业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 16 类行业,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污染严重的行业。经核查,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上述16类行业,未被列入重污染行业当中。从产品的角度,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 年版)(该目录包括885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公司产品彩涂板等未被列入上述产品名录,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②公司生产过程当中的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预涂板(PCM)、覆膜板(VCM)、以及轻量化金属复合板(MCM),是替代传统家电外观粉末喷涂的新型环保型复合材料。传统家电外观材料采用粉末喷涂的方式,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而公司的预涂板(PCM)、覆膜板(VCM)产品采用环保水性漆,采用连续辊涂和复合环保材料的生产方式,更加符合环保需求。公司十分重视环境保护,有专门的环境保护工艺,包括废气处理、酸再生处理和废水处理。公司有专门的废气回收和处理厂,及时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收集、处理、再利用,避免造成环境污染。从公司产品的生产过程来看,在清洗、涂布和覆膜等环节会产生少量废气、废水、废渣和轻微噪音。
A、废水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脱脂预处理废水及少量纯水制备废水。脱脂预处理废水主要来源于卷钢表面除油清洗的含油碱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 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磷酸盐等。脱脂预处理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当地水质净化厂集中
处理排放,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排放标准
针对纯水制备废水,公司设有专用的纯水设备,采用RO 等工艺,制纯水产生的浓缩水部分经管道收集后回用污水处理站调配处理药剂使用,部分作为其它水使用,多余的直接排到市政管网。
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员工日常办公洗手产生的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当地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排放。
B、废气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固化炉工艺废气、焚烧炉废气。
固化炉工艺废气主要来源于涂底漆、背漆工序及烘道出口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苯、总VOCs、甲苯、二甲苯等,其中,低浓度的固化炉工艺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喷淋+UV 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高浓度的固化炉工艺废气通过管道收集之后,通过RTO焚烧系统高温裂解排放。固化炉工艺废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排放标准,总VOCs 参照《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Ⅱ时段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焚烧炉废气主要来源于烘干固化过程中产生大量高浓度的有机废气直接引入焚烧炉焚烧处理后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苯、总VOC、氮氧化物、烟尘、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等,焚烧炉燃料为天然气,焚烧炉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直接由15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经第三方检测,公司焚烧炉废气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排放标准,总VOCs 参照《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Ⅱ时段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C、噪声
公司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空压机、抽风机设备运行时产生机械振动噪声及钢材运输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厂区、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减振、隔声门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影响。噪音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D、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废边角料交由废品回收公司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桶、废油抹布、废矿物油和废有机溶剂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废油漆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废油抹布、废矿物油和废有机溶剂、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格的专业环保回收公司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主要为员工生活和办公垃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排污许可证相关内容如下:
持证单位 | 证书编号 | 污染物排污许可内容 | 有效期 |
新型材料公司 | 91440400574486089B001Q | 废气、废水 | 2023年6月30日 |
股份公司 | 914404006183915766001R | 废气、废水 | 2025年9月10日 |
④环境保护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重大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重大环保处罚。公司没有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现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100%;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都进行了规范暂存处置并与有资质单位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固体废物能得到100%安全处置和利用;公司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经有效处理后能100%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企业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生产的产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不含有或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的物质。根据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出具的证明,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无生态环境处罚记录。
综上所述,公司不属于高污染行业,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重大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重大环保处罚,没有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公司环保方面合规。
(5)公司是否存在限制类产品及产能发行人目前的生产线产能、产能利用率情况及产能界定
1)公司目前以及规划承担生产职能的生产基地为以下三个部分:
①本公司:目前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的生产线最初建设于1996年,后于2008年进行了扩建,该生产基地已经投产。
②全资子公司拾比佰新材:公司全资子公司拾比佰新材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的生产线建设于2012年,该生产基地已投产。
③全资子公司芜湖拾比佰: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拾比佰位于芜湖市芜湖县的生产线,目前尚在建设中。
2)上述生产基地2020年度的产能、产能利用率如下:
建设内容 | 项目备案时间 | 设计产能 | 实际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有限公司1996年第一条生产线 | 1996年3月 | 20,000.00吨; | 20,548.70吨 | 102.74%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条生产线 | 2008年5月 | 30,000.00吨 | 30,323.07吨 | 101.08% |
珠海拾比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2万吨金属外观复合材料生产线 | 2012年1月 | 平沙1号线: 60,000吨; 平沙2号线:16,666.67吨 | 平沙1号线:62,411.88吨;平沙2号线:13,286.44吨 | 1号线:104.02%;2号线:79.72%(注1) |
芜湖拾比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金属外观复合材料生产项目(24万吨) | 2020年8月 | - | - |
注1:平沙2号线2020年8月份投产,设计产能按5个月计算,为40000/12*5=16,666.67吨。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历次版本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1996年3月建设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的第一条生产线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并未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首次发布时间为2005年,其对于限制类产能的规定为“钢铁:1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因此,红旗一号生产线投产时不属于限制产能。
2008年5月,公司进行扩建时,其立项备案的新增2008年第二条生产线与原生产线立项备案的1996年第一条生产线彩塑复合板,合计产能低于10万吨 ,故其属于限制类产能。
公司2011年设立拾比佰新材及2020年设立芜湖拾比佰新开生产线时,其立项备案的设计产能均高于20万吨。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产能范围。
综上所述,公司存在限制类产能,限制产能为公司位于红旗镇的生产线,而位于平沙镇和芜湖市的生产线不属于限制类产能。
(6)公司限制类产能所涉及的产品
根据上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本),钢铁行业的限制类项目为“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根据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委员管理委员会制定的《GBT12754-2006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的相关定义,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也就是彩涂板(prepainted steel sheet),是指在经过表面预处理的基板上连续涂覆有机涂料(正面至少为二层),然后进行烘烤固化而成的产品。根据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委员管理委员会制定的《GBT 18847-2002聚氯乙烯覆膜金属板》,聚氯乙烯覆膜金属板及带材简称为VCM板。
因此,从上述《GBT12754-2006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GBT 18847-2002聚氯乙烯覆膜金属板》两个国标各自的定义来看,PCM板和VCM板在产品目录上,分属于不同的标准。公司的产品(彩涂板和覆膜板)也分别符合上述两个国标的定义。
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本)中所规定的限制类项目“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从定义上看与彩涂板(PCM板)匹配,从国家部委颁布的行业定义以及行业限制政策来看,上述钢铁行业的限制类项目主要指PCM板,VCM板未被列入。
综上所述,公司限制类产能所涉及的产品为位于红旗镇厂区的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第一条生产线和2008年第二条生产线的PCM板。
得出上述结论的主要理由还包括以下方面:
1)家电彩涂板从诸多方面看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的行业方向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引导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目录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组成,通过明确行业领域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条目,目的在于指明了行业的转型升级方向,提高限制和淘汰标准,大力破除无效供给,为增加有效供给腾出空间,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从目前公布的行业数据来看,目前国内彩涂板行业下游需求客户主要集中在
建筑领域和家电领域。根据公开数据,2018年国内彩涂板行业下游需求客户结构为建筑领域占比79.04%、家电领域为11.55%、其他领域为9.40%左右。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历次版本修订的相关规定,其对于彩涂板行业主要为限制一定产能以下的彩色涂层板卷项目,上述产业结构指导主要出于加速彩涂板行业的产能集约化,提高行业的产能利用率,降低行业能耗的目的。由于该产业目录未对建筑用彩涂板和家电用彩涂板进行分别细分,因此导致家电彩涂板企业在申请新增产能时,也必须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进行申报,但实际上家电彩涂板行业在投入产出比、市场消费量、投建规模等方面与建筑彩涂板都有较大的区别,具体情况如下:
①家电彩涂板定位为高端彩涂板,与低端建材彩涂板差异较大
我国彩涂板产品层次分布情况
(数据来源:我的钢铁网)据“我的钢铁网” (https://www.mysteel.com/)统计,目前国内彩涂板行业总体产能约为5,350万吨,其中,低端彩涂板占国内整体产能40%,吨钢净利润整体0-50元/吨,勉强维持经营,使用量在近两年被整体压缩;中等彩涂板占国内整体产能约45%,吨钢净利润整体50-200元/吨,利润空间尚可,高端彩涂板占国内整体产能15%,吨钢净利润整体100-500元/吨,利润空间较好。
根据可比同行公司禾盛新材、立霸股份公布的信息,家电彩涂板企业吨钢净利润可参考如下:
单位:吨/ 元
可比公司 | 2020年吨钢净利润 | 2019年吨钢净利润 | 2018年吨钢净利润 |
立霸股份 | 494.25 | 717.59 | 501.69 |
禾盛新材 | 238.52 | -5646.20(剔除,注1) | 320.03 |
拾比佰 | 445.75 | 401.52 | 355.20 |
平均值 | 394.84 | 559.56 | 392.31 |
注1:2019年禾盛新材净利润亏损主要原因是当年计提应收保理款本金及利息减值所致,非主营业务影响因素,不具备参考性,故剔除。
据统计拾比佰与可比公司立霸股份、禾盛新材的吨钢净利润,2018年至2020年上述三家公司的吨钢净利润平均值分别为392.31吨/元,559.56吨/元,392.84吨/元,吨钢净利润都在300元以上,属于彩涂板行业中的高端品种,产品的投入产出比较高。
②家电彩涂板消费量远低于建材彩涂板
根据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主办的《电器》杂志预测,在2015年前,中国家电用金属复合材料市场规模还不足100万吨,2018年,市场需求大约在135万吨左右,而到了2022年,这一需求量将有可能达到200万吨。也就是当前家电复合材料行业需求量大体为150-200万吨左右。而根据公开数据,2020年彩涂板的表观消费量接近1,400万吨。因此家电彩涂板每年的需求量和消费量大约等于建材彩涂板的十分之一。由于家电彩涂板往往采取以销定产的方式安排生产,除了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的退货以外,很少存在产品滞销的情况。因此,彩涂板产能过剩的情况与公司所处的彩涂板细分领域的实际生产状况并不符合。
家电彩涂板企业产销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禾盛新材(002290.SZ) | 97.20% | 102.90% | 99.79% |
立霸股份(603519.SH) | 99.78% | 100.06% | 100.92% |
拾比佰 | 97.66% | 97.21% | 97.24% |
③家电彩涂板产线规模普遍比建材彩涂板小
根据公开资料整理的数据,当前行业内建材彩涂板企业和家电彩涂板企业的产线规模数据如下:
行业内知名建材彩涂板企业产线规模情况:
序号 | 公司名称 | 产能规模情况 |
1 | 烨辉(中国)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 拥有三条彩涂板生产线,2016年度年产能约71万吨 |
2 |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拥有三条彩涂板生产线,年产能约30万吨 |
3 | 苏州扬子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拥有3条有机彩涂板生产线,年产能22万吨 |
4 | 宝钢股份有限公司 | 拥有3条彩涂板生产线,年产能54万吨 |
5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拥有2条彩涂板,年产能30万吨 |
行业内知名家电彩涂板企业产线规模情况:
序号 | 公司名称 | 产能规模情况 |
1 |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拥有四条三涂三烘彩涂板生产线,年产能约24万吨 |
2 |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拥有两条家用复合材料自动生产线,2020年产能约19.35万吨,推测其产能为17-20万吨。(注1) |
3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拥有四条PCM、VCM联合产线,设计产能约15万吨 |
注1:根据立霸股份2015年发布的招股说明书,其在IPO募投项目扩建之前年产能约为12.20万吨,拥有两条家电用复合材料自动生产线和一条建筑门板/加工板生产线,IPO募投项目技改扩建之后为17.20万吨,2020年新建一条产线,具体产能未公布,推测其目前总产能为17至20万吨。
对比建材彩涂板企业而言,家电彩涂板企业产线规模普遍偏小,即便是上市公司如立霸股份和禾盛新材,多年、多次扩建之后合计产能才达到20万吨/年。这主要跟家电彩涂板需求量不大,产品需要定制化,对工艺及设备要求更复杂有关,家电彩涂板企业需要精确匹配到下游厂商的需求后才能扩产,因此其盲目扩产的可能性较小。综上所述,由于家电彩涂板行业与建材彩涂板行业在产品的应用领域、产品定位、需求量与消费率规模、投入产出比、产线规模等方面均差异较大,家电彩涂板属于彩涂板行业中的高端产品,产线规模与市场需求量基本一致,不存在毛利率低、产能过剩的情况,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本)需要调
整的产业方向。2)家电彩涂板上市企业历史上普遍存在限制类产能情况公司1996年3月建设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生产线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并未发布。2008年5月,公司进行扩建时,其立项备案的新增年产彩涂板960万平方米与原生产线立项备案的年产彩涂板400万平方米的合计产能约为5至6万吨(根据平均数值计算一吨彩涂板约为250平方米彩涂板)。公司2011年设立拾比佰新材及2020年设立芜湖拾比佰新开生产线时,其立项备案的设计产能均高于20万吨,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版)的规定,公司位于红旗镇的生产线应属于限制类产能,位于平沙镇和芜湖市的生产线不属于限制类产能。但正如本题前文所述,由于公司目前所处彩涂板行业的细分领域,公司的产能、产能利用率与彩涂板大类行业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不应单纯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规定进行判断。
根据禾盛新材(002290.SZ)(2009年上市)、立霸股份(603519.SH)(2015年上市)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及年报显示,2018年至2020年其生产量和销售量情况如下:
单位:吨
公司名称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生产量 | 销售量 | 生产量 | 销售量 | 生产量 | 销售量 | |
禾盛新材(002290.SZ) | 237,573.01 | 230,929.05 | 206,213.18 | 212,203.18 | 196,751.84 | 196,346.21 |
立霸股份(603519.SH) | 193,512.62 | 193,087.81 | 184,224.78 | 184,342.57 | 182,306.20 | 183,987.17 |
拾比佰 | 126,570.05 | 123,613.68 | 82,639.69 | 80,336.34 | 88,008.04 | 85,581.45 |
注:根据平均数值计算一吨彩涂板约为250平方米彩涂板。
根据上述公开数据显示,禾盛新材目前拥有四条三涂三烘彩涂板生产线,年产能约24万吨,2015年该公司拟通过定增方式募投生产线产能10万吨,定增方案已经通过证监会审核并发行募集完毕,但该产线规模也未达到相应的产能要求。根据立霸股份2015年发布的招股说明书,其在IPO募投项目扩建之前年产能约为12.20万吨,拥有两条家电用复合材料自动生产线和一条建筑门板/加工板生产线,推测其目前总产能为17至20万吨。具体产能扩充时点和产业政策的比
较如下:
公司名称 | IPO时产能 | 募投项目新增产能 | IPO后扩建产能 | 当前预计产能 |
立霸股份 | 年产能约为12.2 万吨(2015年上市)【当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彩涂板的限制为20万吨】 | 2015年新增一条5 万吨覆膜板产能【当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彩涂板的限制为20万吨】 | 公开资料未显示 | 推测为每年17万至20万吨 |
禾盛新材 | 年产能10万吨 (2009年上市) 【当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彩涂板的限制为10万吨】 | 2009年新增一条12 万吨/年复家电复合材料生产线 【当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彩涂板的限制为10万吨】 | 2016年定增募投项目为年产10万吨新型复合材料,定增已获证监会批准. 【当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彩涂板的限制为20万吨】 | 年报显示其产能为24万吨/年,其定增材料披露“其中苏州兴禾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的一条生产线自 2004 年公司建设投产后使用至今,从实际情况上看该生产线自 2013 年度已经停止使用,不具备生产能力,公司目前实际产能仅为 18 万吨。” |
由此可见,上述2家家电彩涂板的可比上市公司与拾比佰存在类似的情况,即历史上均存在单条产线规模均小于20万吨的情况,未达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对于“限制类:钢铁: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的产能要求,公开资料显示,上述公司的实际经营并未受到限制或披露存在经营异常情形的重大风险提示。
(二)如是,请详细披露报告期内属于限制类产能对应的产品产量、营业收入占比情况,产业升级改造方案及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报告期内限制类产能对应的产量、营业收入占比情况
如上一小问回复所述,考虑到国标定义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涉及限制类产能的生产线主要为公司位于红旗镇的1996年第一条生产线和2008年第二条生产线,产品主要为其中的PCM板。
公司1996年第一条生产线主要生产覆膜板(VCM板),2008年第二条生产线为联合产线,既可以生产预涂板(PCM板)、也可以生产覆膜板(VCM板)。报告期内,公司上述2条生产线的PCM板、VCM板的报告期内产量统计如下:
单位:吨
产线 | 2020年产量 | 2019年产量 | 2018年产量 | |||
PCM板 | VCM板 | PCM板 | VCM板 | PCM板 | VCM板 | |
红旗1号线 | 52.52 | 20,496.18 | 0.39 | 16,312.54 | 1.16 | 17,827.01 |
红旗2号线 | 14,404.73 | 15,918.31 | 10,579.95 | 12,076.89 | 16,356.55 | 8,404.79 |
其中,上述两条限制类产线PCM板产量占当期总产量比例如下:
单位:吨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 | 2018年度 |
限制类产量(PCM板) | 14,457.25 | 10,580.34 | 16,357.71 |
当期总产量 | 126,570.05 | 82,639.69 | 88,008.04 |
限制类产量占当期总产量比例 | 11.42% | 12.80% | 18.59% |
上述两条限制类产线PCM板销售金额占当期总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 | 2018年度 |
限制类产线(PCM板)销售金额 | 13,491.47 | 7,759.46 | 11,850.01 |
当期营业收入 | 113,496.40 | 80,035.98 | 79,783.92 |
限制类产线(PCM板)销售金额占当营业收入的比例 | 11.89% | 9.69% | 14.85% |
由上表可知,2018年至2020年,公司两条限制类产线PCM板产量分别为16,357.71吨,10,580.34吨,14,457.25吨,占当期总产量的比例分别为16.43%、
12.80%、12.92%;公司两条限制类产线PCM板对应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1,850.01万元、7,759.46万元、13,491.4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4.85%、9.69%、
11.89%。由于2020年订单爆发, 2008年第二条生产线处于极限利用状态,因此产量和营收有所反弹,除2020年度以外,2018年、2019年公司限制类产能的产量和营收占比已经逐年降低,主要原因为公司子公司拾比佰新材的两条非限制类产能的投产运行,公司的总产能不断增加。
2、产业升级改造方案及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产业升级改造的措施
1)扩大非限制类产能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第十八条规定:“对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质检、消防、海关、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凡违反规定进行投融资建设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金融机构按信贷原则继续给予支持。国家有关部门要根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根据上述规定,针对上述行业限制,公司已经通过新设子公司新建其他生产线的方式进行产业升级改造,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拾比佰新材位于平沙镇的第一条生产线已于2016年1月投产使用,第二条生产线已于2020年8月投产使用,同时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芜湖拾比佰建设的募投项目芜湖生产线一期预计将于2022年上半年投产使用,新生产线的在降低能耗的同时产能将会进一步提升。2)改进工艺,“辊涂”工艺替代传统的“喷涂”工艺目前家电外观的涂装工艺主要有两大类别,一种为预涂装工艺,即冲压成家电外壳造型之前先涂装;另外一种为后涂装工艺,即冲压成家电外壳造型之后再进行涂装。其中,预涂装工艺类别的主要代表工艺为辊涂工艺,细分工艺品种为PCM板(预涂板)工艺和VCM板(覆膜板)工艺,后涂装工艺类别的主要代表工艺为喷涂工艺,喷涂工艺又可以细分为喷粉工艺或喷漆工艺。
传统的家电产品生产流程采用“喷涂”工艺,主要特点为将金属部件成型后进行喷涂,喷涂工艺在喷涂中会形成20%-30%的油漆损失,形成环境污染,同时该工艺的效率低、劳动强度高、涂料浪费大、涂层膜厚不均匀,在欧洲等发达国家已逐步淘汰。辊涂工艺与传统喷涂工艺相比,更加绿色环保。首先,它将传统的喷涂涂装变成连续涂装,便于表面处理及涂装质量的控制,又不存在易产生的棱边死角等缺陷,可以提升产品的质量。其次,“辊涂”工艺在生产过程中挥发产生的溶剂
收集后集中处理,无有害溶剂对外排放,还能够节约能源1/6-1/5。最后,“辊涂”工艺的生产速度要比喷涂更快,能够有效地提升效力,降低能耗。
公司及子公司建厂至今,在生产中均采用“辊涂”工艺生产产品,不存在喷涂工艺,通过采用更先进的工艺技术达到产业升级效果。
3)节能、清洁生产
公司在不断地改进生产工艺,降低生产能耗、清洁生产。
公司已于2018年7月11日通过了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审核,拾比佰新材已于2019年10月25日通过了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审核。
拾比佰新材已于2011年12月完成了《节能评估报告》,确认项目建设符合珠海市政府部门对高栏港经济区的相关规划。芜湖拾比佰已于2021年1月完成了《节能报告》,确认项目设计符合国家、地方的节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公司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清洁节能生产的方式进行产业升级,故公司部分产能及产品属于限制类不影响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对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质检、消防、海关、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凡违反规定进行投融资建设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金融机构按信贷原则继续给予支持。国家有关部门要根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
公司2008年扩建厂区项目不属于禁止投资的范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并未限制其生产经营,同时公司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指导对生产线进行节能和清洁生产,同时珠海拾比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2万吨金属外观复合材料生产线项目、芜湖拾比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金属外观复合材料生产项目(24万吨)均不属于限制类项目,其生产经营亦符合国家的产业
政策规定。
2020年3月18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遴选范围为“优先遴选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业、产业技术基础,以及基础软件等领域的中小企业”。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20年6月23日公布的《关于2020 年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公示通知》显示,公司及子公司拾比佰新材已认定为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公司目前的生产线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和平沙镇,其主管项目立项备案的主管机构为珠海市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3月29日,珠海市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说明》,确认如下:“拾比佰及其子公司目前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平沙镇的覆膜板(VCM板)、预涂板(PCM板)和轻量化金属复合板(MCM板)生产线的立项及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目录及发改委的相关规定。拾比佰及其子公司积极进行产业升级改造,改良生产工艺,做到了清洁、节能生产,不存在高能耗或淘汰类产能及产品,我局支持其在本局辖区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拾比佰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未受到过本局调查或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高能耗、淘汰类产能及产品。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本),钢铁行业的限制类项目为“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公司建于1996年的第一条生产线和改扩建于2008年的第二条生产线属于上述限制类产能。根据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委员管理委员会制定的《GBT12754-2006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GBT18847-2002聚氯乙烯覆膜金属板》标准,上述两条限制类产能的产品为PCM板,VCM板未列入。以上判断为基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本)与PCM板、VCM板的国标,结合公司产品实际形态对比得出的结论,尚未有其他案例或权威解释可参考。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两条限制类生产线其产品对应销售金额分别为11,850.01万元、7,759.46万元、13,491.4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4.85%、
9.69%、11.89%。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目前上述限制类产能仍
被允许继续正常生产经营。因此,公司对于限制类产能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上述限制类产能产线在设计之初已通过“辊涂”工艺替代传统的“喷涂”工艺进行了产业升级改造和工艺改良,达到了清洁、节能生产的标准,不存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未来,随着公司募投项目芜湖拾比佰生产线的投产,该部分限制类产能、产品的比重将进一步降低。
已在发行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关键资源要素”之“(二)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之“1、主要固定资产情况”之“(2)发行人不存在高能耗产品及产能、(3)发行人不存在淘汰类产能及产品、(4)发行人不属于高污染行业、(5)发行人存在限制类产能情况”中补充披露以上内容。同时,也在发行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中提示以下内容:
九、发行人存在部分限制类产能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本),钢铁行业的限制类项目为“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发行人建于1996年的第一条生产线和改扩建于2008年的第二条生产线属于上述限制类产能。根据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委员管理委员会制定的《GBT12754-2006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GBT 18847-2002聚氯乙烯覆膜金属板》标准,上述2条限制类产能的产品为PCM产品,VCM产品未列入。以上判断为基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本)与PCM、VCM的国标,结合公司产品实际形态对比得出的结论,尚未有其他案例或权威解释可参考。
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2条限制类生产线其PCM产品对应销售金额分别为11,850.01万元、7,759.46万元、13,491.4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4.85%、9.69%、11.89%。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目前上述限制类产能仍被允许继续正常生产经营。当前限制类产能产线的存在不会影响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2021年3月29日,珠海市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说明》,确认如下:“拾比佰及其子公司目前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平沙镇的覆膜板(VCM板)、预涂板(PCM板)和轻量化金属复合板(MCM板)生产线的立项及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目录及发改委的相关规定。拾比佰及
其子公司积极进行产业升级改造,改良生产工艺,做到了清洁、节能生产,不存在高能耗或淘汰类产能及产品,我局支持其在本局辖区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拾比佰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未受到过本局调查或行政处罚”随着发行人募投项目的投产,该部分限制类产能的比例将进一步降低。但若后续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限制类产能采取关停等更严厉措施,则该部分限制类产能可能面临停产风险。
二、核查过程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历年修订版本、《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关于促进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提升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2、取得发行人历次生产项目的备案及环评审批文件,募投项目的相关备案审批文件;了解发行人目前的生产线产能、产能利用率情况;
3、实地走访了发行人生产车间,向发行人相关人员就发行人生产的产品进行了了解;
4、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等公开信息。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的部分生产线属于限制类产能、不属于淘汰类产能,发行人的产能及产品不属于高能耗类,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发行人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清洁节能生产的方式进行产业升级,发行人部分产能及产品属于限制类,但不影响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
3、发行人扩建非限制类产能,报告期内属于限制类产能对应的产品产量、营业收入占比呈降低趋势。
问题5、生产模式及产品结构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根据公开发行说明书,发行人主要产品为覆膜板(VCM板)、预涂板(PCM板)、轻量化金属基复合板(MCM板)三大种类,20多个产品系列。
(1)进一步披露产品档次和产品结构以及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根据公开发行说明书,发行人部分产品之间存在替代关系,如发行人VCM板中一款ST膜板具有替代低端PCM的潜力。①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主要产品的档次划分的依据,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并结合三类主要产品的高中低档产品的应用场景、客户需求、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报告期内生产各类产品的高中低端产品种类、数量、对应收入和净利润情况,说明发行人是以生产哪一档次产品为主。②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内ST膜板与PCM膜板及其他存在替代关系产品的产量、销量,形成收入及净利润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因产品替代或更新造成产品滞销的情况,相应产品存货跌价准备是否计提充分。
(2)进一步披露生产模式以及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根据公开发行说明书,公司成立于1995年,并于当年建立国内第一条卷料高光覆膜生产线,2017年,公司开始投建第四条生产线并于2020年全线投产。①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各生产线的投资金额、投产时间、预计可使用年限、已折旧年限、成新率,相关设备是否能够继续使用,是否存在较大的处置费用或报废风险,是否充分计提减值。
②根据公开发行说明书,发行人开发出了既能生产PCM又能生产VCM的生产线,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各条生产线的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各条生产线主要应用的产品,发行人主要产品是否均可以通过共用生产线进行生产,以及共用生产线情形下各类产品的成本归集的方法和合规性,并分析说明是否存在混淆生产费用的情况。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回复
(一)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主要产品的档次划分的依据,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并结合三类主要产品的高中低档产品的应用场景、客户需求、行业竞争情况以
及发行人报告期内生产各类产品的高中低端产品种类、数量、对应收入和净利润情况,说明发行人是以生产哪一档次产品为主。已在发行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发行人业务情况”之“(三)本公司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之“1、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根据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平均销售单价,以及参考行业同类产品价格,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按价格划分档次大致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产品类别 | 低档 | 中档 | 高档 |
PCM板 | 18-30 | 30-45 | 45以上 |
VCM板 | 20-35 | 35-50 | 50以上 |
MCM板 | 80-100 | 100-150 | 150以上 |
报告期内,PCM板的应用场景、客户需求、行业竞争情况:
项目 | 低档 | 中档 | 高档 |
应用场景 | 冷柜外围板 | 冰箱的面板、电热水器的面板 | 燃热水器面板、电梯面板、冰箱面板 |
客户需求 | 客户需求旺盛 | 客户需求旺盛 | 客户需求旺盛 |
行业竞争情况 | 市场处于过度竞争状态 | 市场处于充分竞争状态 | 市场处于充分竞争状态 |
报告期内,VCM板的应用场景、客户需求、行业竞争情况:
项目 | 低档 | 中档 | 高档 |
应用场景 | 冷柜外围板 | 冰箱的面板、电热水器的面板 | 燃热水器面板、电梯面板、冰箱面板 |
客户需求 | 客户需求旺盛 | 客户需求旺盛 | 客户需求旺盛 |
行业竞争情况 | 市场处于过度竞争状态 | 市场处于充分竞争状态 | 市场处于充分竞争状态 |
报告期内,MCM板的应用场景、客户需求、行业竞争情况:
项目 | 低档 | 中档 | 高档 |
应用场景 | 建筑幕墙、卫浴墙面 | 电视机背板 | 电视机背板 |
客户需求 | 客户需求旺盛 | 客户需求旺盛 | 客户需求旺盛 |
行业竞争情况 | 市场占有率低,市场空间大 | 市场占有率低,市场空间大 | 市场占有率低,市场空间大 |
①2018年公司高、中、低端产品种类、数量、对应收入和毛利情况如下:
产品档次 | 销售收入(万元) | 毛利(万元) | 毛利率 | 数量(万平方米) | 种类 | 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高档 | 27,839.83 | 7,672.67 | 27.56% | 416.24 | 雪花拉丝系列、不锈钢直纹系列 、铝板白钢板系列、PET拉丝系列、单色系列、 花纹系列、PVC拉丝系列、木纹系列、纹理系列、珠光系列、MCM-钢、MCM-铝 | 35.73% |
中档 | 35,173.96 | 3,830.46 | 10.89% | 1,127.02 | 不锈拉丝系列、耐候型系列、可书写系列、单色系列、纹理系列、 珠光系列、PET拉丝系列 、花纹系列 、PVC拉丝系列 | 45.14% |
低档 | 14,910.86 | 935.30 | 6.27% | 674.22 | 压花珠光系列、镀锌白钢板系列、压花白钢板系列、ST膜平板系列、PET拉丝系列、 花纹系列、 PVC拉丝系列 | 19.13% |
合计 | 77,924.65 | 12,438.43 | 15.96% | 2,217.48 | - | 100.00% |
②2019年公司高、中、低端产品种类、数量、对应收入和毛利情况如下:
产品档次 | 销售收入(万元) | 毛利(万元) | 毛利率 | 数量(万平方米) | 种类 | 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高档 | 26,794.70 | 6,842.72 | 25.54% | 413.90 | 雪花拉丝系列/不锈钢指纹系列、不锈钢白钢板系列、板金系列、VCM(PET)-LELS-高端、雪花拉丝系列、不锈钢指纹系列、不锈钢白钢板系列、板金系列、雪花拉丝系列、不锈钢指纹系、MCM-钢、MCM-铝 | 34.84% |
中档 | 32,246.32 | 3,700.37 | 11.48% | 991.81 | 耐候型系列、可书写系列、单色系列、纹理系列、珠光系列、镀锌白钢板系列、ST膜平板系列、PET 拉丝系列、PVC拉丝系列、珠光系列 | 41.93% |
低档 | 17,860.96 | 1,220.76 | 6.83% | 811.86 | 压花珠光系列、压花白钢板系列、ST膜压花系列、PET 拉丝系列、PVC拉丝系列 | 23.23% |
合计 | 76,901.99 | 11,763.85 | 15.30% | 2,217.57 | - | 100.00% |
③2020年公司高、中、低端产品种类、数量、对应收入和毛利情况如下:
产品档次 | 销售收入(万元) | 毛利(万元) | 毛利率 | 数量(万平方米) | 种类 | 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高档 | 24,626.65 | 5,787.07 | 23.50% | 432.43 | 雪花拉丝系列、不锈钢白钢板系列、冷板白钢板系列、铝板单色系列、PET拉丝系列、单色系列、花纹系列、PVC拉丝系列、木纹系列、纹理系列、珠光系列、MCM-钢 | 22.34% |
中档 | 30,599.84 | 3,660.84 | 11.96% | 830.30 | 耐候型系列 、可书写系列、纹理系列、珠光系列、镀锌白钢板系列、 PET 拉丝系列、木纹系列、珠光系列、PVC拉丝系列、MCM-钢 | 27.76% |
低档 | 55,021.90 | 7,633.87 | 13.87% | 2,387.16 | 压花珠光系列、压花白钢板系列FBT、装饰型预涂单色系列、ST膜压花系列、ST膜平板系列、PET 拉丝系列、PVC拉丝系列 | 49.91% |
合计 | 110,248.39 | 17,081.78 | 15.49% | 3,649.89 | - | 100.00% |
注:2020年度毛利数据未考虑销售相关的运输及出口费用2,180.42万元,已和2018年和2019年保持统一口径。按高中低档产品层次对公司主营业务进行划分,可知2018年度中档产品占比最大,达到45.14%,其次为高档产品,占比35.73%;2019年度中档产品占比最大,达到41.93%,其次为高档产品,占比34.84%;2020年度低档产品占比最大,占比达49.91%,主要原因为ST膜复合板产品的快速增长。ST膜复合板在产品类别上属于覆膜板(VCM板)的一种,但是生产成本比一般的VCM板要低得多,甚至比一般低档PCM板的成本还低。由于在家电行业中,PCM板一般用在家电的侧板,应用量较大。因此,ST膜复合板具有替代这一类低档PCM板的潜力,也是公司用来迭代低档PCM板的一款新品。从毛利率上看,高档产品线的毛利率高于20%,中档产品线的毛利率高于10%,低档产品的毛利率一般低于10%。但在2020年,由于ST膜复合板从价格而言是属于低端覆膜板的,由于其具有很好的性能和价格优势,且是公司独家产品,能够对PCM板进行替代,利润情况较好,毛利率2020年为14.63%,2020年销售金额也较高。从销售的绝对金额来说,2020年公司高档、中档产品的销售额也仍在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销售收入来自于中档和高档产品,2020年,随着公司具有独特竞争力的ST膜复合板的大量销售,公司收入结构有所变化,但是从毛利
率看,低档产品的毛利率被其提升,公司三类产品综合的毛利率也从2019年的
15.30%提升到2020年的15.49%。
(二)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内ST膜板与PCM膜板及其他存在替代关系产品的产量、销量,形成收入及净利润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因产品替代或更新造成产品滞销的情况,相应产品存货跌价准备是否计提充分。ST膜VCM板于2019年为公司自主研发,产品名称也为公司所命名,ST意为Speed Bird PET的缩写(Speed Bird为公司名称的英文翻译),是指以金属薄板为基材,表面复合改性PET膜并使其牢固结合的一种新型复合材。ST膜VCM板在产品类别上属于覆膜板的一种,但是生产成本比一般的VCM板要低得多,甚至比一般低端PCM板的成本还低。由于在家电行业中,PCM板一般用在家电的侧板,应用量较大。因此,ST膜VCM板具有替代这一类低端PCM板的潜力,也是公司用来迭代低端PCM板的一款新品。
2020年ST膜VCM板与PCM板及其他存在替代关系产品的产量、销量,形成收入及净利润情况:
项目 | 替代产量 (万平方米) | 替代销量 (万平方米) | 营业收入(万元) | 毛利(万元) |
ST膜压花板替代装饰型预涂单色系列、压花白钢板系列 | 414.19 | 380.02 | 7,580.86 | 1,416.43 |
ST膜平板替代装饰型预涂单色系列、压花白钢板系列 | 225.40 | 173.69 | 4,164.55 | 301.52 |
合计 | 639.59 | 553.71 | 11,745.41 | 1,717.95 |
2018年、2019年未发生ST膜VCM板代替其他产品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的ST膜VCM板替代效应主要发生在2020年,主要替代品种为装饰型预涂单色系列、压花白钢板系列,这些都属于PCM板中的低端产品。替代上述产品的产量639.59万平方米,销量为553.71万平方米,营业收入合计为11,745.41万元,毛利为1,717.95万元。
上述产品替代系公司为了拓展新产品市场,主动向客户推荐的产品替代,被替代的产品2020年期末结余1,594.38万元,占期末产成品的比例为13.01%,被替代的产品订单支持率为99.58%,其中库龄1年以内的被替代产品订单支持率为100%;库龄1年以内的被替代产品余额为1,585.63万元,占期末被替代产品
的比例99.45%,故被替代产品还有订单支持继续销售,不存在因产品替代或更新造成产品大量滞销的情况。测算期末剩余被替代产品的可变现净值,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被替代产品计提跌价准备的金额为3.26万元;通过复核存货跌价准备的测试方法及计算依据,期末被替代产品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三)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各生产线的投资金额、投产时间、预计可使用年限、已折旧年限、成新率,相关设备是否能够继续使用,是否存在较大的处置费用或报废风险,是否充分计提减值。已在发行说明书之“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关键资源要素”之“(二)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之“1、主要固定资产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生产线的投资金额、投产时间、预计可使用年限、已折旧年限、成新率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红旗一号线、红旗二号线、平沙一号线、平沙二号线的成新率分别为79.42%、5.02%、53.29%、96.83%。公司对所有产线定期维修,对于一些耗损高的关键结构件进行定期替换,截至目前公司所有生产线设备状况良好,运转正常,不存在较大的处置费用或报废风险,相关折旧已充分计提。
(四)根据公开发行说明书,发行人开发出了既能生产PCM又能生产VCM的生产线,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各条生产线的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各条生产线主要应用的产品,发行人主要产品是否均可以通过共用生产线进行生产,以及共用生产线情形下各类产品的成本归集的方法和合规性,并分析说明是否存
产线 | 投资金额 | 投产时间 | 预计可使用年限 | 已折旧年限 | 成新率 | 备注 |
红旗一号线 | 506.66 | 2018年10月 | 10年 | 2.17年(26个月) | 79.42% | 2018年大改造后重新估计年限 |
红旗二号线 | 1,381.76 | 2010年12月 | 10年 | 10年(120个月) | 5.02% | 已折旧完毕 |
平沙一号线 | 3,781.10 | 2016年1月 | 10年 | 4.92年(59个月) | 53.29% | - |
平沙二号线 | 2,207.68 | 2020年8月 | 10年 | 0.33年(4个月) | 96.83% | - |
在混淆生产费用的情况。公司开发出了既能生产PCM板又能生产VCM板的生产线,公司生产产品的原材料(卷钢、油漆、保护膜等)按照批次领料,并按照产品的批次进行归集生产成本,具有明确的成本对象。辅助材料、人工费、燃料动力及其他制造费用按照产出的产品数量(平方米)为分配单位进行分摊。公司生产线一般情况下24小时不停产,各生产线的转速基本恒定,每小时的产能也基本恒定,因此,除直接原材料外的其他成本可以按照产出数量(平方米)为分配单位进行分摊。综上,公司不存在混淆生产费用的情况。公司成本归集的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已在发行说明书之“第五节业务和技术”之“四、关键资源要素”之“(二)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之“1、主要固定资产情况”之“(1)发行人生产线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条产线的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吨
注1:2019年底公司对所有产线进行热力系统或剪切系统进行全面的技术改造,以及充分进行挖潜,因此2020年公司所有产线设计产能相应提升。
注2:公司平沙二号线于2020年8月份投产,因此平沙二号线设计产能按5个月计算。
除红旗一号线为主产覆膜板以外,公司的其他三条产线均为联合产线,已在发行说明书之“第五节业务和技术”之“四、关键资源要素”之“(二)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之“1、主要固定资产情况”之“(1)发行人生产线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产线 | 设计产能(注1)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产出量 | 产能利用率 | 产出量 | 产能利用率 | 产出量 | 产能利用率 | ||
红旗一号线 | 2018、2019年:18,000 2020年:20,000 | 20,548.69 | 102.74% | 16,312.93 | 90.63% | 17,828.17 | 99.05% |
红旗二号线 | 2018、2019年:25,000 2020年:30,000 | 30,323.03 | 101.08% | 22,656.85 | 90.63% | 24,761.35 | 99.05% |
平沙一号线 | 2018、2019年:47,000 2020年:60,000 | 62,411.88 | 104.02% | 43,669.92 | 92.91% | 45,418.52 | 96.64% |
平沙二号线 | 40,000 | 13,286.44 | 79.72%(注2) | - | - | - | - |
发行人红旗1号线为覆膜板主产线,其余产线为联合产线,各个产线按PCM、VCM产量计算的情况如下:
单位:吨
产线 | 2020年产量 | 2019年产量 | 2018年产量 | |||
PCM板 | VCM板 | PCM板 | VCM板 | PCM板 | VCM板 | |
红旗1号线 | 52.52 | 20,496.18 | 0.39 | 16,312.54 | 1.16 | 17,827.01 |
红旗2号线 | 14,404.73 | 15,918.31 | 10,579.95 | 12,076.89 | 16,356.55 | 8,404.79 |
平沙1号线 | 57,806.48 | 4,605.40 | 42,921.16 | 748.76 | 45,418.52 | - |
平沙2号线 | 13,286.44 | - | - | - | - | - |
小计 | 85,550.17 | 41,019.89 | 53,501.5 | 29,138.19 | 61,776.23 | 26,231.80 |
合计 | 126,570.06 | 82,639.69 | 88,008.03 |
二、核查过程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向销售人员了解行业产品档次划分依据惯例,了解发行人产品档次划分依据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获取并复核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档次划分明细表;
2、分析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按档次划分产品的种类、数量、收入及净利润情况;
3、向发行人销售部门了解ST膜复合板替代产品PCM板的背景,获取被ST膜复合板替代产品PCM板的产量、销量、收入及利润明细表;
4、获取被替代产品PCM板期末存货明细表,复核其存货跌价计提是否合理、充分;
5、获取发行人固定资产清单及折旧明细表,对生产线等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向生产人员了解各生产线投产时间及产能情况,查阅报告期内主要生产设备的检修记录、检修报告等;
6、访谈发行人计划部及生产部,了解各生产线产能及利用率情况;
7、访谈发行人财务部及生产部,了解各生产线的成本归集方法。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划分依据为每平方米售价,与行业惯例基本符合;
2、发行人不存在因产品替代或更新造成产品大量滞销的情况,期末被替代产品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3、截至目前发行人所有生产线设备状况良好,运转正常,不存在较大的处置费用或报废风险,相关折旧已充分计提。
4、发行人共用生产线情形下成本归集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混淆生产费用的情况。
问题7、与主要客户合作稳定性及持续性
根据公开发行说明书,发行人进入了松下、LG、飞利浦、索尼等国际家电品牌公司的采购供应系统,成为其长期稳定的外观部件材料供应商,同时公司与美的、海信、长虹、TCL、格兰仕、格力、万家乐、万和等国内家电品牌客户以及华为、小米、创维、富士康的OEM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请发行人:
…………
(5)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直销、经销、境外销售前五名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合作背景、合作年限、获取订单方式、目前在手订单等,并结合下游家电行业的发展状况、主要客户经营情况详细分析披露各渠道下主要客户增减变化、销售金额变化的具体原因;退出前五大的客户是否仍与发行人存在购销关系,如有,请详细说明交易金额变动较大的原因;与上海森港贸易有限公司的合作背景、原因、最终销售情况;发行人与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的合作时间早于上述公司成立时间的合理性。
(6)说明报告期内销售给家电代工厂商的收入及占比,主要客户,相关合同的具体签订对象,实际款项结算对象,产品实际交付对象。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5)-(6)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回复
(一)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直销、经销、境外销售前五名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合作背景、合作年限、获取订单方式、目前在手订单等,并结合下游家电行业的发展状况、主要客户经营情况详细分析披露各渠道下主要客户增减变化、销售金额变化的具体原因;退出前五大的客户是否仍与发行人存在购销关系,如有,请详细说明交易金额变动较大的原因;与上海森港贸易有限公司的合作背景、原因、最终销售情况;发行人与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的合作时间早于上述公司成立时间的合理性。
1、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直销、经销、境外销售前五名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合作背景、合作年限、获取订单方式、目前在手订单
已在发行说明书之“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发行人业务情况”之“(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之“4、销售模式”之“(1)直销模式”中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直销前五大客户合作背景、合作年限、获取订单方式、目前在手订单介绍如下:
(1)公司报告期各期内,直销前五名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 合作背景 | 合作年限 | 获取订单方式 | 目前在手订单(万元)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美的是家电行业的头部企业,国内家电销售份额占比行业较大,该客户涉及冰箱,空调,小家电等生产线,与其合作能带给公司稳定的订单量,对公司发展前景起到重要的作用。 | 2004年至今 | 招投标+询价报价 | 6,237.00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长虹是家电行业的头部企业,该客户发展成熟,涉及电视,冰箱,小家电等生产,生产线众多,产能产量大,能给公司稳定订单。 | 2004年至今 | 跟踪客户需求,通过产品开发进入客户采购体系 | 2,099.00 |
上海森港贸易有限公司 | 该客户为伊朗最大家电公司Entekhab Industrial Group的采购商,SNOWA是伊朗家 | 2017年至今 | 询价报价 | 3,395.15 |
客户名称 | 合作背景 | 合作年限 | 获取订单方式 | 目前在手订单(万元) |
电的著名品牌,为公司海外销售持续增长发挥重要作用。 | ||||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 海信是家电行业的头部企业,生产电视,冰箱,小家电等厂商,国内多地均有生产基地,家电销售也是行业内前茅,品牌影响力较大。 | 2011年至今 | 招投标 | 1,516.00 |
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 | 格兰仕主要生产冰箱,微波炉,多条上规模的生产线,该客户能给公司带来稳定大量的订单,有利公司发展。 | 2005年至今 | 询价报价 | 2,788.00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奥马冰箱是国内规模较大的冰箱生产厂商,生产线众多,市场占有率较多,给公司冰箱面板稳定订单。 | 2005年至今 | 竞争性谈判、询价报价 | 1,964.00 |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万和的热水器是国内头部品牌,该公司发展成熟,为公司稳定供货打下坚石基础。 | 2006年至今 | 询价报价 | 322.00 |
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 | 万宝集团致力于冰箱、冷柜生产,多条生产线,产量产能稳定,给公司稳定的订单量,有利公司发展。 | 2011年至今 | 招投标 | 993.00 |
注:目前在手订单是指截至2021年3月31日,为公司发货未确认收入或未发货的销售额。已在发行说明书之“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发行人业务情况”之“(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之“4、销售模式”之“(1)经销模式”中补充披露如下:
(2)公司报告期各期内,经销前五名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 合作背景 | 合作年限 | 获取订单方式 | 目前在手订单(万元) |
佛山市信孚进出口有限公司 | 该公司向Niksun Industrial Company、AYSAN KHAZAR CO.、Himalia销售公司冰箱面板产品,终端客户是伊朗家电行业的主要生产厂家,为公司出口业务拓展起到重要作用。 | 2019年至今 | 询价报价 | 848.00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该客户是家电设备生产厂家,同时代理非洲、巴基斯坦家电企业材料采购,有利公司拓展海外市场。 | 2014年至今 | 询价报价 | 56.00 |
GOODCROP INTERNATIONAL LIMITED | 终端客户孟加拉BUTTERFLY主要生产冰箱,采购玻璃面板,为公司开拓国外销售渠道。 | 2017年至今 | 询价报价 | 156.28 |
客户名称 | 合作背景 | 合作年限 | 获取订单方式 | 目前在手订单(万元) |
湖南远亨祥贸易有限公司 | 该公司是贸易商,与国内知名品牌万家乐供货,有稳定的合作资源。 | 2019年至今 | 询价报价 | 59.00 |
东莞广乔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该公司是富士康的代理采购商,为富士康提供机柜材料,采购公司产品后供货给富士康。 | 2019年至今 | 询价报价 | 31.32 |
东莞市汇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该客户是施耐德电源电器公司的代理采购商,施耐德是电器电源生产厂商,公司产品可以用在电源线槽材料,有巨大合作空间。 | 2018年至今 | 询价报价 | 43.50 |
深圳精基精密机械贸易有限公司 | 该公司是富士康的代理采购商,为富士康提供机柜材料,采购公司产品后供货给富士康。 | 2017年至2018年 | 询价报价 | - |
佛山能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该公司为越南Sanaky指定的采购商,终端客户Sanaky主要生产冰箱,为公司开拓国外销售渠道。 | 2017年至2018年 | 询价报价 | - |
佛山市顺德区有亨贸易有限公司 | 2018年从公司采购一批彩涂板,销售给中山五金加工厂,偶发性订单。 | 2018年 | 询价报价 | - |
注:目前在手订单是指截至2021年3月31日,为公司发货未确认收入或未发货的销售额。已在发行说明书之“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境外经营情况”之“(一)境外销售产品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3)公司报告期各期内,外销前五名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 合作背景 | 合作年限 | 获取订单方式 | 目前在手订单(万元) |
Toshiba Consumer Product (Thailand) CO.,LTD. | 2016年6月美的集团完成收购东芝白色家电业务,东芝是泰国较大的家电生产商,主要生产冰箱和洗衣机,公司供货冰箱和洗衣机面板。 | 2019年至今 | 跟踪客户需求,询价报价 | 1,120.00 |
DAWLANCE (PRIVATE) LIMITED | Dawlance是巴基斯坦的著名家电品牌,客户是土耳其Ar?elik的子公司,主要生产冰箱,有冰箱面板、侧板订单。 | 2017年至今 | 跟踪客户需求,询价报价 | 205.83 |
UNITED REFRIGERATION INDUSTRIES LIMITED | 该客户是巴基斯坦大型家电生产商,主要产品涵盖冰箱/冷柜/洗衣机/空调/饮水机和微波炉,长期有冰箱面板、侧板订单。 | 2013年至今 | 跟踪客户需求,询价报价 | 318.27 |
客户名称 | 合作背景 | 合作年限 | 获取订单方式 | 目前在手订单(万元) |
Artel Group LLC | 该客户是乌兹别克斯坦较大的家电生产集团,主要生产冰箱,热水器,洗衣机等多种家电产品,同时也给三星贴牌生产,有冰箱、热水器面板订单。 | 2014年至今 | 跟踪客户需求,询价报价 | 286.55 |
Panasonic Appliances Vietnam Co.,Ltd. | 该公司是越南较大的家电生产商,主要生产冰箱和洗衣机,有面板订单。 | 2018年至今 | 跟踪客户需求,询价报价 | 90.57 |
Panasonic Management (Thailand) Co.,Ltd. | 该客户主要生产冰箱和洗衣机,公司主要供货产品是冰箱门板。 | 2019年 | 跟踪客户需求,询价报价 | - |
ORIENT ELECTRONICS (PVT.) LIMITED | 该客户是巴基斯坦大型的消费品公司之一,是三菱/三星等空调在巴基斯坦的独家经销商,长期有稳定的冰箱面板订单。 | 2015年至今 | 跟踪客户需求,询价报价 | 439.34 |
D.R. Industries (Pvt)Ltd. | 该客户是斯里兰卡较大家电生产商,主要生产冰箱,洗衣机,家具等。同时为惠尔浦及其它品牌贴牌生产,长期有稳定的面板订单。 | 2013年至今 | 跟踪客户需求,询价报价 | 287.60 |
Liebherr Appliances Kluang Sdn Bhd | 该客户为德国家电品牌在马来西亚设厂,主要生产冷柜,主要向公司采购冷柜内胆面板。 | 2015年至今 | 跟踪客户需求,询价报价 | 67.99 |
PAK ELEKTRON LIMITED | 该客户产品在巴基斯坦家电市场排名靠前,主要产品有冰箱、冷柜、洗衣机、空调、饮水机、电视等,与公司合作冰箱面板、冰箱侧板、冷柜面板、冷柜外壳。 | 2013年至今 | 跟踪客户订单需求,询价报价 | 61.60 |
RFL-Electronics | 该客户主要在孟加拉国生产冰箱,其开始建厂时公司提供免费样品供其测试,后期正式建立合作关系,获取冰箱面板订单。 | 2016年至今 | 跟踪客户订单需求,询价报价 | 39.63 |
注:目前在手订单是指截至2021年3月31日,为公司发货未确认收入或未发货的销售额。
2、结合下游家电行业的发展状况、主要客户经营情况详细分析披露各渠道下主要客户增减变化、销售金额变化的具体原因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们的居家时间变长,对于烹饪和食物储藏的需求上升,加之海外家电产业受冲击严重,全家电行业海外订单增加。根据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数据整理显示:2020年1-12月全国家用电冰箱产量9014.7万台,同比增长8.4%;家用洗衣机产量8041.9万台,同比增长3.9%,2020年全
国家用电冰箱、洗衣机产量表现较好。根据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公布的数据显示:
2020年家电行业国内累计销售7297亿元(品类涉及彩电、白电、厨卫、小家电产品),较上一年同期下滑9.2%。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家电行业出口4582亿元(品类不含彩电),同比增长24.2%。2020年全国家电行业销量总体上有较大增长,带动了上游材料供应商业绩的增长。
已在发行说明书之“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发行人业务情况”之“(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之“4、销售模式”之“(1)直销模式”中补充披露如下:
(1)公司报告期内,直销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2020年排序 | 2020年度 | 2019年排序 | 2019年度 | 2018年排序 | 2018年度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 | 41,499.39 | 1 | 28,283.22 | 1 | 19,631.66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2 | 12,061.60 | 3 | 4,390.34 | 5 | 4,084.51 |
上海森港贸易有限公司 | 3 | 7,573.13 | 13 | 1,062.42 | 13 | 1,180.59 |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 4 | 4,990.88 | 4 | 3,290.18 | 2 | 6,554.23 |
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 | 5 | 4,613.14 | 6 | 2,922.93 | 10 | 2,139.00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6 | 4,084.20 | 2 | 4,702.07 | 8 | 2,312.97 |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9 | 1,896.41 | 5 | 3,009.14 | 4 | 4,628.29 |
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 | 7 | 3,484.86 | 18 | 861.35 | 3 | 5,329.67 |
直销前五名客户变动的原因如下:
1)公司对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金额逐年上升,2019年该客户市场销售份额增长,生产量相应加大,该客户采购额量加大。2020年公司增加对该客户的冰箱背板加工项目,彩涂板中标供货比例增加。
2)公司2020年对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金额增加,是因为2019年底成功开发ST膜VCM板,该客户面板大量从PCM板替换成ST膜VCM板,公司取得了ST膜VCM板独家供货权,销售订单大幅度增加。
3)因为韩国三星和LG家电退出伊朗市场,所以伊朗本土品牌Snowa的家电市场份额增加,Snowa品牌的材料采购商上海森港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冰箱面板
增加。4)公司对海信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收入比2018年减少,是因为2019公司其中一款产品不符合客户新的要求,导致产品订单下降。2020年公司通过研发改进,该款产品已达到与客户要求,订单份额有所回升。5)公司在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的供货比例较为稳定,2018至2020年随着客户冰箱产品在市场份额增加,公司的销售额随之增长。
6)公司在2019年成功开发了一款PET膜VCM板,更具有成本优势,满足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降低成本要求,该客户订单量大幅增加。2020年因原材料价格上涨,双方在调整部分彩涂板价格方面未达成一致,客户调整订单比例,订单量下降。
7)2018年及以前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的彩涂板质量要求较高,彩涂板价格较高,所以销售额较大。2019年,该客户为了控制材料采购成本,采购中低端彩涂板,故公司供货的产品价格下降,所以销售金额减少。
8)公司取得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订单的方式为招投标,销售额的变动主要是中标供货比例变化所致。
已在发行说明书之“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发行人业务情况”之“(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之“4、销售模式”之“(1)经销模式”中补充披露如下:
(2)公司报告期内,经销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2020年排序 | 2020年度 | 2019年排序 | 2019年度 | 2018年排序 | 2018年度 |
佛山市信孚进出口有限公司 | 1 | 1,677.62 | 3 | 227.31 | / | -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2 | 1,384.27 | 1 | 1,229.17 | 1 | 1,752.63 |
GOODCROP INTERNATIONAL LIMITED | 3 | 290.18 | 2 | 451.93 | 2 | 299.51 |
湖南远亨祥贸易有限公司 | 4 | 224.24 | 6 | 77.97 | / | - |
东莞广乔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5 | 85.48 | 5 | 97.51 | / | - |
东莞市汇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6 | 69.87 | 4 | 120.00 | 9 | 10.61 |
佛山能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 | - | / | - | 4 | 94.33 |
客户名称 | 2020年排序 | 2020年度 | 2019年排序 | 2019年度 | 2018年排序 | 2018年度 |
深圳精基精密机械贸易有限公司 | / | - | 7 | 7.45 | 3 | 118.47 |
佛山市顺德区有亨贸易有限公司 | / | - | / | - | 5 | 53.15 |
经销前五名客户变动的原因如下:
1)佛山市信孚进出口有限公司采购公司产品销往伊朗,因韩国三星和LG家电退出伊朗市场,所以伊朗本土品牌的家电市场份额增加,该公司采购冰箱面板销往伊朗增加。2)公司对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销售变化,受终端客户采购数量下降影响,对其销售正常波动。
3)公司对GOODCROP INTERNATIONAL LIMITED销售变化,主要是孟加拉地区家电企业对玻璃面板需求的变化所致。
4)湖南远亨祥贸易有限公司是万家乐的材料合作商,2019年开始从公司采购材料,2020年,该经销商在万家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中标的供货比例上升,同时从而增加对公司采购金额。
5)东莞市汇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对公司采购金额随着公司产品价格性价比变化而变化。
6)佛山能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受终端客户压价影响,2019年开始未向公司采购。
7)深圳精基精密机械贸易有限公司受终端客户订单转移,2019年开始向公司采购下降。
8)佛山市顺德区有亨贸易有限公司的订单为偶发性的零散订单,2019年开始未向公司采购。
已在发行说明书之“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境外经营情况”之“(一)境外销售产品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3)公司报告期内,外销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2020年排序 | 2020年度 | 2019年排序 | 2019年度 | 2018年排序 | 2018年度 |
Toshiba Consumer Product (Thailand) CO.,LTD. | 1 | 7,166.91 | 8 | 486.65 | / | - |
DAWLANCE (PRIVATE) LIMITED、UNITED REFRIGERATION INDUSTRIES LIMITED | 2 | 1,214.17 | 1 | 1,856.98 | 1 | 2,458.29 |
Artel Group LLC | 3 | 1,113.80 | 2 | 1,391.81 | 3 | 885.06 |
ORIENT ELECTRONICS (PVT.) LIMITED | 4 | 889.84 | 3 | 1,037.16 | 2 | 1,309.35 |
RFL-Electronics | 5 | 810.20 | 11 | 447.13 | 11 | 255.62 |
D.R. Industries (Pvt) Ltd. | 6 | 741.23 | 4 | 1,012.92 | 6 | 419.84 |
Panasonic Appliances Vietnam Co.,Ltd.、Panasonic Management (Thailand) Co.,Ltd. | 9 | 421.73 | 5 | 960.36 | 15 | 130.62 |
Liebherr Appliances Kluang Sdn Bhd | 10 | 327.00 | 6 | 720.26 | 4 | 526.09 |
PAK ELEKTRON LIMITED | 13 | 205.92 | 12 | 344.88 | 5 | 426.71 |
外销前五名客户变动的原因如下:
1)2016年6月美的集团完成收购东芝白色家电业务,Toshiba ConsumerProduct (Thailand) CO.,LTD.(东芝泰国)是2019年开始向公司采购产品,主要是受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部分美的集团的家电订单转移至泰国基地生产。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国外消费者对冰箱需求增加,该客户2020年冰箱产量上升,公司供货增加。2)公司对DAWLANCE (PRIVATE) LIMITED、UNITED REFRIGERATION INDUSTRIESLIMITED销售额下降,是近几年巴基斯坦海尔家电市场份额上升,Dawlance品牌家电份额减少,公司逐渐供货下降;2020年受巴基斯坦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该客户停产3个月左右。
3)2018年至2019年,公司对乌兹别克斯坦Artel Group LLC供货量稳中有升,2020年较2019年下降,是2020年初因新冠肺炎疫情停工,该客户产量下降。
4)公司对ORIENT ELECTRONICS (PVT.) LIMITED销售额下降,是近几年巴基斯坦海尔家电市场份额上升,ORIENT品牌家电份额减少,公司对其供货逐渐
下降;2020年受巴基斯坦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该客户停产4个月左右。5)公司对孟加拉国的RFL-Electronics 销售额逐年上升,是因为在2018年公司与韩国彩涂板公司共分该客户的订单;2019年客户市场份额提高且公司开始逐步供玻璃冰箱面板;2020年韩国彩涂板公司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停产,公司订单比例提高。
6)2019年公司对斯里兰卡D.R. Industries (Pvt) Ltd.销售额增加,主要是该客户冰箱销量增长,公司供货量增加;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该客户停工4个月左右,产量下降,公司供货量减少。7)主要是受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部分中国大陆家电订单转移至东南亚国家生产。Panasonic Appliances Vietnam Co.,Ltd.、Panasonic Management(Thailand) Co.,Ltd.2019年订单较2018年有所增长,所以2019年公司对该客户销售增加。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该客户停产一段时间,2020年采购量下降。
8)报告期内,公司对马来西亚Liebherr Appliances Kluang Sdn Bhd变动原因为:2018年公司对其的供货比例为50%,与韩国彩涂板公司平分订单;2019年因韩国板材在欧盟食品级检测方面没有达标而供货比例下调,相对应公司供货比例提高;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该客户工厂出现大范围停产导致销售下降。
9)公司对巴基斯坦PAK ELEKTRON LIMITED销售额下降,是客户贴牌的可口可乐的冰柜合作量下降,导致整体采购量下降。
3、退出前五大的客户是否仍与发行人存在购销关系,如有,请详细说明交易金额变动较大的原因
退出前五大的客户仍与公司存在购销关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2020年排序 | 2020年度 | 2019年排序 | 2019年度 | 2018年排序 | 2018年度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6 | 4,084.20 | 2 | 4,702.07 | 8 | 2,312.97 |
客户名称 | 2020年排序 | 2020年度 | 2019年排序 | 2019年度 | 2018年排序 | 2018年度 |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9 | 1,896.41 | 5 | 3,009.14 | 4 | 4,628.29 |
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 | 7 | 3,484.86 | 18 | 861.35 | 3 | 5,329.67 |
公司与上述客户交易金额变动原因:
1)公司在2019年成功开发了一款PET膜VCM板,更具有成本优势,满足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降低成本要求,该客户订单量大幅增加。2020年因原材料价格上涨,双方在调整部分彩涂板价格方面未达成一致,客户调整订单比例,订单量下降。2)2018年及以前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的彩涂板质量要求较高,彩涂板价格较高,所以销售额较大。2019年,该客户为了控制材料采购成本,故公司供货的产品价格下降,所以销售金额减少。3)公司取得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订单的方式为招投标,销售额的变动主要是中标供货比例变化所致。
4、与上海森港贸易有限公司的合作背景、原因、最终销售情况
上海森港贸易有限公司是公司在2016年通过展会开发的客户,展会后与公司联系送样并议价,2017年2月份开始小批量订单合作,订购产品包括预涂板和覆膜板等。上海森港贸易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BLUE PLUSINTERNATIONAL CO.,LTD.持股83.8782%、西努沃(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持股
16.1218%。其中,西努沃(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由一家伊朗跨国公司MOHAMMADRE ZA DAYANI 100%控股。上海森港贸易有限公司主要帮助伊朗最大家电公司Entekhab Industrial Group的家电品牌Snowa(中文音译为西努沃)在中国采购家电制造所需的核心零部件、外观件等,相当于Snowa在中国的材料采购商。
Entekhab Industrial Group的电器品牌Snowa是伊朗著名的家电品牌,为公司海外销售持续增长发挥重要作用。向公司采购的产品最终均销售给EntekhabIndustrial Group用以生产Snowa品牌家电。
5、发行人与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的合作时间早于上述公司成立时间的合理性
中山奥马电器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2年11月1日,为广东奥马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的前身。公司与中山奥马电器有限公司开始合作时间为2005年。目前公司与奥马电器的交易主体为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格兰仕家用电器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2年3月6日,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格兰仕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开始合作时间为2005年。目前公司与格兰仕电器的交易主体为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格兰仕商贸有限公司、格兰仕智能家电(广东)有限公司。已披露的公司与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的合作时间,系公司与该客户的集团层面公司最早开始合作时间算起。综上,公司与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的合作时间早于上述公司成立时间,是因为这两家客户均为具有多个子公司的集团公司,客户向公司采购彩涂板的主体发生变化,是合理的。
(二)说明报告期内销售给家电代工厂商的收入及占比,主要客户,相关合同的具体签订对象,实际款项结算对象,产品实际交付对象。公司与终端家电厂商共同研发新产品,确定产品性能、参数指标后,终端家电厂商指定由其代工厂商从公司采购材料进行加工为产成品,再由家电代工厂商销售给终端家电厂商。
1、报告期内对家电代工厂商的收入及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对家电代工厂商的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对家电代工厂商的收入 | 5,459.84 | 3,446.52 | 4,386.64 |
对家电代工厂商的收入占比 | 4.81% | 4.31% | 5.50% |
报告期内,公司对家电代工厂商的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同时比较稳定。
2、家电代工厂商主要客户相关合同的具体签订对象,实际款项结算对象,产品实际交付对象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家电代工厂商客户销售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家电代工厂商名称 | 2020年排序 | 2020年度 | 2019年排序 | 2019年度 | 2018年排序 | 2018年度 | 代工品牌 |
家电代工厂商名称 | 2020年排序 | 2020年度 | 2019年排序 | 2019年度 | 2018年排序 | 2018年度 | 代工品牌 |
泉亿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 1 | 1,786.18 | 3 | 478.28 | / | - | 小米 |
东莞市豪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2 | 1,491.66 | 4 | 383.83 | 3 | 628.49 | 创维 |
东莞特鼎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清溪分公司 | 3 | 736.58 | 5 | 182.02 | 4 | 214.64 | 小米 |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4 | 720.63 | 1 | 1,341.52 | 1 | 2,165.62 | TCL |
江苏凡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5 | 270.80 | 2 | 770.03 | 2 | 1,063.93 | 海信 |
泰洋光电(惠州)有限公司 | / | 22.23 | / | 87.98 | 5 | 126.39 | 创维、TCL |
报告期内,公司与家电代工厂商直接签订销售合同、直接交付产品并直接结算货款。
二、核查过程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程序:
1、访谈发行人销售部相关负责人及经办人员,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报告期销售金额变动原因及经销商、上海森港贸易最终销售情况等信息,查阅了发行人同主要客户签订的协议;
2、查阅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外部资料,如上市同行业公司、 主要客户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了解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状况及趋势;
3、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台账,分析PCM板、 VCM板及金属轻量化产品的销售状况和在手订单情况;结合行业的发展情况,了解发行人对主要客户销售变化的原因,分析其合理性及销售业绩的波动影响;
4、通过公开网站查询中山奥马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格兰仕家用电器有限公司的成立时间等情况;了解公司与中山奥马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佛山市顺德区格兰仕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合作情况;
5、检查发行人与家电代工厂商的销售合同、送货签收单及销售收款银行回单;
6、取得了美的集团彩涂板采购主体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提供的
关于美的集团同类产品供应商认证数量、发行人在其供应商中地位等相关事项的调查问卷;核查了发行人同美的集团的采购和销售合同;对美的集团的采购及销售子主体进行了走访,确认交易数据及真实性;
7、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直销、经销、境外销售前五名客户的基本资料,包括合作背景、合作年限、获取订单方式、目前在手订单、对账单、银行回单等,实地走访或电话访谈上述客户;
8、查阅发行人家电代工厂商客户的交易合同、发货清单、对账单、银行回单等,实地走访或电话访谈上述客户。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主要客户销售金额的波动,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客户的产品销量变化、发行人中标供货比例变化、旧产品迭代及新产品导入等;退出前五大的客户仍与发行人存在购销关系,变化较大原因主要是供货比例下降导致销售金额下降;
2、上海森港贸易有限公司向发行人采购的产品最终销售给EntekhabIndustrial Group用以生产Snowa品牌家电;
3、发行人与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的合作时间早于上述客户成立时间,是因为客户向发行人采购彩涂板的主体变化,是合理的;
4、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家电代工厂商的销售均直接与家电代工厂商签订合同、直接交货给家电代工厂商并与其结算货款。
问题8、业绩增长可持续性
根据申请材料,2018年至2020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7.98亿元、8.00亿元及11.34亿元,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对应的退货金额分别为1,868.08万元、1,709.18万元及641.56万元。
请发行人:(1)结合各类产品平均单价及销售量情况,补充披露2020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报告期内各月收入确认情况,分析说明是否存在收入集中确认特别是12月集中确认的情况,是否存在突击销售的情形;结合主要销售类型收入确认政策、主要订单签订时点、交货或验收时点、一般销售周期、实际销售周期等,分析收入确认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提前或者推后确认收入的情况。(3)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退货的主要产品名称、对应的客户及退货原因,相关问题的处理情况,是否对于客户获取、维护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接受退货商品的后续处理情况,相应产品二次销售价格是否较初次销售价格大幅度下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项目下是否存在退货商品,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4)结合行业数据、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在手订单等,分析披露报告期内业绩情况是否与行业趋势一致;结合行业整体发展情况及趋势,分析2020年业绩大幅增长是否具有偶发性,未来业绩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5)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境外销售主要国家、销售金额及占比、结算方式及占比,各国家销量变化的原因,与境外国家合作是否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O/A(赊销)占比持续上升,是否存在通过放松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况;2019年度销售费用中质量补偿扣款主要集中在境外客户,说明发行人产品能否满足境外客户的质量需求,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及对后续业务开展的影响。(6)说明经销产品的最终去向,发行人对经销客户是否存在折扣政策、返利政策,如有,请说明具体情况,经销收入、直销收入毛利率的差异情况。(7)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中贸易收入、销售原材料和废品收入的具体构成,贸易收入按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及确认依据。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1)对2018年至2020年营业收入真实性及截止性核查的依据、过程及结论。(2)按照客户类型说明发行人对各类客户销售收入真实性的核查比例。(3)列示报告期各期对营业收入、应收账款等项目的函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发函数量、金额及比例,回函数量、金额及比例、差异金额及差异原因,未回函原因及对未回函的函证履行的替代程序及充分性。回复:
一、发行人回复
(一)结合各类产品平均单价及销售量情况,补充披露2020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平均单价及销售量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PCM板 | 平均单价(元/吨) | 7,133.00 | 7,461.63 | 7,566.98 |
销售量(吨) | 78,924.93 | 54,113.50 | 60,182.13 | |
销售金额(万元) | 56,297.19 | 40,377.48 | 45,539.71 | |
VCM板 | 平均单价(元/吨) | 9,641.68 | 12,231.25 | 12,003.21 |
销售量(吨) | 51,739.15 | 27,004.61 | 24,666.37 | |
销售金额(万元) | 49,885.21 | 33,030.02 | 29,607.56 | |
轻量化 金属复合板 | 平均单价(元/平方米) | 103.21 | 117.26 | 156.75 |
销售量(万平方米) | 39.40 | 29.80 | 17.72 | |
销售金额(万元) | 4,065.99 | 3,494.49 | 2,777.37 |
由上表可知,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主要来源于PCM板和VCM板销售数量的增长。由于受市场选择及产品系列结构的调整影响,PCM板中单价较低的压花板销售占比有所增加,VCM板中单价较低的ST膜VCM板和PET膜VCM板及拉丝系列销售占比较大,使得PCM板、VCM板平均单价有所下降,但由于2020年PCM板、VCM板销售量均有大幅提升使得总体收入仍大幅增长。报告期内,轻量化金属复合板销售占比较低,平均单价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用于复合的板材由VCM板与PCM板逐渐变为PCM板与PCM板的复合,同时其生产工艺逐渐成熟,单位成本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影响公司产品销售量大幅提升的因素主要包括:
1、市场因素
根据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数据整理显示:2020年1-12月全国家用电冰箱产量9014.7万台,同比增长8.4%;家用洗衣机产量8041.9万台,同比增长3.9%,2020年全国家用电冰箱、洗衣机产量表现较好。根据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家电行业国内累计销售7297亿元(品类涉及彩电、白电、
厨卫、小家电产品),较上一年同期下滑9.2%。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家电行业出口4582亿元(品类不含彩电),同比增长24.2%。2020年全国家电行业销量总体上有较大增长,带动了上游材料供应商业绩的增长。
2、客户因素
中国国内从事家电外观复合材料生产的企业主要集中在沿海发达地区,目前已形成长三角如立霸股份、禾盛新材,珠三角如发行人和环渤海地区如青岛河钢三个产业集群地带,发行人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报告期内,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直属于公司第一大客户,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前五大客户,二者收入在报告期内均持续增长,2020年,发行人对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收入增加13,216.17万元,对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收入增加7,671.26万元,这两家客户对公司收入增长贡献较大。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与公司所处的珠海市相距较近,运输距离上占有优势,且公司创始人本身来自佛山市顺德区,二者在地缘关系上非常密切,Wind数据显示,美的集团近五年一直占据了家电业营业收入榜首。根据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最新定期报告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其营业收入呈增长态势,同时,公司性价比较高的新产品ST膜板(VCM板一种)受到认可,其采购量较大。随着公司彩涂板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不断提高,研发的不断创新使得公司从美的集团、四川长虹等供应商中脱颖而出,获得了更多的采购订单。
3、内部因素
公司作为金属外观材料生产商,经过多年在彩涂板行业的深耕细作,已在行业内积累了一定的品牌和声誉,公司持续跟踪流行趋势,并不断研发出满足市场需求、符合终端消费者要求的产品。2020年,公司新投入市场的ST膜板反响较好,由于其功能的替代性和价格的优势,受到市场认可,为公司带来1.17亿元的销售收入。从产能产量来看,2018年和2019年以及2020年上半年,公司已
有生产线基本上是满负荷运转,销售收入也基本保持稳定,2020年下半年平沙二号线投产使用,公司产能由2019年的9万吨扩大到12.67万吨,由于需求较好,这为公司获取更多订单并及时生产供货提供了积极的支持作用。产能利用率从2019年的91.82%上升至2020年的99.92%。
综上所述,2020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上述内容发行人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盈利情况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6.营业收入总体分析”进行补充披露。
同时,发行人已就产品平均价格及毛利率下降风险在发行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之“二、经营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如下:
“(三)市场竞争加剧、产品平均价格及毛利率下降风险
公司下游家电行业经过多年的市场化竞争与发展,家电产品同质化较为严重,客户会更重注成本控制,进而影响上游供应商供货价格,加剧了彩涂板市场竞争。2020年毛利率中的成本在考虑销售运输及出口成本情况下,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15.88%、15.22%、13.55%,随着国内家电行业竞争的不断深化,公司所持彩涂板市场亦会竞争逐步加剧,产品平均价格有所下降,进而可能对公司毛利率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二)结合报告期内各月收入确认情况,分析说明是否存在收入集中确认特别是12月集中确认的情况,是否存在突击销售的情形;结合主要销售类型收入确认政策、主要订单签订时点、交货或验收时点、一般销售周期、实际销售周期等,分析收入确认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提前或者推后确认收入的情况。
1、结合报告期内各月收入确认情况,分析说明是否存在收入集中确认特别是12月集中确认的情况,是否存在突击销售的情形
公司各月收入确认情况分布的变动主要取决于各月订单需求情况,各月销售收入金额无明显季节性,不存在收入集中确认、突击销售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各月的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占全年营业收入比重 | 2019年度 | 占全年营业收入比重 | 2018年度 | 占全年营业收入比重 |
1月 | 4,713.05 | 4.15 | 6,345.94 | 7.93 | 7,317.39 | 9.17 |
2月 | 4,282.65 | 3.77 | 4,313.15 | 5.39 | 5,231.61 | 6.56 |
3月 | 5,123.62 | 4.51 | 8,719.52 | 10.89 | 6,368.97 | 7.98 |
4月 | 9,900.34 | 8.72 | 5,692.96 | 7.11 | 7,467.15 | 9.36 |
5月 | 8,844.84 | 7.79 | 7,551.30 | 9.43 | 4,409.31 | 5.53 |
6月 | 10,442.50 | 9.20 | 6,774.33 | 8.46 | 6,186.62 | 7.75 |
7月 | 9,304.79 | 8.20 | 7,700.11 | 9.62 | 6,899.42 | 8.65 |
8月 | 10,156.25 | 8.95 | 6,418.33 | 8.02 | 7,935.20 | 9.95 |
9月 | 12,361.72 | 10.89 | 6,291.83 | 7.86 | 6,440.21 | 8.07 |
10月 | 10,457.73 | 9.21 | 6,195.25 | 7.74 | 6,984.75 | 8.75 |
11月 | 14,091.03 | 12.42 | 7,326.85 | 9.15 | 6,858.21 | 8.60 |
12月 | 13,817.88 | 12.17 | 6,706.42 | 8.38 | 7,685.07 | 9.63 |
合计 | 113,496.40 | 100.00 | 80,035.98 | 100.00 | 79,783.92 | 100.00 |
注:每年的暂估退货在12月份计算。
由于2019年2月春节放假安排在上旬,同时部分客户复工时间较晚,导致2月份交货数量下降,同时3月份客户补货需求增加,所以2019年2月、3月收入波动较大。其他月份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比例在7.11%至9.62%之间,较为平稳,不存在收入集中确认特别是在12月集中确认的情况,亦不存在突击销售的情形。2020年第一季度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家电产业链上的企业延期复工,本年初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产品的生产和交付受到延期复工影响,相比正常交货有所延后。一季度之后,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家电行业各产业链已全面复苏,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内外对冰箱等家电需求增加,导致公司销售订单量上升,而公司平沙二号生产线在2020年8月全线投产,总体产能上升,扩大承接订单范围及行业,所以2020年下半年收入增长。2020年下半年各月份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比例在8.20%至12.42%之间,不存在收入集中确认特别是在12月集中确认的情况,亦不存在突击销售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各月收入确认情况分布的变动主要取决于各月订单需求情
况,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收入集中确认、突击销售的情形。2018年至2020年各期12月销售收入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分别是在9.63%、8.38%、12.17%,均不属于当年各月收入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的最大值9.95%、10.89%、12.42%,各期12月收入占比符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因此不存在12月收入集中确认的情况。
2、结合主要销售类型收入确认政策、主要订单签订时点、交货或验收时点、一般销售周期、实际销售周期等,分析收入确认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提前或者推后确认收入的情况。
(1)公司报告期内主要销售类型收入确认政策
1)从销售模式来看,公司有直销和经销的两种类型。直销是指公司将产品直接销售给家电制造商或家电品牌的代工厂商的模式;经销是指公司通过经销商的渠道,将产品转售给终端客户的模式,公司的经销均为买断式经销,不存在经销商代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类型的收入金额及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销售方式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直销模式 | 106,843.30 | 96.91 | 75,175.19 | 97.75 | 75,831.03 | 97.31 |
经销模式 | 3,405.09 | 3.09 | 1,726.80 | 2.25 | 2,093.62 | 2.69 |
合计 | 110,248.39 | 100.00 | 76,901.99 | 100.00 | 77,924.65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直销模式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7.31%、
97.75%、和96.91%,公司的销售以直销模式为主、经销模式为辅。
公司收入确认时点主要是根据客户的结算习惯及行业惯例来执行的。
直销模式分为境内直销和境外直销。对于境内直销,公司根据客户合同或订单生产,并将产品运送到客户的仓库或客户指定地点。其中对主要家电企业客户在领用公司产品后,公司与客户完成产品品种、数量和结算金额的对账确认后,公司按照对账单确认销售收入;对其他客户,由于是先款后货的模式,公司在交货给客户且其完成产品验收后,公司相关产品的权利义务已转移,且已收到货款,
公司按照送货签收单确认销售收入。境外销售:公司在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出口报关单、提运单后,确认境外销售收入。经销模式:根据经销商协议约定,公司与经销商的合作模式为买断式销售。经销商向公司采购的商品,除非产品质量问题,否则经销商没有权利要求公司回购其已采购的商品。境内经销,公司根据客户合同或订单将产品运送到客户指定地点,客户完成公司产品验收或公司与客户完成产品品种、数量和结算金额的对账确认后,确认境内销售收入;境外经销,公司根据客户合同或订单将产品安排出口报关,在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出口报关单、提运单后,确认销售收入。2)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收入确认方式如下:
立霸股份: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商品销售合同通常仅包含家电彩钢板产品等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将产品实际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领用结算的时点作为产品控制权的转移时点,并确认收入的实现。具体情况如下:
①国内销售:公司按订单组织生产,产品完成加工、检验、包装等流程后,若由公司提供配送服务的,根据订单约定的交货日期和交货数量发送至指定地点(客户仓库或公司外库),客户领用公司产品完成验收工作,双方确认产品品种、数量,公司据此与客户进行收入结算,此时确认国内销售收入实现。客户自提的,在公司厂区内完成验收交付,此时确认国内销售收入实现。
②出口销售:公司按订单组织生产,产品完成加工、检验、包装等流程后,按照事先约定的发货日期发送至外贸仓库,通过代理报关公司完成海关出口报关程序,当货物正式发运并取得承运单位开具的提单后,公司将提单、发票等商业单据提交给客户,此时确认出口销售收入实现。
扬子新材
①国内销售:公司按订单组织生产,产品完成加工、检验、包装等流程后,根据订单约定的交货时间和交货数量及时发送至客户的仓库。并按照交易习惯,每月会与客户进行即时结算,即以经客户确认的提货单明确产品品种、数量和价格等,公司依据提货单开具正式的商业发票与客户结算,此时则可以认为与商品
有关的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完全转移,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②出口销售:公司按订单组织生产,产品完成加工、检验、包装等流程后,根据订单约定的交货时间和交货数量及时发送,并按照事先约定的发货日期销售人员根据订单的单价和发货数量开具外销商业发票,通过代理报关公司完成海关出口报关程序,当货物正式发运并取得承运单位开具的提单后,公司将提单、发票等商业单据交给客户。此时则可以认为与商品有关的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完全转移,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禾盛新材
①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②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 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根据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立霸股份和扬子新材的表述较为详细具体,其与境内直销客户确认收入的时点均是在和客户对账,确认发送的产品品种、数量和价格后再确认收入;在出口方面,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均在取得提单后确认收入。在收入确认方面,公司和同行业上市公司保持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别。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主要销售类型收入确认政策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财会[2006]3号)(2018至2019年适用)和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2020年度适用)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行业特点、销售类型及客户交易习惯等因素制定的收入确认原则,报告期内确认收入的依据和口径保持了一致性和稳定性,确认收入的依据均来自于客户的签收单、对账单或出口报关单及提运单确认单据,且主要客户均为业内知名企业,有严格的内控流程和供应商管理机制,发行人难以
人为操纵验收确认时间,客观上保证了收入确认很难出现提前或推后的情形,主要销售类型的收入确认政策是科学合理。
(2)主要订单签订时点、交货或验收时点、一般销售周期、实际销售周期1)报告期内,公司直销模式前5大订单签订时点、发货时点、客户验收或双方对账确认结算金额或完成出口报关并取得出口报关单、提运单时点(收入确认时点)、销售周期(订单签订时点至收入确认时点的周期)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年度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收入金额 | 订单签订时点 | 交货时点 | 收入确认时点 | 收入确认方式 | 销售周期(月) |
1 | Toshiba Consumer Product (Thailand) CO.,LTD. | 694.14 | 2020.09 | 2020.10 | 2020.10 | 完成报关,取得提运单 | 1 |
2 | Toshiba Consumer Product (Thailand) CO.,LTD. | 687.07 | 2020.05 | 2020.05 | 2020.05 | 完成报关,取得提运单 | 1 |
3 | Toshiba Consumer Product (Thailand) CO.,LTD. | 662.00 | 2020.06 | 2020.06 | 2020.06 | 完成报关,取得提运单 | 1 |
4 | 江西美菱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 629.86 | 2020.09 | 2020.09 | 2020.11 | 双方对账确认 | 2 |
5 | Toshiba Consumer Product (Thailand) CO.,LTD. | 459.07 | 2020.08 | 2020.08 | 2020.09 | 完成报关,取得提运单 | 1 |
2019年度 | |||||||
1 | ORIENT ELECTRONICS (PVT.) LIMITED | 243.22 | 2019.02 | 2019.04 | 2019.04 | 完成报关,取得提运单 | 2 |
2 | Myone eletronics ltd. | 228.60 | 2019.03 | 2019.04 | 2019.04 | 完成报关,取得提运单 | 1 |
3 | 江西美菱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 212.63 | 2019.02 | 2019.02 | 2019.03 | 双方对账 | 1 |
4 | 广州美的华凌冰箱有限公司 | 208.96 | 2019.09 | 2019.09 | 2019.10 | 双方对账 | 1 |
5 |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8.33 | 2019.09 | 2019.09 | 2019.11 | 双方对账 | 2 |
2018年度 | |||||||
1 | 江西美菱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 415.22 | 2018.09 | 2018.10 | 2018.10 | 双方对账 | 1 |
2 | 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 | 331.33 | 2018.04 | 2018.05 | 2018.06 | 双方对账 | 2 |
3 | ORIENT ELECTRONICS (PVT.) LIMITED | 272.90 | 2018.01 | 2018.03 | 2018.03 | 完成报关,取得提运单 | 2 |
4 | ORIENT ELECTRONICS (PVT.) LIMITED | 267.71 | 2018.05 | 2018.06 | 2018.06 | 完成报关,取得提运单 | 1 |
5 | 江西美菱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 250.90 | 2018.10 | 2018.11 | 2018.11 | 双方对账 | 1 |
注:2020年,美的集团境内各个生产基地的产品不相同,各生产基地分开下达采购订单,单个订单金额未进前五。Toshiba Consumer Product (Thailand) CO.,LTD.属于美的集团,其境外订单单个金额较高。
公司在直销模式下完成客户订单的过程中,受原材料备货、生产排程、客户验收对账时间及外销的安排装船时间等影响,公司的销售订单一般销售周期在1-2个月内波动。2)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前5大订单签订时点、发货时点、客户验收或双方对账确认结算金额或完成出口报关并取得出口报关单、提运单时点(收入确认时点)、销售周期(订单签订时点至收入确认时点的周期)如下表所示:
2020年度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收入金额 | 订单签订时点 | 交货时点 | 收入确认时点 | 收入确认方式 | 销售周期(月) |
1 | 佛山市信孚进出口有限公司 | 302.51 | 2020.08 | 2020.10 | 2020.11 | 验收确认 | 3 |
2 | 佛山市信孚进出口有限公司 | 213.21 | 2020.06 | 2020.08 | 2020.08 | 验收确认 | 2 |
3 | 佛山市信孚进出口有限公司 | 203.30 | 2020.06 | 2020.09 | 2020.10 | 验收确认 | 4 |
4 | 佛山市信孚进出口有限公司 | 179.07 | 2020.11 | 2020.12 | 2021.01 | 验收确认 | 2 |
5 | 佛山市信孚进出口有限公司 | 179.07 | 2020.12 | 2021.03 | 2021.03 | 验收确认 | 3 |
2019年度 | |||||||
1 | 佛山市信孚进出口有限公司 | 85.04 | 2019.12 | 2020.03 | 2020.04 | 验收确认 | 4 |
2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82.57 | 2019.11 | 2019.10 | 2019.12 | 验收确认 | 1 |
3 | 佛山市信孚进出口有限公司 | 81.60 | 2019.12 | 2020.05 | 2020.05 | 验收确认 | 5 |
4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59.99 | 2019.11 | 2019.10 | 2019.12 | 验收确认 | 1 |
5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 | 58.92 | 2019.01 | 2019.03 | 2019.03 | 验收确认 | 2 |
公司 | |||||||
2018年度 | |||||||
1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134.67 | 2018.07 | 2018.09 | 2018.09 | 验收确认 | 2 |
2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134.67 | 2018.07 | 2018.10 | 2018.10 | 验收确认 | 3 |
3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107.77 | 2018.04 | 2018.06 | 2018.06 | 验收确认 | 2 |
4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103.12 | 2018.06 | 2018.07 | 2018.08 | 验收确认 | 2 |
5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62.73 | 2018.08 | 2018.11 | 2018.11 | 验收确认 | 3 |
公司在经销模式下完成客户订单的过程中,受原材料备货、生产排程、客户验收条件及经销商交货给终端客户时间安排等影响,公司的销售订单一般销售周期在 2-3个月内波动。2020年销售给佛山市信孚进出口有限公司的部分订单销售周期大于3个月,是因为终端客户生产安排变更所致。
2019年12月接受佛山市信孚进出口有限公司订单,销售周期大于3个月,是终端客户因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停滞,安排交货时间推迟。
3)分析结论
如上所述,公司主要销售类别为直销、经销模式,公司在客户验收或双方对账确认结算金额或完成出口报关并取得出口报关单、提运单时点确认收入,公司客户中大型家电企业、行业龙头的比例较高,这些客户有严格的内控流程和供应商管理机制,验收、对账审批严格,公司交货时点与收入确认时点有差异为合理原因所致,发行人收入确认准确,不存在提前或者推后确认收入的情形。
(三)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退货的主要产品名称、对应的客户及退货原因,相关问题的处理情况,是否对于客户获取、维护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接受退货商品的后续处理情况,相应产品二次销售价格是否较初次销售价格大幅度下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项目下是否存在退货商品,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退货的主要产品名称、对应的客户及退货原因,相关问题的处理情况,是否对于客户获取、维护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报告期各期退货商品按主要产品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
退货金额 | 销售金额 | 退货比例 | |
PCM板 | 753.24 | 56,400.02 | 1.34% |
VCM板 | 914.12 | 49,950.18 | 1.83% |
轻量化金属复合板 | 133.58 | 3,997.54 | 3.34% |
玻璃 | 33.60 | 2,239.01 | 1.50% |
其他 | - | 1,013.79 | 0.00% |
合计 | 1,834.54 | 113,600.54 | 1.61% |
项目 | 2019年度 | ||
退货金额 | 销售金额 | 退货比例 | |
PCM板 | 557.77 | 40,332.58 | 1.38% |
VCM板 | 813.08 | 33,039.92 | 2.46% |
轻量化金属复合板 | 317.01 | 3,525.35 | 8.99% |
玻璃 | 21.32 | 858.77 | 2.48% |
其他 | - | 2,278.14 | 0.00% |
合计 | 1,709.18 | 80,034.76 | 2.14% |
项目 | 2018年度 | ||
退货金额 | 销售金额 | 退货比例 | |
PCM板 | 763.83 | 45,540.50 | 1.68% |
VCM板 | 778.31 | 29,630.73 | 2.63% |
轻量化金属复合板 | 325.94 | 2,604.02 | 12.52% |
玻璃 | - | 365.70 | 0.00% |
其他 | - | 1,493.57 | 0.00% |
合计 | 1,868.08 | 79,634.52 | 2.35% |
项目 | 2018年度-2020年度 | ||
退货金额 | 销售金额 | 退货比例 | |
PCM板 | 2,074.84 | 142,273.10 | 1.46% |
VCM板 | 2,505.52 | 112,620.84 | 2.22% |
轻量化金属复合板 | 776.53 | 10,126.91 | 7.67% |
玻璃 | 54.92 | 3,463.48 | 1.59% |
其他 | - | 4,785.49 | 0.00% |
合计 | 5,411.80 | 273,269.82 | 1.98% |
退货产品主要为PCM板、VCM板及轻量化金属复合板,其中轻量化金属复合板退货率较高,原因是这部分产品由公司委托外协厂加工,该产品加工条件要求高,导致产品不良率较高,这部分不良品退回外协厂,由其承担全部的损失或返修责任。各报告期PCM板、VCM板退货率均在合理范围内,且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2)报告期各期退货商品所对应的客户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
退货金额 | 销售金额 | 退货比例 |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875.02 | 33,268.26 | 2.63%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162.28 | 4,084.20 | 3.97%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131.10 | 11,781.12 | 1.11% |
泉亿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 54.69 | 1,786.18 | 3.06% |
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 | 45.54 | 2,420.99 | 1.88% |
青岛博赢智巧科技有限公司 | 41.61 | 651.84 | 6.38% |
佛山市顺德格兰仕商贸有限公司 | 32.97 | 3,830.61 | 0.86% |
万宝电器有限公司 | 31.53 | 1,063.87 | 2.96% |
无锡松下冷机有限公司 | 30.03 | 496.87 | 6.04% |
泰洋光电(惠州)有限公司 | 27.92 | 22.23 | 125.60% |
其他客户 | 401.85 | 54,194.37 | 0.74% |
合计 | 1,834.54 | 113,600.54 | 1.61% |
项目 | 2019年度 | ||
退货金额 | 销售金额 | 退货比例 |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464.54 | 21,201.46 | 2.19%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211.75 | 4,702.07 | 4.50% |
东莞市奕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99.07 | 632.28 | 15.67% |
广州美的华凌冰箱有限公司 | 86.62 | 2,731.47 | 3.17% |
东莞特鼎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清溪分公司 | 79.62 | 180.96 | 44.00%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67.94 | 4,332.91 | 1.57% |
格力电器(武汉)有限公司 | 65.24 | 138.96 | 46.95% |
广东有巢氏集成住宅科技有限公司 | 58.81 | 610.76 | 9.63% |
无锡松下冷机有限公司 | 44.98 | 533.87 | 8.43% |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40.62 | 2,919.00 | 1.39% |
其他客户 | 489.99 | 42,051.02 | 1.17% |
合计 | 1,709.18 | 80,034.76 | 2.14% |
项目 | 2018年度 | ||
退货金额 | 销售金额 | 退货比例 | |
广州美的华凌冰箱有限公司 | 380.86 | 11,973.29 | 3.18% |
中山市伟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188.41 | 1,021.04 | 18.45% |
江苏利通电子有限公司 | 149.62 | 1,572.39 | 9.52%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114.56 | 2,312.97 | 4.95% |
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109.97 | 3,006.21 | 3.66% |
青岛恒泰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92.73 | 412.19 | 22.50% |
江苏凡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89.14 | 922.43 | 9.66% |
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 | 86.47 | 5,329.67 | 1.62% |
万家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 58.13 | 756.83 | 7.68% |
东莞市豪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49.67 | 628.49 | 7.90% |
其他客户 | 548.52 | 51,699.01 | 1.06% |
合计 | 1,868.08 | 79,634.52 | 2.35% |
报告期内部分客户退货率较高,具体原因如下:
1)2020年,青岛博赢智巧科技有限公司退货率6.38%,系钢塑板板型存在问题导致退货较多,部分钢塑板返厂修复后重发;
2)2020年,无锡松下冷机有限公司退货率6.04%,系该客户对彩涂板质量要求较高,客户允许存在6%~8%不良率;因质量要求高,公司对其销售价格较高;
3)2020年,泰洋光电(惠州)有限公司退货率125.60%,系该客户2020年订单减少,2019年向其销售87.98万元,其中因钢材材质屈服强度过高导致的不良品在2020年处理;
4)2019年,东莞市奕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退货率15.67%,系外协厂加工的板型不良导致客户无法使用,需返修后重发;
5)2019年,东莞特鼎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清溪分公司退货率44.00%,系该客
户用钢塑板投产新品,新品磨合期间不良率较高,该期间大部分产品需返厂修复,该不良品由外协厂承担责任;6)2019年,格力电器(武汉)有限公司退货率46.95%,系该客户2019年订单减少,2018年向其销售915.38万元,其中大部分不良品在2019年处理;
7)2019年,广东有巢氏集成住宅科技有限公司退货率9.63%,系PVC膜批量质量不合格,导致该批次大部分产品返厂修复后重新送货;
8)2019年,无锡松下冷机有限公司退货率8.43%,系该客户质量标准偏高,允许存在6%~8%不良率,但公司对其报价较高以补偿;
9)2018年,中山市伟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退货率18.45%,系该批PVC膜存在质量问题,导致该批次产品不良率较高;
10)2018年,江苏利通电子有限公司退货率9.52%,系有一批覆膜钢塑板PVC膜质量不合格导致脱层,公司已向PVC膜供应商索赔;
11)2018年,青岛恒泰机械配件有限公司退货率22.50%,系供货下降后退出合作,2017年底的不良品在2018年处理;
12)2018年,江苏凡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退货率9.66%,系2018年供货比例下降,2017年底的不良品在2018年处理;
13)2018年,万家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退货率7.68%,系该客户2017年1月至12月不良品在2018年年初处理,延迟处理原因是落实具体责任方谈判时间较长,且该客户2018年订单减少;
14)2018年,东莞市豪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退货率7.90%,系该客户2018年有一批产品PVC膜裂膜导致不良,已向供应商索赔。
(3)商品产生退货的原因及处理情况:
退货原因:
1)产品质量不合格,如:表面存在条纹、刮花、拉丝、有杂质、鼓包、色差、氧化、掉漆、涂漆不均匀等情况,保护膜松动脱落、保护膜起泡、保护膜拉
力过大等;2)原材料质量不合格,不符合客户要求;3)运输过程中造成毁损、产品包装不到位造成毁损;处理情况:
退货商品均经品质部人员或业务人员现场检查并确认退货原因,明确责任方。退货商品复检合格后或通过改版后可以进行二次销售的,退回工厂进行处理;其他的退货作为废品销售;有部分退货是委外加工商的责任,由其承担退货所造成的损失。通过对客户的访谈,未发现因退货等原因造成的重大纠纷或者诉讼仲裁情况。公司对于退货商品处理及时,派品质部人员现场解决问题,及时办理退货、补货,保证客户生产正常进行,公司综合退货率保持为2%左右,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因此,退货不会对客户的获取、维护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内容发行人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盈利情况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6.营业收入总体分析”进行补充披露。
2、公司接受退货商品的后续处理情况,相应产品二次销售价格是否较初次销售价格大幅度下降
(1)各报告期接受退货商品的后续处理情况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处理情况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金额 | 报废 | 1,474.82 | 1,172.42 | 1,742.81 |
退回给供应商 | 160.30 | 244.98 | 94.81 | |
复检\改版后销售 | 199.42 | 291.78 | 30.46 | |
合计 | 1,834.54 | 1,709.18 | 1,868.08 | |
比例 | 报废 | 80.39% | 68.60% | 93.29% |
退回给供应商 | 8.74% | 14.33% | 5.08% | |
复检\改版后销售 | 10.87% | 17.07% | 1.63% |
复检\改版后的退货商品可以进行二次销售,复检\改版后的商品在性能、品
质方面不会下降,质量检验合格,因此退货商品的二次销售价格与初次销售价格基本一致,不会出现价格大幅度下降的情况。
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项目下是否存在退货商品,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中的退货商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库存商品-退货商品金额 | 39.87 | 48.31 | 52.97 |
退货商品存货跌价准备 | 15.54 | 10.74 | 6.63 |
库存商品余额 | 6,487.19 | 5,683.87 | 7080.95 |
退货商品跌价计提比例 | 38.98% | 22.23% | 12.52% |
退货商品占期末库存商品比例 | 0.61% | 0.85% | 0.75% |
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中退货商品占比较低,退货商品计提的跌价比例高于库存商品,主要由于退货商品需投入额外成本进行复检或改版后才能二次销售,导致退货商品的可变现净值较低。复核退货商品的跌价准备计算过程及方法,公司对退货商品计提的跌价准备充分。
(四)结合行业数据、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在手订单等,分析披露报告期内业绩情况是否与行业趋势一致;结合行业整体发展情况及趋势,分析2020年业绩大幅增长是否具有偶发性,未来业绩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1)行业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在家电行业的产品其终端应用领域相对稳定,前五大应用领域分别为冰箱、热水器、小家电、电视机、酒柜,报告期内销售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应用领域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销售金额 | 占比 | 销售金额 | 占比 | 销售金额 | 占比 | |
冰箱 | 81,548.36 | 73.97% | 51,708.79 | 67.24% | 44,784.95 | 57.47% |
热水器 | 9,353.37 | 8.48% | 10,440.15 | 13.58% | 14,207.54 | 18.23% |
应用领域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销售金额 | 占比 | 销售金额 | 占比 | 销售金额 | 占比 | |
电视机 | 5,548.60 | 5.03% | 4,206.69 | 5.47% | 5,824.18 | 7.47% |
小家电 | 4,536.42 | 4.11% | 2,294.17 | 2.98% | 3,183.79 | 4.09% |
酒柜 | 1,740.04 | 1.58% | 1,606.17 | 2.09% | 1,591.92 | 2.04% |
合计 | 102,726.80 | 93.18% | 70,255.98 | 91.36% | 69,592.39 | 89.31% |
2020年度,公司家电复合材料产品的在家电行业的应用领域主要为冰箱、热水器、电视机、小家电和酒柜,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73.97%、8.48%、
5.03%、4.11%和1.58%,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93.18%。其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冰箱行业的销售额同比增长29,839.57万元,同比增长57.71%。因此,下游冰箱行业的景气度对发行人影响较大。
根据产业在线数据显示,2020年全年冰箱销量为8401.8万台,同比增长
8.40%。国内冰箱2019年内销增速转正主要得益于家电下乡期间的产品逐步进入更新换代,冰箱消费需求增加。新冠肺炎疫情暂时扰乱了内销需求的恢复,2020年冰箱内销有所下滑。但是冰箱更新换代的消费需求没有消失,只是暂时延后。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弱化,冰箱产品更新换代需求的逐步释放,预期2021年冰箱内销将呈现稳健增长的态势。外销方面,由于海外新冠肺炎疫情蔓延,海外食物储备类需求增多。此外,工厂生产节奏被打乱,产业链逐步转移国内,冰箱外销呈现快速增长。2020 年冰箱外销为4,158 万台,同比增长21.70%。考虑到海外新冠肺炎疫情的反复,预期未来冰箱外销将延续稳健增长的态势。
从家电整体来看,海外市场增速较快,主要原因是国内家电市场饱和度较高,家电厂商转战海外,国产家电以其高性价比在海外市场持续突围。2020年大幅增长的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宅经济盛行,对具备烹饪和储藏食物功能的家电需求量上升,同时国外家电行业开工不足,导致订单回流。2020年,中国家电业出口自6月份开始强劲反弹。全年累计出口额837亿美元,增长18%,出口额规模保持历史同期最好水平,且增速为近十年来最高。
2018年至2020年,家电行业全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49万亿元、1.53万亿元、1.48万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9.90%、4.31%、-1.06%,显示2018年、2019年度持续增长,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下滑幅度仅为 1.06%,主
要原因是海外市场的增长。
综上所述,虽然受到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但公司所处的下游行业国内市场份额虽然萎缩,但海外市场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家电海外订单的快速增长对于公司而言,主要影响体现在两方面:一、直接导致公司的出口业务大幅增长。2020年外销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833.96万元,同比增长幅度为43.09%;二、直接导致公司下游客户海外家电出口订单出现增长,间接导致公司家电复合材料产品订单增长。如2020年公司前五大客户之一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国外业务实现营收216.58亿元,同比增长15.67%,而其国内业务营收仅同比增长3.62%,长虹美菱(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2020年国外业务实现营收49.90亿元,同比增长27.47%,而其国内业务营收同比下降17.73%。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的业绩增长与下游家电行业的增长趋势基本一致。
(2)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
公司与同行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及同比增长数据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营业收入 | 同比增速 | 营业收入 | 同比增速 | 营业收入 | 同比增速 | |
立霸股份 | 129,894.97 | 1.14% | 128,426.83 | 0.12% | 128,267.87 | 4.86% |
禾盛新材 | 182,230.73 | 5.58% | 172,605.07 | -0.47% | 173,427.49 | 21.14% |
扬子新材 | 未披露 | 未披露 | 219,536.54 | -19.89% | 274,046.47 | 5.03% |
拾比佰 | 113,496.40 | 41.81% | 80,035.98 | 0.32% | 79,783.92 | 2.18% |
注: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同行可比公司扬子新材尚未公布2020年年报。
可比公司中,由于扬子新材销售的有机涂层钢板细分市场主要为建筑及建筑装饰行业,部分用于家电行业,报告期内,未具体披露应用于家电行业的产品销售占比。因此,扬子新材与公司、立霸股份、禾盛新材在在客户结构、产品应用领域差异较大,不具有可比性。
仅对比立霸股份和禾盛新材而言,2018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增速与立霸股份一致,增速都在5%以内,禾盛新材同比增幅较大,主要原因是其产销量同步上升,禾盛新材当年的产量为196,751.84吨,同比上升24.01%,销量为196,346.21
吨,同比上升27.46%。2019年公司与立霸股份、禾盛新材营收增速基本一致,都在1%以内。2020年,公司营收同比增速为41.81%,远高于禾盛新材的5.58%,主要原因是公司2020年产量为126,570.05吨,同比上升53.16%,销量为123,613.68吨,同比上升53.87%。而禾盛新材当年的产量为237,573.01吨,同比上升15.21%,但销量未能同比增长,销量仅为230,929.05吨,同比增长8.82%。2020年,立霸股份销量同比增加4.74%,其产能基本达到饱和。
(3)截至2021年4月19日,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客户数量(个) | 合计金额(万元) |
140 | 42,534.96 |
考虑到公司境内销售1-2个月交付周期以及境外销售2-3个月的销售周期,公司目前在手订单在4-6月间一般都会完成,上述在手订单大约为2-3个月的销售规模。
(4)对比公司与可比同行公司立霸股份、禾盛新材半年报、年报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可比公司 | 2020年下半年营业收入 | 2020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 下半年环比上半年变动 |
营业收入 | 拾比佰 | 70,534.59 | 43,031.57 | 63.94% |
禾盛新材 | 110,542.85 | 71,687.88 | 54.20% | |
立霸股份 | 78,621.01 | 51,273.96 | 53.34% |
从可比公司2020年度的上半年营业收入与下半年的营业收入数据来看,公司环比增长63.94%,而禾盛新材环比增速为54.20%,立霸股份环比增速为
53.34%。公司的业绩增长与行业内主要上市公司的增长趋势是一致的,并未出现远超行业的大幅增长情况。
综上所述,从行业数据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及发行人在手订单情况来看,发行人披露报告期内业绩情况是与行业趋势基本一致。
除了行业整体业绩向好因素以外,公司2020年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也有其内在因素:
①技术驱动因素。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公司在家电金属外观复合材料的研
发创新能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的多个新品已经研发成熟,面临市场爆发机会,如针对低端PCM板市场的高阻隔、高加工性薄膜层压金属复合板(ST膜VCM板),该产品利用的是VCM板的技术,但具备低端PCM的产品价格优势,同时比低端PCM板性能更优异,达到食品级的要求,可以广泛代替目前市场现有的PCM板所主导的冰箱侧板和洗衣机侧板,甚至可以用于冰箱的内胆。公司的ST膜VCM板目前已经获得了业内知名厂商的冰箱订单,2020年度仅该项产品带来的销售收入已超过1.17亿元,由于价格低廉和性能优异,预计未来订单将持续爆发。此外,公司的横纹短密拉丝层压金属复合材料、铝箔外观复合材料等新品,也得到了重要客户的认可,未来有望继续成为公司业绩突破的关键产品。
②产能扩张因素。公司自2019年以来一直受制于产能瓶颈,公司目前在红旗总厂共有2条生产线,在拾比佰新材所在的平沙厂区已投产两条生产线,其中平沙二号生产线从2020年8月开始投产,截至2020年年末,产能利用率已经接近满产,新增加的生产线使得公司迅速地将因新冠肺炎疫情经济增加的订单转化为业绩,是2020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随着公司募投项目芜湖拾比佰一号线以及后续产线的继续投产,公司有望继续延续业绩增长态势。综上所述,公司2020年业绩大幅增长虽然有行业利好的外因,但更多由于公司持续的研发技术驱动产品创新及产能扩张的内因所导致,因此,公司2020年的业绩增长并非偶然性,未来的业绩增长仍具有可持续性。已在发行说明书之“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发行人业务情况”之“(三)本公司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之“1、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之“(3)发行人业绩增长持续性” 中补充披露以上内容。
(五)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境外销售主要国家、销售金额及占比、结算方式及占比,各国家销量变化的原因,与境外国家合作是否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O/A(赊销)占比持续上升,是否存在通过放松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况;2019年度销售费用中质量补偿扣款主要集中在境外客户,说明发行人产品能否满足境外客户的质量需求,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及对后续业务开展的影响。
1、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境外销售主要国家、销售金额及占比、结算方式及占比,各国家销量变化的原因,与境外国家合作是否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
(1)报告期各期境外销售主要国家、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国家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泰国 | 8,112.74 | 50.54% | 1,022.98 | 9.12% | 82.12 | 0.93% |
巴基斯坦 | 3,788.79 | 23.60% | 4,176.97 | 37.24% | 5,368.27 | 60.58% |
乌兹别克斯坦 | 1,113.80 | 6.94% | 1,391.81 | 12.41% | 885.06 | 9.99% |
斯里兰卡 | 759.56 | 4.73% | 1,021.25 | 9.10% | 432.41 | 4.88% |
马来西亚 | 471.51 | 2.94% | 476.26 | 4.25% | 517.73 | 5.84% |
孟加拉国 | 385.69 | 2.40% | 993.80 | 8.86% | 667.10 | 7.53% |
越南 | 367.04 | 2.29% | 972.31 | 8.67% | 174.18 | 1.97% |
合计 | 14,999.13 | 93.44% | 10,055.38 | 89.65% | 8,126.87 | 91.72% |
公司境外销售的主要国家包括泰国、巴基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斯里兰卡马来西亚、孟加拉国和越南等国家,上述国家销售占比报告期内分别为91.72%、
89.65%和93.44%。
(2)报告期各期境外销售主要国家结算方式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结算方式 | 国家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O/A (赊销) | 泰国 | 7,438.81 | 46.34% | 538.96 | 4.80% | 0.72 | 0.01% |
乌兹别克斯坦 | 1,113.80 | 6.94% | 1,391.81 | 12.41% | 885.06 | 9.99% | |
越南 | 365.78 | 2.28% | 953.18 | 8.50% | 130.62 | 1.47% | |
小计 | 8,918.39 | 55.56% | 2,883.95 | 25.71% | 1,016.40 | 11.47% | |
T/T (电汇) | 泰国 | 666.11 | 4.15% | 484.02 | 4.32% | 74.14 | 0.84% |
斯里兰卡 | 18.33 | 0.11% | 8.33 | 0.07% | 12.57 | 0.14% | |
马来西亚 | 7.75 | 0.05% | 7.54 | 0.07% | 5.35 | 0.06% | |
孟加拉国 | 290.18 | 1.81% | 451.93 | 4.03% | 299.51 | 3.38% | |
越南 | 1.26 | 0.01% | - | - | 43.56 | 0.50% | |
小计 | 983.63 | 6.13% | 951.82 | 8.49% | 435.13 | 4.92% | |
LC(信用 | 泰国 | 7.82 | 0.05% | - | - | 7.26 | 0.08% |
结算方式 | 国家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证) | 巴基斯坦 | 3,788.79 | 23.60% | 4,176.97 | 37.24% | 5,368.27 | 60.58% |
斯里兰卡 | 741.23 | 4.62% | 1,012.92 | 9.03% | 419.84 | 4.74% | |
马来西亚 | 463.76 | 2.89% | 468.72 | 4.18% | 512.38 | 5.78% | |
孟加拉国 | 95.51 | 0.59% | 541.87 | 4.83% | 367.59 | 4.15% | |
越南 | - | - | 19.13 | 0.17% | - | - | |
小计 | 5,097.11 | 31.75% | 6,219.61 | 55.45% | 6,675.34 | 75.33% | |
合计 | 14,999.13 | 93.44% | 10,055.38 | 89.65% | 8,126.87 | 91.72% |
注:发行说明书(申报稿)在“第五节业务和技术”之“五、境外经营情况”中披露的结算方式是根据实际收款金额确认的各结算方式占比,此表为确认的营业收入金额占比,已对发行说明书数据进行更改,统一按确认的营业收入金额占比。
(3)各国家销量变化的原因,与境外国家合作是否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公司在开发相关国家的客户之前,均会对相应国家和对应客户进行市场分析,判断其稳定性情况,并择机进入该国市场。泰国:公司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切入泰国市场,2019年开拓效果显著,销量提升较快,泰国主要合作客户是TSK Steel Company Limited,Beko Thai Co.,Ltd.及Toshiba Consumer Product (Thailand) CO.,LTD.,2020年与主要进一步扩大合作,目前泰国东芝是合作量最大的客户。泰国市场也是全球家电大牌集中的市场,是公司重点突破市场,后续公司将持续进一步进行泰国市场的开拓,取得和其他品牌合作的机会,实现该市场的稳定增长。巴基斯坦:巴基斯坦市场是公司一直相对稳定且收入占比较高的市场,2019年因为国际上同行的低价竞争,公司销售有所下降,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该市场销售额进一步下降,后续公司会重点发力用高性价比产品吸引客户以进一步巩固该市场份额。公司在该市场的主要策略是提升供货占比,维持订单的稳定增长,目前公司合作的主要产品集中在冰箱侧板,冰箱面板的供给量主要被韩国厂商占据,所以未来开拓并提升冰箱面板的供货量是公司发力的重点方向。乌兹别克斯坦:公司与乌兹别克斯坦合作的客户主要为Artel Group,该客户从其建设冰箱工厂完成后就跟公司一直有合作,随着这些年的发展,该公司不
断发展壮大,公司目前不仅向其提供冰箱彩涂板,也加大了热水器彩涂板的供给,报告期内,其采购订单有较小波动但总体销售变化不大。该客户目前在投资新的冰箱工厂和热水器工厂,未来该客户的冰箱和热水器的产能会增长,同时公司还可以挖掘与其空调、洗衣机等其他领域的合作机会,以实现在该国家销量的稳步增长。
斯里兰卡:公司在斯里兰卡主要与D.R. HOME APPLIANCES(PVT) LTD.合作,公司是其独家供货商,该客户从建设冰箱工厂开始一直跟公司合作,近些年其规模逐步增大,公司对其销售额也逐步上涨,2020年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该客户生产受到影响,所以公司对其销售额也有所下降。
公司与国外相关客户的合作均有较长时间历史,有着互信的合作基础,尽管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因素等影响部分国家的销售情况有所波动,公司也在不断通过开拓新的海外客户、挖掘新的细分家电品类机会以及调整供货产品类型、价格等方式拓展海外合作渠道。综上所述,公司与境外主要国家合作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
上述内容公司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境外经营情况”进行补充披露。
2、O/A(赊销)占比持续上升,是否存在通过放松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况
报告期内,境外销售的国家中以O/A(赊销)结算的主要客户信用政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信用额度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变化情况 |
1 | Toshiba Consumer Product (Thailand) CO.,LTD. | 4,500 | 取得提单后60天 | 取得提单后60天 | 未合作 | 未发生变化 |
2 | Artel | 1,260 | 20%订金+80%尾款OA90天 | 20%订金+80%尾款OA90天 | 20%订金+80%尾款OA90天 | 未发生变化 |
3 | UNITED REFRIGERATION INDUSTRIES LIMITED | 1,200 | 取得提单后90天 | 取得提单后90天 | 取得提单后90天 | 未发生变化 |
4 | DAWLANCE (PRIVATE) LIMITED | 470 | 取得提单后90天 | 取得提单后90天 | 取得提单后90天 | 未发生变化 |
序号 | 客户名称 | 信用额度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变化情况 |
5 | Beko Thai Co.,Ltd. | 137 | 100%TT提单后30天 | 100%TT提单后30天 | 100%TT提单后30天 | 未发生变化 |
6 | Cairo feeding industries "AWM & REF factory" | 100 | 100%T/T提单后90天 | 100%T/T提单后90天 | 100%T/T提单后90天 | 未发生变化 |
7 | DOUBLE CIRCLE INTERNATIONAL COMPANY | 50 | 预付30%定金,预余到账发货 | 预付30%定金,预余到账发货 | 预付30%定金,预余到账发货 | 未发生变化 |
8 | El-Araby International Limited | 100 | 100%T/T提单后60天 | 100%T/T发货前 | 未合作 | 发生变化 |
9 | Johnson Lifts Private Limited | 100 | 预付30%定金,预余到账发货 | 预付30%定金,预余到账发货 | 预付30%定金,预余到账发货 | 未发生变化 |
10 | LES GRANDS ATELIERS DU NORD | 20 | 信用证提单后60天 | 信用证提单后60天 | 信用证提单后60天 | 未发生变化 |
11 | MAIKA METALS PVT LTD. | 70 | 预付30%定金,70%见提单副本 | 预付30%定金,70%见提单副本 | 预付30%定金,70%见提单副本 | 未发生变化 |
12 | Mimet S.A. | 1,000 | 100%T/T提单后60天 | 100%T/T提单后30天 | 未合作 | 发生变化 |
13 | Panasonic Appliances Vietnam Co.,Ltd.、Panasonic Management (Thailand) Co.,Ltd. | 512 | T/T货到港的下个月底前付款 | T/T货到港的下个月底前付款 | T/T货到港的下个月底前付款 | 未发生变化 |
14 | PT.Haier electrical Appliances Indonesia | 50 | 100%T/T提单后60天 | 未合作 | 未合作 | 未发生变化 |
15 | SHIN STEEL(THAILAND) CO., LTD. | 500 | 100%T/T提单后60天 | 没合作 | 没合作 | 未发生变化 |
2019年,公司与El-Araby International Limited试订单采购,2020年,双方正式开展合作,应客户申请调整了其信用政策;公司与Mimet S.A2019年开展合作,合作过程中客户信誉良好,应客户要求及公司综合考虑,调整了其信用政策。
综上所述,公司境外销售中O/A(赊销)结算方式下除个别客户信誉良好并申请调整信用政策外,其他主要客户信用政策均未发生变化;个别赊销结算客户(如Toshiba Consumer Product (Thailand) CO.,LTD. )2020年收入增长较多,导致赊销占比上升,不存在通过放松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况。
3、2019年度销售费用中质量补偿扣款主要集中在境外客户,说明发行人产品能否满足境外客户的质量需求,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及对后续业务开展的影响
2019年,公司存在334.65万元的质量补偿扣款,部分质量补偿扣款系直接销往国外客户或公司应用的终端产品销往国外产生质量异议导致的扣款,如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质量补偿扣款139万元,该产品对应的客户终端成品主要销往国外,国外终端客户对终端产品质量产生异议导致客户向公司进行索赔;Panasonic Appliances Vietnam Co.,Ltd.为2018年公司新增海外客户,2019年收入有所增长,客户对部分产品质量异议导致37.95万元质量扣款。境外客户质量补偿扣款相对比较国内客户偏高,主要体现为境外运输时间长、距离远,中间产生不可控机率较高,另外不同国家行业标准存在差异,相对比国内要求较高,前期磨合阶段不良下线率较高,但经过一段时间磨合并经公司不断改进后,基本能保持正常水平,客户订单并未因此受到影响。
综上,公司产品可以满足境外客户的质量需求,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持续增长,不会对后续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六)说明经销产品的最终去向,发行人对经销客户是否存在折扣政策、返利政策,如有,请说明具体情况,经销收入、直销收入毛利率的差异情况。
1、经销客户向公司采购产品的最终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销商采购产品的下游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销商名称 | 下游客户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R&I ELECTRICAL APPLIANCES (PVT) LIMITED(巴基斯坦) | 1,350.94 | 1,196.48 | 1,710.09 |
佛山市信孚进出口有限公司 | NIK SUN SANATCO.(伊朗) | 630.90 | / | / |
Parto Sard Tavan Co.,(伊朗) | 380.37 | 227.31 | / | |
AYSAN KHAZAR CO. (伊朗) | 358.45 | / | / |
经销商名称 | 下游客户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GOODCROP INTERNATIONAL LIMITED | Butterfly Group(孟加拉国) | 290.18 | 451.93 | 299.51 |
湖南远亨祥贸易有限公司 | 万家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注1) | 224.24 | 77.97 | / |
东莞广乔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富士康科技集团 | 85.48 | 97.51 | / |
东莞市汇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广州施耐德母线槽有限公司 | 69.87 | 120.00 | 10.61 |
深圳精基精密机械贸易有限公司 | 富士康科技集团 | / | 7.45 | 118.47 |
佛山能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越南sanaky | / | / | 94.33 |
日照天正嘉赫工贸有限公司 | 室外广告牌 | / | / | 52.41 |
凭祥市三颂贸易有限公司 | 越南斯丹达股份有限公司 | / | / | 46.04 |
注1:万家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对单一供应商有最高供货比例限制,所以该公司的其他供应商湖南远亨祥贸易有限公司从公司采购PCM板交货给万家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该经销商在万家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中标的供货比例上升,从而该经销商增加对公司采购金额。同时公司直销给万家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中标的供货比例下降,所以公司对万家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金额下降。
2、发行人对经销客户是否存在折扣政策、返利政策,如有,请说明具体情况经销模式下,公司定价政策为基于生产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并参考市场价格,与客户进行协商定价。公司对经销客户不存在返利政策。
3、经销收入、直销收入毛利率的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直销模式、经销模式主要产品收入毛利率的差异情况如下:
项目 | 模式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PCM板 | 直销模式收入毛利率 | 13.69% | 10.97% | 10.64% |
经销模式收入毛利率 | 12.90% | 16.85% | 7.76% | |
毛利率差异 | 0.79% | -5.88% | 2.88% |
VCM板 | 直销模式收入毛利率 | 16.71% | 19.54% | 23.17% |
经销模式收入毛利率 | 23.09% | 13.50% | 14.75% | |
毛利率差异 | -6.39% | 6.05% | 8.42% | |
轻量化金属复合板 | 直销模式收入毛利率 | 23.44% | 24.06% | 31.43% |
经销模式收入毛利率 | / | / | / | |
毛利率差异 | / | / | / |
注:轻量化金属复合板的销售均为直销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直销模式毛利率一般会高于经销模式毛利率,主要系经销商协助公司进行终端客户的日常关系维护,并且经销商需要为终端客户提供一定时间的账期,考虑到经销商因此支出的成本及其合理利润空间,公司给予经销商一定的让利,所以经销模式毛利率低于直销模式毛利率,但两者毛利率相差不大。
2019年经销模式收入PCM板毛利率高于直销模式是因为,经销商东莞市汇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PCM板订单120万元,订单产品要求比较低,只需涂面漆,不需涂背漆、剪切,所以单位成本较低,且其终端客户为施耐德电源电器公司,公司对其销售毛利率为33.53%,高于经销模式PCM板的平均毛利率16.85%;同时2019年开始与佛山市信孚进出口有限公司合作,订单量较低,同时该客户主要采购彩涂板主要销往伊朗,公司销售给该客户的PCM板定价较高,2019年销售PCM板毛利率为26.15%,2019年对这两个经销商收入占经销模式收入
26.42%。2018年、2020年东莞市汇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PCM板订单较小,毛利率分别为26.65%、26.82%;2020年公司对佛山市信孚进出口有限公司PCM板销售额增长至635万元,公司下调销售给该客户的PCM板定价,毛利率下降至11.64%。
2020年经销模式收入VCM板毛利率高于直销模式是因为2020年VCM板经销商只有佛山市信孚进出口有限公司、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两个客户采购的PVC膜的VCM板均以出口销售为主,PVC膜VCM板毛利率高于VCM板平均水平,同时出口销售毛利率较高。
综上所述,公司产品直销模式毛利率一般会高于经销模式毛利率,但由于经销模式收入规模较小,经销模式产品毛利率变动,受个别客户或订单影响较大。
(七)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中贸易收入、销售原材料和废品收入的具体构成,贸易收入按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及确认依据。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中贸易收入、销售原材料和废品收入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内容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贸易 | 2,234.22 | 68.79% | 2,334.03 | 74.47% | 572.99 | 30.82% | 主要核算根据部分客户的需求进行玻璃和牛皮纸的采购和销售 |
销售废品 | 737.04 | 22.69% | 500.04 | 15.96% | 599.20 | 32.23% | 主要核算销售生产、研发等日常经营环节形成的钢板边料、废料或销售退货报废料 |
销售原材料 | 14.64 | 0.45% | 292.11 | 9.32% | 686.81 | 36.94% | 主要核算销售钢板散卷及上线前的钢板卷边料 |
合计 | 2,985.91 | 91.93% | 3,126.18 | 99.75% | 1,859.01 | 99.99% |
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包括:(一)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二)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三)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企业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一)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二)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三)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四)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公司根据部分国内外客户需求进行贸易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包括玻璃和牛皮纸的直接采购和销售,其中,牛皮纸的贸易业务仅形成于2018年、2019年,具有偶发性。对于贸易业务,公司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采用总额法确认的依据为:①公司系从供应商处取得贸易产品的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系主要责任人,负有向客户交付合同产品的义务,而非供应商作为主要责任人向客户交付产品;②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协议中对产品质量规格等标准的要求直接约束公司,如产品不符合标准,公司需作为首要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③贸易产品交付客户前,公司拥有相关控制权,交付并经验收后,相关控制权归属于客户,公司承担了产品转让前存货的风险;④公司与客户、供应商都是独立定价,能够自主决定向客户提供贸易产品的价格,并承担客户的信用风险。
综上所述,公司贸易收入系利用自身的信息及渠道优势,通过销售部分可获取经济利益的贸易产品并承担相应的业务风险而从事的商业贸易行为,公司系主要责任人,并非以代理人的身份赚取佣金或手续费,因此采用总额法是恰当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上述内容发行人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盈利情况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6.营业收入总体分析”进行补充披露。
(八)按照客户类型说明发行人对各类客户销售收入真实性的核查比例
各类客户销售收入真实性核查销售比例(按销售金额统计)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核查程序比例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直销客户 | 访谈和走访核查比例 | 84.45% | 77.39% | 71.31% |
抽查对账单、送货签收单或报关单及提运单比例 | 68.33% | 70.48% | 62.52% | |
函证核查比例 | 89.29% | 89.50% | 89.48% | |
经销客户 | 访谈和走访核查比例 | 37.13% | 55.12% | 70.97% |
抽查对账单、送货签收单或报关单及提运单比例 | 59.61% | 31.51% | 69.09% | |
函证核查比例 | 89.39% | 85.86% | 83.10% | |
合计 | 访谈和走访核查比例 | 82.90% | 76.78% | 71.30% |
抽查对账单、送货签收单或报关单及提运单比例 | 68.04% | 69.40% | 62.72% |
函证核查比例 | 89.29% | 89.40% | 89.28% |
(九)列示报告期各期对营业收入、应收账款等项目的函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发函数量、金额及比例,回函数量、金额及比例、差异金额及差异原因,未回函原因及对未回函的函证履行的替代程序及充分性。
1、报告期内,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公司各期营业收入函证情况如下: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发函数量(家) | 46 | 81 | 80 |
回函数量(家) | 45 | 78 | 74 |
营业收入(万元)A | 113,496.40 | 80,035.98 | 79,783.92 |
发函金额(万元)B | 101,343.18 | 71,550.19 | 71,234.10 |
发函比例C=B/A | 89.29% | 89.40% | 89.28% |
回函金额(万元)D | 101,003.38 | 71,501.00 | 69,946.50 |
其中:回函直接确认金额(万元) | 99,870.93 | 67,599.77 | 66,161.09 |
回函差异但调节后确认金额(万元) | 1,132.45 | 3,901.23 | 3,785.41 |
回函确认金额比例E=D/A | 88.99% | 89.34% | 87.67% |
回函差异金额(万元) | 16.67 | 127.40 | -63.61 |
其中:已回函存在时间性差异金额 | 16.67 | 172.44 | -64.20 |
已回函代收代付保险费、出口费 | - | -45.04 | 0.59 |
未回函金额 | 356.47 | 176.59 | 1,223.99 |
2、报告期内,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公司各期应收账款函证情况如下: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发函数量(家) | 39 | 54 | 55 |
回函数量(家) | 37 | 54 | 53 |
应收账款余额(万元)A | 24,366.98 | 13,702.17 | 16,013.54 |
发函金额(万元)B | 22,574.67 | 12,509.14 | 15,296.92 |
发函比例C=B/A | 92.64% | 91.29% | 95.52% |
回函金额(万元)D | 22,215.22 | 12,531.37 | 14,883.13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其中:回函直接确认金额(万元) | 9,783.28 | 10,059.59 | 8,524.47 |
回函差异但调节后确认金额(万元) | 12,431.94 | 2,471.78 | 6,358.67 |
回函确认金额比例E=D/A | 91.17% | 91.47% | 92.94% |
回函差异金额(万元) | -199.37 | 24.16 | -88.89 |
其中:已回函存在时间性差异金额 | -199.37 | 24.16 | -88.89 |
未回函金额 | 160.08 | - | 315.43 |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各期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函证的回函不符、未回函的情况较少。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回函存在部分不符情形,函证不符具体原因主要系入账时间差异:发行人根据经客户确认的对账单或客户送货签收单确认收入,客户在收到公司开具的发票后确认入账,存在客户已对账结算或已签收货物,但发行人开具的发票在期末时间点还未送达至客户,或发行人已开具发票但客户尚未收到发票未入账的情形。同时2018年、2019年部分外销客户的销售额包含了代收代付保险费、出口费,客户回函未包含该部分款项。客户根据报表日后的使用彩涂板发现质量问题,直接从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扣除。针对回函不符的询证函,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向客户了解回函不符的原因,并检查回函差异原因所对应的相关凭证及其他资料;
2)检查形成入账时间差异的交易对应的支持性单据,查阅报告期内销售合同,核查确认收入的对账单、送货签收单,确认收入真实性;
3)检查应收账款当期、期后回款情况;
4)对回函不符的客户编制了函证结果差异调节明细,经过差异调节之后,回函金额与发函金额相符。
(2)发行人客户未回函的主要原因为:部分客户公章管理严格,盖章流程较为繁琐,不愿意协助盖章确认回函;部分客户不再与公司合作,不愿意协助盖章确认回函。对未回函金额全部执行了审计替代程序, 已确认相关交易金额真实、准确。
针对未回函的客户,执行以下替代程序:检查报告期内收入确认的支持性文
件,包括销售订单、销售发票、送货签收单、对账记录等,确认收入真实性;检查应收账款当期、期后回款情况。
(十)对2018年至2020年营业收入真实性及截止性核查的依据、过程及结论针对2018年至2020年营业收入真实性及截止性,申报会计师主要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评估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选取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了解客户基本情况、客户采购流程及购买彩涂板的用途、报告期交易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等情况,核实彩涂板销售的真实性;
(3)核查主要客户的工商信息及背景调查,核查其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
(4)选取样本检查内销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或订单、送货签收单、客户对账记录、客户系统终端数据;
(5)选取样本检查外销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或订单、销售出库单、报关单、提运单和船运记录;
(6)获取发行人申报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核对并测算发行人出口退税金额与账面外销收入的匹配情况;
(7)选取样本对客户进行函证,函证内容包括对客户期末应收账款或预收账款的余额和收入金额;
(8)对销售收入实施分析程序,对产品的平均售价和销售毛利率等进行年度和月度对比分析;
(9)针对境外销售收入,以取得出口报关单、提运单作为收入确认的方式,以发行人出口报关单为起点,抽取报告期各期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十张报关单,并追查至记账凭证、提运单、出口商业发票,以核实发行人销售收入确认在恰当的
期间;
(10)针对境内销售收入,以对账作为收入确认的方式,选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登录并查询主要客户的供应链系统,核对系统供应商未结算数量对账单,或检查双方的邮件等方式的对账记录,复核发行人是否在对应的报表期内确认相应的收入;
(11)针对境内销售收入,以签收作为收入确认的方式,以发行人销售出库单为起点,抽取报告期各期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十张送货签收单,并追查至记账凭证、销售订单、增值税发票、送货签收单,确认销售收入归属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12)以发行人记账凭证为起点,抽取报告期各期资产负债表日前后五笔收入,并追查至销售订单、对账单或送货签收单或出口报关单,确认销售收入归属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对发行人收入真实性的核查所获取的证据、数据及结果充分、有效,发行人收入真实性无异常。发行人已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合理的收入确认方法确认报告期各期的收入,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
二、核查过程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收入确认政策、主要客户合作背景及稳定持续性;
2、访谈销售部和财务部相关人员,了解公司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并进行穿行测试和控制测试,评价销售相关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3、获取发行人收入成本明细表,统计分析各类产品平均单价、销售量及各月营业收入情况;
4、获取并查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查看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约定、收入确认时点、结算周期;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销售收入确认政策进行复核;
5、实施细节测试,选取样本检查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订单、销售出库单、对账单或送货签收单、报关单、提运单、银行收款回单、销售发票等,以核实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
6、执行截止性测试,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销售业务,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出库单、发票、合同、对账单或送货签收单、报关单及提运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7、对公司主要客户执行函证程序,函证确认报告期内各年度销售额及各年末的应收账款、预收款项余额;报告期各期,函证客户收入比例89.28%、89.40%和89.29%;
8、视频访谈、实地走访主要客户,了解客户合作背景、销售模式、主要合同条款等情况;了解主要经销商最终销售情况。报告期各期,访谈和走访核查客户比例分别为71.30%、76.78%和82.90%;
9、获取公司的退货管理制度、获取并检查《产品退货登记表》、《退货物料交接表》,了解并测试退货相关的内控是否有效;
10、获取公司报告期内的退货分析报告及退货明细统计表,分析退货原因;
1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退货商品处理情况明细表,复核退货商品存货跌价计算过程及方法,统计期末退货商品占比情况;
12、查阅家电行业数据、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获取公司在手订单情况,比对分析公司业绩增长的原因及可持续性;
13、结合对外贸主管的访谈,并在统计分析各期境外销售主要国家的销售情况的基础上,了解主要境外客户的结算方式及信用政策、质量补偿扣款背景及处理结果;
14、了解经销商采购发行人产品的最终去向;
15、获取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明细表,了解其他业务收入的明细构成,结合业务实质分析其他业务收入确认政策及依据的合理性。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2020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主要来源于销售数量的增长,2020年收入增长真实、合理;
2、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月收入占比较为平稳,不存在 12 月集中确认收入的情况,不存在突击销售的情形;发行人主要销售模式为直销、经销,多数订单可以在一般销售周期内完成,发行人收入确认准确,与上市公司保持一致,不存在提前或者推后确认收入的情形;
3、销售退货不会对发行人获取客户、维护客户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退货商品的二次销售价格不存在大幅度下降的情况;
5、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中的退货商品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6、结合发行人在手订单、行业整体发展情况及趋势分析,发行人业绩增长具有合理性、可持续性;发行人报告期内业绩情况与行业趋势无明显差异;
7、发行人各期境外销售主要国家销量变化具有合理性,不存在通过放松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况;境外销售存在因质量异议扣款情况,但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客户订单并未因此受到影响;
8、发行人的经销商客户主要是家电企业的采购商、国际贸易商,向发行人采购产品最终销售给家电企业、家电加工厂商;发行人对经销商客户不存在折扣政策;发行人直销模式毛利率一般会高于经销模式毛利率,主要系发行人为了拓展业务给予经销商一定的让利,但两者毛利率相差不大;
9、结合交易实质,发行人贸易收入按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0、发行人已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合理的收入确认方法确认报告期各期的收入,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
11、根据核查所获取的证据、数据及结果,发行人披露的客户交易及金额真实、无异常。
第二部分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问题9、与主要客户合作稳定性及持续性根据申请材料,发行人主要采购内容为钢材、油漆、覆膜材料等;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美的集团的下设集采平台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各期均为发行人第一大供应商且采购占比持续增加,占比分别为13.99%、23.70%、24.57%;2018-2019年,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销售金额分别为4,542.55万元、6,349.84万元,2020年退出主要供应商;广东顺德海美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同为发行人外协厂商和客户。
(1)主要原材料及供应商的采购情况。请发行人:①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主要原材料种类、金额及占比情况;前十大供应商基本情况(包括名称、主营业务、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股权结构、合作历史、经营规模等)、供应商类型(贸易商、生产商等)、采购内容、金额及占比、定价及结算方式、运费承担、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分析供应商变化的原因、向单个供应商采购金额变化的原因。②结合主要原材料与市场价格的差异、不同供应商类型采购价格的差异情况,说明发行人采购价格是否公允。③根据公开信息,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存在多起诉讼且均为被告、2018年因账簿及记账凭证等全部遗失被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2019年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有关机关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说明该供应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因,结合该供应商的经营合规性、内控有效性说明与其交易的真实性、合理性,目前合作情况。
(2)与美的集团集采平台的合作模式。请发行人:①说明美的集团集采平台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运营模式、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就采购量、采购价格、采购内容等的约定情况,是否存在美的集团指定向该公司采购的情形,向该平台采购是否为向美的集团销售的附加条件,发行人后期向该公司采购规模的变化趋势。②发行人向美的集团集采平台采购的定价依据,结合发行人同类产品、2018年以前钢铁薄板基材主要供应商的采购价格、行业内可比公司价格说明并披露定价公允性及采购的合理性。③结合业务模式、主要合同条款、付款收款方式说明发行人采购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及合规性。④结
合报告期各期产品产量、主要原材料单耗情况等说明向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基材采购量与产品产量的匹配性。
(3)外协厂商与客户重合的合理性。请发行人:①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外协供应商的情况,包括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及占比、定价及结算方式、供应商变化原因。②结合主要外协厂商的成立时间、注册及实缴资本、经营范围、经营规模、注册地址等说明与发行人交易的合理性、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③详细说明广东顺德海美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同为发行人外协厂商和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具体合作模式、是否按照净额法进行核算,2019年应收账款1,255.36万元的形成原因。④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其他客户和供应商重合的情况,并说明具体情况。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回复
(一)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主要原材料种类、金额及占比情况;前十大供应商基本情况(包括名称、主营业务、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股权结构、合作历史、经营规模等)、供应商类型(贸易商、生产商等)、采购内容、金额及占比、定价及结算方式、运费承担、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分析供应商变化的原因、向单个供应商采购金额变化的原因。
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主要原材料种类、金额及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种类有钢材、油漆及覆膜材料,其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材料名称 | 2020年度 | 2020年度占比 | 2019年度 | 2019年度占比 | 2018年度 | 2018年度占比 |
钢材: | 63,988.81 | 63.36% | 38,344.17 | 58.82% | 43,173.78 | 64.11% |
镀锌卷钢 | 47,737.86 | 47.27% | 29,774.77 | 45.68% | 30,019.82 | 44.58% |
冷轧卷钢 | 16,250.95 | 16.09% | 8,569.40 | 13.15% | 13,153.95 | 19.53% |
油漆 | 5,083.99 | 5.03% | 3,819.67 | 5.86% | 3,739.51 | 5.55% |
覆膜材料: | 13,656.19 | 13.52% | 10,302.65 | 15.80% | 9,328.73 | 13.85% |
主要材料名称 | 2020年度 | 2020年度占比 | 2019年度 | 2019年度占比 | 2018年度 | 2018年度占比 |
铝箔膜 | 4,772.70 | 4.73% | 2,191.74 | 3.36% | 1,264.12 | 1.88% |
PVC膜 | 4,489.98 | 4.45% | 6,808.46 | 10.44% | 7,789.47 | 11.57% |
PET膜 | 4,036.03 | 4.00% | 1,284.10 | 1.97% | 275.13 | 0.41% |
ST膜 | 357.48 | 0.35% | 18.36 | 0.03% | / | / |
公司主要采购的原材料有钢材(镀锌卷钢、冷轧卷钢)、油漆、覆膜材料(铝箔膜、PVC膜、PET膜、ST膜),报告期内上述主要材料类别占比分别为83.51%、
80.49%和81.91%,期间比例变动不大。
2、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前十大供应商基本情况(包括名称、主营业务、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股权结构、合作历史、经营规模等)、供应商类型(贸易商、生产商等)、采购内容、金额及占比、定价及结算方式、运费承担、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公司报告期内各期,前十大供应商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实收资本 | 股权结构 | 合作历史 | 经营规模 |
1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橡胶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2012-09-13 | 500万元人民币 | 500万元人民币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持股100% | 2018年至今 | 2020年整体营业额约为40亿元 |
2 | 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加工、生产、销售:特种功能性薄膜、覆膜玻璃、丝印彩晶玻璃(不含平板玻璃);销售:薄膜复合材料、光学薄膜材料、玻璃制品;并从事以上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 2014-11-14 | 1,000万元人民币 | 1,000万元人民币 | 李健持股80%;于海花持股20% | 2017年至今 | 2020年膜类销售额约为1.93亿元 |
3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 | 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标准化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对外承包工程;钢、铁冶炼;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保温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系统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报 | 1991-05-06 | 420,700万元人民币 | 420,700万元人民币 |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 2020年至今 | 2020年销售金额约为15.6亿元 |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实收资本 | 股权结构 | 合作历史 | 经营规模 |
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旅游业务 | ||||||||
4 | 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 | 精密冷硬薄钢板、热镀锌钢板生产、销售;精密冷硬薄钢板、热镀锌钢板、热镀铝锌钢板、彩钢板镀层设计研发;热镀铝锌钢板、彩钢板、机电产品、建筑材料(除沙石)批发;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 2013-12-12 | 100万元人民币 | - | 浙江永丰钢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 2015年至今 | 2020年销售额约为13.8亿元 |
5 | 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一般项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自营和代理经外经贸部批准的商品和技术进出口,钢材、废铜、废钢进口,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对销、转口贸易,国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国际招标,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除专项规定),废钢,燃料油,水路货运代理,船舶代理,化学危险品(限批发),工程招标代理,天然橡胶进口 | 1985-06-13 | 224,887.86万元人民币 | 224,887.86万元人民币 |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2005年至今 | 2020年销售额约为66亿元 |
6 | 佛山市德宝凯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金属新材料;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 2012-07-09 | 100万元人民币 | 100万元人民币 | 尹嘉嵘持股60%;李景尧持股40% | 2019年至今 | 2020年销售额约为4,000万元 |
7 | 天津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 | 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的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剂技术开发。 | 2017-03-03 | 500万元人民币 | 300万元人民币 | 苏传斌持股50%、杨金华持股50% | 2017年至今 | 2020年销售额约3,300万元(注1) |
8 | 广州峻茂林贸易有限公司 | 钢材批发;钢材零售;商品批发贸易;互联网商品销售;商品零售贸易;互联网商品零售;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 2018-06-27 | 50万元人民币 | 50万元人民币 | 郑国祥持股100% | 2019年至今 | 2020年 销售额约6,420万元(注2) |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实收资本 | 股权结构 | 合作历史 | 经营规模 |
9 | 佛山美领全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金属材料,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 | 2016-07-04 | 50万元人民币 | - | 陈潮州持股99%;陈锦川持股1% | 2016年至今 | 2020年销售金额约4,000万元(注2)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批发、零售:钢材,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生产、加工、销售:电器配件、家用电器、五金配件 | 2007-06-12 | 500万元人民币 | 1万元人民币 | 陈锦川持股90%;傅泽銮持股10% | 2015年至2020年 | 2020年销售金额约为1,000万元 | |
10 | 江门市华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加工、生产经营:五金制品(不含限制类);废旧金属回收(不含危险废物) | 2005-07-11 | 17,880万元人民币 | 3,000万元人民币 | 华汇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 | 2017年至今 | 2020年营业额接近35亿元 |
11 | 乐金华奥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特种化学品、易制毒产品除外)、塑料橡胶制品、金属制品、纸及纸制品、纺织品、建筑材料(钢材、水泥除外)、装饰装修材料、家具、厨房卫浴设备、汽车零部件、汽车用品、汽车饰品、电子电器产品及材料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区内以化学产品为主的仓储(除危险品)、分拨业务和相关产品的售后服务、技术培训;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贸易及技术咨询服务;区内商品展示 | 2002-08-15 | 600万美元 | 600万美元 | LG华奥斯株式会社持股100% | 2005年至今 | 未公开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 | 生产、销售PVC地板砖、合成树脂型材及其他塑料制品、建筑用外墙保温材料、汽车皮革内饰件、汽车保险杠;玻璃制品加工、销售;上述产品技术的研发、转让、咨询服务;上述商品的批发、零售、进出口业务(上述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金属型材、金属门窗批发、零售;办公设备维修 | 1995-12-27 | 7,446.14万美元 | 3,446.14万美元 | 株式会社LG华奥斯(韩国)持股100% | 2005年至今 | 2020年总营业销售额约为3,000万美元 |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实收资本 | 股权结构 | 合作历史 | 经营规模 |
12 | 浙江凯德嘉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矿产品(不含专营)、建材、金属材料及制品、木材及制品、初级食用农产品、蚕茧、丝绸及制品、纺织品及原辅材料、服装、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矿物油(不含成品油)、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煤炭(无储存)、沥青、电子产品、花卉、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汽车的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废旧金属制品的回收,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 | 2015-03-23 | 3,600万元人民币 | 3,600万元人民币 | 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0%;金晓云持股7.5%;夏仕军4.5833%; 严一斐、李一、蒋乐、严露云、陈亚亮、周晓峰各持股1.6667%;董胜事、柯军、林健、黄文泽各持股1.25%;马志祥持股0.8333%;林天玮、金晶、范红霞、陈迎春、 孟圣各持股0.4167% | 2019年至今 | 2020年营业收入超60亿元 |
13 | 中山市科畅达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环保材料、五金制品、塑料制品、建筑材料、饲料、饲料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 | 2012-06-20 | 100万元人民币 | 50万元人民币 | 王继东持股82%;黄泽擂持股18% | 2012年至今 | 2020年销售额约为6,000万元 |
14 | 合肥圆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供应链管理及服务、供应链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出口的除外);塑料、钢材、铜材、铝锭的批发及零售;再生资源开发与推广;塑料 | 2010-11-11 | 10,000万元人民币 | 9,200万元人民币 | 周玲玲持股99%;干娜持股1% | 2012年至2020年 | 2020年 销售额约为17亿元 |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实收资本 | 股权结构 | 合作历史 | 经营规模 |
及新材料加工、制造。 | ||||||||
15 | 清远市东上钢业有限公司 | 钢压延加工、销售(国家产业政策禁止投资的项目除外);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加工处理(不含电镀加工);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通用仓储;仓储服务;租赁业;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 | 2006-03-23 | 13,800万元人民币 | 13,800万元人民币 | 吕思瑶持股80%;徐嘉俊持股20% | 2012年至2019年 | 未公开 |
16 | 佛山市光普实业有限公司 | 金属材料剪切加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或应经许可的项目,不设商场);自有物业出租;物业管理服务;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必须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物品);货物装卸 | 2004-07-07 | 2,000万元人民币 | 2,000万元人民币 | 周子登持股80%;黄军城持股20% | 2011年至今 | 2020年销售金额约为16亿元 |
17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粘合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专项化学用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精细化工:催化剂新产品、新技术,染(颜)料商品化加工技术,电子化学品和造纸化学品,皮革化学品(N-N二甲基甲酰胺除外),油田助剂,表面活性剂,水处理剂,胶粘剂,无机纤维、无机纳米材料生产,颜料包膜处理深加工(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防水建筑材料制造;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日用家电设备零售;佣金代理;日用器皿及日用杂货批发;工程监理服务;服装批发;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涂料零售;商品批发贸易(涉及外资准入特别管理规定和许可审批的商品除外);建筑结构加固补强;涂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五金零售;货物进出口(涉及外资准入特别管理规定和许可审批的商品除外);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 2001-12-27 | 1,000万美元 | 1,000万美元 | 日本涂料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1%;立时私人有限公司持股49% | 2007年至今 | 2020年 销售额约为7.49亿元 |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实收资本 | 股权结构 | 合作历史 | 经营规模 |
(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家具零售;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危险化学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制造 | ||||||||
立邦涂料(重庆)化工有限公司 | 生产、销售摩托车汽车用脱脂剂、表面调整剂、磷化剂及工业用途各类处理剂、铝制品处理剂等金属材料处理系列产品、金属加工液、润滑油脂;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 1995-03-10 | 3,500万元人民币 | 800万元人民币 | 立时私人有限公司持股95%;重庆金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5% | 2007年至今 | 2020年销售金额约为9,856万元 |
注1:天津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是2017年3月成立,主要是从事PCM板裁切及销售贸易业务;2017年开始公司通过同行介绍从其采购PCM板;2020年由于公司销售订单较多,生产线满产,部分PCM板订单向该供应商采购再交付给客户,所以公司采购量占其销售额比例较高。
注2:广州峻茂林贸易有限公司、佛山美领全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为卷钢贸易商,分别代理宝钢、山钢品牌,公司通过钢铁贸易网站与供应商取得联系。
(2)2020年前十大供应商类型、采购内容、金额及占比、定价及结算方式、运费承担、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类型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当期总采购的比例 | 定价方式 | 结算方式 | 运费承担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贸易商 | 钢材 | 24,815.18 | 24.57% | 协商定价 | 收取20%定金,余款款到发货,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 供应商送货至中转仓,公司自提 | 否 |
2 | 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苏州新航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 生产商 | 覆膜材料 | 10,421.14 | 10.32% | 协商定价 | 月结60天,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 供应商负责送货至公司 | 否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类型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当期总采购的比例 | 定价方式 | 结算方式 | 运费承担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3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 | 生产商 | 钢材 | 9,551.83 | 9.46% | 协商定价 | 收取20%定金,余款款到发货,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 供应商负责送货至公司 | 否 |
4 | 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 | 生产商 | 钢材 | 8,989.50 | 8.90% | 协商定价 | 合同签订后需方支付30%定金,余款款到发货 | 供应商负责送货至公司 | 否 |
5 | 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生产商(注1) | 钢材 | 5,213.61 | 5.16% | 协商定价 | 支付20%定金,卖方发出到货通知后3天内付清 | 供应商送货至中转仓,公司自提 | 否 |
6 | 佛山市德宝凯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 外协厂(注2) | 钢塑板、铝塑板 | 2,718.46 | 2.69% | 协商定价 | 月结30天,承兑汇票结算 | 供应商承担 | 否 |
7 | 天津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 | 贸易商 | 预涂板、压花板 | 2,697.91 | 2.67% | 协商定价 | 预付30%定金,到货后15天付6个月承兑 | 供应商负责送货至公司 | 否 |
8 | 广州峻茂林贸易有限公司 | 贸易商 | 钢材 | 2,650.85 | 2.62% | 协商定价 | 预付20%,余款款到发货 | 供应商送货至中转仓,公司自提 | 否 |
9 | 佛山美领全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贸易商 | 钢材、白钢板 | 2,596.23 | 2.57% | 协商定价 | 美领为:现款现货 正牛为:收取20%定金,余款款到发货,银行承兑结算 | 美领:供应商送货至中转仓,公司自提 正牛:供应商负责送货至公司 | 否 |
10 | 江门市华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生产商 | 钢材 | 2,514.18 | 2.49% | 协商定价 | 收货三天内,付清货款 | 供应商负责送货至公司 | 否 |
注1: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是宝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销售公司。注2:报告期内,公司将轻量化金属复合板的复合工序委托给佛山市德宝凯尔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取得订单后委托其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广东利凯尔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生产加工,公司直接与佛山市德宝凯尔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结算。经核查广东利凯尔实业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
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3)2019年前十大供应商类型、采购内容、金额及占比、定价及结算方式、运费承担、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类型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当期总采购的比例 | 定价方式 | 结算方式 | 运费承担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贸易商 | 钢材 | 15,447.15 | 23.70% | 协商定价 | 收取20%定金,余款款到发货,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 供应商送货至中转仓,公司自提 | 否 |
2 | 佛山美领全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贸易商 | 钢材 | 6,349.84 | 9.74% | 协商定价 | 美领为:现款现货 正牛为:收取20%定金,余款款到发货,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 美领:供应商送货至中转仓,公司自提 正牛:供应商负责送货至公司 | 否 |
3 | 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生产商 | 覆膜材料 | 5,961.18 | 9.14% | 协商定价 | 月结60天,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 供应商负责送货至公司 | 否 |
4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乐金华奥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生产商 | 覆膜材料 | 3,863.35 | 5.93% | 协商定价 | 月结60天,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 供应商负责送货至公司 | 否 |
5 | 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 | 生产商 | 钢材 | 3,416.80 | 5.24% | 协商定价 | 签订合同支付30%定金,余款款到发货 | 供应商送货至公司 | 否 |
6 | 浙江凯德嘉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贸易商 | 钢材 | 2,330.53 | 3.58% | 协商定价 | 月结30天,承兑汇票结算 | 供应商送货至中转仓,公司自提 | 否 |
7 | 中山市科畅达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生产商 | 油漆 | 1,668.17 | 2.56% | 协商定价 | 月结60天,承兑汇票结算 | 供应商负责送货至公司 | 否 |
8 | 合肥圆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贸易商 | 钢材 | 1,635.13 | 2.51% | 协商定价 | 签订后3个工作日交付15%订金,余款款到发货 | 供应商送货至中转仓,公司自提 | 否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类型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当期总采购的比例 | 定价方式 | 结算方式 | 运费承担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9 | 天津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 | 贸易商 | 预涂板、压花板 | 1,398.82 | 2.15% | 协商定价 | 预付30%,货到15天付清,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 供应商负责送货至公司 | 否 |
10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立邦涂料(重庆)化工有限公司 | 生产商 | 油漆 | 1,385.49 | 2.13% | 协商定价 | 月结60天,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 供应商负责送货至公司 | 否 |
(4)2018年前十大供应商类型、采购内容、金额及占比、定价及结算方式、运费承担、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类型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当期总采购的比例 | 定价方式 | 结算方式 | 运费承担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贸易商 | 钢材 | 9,420.02 | 13.99% | 协商定价 | 收取20%定金,余款款到发货,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 供应商送货至中转仓,公司自提 | 否 |
2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乐金华奥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生产商 | 覆膜材料 | 6,206.30 | 9.22% | 协商定价 | 月结60天,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 供应商负责送货至公司 | 否 |
3 | 佛山美领全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贸易商 | 钢材 | 4,542.55 | 6.75% | 协商定价 | 美领为:现款现货 正牛为:收取20%定金,余款款到发货,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 美领:供应商送货至中转仓,公司自提 正牛:供应商负责送货至公司 | 否 |
4 | 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 | 生产商 | 钢材 | 4,507.79 | 6.69% | 协商定价 | 签订合同支付30%定金,余款款到发货 | 供应商送货至公司 | 否 |
5 | 清远市东上钢业有限公司 | 生产商 | 钢材 | 2,987.40 | 4.44% | 协商定价 | 收取15%定金,余款款到发货,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 供应商送货至中转仓,公司自提 | 否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类型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当期总采购的比例 | 定价方式 | 结算方式 | 运费承担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6 | 江门市华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生产商 | 钢材 | 2,873.81 | 4.27% | 协商定价 | 收货三天内,付清货款 | 公司自提 | 否 |
7 | 浙江凯德嘉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贸易商 | 钢材 | 2,564.15 | 3.81% | 协商定价 | 款到发货 | 供应商送货至中转仓,公司自提 | 否 |
8 | 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生产商 | 覆膜材料 | 2,261.54 | 3.36% | 协商定价 | 月结60天,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 供应商负责送货至公司 | 否 |
9 | 佛山市光普实业有限公司 | 贸易商 | 钢材 | 2,010.37 | 2.99% | 协商定价 | 预付20%订金,余下到货后月结30天 | 供应商送货至中转仓,公司自提 | 否 |
10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立邦涂料(重庆)化工有限公司 | 生产商 | 油漆 | 1,957.40 | 2.91% | 协商定价 | 月结60天,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 供应商负责送货至公司 | 否 |
3、分析供应商变化的原因、向单个供应商采购金额变化的原因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2020年采购金额 | 2019年采购金额 | 2018年采购金额 | 采购金额变化的原因 |
1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24,815.18 | 15,447.15 | 9,420.02 | 该供应商采购渠道资源多、体量大,集采模式采购价格有优势、货源有保障、中转仓免费堆存期较长,公司增加对其采购量,同时2020年受公司整体订单量影响,钢材采购量2020年增加较多。 |
2 | 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10,421.14 | 5,961.18 | 2,261.54 | 该供应商产品主要是替代原乐金华奥斯的PVC膜,随着新开发PVC膜符合公司要求、产品价格有优势,公司采购量逐年增加。 |
3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 | 9,551.83 | / | / | 原向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采购山钢品牌钢材的订单2020年开始转到该供应商。公司向其采购主要材料为山钢品牌的超宽及深冲的钢材,2020年冰箱面板销售增加,导致2020年超宽钢材采购增加。 |
序号 | 公司名称 | 2020年采购金额 | 2019年采购金额 | 2018年采购金额 | 采购金额变化的原因 |
4 | 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 | 8,989.50 | 3,416.80 | 4,507.79 | 该供应商为翻轧钢厂,交货周期短、薄板宽板有价格优势。为应对薄料面板订单增加,而增加对应薄板钢材采购。同时原采购清远市东上钢业有限公司的薄板钢材订单在2020年转移至该供应商。 |
5 | 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5,213.61 | 1,373.85 | 859.38 | 该供应商为宝钢股份的销售公司,货源有保证、价格合适、可以满足紧急物料的订单交期,随着业务规模增长,公司逐年增加采购。 |
6 | 佛山市德宝凯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 2,718.46 | 421.33 | / | 公司向该供应商主要采购电视背板的铝塑板、钢塑板,该类产品原委托红岛实业(英德)有限公司加工生产,由于红岛实业加工成本上升,公司2019年新开发该供应商,同类产品该供应商价格有优势。随着2020年电视机背板订单量增加,公司相应的采购量增加。 |
7 | 天津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 | 2,697.91 | 1,398.82 | 1,858.70 | 公司向该供应商主要采购成熟、通用系列的PCM板,有价格优势。向该公司采购量综合公司销售订单量、交货要求及公司内部产能利用情况。而有所变动。2020年公司销售订单增长,产能饱和,增加外部采购金额。 |
8 | 广州峻茂林贸易有限公司 | 2,650.85 | 26.78 | / | 该供应商为宝钢东山基地宝钢品牌镀锌卷钢代理商,2019年开始合作,交付周期短,可满足紧急物料的交付要求,对货源进行补充保证。2020年公司业务增长,钢材采购增加。 |
9 | 佛山美领全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2,596.23 | 6,349.84 | 4,542.55 | 该供应商主要供货白钢板、山钢品牌钢材,薄板、超宽钢材具有成本优势,同时货源稳定。2020年采购量下降原因主要是2019年该公司进行转型,同时钢材的价格优势不在,2020年公司减少采购。 |
10 | 江门市华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2,514.18 | 994.31 | 2,873.81 | 该供应商为广东江门的翻轧钢厂,距离公司近,运输成本略低;该供应商的薄料、窄板钢材定价对比主流钢厂有价格优势。另原来订购清远市东上钢业有限公司的钢材订单转移至该公司,所以2020年有所增长。 |
11 | 乐金华奥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 | 1,736.94 | 3,863.35 | 6,206.30 | 该供应商为韩国企业主要供应覆膜材料,在覆膜材料行业知名度较高,终端客户的对于其产品外观的认可度较高;但进口产品交货周期长、成 |
序号 | 公司名称 | 2020年采购金额 | 2019年采购金额 | 2018年采购金额 | 采购金额变化的原因 |
公司 | 本高;该供应商产能收缩,同时国产PVC膜产品质量跟上后,逐步国产膜替代,采购订单减少。 | ||||
12 | 浙江凯德嘉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34.41 | 2,330.53 | 2,564.15 | 该供应商为宝钢东山基地宝钢镀锌产地代理商,主要代理宝钢产地材料,前期因为能够提供付款周期进行订货,后续增加开发其他产地优质货源替代,因单价优势逐步不明显订货数量减少。 |
13 | 中山市科畅达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1,790.21 | 1,668.17 | 1,029.53 | 该供应商主要生产油漆,油漆产品有单价优势、运输距离近、交货期短,2019年公司部分油漆订单转移至该供应商,从而增加对其采购金额。 |
14 | 合肥圆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418.78 | 1,635.13 | 984.95 | 该供应商主要代理首钢、宝钢钢材,随着其价格优势逐步不明显,公司开发其他供应商替代,对其订货量减少。 |
15 | 清远市东上钢业有限公司 | / | 611.06 | 2,987.40 | 该供应商交货期较短,薄板、窄板定价对比其他钢厂有价格优势,2018年采购量较大。从2019年该供应商转变经营活动,缩减钢材业务,公司对其采购量下降,并开发其他供应商。 |
16 | 佛山市光普实业有限公司 | 21.96 | 955.63 | 2,010.37 | 该供应商主要代理首钢的钢材,单价优势逐步不明显,从2019年公司新开发其他供应商。 |
17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立邦涂料(重庆)化工有限公司 | 1,329.55 | 1,385.49 | 1,957.40 | 该供应商生产油漆类产品,立邦的品牌知名度高,开发能力较强,质量稳定。2019、2020的采购金额相比2018年有所降低主要因为其产品价格较高,根据招标议价及调整供货比例,公司对其订单数量减少。 |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同一供应商进行采购的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化。前十大供应商及对其采购金额的变化主要原因为,公司综合考虑价格、质量、交货期等因素,公司前十供应商和向其采购金额有一定的变化。
上述内容发行人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发行人业务情况”之“(四)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进行补充披露。
(二)结合主要原材料与市场价格的差异、不同供应商类型采购价格的差异情况,说明发行人采购价格是否公允。
1、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镀锌卷钢、冷轧卷钢、PVC膜、PET膜和油漆等,主要原材料大都为普通化工产品,国内均有相关生产厂商。
主要材料名称 | 项目 | 单位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镀锌卷钢 | 同地区市场公开价格波动区间 | 元/吨 | 4,700-7,030 | 4,700-5,270 | 4,720-5,890 |
公司平均采购订单价格 | 元/吨 | 5,373.52 | 5,270.71 | 5,672.77 | |
冷轧卷钢 | 市场公开价格波动区间 | 元/吨 | 3,800-6,160 | 4,340-4,810 | 4,480-5,210 |
公司平均采购订单价格 | 元/吨 | 4,828.47 | 4,746.87 | 5,110.94 | |
油漆 | 市场公开价格波动区间 | 元/公斤 | / | / | / |
公司平均采购订单价格 | 元/公斤 | 22.30 | 23.68 | 22.83 | |
PVC膜 | 市场公开价格波动区间 | 元/米 | / | / | / |
公司平均采购订单价格 | 元/米 | 15.10 | 15.01 | 14.58 | |
PET膜 | 市场公开价格波动区间 | 元/米 | / | / | / |
公司平均采购订单价格 | 元/米 | 10.10 | 9.32 | 12.14 | |
铝箔膜 | 市场公开价格波动区间 | 元/公斤 | / | / | / |
公司平均采购订单价格 | 元/公斤 | 10.34 | 10.58 | 8.42 |
注1:PVC膜、PET膜、铝箔膜主要是定制类材料,具有一定的专用性,其价格与订购数量、材料性能及稳定性要求相关,无公开的市场价格;公司采购的油漆亦未查询到公开市场价格。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上述两类材料采购单价较为稳定。
注2:同地区市场镀锌卷钢、冷轧卷钢公开价格波动区间来自我的钢铁网。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卷钢的价格均在市场公开价格波动区间。由于同地区市场镀锌卷钢、冷轧卷钢的规格是常规宽度的,而公司采购的钢材会根据订单及材料取材率要求定制较宽或不同厚度的钢材,所以公司采购钢材价格较高;同时,公开价格是不包含运输费、出仓吊车费等支出。
2、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不同供应商类型采购价格的差异情况
公司的钢材供应商类型有贸易商、生产商,采购订单价格情况如下:
主要材料名称 | 项目 | 单位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镀锌卷钢 | 贸易商平均采购订单价格 | 元/吨 | 5,428.54 | 5,278.40 | 5,645.39 |
生产商平均采购订单价格 | 元/吨 | 5,190.61 | 5,228.74 | 5,721.54 | |
冷轧卷钢 | 贸易商平均采购订单价格 | 元/吨 | 4,824.18 | 4,729.86 | 5,106.13 |
生产商平均采购订单价格 | 元/吨 | 4,849.90 | 4,877.70 | 5,125.60 | |
油漆 | 贸易商平均采购订单价格 | 元/公斤 | / | / | 19.65 |
生产商平均采购订单价格 | 元/公斤 | 22.30 | 23.68 | 22.97 | |
PVC膜 | 贸易商平均采购订单价格 | 元/米 | 8.07 | 17.65 | 10.27 |
生产商平均采购订单价格 | 元/米 | 15.56 | 14.85 | 14.74 | |
PET膜 | 贸易商平均采购订单价格 | 元/米 | 13.30 | / | / |
生产商平均采购订单价格 | 元/米 | 9.98 | 9.32 | 12.14 | |
铝箔膜 | 贸易商平均采购订单价格 | 元/米 | 19.43 | / | / |
生产商平均采购订单价格 | 元/米 | 10.22 | 10.58 | 8.42 |
公司向贸易商采购卷钢的价格一般低于直接向生产商采购的价格,主要是贸易商有采购规模优势,卷钢生产商对其代理贸易商让利;2020年公司向贸易商采购卷钢的价格高于直接向生产商采购卷钢的价格,是因为2020年10月开始卷钢价格快速上涨,卷钢生产商的订单排产较满,生产商报价高于贸易商的报价,而贸易商一般钢厂有远期订货协议锁定采购单价,其在11、12月报价低于生产商的,所以从2020年11月开始公司主要从贸易商采购卷钢,由于11、12月采购量比较大,而单价较高,从而导致2020年从贸易商平均采购价格高于生产商的。
PVC膜、PET膜、铝箔膜主要是定制类材料,具有一定的专用性,其价格与订购数量、材料性能及稳定性要求相关,不同产品价格差异较大。贸易商平均采购订单价格与生产商平均采购订单价格差异,主要是材料数量、材料性能及稳定性差异所致。
2020年向贸易商采购PET膜、铝箔膜价格高于生产商,主要是向上海恩衍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少量进口三星品牌的PVC膜、铝箔膜,满足新品研发、
试产,材料要求高、价格比较高。综上,公司主要原材料与市场价格、不同供应商类型采购价格之间存在一定差异是合理的,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是公允的。
(三)根据公开信息,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存在多起诉讼且均为被告、2018年因账簿及记账凭证等全部遗失被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2019年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有关机关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说明该供应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因,结合该供应商的经营合规性、内控有效性说明与其交易的真实性、合理性,目前合作情况。
1、说明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因
根据向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了解到该公司存在多起诉讼纠纷,主要是设备买卖、经营买卖合同所形成经济纠纷,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2019年将办公室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江广珠路南一路2号6栋厂房二层搬到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华美达广场1栋906号,因工作人员在整理资料时疏忽了堆放在仓库的账簿及记账凭证,从而丢失2018年的账簿及记账凭证。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对该公司未按规定保管2018年度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行为,处2000元罚款。同时,由于公司实际办公地址与工商登记的经营场所不一致,税务局联系不上该公司,从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结合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的经营合规性、内控有效性说明与其交易的真实性、合理性,目前合作情况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主营业务为批发、零售:钢材,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生产、加工、销售:电器配件、家用电器、五金配件。该公司向拾比佰批发贸易钢材,该类业务无需相关资质要求,同时该公司经营时间较长,已启用电子财务系统。
公司在选择钢材供应商时,会对其经营范围、公司规模、历史业绩、相关资质、合法合规等方面进行考察,符合标准和要求的供应商方可进入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向其采购卷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与其发生业务交易具有真实的业务背景,交易内容合理性。该供应商主要供货白钢板、山钢品牌钢材,
薄板、超宽钢材具有成本优势,同时货源稳定。由于该供应商2019年进行转型,同时其代理的钢材的价格优势不在,2020年公司减少向其采购钢材,目前双方不再合作。
(四)说明美的集团集采平台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运营模式、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就采购量、采购价格、采购内容等的约定情况,是否存在美的集团指定向该公司采购的情形,向该平台采购是否为向美的集团销售的附加条件,发行人后期向该公司采购规模的变化趋势。
1、说明美的集团集采平台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运营模式、主要客户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运营模式、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15054502997C |
成立日期 | 2012-09-13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 |
实缴资本 | 5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周树青 |
注册地 | 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中13号425室 |
经营范围 | 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橡胶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实际从事业务 | 美的集团产业链上相关材料的集中采购销售 |
股权结构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100%持股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周树青、李亚、黄智勇、胡亚东 |
运营模式 | 系美的集团集采平台,通过集采优势获取较低成本的材料供美的集团其他公司使用,并对外进行货物贸易盈利 |
主要客户 | 美的集团内部其他公司、美的集团产业链上相关公司等 |
2、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就采购量、采购价格、采购内容等的约定情况,是否存在美的集团指定向该公司采购的情形,向该公司采购是否为向美的集团销售的附加条件,发行人后期向该公司采购规模的变化趋势由于钢材是大宗商品,价格具有一定波动性,公司与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一般按月签订采购合同,合同详细列明产品信息,包括品名、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合计金额等,并附有用材需求申报表,不同采购合同,采购量、采购价格会有区别,采购内容主要为不同规格型号的热镀锌和冷轧板。采购量:计划部根据销售订单量评估月度钢材总采购需求并提交给采购部,采购部根据总采购需求进行供应商比对如价格、可交货期、品质等级等信息并分解至不同供应商采购量,最终确定与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的采购量。
采购价格:公司一般提前向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提出钢材需求,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根据钢材期货价格走势情况向公司提报预估价,待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利用集采优势与各大钢厂最终议价后与公司签订正式的销售合同,确定采购价格。
采购内容:主要为热镀锌和冷轧板,由于不同的家电厂家以及不同规格的家电对家电外观板材的规格要求会有所差异,公司从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采购的钢材规格型号较多。
公司作为客户与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一般按月签署采购合同,公司作为供应商与美的集团其他公司较多按年度签署框架销售合同,两者合同均独立签署。此外,一方面,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依据钢材期货价格走势向公司提报预估价,公司会进行市场比价,在同等条件下会选择价格相对较优的供应商签订合同进行采购;另一方面,公司作为美的集团彩涂板供应商会考虑成本、费用及利润后向其报价。不存在美的集团指定向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采购的情形,向该平台采购不是向美的集团销售的附加条件。
由于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基于其集中采购优势,与宝钢、唐钢、首钢、鞍钢等大型钢铁厂有一定的议价能力,而公司采购量相较于大型钢厂来说较少,话语权较弱,报告期内,公司从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采购成本相较于大型钢厂或
其他钢材贸易商具有一定成本优势。因此,作为一条重要的钢材采购途径,公司将持续维持和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的合作关系,如若未来公司销售规模持续扩大,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在价格优势及供货量保障等前提下,预计向其采购规模也会同步扩大。
(五)发行人向美的集团集采平台采购的定价依据,结合发行人同类产品、2018年以前钢铁薄板基材主要供应商的采购价格、行业内可比公司价格说明并披露定价公允性及采购的合理性。
公司向美的集团集采平台采购的定价依据为:公司一般提前向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提出钢材需求,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根据钢材期货价格走势情况向公司提报预估价,待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利用集采优势与各大钢厂最终议价后与公司签订正式的购销合同,确定采购价格。
1、发行人同一期间同类产品从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与从其他供应商处平均采购价格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从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热镀锌和冷轧板,但规格型号较多。公司选取采购量相对较多的厚度为0.40mm、0.45mm、
0.50mm、0.60mm的镀锌板,厚度为0.40mm、0.45mm、0.50mm的冷轧板进行比较。
单位:元/吨
期间 | 镀锌板0.40mm厚度 | 镀锌板0.45mm厚度 | |||||||||
凯昭 | 济钢 | 凯德嘉瑞 | 融达 | 正牛 | 凯昭 | 济钢 | 峻茂林 | 凯德嘉瑞 | 融达 | 正牛 | |
2018年7月 | - | - | - | - | - | 5,571 | - | - | 5,750 | - | 5,648 |
2018年8月 | - | - | - | - | - | 5,634 | - | - | - | - | 5,730 |
2018年9月 | 5,789 | - | - | - | 5,608 | 5,630 | - | - | 5,857 | - | 5,920 |
2018年10月 | 5,710 | - | - | - | 5,650 | 5,620 | - | - | - | - | 5,698 |
2018年11月 | 5,812 | - | - | - | - | 5,725 | - | - | 5,846 | 5,920 | |
2018年12月 | 5,683 | - | - | - | - | 5,614 | - | - | - | - | - |
2019年1月 | 5,035 | - | - | 5,038 | 5,280 | 4,949 | - | - | - | 4,922 | 5,153 |
2019年2月 | 5,062 | - | - | - | - | 4,933 | - | - | - | - | 5,460 |
期间 | 镀锌板0.40mm厚度 | 镀锌板0.45mm厚度 | |||||||||
凯昭 | 济钢 | 凯德嘉瑞 | 融达 | 正牛 | 凯昭 | 济钢 | 峻茂林 | 凯德嘉瑞 | 融达 | 正牛 | |
2019年3月 | 5,312 | - | 5,422 | - | 5,295 | 5,218 | - | - | 5,302 | - | 5,115 |
2019年4月 | 5,469 | - | - | - | 5,405 | 5,356 | - | - | - | - | 5,232 |
2019年5月 | 5,618 | - | 5,816 | - | 5,560 | 5,514 | - | - | 5,703 | - | 5,384 |
2019年6月 | 5,501 | - | - | 5,511 | 5,460 | 5,437 | - | - | 5,597 | 5,481 | 5,285 |
2019年7月 | 5,301 | - | - | - | 5,370 | 5,249 | - | - | 5,469 | - | 5,196 |
2019年8月 | 5,365 | - | - | - | 5,686 | 5,279 | - | - | - | - | 5,389 |
2019年9月 | 5,431 | - | - | - | 5,570 | 5,324 | - | - | 5,678 | - | 5,405 |
2019年10月 | 5,429 | - | - | - | - | 5,210 | - | - | - | 5,391 | 5,402 |
2019年11月 | 5,343 | - | - | 5,511 | 5,530 | 5,186 | - | - | - | - | 5,358 |
2019年12月 | 5,319 | - | - | - | 5,300 | 5,191 | - | - | - | - | 5,220 |
2020年1月 | 5,411 | - | - | - | - | 5,377 | 5,306 | - | - | - | 5,390 |
2020年2月 | 5,500 | 5,450 | - | - | - | 5,442 | 5,370 | - | - | - | - |
2020年3月 | 5,280 | 5,238 | - | - | - | 5,261 | 5,155 | - | - | - | - |
2020年4月 | 5,074 | 5,060 | - | - | - | 4,977 | 4,980 | - | - | - | |
2020年5月 | 4,910 | 5,029 | - | - | - | 4,777 | 4,951 | 4,715 | - | - | - |
2020年6月 | 5,060 | - | - | - | - | 4,940 | - | 4,965 | - | - | - |
2020年7月 | 5,280 | 5,380 | - | - | - | 5,179 | 5,293 | 5,339 | - | - | - |
2020年8月 | 5,383 | 5,399 | - | - | - | 5,311 | 5,450 | - | - | - | - |
2020年9月 | 5,680 | 5,700 | - | - | - | 5,597 | 5,620 | 5,665 | - | - | - |
2020年10月 | 5,841 | 5,900 | - | - | - | 5,817 | 5,820 | 5,665 | - | - | - |
2020年11月 | 5,860 | 6,000 | - | - | - | 5,809 | 5,920 | 5,665 | - | - | - |
2020年12月 | 6,038 | 6,071 | - | - | - | 5,929 | 6,070 | - | - | - | - |
(续表一)
单位:元/吨
期间 | 镀锌板0.50mm厚度 | 镀锌板0.60mm厚度 | |||||||||
凯昭 | 川流 | 济钢 | 峻茂林 | 凯德嘉瑞 | 融达 | 凯昭 | 凯德嘉瑞 | 济钢 | 峻茂林 | 融达 | |
2018年6月 | - | - | - | - | - | - | 5,050 | 5,416 | - | - | - |
2018年7月 | - | - | - | - | - | - | 5,050 | - | - | - | - |
期间 | 镀锌板0.50mm厚度 | 镀锌板0.60mm厚度 | |||||||||
凯昭 | 川流 | 济钢 | 峻茂林 | 凯德嘉瑞 | 融达 | 凯昭 | 凯德嘉瑞 | 济钢 | 峻茂林 | 融达 | |
2018年8月 | 5,710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8年9月 | 5,686 | - | - | - | 5,733 | - | - | 5,482 | - | - | - |
2018年10月 | 5,943 | 5,836 | - | - | - | - | - | - | - | - | - |
2018年11月 | 5,787 | - | - | - | 5,795 | - | 5,050 | 5,528 | - | - | - |
2018年12月 | 5,262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9年1月 | 4,783 | - | - | - | - | 4,806 | 4,447 | - | - | - | - |
2019年2月 | 4,852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9年3月 | - | - | - | - | 5,177 | - | 4,923 | - | - | - | |
2019年4月 | 5,243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9年5月 | 5,401 | - | - | - | 5,590 | - | - | - | - | - | - |
2019年6月 | 5,303 | - | - | - | 5,484 | 5,422 | 5,014 | - | - | - | - |
2019年7月 | 5,150 | - | - | - | 5,409 | - | 4,890 | - | - | - | - |
2019年8月 | 5,234 | - | - | - | - | - | 4,950 | - | - | - | - |
2019年9月 | 5,302 | - | - | - | 5,430 | - | 5,114 | 5,247 | - | - | - |
2019年10月 | 5,254 | - | - | - | 5,295 | 4,950 | - | - | - | - | |
2019年11月 | 5,162 | - | - | - | - | - | 4,965 | - | - | - | - |
2019年12月 | 5,142 | - | - | - | - | - | 4,999 | - | - | - | - |
2020年1月 | 5,371 | - | - | - | - | - | 5,044 | - | - | - | - |
2020年2月 | 5,292 | - | 5,210 | - | - | 5,115 | - | - | - | - | |
2020年3月 | 5,128 | - | 4,992 | 5,102 | - | - | 5,001 | - | - | 4,876 | - |
2020年4月 | 4,847 | - | 4,820 | 4,893 | - | - | 4,636 | - | - | 4,668 | - |
2020年5月 | 4,681 | - | 4,692 | 4,616 | - | - | 4,466 | - | 4,760 | 4,406 | - |
2020年6月 | 4,836 | - | - | 4,739 | - | - | 4,649 | - | - | 4,657 | - |
2020年7月 | 4,996 | - | - | 5,199 | - | - | 4,823 | - | - | 4,919 | - |
2020年8月 | 5,144 | - | 5,290 | 5,258 | - | - | 4,969 | - | - | 5,032 | - |
2020年9月 | 5,478 | - | 5,460 | 5,609 | - | - | 5,273 | - | - | 5,326 | - |
2020年10月 | 5,701 | - | - | 5,766 | - | - | 5,499 | - | 5,500 | 5,552 | - |
2020年11月 | 5,737 | - | 5,760 | - | - | - | 5,513 | - | - | 5,665 | - |
2020年12月 | 5,860 | - | 5,910 | 6,060 | - | - | 5,737 | - | - | 5,834 | 6,100 |
(续表二)
单位:元/吨
期间 | 冷轧板0.40mm厚度 | 冷轧板0.45mm厚度 | |||||||||
凯昭 | 宝钢 | 东上 | 华津 | 济钢 | 融达 | 凯昭 | 宝钢 | 东上 | 华津 | 济钢 | |
2018年6月 | 5,133 | 5,279 | 5,050 | 5,233 | - | - | 5,153 | 5,279 | 5,060 | 5,190 | - |
2018年7月 | 5,160 | 5,105 | 5,075 | 5,245 | - | - | 5,134 | 5,105 | 5,115 | 5,238 | - |
2018年8月 | 5,186 | 5,279 | 5,125 | 5,300 | - | - | 5,155 | 5,223 | 5,090 | 5,313 | - |
2018年9月 | 5,180 | 5,337 | 5,104 | 5,330 | - | - | 5,194 | 5,337 | 5,093 | 5,330 | - |
2018年10月 | 5,221 | 5,511 | 5,018 | 5,330 | - | - | 5,288 | 5,511 | 5,000 | 5,330 | - |
2018年11月 | 5,268 | 4,688 | 5,062 | - | - | - | 5,261 | 5,511 | 5,150 | 5,300 | - |
2018年12月 | 5,266 | 4,616 | 5,095 | 5,304 | - | - | 5,210 | - | - | 5,191 | - |
2019年1月 | 4,615 | 4,616 | 5,100 | 4,947 | - | - | 4,669 | 4,690 | 5,112 | 4,770 | - |
2019年2月 | 4,670 | - | - | - | - | 4,605 | 4,641 | 4,715 | 5,150 | - | - |
2019年3月 | 4,874 | - | - | - | - | - | 4,705 | - | - | - | - |
2019年4月 | 4,768 | 4,917 | 5,050 | - | - | - | 4,729 | - | - | - | - |
2019年5月 | 4,962 | 4,740 | - | 4,850 | - | - | 4,768 | - | - | - | - |
2019年6月 | 4,750 | - | - | - | - | - | 4,668 | 4,740 | - | - | |
2019年7月 | - | - | - | 4,780 | - | - | 4,568 | 4,621 | - | 4,780 | - |
2019年8月 | 4,832 | 4,761 | - | 4,800 | - | - | 4,832 | 4,761 | - | - | - |
2019年9月 | 4,835 | - | - | - | - | - | 4,814 | - | - | - | - |
2019年10月 | 4,772 | 4,625 | - | 4,850 | - | - | 4,788 | 4,625 | - | 4,804 | - |
2019年11月 | 4,751 | - | - | - | - | - | 4,742 | - | - | - | - |
2019年12月 | 4,751 | 4,954 | - | 4,990 | - | - | 4,762 | 4,947 | - | 4,891 | - |
2020年1月 | 4,935 | 4,930 | - | - | - | - | 4,947 | 4,931 | - | - | - |
2020年2月 | 4,990 | 4,532 | - | - | - | - | 4,875 | 4,957 | - | - | - |
2020年3月 | 4,574 | 4,081 | - | - | 4,650 | - | 4,578 | 4,246 | - | - | 4,600 |
2020年4月 | 4,216 | 4,015 | - | - | 4,305 | - | 4,246 | - | - | - | 4,217 |
2020年5月 | 4,014 | 4,262 | - | - | - | - | 4,014 | 4,138 | - | 4,220 | |
2020年6月 | 4,715 | - | 4,517 | 4,741 | - | - | 4,017 | - | 4,600 | - | |
2020年7月 | 4,751 | 4,843 | - | 4,712 | - | - | 4,751 | 4,828 | - | 4,600 | - |
2020年8月 | 4,957 | 5,122 | - | 5,007 | - | 4,918 | 4,913 | 5,119 | - | 4,994 | - |
2020年9月 | 5,176 | 5,348 | - | 5,333 | - | 5,235 | 5,229 | 5,386 | - | 5,274 | 5,120 |
2020年10月 | 5,315 | 5,269 | - | - | 5,270 | 5,331 | 5,269 | 5,269 | - | - | 5,220 |
2020年11月 | 5,302 | 5,540 | - | 5,430 | - | - | 5,241 | 5,550 | - | 5,414 | - |
2020年12月 | 5,606 | - | - | - | - | - | 5,638 | 5,712 | - | - | 5,460 |
(续表三)
单位:元/吨
期间 | 冷轧板0.50mm厚度 | ||||
凯昭 | 宝钢 | 东上 | 华津 | 济钢 | |
2018年6月 | 4,983 | 5,163 | - | - | - |
2018年7月 | 4,958 | 4,989 | 5,056 | - | - |
2018年8月 | 5,060 | 5,105 | - | - | - |
2018年9月 | 5,112 | 5,221 | 5,083 | 5,220 | - |
2018年10月 | 5,112 | - | 5,106 | 5,220 | - |
2018年11月 | 5,116 | 5,453 | - | 5,216 | - |
2018年12月 | 5,240 | - | - | 5,220 | - |
2019年1月 | - | 4,671 | 5,050 | 4,833 | - |
2019年2月 | - | 4,500 | - | 4,800 | - |
2019年3月 | - | - | 5,050 | - | - |
2019年4月 | - | - | - | - | - |
2019年5月 | - | 4,928 | - | 4,750 | - |
2019年6月 | - | 4,752 | - | - | - |
2019年7月 | 4,463 | 4,546 | - | - | - |
2019年8月 | 4,530 | 4,609 | - | - | - |
2019年9月 | 4,688 | - | - | - | - |
2019年10月 | 4,604 | - | - | 4,730 | - |
2019年11月 | 4,595 | - | - | - | - |
2019年12月 | 4,646 | 4,862 | - | 4,880 | - |
2020年1月 | 4,794 | 4,930 | - | - | - |
2020年2月 | 5,000 | - | - | - | - |
期间 | 冷轧板0.50mm厚度 | ||||
凯昭 | 宝钢 | 东上 | 华津 | 济钢 | |
2020年3月 | 4,565 | 4,434 | - | - | 4,600 |
2020年4月 | 4,159 | - | - | - | - |
2020年5月 | - | - | - | - | - |
2020年6月 | 4,450 | 4,681 | 4,570 | - | |
2020年7月 | 4,751 | - | - | - | - |
2020年8月 | 4,794 | - | - | - | - |
2020年9月 | 5,166 | 5,156 | - | 5,200 | - |
2020年10月 | 5,232 | 5,348 | - | - | 5,270 |
2020年11月 | 5,162 | 5,427 | - | 5,380 | - |
2020年12月 | 5,570 | 5,712 | - | - | 5,448 |
注1:公司与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系2018年初开始合作并进行试供货,故2018年上半年采购量相对较少,随着合作的深入,其价格和供货保障较优,公司陆续加大了对其采购量。注2:部分月份只有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采购价无其他供应商采购价,主要系当月该型号钢材从凯昭采购优势明显,未从其他家采购。注3:存在少部分从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采购的相同厚度钢材价格比其他供应商处采购价格略高主要系①相同的厚度不同的宽度钢材价格会有差异,低于1米宽的钢材采购,钢厂会存在加价的情况,当月从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采购的窄幅钢材占比较其他供应商略多;②为了保证当月的订单需求,在钢材市场供货量偏紧的情况下会优先考虑满足订单需求再比选价格,价格有优势的供应商会分配较大比例的订单量,优势不明显的供应商订单相应减少采购。注4:融达指合肥融达贸易有限公司、合肥圆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济钢指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凯德嘉瑞指凯德嘉瑞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凯德嘉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峻茂林指广州峻茂林贸易有限公司;川流指广州市川流商贸有限公司;宝钢指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宝钢钢材部件有限公司;光普指佛山市光普实业有限公司;东上指清远市东上钢业有限公司;华津指江门市华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2018年以前钢铁薄板基材主要供应商的采购价格情况
公司2017-2018年采购钢铁薄板基材主要供应商的采购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材料型号 | 期间 | 光普 | 正牛 | 宝钢 | 川流 | 圆融 | 华睦 | 东上 |
冷轧板0.45*1000 | 2017年第三季度 | - | - | - | - | - | 4,145 | 4,231 |
2017年第四季度 | - | - | 4,180 | - | - | - | 4,259 | |
冷轧板0.45*1100 | 2017年第一季度 | - | - | - | - | - | - | 3,764 |
2017年第二季度 | - | - | - | - | - | - | 4,613 | |
2017年第三季度 | - | - | - | - | - | - | 4,578 | |
2017年第四季度 | - | - | 4,180 | - | - | - | 4,316 | |
冷轧板0.45*1200 | 2017年第一季度 | - | - | - | - | - | - | 3,707 |
2017年第二季度 | - | - | - | - | - | - | 4,214 | |
2017年第三季度 | - | - | 4,180 | - | - | - | 4,518 | |
2017年第四季度 | - | - | - | - | - | - | 4,255 | |
冷轧板0.45*1250 | 2017年第一季度 | - | - | - | - | - | - | 3,649 |
2017年第二季度 | - | - | - | - | - | - | 4,553 | |
2017年第三季度 | - | - | 4,180 | - | - | - | 4,382 | |
2017年第四季度 | - | - | - | - | - | - | 4,216 | |
冷轧板0.45*1320 | 2017年第一季度 | - | - | - | - | - | - | - |
2017年第二季度 | 5,499 | - | - | - | 4,404 | - | - | |
2017年第三季度 | - | - | - | - | 4,171 | - | - | |
2017年第四季度 | - | - | 4,570 | - | 4,274 | - | - | |
镀锌板0.45*1000 | 2017年第一季度 | - | - | - | 4,265 | - | 4,797 | |
2017年第二季度 | - | - | - | - | - | 5,080 | 4,595 | |
2017年第三季度 | 3,379 | - | - | 5,675 | 5,043 | - | ||
2017年第四季度 | - | - | - | - | 5,179 | - | - | |
镀锌板0.45*1200 | 2017年第一季度 | - | 4,382 | - | - | 4,570 | - | - |
2017年第二季度 | - | 4,439 | - | - | - | - | ||
2017年第三季度 | 4,993 | 4,352 | - | - | 5,795 | - | 4,490 | |
2017年第四季度 | - | 4,507 | - | - | 5,179 | - | - |
材料型号 | 期间 | 光普 | 正牛 | 宝钢 | 川流 | 圆融 | 华睦 | 东上 |
镀锌板0.45*1250 | 2017年第一季度 | 5,799 | 3,642 | - | 4,265 | 4,641 | 5,083 | - |
2017年第二季度 | 5,751 | - | - | - | 4,862 | - | 4,632 | |
2017年第三季度 | 5,078 | 4,202 | - | - | 4,667 | - | 4,622 | |
2017年第四季度 | 4,793 | 4,427 | - | - | 5,051 | 4,761 | - | |
镀锌板0.45*1280 | 2017年第一季度 | 5,419 | 4,547 | - | - | - | 4,570 | - |
2017年第二季度 | 5,922 | 4,678 | - | - | 5,227 | - | - | |
2017年第三季度 | 4,783 | 4,510 | - | - | 5,735 | - | - | |
2017年第四季度 | 4,887 | 4,641 | - | - | 4,761 | - | - | |
镀锌板0.45*1320 | 2017年第一季度 | 5,923 | - | - | 4,632 | 4,902 | - | - |
2017年第二季度 | 5,825 | 4,835 | - | - | 5,386 | - | - | |
2017年第三季度 | 4,908 | 4,619 | - | - | 5,795 | - | - | |
2017年第四季度 | - | - | - | - | 4,961 | - | - | |
镀锌板1.0*1600 | 2017年第一季度 | 4,893 | - | - | 4,207 | 4,314 | - | - |
2017年第二季度 | 4,889 | - | - | 5,147 | 4,797 | - | - | |
2017年第三季度 | - | - | - | 5,258 | 4,833 | - | - | |
2017年第四季度 | 5,010 | - | - | 4,872 | 5,291 | - | - |
注:2017年下半年开始公司使用U9系统,此前为K3系统,无法取得同一期货月份的价格进行比对,该表格中采购价取自钢材入库时发票账面价格,故不同供应商同一月份也会存在较大差异的可能。
3、行业内可比公司价格
报告期内,行业内可比公司披露的公开资料中未公开钢材采购价格,未公开披露涉及向美的集团集采平台采购的情况,公司主要卷钢镀锌板的采购平均价格为4,948.55元/吨、4,623.77元/吨、4,680.15元/吨。
2017-2020年,公开市场部分型号镀锌板和冷轧板价格走势如下:
数据来源:钢联数据由上可知,考虑不同厚度、宽度等规格型号间价格存在差异以及发行人主要通过远期交割方式订购因素,公司从包括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在内的卷钢供应商处采购价格具有公允性,变动趋势与公开市场价格相匹配。
综上所述,公司向美的集团集采平台采购价格公允,具有合理性。上述内容发行人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发行人业务情况”之“(四)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进行补充披露。
(六)结合业务模式、主要合同条款、付款收款方式说明发行人采购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及合规性。
1、业务模式
公司一直致力于金属外观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下游客户主要为家电生产企业,报告期内,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直是公司第一大客户,公司产品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可以及时响应客户的需求并了解最新市场发展趋势。
钢材作为公司产品重要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公司采取以销定采的采购模式,主要从钢材厂商或钢材贸易商采购,公司在综合考虑价格及供货量保障前提下,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供应商。
2、主要合同条款
公司与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及美的集团其他公司独立签署采购、销售合同,公司一般按月与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根据公司需求明细在
合同中列明产品详细信息及交货期间及地点,不同的月份不同的钢材生产厂家前述信息会有所差异,除了产品详细信息及交货期间、交货货运码头的差异外,其他一般为通用条款,包括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结算方式及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验收标准条款为“需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如对供方提供的产品有任何质量异议,应在收货(退货)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供方,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供方产品合格。”结算方式及期限条款为“本合同执行以下订金订货方式订货,6个月银行承兑结算:订金订货:双方合同签订后3日内收取合同全款金额的20%作为订金,剩余80%货款,款到发货,该订金在本次合同执行最后一批提货时可作为提货款使用。需方需在提货前3天内支付相应货款,货款到账后,供方3天内办理相应发货手续。”
公司作为供应商与美的集团其他公司较多按年度签署框架销售合同,主要包括总则、供货、检验与质量、价格与结算、保密与知识产权、违约责任、廉洁合作等。
公司与美的采购平台和美的家电公司的合同均独立走相应询价或者招投标流程并独立签署。在采购端,美的集采平台依据钢材期货价格走势向公司提报预估价,公司会进行市场比价,在同等条件下会选择价格相对较优的供应商签订合同进行采购;公司也会考虑成本、费用及利润后向其报价。不存在美的集团指定向美的集采平台采购的情形,向该平台采购不是向美的集团销售的附加条件。
由于2019年1月,美的集团自身业务调整,开始陆续通过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集中向公司采购,现就双方部分条款摘取如下:
“第1条 协议作用及性质
本协议是甲方与乙方共同遵守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框架协议,与采购订单一起构成供需双方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切实履行。订単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对于特殊物料的釆购或与物料采购相关的业务,根据需要,双方可另行签订其他类型的专项协议。
第5条 甲方范围
本协议以第一页甲方(公司名称及公章)名义与乙方(公司名称及公章)签订此
协议,但甲方范围可能包括美的集团下属所有独立运营的公司,具体应以实际发生的具体交易确定,但任何情况下超出本协议约定的交易范畴的应另行签订相应的协议。各甲方均为依法成立的独立运营的法人主体,按各自需求独自采购,不具有任何关联,且不互为担保。乙方不得依任何理由主张甲方中的某一主体承担另一主体的义务。
第16条 初步验收乙方按约送货至甲方指定地址后,由甲方到相应仓库进行初步验收(仅限外观、数量、包装、附随单据等)。初步验收通过并不代表乙方已完成交货义务。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退回。第22条 物料采购价格
22.1 物料价格的基本构成方式为:材料成本+费用+利润+税金。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物料报价表的形式向甲方申报物料价格并盖公章,甲方根据市场行情和乙方的经营情况对乙方物料报价进行核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价格有关的资料,以评审价格的合理性,乙方应无条件全力配合甲方的要求,并保证提供价格信息真实、完整。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定交易单价及其执行时间,并签署定价单或者定价协议。第24条 对账
24.1 双方核对完交易数据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对账单,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视为甲方认可的应付款数额,有且仅有甲方书面确认对账单的,才表示双方就应付款数额达成一致。
第26条 付款
26.1当月月结,即双方对账完成并书面确认后,向甲方给付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且审核无误后的第1天起算,满3个工作日后纳入最近一次排款计划(每月16日、28日)并以6个月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付款前甲方有权直接抵扣甲方转卖或调拨给乙方货物的货款。乙方未及时对账或开具发票,或末对账而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付款期限顺延。乙方向甲方开具合
格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先履行义务,未收到乙方合格发票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鉴于甲方内部管控,故乙方同意给予甲方适当的付款宽限期(最长不超过15日)。第30条 物料检验
30.1乙方物料自交货开始,甲方根据自身管理制度,可能对物料开展月度进货抽检、装机前抽检、试产检验、生产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某一项或者多项检验。检验期内,任何阶段或者检验方式发现物料不合格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如需现场核查或有异议的,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赴现场核查确认或书面提出异议。否则,逾期视为同意认可该质量问题。
第31条 物料质量
31.1 乙方所供物料应符合甲方技术、检验标准,甲方根据相关检验文件对乙方所供物料进行检验,乙方对所提供物料质量保证。
第32条 关于产品质量要求
32.1 乙方产品质量需满足甲方企业技术标准的要求。对违反甲方企业技术标准的行为,甲方将按照本协议追究乙方责任。对于本协议没有涉及到的内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的要求追究乙方责任。”
3、付款收款方式
付款方式:公司依据与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的约定进行付款,一般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以票据形式预付合同全款金额的20%作为订金,剩余80%货款以票据形式在提货时安排支付,订金在最后一批提货时作为提货款使用。
收款方式:公司按月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对账结算,并一般在信用期内可收取其开具的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
2019年5月开始,应美的集团的要求,加快结算流程,加强资金的利用和流转,公司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确认进行三方抵账,后续交易的持续进行过程中,公司、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宁波美的联合物资
供应有限公司三方陆续进行了部分货款抵账。
4、采购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1)采购业务
预付订金:
借:预付款项贷:应收票据提货时支付剩余货款:
①背书票据
借:预付款项贷:应收票据
②三方抵账
借:预付款项贷:应收账款材料入库:
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预付款项
(2)销售业务
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贷:营业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取得货款:
①转账或取得票据
借:应收票据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②三方抵账
借:预付款项贷:应收账款综上所述,公司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和采购交易均系互相独立业务,不属于委托加工,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七)结合报告期各期产品产量、主要原材料单耗情况等说明向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基材采购量与产品产量的匹配性。
1、报告期各期产品产量情况
单位:吨
产品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数量 | 变动 | 数量 | 变动 | ||
PCM板 | 70,874.75 | 36.57% | 51,896.78 | -15.38% | 61,329.86 |
VCM板 | 54,306.32 | 87.65% | 28,939.52 | 11.34% | 25,991.09 |
轻量化金属复合板 | 1,388.98 | -22.98% | 1,803.40 | 162.47% | 687.09 |
合计 | 126,570.05 | 53.16% | 82,639.69 | -6.10% | 88,008.04 |
注:公司生产轻量化金属复合板为其上面板、下底板对应的PCM板、VCM板。
2、报告期各期主要原材料单耗情况
公司生产产品消耗的原材料主要是钢材、油漆、覆膜材料,其中钢材、油漆的采购计价单位为吨,覆膜材料采购计价单位为平方米,报告期各期每吨产成品消耗原材料单耗情况如下:
主要原材料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钢材(吨) | 1.0312 | 1.0259 | 1.0249 |
油漆(吨) | 0.0172 | 0.0187 | 0.0181 |
覆膜材料(平方米) | 305.30 | 282.64 | 272.01 |
注:由于公司主营产品原材料均涉及钢材,故钢材单耗按照各年度公司生产领用钢材总量除以主营产品产量;油漆单耗按照各年度公司生产领用油漆总量除以PCM板产量;覆膜材料单耗按照各年度公司生产领用覆膜材料总量除以VCM板产量。
2020年,钢材单耗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平沙二号生产线在2020年8月全线投产,生产线投产初期,产品合格率稍微偏低;油漆单耗有轻微下降、覆膜材料单耗有所上升的原因主要系2020年公司新投入市场的ST膜板反响较好,销量较高,在功能上,ST膜板对于PCM板有一定的替代性。在用材上,ST膜替代了油漆,所以减少了油漆的用量,增加了覆膜的用量。
3、报告期各期向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基材采购量情况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数量 | 变动 | 数量 | 变动 | ||
钢材(吨) | 53,423.34 | 55.14% | 34,436.31 | 76.96% | 19,460.02 |
注:报告期内公司向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采购的材料均为钢材。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单耗变动较小,产品产量以及从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钢材采购量有一定变动,由于公司与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系2018年初开始合作并进行试供货,2018年采购量相对较少,随着合作的深入,其价格和供货保障较优,公司陆续加大了对其采购量,故2019年较2018年从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采购基材量变动明显高于当年产品产量变动,2020年较2019年基材采购量变动与产品产量变动相匹配。
(八)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外协供应商的情况,包括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及占比、定价及结算方式、供应商变化原因。
公司2020年前五大外协供应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外协采购比例 | 定价及结算方式 |
佛山市德宝凯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 钢塑板、铝塑板复合 | 1,457.25 | 77.99% | 比价、银行承兑汇票 |
红岛实业(英德)有限公司 | 钢塑板、铝塑板复合 | 152.00 | 8.14% | 比价、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顺德海美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冲压 | 145.60 | 7.79% | 比价、电汇 |
佛山市信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冲压 | 91.60 | 4.90% | 比价、电汇 |
佛山市合生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压花、平板剪切 | 9.48 | 0.51% | 比价、电汇 |
合计 | 1,855.93 | 99.33% |
公司2019年前五大外协供应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外协采购比例 | 定价及结算方式 |
红岛实业(英德)有限公司 | 钢塑板、铝塑板复合 | 1,046.32 | 92.11% | 比价、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顺德海美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冲压 | 87.08 | 7.67% | 比价、电汇 |
佛山市合生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压花 | 1.78 | 0.16% | 比价、电汇 |
佛山市顺德区璐伽柏贸易有限公司 | 拉丝 | 0.77 | 0.06% | 比价、电汇 |
合计 | 1,135.95 | 100.00% |
公司2018年前五大外协供应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外协采购比例 | 定价及结算方式 |
红岛实业(英德)有限公司 | 钢塑板、铝塑板复合 | 674.79 | 95.00% | 比价、银行承兑汇票 |
佛山市合生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压花 | 22.90 | 3.22% | 比价、电汇 |
东莞市英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压花 | 6.38 | 0.90% | 比价、电汇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荣日星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 分条、平板剪切 | 5.70 | 0.80% | 比价、电汇 |
江门盈骅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打样(MCM板) | 0.44 | 0.06% | 比价、电汇 |
合计 | 710.21 | 99.98% |
2020年,新增外协供应商佛山市德宝凯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其采购金额较
大,采购内容为钢塑板、铝塑板复合,红岛实业(英德)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下降,公司开始逐步将钢塑板、铝塑板复合的外协工作由红岛实业(英德)有限公司转移至佛山市德宝凯尔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因为:①红岛实业(英德)有限公司地处广东省英德市,离公司较远,增加运输及沟通成本;②红岛实业(英德)有限公司加工外协产品不良率略高,并偶尔因为不良率问题产生价款结算的分歧;
③佛山市德宝凯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地处佛山市,离珠海较近,其加工设备及工厂环境较好,管控质量较优,总体加工成本有优势。
广东顺德海美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外协供应商,主要负责将公司产品冲压成冰箱、热水器等外壳的形状,再由公司销售给有冲压需求的部分客户,报告期,其外协支出不断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销售规模增大,客户有冲压工序需求的订单增加。
上述内容发行人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发行人业务情况”之“(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之“3.生产模式”进行补充披露。
(九)结合主要外协厂商的成立时间、注册及实缴资本、经营范围、经营规模、注册地址等说明与发行人交易的合理性、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外协厂商(各期前五大外协供应商)基本情况如下:
1、佛山市德宝凯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 2012年7月9日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 |
实缴资本 | 100万元 |
注册地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大门居委会北村队(广东利凯尔实业有限公司内办公室二楼B区) |
经营范围 | 销售:金属新材料;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尹嘉嵘持股60%、李景尧持股40%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李景尧、尹嘉嵘 |
经营规模 | 约4,000万元 |
最近一期公司采购规模占比 | 36%左右 |
注:报告期内,公司将轻量化金属复合板的复合工序委托给佛山市德宝凯尔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取得订单后委托其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广东利凯尔实业有限公司”进行
生产加工,公司直接与佛山市德宝凯尔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结算。经核查广东利凯尔实业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2、红岛实业(英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 2012年7月3日 |
注册资本 | 1,500万元 |
实缴资本 | 1,500万元 |
注册地 | 英德市英红镇两德大道8号 |
经营范围 | 生产:涂装设备、涂装铝卷、铝塑板、复合设备;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佛山市顺德区红岛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姜荣行、张焜照 |
经营规模 | 约4,500万元左右 |
公司外协采购规模占比 | 4%左右 |
3、广东顺德海美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 2016年12月27日 |
注册资本 | 300万元 |
实缴资本 | 300万元 |
注册地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五沙社区居民委员会顺番公路五沙段22号之八 |
经营范围 | 研发:精密钣金技术;加工、制造:钣金件、五金配件、机械配件、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钢材、金属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陈继波持股70%、邹德明持股30%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陈继波、邹德明 |
经营规模 | 约2,000万元 |
公司外协采购规模占比 | 7%左右 |
4、佛山市信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 2004年12月3日 |
注册资本 | 3,599.22万元 |
实缴资本 | 3,500万元 |
注册地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南海科技工业园北区建设路 |
经营范围 | 生产、销售:空调机配件、五金配件、家用电器、五金家具、模具、喷涂配件(持有效的环保局审批意见经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佛山市南海信华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李巨谦、李钜波 |
经营规模 | 约10,000万元 |
公司外协采购规模占比 | 小于1% |
5、佛山市合生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 2013年11月29日 |
注册资本 | 30万元 |
实缴资本 | 30万元 |
注册地 |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石洲村委会岗北工业区伟业大道11号之三 |
经营范围 | 销售、加工:金属制品。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肖光明持股70%、朱小龙持股30%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肖光明、朱小龙 |
经营规模 | 约900万元 |
公司外协采购规模占比 | 约1%左右 |
6、佛山市顺德区璐伽柏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 2014年8月25日 |
注册资本 | 50万元 |
实缴资本 | 50万元 |
注册地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上佳市居委会荔枝塘路22号之五楼531、532室 |
经营范围 |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何少梨持50%、邓兰花持50%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何少梨、邓兰花 |
经营规模 | 约2,400万元 |
公司外协采购规模占比 | 小于1% |
7、东莞市英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 2017年6月6日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 |
实缴资本 | 20万元 |
注册地 | 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社区教育路6号大岭山商务广场八楼821号室 |
经营范围 | 销售:金属材料、五金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王根旺持股60%、吴华照持股40%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王根旺、吴华照 |
经营规模 | 约100万元 |
公司外协采购规模占比 | 6%左右 |
8、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荣日星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 2011年8月11日 |
注册资本 | 50万元 |
实缴资本 | 50万元 |
注册地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马龙村委员会工业区三乐路南段钢铁产品展销仓厂房A仓 |
经营范围 | 钢材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陈鸿宾持50%、张玉玲持50%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孙齐海、陈鸿宾 |
经营规模 | 约100万元 |
公司外协采购规模占比 | 5%左右 |
9、江门盈骅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 2009年12月4日 |
注册资本 | 4,000万元 |
实缴资本 | 4,000万元 |
注册地 |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杜阮北三路12号厂房C之三 |
经营范围 | 研发、销售:元器件专用材料(铜箔基板、铝基板、半固化片、填料、合成材料、辅料),片式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多层挠性板、刚挠印刷电路板及封装载板(不含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与研发)、复合材料及复合材料制品;从事玻璃纤维布、铜箔、离型膜的 |
批发、零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设店铺,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申请);股权投资。(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江门盈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5.84%、江门市盈合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0%、安明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4.16%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郭永军、漆小龙、冯汉文、施郁康、KEMMEI FUSE(布施健明) |
经营规模 | 交易金额低,对方不愿提供 |
公司外协采购规模占比 | - |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将部分简单工序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加工,集中精力进行主营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报告期内,外协支出金额较少。根据上表所示,公司的外协供应商均在珠三角范围,距离公司较近,同时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公司向其采购金额占其年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公司的外协供应商并非主要为公司开展业务而设立;外协供应商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前员工及其关系密切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因此,外协供应商与公司交易具有合理性、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详细说明广东顺德海美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同为发行人外协厂商和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具体合作模式、是否按照净额法进行核算,2019年应收账款1,255.36万元的形成原因。
公司与广东顺德海美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美德”)自2017年开始合作,海美德既是外协厂商,也是公司的客户。海美德作为外协厂商,其外协的工序为冰箱、热水器等外壳的冲压,也就是彩涂板出厂后冲压成冰箱、热水器等外壳的形状。海美德作为客户,公司向其销售非指定加工的成品彩涂板。
公司对外出售的终端产品为彩涂板,对于下游家电厂商而言,有冲压生产线的家电厂商采购彩涂板后可直接加工,没有冲压生产线的家电厂商则需委外冲压厂进行加工。为了增强客户粘性并延伸产业链获取更多利润,公司跟部分无冲压生产线的客户约定,可以将彩涂板冲压成型后再卖给客户,以赚取更多差价。报告期内,公司与海美德的合作背景由此产生。
1、外协模式
外协模式是指公司提供彩涂板成品,海美德将其加工成冰箱、热水器等外壳之后,双方进行结算。该模式的存在主要系公司一方面可为有需求的大客户提供产品后工序辅配服务,增强客户粘性,另一方面,公司为客户提供冲压好的产品,可进一步赚取产品利润。公司与海美德单独结算外协费用,按净额法确认加工费。
2、销售模式
销售模式是指公司将产品直接买断销售给海美德,海美德冲压后通过其自主销售渠道对其客户销售。由于家电行业集中度较高,排名靠前的家电制造商对其供应链都有供应商资格认证要求,海美德规模较小,较难进入,但对于市场上部分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不那么严格的小家电制造商,海美德可直接对其供货,故其有向公司采购彩涂板并冲压加工后直接对其客户销售的需求。公司销售给海美德的产品系买断销售,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2019年期初应收海美德货款437.26万元,2019年收到海美德回款557.12万元,期末余额1,255.36万元,账龄均为一年以内。拾比佰2019年对海美德销售彩涂板及外协销售的收入合计为1,206.56万元,形成对应含税应收账款1,375.22万元。其中,2019年公司销售彩涂板给海美德形成收入895.56万元(不含税),该部分彩涂板由海美德直接加工销售给其终端客户。同时海美德是公司外协厂商,公司向其销售彩涂板,待其冲压加工好后再采购回这部分彩涂板,并支付海美德货款,2019年销售加工业务对应彩涂板收入311万元(不含税)。财务处理上,公司对销售给海美德的彩涂板,且经其加工再采购回来的部分所对应的销售收入,按净额法核算,冲销了销售收入、成本311万元(不含税),即最终实现销售收入为1,206.56-311=895.56万元。
公司向海美德采购冲压好的彩涂板,并支付海美德货款,截至2019年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海美德余额为285万元。由于公司与海美德无应收、应付抵销意愿且应收与应付不是同一业务形成的,2019年期末公司对应收、应付海美德款项分别列示。
(十一)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其他客户和供应商重合的情况,并说明具体情况。
除广东顺德海美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外,公司还存在其他客户和供应商重合的情况,公司的第一大客户美的集团存在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题“(二)与美的集团集采平台的合作模式”相关内容。
二、核查过程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采购部门,了解采购部门设置、采购模式及整体采购情况;
2、了解并评价与采购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3、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查询、了解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及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
4、访谈主要供应商,了解主要供应商的业务范围、业务类型、经营规模、主营业务内容、与发行人的合作历史及合作情况、结算方式等;
5、检查采购合同,了解采购材料的定价、结算方式、运费承担等信息;
6、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的采购订单清单,分析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变动原因及合理性、与市场价格波动趋势的一致性;分析不同供应商类型采购价格差异情况;
7、获取采购入库明细表,分析发行人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品种、采购数量及采购金额,了解报告期内供应商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8、访谈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负责人,了解其经营范围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因,了解其经营合规性及是否存在其他行政处罚;向该负责人询问其与发行人交易的背景、报告期内交易情况及双方目前合作情况;
9、查阅发行人与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的合同,分析要合同条款及交易实质,检查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10、走访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及美的集团下属与发行人合作的其他主要客户,了解其业务范围、经营规模、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的合作历史及合作情况等;
11、比对发行人从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采购钢材的价格与市场价格、其他供应商采购价格,了解发行人采购定价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12、获取采购入库明细表、进销存明细表,统计各期产品产量、主要原材料单耗情况等分析采购量与产品产量的匹配性;
13、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主要外协厂商的基本情况及变化原因,并结合公开信息查询的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前五名外协厂商工商信息,分析其与发行人交易的合理性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4、走访广东顺德海美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对双方合作背景及合作模式等进行了确认。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2、发行人向供应商采购金额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发行人综合考虑价格、质量、交货期等因素,向单个供应商采购金额增减变化,是合理的;
3、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卷钢的价格均在市场公开价格波动区间内;覆膜材料、油漆主要是定制类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平均采购单价较为稳定;同时,发行人向贸易商采购卷钢的单价一般低于直接向生产商采购的单价,主要是贸易商有采购规模优势;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是公允的;
4、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的交易真实、合理,目前发行人不再与该公司合作;
5、发行人基于采购成本优势考量与美的集团集采平台合作,不存在美的集团指定向该公司采购的情形,向该平台采购不是向美的集团销售的附加条件;发行人向美的集团集采平台采购价格公允、采购具有合理性;
6、2018年初美的集团集采平台与发行人合作并开始进行试供货,随着合作的深入,发行人2019年加大了向其采购量,使得当期采购钢材量变动高于当年产品产量变动,2020年较2019年钢材采购量变动与产品产量变动相匹配;
7、发行人向美的集团采购、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8、发行人部分复合、冲压、压花等工序委外加工,外协厂商与发行人交易具有合理性,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9、发行人与广东顺德海美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模式包括外协和买断销售,外协模式按净额法核算,买断销售按全额法核算,广东顺德海美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同为发行人外协厂商和客户具有合理性;
10、报告期内还存在美的集团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情况,此种情形符合发行人业务实际情况,是合理的。
问题10、人工成本及能耗与生产经营的匹配性
根据申请材料及已披露定期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人数分别为562人、486人、584人,主营业务成本中燃料动力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
(1)人员数量及薪酬变动是否合理。请发行人:①结合报告期各期生产、销售、管理及研发人员数量、薪酬总额、人均薪酬及其变动情况,说明整体薪酬、各类员工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增长幅度是否存在较大差异,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地区可比公司的人均薪酬是否存在显著差异。②说明2019年员工数量减少明显但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与2018年基本持平、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019年大于2018年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2020年员工人数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增长的员工类型,结合增幅人员数量、时间、人均薪酬等说明员工大量增加但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与2019年基本持平的原因及合理性。③说明报告期内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计提及缴纳金额逐年下降,与员工数量变化不匹配的原因。
(2)能源消耗与生产经营是否匹配。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水电气等能源消耗数量、金额及与发行人产量和销量的配比关系,报告期内单位能源消耗数量、金额及其变化情况,分析变动的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回复
(一)结合报告期各期生产、销售、管理及研发人员数量、薪酬总额、人均薪酬及其变动情况,说明整体薪酬、各类员工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增长幅度是否存在较大差异,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地区可比公司的人均薪酬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1、结合报告期各期生产、销售、管理及研发人员数量、薪酬总额、人均薪酬及其变动情况,说明整体薪酬、各类员工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增长幅度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1)报告期各期生产、销售、管理及研发人员数量、薪酬总额、人均薪酬及其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人、万元
类型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生产人员 | 平均人数 | 318 | 296 | 327 |
薪酬总额 | 2,792.50 | 2,306.09 | 2,450.57 | |
人均薪酬 | 8.78 | 7.79 | 7.49 | |
销售人员 | 平均人数 | 51 | 48 | 45 |
薪酬总额 | 612.24 | 572.76 | 578.11 | |
人均薪酬 | 12.00 | 11.93 | 12.85 | |
管理人员 | 平均人数 | 75 | 81 | 92 |
薪酬总额 | 744.70 | 814.64 | 733.55 | |
人均薪酬 | 9.93 | 10.06 | 7.97 | |
研发人员 | 平均人数 | 86 | 100 | 96 |
薪酬总额 | 1,163.45 | 1,227.40 | 1,161.11 | |
人均薪酬 | 13.53 | 12.27 | 12.09 | |
全体人员 | 平均人数 | 530 | 525 | 560 |
薪酬总额 | 5,312.89 | 4,920.89 | 4,923.34 | |
人均薪酬 | 10.02 | 9.37 | 8.79 |
注1:平均人数=∑每月记入成本费用人数/12,数量四舍五入取整。
注2:薪酬总额包含职工工资、福利费、社保、公积金等。从总体上看,2019年公司平均人数减少35人,主要是因为2018年年底红旗一号生产线完成了改造升级,自动化程度有所提升,生产工人平均人数减少31人;另外,公司新的ERP系统上线,办公自动化程度也大幅提升,管理人员亦有所减少。2020年公司平均人数增加主要是因为2020年下半年平沙二号生产线投产,生产工人有所增加。2020年研发人员数量减少,主要是因为2020年2-4月的新冠肺炎疫情,部分外地员工离职,公司重视研发,对研发人员要求较高,再加上2020年下半年一直面临招工难的问题,研发人员一直处于招工状态,因此2020年研发人员数量同比2019年减少。
报告期内,生产人员、研发人员的人均薪酬均保持正增长。2019年度销售人员人均薪酬有所降低,主要是因为当年销售规模不及预期,而销售人员的绩效工资主要与销售业绩挂钩;2020年度营业收入大幅增加,而销售人员人均薪酬只略微上涨,主要是因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非生产人员2月份未领取绩效工资以及社保减免所致。2019年度管理人员工资增加较多,主要是因为当年部分资历较老的员工内退,公司为其支付了高额的内退补偿金;2020年度管理人员工资略微降低,主要是因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非生产人员2月份未领取绩效工资以及社保减免所致。
(2)整体薪酬、各类员工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增长幅度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分析。
单位:万元
类型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生产人员 | 薪酬总额 | 2,792.50 | 2,306.09 | 2,450.57 |
同比增长 | 21.09% | -5.90% | ||
销售人员 | 薪酬总额 | 612.24 | 572.76 | 578.11 |
同比增长 | 6.89% | -0.93% | ||
管理人员 | 薪酬总额 | 744.70 | 814.64 | 733.55 |
同比增长 | -8.59% | 11.05% | ||
研发人员 | 薪酬总额 | 1,163.45 | 1,227.40 | 1,161.11 |
同比增长 | -5.21% | 5.71% | ||
全体人员 | 薪酬总额 | 5,312.89 | 4,920.89 | 4,923.34 |
同比增长 | 7.97% | -0.05% |
类型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经营业绩 | 收入总额 | 113,496.40 | 80,035.98 | 79,783.92 |
同比增长 | 41.81% | 0.32% |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薪酬与收入总额同步增长,2020年薪酬增长幅度小于收入总额,主要是因为当年新增较多工资水平较低的生产人员,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享受社保减免政策,全年累计减免约269万元。生产人员2019年度薪酬总额较低,主要是因为2018年底红旗一号生产线完成改良,所需生产人员数量降低,导致生产人员薪酬总额降低;管理人员、研发人员2020年度工资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为公司新的ERP系统上线后,办公自动化提升,公司在逐步削减基础管理人员。综上,整体薪酬、各类员工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增长幅度有所差异,差异均有实际原因,不存在异常。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地区可比公司的人均薪酬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1)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人均薪酬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
单位名称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薪酬总额 | 人员人数 | 人均薪酬 | 薪酬总额 | 人员人数 | 人均薪酬 | 薪酬总额 | 人员人数 | 人均薪酬 | |
禾盛新材 | 6,664.23 | 767 | 8.69 | 6,730.36 | 793 | 8.49 | 6,458.98 | 823 | 7.85 |
立霸股份 | 2,888.24 | 308 | 9.38 | 3,167.83 | 308 | 10.29 | 2,930.27 | 323 | 9.07 |
扬子新材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11,455.81 | 815 | 14.06 | 12,601.07 | 864 | 14.58 |
同行业均值 | / | / | 9.03 | / | / | 10.94 | / | / | 10.50 |
拾比佰 | 5,312.89 | 530 | 10.02 | 4,920.89 | 525 | 9.37 | 4,923.34 | 560 | 8.79 |
注1: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薪酬总额取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增加额,人员数量取当期期初期末人数平均值。
注2: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同行可比公司扬子新材尚未公布2020年年报。由于受公司业务规模、主要生产经营地差异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人均薪酬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薪酬有所差异。具体来看,主要是因为扬子新材的人均薪酬水平较高,但公司2018年、2019年的人均薪酬与禾盛新材和立霸股份较为
接近。2020年公司人均薪酬高于立霸股份,主要是因为该年立霸股份的收入并未显著增长,再加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人均薪酬水平有所下降,而公司收入及利润大幅增加,导致人均薪酬水平上升。
(2)与同地区可比公司的人均薪酬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
单位名称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薪酬总额 | 人员人数 | 人均薪酬 | 薪酬总额 | 人员人数 | 人均薪酬 | 薪酬总额 | 人员人数 | 人均薪酬 | |
派特尔(836871)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1,716.74 | 170 | 10.10 | 1,278.12 | 146 | 8.75 |
泓利股份(832674) | 1,935.78 | 238 | 8.13 | 2,322.72 | 260 | 8.93 | 2,461.15 | 265 | 9.29 |
和氏技术(832281) | 2,047.42 | 234 | 8.75 | 2,596.69 | 287 | 9.05 | 2,608.24 | 300 | 8.69 |
同地区均值 | / | / | 8.44 | / | / | 9.37 | / | / | 8.92 |
拾比佰 | 5,312.89 | 530 | 10.02 | 4,920.89 | 525 | 9.37 | 4,923.34 | 560 | 8.79 |
注1:上述同地区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薪酬总额取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增加额,人员数量取当期期初期末人数平均值。注2: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同地区可比公司派特尔2020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在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选取与公司位于同一地区的3家挂牌公司进行比较。经比较,2018年、2019年公司人均薪酬与同地区可比公司薪酬较为接近,不存在明显差异。2020年公司人均薪酬高于同地区可比公司,主要是因为2020年公司收入及利润大幅增加,而可比公司泓利股份业绩下滑、和氏技术业绩小幅增加。
综上,公司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地区可比公司的人均薪酬不存在显著差异。
(二)说明2019年员工数量减少明显但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与2018年基本持平、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019年大于2018年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2020年员工人数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增长的员工类型,结合增幅人员数量、时间、人均薪酬等说明员工大量增加但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与2019年基本持平的原因及合理性。
1、说明2019年员工数量减少明显但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与2018年基本持平、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019年大于2018年的原因及合理性
(1)说明2019年员工数量减少明显但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与2018年基本持平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人数为每年12月31日在职员工人数,与每年1-12月计提工资人数的月平均数有所不同,计提工资人数含当月离职人员;所有非生产人员的年终奖都在当月计提,次年发放,因此每年期末的应付职工薪酬还包含很大一块非生产人员全年的奖金。2019年平均每月计提工资人数为525人,2018年平均每月计提工资人数为560人,2019年生产人员数量减少,但非生产人员数量整体增加,导致计提的奖金数额增加。
此外,为了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员工,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资,公司每年都会对员工工资进行不低于5%的调薪。
(2)说明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019年大于2018年的原因及合理性
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019年大于2018年的原因如下:
1)公司计提和发放薪酬的政策为:工资当月计提下月发放,奖金每月计提次年发放。2018年发放2017年奖金和12月工资合计458.18万元,2019年发放2018年奖金和12月工资合计585.49万元。
2)2019年部分资历较老的员工内退,公司为其支付了内退补偿金,合计59.87万元。
2、说明2020年员工人数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增长的员工类型
2020年员工人数大幅增长,主要是因为:①2020年8月,子公司拾比佰新材平沙二号生产线投产,需要较多的生产人员;②2020年全年订单需求量增长较多,公司全部生产线满负荷生产,所需生产人员有所增加。主要增长的员工类
型为生产人员,2019年末在职生产人员227人,2020年末在职生产人员341人,增加114人。
3、结合增幅人员数量、时间、人均薪酬等说明员工大量增加但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与2019年基本持平的原因及合理性2020年每月末记入各成本费用人数情况如下:
单位:人
月 份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人 数 | 482 | 483 | 493 | 510 | 519 | 517 | 517 | 528 | 545 | 570 | 590 | 600 |
较上月变动 | / | 1 | 10 | 17 | 9 | -2 | 0 | 11 | 17 | 25 | 20 | 10 |
注:每月记入成本费用人数与月末在职人数可能不同,这是因为在每个月月末前离职的人数也会统计在当月成本费用人数中。
2020年员工大量增加但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与2019年基本持平的原因及合理性:①2020年员工增加主要集中在8-12月,平均每月增加17人,且增加的主要为工资水平较低的生产人员;②2020年期末应付职工薪酬
865.94万元,2019年期末应付职工薪酬614.00万元,同比增加251.94万元,2020年人均薪酬10.02万元,2019年人均薪酬9.37万元,增长6.94%,较为合理;③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均享受广东省政府出台的社保减免政策,2020年公司累计缴纳社保79.19万元,2019年公司累计缴纳社保341.39万元,同比减少261.20万元。
剔除支付的上一年度奖金后,2021年1-3月,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约为1,325.92万元,同比2020年1-3月增长了439.67万元,2021年1-3月公司不再享受社保减免,且员工人数同比去年1-3月增加了102人,因此2021年一季度相应支付的职工薪酬部分增长较多。
(三)说明报告期内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计提及缴纳金额逐年下降,与员工数量变化不匹配的原因
报告期内,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计提及缴纳金额、员工人数情况如下:
单位:人、万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平均人数 | 530 | 525 | 560 |
社会保险费 | 79.19 | 341.40 | 358.59 |
住房公积金 | 49.01 | 50.15 | 51.33 |
人均社会保险费 | 0.149 | 0.650 | 0.640 |
人均住房公积金 | 0.092 | 0.096 | 0.092 |
注1:平均人数=∑每月末在职员工人数/12,数量四舍五入取整。注2:社会保险费包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2019年社会保险费计提及缴纳金额下降,主要是因为当年平均人数有所降低,人均社会保险费与2018年基本持平。2020年社会保险费计提及缴纳金额下降,主要是因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政府出台了社保减免政策,公司及子公司均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20〕58号)、《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22号)中规定的社保减免情形,即2020年2-12月免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6月减半征收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经测算,2020年公司累计减免社会保险费约26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均缴纳了社会保险,不存在应缴未缴的情形。
2019年人均住房公积金上升,主要是因为2018年1-6月珠海市单位为职工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下限为83元,2018年7月-2020年12月珠海市单位为职工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下限为86元,公司一直按最低标准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2020年人均住房公积金下降,主要是因为当年新增员工较多,每月15号前入职的员工,公司会在当月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15号以后入职的,公司会在次月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另外公司每月都会有小部分离职员工,其在公司的工作期限小于1个月,公司不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水电气等能源消耗数量、金额及与发行人产量和销量的配比关系,报告期内单位能源消耗数量、金额及其变化情况,
分析变动的合理性。
1、发行人报告期内水电气等能源消耗数量、金额及与发行人产量和销量的配比关系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消耗电能、天然气、水数量与PCM板、VCM板合计产量和销量成正比例关系,两者是匹配的。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消耗电能、天然气、水数量及金额与公司产量的匹配情况如下: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电能数量(万度) | 1,357.77 | 1,075.08 | 1,127.37 |
电费金额(万元) | 756.02 | 638.62 | 634.20 |
天然气数量(万立方) | 182.97 | 151.59 | 175.94 |
天然气金额(万元) | 581.43 | 549.51 | 633.65 |
耗水数量(万吨) | 9.13 | 7.02 | 7.34 |
水费金额(万元) | 32.47 | 24.97 | 26.14 |
PCM板产量(万平方米) | 1,856.41 | 1,452.01 | 1,689.10 |
VCM板产量(万平方米) | 1,602.43 | 760.43 | 619.70 |
PCM板、VCM板合计产量(万平方米) | 3,458.84 | 2,212.45 | 2,308.80 |
PCM板产量占比 | 53.67% | 65.63% | 73.16% |
VCM板产量占比 | 46.33% | 34.37% | 26.84%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消耗电能数量、天然气数量,随着公司的产量变动而变动,总体呈正比例关系,是匹配的。
同时公司电能、水消耗金额与公司产量成正比例关系,天然气消耗金额主要是2020年天然气价格下调,导致2020年单位消耗金额小于2018年的单位消耗金额。
2、发行人报告期内单位能源消耗数量、金额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单位电能、天然气消耗数量及金额与公司产量的匹配情况如下: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单位平均耗用电量(度/平方米) | 0.39 | 0.48 | 0.49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单位平均耗用电费(元/平方米) | 0.22 | 0.29 | 0.27 |
单位平均耗用天然气量(标方/平方米) | 0.05 | 0.07 | 0.08 |
单位平均耗用天然气费(元/平方米) | 0.17 | 0.25 | 0.27 |
单位耗用水量(立方米/万平方米) | 26.38 | 31.71 | 31.81 |
单位平均耗用水费(元/万平方米) | 93.88 | 112.86 | 113.22 |
(1)2018年、2019年与单位平均耗用电量相近,单位平均耗用电费2019年高于2018年是因为,2019年的平均电价为0.59元/度高于2018年的平均电价
0.56元/度;
(2)2020年单位平均耗用电量较2019年下降0.1度/平方米,主要原因:
1)2019年7月,平沙一号生产线经过技术改造,最高速度从50米/分钟提高至58米/分钟,生产线、电热烤箱利用率上升,单位平均耗用电量下降;
2)公司的红旗一、二号生产线和平沙一号生产线的综合产能利用率由2019年的91.82%,提升至2020年的102.99%,生产线设备、固化炉烤箱空转时间减少,减少电力的浪费,从而降低单位平均耗用电量;
3)公司2019年7月,上线能耗监控系统,车间耗能实行精细化管理,降低损耗。
公司2020年单位平均耗用电费随着单位平均耗用电量下降而下降。同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8号),自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电网企业对一般工业电价按照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所以2020年单位电费价格下降,单位平均耗用电费降低。
(3)2019年单位平均耗用天然气量较2018年下降,主要因为VCM板产量占比由26.84%上升34.37%,由于VCM板无需二次加热固化油漆,公司VCM板生产线加热主要是依靠天然气,所以单位消耗天然气量下降;单位平均耗用天然气费2019年低于2018年是因为,两期的天然气单价相近(2018年天然气单价为3.60元/标方,2019年天然气单价为3.62元/标方),随着单位平均耗用天然气量下降而减少;
(4)2020年单位平均耗用天然气量较2019年下降0.02标方/平方米,主要原因:
1)2019年6月开始,公司对红旗一号生产线的卷钢预处理锅炉,在满足生产要求情况下,平均降低温度20度,降低能耗;
2)2019年11月,公司的红旗一号生产线的废气回收工程完工,将红旗一号生产线固化炉烘干胶水、溶剂过程产生的可燃烧废气,接入红旗二号生产线的卷钢预处理燃烧炉,减少预处理天然气耗用量;
3)2020年公司,红旗一、二号生产线和平沙一号生产线的综合产能利用率由2019年的91.82%,提升至102.99%,固化炉烤箱空转时间减少,减少固化炉天然气的浪费,从而降低单位平均耗用天然气量;
4)VCM板产量占比由34.37%上升46.33%,由于VCM板无需二次加热固化油漆,公司VCM板生产线加热主要是依靠天然气,所以平均单位消耗天然气量下降;
5)公司2019年7月,上线能耗监控系统,车间耗能实行精细化管理,降低损耗。
(5)2020年2月至6月期间,天然气供应商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下调天然气结算价格0.587元/标方,随着2020年单位消耗天然气量下降及天然气价格下调,2020年单位平均耗用天然气费下降。
(6)公司生产线耗用水的工序有卷钢预处理池、产品水冷却。由于生产工序的要求,PCM板需要进行两次水冷却,而VCM板只需要一次水冷却。公司2019年产品单位消耗水量较2018年下降,是因为2019年PCM板产量占比较2018年下降,VCM板产量占比上升; 2020年单位消耗水量较2019年下降
16.80%,是因为公司产线满产,更换预处理水槽的水频率下降,同时2020年PCM板产量占比较2019年下降,VCM板产量占比上升;报告期内公司用水单价未发生变化,随着单位消耗水量下降,单位平均耗用水费同步下降。
综上所述,公司生产单位电能、天然气、水的消耗数量变动与公司生产线改进、生产线综合产能利用率变动、生产产品结构及车间精细化管理相关,单位消
耗数量除受单位消耗数量影响还受电能、天然气单价、生产工艺变动的影响,公司生产单位电能、天然气、水的消耗数量及金额变动是合理的。以上内容在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发行人业务情况”之“(七)报告期内水电气等能源消耗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核查过程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相关人员,了解用工情况、员工工资、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情况等;
2、查阅发行人员工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等,分析与员工数量匹配情况;
3、获取发行人工资表、员工花名册及支付记录,核查职工工资真实性、完整性并汇总分析与经营业绩是否一致;
4、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同地区可比公司定期报告,计算同行业公司、同地区可比公司平均薪酬,并与发行人进行对比,分析差异及合理性;
5、取得珠海市社会保障局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合法合规证明,取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函;
6、登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珠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网等互联网网站进行查询;
7、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水费、天然气、电费明细账,抽取部分凭证检查后附原始单据核查相关费用与账面数据是否一致,核对发行人报告期水、天然气、电费消耗数量及金额数据是否准确;
8、核对发行人水费、天然气、电费报告期内单位能源消耗数量、金额计算是否准确;
9、核查发行人对单位能源消耗的分析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并向管理层了解生产线能耗改进情况。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整体薪酬、各类员工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增长有所差异,
差异原因合理;报告期内,发行人平均薪酬逐年增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地区可比公司的人均薪酬不存在显著差异;
2、 2019年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与2018年基本持平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019年大于2018年,主要系人员结构调整、年终奖增加、调薪等因素所致,增长合理;
3、2020年员工数量增加但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与2019年基本持平,主要是因为:①人员增加主要集中在下半年,且增加的员工主要为生产人员,其工资水平较低;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发行人及子公司享受社保减免政策;
4、报告期内,发行人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计提及缴纳金额逐年下降,主要受人员人数、政策减免等因素影响,原因合理,不存在异常;
5、报告期内,发行人水、电、天然气等能源消耗数量及金额与发行人产量和销量匹配;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单位能源消耗数量及金额变动是合理的。
问题11、毛利率变动情况披露不充分
根据申请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5.96%、15.30%、
13.52%,2020年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为VCM产品毛利率下降及将运输费列报至营业成本。
请发行人:(1)说明发行人产品销售价格的确定方式及发行人是否有独立定价权。(2)结合VCM主要细分产品构成情况、毛利率及销量变化情况等说明ST膜、PET覆膜板等对VCM产品毛利率的影响,进而分析该系列产品毛利率持续下降的合理性及后续变化趋势。(3)根据申请材料及公开资料,可比公司立霸股份、禾盛新材产品中PCM销量占比为92%左右,立霸股份PCM产品毛利率显著高于发行人、禾盛新材家电用复合材料毛利率高于发行人,请结合与可比公司在业务规模、技术水平、行业地位、销售模式等方面的对比情况,进一步分析披露毛利率差异的原因。(4)结合上游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情况、下游客户市场地位及采购定价策略等,分析发行人应对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的措
施、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能否有效传导至产品售价,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单价的调整情况,并视分析情况就市场竞争加剧、毛利率下降作风险提示。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并说明发行人收入与相关成本费用归集是否符合配比原则,成本和费用各构成项目划分是否合理、准确。
回复:
一、发行人回复
(一)说明发行人产品销售价格的确定方式及发行人是否有独立定价权。公司产品售价主要采取中标价和议价形式,对于议价形式,公司基于“成本+利润”的基础与客户协商确定价格,成本主要是根据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确定,同时,公司考虑不同产品工艺技术、市场供求、客户情况等因素确定最终产品售价,公司拥有独立定价权。
公司对主要客户销售价格的确定方式如下:
客户名称 | 销售价格的确定方式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客户按年招标,若中标按中标价供货,未中标可以跟标供货,当市场材料价格浮动幅度大时可协商调整价格;此外,美的下属部分客户还依据成本加利润双方议价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按成本加利润双方议价 |
上海森港贸易有限公司 | 按成本加利润双方议价 |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 客户按年招标,按中标价格执行合同,当市场材料价格浮动幅度大时可协商调整价格 |
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 | 按成本加利润双方议价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按成本加利润双方议价 |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按成本加利润双方议价 |
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 | 客户按年招标,按中标价格执行合同,当市场材料价格浮动幅度大时可协商调整价格 |
UNITED REFRIGERATION INDUSTRIES LIMITED、DAWLANCE (PRIVATE) LIMITED | 按成本加利润双方议价 |
Artel Group LLC | 按成本加利润双方议价 |
ORIENT ELECTRONICS (PVT.) LIMITED | 按成本加利润双方议价 |
(二)结合VCM主要细分产品构成情况、毛利率及销量变化情况等说明ST膜、PET覆膜板等对VCM产品毛利率的影响,进而分析该系列产品毛利率持续下降的合理性及后续变化趋势。报告期内,公司VCM板销售收入分别为29,607.56万元、33,030.02万元、49,885.2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38.00%、42.95%、45.25%,毛利率分别为22.87%、19.46%、16.92%,VCM板主要细分产品情况如下: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收入占VCM板比例 | 毛利率 | 毛利贡献率 | 收入占VCM板比例 | 毛利率 | 毛利贡献率 | 收入占VCM板比例 | 毛利率 | 毛利贡献率 | |
ST膜VCM板 | 23.54% | 14.63% | 3.44% | - | - | - | - | - | - |
PET覆膜VCM板-拉丝系列 | 30.11% | 14.49% | 4.36% | 21.41% | 14.26% | 3.05% | 8.03% | 14.21% | 1.14% |
光亮膜覆膜VCM板-花纹系列 | 4.21% | 23.63% | 0.99% | 7.33% | 29.13% | 2.14% | 9.02% | 24.69% | 2.23% |
光亮膜覆膜VCM板-拉丝系列 | 30.01% | 16.30% | 4.89% | 48.69% | 15.12% | 7.36% | 55.76% | 18.27% | 10.19% |
光亮膜覆膜VCM板-珠光系列 | 6.22% | 22.94% | 1.43% | 11.91% | 31.79% | 3.79% | 12.97% | 36.48% | 4.73% |
合计 | 94.09% | / | 15.12% | 89.33% | / | 16.34% | 85.78% | / | 18.29% |
由上可知,公司ST膜VCM板、PET覆膜VCM板-拉丝系列毛利率较低,光亮膜覆膜VCM板-花纹系列和光亮膜覆膜VCM板-珠光系列毛利率较高,但二者收入占比较低。
2019年毛利率较2018年有所下降主要系PET覆膜VCM板-拉丝系列收入占比增加,但其毛利率保持相对低水平,使得2019年毛利率下降,由于公司产品售价主要采取中标价和议价形式,不同的客户相同的产品售价会存在差异,使得毛利率也会有所变化,2018年、2019年光亮膜覆膜VCM板-拉丝系列销量占比较大,毛利率有小幅下降,光亮膜覆膜VCM板-珠光系列毛利率较高,但销售占比较少,由于客户差异使得毛利率有所下降。
2020年,公司新投入市场的ST膜VCM板反响较好,由于其功能的替代性和价格的优势,受到市场认可,为当期VCM板收入贡献较大,但其毛利率较低,另一方面,PET覆膜VCM板-拉丝系列收入占比进一步提升,ST膜VCM板和PET覆膜VCM板-拉丝系列合计收入占比达当期VCM板收入的54%左右,使得
2020年VCM板毛利率有所下降。由于ST膜VCM板和PET覆膜VCM板-拉丝系列收入占比持续上升,使得光亮膜覆膜VCM板-拉丝系列、光亮膜覆膜VCM板-珠光系列收入占比持续下降,同时由于客户差异使其毛利率亦有所变化,对VCM板总体毛利率影响有所降低。
光亮膜覆膜板系列产品主要用于冰箱、热水器,发行人与LG共同开发研制的相关覆膜材料,市场其他厂商比较难买到此类PVC膜,因此公司产品相对而言售价较高,毛利率也较高;随着工艺的普及,类似产品开始出现,市场竞争加大,客户下调销售价格,毛利率因此有所下降。从未来产品的毛利率趋势来看,如果是完全相同的产品,随着竞争的加剧以及消费者偏好的变化,其销售价格会逐步走低,利润空间缩窄;但公司一直持续投入研发,不断推出新品。市场上有能力研发新品及质量稳定的VCM板生产企业也还是比较少的,PVC覆膜新品推出后都可以在一定时间内享受到较高的利润空间。公司每年会推出上百款新品以保持竞争力。公司VCM板的毛利率预计可以保持稳定。综上所述,2019年较2018年VCM板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为VCM板相对低端系列PET覆膜VCM板-拉丝系列收入占比增加所致;2020年毛利率下降主要受市场选择及下游客户降本控本影响,一方面公司新产品系列ST膜VCM板销售占比达当期VCM板收入的23%左右,但ST膜VCM板毛利率相对较低,另一方面VCM板相对低端系列PET覆膜VCM板-拉丝系列收入占比进一步提升,前述两种VCM板系列产品收入占比达当期VCM板收入的54%左右,使得2020年毛利率有所下降。故公司VCM板毛利率持续下降具有合理性。2020年ST膜VCM板和PET覆膜VCM板-拉丝系列产品已形成一定规模,拉低了2020年VCM板毛利率,未来该两项系列产品收入占比将相对稳定,公司也会持续推出VCM新品保持竞争力,后续VCM板毛利率持续下降的空间较小,可以保持稳定。
(三)根据申请材料及公开资料,可比公司立霸股份、禾盛新材产品中PCM销量占比为92%左右,立霸股份PCM产品毛利率显著高于发行人、禾盛新材家电用复合材料毛利率高于发行人,请结合与可比公司在业务规模、技术水平、行业地位、销售模式等方面的对比情况,进一步分析披露毛利率差异的原因。
公司与可比公司在业务规模、技术水平、行业地位、销售模式、客户方面比
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行业地位 | 销售模式 | 技术水平 | 应用领域 | 客户 | 2019年销售规模(万元) |
立霸股份 | 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新品推广和客户服务优势,是国内知名的家电用复合材料主要生产厂商之一,产销量位居行业前列 | 产品全部采用直销的方式,直接销售给家电厂商 | PCM板、VCM板系列复合材料在制造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已达到行业内较高水平,并掌握了覆膜板关键原材料复合膜的主要制造工艺,每年均推出大量新品,产品型号和系列已多达上百种 | 主要应用家电行业 | LG、三星电子、伊莱克斯、惠而浦、博西华、美的、海信、格力、美菱、A.O.史密斯、霍曼门业等 | 128,426.83 |
禾盛新材 | 国内知名的家电用复合材料生产厂商之一,在产能和规模方面均位于行业领先地位 | 产品直接销售给家电生产厂商 | 建立了行业内领先的生产流程控制体系,工艺稳定性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已拥有48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41项 | 主要应用家电行业 | LG、三星、博西华、松下、美的、吉德等 | 172,605.07 |
扬子新材 | 国内较早进入有机涂层板行业的民营企业之一,行业内具有较强研发能力和竞争力的专业生产厂商 | 直销、经销 | 在充分引进和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基础上,结合多年的自主创新,掌握了高洁净、抗静电、家电等功能型有机涂层板生产的关键技术和工艺 | 主要应用建筑、装饰、家电行业 | 客户分散,包括开元金属材料、通济国际贸易、立霸股份、茂高物产贸易、长虹、禾盛新材、芮绅(上海)国际贸易、永盛防火材料等 | 219,536.54 |
拾比佰 | 行业较早进入家电外观复合材料行业的公司之一,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 主要通过直销模式实现产品的销售 | 通过自主研发并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已经掌握复合与工艺控制技术、专业防尘技术、远红外辐射加热技术、耐热金属外观复合材料复合技术等工艺控制技术核心关键技术;目前已拥有87项专利授权,其中7项发明专利、76项实用新型专利和 4项外观设计专利 | 主要应用家电行业 | 美的、长虹、海信、格兰仕、奥马、万和等 | 80,035.98 |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公司的可比产品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可比产品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立霸股份 | PCM板 | 12.13% | 17.44% | 13.49% |
VCM板 | 28.40% | 29.32% | 30.88% |
公司名称 | 可比产品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禾盛新材 | 家电用复合材料 | 12.96% | 12.90% | 12.50% |
扬子新材 | 有机涂层钢板 | 未披露 | 6.93% | 15.40% |
拾比佰 | PCM板 | 13.65% | 11.08% | 10.59% |
VCM板 | 16.92% | 19.46% | 22.87% |
注: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同行可比公司扬子新材2020年年度报告数据尚未披露。
可比公司中扬子新材规模最大,产品应用领域主要为建筑、装饰、家电行业,且采用直销与经销模式,客户也较为分散,与其他可比公司在应用领域、销售模式及客户结构均有所差异,毛利率差异较大。根据禾盛新材报告期外最近一期披露了PCM板和VCM板占比的年报数据显示其PCM板销售占比92%,VCM板销售占比8%,2018年、2019年家电用复合材料毛利率分别为12.50%、12.90%,公司PCM板毛利率分别为10.59%、
11.08%,较为接近。禾盛新材销售规模比公司高,客户主要为LG、三星、博西华、松下等,与公司规模及客户结构上有一定差异,基于规模、成本控制、客户结构差异等使得公司产品毛利率与禾盛新材有所差异。
立霸股份产品包括PCM板和VCM板,主要应用家电行业,与公司类似,但其规模较公司大,具有规模及议价优势,立霸股份客户结构与公司存在差异,其产品型号和系列也多种多样,不同型号或系列以及不同客户的产品其毛利率也会有所差异,此外,立霸股份可以自主生产部分品种的复合膜材料,而公司用于生产VCM板的复合膜材料系外购,成本相对较高,故立霸股份VCM板毛利率高于公司。
综上所述,公司与可比公司因在客户结构、产品应用领域、技术水平、销售模式、业务规模等方面的不同,使得毛利率存在一定的差异。
上述内容发行人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盈利情况分析”之“(三)毛利率分析”之“6.毛利率总体分析”进行补充披露。
(四)结合上游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情况、下游客户市场地位及采购定价策略等,分析发行人应对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的措施、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能否有效传导至产品售价,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单价的调整情况,并视分析情况就市场竞争加剧、毛利率下降作风险提示。
1、上游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情况
公司主营产品包括PCM板、VCM板及轻量化金属复合板,各类产品的共同基材均为卷钢,公司所采用的卷钢为镀锌板和冷轧板。PCM板原材料包括卷钢和油漆。成本当中卷钢占比约为85%,油漆占比约为15%;VCM板原材料包括卷钢和膜,成本当中卷钢占比约为60%,膜占比约为40%。轻量化金属复合板原材料主要包括卷钢和塑胶,塑胶占比低。
卷钢具有重量大、单价高的特点,公司各类产品成本中卷钢金额占比较高,薄膜和油漆占比较低,卷钢具有公开交易价格,PVC膜、PET膜、铝箔膜主要是定制类材料,具有一定的专用性,其价格与订购数量、材料性能及稳定性要求相关,无公开的市场价格,PCM板所采用的油漆亦未查询到公开市场可比价格。公司通过与生产商进行价格谈判或者与贸易商询价等方式进行采购,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薄膜和油漆价格波动不大,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卷钢市场价格存在一定幅度波动,卷钢市场价格波动情况详见本问询回复“问题9” 之“(二)与美的集团集采平台的合作模式”。
2、下游客户市场地位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家电生产企业,包括美的、长虹、海信、格兰仕、奥马、万和等,美的、长虹、海信、万和均是国内家电行业知名的上市公司,市场地位较高。Wind数据显示,美的集团近五年一直占据了家电业营业收入榜首,四川长虹占据第四,海信家电是中国大型的家用电器制造企业之一,产品远销海外130多个销售区域,万和电气是国内规模最大的专业厨卫电器企业之一,在厨卫行业专业品牌中居于领先地位。奥马冰箱在冰箱、冷柜细分行业销量靠前,具有一定影响力,格兰仕是微波炉行业的龙头企业,在小家电、空调领域也颇有建树。
3、采购定价策略
由于钢材是大宗商品,市场上钢材定价与大宗交易价格相联动,各大钢厂也会每个月公开下个月钢材价格调整的信息或公告,购买价格公开、选择也较多。首先,公司会根据客户订单的缓急程度、个性化的需求及期货现货市场的价格变化情况来选择通过远期交割方式订购钢材还是现货购买;其次,公司会根据不同规格型号价格、供应量、可交付期等因素在不同钢材生产商及钢材贸易商间进行
比较,最终确定有利于公司采购的供应商及价格。公司原材料中占比较少的薄膜及油漆具有一定的专用性,无公开市场可比价格,其定价方式主要为根据历史采购价格、材料性能及稳定性、采购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后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价格。
4、分析发行人应对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的措施、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能否有效传导至产品售价
(1)为了应对上游原材料波动,公司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①密切关注原材料市场价格的动态,合理规划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在价格低位适当增加部分常用规格型号原材料的库存,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②对于具有一定专用性的原材料,公司通常会选择几家供应商进行比价,一方面避免单个供应商涨价带来的价格波动,另一方面有利于公司以市场上较为优惠的价格采购原材料。
③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通过长期合作,建立稳定合作关系,以增强议价能力,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卷钢采购价格受钢材大宗交易价格浮动影响存在一定波动,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根据客户招标价或基于“成本+利润”的议价形式确定。依据行业惯例,当钢材价格波动超过一定幅度后,下游大型家电制造商也会对上游彩涂板供应商的供货价格作出相应调整,上游原材料价格变化与产品价格变化存在一定的联动关系,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能一定程度上传导至产品售价。公司与主要客户的价格调整机制约定情况如下(甲方指客户,乙方指公司):
①美的集团:由于市场行情变动造成主要原材料的平均采购单价增幅超过10%,乙方有权要求提价,但乙方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甲方收到并核实后,可根据实际需要与乙方协商重新议定价格。
②海信家电: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因市场、原料、数量、汇率等重大变化配合甲方调降售价;反之,若乙方因市场、原料、数量、汇率等重大变化,要求调涨单价,则乙方须以书面方式提出,由甲方书面确认执行。
③四川长虹:一般以邮件形式向其所有彩涂板供应商统一下发调价通知。
④奥马冰箱:公司会以报价单形式向其提出调价需求,奥马冰箱以盖章确认
形式认可双方最新执行价。
⑤格兰仕:供应商如果提价,必须提前30天通知格兰仕,任何提价调整通知须得到格兰仕书面同意才生效。供应商在价格变动之前,不得限制格兰仕的订货数量。新的商品价格在双方确认并修改合同后生效。
⑥万和电气:甲方根据市场行情和乙方经营情况对乙方报价进行核定,确定实际结算单价及执行期限,并签订价目表,发票及货款以正式的价目表为依据。双方确定的供货价格可跟随市场材料价格浮动或特殊情况下做出相应调整。
5、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单价的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单价的调整情况如下:
时间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2020年 | 总体下调1%-7.88% | 下调90-200元/吨(不含税) | 1、大部分客户按当季度钢材价格联动,价格上调670元/吨(不含税);2、小部分客户按上季度钢材价格联动,下调150元/吨(不含税) | 总体上调200-432元/吨(不含税) |
2019年 | 总体下调100-400元/吨(不含税) | 税率下调,所有客户下调0.75%-3% | 大部分客户价格未变动 | 大部分客户价格未变动,小部分客户下调3%-5% |
2018年 | 1、大部分客户按当季钢材价格联动,进行价格下调1-4%;2、小部分客户定价按上季度钢材价格联动,价格上涨100-200元/吨(不含税) | 因为税率下调,所有客户总体下调0.02%到0.85% | 大部分客户价格未变动,小部分客户上调50-100元/吨 | 主要客户总体下调200-400元/吨(不含税) |
公司产品单价调整情况总体上与卷钢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具有一定匹配性。2019年第一季度,钢价有所波动,但由于从价格上涨传导到发行人与客户完成谈判需要2-3个月的时间,在谈判过程的过程当中价格已经回落,从第二季度开始,钢材价格震荡下行,此外,2019年4月1日起,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由16%降至13%,故整体而言2019年没有向上调价。
发行人已在发行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二、经营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如下:
“(三)市场竞争加剧、产品平均价格及毛利率下降风险
公司下游家电行业经过多年的市场化竞争与发展,家电产品同质化较为严重,客户会更重注成本控制,进而影响上游供应商供货价格,加剧了彩涂板市场竞争。2020年毛利率中的成本在考虑销售运输及出口成本情况下,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15.88%、15.22%、13.55%,随着国内家电行业竞争的不断深化,公司所持彩涂板市场亦会竞争逐步加剧,产品平均价格有所下降,进而可能对公司毛利率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五)发行人收入与相关成本费用归集是否符合配比原则,成本和费用各构成项目划分是否合理、准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在确认营业收入的同时结转营业成本,公司各产品收入确认时点与营业成本结转在同一期间。
收入方面:公司对每笔销售业务建立收入记录,内容包括每笔销售的物料代码、 产品类别、客户名称、销售价格、销售区域等要素,准确计量每笔销售业务的营业收入金额。
成本方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成本与费用的界定标准为所发生的各项支出是否能直接或间接归入产品成本。能够直接或间接归入产品成本的支出,应计入成本。不能直接或间接归入产品成本的支出,应计入费用。公司在生产成本科目中归集与产品生产相关的成本,包括产品直接耗用的原材料、直接人工和与产品生产相关的制造费用,不能直接或间接归入产品成本的支出,应计入费用。与生产无关的费用,公司按照各部门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与分配,如研发人员、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差旅费等,均计入相应的期间费用。公司建立了完整的费用支出审批流程及报销管理制度,有效确保公司相关成本费用准确划分和归集。财务部根据申请人所属部门和不同事由,判断划分成本和期间费用。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差旅费用等费用按照部门归属划分至具体的营业成本或期间费用的对应科目。费用在发生当期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期间损益,成本和费用确认期间准确。
综上,收入确认与相关成本费用归集符合配比原则,公司能够准确划分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并合理归集到对应的明细科目,成本和费用各构成项目的划分合理、准确。
二、核查过程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产品销售价格的确定方式、VCM板毛利率持续下降的合理性及后续变化趋势;
2、获取发行人收入成本明细表,统计分析VCM板细分产品明细,分析销量、毛利率等变化情况;
3、查阅可比公司公开信息,比对与发行人在业务规模、销售模式、客户等方面的异同;
4、公开查询发行人原材料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取得发行人价格调整情况表以及与客户价格调整确认函,分析原材料价格波动和产品价格变动的联系及对毛利率的影响;
5、了解发行人成本核算方法及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过程、成本结转方法;了解发行人确认营业收入会计政策;
6、了解发行人各类型产品生产的具体过程,分析成本费用核算方法是否符合配比原则;
7、获取发行人成本明细表,分析毛利率变动情况是否合理;抽查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明细,复核归集分类的合理性、准确性。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产品售价主要采取中标价和询价议价形式,具有独立定价权;
2、发行人VCM板毛利率主要受细分产品结构影响,报告期内,毛利率较低的PET覆膜VCM板-拉丝系列和ST膜VCM板销量持续上升,VCM板毛利率下降具有合理性,未来该两项系列产品收入占比将相对稳定,后续VCM板毛利率持续下降的空间较小;
3、受产品结构、产品应用领域、客户类型、技术水平等影响,发行人与可
比公司毛利率差异具有合理性;
4、发行人通过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供应商比价、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等措施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发行人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能较大程度传导至产品售价;
5、发行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营业收入、结转营业成本,收入确认与相关成本费用归集符合配比原则,发行人能够准确划分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并合理归集到对应的明细科目,成本和费用各构成项目的划分合理、准确。
问题12、期间费用核算合规性
(1)研发费用支出合理性及核算合规性。根据申请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4,134.26万元、3,818.17万元、5,023.48万元,主要由物料消耗和人员薪酬构成,其中物料消耗金额为2,584.73、2,187.81、3,510.41万元,占比
62.52%、57.30%、69.88%。发行人研发费用率显著高于可比公司。请发行人:
①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研发人员组织架构及人员具体安排,各期研发人员数量、学历构成、工作年限分布、核心研发人员背景等,以及上述情况与研发项目数量的匹配性;研发人员与其他人员,如技术人员如何区分,研发人员是否同时负责生产和研发工作,人工成本如何在项目间、业务间、生产和研发间分配的,并说明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②分析披露报告期内物料消耗的主要内容、物料消耗金额整体较大的原因、研发投料过程的内部控制措施,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数量变化不大但2020年物流消耗金额增幅较大的原因;报告期各期研发领用物料消耗后的最终去向,是否形成试制品及试制品或报废材料的构成、是否对物流消耗后形成物品入库管理及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相应的处置方式及处置收益、与财务报表项目的对应情况。③结合经营规模、产品构成等,与可比公司进行对比说明发行人研发人员数量、物流消耗金额及比例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④说明研发支出的归集是否准确,是否存在研发耗用物资与生产投入物资混同、研发人员与其他人员混同、薪酬及费用归集不清晰等情形。⑤说明报告期内多个研发项目名称相同且已完结但在下一年度又开展相关研究的原因,具体研究内容是否存在差异;说明报告期内合作研发、委托研发
的情况,相关研发费用支出情况。⑥说明研发费用的归集方法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和享受研发投入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的要求,是否存在税收合规风险。
(2)期间费用率较高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根据申请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9,627.18万元、8,788.62万元、8,961.9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06%、10.98%、7.90%,2018年、2019年期间费用率显著高于可比公司。请发行人补充披露:①结合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产品、客户、销售模式、销售地域等方面的异同、可比程度及主要费用明细构成,分析发行人各项期间费用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②发行人销售净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及差异原因,发行人盈利能力与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③说明出口费划分在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之间划分的标准和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回复
(一)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研发人员组织架构及人员具体安排,各期研发人员数量、学历构成、工作年限分布、核心研发人员背景等,以及上述情况与研发项目数量的匹配性;研发人员与其他人员,如技术人员如何区分,研发人员是否同时负责生产和研发工作,人工成本如何在项目间、业务间、生产和研发间分配的,并说明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
1、报告期内研发人员组织架构及人员具体安排,各期研发人员数量、学历构成、工作年限分布、核心研发人员背景,以及上述情况与研发项目数量的匹配性
公司的研发部门为工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下设工艺自动化中心、研发中心、检测中心、设计开发四个组织架构。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各架构职责分工如下:
序号 | 部门 | 职责 |
1 | 工艺自动化中心 |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配合设计中心对自主开发的新产品项目的工艺评审、试验,研究、开发和引进有市场前景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负责公司工艺技术难题攻关,制定解决方案。 |
2 | 研发中心 | 开展产品研发项目的设计、试验、试制,并参与项目的评审;制定产品研发项目的设计实施方案;编写《研发项目立项书》;提供技术支持保证现生产工艺的更改及新设备的开发;编制公司产品开发计划。 |
3 | 检测中心 | 负责管理体系策划,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制作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管理体系文件,确保管理体系的完整性;负责实验室的质量监控,负责检测项目方法的确认。 |
4 | 设计开发 | 负责收集和分析色彩及纹理等的流行趋势(产品应用方向),各主要行业流行趋势信息收集整理;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和客户需求确定设计方向,完成创新产品外观设计方案或储备方案;制定开发计划,协调供方和内部部门按计划完成,跟催进度;安排实验室手工验证和上线验证,安排性能测试和收集报告,记录在档。 |
报告内各期末人员数量、学历构成、工作年限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人
2020年末 | 学历 | 人数 | 工作年限 | 人数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16 | 2年以下 | 12 | |
大专 | 42 | 2-5年 | 25 | |
大专以下 | 22 | 5年以上 | 43 | |
合计 | 80 | 合计 | 80 | |
2019年末 | 学历 | 人数 | 工作年限 | 人数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20 | 2年以下 | 22 | |
大专 | 59 | 2-5年 | 40 | |
大专以下 | 22 | 5年以上 | 39 |
合计 | 101 | 合计 | 101 | |
2018年末 | 学历 | 人数 | 工作年限 | 人数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21 | 2年以下 | 21 | |
大专 | 61 | 2-5年 | 41 | |
大专以下 | 17 | 5年以上 | 37 | |
合计 | 99 | 合计 | 99 |
核心研发人员背景如下:
刘丙炎先生,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工程技术中心副主任,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6年7月至2008年9月历任拾比佰有限公司技术员、设备主管、生产技术部副经理;2008年10月至今任拾比佰股份公司工程技术中心副主任。2014年刘丙炎先生被认定为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并获得证书(证书编号:GR2013030007);2018年被评为珠海市科工信局专家库技术专家。
章凯祥先生,现任公司工程技术中心副主任,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章凯祥先生1996年7月至2005年4月历任珠海拾比佰彩图板有限公司技术品质部工艺员、副部长、部长;2005年5月至2008年3月任佛山市顺德区新源溢钢铁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师;2009年5月至2011年3月任广州慧谷化学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工程师;2011年4月至今历任珠海拾比佰股份品质工艺部部长、工程技术中心副主任。
张海锋先生,现任工程技术中心副主任,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张海锋先生2005年10月至2008年7月在佛山市顺德区汉达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研发工程师;2008年7月至2011年6月在上海赫比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印刷工程师;2011年7月至2014年7月在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任研发工程师,2014年7月至今在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任设计中心副主任。
报告期内各期研发人员数量及研发项目数量统计如下:
项 目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研发人员数量(单位:人) | 86 | 100 | 96 |
研发项目数量(单位:个) | 18 | 20 | 18 |
平均人数(单位:人/个) | 4.78 | 5.00 | 5.33 |
注1:研发人员数量为=∑每月末研发人数/12,数量四舍五入取整注2:研发项目数量为=∑每月在研研发数量/12,数量四舍五入取整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每年的加权平均研发数量在18-20个左右,每个项目的平均人数在4.78-5.33人之间,研发人员数量与研发项目数量整体匹配。
2、研发人员与其他人员,如技术人员如何区分,研发人员是否同时负责生产和研发工作,人工成本如何在项目间、业务间、生产和研发间分配的,并说明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
公司建立并有效执行内控机制,根据具体岗位职责及工作内容划分研发人员和其他人员。公司对技术人员的认定范围较广,除财务人员、行政人员、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生产线跟线人员外的人员都归集为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中心人员也归集为技术人员。公司的研发人员包括专职研究人员和辅助人员,研究人员全部来源于工程技术中心,专门从事研发工作,研究人员的人工成本直接计入其所在的研发项目。公司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研发项目需要,参与调研、试生产等环节的除工程技术中心之外的其他人员。辅助人员的人工成本按其从事研发的项目和其他业务的工时分摊至研发项目和其他成本费用。因此,研发人员中的研究人员不存在同时负责生产和研发工作的情况,研发人员中的辅助人员会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同时负责生产和研发工作。
公司制定了《薪酬管理模块》、《绩效管理办法》、《研发专账管理制度》、《科研开发项目管理制度》等制度来规范人工成本的核算。研发项目立项时即需在立项书中填明本项目研究人员,并报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及总经理审批,每月计提工资时,财务部按研究人员所在项目将工资归集至各个项目。辅助人员参与研发项目的工时按研发项目的线上试验时间来计算,研发项目线上试验时间由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和研发项目负责人共同审批,财务人员每月按审批后的时间将辅助人员工资在研发费用和生成成本之间分摊。
上述内容发行人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 “四、关键资源要素”之 “(七)发行人的研发情况”进行补充披露。
(二)分析披露报告期内物料消耗的主要内容、物料消耗金额整体较大的原因、研发投料过程的内部控制措施,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数量变化不大但
2020年物流消耗金额增幅较大的原因;报告期各期研发领用物料消耗后的最终去向,是否形成试制品及试制品或报废材料的构成、是否对物流消耗后形成物品入库管理及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相应的处置方式及处置收益、与财务报表项目的对应情况。
1、分析披露报告期内物料消耗的主要内容、物料消耗金额整体较大的原因、研发投料过程的内部控制措施
(1)报告期内物料消耗的主要内容
研发试验耗用的物料主要是卷钢、PVC膜等覆膜材料和成品,根据试验功能的不同,领用不同的材料,主要明细项目的金额和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卷钢 | 2,149.25 | 61.23% | 1,100.87 | 50.32% | 1,245.96 | 47.71% |
铝板 | 11.33 | 0.32% | 72.54 | 3.32% | 172.68 | 6.61% |
PVC膜等 覆膜材料 | 505.82 | 14.41% | 317.72 | 14.52% | 300.99 | 11.53% |
油漆 | 148.60 | 4.23% | 87.39 | 3.99% | 64.34 | 2.46% |
成品 | 292.19 | 8.32% | 275.06 | 12.57% | 521.38 | 19.97% |
其他 | 403.22 | 11.49% | 334.23 | 15.28% | 306.07 | 11.72% |
直接材料合计 | 3,510.41 | 100.00% | 2,187.81 | 100.00% | 2,611.42 | 100.00% |
(2)物料消耗金额整体较大的原因
金属外观复合材料的生产工艺为高速连续生产工艺,生产线一经启动即以较高转速连续消耗卷钢,研发上线试验过程中需要不断调试各项参数,并采集生产线对不同参数完成适应并达到稳定状态下的数据,所需的试验时间较长,对原材料的耗用量较大,并且主要原材料卷钢的单价较高,因此造成物料消耗金额整体较大。
(3)研发投料过程的内部控制措施
工程技术中心根据研发项目的研发安排,将研发项目及材料参数要求通知计划部,计划部根据要求通过ERP排程计划系统来安排研发试验批次,研发部门
联合生产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试验安排做实验,对应生产人员根据试验用料记录使用的基材信息及对应的研发实验项目,并形成研发领料台账,并据此在ERP系统上形成研发领料单,财务每月对此逐单审核。
2、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数量变化不大但2020年物料消耗金额增幅较大的原因2020年物料消耗金额增幅较大的原因:
①2020年主要在研的项目有19个,2019年主要在研的项目有16个;
②2020年下半年子公司拾比佰新材新增一条生产线,即平沙二号生产线,该生产线上线后即开始承担部分研发试验,因此2020年上线试验次数增加,2019年全年上线研发试验次数为183次,2020年全年上线试验次数为235次;
③研发试验调整参数后均需固定时间检测其稳定后的性能,平沙二号生产线转速更快,相同试验时间消耗的物料更多;
④2020年有3个耐腐蚀性产品的研发,耐腐蚀性产品对卷钢要求更高,需要更厚的钢板及性能更高的油漆;
⑤公司2020年研发项目强度更大、试验要求更高,如“基于低温覆膜技术的节能型金属复合材料的研发”、“高性能定制化UV打印金属复合材料的研发”对研发试验条件、研发参数较为苛刻,试验次数和每次试验时间较其他试验更多。
(注:“基于低温覆膜技术的节能型金属复合材料的研发”是指研究一种基于低温覆膜技术的节能型金属复合材料,通过采用低温覆膜胶水与高分子薄膜复合,能够有效减少橘皮不良,同时降低能耗,提升产品良率以及实现成本优势;“高性能定制化UV打印金属复合材料的研发”是指研究一种高性能定制化UV打印金属复合材料,采用基于金属基材的UV打印技术,能够实现快速高效低成本个性化外观定制)
3、报告期各期研发领用物料消耗后的最终去向,是否形成试制品及试制品或报废材料的构成、是否对物料消耗后形成物品入库管理及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相应的处置方式及处置收益、与财务报表项目的对应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领用物料消耗后主要形成不合格的产品和极少量样板。研发线上试验领用的物料在试验完成后均做为废料处理,并对外销售。由于废料量大,公司未对研发试验产生的废料实物单独做入库管理,而与生产、销售产生的废料一同管理。在研发实验过程中,工位人员会对研发耗用的基材做研发耗用记录,财务人员负责该耗用记录与ERP系统上研发领料记录的核对工作,并以此来确定研发形成的废料重量,所以通过研发耗用记录可以统计出研发试验所产生的废料重量。实验室小试只领用少量的物料,小试完成后形成的样板去向分为三部分,一部分送往实验室检测,一部分送到样品房留存,另一部分作为免费样品送到客户处做推广使用。研发过程形成的废品,都以对外销售废料的方式进行处置。公司一般每隔3-5天就会集中处理一次废料,除每年12月份产生的部分废料在次年处置外,其余废料均在当年处置。公司的面板废料由于表面涂有油漆或覆有PVC膜等覆膜材料,废料收购商在收购后还需进行分拣、去除覆膜材料等工序,因此公司面板废料的销售价格较无油漆、覆膜材料的钢材废料低。2020年研发产生的废料不含税处置收益246.73万元,2019年研发产生的废料不含税处置收益117.04万元,2018年研发产生的废料不含税处置收益127.07万元。2020年废料处置收益较高,原因是2020年研发领用的卷钢也比较高,金额为2,149.25万元,高于2019年的研发领用卷钢。处置形成的收益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对应财务报表项目为“营业收入”。在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公司未对废品的处置收益部分申请加计扣除。上述内容发行人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关键资源要素”之“(七)发行人的研发情况”进行补充披露。
(三)结合经营规模、产品构成等,与可比公司进行对比说明发行人研发人员数量、物流消耗金额及比例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公司与可比公司经营规模、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禾盛新材 | 家电用复合材料 | 178,657.51 | 98.04% | 163,326.65 | 94.62% | 157,783.09 | 90.98% |
其他 | 3,573.22 | 1.96% | 9,278.42 | 5.38% | 15,644.40 | 9.02% | |
营业收入 | 182,230.73 | 100.00% | 172,605.07 | 100.00% | 173,427.49 | 100.00% | |
立霸股份 | PCM板 | 122,101.87 | 94.00% | 119,139.57 | 92.77% | 118,298.06 | 92.23% |
VCM板 | 5,814.76 | 4.48% | 8,374.65 | 6.52% | 9,274.23 | 7.23% | |
其他 | 1,978.34 | 1.52% | 912.61 | 0.71% | 695.58 | 0.54% | |
营业收入 | 129,894.97 | 100.00% | 128,426.83 | 100.00% | 128,267.87 | 100.00% | |
扬子新材 | 有机涂层板 | 未披露 | 未披露 | 129,984.45 | 59.21% | 154,631.52 | 56.43% |
基板 | 未披露 | 未披露 | 71,420.55 | 32.53% | 100,264.52 | 36.59% | |
其他 | 未披露 | 未披露 | 18,131.54 | 8.26% | 19,150.43 | 6.99% | |
营业收入 | 未披露 | 未披露 | 219,536.54 | 100.00% | 274,046.47 | 100.00% | |
拾比佰 | PCM板 | 56,297.19 | 49.60% | 40,377.48 | 50.45% | 45,539.71 | 57.08% |
VCM板 | 49,885.21 | 43.95% | 33,030.02 | 41.27% | 29,607.56 | 37.11% | |
其他 | 7,314.00 | 6.45% | 6,628.48 | 8.28% | 4,636.64 | 5.81% | |
营业收入 | 113,496.40 | 100.00% | 80,035.98 | 100.00% | 79,783.92 | 100.00% |
注1: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注2: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扬子新材2020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人员数量、物料消耗金额及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人、万元
公司名称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禾盛新材 | 研发人员数量 | 120 | 115 | 129 |
总人数 | 767 | 793 | 823 | |
直接材料 | 4,544.61 | 4,688.25 | 4,000.15 | |
研发费用 | 6,005.47 | 5,944.45 | 4,993.93 | |
营业收入 | 182,230.73 | 172,605.07 | 173,427.49 | |
研发人员占比 | 15.65% | 14.50% | 15.67% | |
直接材料占研发费用比例 | 75.67% | 78.87% | 80.10% | |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3.30% | 3.44% | 2.88% | |
立霸股份 | 研发人员数量 | 47 | 47 | 45 |
总人数 | 308 | 308 | 323 |
公司名称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直接材料 | 3,176.57 | 3,156.24 | 3,005.00 | |
研发费用 | 4,087.78 | 4,212.02 | 4,035.06 | |
营业收入 | 129,894.97 | 128,426.83 | 128,267.87 | |
研发人员占比 | 15.26% | 15.26% | 13.93% | |
直接材料占研发费用比例 | 77.71% | 74.93% | 74.47% | |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3.15% | 3.28% | 3.15% | |
扬子新材 | 研发人员数量 | 未披露 | 47 | 42 |
总人数 | 未披露 | 815 | 864 | |
直接材料 | 未披露 | 6,217.65 | 5,055.90 | |
研发费用 | 未披露 | 7,691.39 | 7,288.31 | |
营业收入 | 未披露 | 219,536.54 | 274,046.47 | |
研发人员占比 | 未披露 | 5.77% | 4.86% | |
直接材料占研发费用比例 | 未披露 | 80.84% | 69.37% | |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未披露 | 3.50% | 2.66% | |
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 | 研发人员占比 | 15.45% | 11.84% | 11.50% |
直接材料占研发费用比例 | 76.69% | 78.21% | 74.65% | |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3.22% | 3.41% | 2.89% | |
拾比佰 | 研发人员数量 | 86 | 100 | 96 |
总人数 | 530 | 525 | 560 | |
直接材料 | 3,510.41 | 2,187.81 | 2,611.42 | |
研发费用 | 5,023.48 | 3,818.17 | 4,134.26 | |
营业收入 | 113,496.40 | 80,035.98 | 79,783.92 | |
研发人员占比 | 16.23% | 19.05% | 17.14% | |
直接材料占研发费用比例 | 69.88% | 57.30% | 63.17% | |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4.43% | 4.77% | 5.18% |
注1: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人员数量取当期期初期末人数平均值。注2: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扬子新材2020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
家电金属外观复合材料的产品以PCM板和VCM板两大类别为主,其中PCM板的工艺水平比较成熟,但PCM板的功能性和美观性不及VCM板,VCM板对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要求更高,需要较大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内,禾盛新材未具体披露PCM板和VCM板销售占比情况,根据禾盛新材报告期外最近一
期披露了PCM板和VCM板占比的年报数据显示其PCM板销售占比92%,VCM板销售占比8%,结合报告期内禾盛新材的毛利率,禾盛新材报告期内仍以销售PCM板为主;扬子新材销售的有机涂层板细分市场主要为建筑及建筑装饰行业,部分用于家电行业,报告期内,未具体披露应用于家电行业的产品销售占比;立霸股份以销售PCM板为主,只销售较少量的VCM板;公司VCM板销量及比重逐年上升,至2020年销售占比已达到43.95%。PCM板、VCM板的基材都是卷钢,且生产工艺都是高速连续生产工艺,而研发中试都需要上生产线试验,因此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直接材料投入金额都较大。由于VCM板毛利率更高,对工艺化程度和质量要求也更高,研发项目前期在实验室论证和小试的时间更长,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VCM板销售额最大占比最高,因此投入了较多的研发人员,研发人员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也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高,这也导致了公司直接材料占研发费用的比例低于同行业。
综上,公司在人员数量、物料消耗金额及比例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所有差异,差异主要与不同公司的产品结构有关。
(四)说明研发支出的归集是否准确,是否存在研发耗用物资与生产投入物资混同、研发人员与其他人员混同、薪酬及费用归集不清晰等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研发专账管理制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公司的研发费用包括研发人员工资、直接投料、水电气费、折旧费用、检查、调试费、差旅费、咨询费等。与研发相关的直接费用包括人员人工、直接投料、检查、调试费、差旅费、咨询费;与研发相关的需要间接分摊的费用包括折旧费用、水电气费等,各研发项目通过研发费用辅助账进行单独核算。
研发耗用物资主要是钢材、PVC膜、油漆等原材料,在进行研发上线试验时,才会大规模领用这些原材料,公司已建立了研发领料的内部控制制度,研发领料严格按内部控制执行,研发领料直接归集到研发的各个项目,不存在研发耗用物资与生产投入物资混同的情况。公司的研发人员包括研究人员和辅助人员,研究人员全部来源于工程技术中心,其工资薪酬按所在研发项目直接归集至研发费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规定,辅助研发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
动的技工,公司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发项目调研、试生产等环节的除工程技术中心之外的其他人员,辅助人员的工资按参与研发试验的工时比例分摊计入研发费用中。除直接材料、人员人工外的其他研发费用主要是折旧、检测、调试、咨询、差旅等费用,折旧费用依据生产线及各个设备的研发工时进行核算并分摊到每个项目;其他费用依照公司《借款、费用报销及付款管理制度》申请报销,按研发人员报销的实际情况,计入到相应的研发项目中。综上,公司不存在研发耗用物资与生产投入物资混同、研发人员与其他人员混同、薪酬及费用归集不清晰等情形。
(五)说明报告期内多个研发项目名称相同且已完结但在下一年度又开展相关研究的原因,具体研究内容是否存在差异;说明报告期内合作研发、委托研发的情况,相关研发费用支出情况
1、说明报告期内多个研发项目名称相同且已完结但在下一年度又开展相关研究的原因,具体研究内容是否存在差异
多个研发项目名称相同且已完结但在下一年度又开展系统计错误,公司实际不存在多个研发项目名称相同且已完结但在下一年又开展相关研究的情况。
公司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六) 研发投入分析”之 “2.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情况”以楷体加粗修改如下: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研发进度 |
多功能导电金属复合材料的研发 | 3,949,447.28 | 已完结 |
抗静电彩图金属复合材料的研发 | 3,589,709.43 | 已完结 |
轻涂装彩图金属复合材料的研发 | 2,321,905.78 | 已完结 |
环保节能彩图技术复合材料的研发 | 2,179,783.51 | 已完结 |
高性能食品级彩图金属复合材料的研发 | 2,140,548.45 | 已完结 |
基于覆膜金属复合材料生产技术的激光烧熔技术的研究 | 1,836,684.37 | 已完结 |
一种几字形导电智能终端背板的研发 | 1,787,695.34 | 已完结 |
溶剂回收利用技术的研究 | 1,711,340.71 | 已完结 |
基于预涂金属复合材料生产技术的凹辊定位涂布技术的研究 | 1,708,636.77 | 已完结 |
复合材料形变仿真模拟平台的研发 | 1,676,050.34 | 已完结 |
耐候高光黑PVF板的研发 | 1,630,679.47 | 已完结 |
超环保彩图金属复合材料的研发 | 1,605,712.71 | 已完结 |
新型超耐指纹不锈钢复合板的研发 | 1,598,333.81 | 已完结 |
仿陶瓷效果彩晶玻璃材料的研发 | 1,503,486.51 | 已完结 |
UV转印彩图金属复合材料的研发 | 1,476,401.96 | 已完结 |
抗刮仿陶瓷VCM板的研发 | 1,474,707.90 | 已完结 |
高拉伸彩图金属复合材料的研发 | 1,440,407.28 | 已完结 |
其他研发 | 4,550,136.03 | |
合计 | 38,181,667.65 |
2、说明报告期内合作研发、委托研发的情况,相关研发费用支出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委托研发的情况,公司的合作研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研发项目 | 合作方 | 合作内容 | 合作协议有效期 | 报告期内累计研发投入 |
1 | 耐腐蚀电梯用彩图金属复合材料的研发 |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 解决电梯用金属复合材料的耐腐蚀性问题,从而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 | 2019年6月11日-2020年12月31日 | 275.04 |
2 | 基于高效去钝化技术的金属复合材料的研发 |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材料与环境学院 | 通过研究彩图板预处理系统,解决涂料的附着力性能和防腐蚀性能等方面的技术难题 | 2017年2月10日-2018年12月31日 | 494.34 |
3 | 抗沾污轻量化家电彩涂板的研发及产业化 | 北京理工大学 | 含氟聚酯的结构设计及合成、疏水疏油型抗沾污含氟聚酯涂料的制备及性能调控 | 2019年9月17日-2021年12月31日 | 353.09 |
4 | 彩涂板水性涂料开发及涂装产业化工艺研究 |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 水性聚酯的结构设计及合成、水性涂料的制备及性能调控 | 2020年6月1日-2023年5月31日 | 245.97 |
(六)说明研发费用的归集方法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和享受研发投入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的要求,是否存在税收合规风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1.0版)》的说明,会计核算口径的研发费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准确核算研发活动支出,而企业研发活动是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判断的,除该项活动应属于研发活动外,并无过多限制条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的研发费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判断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科技实力是否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因此对人员费用、其他费用等方面有一定的限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口径的研发费用,“其
主要目的是为了细化哪些研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核心研发投入,因此政策口径最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对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以及加计扣除进行了规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包含直接材料投入,直接材料投入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但若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及科技部相关规定归集研发投入,将与研发活动相关的直接材料投入计入研发费用,但直接材料投入产生废料并对外销售部分公司未申请加计扣除,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10%的其他费用也未申请加计扣除,符合政策规定。报告期内,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取得了具有专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高新企业认定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研发费用的归集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综上,公司研发费用的归集方法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和享受研发投入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的要求,不存在税收合规风险。
(七)结合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产品、客户、销售模式、销售地域等方面的异同、可比程度及主要费用明细构成,分析发行人各项期间费用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如下:
项目 | 公司名称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销售费用 | 立霸股份 | 0.41% | 2.89% | 2.78% |
禾盛新材 | 0.34% | 3.00% | 2.83% | |
扬子新材 | 未披露 | 2.00% | 1.38% | |
平均数 | 0.38% | 2.63% | 2.33% | |
拾比佰 | 1.21% | 3.61% | 3.75% | |
差异率 | 0.83% | 0.98% | 1.42% | |
管理费用 | 立霸股份 | 0.84% | 0.83% | 0.76% |
禾盛新材 | 2.22% | 3.25% | 2.28% | |
扬子新材 | 未披露 | 1.85% | 1.70% | |
平均数 | 1.53% | 1.97% | 1.58% | |
拾比佰 | 1.23% | 1.63% | 1.67% | |
差异率 | -0.30% | -0.34% | 0.09% | |
研发费用 | 立霸股份 | 3.15% | 3.28% | 3.15% |
禾盛新材 | 3.30% | 3.44% | 2.88% | |
扬子新材 | 未披露 | 3.50% | 2.66% | |
平均数 | 3.23% | 3.41% | 2.89% | |
拾比佰 | 4.43% | 4.77% | 5.18% | |
差异率 | 1.20% | 1.36% | 2.29% | |
财务费用 | 立霸股份 | 0.86% | -0.43% | -0.18% |
禾盛新材 | 2.76% | 1.78% | 1.14% | |
扬子新材 | 未披露 | 3.38% | 3.51% | |
平均数 | 1.81% | 1.58% | 1.49% | |
拾比佰 | 1.03% | 0.97% | 1.46% | |
差异率 | -0.78% | -0.61% | -0.03% | |
期间费用率合计 | 立霸股份 | 5.26% | 6.57% | 6.51% |
禾盛新材 | 8.61% | 11.47% | 9.13% | |
扬子新材 | 未披露 | 10.73% | 9.25% | |
平均数 | 6.94% | 9.59% | 8.30% | |
拾比佰 | 7.90% | 10.98% | 12.06% | |
差异率 | 0.96% | 1.39% | 3.76% |
注::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同行可比公司扬子新材2020年年报数据尚未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率分别为12.06%、10.98%、7.90%,同行业可比公司期间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8.30%、9.59%、6.94%,2018和2019年公司期间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3.76%和1.39%,2020年公司期间费用率高于禾盛新材和立霸股份的平均值0.96%,较为接近。
公司与可比公司在产品、客户、销售模式、销售地域等方面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产品 | 销售模式 | 客户 | 销售地域 | 2019年销售规模(万元) |
立霸股份 | PCM板、 | 产品全部采 | LG、三星、伊莱克斯、 | 外销占比28%, | 128,426.83 |
VCM板,以PCM板为主 | 用直销的方式,直接销售给家电厂商 | 惠而浦、博西华、美的、海信、格力、美菱、A.O.史密斯、霍曼门业等 | 内销占比72%,内销以华东为主 | ||
禾盛新材 | PCM板、VCM板,以PCM板为主 | 产品直接销售给家电生产厂商 | LG、三星、博西华、松下、美的、吉德等 | 外销占比15%,内销占比85%,内销以华东为主 | 172,605.07 |
扬子新材 | 有机涂层钢板、基板 | 直销、经销 | 客户分散,包括开元金属材料、通济国际贸易、立霸股份、茂高物产贸易、长虹、禾盛新材、芮绅(上海)国际贸易、永盛防火材料等 | 外销占比43%,内销占比57%,内销以华东为主 | 219,536.54 |
拾比佰 | PCM板、VCM板并重 | 主要通过直销模式实现产品的销售 | 美的、长虹、海信、格兰仕、奥马、万和等 | 外销占比14%,内销占比86%,内销以产品发往华南和华东为主 | 80,035.98 |
由上可知,经营规模上,公司营业规模小于可比公司;产品结构上,公司主要产品PCM板、VCM板并重,立霸股份和禾盛新材以PCM板为主,VCM板占比较低,而扬子新材除了生产销售有机涂层钢板外,还销售基板,占比约30%左右;销售模式上,立霸股份、禾盛新材与公司类似,主要通过直销方式实现销售收入,扬子新材直销与经销相结合;销售地域方面,由于立霸股份、禾盛新材和扬子新材注册经营地均在江苏,受运输成本及供货及时性因素影响,可比公司内销均以华东为主,公司以华南和华东为主,外销占比上扬子新材高于公司及其他可比公司;客户方面,立霸股份和禾盛新材的核心客户有一定重合,如LG、三星、博西华,由于扬子新材产品主要用于建筑及建筑装饰行业,部分用于家电行业,且存在一定的经销,故客户较为分散,与可比公司差异较大,公司客户主要为美的、长虹、海信、格兰仕、奥马、万和等国内家电行业知名企业,与可比公司客户群体亦存在一定的差异。
综上,扬子新材产品结构、销售模式、客户群体等与可比公司均有所差异,可比性偏低,公司与立霸股份、禾盛新材具有一定的可比性,但在销售地域和客户群体上仍有差异。
1、销售费用明细构成与可比公司对比
2018年、2019年,公司销售费用各明细项目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 立霸股份 | 禾盛新材 | 扬子新材 | 平均数 | 拾比佰 | 差异 |
职工薪酬 | 0.29% | 0.22% | 0.27% | 0.26% | 0.72% | 0.46% |
运输出口及仓储包装费 | 2.31% | 2.58% | 1.26% | 2.05% | 1.98% | -0.07% |
质量补偿扣款 | 0.00% | 0.00% | 0.00% | 0.00% | 0.30% | 0.30% |
差旅费 | 0.09% | 0.03% | 0.03% | 0.05% | 0.36% | 0.31% |
业务招待费 | 0.04% | 0.00% | 0.04% | 0.03% | 0.12% | 0.09% |
其他 | 0.10% | 0.08% | 0.09% | 0.09% | 0.20% | 0.11% |
合计 | 2.83% | 2.91% | 1.68% | 2.48% | 3.68% | 1.20% |
注:上表数据为销售费用各明细项目占营业收入比例,并取2018年及2019年平均值作为对比2020年,公司销售费用各明细项目与立霸股份、禾盛新材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 禾盛新材 | 立霸股份 | 平均数 | 拾比佰 | 差异 |
职工薪酬 | 0.23% | 0.23% | 0.23% | 0.54% | 0.31% |
办公费 | 0.06% | 0.00% | 0.03% | 0.11% | 0.08% |
差旅费 | 0.02% | 0.03% | 0.03% | 0.12% | 0.09% |
质量补偿扣款 | 0.00% | 0.00% | 0.00% | 0.18% | 0.18% |
业务招待费 | 0.00% | 0.02% | 0.01% | 0.09% | 0.09% |
其他 | 0.03% | 0.03% | 0.03% | 0.17% | 0.14% |
合计 | 0.34% | 0.31% | 0.33% | 1.21% | 0.88% |
注:上表数据为销售费用各明细项目占营业收入比例;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扬子新材2020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略高于可比公司主要系职工薪酬、差旅费及质量补偿扣款占比较可比公司高。
公司职工薪酬占比较高,主要还是因为公司销售人员占比较高。因部分上市公司还未公布2020年报,以2019年为例,公司销售人员占人工总数的比例高于均值,禾盛新材虽然销售人员占比较高,但其销售规模也大于公司,因此其职工薪酬占收入的比例低于公司。
单位:人
公司名称 | 销售人员人数 | 总人数 | 占比 |
公司名称 | 销售人员人数 | 总人数 | 占比 |
立霸股份 | 25 | 308 | 8.12% |
禾盛新材 | 82 | 793 | 10.34% |
扬子新材 | 54 | 815 | 6.63% |
平均值 | 54 | 639 | 8.45% |
拾比佰 | 48 | 525 | 9.14% |
以2019年为例,从单位销售人员实现的销售收入看,公司销售人员实现的销售收入低于上市公司,一方面是因为公司销售规模和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偏小,另一方面,公司为了拓展新领域也增加了一些销售人员,对新产品应用领域的开拓仍在进行当中,取得较大成效需要时间。2020年,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大幅增长,销售人员对应的人均销售收入也大幅提升,销售费用当中的职工薪酬占收入的比例也由2019年的0.72%下降至0.54%。
单位:万元、人
公司名称 | 销售人员人数 | 主营业务收入 | 销售人员人均实现收入 |
立霸股份 | 25 | 128,426.83 | 5,137.07 |
禾盛新材 | 82 | 172,605.07 | 2,104.94 |
扬子新材 | 54 | 219,536.54 | 4,065.49 |
平均值 | 54 | 173,522.81 | 3,213.39 |
拾比佰 | 48 | 80,035.98 | 1,667.42 |
差旅费主要为销售人员的出差费用,公司销售费用中的差旅费占比较可比公司高的原因为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持续增长,公司外贸人员国外出差费用有所增加;另一方面,公司轻量化金属复合板属于行业相对较新产品,VCM板也存在新产品的推广,新产品推广期公司会加强客户推广力度,增加出差频率,相应增加了出差费用;此外,公司努力开拓新的行业,相应销售人员的推介力度也不断加大,对应的差旅也比较多。
质量补偿扣款主要为客户终端产品出现瑕疵时对公司的索赔款以及少量返修的人工费,其中,2019年质量补偿扣款占比较高,占营业收入比例为0.42%,主要因为当期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Panasonic Appliances VietnamCo.,Ltd.索赔费用相对较大,2019年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质量补偿扣款139万元,该产品对应的客户终端成品主要销往国外,国外终端客户对终端产
品质量产生异议导致客户向公司进行索赔;Panasonic Appliances Vietnam Co.,Ltd.为2018年公司新增海外客户,2019年收入有所增长,客户对部分产品质量异议导致37.95万元质量扣款。
2、管理费用明细构成与可比公司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各明细项目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 立霸股份 | 禾盛新材 | 扬子新材 | 平均数 | 拾比佰 | 差异 |
职工薪酬 | 0.30% | 0.77% | 0.67% | 0.57% | 0.84% | 0.27% |
业务招待费 | 0.12% | 0.46% | 0.04% | 0.21% | 0.05% | -0.16% |
差旅费 | 0.00% | 0.11% | 0.02% | 0.04% | 0.02% | -0.02% |
办公费 | 0.02% | 0.18% | 0.05% | 0.08% | 0.16% | 0.08% |
中介、服务费 | 0.14% | 0.11% | 0.07% | 0.11% | 0.15% | 0.04% |
折旧摊销费 | 0.13% | 0.24% | 0.18% | 0.18% | 0.26% | 0.08% |
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 | 0.00% | 0.23% | 0.12% | 0.12% | 0.00% | -0.12% |
诉讼费 | 0.00% | 0.11% | 0.00% | 0.04% | 0.00% | -0.04% |
环保、绿化费 | 0.00% | 0.14% | 0.05% | 0.06% | 0.00% | -0.06% |
离职补偿金 | 0.00% | 0.00% | 0.25% | 0.08% | 0.00% | -0.08% |
其他 | 0.08% | 0.22% | 0.31% | 0.20% | 0.01% | -0.19% |
合计 | 0.79% | 2.57% | 1.76% | 1.69% | 1.48% | -0.21% |
注:上表数据为管理费用各明细项目占营业收入比例,由于扬子新材2020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故扬子新材取2018年及2019年平均值,立霸股份、禾盛新材和拾比佰取报告期平均值可比公司禾盛新材管理费用高于其他公司,其中,业务招待费、差旅费、诉讼费均偏高,主要系其报告期内涉足商业保理业务,加大了其管理成本。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办公费、中介、服务费和折旧摊销费构成,公司职工薪酬占收入比例较可比公司略高,主要与各公司所处地区工资水平及人员数量有关,同时公司有三家子公司实体,相应的管理人员也会配备的较多,此外公司销售规模较可比上市公司而言仍然较小。2019年各公司人数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
公司名称 | 管理人员人数 | 总人数 | 占比 |
立霸股份 | 60 | 308 | 19.48% |
禾盛新材 | 78 | 793 | 9.84% |
扬子新材 | 136 | 815 | 16.69% |
平均值 | 91 | 639 | 14.24% |
拾比佰 | 81 | 525 | 15.43% |
办公费占比较可比公司平均数略高,主要系公司管理人员较可比公司平均数高,办公日常用品及低耗品等购置较多,同时,公司不断提升办公自动化,相应办公软件服务费支出也有所增长;中介、服务费占比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数,与立霸股份较为接近,主要为公司进一步筹划资本市场进程中发生的中介费用较多;折旧摊销费占比较可比公司立霸股份和扬子新材略高主要系折旧摊销费为固定成本,不同公司销售规模的差异以及房屋设备和土地使用权购置的多少均对其占比产生较大影响。2020年,随着公司业务收入的大幅增长,管理费用占比有所下降。
3、研发费用明细构成与可比公司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各明细项目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 立霸股份 | 禾盛新材 | 扬子新材 | 平均数 | 拾比佰 | 差异 |
职工薪酬 | 0.57% | 0.52% | 0.35% | 0.48% | 1.30% | 0.82% |
物料消耗 | 2.42% | 2.51% | 2.28% | 2.40% | 3.03% | 0.63% |
折旧摊销费 | 0.13% | 0.00% | 0.35% | 0.16% | 0.25% | 0.09% |
其他 | 0.08% | 0.18% | 0.05% | 0.11% | 0.17% | 0.06% |
合计 | 3.19% | 3.21% | 3.03% | 3.14% | 4.75% | 1.61% |
注:上表数据为研发费用各明细项目占营业收入比例,由于扬子新材2020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故扬子新材取2018年及2019年平均值,立霸股份、禾盛新材和拾比佰取报告期平均值。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略高于可比公司主要系职工薪酬和物料消耗占比较高。一方面,公司VCM板、轻量化金属复合板销售占比均高于可比公司,VCM板、轻量化金属复合板较PCM板具有更优的功能性及美观性等属性,对生产工
艺、质量控制等要求较高,需要较大的研发投入。同时,为了扩展产品应用空间,公司还不断对产品的新应用领域进行试验,相应的人力物力成本也比较高;另一方面,公司与可比公司客户群体有所差异,如公司核心客户美的集团和四川长虹近五年分别一直占据了家电业营业收入榜首和第四,不同影响力的客户对个性化的产品要求亦有差异,公司为维护和强化与核心客户的业务合作关系,需持续加大研发力度,自主或配合客户需求研发出满足客户要求的不同产品,以获取更多订单。
4、财务费用明细构成与可比公司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各明细项目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 立霸股份 | 禾盛新材 | 扬子新材 | 平均数 | 拾比佰 | 差异 |
利息费用 | 0.15% | 2.07% | 2.90% | 1.71% | 0.94% | -0.77% |
利息收入 | -0.20% | -0.15% | -0.07% | -0.14% | -0.29% | -0.15% |
汇兑损益 | 0.11% | -0.01% | 0.01% | 0.04% | 0.11% | 0.07% |
手续费及其他 | 0.02% | 0.00% | 0.62% | 0.21% | 0.39% | 0.18% |
合计 | 0.08% | 1.91% | 3.45% | 1.81% | 1.15% | -0.66% |
注:上表数据为财务费用各明细项目占营业收入比例,由于扬子新材2020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故扬子新材取2018年及2019年平均值,立霸股份、禾盛新材和拾比佰取报告期平均值。
公司财务费用率较立霸股份高,主要系立霸股份2015年3月上市,上市时间较短,上市募集资金在扩大产能的同时也有效缓解了运营资金压力,上市后立霸股份极少发生间接融资,公司融资渠道主要通过间接融资实现,故立霸股份利息费用及融资手续费均低于公司。公司财务费用率较禾盛新材低,主要系禾盛新材2015年涉足商业保理业务,并于2017年、2018年形成规模,资金周转需求大,间接融资规模也持续扩大,利息费用率高于公司。公司财务费用率低于扬子新材主要系扬子新材利息费用率较高,扬子新材于2012年1月上市,上市后尚未进行直接融资,扬子新材收入规模明显高于其他可比公司,主要系扬子新材同时销售基板,近三年收入占比达30%以上,但该部分收入毛利率却仅有8%,对资金周转能力要求较高,报告期内,其间接融资金额较大,产生较大的利息费用。
5、公司期间费用中职工薪酬占比高于可比公司分析
由上述比较可知,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占收入比例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影响因素如下:
(1)所处地工资薪金水平的差异。公司地处珠三角核心区珠海市,可比公司禾盛新材与扬子新材地处苏州市,立霸股份地处无锡市。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广东城镇私营单位分区域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显示:珠三角核心区年平均工资为64,770元;根据苏州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度苏州市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4,846元;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度全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1,429元。
(2)人员结构及人均薪酬的差异。2018年、2019 年,公司人员结构及人均薪酬与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人、万元/人、亿元
2019年度 | |||||||
公司 | 销售费用 | 管理费用 | 研发费用 | 营业收入 | |||
人数 | 人均薪酬 | 人数 | 人均薪酬 | 人数 | 人均薪酬 | ||
立霸股份 | 25 | 14.28 | 60 | 6.78 | 47 | 15.86 | 12.84 |
禾盛新材 | 82 | 4.72 | 78 | 18.60 | 115 | 8.01 | 17.26 |
扬子新材 | 54 | 14.00 | 136 | 13.01 | 47 | 16.18 | 21.95 |
平均值 | 54 | 11.00 | 91 | 12.80 | 70 | 13.35 | 17.35 |
拾比佰 | 48 | 11.93 | 81 | 10.06 | 100 | 12.27 | 8.00 |
2018年度 | |||||||
公司 | 销售费用 | 管理费用 | 研发费用 | 营业收入 | |||
人数 | 人均薪酬 | 人数 | 人均薪酬 | 人数 | 人均薪酬 | ||
立霸股份 | 31 | 12.63 | 54 | 5.94 | 45 | 15.74 | 12.83 |
禾盛新材 | 90 | 4.30 | 104 | 14.99 | 129 | 5.79 | 17.34 |
扬子新材 | 55 | 9.48 | 104 | 14.60 | 42 | 22.66 | 27.40 |
平均值 | 59 | 8.80 | 87 | 11.84 | 72 | 14.73 | 19.19 |
拾比佰 | 45 | 12.85 | 92 | 8.06 | 96 | 12.09 | 7.98 |
注1:可比公司销售、管理、研发人员人数=(期初人员数量+期末人员数量)/2。
注2:拾比佰销售、管理、研发人员人数=全年各月人员数量之和/12。
(3)营业收入规模的差异。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规模较可比公司尚小,其中,扬子新材销售规模最大,2019年达21.95亿元,同期禾盛新材和立霸股份销售规模分别为17.26亿元、12.84亿元,而公司销售规模为8.00亿元,销售规模的差异导致公司期间费用中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比例会存在一定程度上差异。
总体看来,公司与可比公司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研发人员结构数量有所差异, 2018年、2019年禾盛新材、扬子新材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同期人数及人均薪酬变动均较大,立霸股份人员结构同期变动情况及人均薪酬与公司较为可比,一方面立霸股份营业收入规模大于公司;另一方面,立霸股份是单体公司,公司有三个子公司,管理成本较大,此外,公司仍处在扩张阶段,为了进一步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在市场竞争当中拿出更好性能的产品满足客户需要并在扩张当中有效的对公司进行管理,公司在各个环节持续加强人力投入,使得公司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比例略大。
上述内容发行人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盈利情况分析”之“(四)主要费用情况分析”之“5.主要费用情况总体分析”进行补充披露。
(八)发行人销售净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及差异原因,发行人盈利能力与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净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立霸股份 | 7.36% | 10.29% | 7.13% |
禾盛新材 | 3.02% | -69.42% | 3.62% |
扬子新材 | 未披露 | -16.65% | 2.36% |
平均数 | 5.19% | -25.26% | 4.37% |
拾比佰 | 4.85% | 4.03% | 3.81% |
注::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同行可比公司扬子新材2020年年报数据尚未披露。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的扬子新材产品包括有机涂层钢板和基板,基板占比近30%左右,毛利率仅8%左右;应用领域上,扬子新材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及建筑装饰领域,少量应用于家电行业。产品类别和应用领域的差异使其毛利率水平
低于公司,盈利能力也较公司差。2019年,扬子新材计提了商誉2.57亿元,剔除商誉减值影响,其2019年销售净利率为-4.94%,盈利能力仍较差。
禾盛新材2018年销售净利率与公司基本差不多,2019年销售净利率为-69.42%,主要系其因受商业保理业务保理款无法收回影响,当期全额计提坏账,剔除12.08亿元的信用减值损失影响后,其2019年销售净利率为0.56%,有所下降,2020年禾盛新材与公司销售净利率较为接近。
立霸股份是国内最具竞争力的专业生产家电用复合材料的企业之一,产品以PCM板为主,VCM板占比较少,在客户群体上与公司也存在一定差别,其报告期内,经营业绩较好,盈利能力较强。公司与立霸股份的销售净利率具体形成明细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公司 | 立霸股份 | 差异 | 公司 | 立霸股份 | 差异 | 公司 | 立霸股份 | 差异 | |
毛利率(%) | 13.55 | 13.94 | -0.39 | 15.22 | 18.57 | -3.35 | 15.88 | 14.97 | 0.91 |
税金及附加/营业收入(%) | 0.31 | 0.24 | 0.07 | 0.35 | 0.48 | -0.13 | 0.44 | 0.42 | 0.02 |
期间费用率(%) | 7.90 | 5.26 | 2.64 | 10.98 | 6.57 | 4.41 | 12.06 | 6.50 | 5.56 |
其他收益/营业收入(%) | 0.53 | 0.06 | 0.47 | 0.69 | 0.06 | 0.63 | 1.03 | 0.07 | 0.96 |
投资收益/营业收入(%) | -0.05 | -0.07 | 0.02 | 0.01 | 0.06 | -0.05 | 0.02 | 0.23 | -0.21 |
资产(信用)减值损失/营业收入(%) | -0.69 | -0.09 | -0.60 | -0.42 | 0.21 | -0.63 | -0.86 | -0.26 | -0.61 |
资产处置收益/营业收入(%) | 0.00 | 0.00 | 0.00 | 0.00 | -0.04 | 0.04 | 0.00 | 0.00 | 0.00 |
营业外收入/营业收入(%) | 0.02 | 0.01 | 0.01 | 0.08 | 0.09 | -0.01 | 0.22 | 0.01 | 0.21 |
营业外支出/营业收入(%) | 0.02 | 0.00 | 0.02 | 0.01 | 0.16 | -0.15 | 0.01 | 0.09 | -0.08 |
所得税费用率(%) | 0.28 | 0.98 | -0.70 | 0.21 | 1.46 | -1.24 | -0.04 | 0.88 | -0.91 |
由上可知,2018年,公司与立霸股份销售净利率的差异主要系公司期间费用率高于立霸股份,2019年,公司与立霸股份销售净利率的差异主要受毛利率和期间费用率差异影响,2020年,公司和立霸股份销售净利率较为接近。毛利率差异分析详见本问询回复“问题11”之 “三”,期间费用率差异详见本题之
“期间费用率较高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上述内容发行人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盈利情况分析”之“(五)利润情况分析”之“5.利润变动情况分析”进行补充披露。
(九)说明出口费划分在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之间划分的标准和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将外销商品控制权转移前的运输费、拖车费、报关费等费用划分在营业成本下,将外销佣金、保险费等划分在销售费用下。
公司境外销售确认收入的政策为:境外销售产品按合同约定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公司取得出口报关单和提运单后,即认为出口产品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确认境外销售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应用指南 2018(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编著)中的规定:“在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的同时,约定企业需要将商品运送至客户指定的地点的情况下,企业需要根据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判断该运输活动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通常情况下,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而只是企业为了履行合同而从事的活动,相关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相反,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后发生的运输活动则可能表明企业向客户提供了一项运输服务,企业应当考虑该项服务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取得出口报关单和提运单前的运输费、拖车费、报关费等属于公司为了履行合同而从事的活动,相关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而佣金、保险费不属于为履行合同而从事的活动,相关成本不应作为合同履约成本。
综上,公司对出口费用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上述内容发行人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盈利情况分析”之“(四)主要费用情况分析”之“5.主要费用情况总体分析”进行补充披露。
二、核查过程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与研发相关的管理制度,详细了解发行人内部研发流程;了解与研发相关各部门职责分工、研发人员人工成本在项目间、生产和研发间分配的方法;
2、访谈发行人研发中心负责人,了解发行人研发的具体过程,研发领料消耗后的去向;
3、获取发行人研发费用的项目立项书,了解研发费用确认依据及核算方法;
4、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研发人员人数及学历构成,并对比分析了同行业薪酬水平、与研发项目数量的匹配性;
5、对报告期内研发费用率的变动及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变动情况进行了分析;
6、获取同行业上市公司研发费用明细,结合发行人情况分析了发行人研发人员数量、物料消耗金额及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
7、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名称、研发内容、目前进展情况、拟达到的目标、费用构成表;
8、检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合作研发的相关合同;
9、访谈发行人废料收购商,了解发行人废料处理情况,对发行人与废料收购商之间的交易金额及期末往来余额情况进行函证;检查发行人与废料收购商之间交易的流水情况;现场观察废料销售流程,检查废料过磅单、出库签收单等文件;
10、登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科技部官方网站,查阅相关政策文件;
11、获取发行人期间费用明细账,了解公司期间费用科目核算内容,分析期间费用变动的原因;
12、检查期间费用的主要构成项目、费用归集确认和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并
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13、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文件,分析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期间费用及盈利能力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14、获取发行人员工花名册、人员工资表,结合可比公司人员数量、结构、薪酬等分析薪酬差异对期间费用的影响;
1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财政部发布的“收入准则运用案例-运输服务”,检查发行人将出口费在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之间划分的标准和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报告期内研发人员组织架构及人员具体安排,人员数量、学历构成、工作年限分布、核心研发人员背景,与研发项目数量是匹配的;
2、发行人研发人员人工成本在项目间、业务间、生产和研发间分配合理,人工成本归集、计算、分配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发行人相关的内部控制及流程执行有效;
3、发行人研发消耗的物料主要是卷钢、覆膜材料和成品,与生产工艺相匹配;报告期各期研发领料试验后都做报废物料处理并对外销售,相应收益记在其他业务收入,相关会计处理合理;
4、发行人与可比公司在人员数量、物料消耗金额及比例上有所差异,差异原因合理;
5、发行人研发支出的归集准确,不存在研发耗用物资与生产投入物资混同、研发人员与其他人员混同、薪酬及费用归集不清晰等情形;
6、报告期内多个研发项目名称相同且已完结但在下一年度又开展相关研究系统计错误,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中更改;
7、发行人研发费用的归集方法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和享受研发投入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的要求,不存在税收合规风险;
8、发行人与可比公司在销售地域、客户群体、销售规模、人员薪酬等方面有所差异,各项期间费用及盈利能力与可比公司存在一定的差异,差异原因合理;
9、发行人将外销商品控制权转移前的运输费、拖车费、报关费等费用划分在营业成本下,将外销佣金、保险费等划分在销售费用下,划分的标准和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13、货币资金大幅波动及“存贷双高”的合理性
根据申请资料,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3,097.28万元、1,128.01万元、18,937.47万元,2020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大主要系当期以定期存单向银行质押开具承兑汇票或取得银行借款并贴现或再质押,期末形成1.71亿元的定期存单;短期借款中以定期存单质押借款1.20亿元。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逐笔列示各期末定期存单的具体情况,包括资金来源、开户行、存款期限(起止日)、金额及利率;定期存单质押并贴现、再质押再贴现形成大额存单的具体过程;匡算定期存单利息收入,分析利息收入与报表对应项目是否勾稽一致;定期存单列入货币资金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结合上述情况,分析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汇票保证金大幅波动的原因,以及2020年末同时持有大额定期存单及短期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发行人财务预算、资金盈余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及执行有效性。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说明核查程序、方法、结论,并对发行人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真实性,说明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回复
(一)逐笔列示各期末定期存单的具体情况,包括资金来源、开户行、存款期限(起止日)、金额及利率;定期存单质押并贴现、再质押再贴现形成大额存单的具体过程;匡算定期存单利息收入,分析利息收入与报表对应项目是否
勾稽一致;定期存单列入货币资金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逐笔列示各期末定期存单的具体情况,包括资金来源、开户行、存款期限(起止日)、金额及利率2018年期末、2019年期末公司无定期存单,2020年期末定期存单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开户行 | 存款期限(起止日) | 金额 | 利率 | 资金来源 |
1 | 兴业银行珠海分行 | 2020.01.06-2023.01.06 | 3,000.00 | 3.85% | 自有资金 |
2 | 兴业银行珠海分行 | 2020.01.09-2023.01.09 | 3,100.00 | 3.85% | 票据贴现 |
3 | 兴业银行珠海分行 | 2020.01.14-2023.01.14 | 3,000.00 | 3.85% | 票据贴现 |
4 | 兴业银行珠海分行 | 2020.01.15-2023.01.15 | 3,000.00 | 3.85% | 票据贴现 |
5 | 兴业银行珠海分行 | 2020.02.20-2023.02.20 | 3,000.00 | 3.85% | 票据贴现 |
6 | 兴业银行珠海分行 | 2020.02.25-2023.02.25 | 2,000.00 | 3.85% | 票据贴现 |
合计 | 17,100.00 |
2、定期存单质押并贴现、再质押再贴现形成大额存单的具体过程
2020年1-2月,公司与兴业银行、广东华兴银行开展了定期存款存单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再贴现的业务。2020年1月,公司以自有起始资金在兴业银行珠海分行存入3,000万元定期存款存单,并将该定期存款存单质押给兴业银行珠海分行,用于开具金额相等的银行承兑汇票并支付合并范围内关联公司(简称“集团内公司”,下同)货款。集团内公司的交易均具有合理、真实的商业背景。集团内公司取得该银行承兑汇票后向银行贴现,然后将贴现取得的现金在银行存为定期存款存单,再将定期存款存单质押给银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集团内公司货款。如此循环反复进行定期存款存单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的交易。2020年1-2月,公司共在银行存入2.21亿元定期存款存单,共开具承兑汇票2.21亿元,贴现实际取得2.16亿元,承兑汇票年贴现利率2.60%-3.00%,定期存款存单年利率3.80%-3.85%。定期存款存单年利率高于承兑汇票贴现利率,公司前述业务主要用于赚取利差。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再新增前述业务。
2020年定期存单质押并贴现、再质押再贴现的具体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循环 | 步骤 | 公司 | 具体业务过程 | 定期存单/银行承兑/贴现金额 | 定期存单/票据期限 | 业务办理 银行 | 2020年12月31日定期存单情况 |
1 | 1 | 拾比佰股份 | 2020年1月6日存为定期存单 | 3,000.00 | 2020.01.06-2023.01.06 | 兴业银行 珠海分行 | 质押借款 |
2 | 拾比佰股份 | 定期存单质押开票,并用该汇票支付拾比佰供应链货款 | 3,000.00 | 2020.01.07-2020.12.01 | 兴业银行 珠海分行 | / | |
3 | 拾比佰供应链 | 票据贴现,用现金支付拾比佰股份货款 | 2,923.70 | / | 交通银行珠海西区支行 | / | |
2 | 1 | 拾比佰股份 | 2020年1月9日存为定期存单 | 3,100.00 | 2020.01.09-2023.01.09 | 兴业银行 珠海分行 | 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2 | 拾比佰股份 | 定期存单质押开票,并用该汇票支付拾比佰新材货款 | 3,100.00 | 2020.01.09-2020.12.07 | 兴业银行 珠海分行 | / | |
3 | 拾比佰新材 | 票据贴现 | 3,017.84 | / | 交通银行珠海西区支行 | / | |
3 | 1 | 拾比佰新材 | 2020年1月14日存为定期存单 | 3,000.00 | 2020.01.14-2023.01.14 | 兴业银行 珠海分行 | 质押借款 |
2 | 拾比佰新材 | 定期存单质押开票,并用该汇票支付拾比佰供应链货款 | 3,000.00 | 2020.01.14-2020.12.10 | 兴业银行 珠海分行 | / | |
3 | 拾比佰供应链 | 票据贴现 | 2,922.77 | / | 招商银行 珠海分行 | / | |
4 | 1 | 拾比佰供应链 | 2020年1月15日存为定期存单 | 3,000.00 | 2020.01.15-2023.01.15 | 兴业银行 珠海分行 | 质押借款 |
2 | 拾比佰供应链 | 定期存单质押开票,并用该汇票支付拾比佰股份货款 | 3,000.00 | 2020.01.05-2020.12.07 | 兴业银行 珠海分行 | / | |
3 | 拾比佰股份 | 票据贴现,用现金支付拾比佰供应链货款 | 2,924.18 | / | 兴业银行 珠海分行 | / | |
5 | 1 | 拾比佰供应链 | 2020年2月20日存为定期存单 | 3,000.00 | 2020.02.20-2023.02.20 | 兴业银行 珠海分行 | 质押借款 |
2 | 拾比佰供应链 | 定期存单质押开票,并用该汇票支付拾比佰股份货款 | 3,000.00 | 2020.02.20-2020.12.21 | 兴业银行 珠海分行 | / | |
3 | 拾比佰股份 | 票据贴现,用现金支付拾比佰供应链货款 | 2,931.60 | / | 招商银行 珠海分行 | / | |
6 | 1 | 拾比佰供应链 | 2020年2月21日存为定期存单 | 3,000.00 | 2020.02.21-2023.02.23 | 兴业银行 珠海分行 | 2020年12月21日已转让给外部第三方公司 |
循环 | 步骤 | 公司 | 具体业务过程 | 定期存单/银行承兑/贴现金额 | 定期存单/票据期限 | 业务办理 银行 | 2020年12月31日定期存单情况 |
2 | 拾比佰供应链 | 定期存单质押开票,并用该汇票支付拾比佰新材货款 | 3,000.00 | 2020.02.24-2020.12.25 | 兴业银行 珠海分行 | / | |
3 | 拾比佰新材 | 票据贴现 | 2,932.87 | / | 招商银行 珠海分行 | / | |
7 | 1 | 拾比佰新材 | 2020年2月25日存为定期存单 | 2,000.00 | 2020.02.25-2023.02.25 | 兴业银行 珠海分行 | 质押借款 |
2 | 拾比佰新材 | 定期存单质押开票,并用该汇票支付拾比佰供应链货款 | 2,000.00 | 2020.02.27-2020.12.30 | 兴业银行 珠海分行 | / | |
3 | 拾比佰供应链 | 票据贴现 | 1,955.51 | / | 兴业银行 珠海分行 | / | |
8 | 1 | 拾比佰供应链 | 2020年2月27日存为定期存单 | 2,000.00 | 2020.02.27-2025.02.27 | 广东华兴银行珠海分行 | 2020年12月30日提前赎回 |
2 | 拾比佰供应链 | 定期存单质押开票,并用该汇票支付拾比佰股份货款 | 2,000.00 | 2020.02.26-2020.12.30 | 广东华兴银行珠海分行 | / | |
3 | 拾比佰供应链 | 票据贴现 | 1,949.00 | / | 广东华兴银行珠海分行 | / |
注:上述集团内交易均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不存在违反《票据法》相关规定的情况。
上述定期存单质押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均在2020年12月,2020年12月银行承兑汇票陆续到期后,有3,000.00万元定期存单转让给外部第三方公司,有2,000.00万元定期存单提前赎回。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12,000.00万元定期存单用作质押借款,有5,100.00万元定期存单继续用作质押开票。
在公司内部体系的分工当中,拾比佰股份、拾比佰新材主要承担产品生产、销售和产品研发功能,其中拾比佰股份对接境内、外客户,向外部单位及集团内部公司采购货物,单独设立收款账户用于收取销售款、支付采购货款;拾比佰新材主要是销售给集团内部公司,向外部单位及集团内部公司采购货物,单独设立收款账户用于收取销售款、支付采购货款;拾比佰供应链主要是负责集团内部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单独设立收款账户用于收取销售款、支付采购货款。集团内公司存在内部购销关系,是符合商业安排,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报告期内,集团内公司销售的交易金额分别7.83亿元、9.04亿元、14.92亿元。集团内
公司交易形成的往来款,通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应付账款抵销和现金付款的形式进行回款。2020年集团内部公司开具承兑汇票金额2.21亿元小于内部交易金额。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均有真实的商品交易背景,不属于虚开承兑汇票。根据《票据法》第十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均具有合理、真实的商业实质,不存在违法《票据法》第十条的规定。
3、匡算定期存单利息收入,分析利息收入与报表对应项目是否勾稽一致定期存单利息收入匡算及与利息收入勾稽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开户银行 | 起息日 | 止息日 | 利率(年) | 金额 | 计息天数 | 测算利息 |
1 | 兴业银行珠海分行 | 2020/1/6 | 2020/12/21 | 3.85% | 3,000.00 | 345 | 110.69 |
2 | 兴业银行珠海分行 | 2020/1/9 | 2020/12/21 | 3.85% | 3,100.00 | 342 | 113.38 |
3 | 兴业银行珠海分行 | 2020/1/14 | 2020/12/21 | 3.85% | 3,000.00 | 337 | 108.12 |
4 | 兴业银行珠海分行 | 2020/1/15 | 2020/12/21 | 3.85% | 3,000.00 | 336 | 107.80 |
5 | 兴业银行珠海分行 | 2020/2/20 | 2020/12/21 | 3.85% | 3,000.00 | 301 | 96.57 |
6 | 兴业银行珠海分行 | 2020/2/21 | 2020/12/21 | 3.85% | 3,000.00 | 300 | 96.25 |
7 | 兴业银行珠海分行 | 2020/2/25 | 2020/12/21 | 3.85% | 2,000.00 | 295 | 63.10 |
8 | 华兴银行珠海分行 | 2020/2/27 | 2020/12/30 | 3.80% | 2,000.00 | 307 | 63.92 |
合计 | 759.83 | ||||||
报表利息收入 | 775.62 | ||||||
差异 | 15.79 |
注:兴业银行珠海分行定期存单利息按照季度发放(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1日发放),每季度按90天计算利息。公司2020年度利息收入为775.62万元,测算的定期存单利息为759.83万元,相差15.79万元,该部分金额大多为公司活期存款和保证金存款的利息收入,勾稽一致。
4、定期存单列入货币资金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的定期存单均可在到期日前对外转让,公司管理层明确表示不会对该定
期存单持有至到期,且预期在报告日后1年内对外转让。根据报告期内已转让的定期存单,预期该定期存单仍具有较好的流动性可以随时对外转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6月2日公布的《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13号),大额存单是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因此,公司将该定期存单视作银行存款列示在货币资金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上述内容发行人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二、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之 “(九)其他资产负债科目分析”之 “1.货币资金”进行补充披露。
(二)分析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汇票保证金大幅波动的原因,以及2020年末同时持有大额定期存单及短期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1、分析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汇票保证金大幅波动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及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期末 | 2019年期末 | 2018年期末 |
货币资金 | 18,937.47 | 1,128.01 | 3,097.28 |
其中:汇票保证金 | 5,500.00 | 640.00 | 862.58 |
融资保证金 | 12,000.00 | - | 359.00 |
不受限金额 | 1,437.47 | 488.01 | 1,875.70 |
2019年期末货币资金较2018年期末货币资金减少1,969.27万元,主要系2019年公司以自有资金新建厂房和外购生产线,2019年期末在建工程余额较2018年期末在建工程余额增加1,717.28万元;2020年期末货币资金较2019年期末货币资金增加17,809.46万元,主要系2020年期末新增17,100万元定期存单。报告期内各期末不受限货币资金余额都在2,000万元以内,较为稳定。
2019年期末汇票保证金较2018年期末减少222.58万元,主要系2019年部分票据保证金比例较高,公司期末减少了应付票据余额,2019年期末应付票据
余额较2018年期末应付票据余额减少1,156.84万元;2020年期末汇票保证金较2019年增加4,860.00万元,主要系因为2020年公司使用定期存单质押开具承兑汇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5,100.00万元定期存单用于质押开具承兑汇票。
2、2020年末同时持有大额定期存单及短期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客户和供应商都有以票据结算的习惯,公司以往都有向银行缴纳保证金开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公司持有定期存单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更高的保证金利息收入。公司定期存单的年化利率为3.85%,且提前转让不影响既往已取得的利息,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利率在2.60%-3.00%之间。公司循环反复进行定期存单质押再开票再贴现的业务,是为了赚取利差。
公司对定期存单的管理模式为转让并收取现金。2020年12月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当时公司并未在市场上找到合适的利率继续办理质押开承兑汇票再贴现业务,故而以定期存单向银行质押借取利率较低的短期借款周转资金。待市场出现新的较低的票据贴现利率时,公司会提前归还短期借款取回定期存单,并继续办理质押开承兑汇票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定期存单具体用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定期存单开户行 | 定期存单期限(起止日) | 定期存单金额 | 定期存单期末用途 | 借款/开票金额 | 借款/开票起止日 | 借款/开票银行 |
1 | 兴业银行珠海分行 | 2020.01.06-2023.01.06 | 3,000.00 | 质押借款 | 3,000.00 | 2020.12.02-2021.12.01 | 兴业银行珠海分行 |
2 | 兴业银行珠海分行 | 2020.01.09-2023.01.09 | 3,100.00 | 质押开票 | 3,200.00 | 2020.12.08-2021.06.08 | 兴业银行珠海分行 |
3 | 兴业银行珠海分行 | 2020.01.14-2023.01.14 | 3,000.00 | 质押借款 | 3,000.00 | 2020.12.10-2021.12.09 | 兴业银行珠海分行 |
4 | 兴业银行珠海分行 | 2020.01.15-2023.01.15 | 3,000.00 | 质押借款 | 3,000.00 | 2020.12.15-2021.12.14 | 兴业银行珠海分行 |
5 | 兴业银行珠海分行 | 2020.02.20-2023.02.20 | 3,000.00 | 质押借款 | 3,000.00 | 2020.12.16-2021.12.15 | 兴业银行珠海分行 |
6 | 兴业银行珠海分行 | 2020.02.25-2023.02.25 | 2,000.00 | 质押开票 | 2,100.00 | 2020.12.23-2021.12.22 | 兴业银行珠海分行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有5,100 万元定期存单已质押为本公司开具承兑
汇票提供担保,12,000万元定期存单已质押为本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已归还3,000万元以定期存单质押担保的短期借款,并将该定期存单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其余定期存款存单无变化。
综上,公司同时持有大额定期存单及短期借款是合理的。上述内容发行人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之“(九)其他资产负债科目分析”之“1.货币资金”进行补充披露。
(三)说明发行人财务预算、资金盈余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及执行有效性
1、公司财务预算和资金盈余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建立情况
财务预算方面,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方法》,其中对资金预算编制、审查等进行了规定,并制定了《成本与费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对预算指标、考核方式进行了规定;资金盈余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盈余管理进行了规定。
2、公司财务预算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每年都会编制年度资金预算表和各部门成本费用预算控制表,对公司资金收支和成本费用进行管理;并且公司在每年召开的年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下一年度财务预算、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董事会及股东大大会届次 | 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 |
2020年 | 2019年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2019年 | 2018年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2018年 | 2017年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2020年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
2019年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 |
时间 | 董事会及股东大大会届次 | 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 |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 |
2018年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
上述议案对公司相应年度的销售目标、费用支出进行了预算,设定了公司相应年度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的上限,报告期内公司使用的授信额度均未超过年度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设定的金额上限。
3、资金盈余管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每年都会对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自由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董事会及股东大大会届次 | 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 |
2020年 | 2019年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 |
2019年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 |
2018年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 |
报告期内,公司资金盈余管理取得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 - | - | - |
自有资金现金管理 | 25.92 | 22.87 | 14.28 |
合计 | 25.92 | 22.87 | 14.28 |
从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的资金盈余管理主要是针对自有资金。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基金,购买银行保本类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风险性小、流动性高的产品,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效益。相关资金盈余管理事宜每年均根据《资金管理制度》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的金额均未超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设定的上限,所购买理财产品均与《资金管理制度》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相符,报告期内未发生亏损。
上述内容发行人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 二、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之“(九)其他资产负债科目分析”之“1.货币资金”进行补充披露。
二、核查过程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持有定期存款存单的资金来源、意图及管理模式,2020年期末存贷双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2、访谈发行人管理层及其他与财务预算和资金盈余管理相关人员,检查相关制度文件,了解发行人财务预算和资金盈余的管理制度;
3、检查发行人财务预算与资金盈余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评估其内部控制制度运行的有效性;
4、取得定期存款明细,检查与定期存款相关的存单、开户证实书、会计凭证、银行回单,了解其金额、起止日期、利率等信息;
5、检查与定期存款存单利息收入相关的银行对账单,匡算发行人定期存款存单利息,与发行人账套利息收入相核对;
6、查阅与定期存款存单相关的银行对账单、银行承兑汇票开票合同、银行借款合同、质押合同和转让协议,了解定期存款存单流转情况;
7、向银行函证定期存款存单信息,包括定期存单金额、定期存单期限、是否质押等;
8、查询《票据法》,检查了发行人内部购销结算单、出库单、发票等资料,查看发行人内部开具的承兑汇票及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情况,确认其是否符合《票据法》的相关规定。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已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定期存单的具体情况,以及定期存单质
押并贴现、再质押再贴现形成大额存单的具体过程;
2、发行人定期存单利息收入与对应报表项目勾稽一致,定期存单列入货币资金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发行人已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汇票保证金大幅波动的原因,以及2020年末同时持有大额定期存单及短期借款的原因;发行人同时持有大额定期存单及短期借款合理;
4、报告期内发行人在财务预算、资金盈余管理方面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并得到有效执行;
5、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是真实的;
6、发行人集团内部公司之间开具的承兑汇票具有合理、真实的商业实质,不存在违反《票据法》规定的情形。
问题14、票据结算及会计处理合规性
审核中关注到,报告期内公司对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收入确认等事项的会计处理进行差错更正,对2019净利润的影响比例为-1.71%,对净资产的影响比例为-5.65%。同时,公司2019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43%、2020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45%。此外,2017年至2019年,发行人因已背书转让但尚未到期应收票据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分别更正应收票据余额1.65亿元、1.71亿元、1.56亿元,2019年因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由应收款项融资调整至应收票据3,145.84万元。
请发行人:(1)说明报告期内会计差错更正具体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是否存在通过会计差错更正来满足入层标准的情况。(2)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明细变动情况,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票据种类、出票人、出票日、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是否具有追索权,发行人对已背书或贴现票据的相关会计处理过程。(3)详细说明报告期各期末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的会计处理方
式,相关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申报材料中“报告期各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均终止确认,各期末终止确认金额分别为65,298,595.28元、116,856,600.85元”,说明期末将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的未到期票据终止确认的原因。(4)补充披露各期收款金额中票据收款占比、预计未来票据收款比例情况。(5)补充披露应付票据情况、各期付款金额中票据付款占比、预计未来票据付款比例情况,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利率、利息费用,票据开具与货币资金中受限资金之间的关系。(6)补充披露各期票据背书转让、贴现的比例,说明应收票据贴现的利率、利息费用、贴现对象,应收票据背书转让对象是否均为发行人供应商。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回复
(一)说明报告期内会计差错更正具体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是否存在通过会计差错更正来满足入层标准的情况
(1)2019年度,公司的会计差错更正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2019年度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股权变动未确认股份支付 | 确认股份支付 | 资本公积 | 25.70 |
盈余公积 | -2.57 | ||
未分配利润 | -23.13 | ||
预付购置长期资产款项重分类列报 | 调整预付购置长期资产款项至其他非流动资产 | 预付款项 | -50.4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0.49 | ||
孙公司收到的投资重分类列报 | 将孙公司收到的投资作为负债工具列报 | 长期应付款 | 1,500.00 |
少数股东权益 | -1,499.08 | ||
少数股东损益 | 0.02 | ||
财务费用 | 24.31 | ||
未分配利润 | -33.0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6.46 |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2019年度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生产人员、销售人员五险一金、教育经费、水电支出重分类列报 | 调整至营业成本、销售费用 | 营业成本 | 323.12 |
销售费用 | 50.58 | ||
管理费用 | -373.70 | ||
应收出口退税重分类列报 | 调整至其他应收款,同时确认相应的坏账准备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应收款 | 59.59 |
其他流动资产 | -62.2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0.39 | ||
信用减值损失 | -2.61 | ||
所得税费用 | -0.39 | ||
公司对收到内部公司开具的应付票据进行贴现,属于借款性质 | 确认为短期借款,同时调整相应的贴现支出和借款利息 | 应付票据 | -900.00 |
短期借款 | 888.0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9 | ||
财务费用 | -11.91 | ||
所得税费用 | 1.79 | ||
对受托加工和委托加工按全额确认收入成本,根据业务性质需按净额法核算 | 按净额确认收入,不确认加工业务中物料销售、采购 | 营业收入 | -151.84 |
营业成本 | -151.84 | ||
已背书转让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 不终止确认,同时确认其他流动负债 | 应收票据 | 15,577.76 |
其他流动负债 | 15,577.76 | ||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票据 | 还原至应收票据 | 应收票据 | 3,145.84 |
应收款项融资 | -3,145.84 | ||
满足终止确认应收票据的贴现费用 | 调整贴现费用至投资收益 | 投资收益 | -14.73 |
财务费用 | -14.73 | ||
未暂估质量保证支出 | 暂估质量保证支出及调整相关所得税、盈余公积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79 |
预计负债 | 43.53 | ||
盈余公积 | -0.93 | ||
未分配利润 | -27.26 | ||
销售费用 | 7.56 | ||
所得税费用 | -2.67 | ||
未暂估销售退货收入、成本 | 暂估销售退货及调整相关所得税、盈余公积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17 |
预计负债 | 75.57 | ||
盈余公积 | -1.46 |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2019年度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未分配利润 | -61.23 | ||
营业收入 | 1.21 | ||
营业成本 | -2.31 | ||
所得税费用 | -0.77 | ||
与资产相关递延收益摊销年限不合理 | 与资产相关递延收益按照资产剩余使用年限摊销及调整相关所得税、盈余公积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02 |
递延收益 | 160.16 | ||
盈余公积 | 4.14 | ||
未分配利润 | -116.91 | ||
财务费用 | 3.00 | ||
其他收益 | -24.49 | ||
所得税费用 | -4.12 | ||
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转让合同无效 | 重新确认对应资产、负债,并重新计算摊销折旧 | 固定资产 | 99.47 |
无形资产 | 52.36 | ||
其他应付款 | 319.45 | ||
盈余公积 | -16.76 | ||
未分配利润 | -135.06 | ||
管理费用 | 15.79 | ||
调整会计差错对其他报表项目的影响 | 调整上述会计差错对其他报表项目的影响 | 盈余公积 | -0.22 |
未分配利润 | 0.22 | ||
现金流量表部分不正确的项目 | 调整报表相关科目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56.3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29.36 |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1.1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54.41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52.37 |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2.5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15.00 |
(2)2018年度,公司的会计差错更正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2018年度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股权变动未确认股份支付 | 确认股份支付 | 资本公积 | 25.70 |
盈余公积 | -2.57 | ||
未分配利润 | -23.13 | ||
应收票据包含不属于票据性质的往来款 | 调整至应收账款 | 应收票据 | -95.00 |
应收账款 | 95.00 | ||
预付购置长期资产款项重分类列报 | 调整预付购置长期资产款项至其他非流动资产 | 预付款项 | -58.55 |
在建工程 | 30.9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7.65 | ||
孙公司收到的投资重分类列报 | 将孙公司收到的投资作为负债工具列报 | 长期应付款 | 1,500.00 |
少数股东权益 | -1,499.11 | ||
少数股东损益 | 0.01 | ||
财务费用 | 24.16 | ||
未分配利润 | -8.8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2.14 | ||
生产人员、销售人员五险一金、教育经费、水电支出重分类列报 | 调整至营业成本、销售费用 | 营业成本 | 348.29 |
销售费用 | 59.34 | ||
管理费用 | -407.63 | ||
存货跌价转销金额核算不准确 | 重新计算 | 营业成本 | -259.38 |
资产减值损失 | 259.38 | ||
对受托加工和委托加工按全额确认收入成本,根据业务性质需按净额法核算 | 按净额确认收入,不确认加工业务中物料销售、采购 | 营业收入 | -100.07 |
营业成本 | -100.07 | ||
已背书转让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 不终止确认,同时确认其他流动负债 | 应收票据 | 17,069.55 |
其他流动负债 | 17,069.55 | ||
未暂估质量保证支出 | 暂估质量保证支出及调整相关所得税、盈余公积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11 |
预计负债 | 35.97 | ||
盈余公积 | -1.60 |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2018年度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未分配利润 | -20.14 | ||
销售费用 | 10.39 | ||
所得税费用 | -3.26 | ||
未暂估销售退货收入、成本 | 暂估销售退货及调整相关所得税、盈余公积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40 |
预计负债 | 79.10 | ||
盈余公积 | -2.86 | ||
未分配利润 | -82.11 | ||
营业收入 | 149.39 | ||
营业成本 | 128.49 | ||
所得税费用 | -1.37 | ||
与资产相关递延收益摊销年限不合理 | 与资产相关递延收益按照资产剩余使用年限摊销及调整相关所得税、盈余公积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90 |
递延收益 | 132.67 | ||
盈余公积 | 2.05 | ||
未分配利润 | -80.45 | ||
财务费用 | 3.00 | ||
其他收益 | -37.43 | ||
所得税费用 | -6.06 | ||
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转让合同无效 | 重新确认对应资产、负债,并重新计算摊销折旧 | 固定资产 | 113.58 |
无形资产 | 54.04 | ||
其他应付款 | 319.45 | ||
盈余公积 | -15.18 | ||
未分配利润 | -120.85 | ||
管理费用 | 15.79 | ||
现金流量表部分不正确的项目 | 调整报表相关科目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471.1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9.6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325.9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9.6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5.89 |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2018年度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1.81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5.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2.88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公司在编制申报财务报告过程中,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将上述会计调整作为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主要的会计差错更正为将孙公司收到的明股实债投资款作为负债工具列报、已背书转让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票据不终止确认,并确认其他流动负债等。同时公司对报告期内及以前年度相关科目进行追溯调整,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报告期各期的净利润影响较小,其中会计差错更正调减2018年度净利润59.16万元,调减2019年度净利润56.15万元。公司不存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和内控缺失的情形,相关更正信息已得到恰当披露。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3)公司不存在通过会计差错更正来满足入层标准的情况
公司选择的具体进层标准:《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进入精选层的条件: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2,607.98万元、4,725.96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8.43%、
13.45%,同时,公司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符合《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进入精选层的条件。
根据公司2019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前的经前任会计师审计的,2019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为2,640.79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为
8.42%,符合《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进入精选层的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通过会计差错更正来满足入层标准的情况。
(二)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明细变动情况,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票据种类、出票人、出票日、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是否具有追索权,发行人对已背书或贴现票据的相关会计处理过程
1、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明细变动情况,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票据种类、出票人、出票日、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是否具有追索权
(1)公司对报告期内的应收票据终止确认会计处理方式进行了梳理,依据主体评级、经营规模、市场评价等因素,对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其中银行承兑汇票分为信用级别较高的银行(指6家大型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和9家全国性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以下简称“信用级别较高的银行”)以及信用级别一般的其他商业银行和财务公司(以下简称“信用级别一般的银行”)。各期应收票据明细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 票据类型 | 期初余额 | 本期借方发生额 | 本期贷方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2020年 | 银行承兑汇票 | 22,059.22 | 47,102.22 | 55,576.83 | 13,584.61 |
其中:信用级别较高的银行 | 3,335.61 | 28,459.92 | 31,206.79 | 588.74 | |
信用级别一般的银行 | 18,723.61 | 18,642.30 | 24,370.04 | 12,995.87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929.56 | 684.59 | 244.97 | |
2019年 | 银行承兑汇票 | 19,994.08 | 64,255.88 | 62,190.74 | 22,059.22 |
其中:信用级别较高的银行 | 286.31 | 19,115.91 | 16,066.60 | 3,335.61 |
期间 | 票据类型 | 期初余额 | 本期借方发生额 | 本期贷方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信用级别一般的银行 | 19,707.78 | 45,139.97 | 46,124.14 | 18,723.61 | |
商业承兑汇票 | 85.50 | 1,280.88 | 1,366.38 | - | |
2018年 | 银行承兑汇票 | 17,983.00 | 57,004.23 | 54,993.14 | 19,994.08 |
其中:信用级别较高的银行 | 515.10 | 14,680.73 | 14,909.53 | 286.31 | |
信用级别一般的银行 | 17,467.89 | 42,323.50 | 40,083.61 | 19,707.78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676.42 | 590.91 | 85.50 |
(2)各期末应收票据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具体情况
①2020年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 | 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 | 2020/7/7 | 2021/1/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海进纳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格兰仕电器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 2020/7/17 | 2021/1/16 | 佛山市顺德格兰仕商贸有限公司 | 红岛实业(英德)有限公司 | 20,264.27 |
银行承兑汇票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 2020/7/10 | 2021/1/1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红岛实业(英德)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格兰仕微波炉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20/7/17 | 2021/1/17 | 佛山市顺德格兰仕商贸有限公司 | 佛山市德宝凯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格兰仕微波炉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20/7/17 | 2021/1/17 | 佛山市顺德格兰仕商贸有限公司 | 苏州新航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2020/7/20 | 2021/1/20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苏州新航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 436,585.06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迈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7/6 | 2021/1/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合肥圆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43,684.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7/27 | 2021/1/2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238,808.57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7/27 | 2021/1/2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 | 1,672,251.08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7/27 | 2021/1/2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101,532.44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元长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20/7/22 | 2021/1/22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335,287.31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美的集团芜湖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2020/7/27 | 2021/1/2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中山市科畅达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40,000.00 |
银行承 | 广东美的集团芜湖制冷 | 2020/7/27 | 2021/1/2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 | 中山市科畅达环保材料 | 37,000.00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兑汇票 | 设备有限公司 | 理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银行承兑汇票 | 合肥美的洗衣机有限公司 | 2020/7/24 | 2021/1/2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中山市科畅达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4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20/7/15 | 2021/1/15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中山市科畅达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108,567.10 |
银行承兑汇票 | 浙江美芝压缩机有限公司 | 2020/7/16 | 2021/1/1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中山市科畅达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34,8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佛山市顺德区奥德尔实业有限公司 | 2020/7/23 | 2021/1/23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中山市科畅达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41,825.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大连尚禹商贸有限公司 | 2020/7/24 | 2021/1/2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中山市科畅达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 | 2020/7/15 | 2021/1/15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阿克苏诺贝尔涂料(嘉兴)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 | 2020/7/27 | 2021/1/2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2,766,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 | 2020/7/29 | 2021/1/29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45,3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美的集团芜湖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2020/7/27 | 2021/1/2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4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威灵电机销售有限公司 | 2020/7/28 | 2021/1/2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20/7/27 | 2021/1/2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104,853.43 |
银行承兑汇票 | 合肥美的洗衣机有限公司 | 2020/7/24 | 2021/1/2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中山市国辉五金实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浙江五星电器有限公司 | 2020/7/8 | 2021/1/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歌丽斯化学有限公司 | 5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杭州君裕物资有限公司 | 2020/7/9 | 2021/1/9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歌丽斯化学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江西盛美卓越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 2020/7/7 | 2021/1/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无锡达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20/7/21 | 2021/1/2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加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黑龙江黑天鹅家电有限公司 | 2020/7/2 | 2021/1/2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腾桂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佛山市顺德区汇文电器有限公司 | 2020/7/23 | 2021/1/23 | 广东顺德海美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腾桂贸易有限公司 | 159,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 2020/7/10 | 2021/1/1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腾桂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 | 上海兴典实业有限公司 | 2020/8/13 | 2021/2/13 | 万家乐热能科技有限 | 合肥融达环境技术有限 | 650,000.00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兑汇票 | 公司 | 公司 | ||||
银行承兑汇票 | 营口聚合商贸有限公司 | 2020/7/21 | 2021/1/21 | 青岛恒泰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阿克苏诺贝尔涂料(嘉兴)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2020/8/12 | 2021/2/12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 | 908,784.80 |
银行承兑汇票 | 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7/29 | 2021/1/29 |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5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20/8/26 | 2021/2/26 |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天津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 | 1,153,735.09 |
银行承兑汇票 | 河北虹茂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 2020/7/24 | 2021/1/23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天津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 | 1,347,767.39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8/24 | 2021/2/25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天津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42,686.75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 | 2020/8/24 | 2021/2/25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天津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15,105.29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格兰仕微波炉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20/8/18 | 2021/2/18 | 佛山市顺德格兰仕商贸有限公司 | 天津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26,551.84 |
银行承兑汇票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 2020/8/11 | 2021/2/1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电子有限公司 | 2020/7/28 | 2021/1/2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5,665.87 |
银行承兑汇票 |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 2020/8/7 | 2021/1/1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 | 87,672.41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8/24 | 2021/2/25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179,074.65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 | 2020/8/25 | 2021/2/25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575,174.6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8/24 | 2021/2/25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53,032.76 |
银行承兑汇票 |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7/29 | 2021/1/2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7/29 | 2021/1/28 | 青岛博赢智巧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新航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阿诗丹顿燃具有限公司 | 2020/8/24 | 2021/2/24 | 广东顺德海美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无锡达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485,073.46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格兰仕生活电器商业有限公司 | 2020/8/20 | 2021/2/20 | 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 | 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格兰仕生活电器商业有限公司 | 2020/8/20 | 2021/2/20 | 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 | 1,071,658.70 |
银行承 | 江苏鹏润国美电器有限 | 2020/7/15 | 2021/1/15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 | 天津博瑞源科技有限公 | 200,000.00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兑汇票 | 公司 | 理有限公司 | 司 |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2020/8/13 | 2021/2/13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天津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 | 3,833,396.22 |
银行承兑汇票 |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20/8/7 | 2021/2/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金榜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67,403.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浙江美芝压缩机有限公司 | 2020/8/20 | 2021/2/2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美领全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09,215.06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2020/8/25 | 2021/2/25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苏州新航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 590,766.95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2020/8/25 | 2021/2/25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苏州新航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 248,191.33 |
银行承兑汇票 | 佛山市顺德区汇文电器有限公司 | 2020/8/20 | 2021/2/20 | 广东顺德海美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中山市盛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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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 2020/8/26 | 2021/2/2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荣泽化工有限公司 | 317,144.35 |
银行承兑汇票 | 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 | 2020/8/27 | 2021/2/2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中山市国辉五金实业有限公司 | 3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 | 2020/8/27 | 2021/2/2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加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1,196,178.82 |
银行承兑汇票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20/8/19 | 2021/2/19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天津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山西山能发电有限公司 | 2020/8/26 | 2021/8/24 | 广东顺德海美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 | 2020/9/25 | 2021/3/25 | 万家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122,614.18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 | 2020/9/23 | 2021/3/23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盛瑞思国际供应链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 1,363,527.04 |
银行承兑汇票 | 阿诗丹顿燃具有限公司 | 2020/9/18 | 2021/3/18 | 广东顺德海美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 | 129,832.85 |
银行承兑汇票 | 阿诗丹顿燃具有限公司 | 2020/9/24 | 2021/3/24 | 广东顺德海美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6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济南嘉国经贸有限公司 | 2020/8/21 | 2021/2/2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347,511.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 2020/9/18 | 2021/2/3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 2020/9/18 | 2021/1/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 |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 | 2020/9/18 | 2021/2/3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25,200.34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兑汇票 | 限公司 | 理有限公司 | ||||
银行承兑汇票 |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 2020/9/18 | 2021/1/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海信(广东)空调有限公司 | 2020/8/24 | 2021/2/2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44,284.1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9/23 | 2021/3/3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23,227.21 |
银行承兑汇票 | 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 | 2020/9/27 | 2021/3/2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 | 1,064,857.85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020/9/27 | 2021/3/27 | 格力电器(中山)小家电制造有限公司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84,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格兰仕微波炉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20/9/21 | 2021/3/21 | 佛山市顺德格兰仕商贸有限公司 | 合肥融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1,022,648.07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格兰仕微波炉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20/9/21 | 2021/3/21 | 佛山市顺德格兰仕商贸有限公司 | 天津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格兰仕微波炉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20/9/21 | 2021/3/21 | 佛山市顺德格兰仕商贸有限公司 | 天津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格兰仕微波炉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20/9/21 | 2021/3/21 | 佛山市顺德格兰仕商贸有限公司 | 天津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格兰仕微波炉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20/9/21 | 2021/3/21 | 佛山市顺德格兰仕商贸有限公司 | 佛山美领全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格兰仕微波炉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20/9/21 | 2021/3/21 | 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803,282.34 |
银行承兑汇票 |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20/8/31 | 2021/2/2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加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206,989.5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9/23 | 2021/3/3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德宝凯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 2,274,682.73 |
银行承兑汇票 | 盘锦辽滨鑫诚物流有限公司 | 2020/9/18 | 2021/3/1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珠海沃德丰货运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合肥美的洗衣机有限公司 | 2020/9/25 | 2021/3/25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珠海沃德丰货运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20/9/25 | 2021/3/25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珠海沃德丰货运有限公司 | 128,014.08 |
银行承兑汇票 | 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 | 2020/9/24 | 2021/3/2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江门市华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5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20/9/24 | 2021/3/2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江门市华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6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威灵电机销售有限公司 | 2020/9/18 | 2021/3/1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江门市华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51,500.00 |
银行承 | 芜湖美的厨房电器制造 | 2020/9/21 | 2021/3/2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 | 江门市华际金属材料有 | 152,000.00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兑汇票 | 有限公司 | 理有限公司 | 限公司 | |||
银行承兑汇票 | 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 | 2020/9/24 | 2021/3/2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江门市华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56,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20/8/27 | 2021/2/2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江门市华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5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20/8/27 | 2021/2/2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江门市华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43,708.08 |
银行承兑汇票 | 合肥美的洗衣机有限公司 | 2020/8/27 | 2021/2/2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红岛实业(英德)有限公司 | 129,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20/8/27 | 2021/2/2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江门市华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6,9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20/8/26 | 2021/2/2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江门市华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41,155.61 |
银行承兑汇票 |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20/8/26 | 2021/2/2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江门市华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56,6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威灵电机销售有限公司 | 2020/8/26 | 2021/2/2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中山市国辉五金实业有限公司 | 164,481.14 |
银行承兑汇票 | 浙江美芝压缩机有限公司 | 2020/8/26 | 2021/2/2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中山市国辉五金实业有限公司 | 132,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威灵电机销售有限公司 | 2020/8/26 | 2021/2/2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中山市国辉五金实业有限公司 | 133,425.7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 2020/8/26 | 2021/2/2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江门市华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37,063.24 |
银行承兑汇票 | 浙江美芝压缩机有限公司 | 2020/8/26 | 2021/2/2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江门市华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56,379.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江苏美的清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020/8/25 | 2021/2/25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江门市华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54,334.54 |
银行承兑汇票 | 库卡柔性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 2020/8/26 | 2021/2/2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江门市华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35,6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汉川工贸家电商贸有限公司 | 2020/9/10 | 2021/3/1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加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监利工贸家电商贸有限公司 | 2020/8/28 | 2021/2/2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加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大连博讯达实业有限公司 | 2020/9/14 | 2021/3/1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加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大连安德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020/9/11 | 2021/3/1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加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大连安德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020/9/14 | 2021/3/1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珠海沃德丰货运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 | 大连安德利金属材料有 | 2020/9/11 | 2021/3/1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 | 佛山市顺加成金属科技 | 100,000.00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兑汇票 | 限公司 | 理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银行承兑汇票 | 辽宁石油实业发展公司 | 2020/9/14 | 2021/3/1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珠海沃德丰货运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020/9/27 | 2021/3/27 | 格力电器(武汉)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 | 260,132.32 |
银行承兑汇票 | 西安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2020/9/29 | 2021/3/29 | 万家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 无锡达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4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20/9/29 | 2021/3/29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盛瑞思国际供应链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浙江帅康营销有限公司 | 2020/9/7 | 2021/3/7 | 中山市汇金电器有限公司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2020/9/29 | 2021/3/29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 | 346,131.49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2020/9/29 | 2021/3/29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 | 74,786.98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2020/9/29 | 2021/3/29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241,906.01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英得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20/10/9 | 2021/1/14 | 广东顺德海美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557,231.47 |
银行承兑汇票 | 阿诗丹顿燃具有限公司 | 2020/10/10 | 2021/4/10 | 广东顺德海美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6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20/9/29 | 2021/3/29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天津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多美达(珠海)科技有限公司 | 2020/10/21 | 2021/1/2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562,642.25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20/10/26 | 2021/4/26 | 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385,232.42 |
银行承兑汇票 |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9/23 | 2021/3/23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152,1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2020/8/18 | 2021/2/1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东莞市楷模家居用品制造有限公司 | 2020/9/1 | 2021/3/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79,256.50 |
银行承兑汇票 | 宁波乐孚贸易有限公司 | 2020/9/23 | 2021/3/23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39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20/9/29 | 2021/3/29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400,988.97 |
银行承兑汇票 |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 | 2020/9/24 | 2021/3/2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408,300.01 |
银行承 | 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 | 2020/10/20 | 2021/4/2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 | 佛山市顺德区腾桂贸易 | 600,000.00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兑汇票 | 公司 | 理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0/23 | 2021/4/3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323,117.7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格兰仕微波炉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20/10/16 | 2021/4/16 | 佛山市顺德格兰仕商贸有限公司 | 盛瑞思国际供应链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 273,079.45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格兰仕微波炉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20/10/16 | 2021/4/16 | 佛山市顺德格兰仕商贸有限公司 | 天津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 | 2020/10/20 | 2021/4/2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 | 8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 | 2020/10/22 | 2021/4/22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盛瑞思国际供应链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 1,499,133.14 |
银行承兑汇票 | 浙江美芝压缩机有限公司 | 2020/10/28 | 2021/4/2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中山市科畅达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0/28 | 2021/4/2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8,746,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0/23 | 2021/4/3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江门市华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445,653.82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0/23 | 2021/4/3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苏州新航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江苏豪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0/10/28 | 2021/4/2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无锡达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饮水机制造有限公司 | 2020/10/29 | 2021/4/29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德宝凯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0/28 | 2021/4/3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阿诗丹顿燃具有限公司 | 2020/11/3 | 2021/5/3 | 广东顺德海美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腾桂贸易有限公司 | 4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饮水机制造有限公司 | 2020/10/29 | 2021/4/29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美领全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0/23 | 2021/4/3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 | 274,132.76 |
银行承兑汇票 | 贵阳海信电子有限公司 | 2020/10/30 | 2021/4/29 | 青岛恒泰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中山市国辉五金实业有限公司 | 104,259.92 |
银行承兑汇票 | 合肥美的洗衣机有限公司 | 2020/10/26 | 2021/4/2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天津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0/13 | 2021/1/13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海进纳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 | 495,198.45 |
银行承兑汇票 | 贵阳海信电子有限公司 | 2020/10/30 | 2021/4/29 | 青岛博赢智巧科技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 | 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 | 2020/10/22 | 2021/4/22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 | 广州峻茂林贸易有限公 | 2,300,000.00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兑汇票 | 公司 | 理有限公司 | 司 | |||
银行承兑汇票 |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0/28 | 2021/4/27 | 中山市汇金电器有限公司 | 中山市国辉五金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0/28 | 2021/4/27 | 中山市汇金电器有限公司 | 广东金榜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阿诗丹顿燃具有限公司 | 2020/9/18 | 2021/3/18 | 中山市汇金电器有限公司 | 广东歌丽斯化学有限公司 | 140,594.30 |
银行承兑汇票 | 江苏思源赫兹互感器有限公司 | 2020/9/18 | 2021/3/1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金榜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2020/11/3 | 2021/5/3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1,857,502.86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英得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20/11/6 | 2021/2/13 | 广东顺德海美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阿克苏诺贝尔涂料(嘉兴)有限公司 | 271,40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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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2020/11/6 | 2021/5/1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盛瑞思国际供应链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 1,704,164.24 |
银行承兑汇票 | 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 | 2020/11/6 | 2021/5/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歌丽斯化学有限公司 | 6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奇瑞万达贵州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1/5 | 2021/5/5 | 青岛恒泰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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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20/11/25 | 2021/5/25 |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798,144.8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格兰仕微波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20/11/24 | 2021/5/24 | 佛山市顺德格兰仕商贸有限公司 | 盛瑞思国际供应链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 4,981,869.24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1/11 | 2021/2/13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432,731.65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0/23 | 2021/4/3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44,456.60 |
银行承兑汇票 | 西安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2020/11/11 | 2021/5/1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1/20 | 2021/5/2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79,24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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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 | 锦港国际贸易发展有限 | 2020/11/11 | 2021/5/1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兑汇票 | 公司 | 理有限公司 | ||||
银行承兑汇票 | 锦港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2020/11/10 | 2021/5/1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锦港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2020/11/11 | 2021/5/1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锦港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2020/11/10 | 2021/5/1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锦港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2020/11/10 | 2021/5/1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南宁常在农产品有限公司 | 2020/11/3 | 2021/5/3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合肥融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南宁常在农产品有限公司 | 2020/11/3 | 2021/5/3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合肥融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青岛鑫核发供应链有限公司 | 2020/11/5 | 2021/5/5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腾桂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1/24 | 2021/5/3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 | 147,100.7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市苏泊尔炊具销售有限公司 | 2020/10/14 | 2021/4/1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市苏泊尔炊具销售有限公司 | 2020/10/14 | 2021/4/1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1/24 | 2021/5/3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 | 242,479.32 |
银行承兑汇票 | 无锡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 | 2020/11/24 | 2021/5/2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天津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锦港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2020/11/10 | 2021/5/1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腾桂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1/19 | 2021/5/19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盛瑞思国际供应链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1/27 | 2021/5/28 | 青岛博赢智巧科技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 | 877,788.70 |
银行承兑汇票 |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0/28 | 2021/4/27 | 中山市汇金电器有限公司 | 阿克苏诺贝尔涂料(嘉兴)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1/27 | 2021/5/2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中山市国辉五金实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阿诗丹顿燃具有限公司 | 2020/11/28 | 2021/5/28 | 广东顺德海美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阿克苏诺贝尔涂料(嘉兴)有限公司 | 4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锦港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2020/11/10 | 2021/5/1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金榜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 | 重庆广能万玺科技有限 | 2020/10/30 | 2021/4/3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 | 广东金榜膜业科技有限 | 86,211.30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兑汇票 | 公司 | 理有限公司 | 公司 |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迈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2/3 | 2021/6/5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无锡达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384,077.45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1/24 | 2021/5/3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天津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 | 6,134,094.78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格兰仕微波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20/12/21 | 2021/6/21 | 格兰仕智能家电(广东)有限公司 | 广东歌丽斯化学有限公司 | 580,827.88 |
银行承兑汇票 | 大连添满银商贸有限公司 | 2020/12/7 | 2021/6/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2/23 | 2021/6/3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512,616.64 |
银行承兑汇票 | 江苏美的清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1/25 | 2021/5/25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506,840.78 |
银行承兑汇票 | 浙江美芝压缩机有限公司 | 2020/12/15 | 2021/6/15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140,94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 | 2020/11/4 | 2021/5/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130,78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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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宁波鼎亿达贸易有限公司 | 2020/7/16 | 2021/1/1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珠海壹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2020/7/21 | 2021/1/2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珠海壹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0/28 | 2021/4/2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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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2020/7/16 | 2021/1/16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2,615,361.84 |
银行承兑汇票 |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20/7/15 | 2021/1/15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2,386,386.56 |
银行承兑汇票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20/7/21 | 2021/1/21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1,056,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 | 2020/7/28 | 2021/1/28 | 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719,799.34 |
银行承兑汇票 | 青岛宇恒电器有限公司 | 2020/7/16 | 2021/1/16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56,478.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格兰仕微波炉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20/7/17 | 2021/1/17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615,879.45 |
银行承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20/8/19 | 2021/2/19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 | 3,503,000.00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兑汇票 | 司 | 分公司 | ||||
银行承兑汇票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20/8/19 | 2021/2/19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2,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20/8/19 | 2021/2/19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2,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 | 2020/8/26 | 2021/2/25 | 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2,34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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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2020/9/18 | 2021/3/18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1,638,855.37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2020/9/18 | 2021/3/18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2020/9/18 | 2021/3/18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20/9/29 | 2021/3/29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3,343,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20/9/29 | 2021/3/29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2,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20/9/25 | 2021/3/25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160,830.75 |
银行承兑汇票 | 东莞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2020/9/16 | 2021/3/17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常州市白鹭电器有限公司 | 5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大连博讯达实业有限公司 | 2020/9/21 | 2021/3/21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常州市白鹭电器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大连博讯达实业有限公司 | 2020/9/21 | 2021/3/21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常州市白鹭电器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宁波海祥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2020/9/25 | 2021/3/25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常州市白鹭电器有限公司 | 5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0/9 | 2021/4/9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499,502.40 |
银行承兑汇票 | 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 | 2020/10/12 | 2021/4/12 | 深圳市康佳创智电器有限公司 | 常州市白鹭电器有限公司 | 3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0/28 | 2021/4/26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3,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0/28 | 2021/4/26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3,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2020/10/19 | 2021/4/29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2,000,000.00 |
银行承 | 广东格兰仕微波炉电器 | 2020/11/4 | 2021/4/16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 | 2,000,000.00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兑汇票 | 制造有限公司 | 份有限公司 | 分公司 |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格兰仕微波炉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20/10/16 | 2021/4/16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2,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2020/11/6 | 2021/5/16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无锡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 | 2020/11/24 | 2021/5/24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3,224,161.33 |
银行承兑汇票 | 彩迅工业(深圳)有限公司 | 2020/11/20 | 2021/2/20 | 东莞特鼎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清溪分公司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 | 2020/12/21 | 2021/6/21 | 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4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2020/12/22 | 2021/6/22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2020/12/22 | 2021/6/22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2020/12/22 | 2021/6/22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2020/12/22 | 2021/6/22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20/12/24 | 2021/6/24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758,099.64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格兰仕微波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20/12/17 | 2021/6/17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3,813,407.88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2020/9/18 | 2021/3/1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招行银行贴现 | 1,383,413.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 | 2020/9/23 | 2021/3/23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招行银行贴现 | 2,281,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2020/11/6 | 2021/5/1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贴现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1/24 | 2021/5/2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贴现 | 3,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1/24 | 2021/5/2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贴现 | 3,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1/24 | 2021/5/2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贴现 | 4,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1/24 | 2021/5/2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贴现 | 4,521,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 | 2020/11/24 | 2021/5/2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贴现 | 2,501,370.13 |
银行承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 | 2020/8/5 | 2021/1/31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 | 光大银行贴现 | 118,830.02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兑汇票 | 司 | 份有限公司 |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 | 2020/11/23 | 2021/5/20 | 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贴现 | 7,334,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2020/12/22 | 2021/6/22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贴现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2020/12/22 | 2021/6/22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贴现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2020/12/22 | 2021/6/22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贴现 | 1,025,133.25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 | 2020/12/25 | 2021/6/25 | 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贴现 | 2,54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2/8 | 2021/6/8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贴现(注1) | 5,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2/8 | 2021/6/8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贴现(注1) | 5,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2/8 | 2021/6/8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贴现(注1) | 5,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2/8 | 2021/6/8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贴现(注1) | 5,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2/8 | 2021/6/8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贴现(注1) | 5,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2/8 | 2021/6/8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贴现(注1) | 2,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2/8 | 2021/6/8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贴现(注1) | 5,000,000.00 |
注1: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出具3,2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合并范围内关联公司珠海拾比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货款;珠海拾比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得该银行承兑汇票后向银行贴现,对该银行承兑汇票未终止确认,取得的贴现款31,589,306.44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作为短期借款列示,银行承兑汇票于2021年6月到期。
注2:2020年,公司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均为支付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支付的采购款,背书银行承兑汇票均附追索权。
注3:2020年,公司贴现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均附追索权。
②2019年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 | 上海君律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 2019/2/21 | 2020/2/2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河北耀森热能设备有限公司 | 2019/1/24 | 2020/1/2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荣泽化工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19/7/2 | 2020/1/2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天津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19/7/2 | 2020/1/2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合肥圆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河北耀森热能设备有限公司 | 2019/1/24 | 2020/1/2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阿克苏诺贝尔涂料(嘉兴)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19/7/2 | 2020/1/2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合肥圆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9/7/17 | 2020/1/17 |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佛山市光普实业有限公司 | 687,245.34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 | 2019/7/12 | 2020/1/12 | 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 | 80,000.87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2019/7/8 | 2020/1/8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璐伽柏贸易有限公司 | 50,467.94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2019/7/8 | 2020/1/8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 | 51,274.26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2019/7/8 | 2020/1/8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424,522.52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2019/7/8 | 2020/1/8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璐伽柏贸易有限公司 | 126,969.29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2019/7/8 | 2020/1/8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佛山美领全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435,435.77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格兰仕微波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9/7/22 | 2020/1/22 | 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 | 红岛实业(英德)有限公司 | 530,778.04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格兰仕生活电器商业有限公司 | 2019/7/12 | 2020/1/12 | 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 | 凯德嘉瑞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迈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9/6/27 | 2020/1/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顺德隆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26,166.77 |
银行承兑汇票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19/7/2 | 2020/1/2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中山市科畅达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北京市大中家用电器连锁销售有限公司 | 2019/7/4 | 2020/1/4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珠海沃德丰货运有限公司 | 6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 | 2019/7/25 | 2020/1/25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中山市国辉五金实业有限公司 | 441,828.21 |
银行承兑汇票 | 浙江美芝压缩机有限公司 | 2019/7/23 | 2020/1/23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 | 浙江美芝压缩机有限公司 | 2019/7/23 | 2020/1/23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合肥圆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浙江美芝压缩机有限公司 | 2019/7/23 | 2020/1/23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 | 864,698.61 |
银行承兑汇票 |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9/7/18 | 2020/1/18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红岛实业(英德)有限公司 | 595,2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19/7/24 | 2020/1/3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773,220.66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19/7/24 | 2020/1/3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40,080.12 |
银行承兑汇票 | 汇通达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2019/7/17 | 2020/1/1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23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19/7/24 | 2020/1/3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 | 2,019,897.06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元长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19/7/25 | 2020/1/2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 | 35,806.54 |
银行承兑汇票 | 浙江美芝压缩机有限公司 | 2019/7/23 | 2020/1/23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 | 70,630.54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9/7/22 | 2020/1/22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美领全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34,773.50 |
银行承兑汇票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019/7/30 | 2020/1/20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圆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477,449.44 |
银行承兑汇票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019/7/30 | 2020/1/2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天津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2019/7/23 | 2020/1/23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凯德嘉瑞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1,117,247.47 |
银行承兑汇票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19/7/26 | 2020/1/2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苏州新航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2019/7/23 | 2020/1/23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美领全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 | 2019/7/25 | 2020/1/25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金榜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55,909.69 |
银行承兑汇票 | 浙江美芝压缩机有限公司 | 2019/7/23 | 2020/1/23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226,566.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无锡飞翎电子有限公司 | 2019/7/23 | 2020/1/23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中山市国辉五金实业有限公司 | 429,069.27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 2019/7/16 | 2020/1/1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四百系钢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9/7/22 | 2020/1/22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珠海沃德丰货运有限公司 | 250,000.00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 | 2019/7/29 | 2020/1/29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无锡达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916,146.23 |
银行承兑汇票 | 佛山市顺德区汇文电器有限公司 | 2019/7/24 | 2020/1/2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阿克苏诺贝尔涂料(嘉兴)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019/7/30 | 2020/1/2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珠海沃德丰货运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 | 2019/8/2 | 2020/2/2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荣泽化工有限公司 | 44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2019/8/1 | 2020/2/1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 | 424,522.52 |
银行承兑汇票 |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 2019/7/18 | 2020/1/2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顺德海美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52,572.82 |
银行承兑汇票 | 陕西东岭冶炼有限公司 | 2019/7/5 | 2020/1/6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美领全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格兰仕微波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9/7/22 | 2020/1/22 | 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 | 广东顺德隆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5,421.4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格兰仕微波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9/7/17 | 2020/1/17 | 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 | 新丰惠泽涂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格兰仕微波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9/7/17 | 2020/1/17 | 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 | 无锡达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格兰仕微波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9/7/17 | 2020/1/17 | 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 | 红岛实业(英德)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美厨世家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19/8/2 | 2020/2/1 | 中山市汇金电器有限公司 | 广东顺德隆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79,999.55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2019/7/23 | 2020/1/23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天津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 2019/8/16 | 2020/2/2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顺德隆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48,163.65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9/8/19 | 2020/2/19 |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无锡达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4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格兰仕微波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9/8/20 | 2020/2/20 | 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 | 中山市国辉五金实业有限公司 | 385,518.85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格兰仕生活电器商业有限公司 | 2019/8/14 | 2020/2/14 | 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 | 珠海沃德丰货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格兰仕生活电器商业有限公司 | 2019/8/14 | 2020/2/14 | 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 | 天津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 | 2019/8/27 | 2020/2/27 | 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金榜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461,853.89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迈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9/8/5 | 2020/2/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343,640.44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 | 2019/8/2 | 2020/2/2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光普实业有限公司 | 66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19/8/22 | 2020/2/22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中山市科畅达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19/8/22 | 2020/2/22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中山市科畅达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19/8/22 | 2020/2/2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807,697.40 |
银行承兑汇票 |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 2019/8/9 | 2020/1/3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27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杭州嘉峻哲贸易有限公司 | 2019/8/13 | 2020/2/12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19/8/22 | 2020/2/2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 | 1,660,335.80 |
银行承兑汇票 | 北京市大中家用电器连锁销售有限公司 | 2019/8/26 | 2020/2/23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 | 64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浙江雄宇混凝土构件有限公司 | 2019/7/10 | 2020/1/1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阿克苏诺贝尔涂料(嘉兴)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福建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 | 2019/7/12 | 2020/1/12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阿克苏诺贝尔涂料(嘉兴)有限公司 | 137,759.20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威灵电机销售有限公司 | 2019/8/26 | 2020/2/2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佛山市顺德区汇文电器有限公司 | 2019/8/21 | 2020/2/2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新丰惠泽涂料有限公司 | 14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济南嘉国经贸有限公司 | 2019/8/2 | 2020/2/2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新丰惠泽涂料有限公司 | 7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深圳市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 | 2019/8/12 | 2020/2/12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歌丽斯化学有限公司 | 91,104.02 |
银行承兑汇票 | 鞍山永安包装工业有限公司 | 2019/7/29 | 2020/1/29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歌丽斯化学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威灵电机销售有限公司 | 2019/8/26 | 2020/2/2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苏州新航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9/7/22 | 2020/1/22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慧谷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33,6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福建泉州匹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2019/7/2 | 2020/1/2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顺德隆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19/7/24 | 2020/2/2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顺德隆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台州市黄岩卓易塑模有限公司 | 2019/8/29 | 2020/2/29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顺德隆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68,000.00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 | 上海阅秀贸易有限公司 | 2019/7/12 | 2020/1/12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顺德隆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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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威灵电机销售有限公司 | 2019/8/26 | 2020/2/2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凯德嘉瑞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423,117.29 |
银行承兑汇票 | 合肥美的洗衣机有限公司 | 2019/8/26 | 2020/2/2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凯德嘉瑞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9/8/27 | 2020/2/2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荣泽化工有限公司 | 159,683.80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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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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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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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美的集团芜湖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2019/8/26 | 2020/2/2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 | 5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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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阿诗丹顿燃具有限公司 | 2019/10/16 | 2020/10/16 | 广东顺德海美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红岛实业(英德)有限公司 | 490,096.93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2019/10/17 | 2020/4/17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 | 870,871.54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 | 2019/10/22 | 2020/4/22 | 万家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 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208,08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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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格兰仕微波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9/9/24 | 2020/3/24 | 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 | 广东金榜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电子有限公司 | 2019/9/26 | 2020/3/2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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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杭州米达进出口有限公司 | 2019/9/5 | 2020/3/5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5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19/9/10 | 2020/3/1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87,5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辽宁蓝色潮实业有限公司 | 2019/9/29 | 2020/3/29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上海嘉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019/10/10 | 2020/4/1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上海宜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019/10/9 | 2020/4/9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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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0/23 | 2020/4/29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295,10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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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0/23 | 2020/4/23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中山市科畅达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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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0/17 | 2020/4/2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荣泽化工有限公司 | 44,436.21 |
银行承兑汇票 | 杭州迈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019/10/8 | 2020/1/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江门市华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5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0/23 | 2020/4/29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苏州新航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 1,519,7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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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0/28 | 2020/4/22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佛山市顺德区汇文电器有限公司 | 2019/10/24 | 2020/4/2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歌丽斯化学有限公司 | 88,000.00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 | 东芝家用电器制造(南海)有限公司 | 2019/10/29 | 2020/4/29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3,257,976.57 |
银行承兑汇票 | 合肥美的洗衣机有限公司 | 2019/10/25 | 2020/4/25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2,047,12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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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江苏天汇商贸有限公司 | 2019/10/17 | 2020/4/1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红岛实业(英德)有限公司 | 6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汇通达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0/22 | 2020/4/22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合肥圆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2019/11/5 | 2020/5/5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 | 254,713.51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2019/11/5 | 2020/5/5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 | 126,969.29 |
银行承兑汇票 | 徐州盛美卓越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 2019/10/25 | 2020/4/25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东莞宝钢钢材部件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西健峰惠贸易有限公司 | 2019/10/18 | 2020/4/1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合肥圆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格兰仕微波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9/11/20 | 2020/5/20 | 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 | 佛山美领全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992,256.39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格兰仕微波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9/11/21 | 2020/5/21 | 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 | 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1,769,787.70 |
银行承兑汇票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1/26 | 2020/5/26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东莞宝钢钢材部件有限公司 | 135,671.16 |
银行承兑汇票 | 阿诗丹顿燃具有限公司 | 2019/11/21 | 2020/5/21 | 广东顺德海美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新航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 1,599,767.17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2019/9/23 | 2020/3/23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东莞宝钢钢材部件有限公司 | 2,674,189.72 |
银行承兑汇票 | 多美达(珠海)科技有限公司 | 2019/11/20 | 2020/2/2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中铝西南铝冷连轧板带有限公司 | 384,623.78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1/25 | 2020/5/29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782,696.81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1/25 | 2020/5/29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387,940.73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迈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1/12 | 2020/5/12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东莞宝钢钢材部件有限公司 | 565,215.10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 | 2019/11/27 | 2020/5/2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红岛实业(英德)有限公司 | 85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0/28 | 2020/4/22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德宝凯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2019/9/10 | 2020/3/1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江门市华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深圳卓越美誉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 2019/10/24 | 2020/4/2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中山市科畅达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1/14 | 2020/5/2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川流商贸有限公司 | 103,016.83 |
银行承兑汇票 | 泰洋光电(惠州)有限公司 | 2019/11/20 | 2020/4/3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阿克苏诺贝尔涂料(嘉兴)有限公司 | 262,753.00 |
银行承兑汇票 | 上海敬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19/10/24 | 2020/4/2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金榜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重庆加三九贸易有限公司 | 2019/10/31 | 2020/4/3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黑龙江黑天鹅家电有限公司 | 2019/11/4 | 2020/5/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无锡达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贵阳玉明贸易有限公司 | 2019/11/25 | 2020/5/25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3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1/7 | 2020/5/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歌丽斯化学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1/7 | 2020/5/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邦弗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 2019/11/27 | 2020/5/2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中山市国辉五金实业有限公司 | 1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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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成都旺顺发贸易有限公司 | 2019/11/13 | 2020/5/13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珠海沃德丰货运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成都旺顺发贸易有限公司 | 2019/11/13 | 2020/5/13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中山市国辉五金实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勉县吉顺商贸有限公司 | 2019/11/11 | 2020/5/1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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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广西百兴金兰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19/11/21 | 2020/5/2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红岛实业(英德)有限公司 | 100,000.00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 | 联邦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 | 2019/11/4 | 2020/5/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红岛实业(英德)有限公司 | 1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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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日照锦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19/9/11 | 2020/5/1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江门市华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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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 2019/11/27 | 2020/4/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珠海沃德丰货运有限公司 | 451,80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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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广西南宁市国顺家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2019/11/6 | 2020/5/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东莞宝钢钢材部件有限公司 | 8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联邦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 | 2019/11/21 | 2020/5/2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凯德嘉瑞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宁波泓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2019/11/25 | 2020/5/25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凯德嘉瑞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厦门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 | 2019/11/1 | 2020/5/1 | 中山市汇金电器有限公司 | 东莞宝钢钢材部件有限公司 | 225,031.99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2019/11/22 | 2020/5/22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49,477.09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2019/11/22 | 2020/5/22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367,187.11 |
银行承兑汇票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1/28 | 2020/5/2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东莞宝钢钢材部件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市亚伟贸易有限公司 | 2019/11/28 | 2020/5/2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东莞宝钢钢材部件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湖州浙北大厦家电有限公司 | 2019/11/4 | 2020/5/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东莞宝钢钢材部件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太仓勤丰塑业有限公司 | 2019/10/23 | 2020/5/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东莞宝钢钢材部件有限公司 | 5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2/23 | 2020/6/23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顺德隆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80,734.41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 | 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 | 2019/12/5 | 2020/6/5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红岛实业(英德)有限公司 | 5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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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 2019/11/27 | 2020/4/13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35,396.08 |
银行承兑汇票 | 营口营东昆仑商贸有限公司 | 2019/12/5 | 2020/6/5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2/20 | 2020/6/29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972,260.59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9/12/26 | 2020/6/26 |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红岛实业(英德)有限公司 | 283,117.87 |
银行承兑汇票 | 东芝家用电器制造(南海)有限公司 | 2019/12/26 | 2020/6/26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圆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28,84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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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成都旺顺发贸易有限公司 | 2019/11/13 | 2020/5/13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成都旺顺发贸易有限公司 | 2019/11/13 | 2020/5/13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2/20 | 2020/6/29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548,934.06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美的集团芜湖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2019/9/23 | 2020/3/23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653,945.83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2019/10/25 | 2020/3/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120,902.35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2019/12/10 | 2020/5/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47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 | 2019/7/30 | 2020/1/30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4,078,251.05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2019/8/8 | 2020/2/8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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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 |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饮水机制造有限公司 | 2019/8/28 | 2020/2/28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饮水机制造有限公司 | 2019/8/28 | 2020/2/28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9/8/27 | 2020/2/27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合肥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 2019/8/28 | 2020/2/28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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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 2019/8/27 | 2020/2/27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无锡飞翎电子有限公司 | 2019/8/26 | 2020/2/26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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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柳州尚龙电器有限公司 | 2019/9/4 | 2020/3/4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2019/8/29 | 2020/2/29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7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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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美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19/8/27 | 2020/2/27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56,202.92 |
银行承兑汇票 | 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 | 2019/8/27 | 2020/2/27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3,866.45 |
银行承兑汇票 |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 2019/8/27 | 2020/2/27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53,050.24 |
银行承兑汇票 | 无锡飞翎电子有限公司 | 2019/8/26 | 2020/2/26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65,7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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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9/8/22 | 2020/2/22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3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江苏美的清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019/8/8 | 2020/2/8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62,8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 2019/7/25 | 2020/1/25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40,000.00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 |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 2019/7/25 | 2020/1/25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3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浙江美芝压缩机有限公司 | 2019/7/10 | 2020/1/10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55,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湖南南方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 2019/8/23 | 2020/2/23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江苏奥派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2019/8/30 | 2020/3/1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6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2019/8/22 | 2020/2/22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9/8/19 | 2020/2/19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5,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市番禺沙园集团有限公司 | 2019/9/19 | 2020/3/16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佛山市南海华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2019/9/17 | 2020/3/17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6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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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上海馨赣实业有限公司 | 2019/10/18 | 2020/4/1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浙江美芝压缩机有限公司 | 2019/10/28 | 2020/4/2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松下空调器有限公司 | 2019/10/22 | 2020/4/25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633,93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内蒙古东鸽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19/10/24 | 2020/4/24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7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1/4 | 2020/5/1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1/4 | 2020/5/1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1/4 | 2020/5/1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1/4 | 2020/5/1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1/4 | 2020/5/1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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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1/4 | 2020/5/1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1/4 | 2020/5/1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1/4 | 2020/5/1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1/4 | 2020/5/1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联邦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 | 2019/11/26 | 2020/5/26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重庆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2019/11/15 | 2020/5/15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9/11/29 | 2020/5/29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重庆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2019/11/15 | 2020/5/15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重庆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2019/11/15 | 2020/5/15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3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重庆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2019/11/15 | 2020/5/15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重庆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2019/11/15 | 2020/5/15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重庆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2019/11/15 | 2020/5/15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1/7 | 2020/5/6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常州白鹭电器有限公司 | 5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19/7/2 | 2020/1/2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1,101,000.00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 | 佛山市美的开利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2019/7/17 | 2020/1/17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19/7/26 | 2020/1/2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阿诗丹顿燃具有限公司 | 2019/8/1 | 2020/1/26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1,499,050.22 |
银行承兑汇票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19/8/22 | 2020/2/22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1,081,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浙江美芝压缩机有限公司 | 2019/8/26 | 2020/2/2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浙江美芝压缩机有限公司 | 2019/8/26 | 2020/2/2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威灵电机销售有限公司 | 2019/8/26 | 2020/2/2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威灵电机销售有限公司 | 2019/8/26 | 2020/2/2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9/8/26 | 2020/2/26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702,821.74 |
银行承兑汇票 |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 2019/8/27 | 2020/2/2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435,172.2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美的华凌冰箱有限公司 | 2019/8/28 | 2020/2/2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399,410.48 |
银行承兑汇票 |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9/9/24 | 2020/3/24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1,523,982.01 |
银行承兑汇票 | 吉林省华生交电集团有限公司 | 2019/9/29 | 2020/3/2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2019/10/17 | 2020/4/1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安徽四海汇银家电销售有限公司 | 2019/10/24 | 2020/4/2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6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营口科德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2019/10/24 | 2020/4/2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饮水机制造有限公司 | 2019/10/25 | 2020/4/25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165,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宁波合必通贸易有限公司 | 2019/10/29 | 2020/4/29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0/29 | 2020/4/29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江西新兴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 2019/10/30 | 2020/4/3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500,000.00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 | 中山市恒乐电器有限公司 | 2019/11/4 | 2020/5/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光大银行贴现 | 63,223.00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1/4 | 2020/5/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1/4 | 2020/5/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1/4 | 2020/5/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1/4 | 2020/5/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勉县吉顺商贸有限公司 | 2019/11/15 | 2020/5/15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9/11/25 | 2020/5/25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782,172.2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西百兴金兰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19/11/27 | 2020/5/2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1/28 | 2020/5/2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江苏科创机器人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商业承兑汇票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1/4 | 2020/5/4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贴现(注1) | 9,000,000.00 |
注1: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1月出具9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合并范围内关联公司珠海拾比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货款;珠海拾比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取得该商业承兑汇票后向银行贴现,对该商业承兑汇票未终止确认,收到贴现款项8,523,675.00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作为短期借款列示,商业承兑汇票于2020年5月到期。
注2:2019年,公司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均为支付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支付的采购款,背书银行承兑汇票均附追索权。
注3:2019年,公司贴现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均附追索权。
③2018年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18/7/20 | 2019/1/3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合肥融达贸易有限公司 | 138,584.61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18/7/20 | 2019/1/3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合肥融达贸易有限公司 | 176,944.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18/7/20 | 2019/1/3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 | 2018/8/8 | 2019/2/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2018/8/10 | 2019/2/3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江门市华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264,514.6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2018/8/22 | 2019/2/22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东莞市团利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1,714,885.12 |
银行承兑汇票 | 华港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2018/8/23 | 2019/2/13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融达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晋中君盛贸易有限公司 | 2018/9/7 | 2019/3/7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重庆海尔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 2018/7/19 | 2019/1/2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合肥融达贸易有限公司 | 79,182.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2018/9/3 | 2019/3/6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428,122.97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2018/9/3 | 2019/3/6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融达贸易有限公司 | 137,847.50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2018/9/28 | 2019/3/28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江门市华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300,373.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市亚伟贸易有限公司 | 2018/9/21 | 2019/3/21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太仓市德隆化纤有限公司 | 2018/8/22 | 2019/2/22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嘉兴市诚达纺织有限公司 | 2018/8/22 | 2019/2/22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新疆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2018/9/26 | 2019/3/26 | 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018/9/26 | 2019/3/26 |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521,406.87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2018/10/10 | 2019/3/5 | 东莞市豪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83,812.32 |
银行承兑汇票 | 梧州市广慧家电贸易有限公司 | 2018/9/29 | 2019/3/29 | 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 | 东莞市团利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86,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2018/10/25 | 2019/4/25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1,093,492.22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2018/10/25 | 2019/4/25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424,522.52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迈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8/11/9 | 2019/5/9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274,179.42 |
银行承兑汇票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018/10/29 | 2019/4/23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500,000.00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 | 贵阳海信电子有限公司 | 2018/8/28 | 2019/2/26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2,122,477.4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美的华凌冰箱有限公司 | 2018/11/22 | 2019/5/22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8/12/17 | 2019/6/17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703,804.40 |
银行承兑汇票 | 新疆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2018/9/26 | 2019/3/2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8/11/27 | 2019/5/27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美的华凌冰箱有限公司 | 2018/11/22 | 2019/5/22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东芝家用电器制造(南海)有限公司 | 2018/11/29 | 2019/5/29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19,244.11 |
银行承兑汇票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2018/11/30 | 2019/5/30 | 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 | 2018/12/17 | 2019/6/1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8/12/19 | 2019/6/19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8/12/19 | 2019/6/19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东芝家用电器制造(南海)有限公司 | 2018/12/26 | 2019/6/26 | 东芝家用电器制造(南海)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4,129,392.37 |
银行承兑汇票 |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8/12/14 | 2019/6/14 |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386,063.76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8/12/19 | 2019/6/19 | 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619,663.26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 | 2018/7/12 | 2019/1/12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8/7/16 | 2019/1/16 | 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 | 75,056.75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8/7/16 | 2019/1/16 | 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 | 747,702.28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8/7/16 | 2019/1/16 | 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清远市东上钢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18/7/2 | 2019/1/2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珠海沃德丰货运有限公司 | 1,367,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8/7/17 | 2019/1/17 |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130,322.08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8/7/16 | 2019/1/16 | 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迈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8/6/7 | 2019/1/8 | 珠海星科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301,558.33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8/7/25 | 2019/1/25 | 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758,776.94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2018/7/24 | 2019/1/23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1,393,526.09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美的华凌冰箱有限公司 | 2018/7/26 | 2019/1/26 | 广州美的华凌冰箱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18/7/20 | 2019/1/3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1,676,763.08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美的华凌冰箱有限公司 | 2018/7/26 | 2019/1/26 | 广州美的华凌冰箱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4,399,565.49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美的华凌冰箱有限公司 | 2018/7/26 | 2019/1/26 | 广州美的华凌冰箱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18/7/20 | 2019/1/3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1,133,026.48 |
银行承兑汇票 | 东芝家用电器制造(南海)有限公司 | 2018/7/30 | 2019/1/30 | 东芝家用电器制造(南海)有限公司 | 清远市东上钢业有限公司 | 879,772.30 |
银行承兑汇票 | 东芝家用电器制造(南海)有限公司 | 2018/7/30 | 2019/1/30 | 东芝家用电器制造(南海)有限公司 | 天津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 | 686,908.67 |
银行承兑汇票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018/7/30 | 2019/1/23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珠海市氟特科技有限公司 | 48,469.24 |
银行承兑汇票 |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 2018/7/12 | 2019/1/1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铭源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0,5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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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8/8/27 | 2019/2/27 | 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1,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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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18/8/24 | 2019/2/2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2,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18/8/24 | 2019/2/2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天津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美的华凌冰箱有限公司 | 2018/8/29 | 2019/2/28 | 广州美的华凌冰箱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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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18/8/24 | 2019/2/2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82,727.19 |
银行承兑汇票 |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 2018/8/9 | 2019/1/4 | 东莞市豪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1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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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18/8/24 | 2019/2/2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296,79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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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 | 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018/8/30 | 2019/2/28 | 中山市新卿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 广东顺德隆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91,33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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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拾比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2018/9/25 | 2019/2/25 | 珠海拾比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8/9/25 | 2019/2/25 | 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清远市东上钢业有限公司 | 667,966.89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8/9/25 | 2019/3/25 | 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759,821.14 |
银行承兑汇票 | 江西全通实业有限公司 | 2018/9/21 | 2019/3/21 | 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 | 佛山市光普实业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18/9/21 | 2019/3/29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88,491.81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18/9/21 | 2019/3/29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343,711.74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美的华凌冰箱有限公司 | 2018/9/28 | 2019/3/28 | 广州美的华凌冰箱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8,385,36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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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 | 2018/9/26 | 2019/3/26 | 湖北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414,518.66 |
银行承兑汇票 | 东芝家用电器制造(南海)有限公司 | 2018/9/28 | 2019/3/28 | 东芝家用电器制造(南海)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2,262,88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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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8/7/25 | 2019/1/25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25,256.41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 |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8/9/19 | 2019/3/19 |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49,639.25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迈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8/9/10 | 2019/3/1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顺德隆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29,054.93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 | 2018/9/27 | 2019/3/2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桓台安合鑫商贸有限公司 | 2018/8/17 | 2019/2/14 | 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 | 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凡臣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18/9/6 | 2019/3/6 | 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 | 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上海金翕实业有限公司 | 2018/7/12 | 2019/1/12 | 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 | 中山合用保护膜有限公司 | 5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吴江市通宇电梯轨道有限公司 | 2018/7/13 | 2019/1/13 | 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保特信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 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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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 深圳市康冠技术有限公司 | 2018/9/17 | 2019/3/1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阿克苏诺贝尔涂料(嘉兴)有限公司 | 6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18/9/21 | 2019/3/29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天津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 | 139,420.22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长虹日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18/9/22 | 2019/3/22 | 中山市汇金电器有限公司 | 红岛实业(英德)有限公司 | 169,079.4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市亚伟贸易有限公司 | 2018/9/21 | 2019/3/21 | 万家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018/9/29 | 2019/3/2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无锡大陆钢管有限公司 | 2018/9/19 | 2019/3/19 | 中山市思源电器有限公司 | 红岛实业(英德)有限公司 | 5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018/9/29 | 2019/3/29 | 格力电器(中山)小家电制造有限公司 | 红岛实业(英德)有限公司 | 155,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18/9/21 | 2019/3/29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2,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18/9/21 | 2019/3/29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2,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2018/9/27 | 2019/3/2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清远市东上钢业有限公司 | 75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新疆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2018/9/26 | 2019/3/2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凯德嘉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市亚伟贸易有限公司 | 2018/9/21 | 2019/3/21 | 万家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凯德嘉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北京中亿伟业科贸有限公司 | 2018/9/21 | 2019/3/21 | 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 | 佛山市光普实业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 | 2018/10/18 | 2019/4/1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 | 2018/10/18 | 2019/4/18 | 湖北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482,213.72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8/10/19 | 2019/4/19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531,514.23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8/10/19 | 2019/4/19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8/10/19 | 2019/4/19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北京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 | 2018/9/21 | 2019/3/21 | 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 | 红岛实业(英德)有限公司 | 56,554.51 |
银行承兑汇票 | 辽宁洁镁科技有限公司 | 2018/9/26 | 2019/3/26 | 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 | 红岛实业(英德)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 | 2018/10/18 | 2019/4/1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清远市东上钢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美的华凌冰箱有限公司 | 2018/10/24 | 2019/4/24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美的华凌冰箱有限公司 | 2018/10/24 | 2019/4/24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 | 2018/10/18 | 2019/4/1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中山市科畅达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上海仪电鑫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18/9/12 | 2019/1/12 | 深圳市华鑫创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15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佛山市顺德区汇文电器有限公司 | 2018/9/25 | 2019/3/25 | 佛山市顺德区汇文电器有限公司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15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18/10/25 | 2019/4/30 | 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5,933,025.85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2018/10/25 | 2019/4/25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423,122.52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2018/10/25 | 2019/4/25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1,093,492.22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2018/10/30 | 2019/4/3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光普实业有限公司 | 4,317,944.73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市德伟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2018/10/25 | 2019/4/25 | 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 | 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市德伟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2018/10/25 | 2019/4/25 | 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 | 清远市东上钢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8/10/25 | 2019/4/25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247,028.12 |
银行承兑汇票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018/10/23 | 2019/4/23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四百系钢业有限公司 | 31,253.88 |
银行承兑汇票 | 东芝家用电器制造(南海)有限公司 | 2018/10/30 | 2019/4/30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 | 1,961,155.04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 | 2018/10/31 | 2019/4/30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慧谷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127,293.22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18/10/25 | 2019/4/3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璐伽柏贸易有限公司 | 40,658.21 |
银行承兑汇票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018/10/25 | 2019/4/30 | 江苏凡润电子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璐伽柏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018/10/25 | 2019/4/30 | 江苏凡润电子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璐伽柏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18/10/25 | 2019/4/3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璐伽柏贸易有限公司 | 120,550.42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18/10/25 | 2019/4/3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璐伽柏贸易有限公司 | 388,150.38 |
银行承兑汇票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018/10/25 | 2019/4/30 | 江苏凡润电子有限公司 | 佛山市四百系钢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018/10/25 | 2019/4/30 | 江苏凡润电子有限公司 | 广州慧谷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018/10/25 | 2019/4/30 | 江苏凡润电子有限公司 | 广州荣泽化工有限公司 | 5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莱芜金汇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 2018/10/25 | 2019/4/25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荣泽化工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018/10/25 | 2019/4/30 | 江苏凡润电子有限公司 |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佛山市顺德区汇文电器有限公司 | 2018/10/24 | 2019/1/24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3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美的华凌冰箱有限公司 | 2018/10/24 | 2019/4/24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5,502,374.16 |
银行承兑汇票 | 曲沃县晋粤洗型煤厂 | 2018/10/26 | 2019/4/16 | 万家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 红岛实业(英德)有限公司 | 1,304,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南昌隆顶丰实业有限公司 | 2018/11/7 | 2019/5/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清远市东上钢业有限公司 | 7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吴江市晨东纺织厂 | 2018/11/1 | 2019/5/1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潍坊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市德伟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2018/11/9 | 2019/5/9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江苏瑞尔翔工贸有限公司 | 2018/10/29 | 2019/4/29 | 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 | 佛山市四百系钢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2018/11/20 | 2019/4/2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四百系钢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武汉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 | 2018/10/26 | 2019/4/26 | 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 | 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1,036,889.43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8/11/12 | 2019/5/12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0,819.07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8/11/16 | 2019/5/16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3,965,750.67 |
银行承兑汇票 | 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 | 2018/11/22 | 2019/5/22 | 湖北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 | 浙江凯德嘉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3,865,115.21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美的华凌冰箱有限公司 | 2018/11/22 | 2019/5/22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3,532,621.88 |
银行承兑汇票 |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18/10/25 | 2019/4/25 | 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521,488.57 |
银行承兑汇票 | 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 | 2018/11/22 | 2019/5/22 | 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山市科畅达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1,322,943.49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8/11/27 | 2019/5/27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中山市科畅达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617,674.96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8/11/27 | 2019/5/27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2018/11/7 | 2019/4/3 | 东莞市豪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8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2018/11/29 | 2019/5/29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3,347,594.47 |
银行承兑汇票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018/10/25 | 2019/4/30 | 江苏凡润电子有限公司 | 广州慧谷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018/11/14 | 2019/5/14 | 格力电器(武汉)有限公司 | 苏州新航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 404,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018/11/30 | 2019/5/22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慧谷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38,440.25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18/11/22 | 2019/5/3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荣泽化工有限公司 | 216,957.43 |
银行承兑汇票 | 重庆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2018/11/15 | 2019/5/15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8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2018/11/22 | 2019/5/3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389,571.82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018/11/30 | 2019/5/22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018/11/30 | 2019/5/22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珠海沃德丰货运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018/11/28 | 2019/5/28 | 格力电器(武汉)有限公司 | 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 | 1,048,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2018/11/30 | 2019/5/30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清远市东上钢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2018/12/6 | 2019/6/6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3,677,800.98 |
银行承兑汇票 | 北京市大中家用电器连锁销售有限公司 | 2018/8/31 | 2019/2/28 | 中山市汇金电器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璐伽柏贸易有限公司 | 3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福州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2018/11/29 | 2019/5/29 | 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 | 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8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长虹日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18/10/25 | 2019/4/25 | 中山市汇金电器有限公司 | 阿克苏诺贝尔涂料(嘉兴)有限公司 | 75,230.87 |
银行承兑汇票 | 烟台三联家电有限公司 | 2018/12/3 | 2019/6/3 | 万家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顺德隆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4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8/12/17 | 2019/6/17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珠海迈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8/11/28 | 2019/6/10 | 珠海星科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红岛实业(英德)有限公司 | 604,372.30 |
银行承兑汇票 | 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18/12/17 | 2019/6/17 |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 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 | 2018/12/17 | 2019/6/1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凯德嘉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包头市同利家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18/11/28 | 2019/5/28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光普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东长虹日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18/11/6 | 2019/2/6 | 中山市黄圃镇众原五金电器厂 | 佛山市顺德区璐伽柏贸易有限公司 | 530,153.08 |
银行承兑汇票 | 佛山市顺德区汇文电器有限公司 | 2018/11/27 | 2019/5/2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顺德隆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3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西西格玛商贸有限公司 | 2018/12/5 | 2019/6/5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85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 | 2018/12/24 | 2019/6/24 | 湖北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 | 乐金华奥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3,159,640.37 |
银行承兑汇票 | 汕头市富泰贸易有限公司 | 2018/12/17 | 2019/6/1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红岛实业(英德)有限公司 | 89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 | 2018/12/29 | 2019/6/17 | 珠海拾比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 | 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 | 2018/12/25 | 2019/6/25 | 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1,818,679.33 |
银行承兑汇票 | 洛阳德普机械有限公司 | 2018/7/13 | 2019/1/13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璐伽柏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浙江绿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18/7/10 | 2019/1/10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中山科畅达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深圳市恒富利科技有限公司 | 2018/7/23 | 2019/1/23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慧谷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湖南红良商贸有限公司 | 2018/7/20 | 2019/1/20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慧谷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新昌县义昌副实业有限公司 | 2018/7/26 | 2019/1/26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新丰惠泽涂料有限公司 | 3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新疆领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18/7/23 | 2019/1/23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新丰惠泽涂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 2018/7/23 | 2019/1/23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荣泽化工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山东谷丰源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018/7/25 | 2019/1/25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璐伽柏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2018/7/11 | 2019/1/11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中山科畅达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苏州市贝尔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18/7/10 | 2019/1/10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璐伽柏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成都青铜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2018/7/6 | 2019/1/6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璐伽柏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河南圣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18/7/18 | 2019/1/18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中山科畅达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贵州润土兆丰贸易有限公司 | 2018/7/11 | 2019/1/11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璐伽柏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湖北盛唐工业园有限公司 | 2018/7/11 | 2019/1/11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璐伽柏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四川成都急先锋广告有限公司 | 2018/7/24 | 2019/1/24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新航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洛阳拓迈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2018/7/19 | 2019/1/19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达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洛阳得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18/7/24 | 2019/1/24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金榜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 2018/7/12 | 2019/1/12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璐伽柏贸易有限公司 | 3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合肥时尚工贸有限公司 | 2018/7/11 | 2019/1/11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璐伽柏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00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 | 四川中易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18/7/4 | 2019/1/4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璐伽柏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河南人福医药有限公司 | 2018/7/10 | 2019/1/10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璐伽柏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武钢实业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 2018/8/6 | 2019/2/6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达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河南中鸿长兴商贸有限公司 | 2018/9/11 | 2019/3/11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达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东阿县昌隆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 2018/8/29 | 2019/2/28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璐伽柏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四川航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2018/8/22 | 2019/2/22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金榜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2018/9/11 | 2019/3/11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新丰惠泽涂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贵阳南阳曼琳贸易有限公司 | 2018/9/6 | 2019/3/6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中山市国辉五金实业有限公司 | 3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诚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18/9/4 | 2019/3/2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璐伽柏贸易有限公司 | 3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018/8/14 | 2019/2/14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新航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阜阳金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18/9/17 | 2019/2/17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新丰惠泽涂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武汉市亮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18/8/2 | 2019/2/2 | 中山市黄埔镇众原五金电器厂 | 佛山市顺德区璐伽柏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江西瑞源陶瓷有限公司 | 2018/7/16 | 2019/1/16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璐伽柏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后英集团鞍山活龙矿业有限公司 | 2018/9/13 | 2019/3/13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璐伽柏贸易有限公司 | 4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山西晋煤业集团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 2018/9/20 | 2019/3/19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新丰惠泽涂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台州舜帮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18/7/16 | 2019/1/16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璐伽柏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青岛新型建设机械有限公司 | 2018/9/11 | 2019/3/11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新丰惠泽涂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河南厚德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2018/9/11 | 2019/3/11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达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 2018/9/6 | 2019/3/6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达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诚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18/7/24 | 2019/1/21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璐伽柏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00 |
票据种类 | 出票人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背书人 | 被背书人 | 金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 | 泊头市宏伟金属物资有限公司 | 2018/9/21 | 2019/3/21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璐伽柏贸易有限公司 | 400,000.00 |
注1:2018年,公司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均为支付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支付的采购款,背书银行承兑汇票均附追索权。
2、发行人对已背书或贴现票据的相关会计处理过程
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资本充足率较高,经营情况良好,根据2019年银行主体评级情况,上述银行主体评级均达到AAA级且未来展望稳定,公开信息未发现曾出现票据违约到期无法兑付的负面新闻,因此公司对承兑人为信用等级较高银行的应收票据余额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列示,在背书或贴现时终止确认。由信用等级一般的其他商业银行及财务公司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公司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待到期承兑后终止确认。上述内容发行人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之“(一)应收款项”之“3.应收款项分析”进行补充披露。
(三)详细说明报告期各期末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的会计处理方式,相关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申报材料中“报告期各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均终止确认,各期末终止确认金额分别为65,298,595.28元、116,856,600.85元”,说明期末将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的未到期票据终止确认的原因
1、详细说明报告期各期末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的会计处理方式,相关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资本充足率较高,经营情况良好,根据2019年银行主体评级情况,上述银行主体评级均达到AAA级且未来展望稳定,公开信息未发现曾出现票据违约到期无法兑付的负面新闻,因此公司对承兑人为信用等级较高银行的应收票据余额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列示,并在背书或贴现时终止确
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终止确认的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等的规定:企业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应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如企业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信用等级较高,出现票据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较低,且报告期内未出现不能兑付的情况,公司在背书或贴现时终止确认。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之附件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收票据”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该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 项目 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项目中相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分析填列”。“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公司根据商业票据在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用级别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其账面价值在“应收票据”项目列示,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其公允价值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列示。
期末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的会计处理方式:
1)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的会计处理分录:
借:应付账款\预付款项
贷:应收款项融资
2)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会计处理分录:
借:银行存款\财务费用贷:应收款项融资综上,公司对未到期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者贴现时予以终止确认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应收票据无法贴现、承兑或无法到期收回而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形。
(2)公司对比了精选层挂牌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上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会计政策,对比情况如下:
票据类型 | 拾比佰 | 常辅股份 (871396) | 贝特瑞 (835185) |
(1)银行承兑汇票 | |||
其中: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 终止确认 | 终止确认 | 终止确认 |
信用级别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 | 未终止确认 | 未终止确认 | 未终止确认 |
(2)商业承兑汇票 | 未终止确认 | 未终止确认 | 未终止确认 |
由上表可知,公司应收票据终止确认与其他精选层挂牌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相关的核算更加及时、准确地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申报材料中“报告期各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均终止确认,各期末终止确认金额分别为65,298,595.28元、116,856,600.85元”,说明期末将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的未到期票据终止确认的原因
公司的应收款项融资,均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其承兑银行信用等级较高,出现票据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较低,且报告期内未出现不能兑付的情况,公司对未到期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者贴现时予以终止确认。
(四)补充披露各期收款金额中票据收款占比、预计未来票据收款比例情况
1、各期收款金额中票据收款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收款金额中票据收款占比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当期以票据形式收款金额 | 44,031.78 | 65,536.75 | 57,680.65 |
当期总收款金额 | 95,318.64 | 99,774.53 | 91,702.85 |
票据收款比例 | 46.19% | 65.68% | 62.90% |
2018年、2019年,公司票据收款比例比较稳定;2020年票据收款比例有所下降主要系一方面当期外销收入增长迅速,外销最终都会以现金方式结算;另一方面,当期公司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三方抵账金额增加,所以当期票据收款比例下降。
2、预计未来票据收款比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票据收款比例分别为 62.90%、65.68%和 46.19%,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合同条款约定等情况预计公司未来票据收款比例不会发生重大波动,因受公司客户结构、客户资金安排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而存在较小波动,预计在波动范围在45%-60%之间。
上述内容发行人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之“(一)应收款项”之“3.应收款项分析”进行补充披露。
(五)补充披露应付票据情况、各期付款金额中票据付款占比、预计未来票据付款比例情况,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利率、利息费用,票据开具与货币资金中受限资金之间的关系
1、补充披露应付票据情况、各期付款金额中票据付款占比、预计未来票据付款比例情况,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利率、利息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各期末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4,715.80 | 1,600.00 | 2,756.84 |
商业承兑汇票 | 1,237.25 | - | - |
合计 | 5,953.05 | 1,600.00 | 2,756.84 |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付款中票据付款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金额 | 9,454.05 | 5,776.92 | 3,409.97 |
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付款金额 | 47,189.41 | 51,343.92 | 53,068.31 |
票据付款金额合计 | 56,643.46 | 57,120.84 | 56,478.28 |
总付款金额 | 104,176.22 | 82,110.06 | 85,699.74 |
票据付款金额占比 | 54.37% | 69.57% | 65.90% |
注:总付款金额为公司支付商品和劳务款项及长期资产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利用背书应收票据转让付款或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金额比例分别为65.90%、69.57%、54.37%,公司与现有供应商关系良好且供应稳定,预计未来供应商不会发生重大变动。公司仍将维持现有信用政策和付款方式,预计未来票据付款比例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在54.37%-69.57%之间波动。公司在报告期内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均为不带息票据,不存在利息费用。
2、票据开具与货币资金中受限资金之间的关系
公司在报告期内根据与银行签订的银行承兑合作协议相关约定,质押定期存款存单或开立保证金银行账户存入约定比例的保证金,形成受限的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票据开具与货币资金中受限货币资金之间的关系:
单位:元
年度 | 承兑银行 | 未结清承兑汇票余额 | 货币资金受限资金种类 | 保证金比例 | 保证金测算金额 | 期末受限金额 | 差异 | 备注 |
2020年12月31 | 光大银行珠海分行 | 10,000,000.00 | 保证金 | 40%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
年度 | 承兑银行 | 未结清承兑汇票余额 | 货币资金受限资金种类 | 保证金比例 | 保证金测算金额 | 期末受限金额 | 差异 | 备注 |
日 | 兴业银行珠海分行 | 21,000,000.00 | 定期存款存单 | - | - | 20,000,000.00 | - | |
兴业银行珠海分行 | 32,000,000.00 | 定期存款存单 | - | - | 31,000,000.00 | - | 见注 | |
2019年12月31日 | 光大银行珠海分行 | 16,000,000.00 | 保证金 | 40% | 6,400,000.00 | 6,400,001.25 | 1.25 | 差异为保证金存款利息 |
2018年12月31日 | 交通银行珠海西区支行 | 1,015,776.31 | 保证金 | 100% | 1,015,776.31 | 1,015,779.89 | 3.58 | 差异为保证金存款利息 |
招商银行珠海分行 | 7,020,687.00 | 保证金 | 30% | 2,106,206.10 | 2,200,000.00 | 93,793.90 | 保证金金额取整 | |
4,068,831.38 | 保证金 | 10% | 406,883.14 | 410,000.00 | 3,116.86 | 保证金金额取整 | ||
2,000,000.00 | 保证金 | 100%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 |||
光大银行珠海分行 | 3,000,000.00 | 保证金 | 100%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
注:该笔为公司内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贴现,已重分类到短期借款。
上述内容发行人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之“(九)其他资产负债科目分析”之“2.应付票据”进行补充披露。
(六)补充披露各期票据背书转让、贴现的比例,说明应收票据贴现的利率、利息费用、贴现对象,应收票据背书转让对象是否均为发行人供应商
1、补充披露各期票据背书转让、贴现的比例
公司报告期内各期票据背书转让和贴现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本期可用票据 | 56,924.11 | 61,833.32 | 57,929.62 |
背书转让票据 | 47,189.41 | 51,343.92 | 53,068.31 |
背书转让票据占比 | 82.90% | 83.04% | 91.61% |
贴现票据 | 8,885.43 | 4,042.20 | 1,555.21 |
贴现票据占比 | 15.61% | 6.54% | 2.68% |
注:本期可用票据为当期期初可背书转让和贴现票据余额加上当期收到票据。
2、说明应收票据贴现的利率、利息费用、贴现对象,应收票据背书转让对象是否均为发行人供应商
(1)公司报告期各期应收票据利息费用和贴现对象如下:
单位:万元
贴现银行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贴现利息费用 | 贴现票据金额 | 贴现利息费用 | 贴现票据金额 | 贴现利息费用 | 贴现票据金额 | |
兴业银行珠海分行 | 81.45 | 8,329.47 | - | - | - | - |
招商银行珠海分行 | 6.96 | 544.08 | - | - | - | - |
交通银行珠海西区支行 | - | - | 67.62 | 4,042.20 | - | - |
光大银行珠海前山支行 | 0.17 | 11.88 | - | - | - | - |
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 - | - | - | 7.62 | 1,555.21 |
合计 | 88.58 | 8,885.43 | 67.62 | 4,042.20 | 7.62 | 1,555.21 |
注:不含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因融资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情况
(2)公司报告期内各期贴现银行的贴现利率情况如下:
贴现银行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兴业银行珠海分行 | 2.50%-3.37% | ||
招商银行珠海分行 | 3.10% | ||
交通银行珠海西区支行 | 3.45%-4.00% | ||
光大银行横琴分行 | 3.09% | 3.30%-3.34% | |
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4.41% |
公司在不同银行之间贴现的利率受承兑银行不同和贴现日的不同有一定波动,如公司在同一银行当年有多笔不同时间的贴现,则贴现利率以当年贴现最高利率和最低之间的范围进行列示。
(3)公司报告期内各期票据背书转让对象分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供应商类型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原材料供应商 | 45,671.53 | 96.78% | 49,786.76 | 96.97% | 52,198.96 | 98.36% |
工程施工方 | 25.00 | 0.05% | - | 0.00% | - | 0.00% |
设备供应商 | 100.00 | 0.21% | 100.00 | 0.19% | - | 0.00% |
融资租赁供应商 | 205.99 | 0.44% | - | 0.00% | - | 0.00% |
物流供应商 | 1,186.89 | 2.52% | 1,457.16 | 2.84% | 869.35 | 1.64% |
合计 | 47,189.41 | 100.00% | 51,343.92 | 100.00% | 53,068.31 | 100.00% |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背书转让对象均为公司供应商。上述内容发行人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之“(一)应收款项”之“3.应收款项分析”进行补充披露。
二、核查过程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将发行人申报财务报表及原始财务报告的差异进行核对,复核调整事项的性质及原因,逐项分析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复核调整净资产的数据的具体金额,检查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准确性;
3、获取发行人董事会及监事会的会议文件,获取《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4、查阅发行人与票据相关的内控制度,并测试内控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5、取得发行人应收票据台账,了解应收票据具体情况,复核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6、检查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明细,了解其期后兑付情况;
7、查询精选层可比公司的应收票据情况,分析发行人与精选层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
8、检查发行人开具承兑汇票的合同,了解存入保证金金额等相关条款;
9、获取发行人应付票据明细表,分析测算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与应付票据
的匹配关系;10、向管理层了解未来预期票据收款和票据付款比例;
11、检查发行人票据贴现合同,了解贴现利率、贴现金额等信息;
12、抽查发行人票据贴现和背书转让凭证,检查票据背书转让对象是否为发行人供应商,核对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会计差错更正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发行人调整后的申报财务报表,能够为报告使用者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不存在通过会计差错更正来满足入层标准的情况;
2、相关调整事项经过发行人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提高了本次申报财务报表的信息披露质量;
3、根据发行人与银行签订的贴现协议及票据法相关规定,若票据到期后无法承兑,则银行有权向公司进行追索;
4、依据票据法相关规定,票据背书后是享有追索权的,但持票人要先行使付款请求权后遭到拒绝的,才能行使追索权。若票据到期后无法承兑,票据持票人有权向发行人进行追索;
5、发行人有关应收票据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相符;发行人的应收款项融资,均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其承兑银行信用等级较高,出现票据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较低,且报告期内未出现不能兑付的情况,发行人对未到期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者贴现时予以终止确认;
6、发行人银行承兑汇票的开具无需支付利息,报告期各期银行承兑汇票开具情况与货币资金受限资金具有匹配性;
7、应收票据背书转让对象均为发行人供应商。
问题15、存货余额较大是否符合生产模式根据申请材料,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00亿元、1.87亿元、2.48亿元,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其中发出商品账面价值分别为5,213.41万元、4,602.01万元、5,709.38万元。请发行人:(1)结合公司的生产模式、产品生产周期、销售模式等,补充披露确定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备货量的方法、有订单支持的比例,进而分析各期末存货余额的合理性。(2)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末按存货类别的库龄情况、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期后结转成本情况,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方式,各类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具体确认方法,结合库龄、存货周转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各类存货各期末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说明2020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上升明显的原因,结合与可比公司在存货备货、生产、销售周期等方面的差异等说明存货周转率与可比公司差异较大的原因。(4)补充说明发行人的存货盘点制度、报告期内的盘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存货的盘点时间、范围、对发出商品的盘点方式、盘点结果及中介机构的监盘情况等。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发行人各类存货的发生、计价、核算与结转是否准确,与存货有关的成本费用的归集与结转是否与实际生产流转一致。回复:
一、发行人回复
(一)结合公司的生产模式、产品生产周期、销售模式等,补充披露确定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备货量的方法、有订单支持的比例,进而分析各期末存货余额的合理性。
1、结合公司的生产模式、产品生产周期、销售模式等,补充披露确定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备货量的方法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计划和原材料采购
计划,并按照客户指令完成交货任务;公司订单的生产周期通常为7-15天。公司采取直销和经销结合的销售模式,直销客户为家电生产厂商,经销客户主要为贸易商。公司根据生产订单确定原材料的备货量,不同原材料的备货周期及采购方式存在差异:卷钢主要通过期货交易采购,采购周期为60-75天,计划部根据接到的订单需求量,结合公司现有库存量、已采购未到货数量,以及对钢铁期货价格走势的预期,确定卷钢采购量。覆膜类材料采购周期为45-180天,根据客户订单及结合对客户需求量的预测确定采购量,部分铝箔膜需从韩国、日本进口,备货周期较长。油漆、保护膜的采购周期较短,大部分为7-15天,小部分为30天左右,油漆、保护膜根据订单需求确定备货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库存商品(成品)备货量根据客户订单进行生产,若订单生产完后剩余小部分尾料,会继续生产用完尾料,导致多生产小部分。
2、各期末存货余额有订单支持的比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
期末金额 | 订单金额 | 订单支持率 | |
卷钢 | 8,442.10 | 6,621.61 | 78.44% |
覆膜类材料 | 4,490.42 | 1,665.09 | 37.08% |
保护膜 | 81.15 | 76.30 | 94.02% |
油漆 | 243.97 | 159.69 | 65.45% |
半成品 | 465.46 | 465.46 | 100.00% |
原材料小计 | 13,723.10 | 8,988.15 | 65.50% |
库存商品 | 6,487.19 | 5,603.62 | 86.38% |
发出商品 | 5,767.69 | 5,767.69 | 100.00% |
成品小计 | 12,254.88 | 11,371.31 | 92.79% |
在产品 | 130.54 | 130.54 | 100.00% |
合计 | 26,108.52 | 20,490.00 | 78.48% |
项目 | 2019年度 | ||
期末金额 | 订单金额 | 订单支持率 |
卷钢 | 5,540.35 | 4,294.79 | 77.52% |
覆膜类材料 | 3,230.02 | 916.43 | 28.37% |
保护膜 | 90.58 | 60.28 | 66.55% |
油漆 | 203.00 | 145.83 | 71.84% |
半成品 | 512.89 | 512.89 | 100.00% |
原材料小计 | 9,576.84 | 5,930.22 | 61.92% |
库存商品 | 5,683.87 | 4,713.22 | 82.92% |
发出商品 | 4,713.87 | 4,713.87 | 100.00% |
成品小计 | 10,397.74 | 9,427.09 | 90.66% |
在产品 | 86.11 | 86.11 | 100.00% |
合计 | 20,060.69 | 15,443.42 | 76.98% |
项目 | 2018年度 | ||
期末金额 | 订单金额 | 订单支持率 | |
卷钢 | 5,099.76 | 4,163.25 | 81.64% |
覆膜类材料 | 2,492.07 | 867.58 | 34.81% |
保护膜 | 29.34 | 27.40 | 93.39% |
油漆 | 145.65 | 128.10 | 87.95% |
半成品 | 1,012.74 | 1,012.74 | 100.00% |
原材料小计 | 8,779.56 | 6,199.07 | 70.61% |
库存商品 | 7,080.95 | 5,938.61 | 83.87% |
发出商品 | 5,348.75 | 5,348.75 | 100.00% |
成品小计 | 12,429.70 | 11,287.36 | 90.81% |
在产品 | 175.66 | 175.66 | 100.00% |
合计 | 21,384.92 | 17,662.09 | 82.59% |
注:上表订单是报告期各期末还未完结的正式订单,原材料未包含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及辅助材料的金额。原材料订单支持比例为60%-70%左右,各个品类原材料的订单支持率与其对应的备货方法相关。成品的订单支持比例较高, 2020年期末,产品订单支持比例为 92.79%。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对应的销售订单均正常履行,不存在大量滞销的情形。
3、报告期各期主要原材料、产成品的采购量、消耗量、生产量、销售量、期初数量及期末数量的勾稽关系如下:
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PCM板、VCM板、MCM板)耗用的主要原料为卷钢、覆膜类材料、油漆。在产品成本中卷钢的成本占比为80%左右,卷钢是公司产品最主要的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卷钢与产成品数量(吨)的进销存数据如下:
单位:吨
年度 | 卷钢 | |||||
期初库存 | 增加 | 减少 | 期末库存 | 勾稽 | ||
2018年 | 8,857.56 | 91,597.01 | 90,146.37 | 10,308.20 | - | |
2019年 | 10,308.20 | 85,810.04 | 84,322.45 | 11,795.79 | - | |
2020年 | 11,795.79 | 140,859.38 | 135,352.98 | 17,302.19 | - | |
年度 | 产成品(PCM板、VCM板、MCM板) | |||||
期初库存 | 产量 | 采购量(外购) | 销量 | 期末库存 | 勾稽 | |
2018年 | 12,309.83 | 88,008.04 | 1,465.87 | 89,263.79 | 12,519.95 | - |
2019年 | 12,519.95 | 82,639.69 | 3,646.67 | 86,179.99 | 12,626.32 | - |
2020年 | 12,626.32 | 126,570.05 | 14,291.21 | 136,116.97 | 17,370.61 | - |
注:卷钢的减少包含生产领用、研发领用、对外销售原材料卷钢。
产成品成本计量单位为平方米,上表产成品产量计量单位为吨,所以需要对产成品产量进行换算,上表产成品产量数量=产成品基材卷钢的面积×厚度×基材卷钢密度。
经测算生产为产成品所耗用的卷钢重量与其产量基本相符,每吨产成品消耗卷钢数量较为稳定,测算差异是由于产成品产量单位换算过程卷钢标准厚度与实际厚度差异导致的。
综上,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生产订单确定原材料的备货量,库存商品(产成品)根据客户订单进行生产,采取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销售订单均正常履行,不存在大量滞销的情形,公司的供产销基本保持平衡,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合理。
(二)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末按存货类别的库龄情况、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期后结转成本情况,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方式,各类存货可变现净值的
具体确认方法,结合库龄、存货周转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各类存货各期末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末按存货类别的库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
余额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年以上 | |
原材料 | 14,073.66 | 12,705.73 | 325.49 | 107.62 | 115.85 | 818.97 |
库存商品 | 6,467.81 | 5,490.03 | 363.13 | 200.88 | 133.48 | 280.29 |
发出商品 | 5,767.69 | 5,669.70 | 38.49 | 9.29 | 8.12 | 42.09 |
加工物资 | 30.80 | 30.80 | - | - | - | - |
在产品 | 130.54 | 130.54 | - | - | - | - |
合计 | 26,470.50 | 24,026.80 | 727.11 | 317.79 | 257.45 | 1,141.35 |
比例 | 100.00% | 90.77% | 2.75% | 1.20% | 0.97% | 4.31%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
余额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年以上 | |
原材料 | 9,865.68 | 8,589.69 | 225.62 | 146.37 | 198.21 | 705.79 |
库存商品 | 5,422.87 | 4,489.99 | 323.5 | 219.74 | 237.77 | 151.87 |
发出商品 | 4,713.87 | 4,376.02 | 149.45 | 183.22 | 4.77 | 0.41 |
加工物资 | 262.95 | 262.95 | - | - | - | - |
在产品 | 86.11 | 86.11 | - | - | - | - |
合计 | 20,351.47 | 17,804.75 | 698.57 | 549.33 | 440.75 | 858.07 |
比例 | 100.00% | 87.49% | 3.43% | 2.70% | 2.17% | 4.21% |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
余额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年以上 | |
原材料 | 9,051.51 | 7,810.04 | 209.28 | 219.73 | 114.13 | 698.33 |
库存商品 | 6,921.90 | 5,912.35 | 503.53 | 288.12 | 137.2 | 80.7 |
发出商品 | 5,348.75 | 5,021.77 | 181.74 | 92.72 | 29.99 | 22.53 |
加工物资 | 159.05 | 159.05 | - | - | - | - |
在产品 | 175.66 | 175.66 | - | - | - | - |
合计 | 21,656.87 | 19,078.87 | 894.55 | 600.57 | 281.32 | 801.56 |
比例 | 100.00% | 88.10% | 4.13% | 2.77% | 1.30% | 3.70% |
注:发出商品库龄不是指商品发出后还未结转的时间,而是持续库存商品的库龄计算。如:库存商品发出当期期末库龄为2-3年,则发出商品库龄为2-3年。
2020年12月31日,库龄2年以内的存货占比为93.52%,其中1年以内占比为90.77%;库龄2年以上的存货金额为1,716.59万元,其中覆膜类材料1,042.44万元,已全额计提跌价准备,该部分存货主要系公司以前年度根据订单预测客户需求采购的覆膜类材料,预测偏差造成的库存积压;成品及发出商品674.15万元,占期末库存商品的比例为5.51%,占比较小,成品库存状态良好。
2、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期后结转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期末金额 | 12,235.50 | 10,136.74 | 12,270.65 |
期后结转金额 | 9,078.44 | 9,175.19 | 11,687.36 |
期后结转比例 | 74.20% | 90.51% | 95.25% |
其中:库龄1年以内存货结转比例 | 80.33% | 95.73% | 98.26% |
库龄1年以上存货结转比例 | 10.62% | 54.10% | 70.62% |
注:期后结转金额统计至2021年3月31日。
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的期后结转比例为95.25%、90.51%、
74.20%,其中一年以内结转比例分别为98.26%、95.73%、80.33%。
3、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方式,各类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具体确认方法
(1)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方式:
1)存货盘点
报告期各期末,由财务部门牵头,物控部、采购部、销售部、生产部等部门协助,对公司存货进行全面盘点,了解所有存货的结存状况,关注存货的品质状况,对存在损毁、残次、滞销等异常情况的存货,进行详细记录。
存货盘点结束后,财务部统计盘点数据和库龄情况,与生产、物控等部门沟通存货盘点情况,核实异常原因,确认是否存在存货跌价迹象。
2)测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财务部和销售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参数,对全部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具体测算方式:对于可消耗的原材料或可出售的产成品,使用预计售价
减去预计销售费用及税金(未完工产品、原材料需加上预计完工时将发生的成本)后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未来消耗或出售可能性极小的存货,按废品处理确定可变现净值,其中覆膜类材料报废处理的可变现净值为0,卷钢或成品报废处理的可变现净值为存货成本的10%(该比例根据历史经验数据计算)。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3)确定存货跌价准备金额结合存货盘点情况和确认的跌价因素,对测算的存货跌价准备进行复核。确定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后,经生产、物控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管理层审批后进行账务处理。
(2)各类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具体确认方法
报告期内,原材料-卷钢、油漆、保护膜、辅材、低值易耗品等周转较快、通用性强,所对应产品的毛利率较高,可变现净值大于其成本,不存在减值迹象。半成品、在产品对应产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产品成本,半成品、在产品不存在减值迹象。覆膜类材料备货周期较长,其保质期较长,长期留存也较少出现质量问题,库龄2年以内的覆膜类材料比例为80%左右,库龄2年以上的覆膜类材料仍存在少部分领用生产的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库龄2年以上的覆膜类材料存货余额保持稳定,2年以上库龄的覆膜类材料增加量与耗用量相当。综合考虑覆膜类材料的历史消耗及积压情况、库龄数据、是否淘汰过时等因素估算其可变现率。产成品订单支持率较高,达到90%,库存商品库龄基本在1年以内,历史报废率较低,周转状况良好,期末库存商品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由财务部根据产成品历史库龄数据及对应的报废率,估算各库龄阶段的可变现率,进而计算确定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及存货跌价。
4、结合库龄、存货周转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各类存货各期末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周转情况:
单位:次/年
公司名称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立霸股份 | 11.68 | 9.23 | 7.00 |
禾盛新材 | 4.60 | 4.25 | 3.72 |
扬子新材 | 未披露 | 2.76 | 3.03 |
平均数 | 8.14 | 5.41 | 4.58 |
拾比佰 | 4.19 | 3.23 | 3.40 |
注: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同行可比公司扬子新材2020年度数据尚未披露。
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算术平均值,系立霸股份(主要生产PCM板)存货周转率较高导致;公司存货周转率与禾盛新材、扬子新材相近,与同行业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2)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
公司名称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立霸股份 | 0.00% | 0.00% | 0.00% |
禾盛新材 | 2.74% | 4.41% | 10.75% |
扬子新材 | 未披露 | 0.26% | 0.03% |
平均数 | 1.37% | 1.56% | 3.59% |
拾比佰 | 6.20% | 8.27% | 7.45% |
注: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同行可比公司扬子新材2020年度数据尚未披露。
(3)公司与禾盛新材分类存货跌价计提比例
公司名称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拾比佰-原材料跌价比例 | 7.41% | 10.65% | 11.40% |
禾盛新材-原材料跌价比例 | 3.38% | 4.32% | 9.14% |
拾比佰-库存商品跌价比例 | 8.37% | 9.60% | 6.43% |
禾盛新材-库存商品跌价比例 | 2.27% | 4.48% | 11.91% |
注:禾盛新材存货跌价比例与拾比佰最为接近,故将其两者对比。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较高,主要是产品类型不同导致的;公司原材料存货跌价的计提比例高于禾盛新材,主要是公司保留的覆膜类材料较多,对于年限较长的覆膜类材料未及时处理消耗,公司报告期各期
末库龄2年以上的覆膜类材料存货余额保持稳定,长库龄覆膜类材料积压量与耗用量相当,公司对于该部分覆膜类材料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作为原材料覆膜类材料跌价准备的估算。公司库存商品的跌价,2018年低于禾盛新材,2019年与2020年高于禾盛新材,公司库存商品的存货跌价比例保持较为稳定。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上述内容发行人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之“(二)存货”之“2.存货分析”进行补充披露。
(三)说明2020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上升明显的原因,结合与可比公司在存货备货、生产、销售周期等方面的差异等说明存货周转率与可比公司差异较大的原因
1、说明2020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上升明显的原因
各报告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如下: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4.19 | 3.23 | 3.40 |
2020年公司存货周转率上升明显,主要是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41.81%导致对应的营业成本同比增长44.59%,虽然2020年期末存货余额增长30.07%,而2020年平均存货余额的增长率仅为11.46%,远远小于营业成本的增长率。
综上,公司存货周转率上升明显主要是业务增长较大而期末存货增长小于业务增长导致。
2、与可比公司在存货备货、生产、销售周期等方面的差异等说明存货周转率与可比公司差异较大的原因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周转情况:
单位:次/年
公司名称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立霸股份 | 11.68 | 9.23 | 7.00 |
禾盛新材 | 4.60 | 4.25 | 3.72 |
公司名称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扬子新材 | 未披露 | 2.76 | 3.03 |
平均数 | 8.14 | 5.41 | 4.58 |
拾比佰 | 4.19 | 3.23 | 3.40 |
注: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同行可比公司扬子新材2020年度数据尚未披露。
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公司算术平均值,系立霸股份(主要生产PCM板)存货周转率较高导致;公司存货周转率与禾盛新材、扬子新材相近,与同行业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存货周转率受产品类型结构的影响,可比公司主要生产PCM板、有机涂层板、基板等,这些产品所需原料(卷钢、油漆、保护膜)采购周期短,周转较快;而公司产品结构中,PCM板占比50%,VCM板占比44%,其中VCM板原料PVC膜采购周期较长,需要提前大量备货,导致周转较慢。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计划和原材料采购计划,并按照客户指令完成交货任务;公司订单的生产周期通常为为7-15天。
公司采取直销和经销结合的销售模式,直销客户为家电生产厂商,经销客户主要为贸易商,直销产品的销售周期为1-2个月,经销产品的销售周期为2-3个月。
公司根据生产订单确定原材料的备货量,不同原材料的备货周期及采购方式存在差异:卷钢主要通过期货交易采购,采购周期为60-75天,计划部根据接到的订单需求量,结合公司现有库存量、已采购未到货数量,以及对钢铁期货价格走势的预期,确定卷钢采购量。覆膜类材料采购周期为45-180天,根据客户订单及结合对客户需求量的预测确定采购量,由于部分铝箔膜需从韩国、日本进口,备货周期较长。油漆、保护膜的采购周期较短,大部分为7-15天,小部分为30天左右,油漆、保护膜根据订单需求确定备货量。
公司在存货备货、生产、销售周期等方面与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补充说明发行人的存货盘点制度、报告期内的盘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存货的盘点时间、范围、对发出商品的盘点方式、盘点结果及中介机构的监盘情况等。
1、存货盘点制度
根据存货盘点管理制度,公司对存货进行日常抽盘检查,月度抽盘检查,年末进行全面盘点,盘点结果形成书面盘点记录;盘点存在异常情形的,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及时追查异常原因。具体规定如下:
(1)日常及月度盘点检查
物控部门对内仓存货进行日常及月度盘点检查,业务员对外仓存货进行日常及月度盘点;在月度盘点中,财务部进行监盘并对盘点结果进行核对,对于盘点结果与账面记录产生的差异及时查明原因并处理。另外,销售部会同财务部对外仓存货进行半年度盘点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外仓进行季度盘点。
(2)年末存货全面盘点
财务部主导年度存货盘点工作。每年末,由财务人员、销售人员和物控人员组成盘点小组,制定盘点计划并下发至各部门。盘点计划中包括盘点时间、盘点范围、盘点注意事项、参与人员等。
盘点当日应当停止生产活动、存货收发活动。物控人员对内仓存货进行现场盘点,财务人员进行监盘并对盘点结果进行核对;业务人员对外仓存货进行现场盘点、财务人员会同销售人员、采购人员进行监盘并对盘点结果进行核对。对于盘点结果与账面记录产生的差异及时查明原因并处理。盘点结果上报给物控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核。
盘点过程 | 工作安排 |
盘点前准备 | (1)生产部、物控部、计划部与财务部提前沟通,确定盘点时间,由财务负责人制定好盘点计划; (2)提前安排盘点当日停止生产活动,通知相关人员盘点前更新完毕ERP系统数据、盘点期间停止更新收发存数据,做到静态盘点; 盘点当日无法停止生产的,应根据生产计划提前备料,并明确标示,以免在盘点时存货存在移动情况导致盘点不准; (3)物控部人员、业务部人员整理好库存产品,以缩短盘点计数的时间; (4)保证所有形态及库位变动等均已做ERP系统处理。 |
初盘 | (1)财务部负责人整理盘点表,分类打印盘点日前一日关账后的期末库存清单,物控人员、销售人员、采购人员和财务人员参与盘点; (2)盘点过程中,物控人员、销售人员、采购人员和财务人员应按品种、规格、料号、番号、库位等仔细核对存货的标签信息,如实登记数量,形成完整的盘点记录,与仓库库存明细进行核对,对实际库存数量或信息与仓库台账数据有差异的,进行二次盘点,以确保数据的准确。 (3)盘点过程中,盘点人员观察存货状态,是否存在呆滞、生锈、包装破损、存放位置不当等情况,对于异常情况做好登记,上报。 |
盘点过程 | 工作安排 |
复盘 | (1)物控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等各部门负责人安排不同于初盘组的人员对初盘数据进行抽查; (2)抽盘时进行双向随机抽盘,从盘点表选取样本检查至实物、从实物检查至盘点表;复盘与初盘有差异,应与初盘人员一起寻找差异原因,确认后记录于盘点表上;若在抽盘时发现盘点信息有较大差异时,要求盘点组重新盘点 |
盘点汇总 及处理 | (1)盘点结束后,盘点人、监盘人、复盘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名确认; (2)实物盘点结束后,物控部门与财务部门进行账目核对,结合仓库台账与财务账面库存核对仓库实物,如有不符的,应重新进行盘点确认,确定存在差异的,应出具书面报告; (3)物控部、销售部、采购部联合财务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差异进行核实、查找原因和处理办法,形成书面盘点报告,经供物控部负责人、销售部负责人、采购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公司领导批准后做出盘点差异调整,财务部门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4)盘点工作完毕,及时汇总归档,批准后的盘点表记录、盘点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提供财务部门,一份物控部门留存。 |
注:2020年5月5日,因组织结构调整,物控部并入生产部。
2、报告期内的盘点情况:
2020年度盘点结果 | |||||||
时间 | 地点 | 存货种类 | 盘点人员 | 复盘人员 | 方法 | 盘点比例 | 结果 |
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 | 红旗厂区、平沙厂区 | 成品、半成品 | 生产部 | 财务部 | 全盘 | 100.00% | 相符 |
原材料、辅材 | 全盘 | 100.00% | 相符 | ||||
低值易耗品 | 抽盘 | 87.37% | 相符 | ||||
码头中转仓 | 原材料 | 采购部 | 财务部 | 全盘 | 100.00% | 相符 | |
外寄仓 | 成品 | 销售部 | 财务部 | 全盘 | 100.00% | 相符 | |
外协厂 | 委托加工物资 | 采购部 | 财务部 | 全盘 | 100.00% | 相符 | |
2019年度盘点结果 | |||||||
时间 | 地点 | 存货种类 | 盘点人员 | 复盘人员 | 方法 | 盘点比例 | 结果 |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2日 | 红旗厂区、平沙厂区 | 成品、半成品 | 物控部 | 财务部 | 全盘 | 100.00% | 相符 |
原材料、辅材 | 全盘 | 100.00% | 相符 | ||||
低值易耗品 | 抽盘 | 81.36% | 相符 | ||||
码头中转仓 | 原材料 | 采购部 | 财务部 | 全盘 | 100.00% | 相符 | |
外寄仓 | 成品 | 销售部 | 财务部 | 全盘 | 100.00% | 相符 | |
外协厂 | 委托加工物资 | 采购部 | 财务部 | 全盘 | 100.00% | 相符 | |
2018年度盘点结果 | |||||||
时间 | 地点 | 存货种类 | 盘点人员 | 复盘人员 | 方法 | 盘点比例 | 结果 |
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 | 红旗厂区、平沙厂区 | 成品、半成品 | 物控部 | 财务部 | 全盘 | 100.00% | 相符 |
原材料、辅材 | 全盘 | 100.00% | 相符 | ||||
低值易耗品 | 抽盘 | 78.37% | 相符 | ||||
码头中转仓 | 原材料 | 采购部 | 财务部 | 全盘 | 100.00% | 相符 | |
外寄仓 | 成品 | 销售部 | 财务部 | 全盘 | 100.00% | 相符 | |
外协厂 | 委托加工物资 | 采购部 | 财务部 | 全盘 | 100.00% | 相符 |
除上述年终盘点以外,报告期内公司均对红旗厂区、平沙厂区、外寄仓、码头仓的物料及成品进行月度盘点,盘点结果不存在重大差异。
低值易耗品数量、种类较为繁杂,单个价值较低,期末采取抽盘的形式。
报告期末,公司通常不进行发出商品的实地盘点,而是在次月与客户进行对账,以核实数量、品名、金额等信息。公司对发出商品的日常管理中,销售部、财务部对未结算产品会定期与客户的采购人员或在客户的供应商平台上进行核对,保证发出商品的完整性。
公司产品入库时会生成唯一的条码,入库后的存货调拨、发出等均可根据条码进行追踪,公司日常运用条码扫码仪器PDA对库位变动的存货进行盘点,PDA与公司ERP系统连接,可对盘点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公司每半年由财务部组织,销售部、采购部与生产部参与,对公司原材料及库存商品进行盘点,由于日常运用PDA盘点较为频繁、存货管理较为精细,每年末盘点过程中未发生较大的账实差异。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盘点制度履行了存货盘点程序,盘点结果良好。
3、中介机构的监盘情况
(1)2020年12月31日监盘情况
申报会计师对公司2020年年末的存货进行了监盘,监盘时间: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监盘范围:红旗厂区、平沙厂区、码头中转仓、外寄仓;中介机构进行监盘及抽盘的结果与公司账面相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仓位 | 存货种类 | 监盘人员 | 期末金额 | 抽盘金额 | 抽盘比例 |
红旗厂区 | 原材料、辅料、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低值易耗品等 | 公司财务人员、申报会计师、保荐机构 | 11,528.19 | 11,354.36 | 98.49% |
平沙厂区 | 4,875.80 | 4,705.79 | 96.51% | ||
码头中转仓 | 原材料 | 2,792.57 | 2,291.22 | 82.05% | |
外寄仓 | 产成品 | 1,475.45 | 561.11 | 38.03% | |
发出商品 | 原料、产成品 | 未抽盘 | 5,767.69 | - | 0.00% |
委托加工物资 | 未抽盘 | 30.80 | - | 0.00% | |
合计 | 26,470.50 | 18,912.48 | 71.45% |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2020年度监盘总体比例为71.45%,除发出商品外的监盘比例达到91.35%,监盘比例较高。其中,对于发出商品主要通过函证、检查出库单、检查发货单及期后客户结算单作为替代程序验证发出商品的存在性,其中2020年发出商品函证比例为84.27%,回函比例为78.98%;对于委托加工物资采用获取对方存货盘点表的方式作为替代程序。
(2)2020年6月30日监盘情况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公司2020年6月30日的存货进行了监盘,监盘时间:2020年6月30日-2020年7月2日,监盘范围:红旗厂区、平沙厂区、码头中转仓、外寄仓;中介机构进行监盘及抽盘的结果与公司账面相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仓位 | 存货种类 | 监盘人员 | 期末金额 | 抽盘金额 | 抽盘比例 |
红旗厂区 | 原材料、辅料、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低值易耗品等 | 公司财务人员、申报会计师、保荐机构 | 12,234.08 | 11,205.64 | 91.59% |
平沙厂区 | 2,358.31 | 1,961.94 | 83.19% | ||
码头中转仓 | 原材料 | 1,832.80 | 1,698.80 | 92.69% | |
外寄仓 | 产成品 | 786.50 | 619.61 | 78.78% | |
发出商品 | 原料、产成品 | 未抽盘 | 5,188.97 | - | 0.00% |
委托加工物资 | 未抽盘 | 8.31 | - | 0.00% | |
合计 | 22,408.97 | 15,485.99 | 69.11% |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2020年6月30日监盘总体比例为69.11%,除发出商品外的监盘比例达到89.93%,监盘比例较高。其中,对于发出商品主要通过函证、检查出库单、检查发货单及期后客户结算单作为替代程序验证发出商品的
存在性,其中2020年6月30日发出商品函证比例为59.20%,回函比例为71.29%;对于委托加工物资采用获取对方存货盘点表的方式作为替代程序。
(3)由于申报会计师于 2020年接受发行人委托进行审计,故未参与 2018年末、2019年末的存货监盘工作,采取以下替代程序:
1)了解发行人盘点制度、盘点人员和存货情况,并复核了发行人盘点计划、盘点表,了解盘点差异情况及后续处理情况;
2)了解、评价发行人生产与存货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3)对发行人 2020年半年度定期盘点执行监盘程序。结合 2020年半年度存货监盘情况,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存货收发存明细表,抽样检查报告期公司存货出入库单据,倒轧验证 2019年末、 2018年末存货余额准确性;
4)对 2018年末、 2019年末发出商品实施函证,并结合期后发出商品结转收入确认情况验证其存在;
5)对 2018年末、 2019年末存货进行计价测试和截止测试。
二、核查过程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生产部、计划部、销售部相关人员,了解发行人备货的具体模式以及生产模式、生产周期、销售模式等,分析期末存货余额的合理性;
2、了解发行人管理层关于存货管理的内部控制措施,获取相关制度文件,评价存货管理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关键控制点运行的有效性;
3、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未完结的正式销售订单明细,将订单匹配至期末库存商品及对应原材料等,计算期末存货的订单支持率;
4、获取存货跌价准备相关基础数据,包括存货的库龄、批号等信息,复核存货库龄的准确性;
5、获取管理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表,复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测试方法的合理性、计提金额是否充分,重新测算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6、获取发行人存货盘点制度,获取并检查发行人各期存货盘点计划、盘点
表;复核发行人各期末存货盘点情况;
7、对发行人存货盘点执行监盘程序, 并进行抽盘,观察发行人盘点过程是否得到有效控制,检查存货的数量及状况等,关注存货有无毁损、陈旧、残次和短缺等情况;获取并复核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的盘点报告;
8、对发出商品进行发函、复核发出商品的回函情况、检查发出商品的出库单及期后结转情况的替代程序验证发出商品的真实性;
9、查阅可比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等公开信息。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各报告期期末存货余额与其业务模式、收入成本变化相匹配,结合订单支持比例,各期末存货余额合理;
2、发行人制定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制度,报告期内发行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判断依据和计提过程合理,各类存货各期末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3、发行人业务在备货周期、生产周期、销售周期与生产模式等方面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存货周转率与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4、发行人制定了存货盘点制度,报告期内有效执行,盘点状况良好;
5、发行人各类存货的发生、计价、核算与结转准确,与存货有关的成本费用的归集与结转与实际生产流转一致。
问题16、上下游结算政策差异对经营的影响
根据申请材料,发行人上游供应商多为“先款后货”的现金结算,下游客户多属于“月结”的结算方式,行业对运转资金要求较高。2018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283.73万元,主要原因为期末存货增加、供应商现付结算增多及大客户供货比例提升应收款项增多。
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供应商的信用政策、结算政策,说明报告期内相关政策是否存在变化, 说明发行人针对上述结算方式差异
采取的应对措施,针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资金管理安排及资金调拨机制,发行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结合自身行业地位、客户供应商议价能力说明上下游结算方式的差异是否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如有,请做相关风险提示。(2)分析披露2020年应收账款增长与收入增长的匹配关系,第四季度应收账款占比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突击确认收入情形,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化趋势一致,应收账款期末逾期金额、涉及客户及逾期比例,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说明2020年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金额由2019年的4,390.34万元大幅增长至12,061.60万元的原因,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6,923.43万元)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2019年与中山市金奇贸易有限公司、中山市凯百纸品印刷有限公司、中山市新卿包装印刷有限公司1,484.38万元应收账款的交易背景及形成原因。(3)说明预付款项的支付对象,包括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分析预付款占采购比例的合理性及报告期各年的一致性。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回复
(一)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供应商的信用政策、结算政策,说明报告期内相关政策是否存在变化, 说明发行人针对上述结算方式差异采取的应对措施,针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资金管理安排及资金调拨机制,发行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结合自身行业地位、客户供应商议价能力说明上下游结算方式的差异是否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如有,请做相关风险提示
1、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供应商的信用政策、结算政策,说明报告期内相关政策是否存在变化
(1)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客户信用政策、结算政策及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信用额度 (万元) | 结算政策及信用期 | 变化情况 |
1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 | 5,100.00 | 当月月结,支付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 | 未发生变化 |
序号 | 客户名称 | 信用额度 (万元) | 结算政策及信用期 | 变化情况 |
公司 | ||||
广州美的华凌冰箱有限公司 | 5,000.00 | 收到发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具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 | 未发生变化 | |
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1,500.00 | 月结60天,支付6个月承兑汇票 | 未发生变化 | |
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4,000.00 | 月结60天,支付6个月承兑汇票 | 未发生变化 | |
Toshiba Consumer Product (Thailand) CO.,Ltd. | 4,500.00 | 取得提单后60天,银行转账 | 未发生变化 | |
2 | 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 | 5,000.00 | 月结60天,支付6个月承兑汇票 | 未发生变化 |
3 | 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 | 3,000.00 | 发票入账后,次月1日起90天内支付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 | 未发生变化 |
海信容声(广东)冷柜有限公司 | 1,300.00 | 发票入账后,次月1日起30天内支付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 | 未发生变化 | |
4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 | 收到增值税发票90天内,支付不超过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 | 未发生变化 |
5 |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 3,500.00 | 月结70天支付承兑期为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 | 未发生变化 |
6 |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 | 2018年、2019年发票入帐后15天内付款,银行转账;2020年发票入帐后30天内付款,银行转账 | 详见:注1 |
7 | 上海森港贸易有限公司 | 3,500.00 | 预付20%定金安排生产,80%余款发货后60天,银行转账付清 | 未发生变化 |
8 | 广东顺德海美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 | 2018-2019年为:月结30天,电汇; 2020年为:月结90天,电汇; | 详见:注2 |
9 | 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 | 2,500.00 | 月结60天,支付承兑汇票 | 未发生变化 |
佛山市顺德格兰仕商贸有限公司 | 2,500.00 | 月结60天,支付承兑汇票 | 未发生变化 | |
10 | 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 | 1,500.00 | 收到发票后,次月初10天内,支付3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汇 | 未发生变化 |
万家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 | 每月23号前进行对账,月底前开票,发票入账15天内,支付3-6个月承兑汇票 | 未发生变化 | |
11 | UNITED REFRIGERATION INDUSTRIES LIMITED | 1,200.00 | 取得提单后90天付款,银行转账 | 未发生变化 |
DAWLANCE (PRIVATE) LIMITED | 470.00 | 取得提单后90天付款,银行转账 | 未发生变化 | |
12 | Panasonic Appliances Vietnam Co.,Ltd. | 362.00 | 货到港,次月底前付款,银行转账 | 未发生变化 |
Panasonic Management (Thailand) Co.,Ltd. | 150.00 | 取得提单后30天付款,银行转账 | 未发生变化 |
序号 | 客户名称 | 信用额度 (万元) | 结算政策及信用期 | 变化情况 |
13 | ORIENT ELECTRONICS (PVT.) LIMITED | 2,400.00 | 取得提单后,银行转账 | 未发生变化 |
14 | D. R. Industries (Pvt) Ltd. | 850.00 | 取得提单后90天付款,银行转账 | 未发生变化 |
15 | Artel Group LLC | 1,260.00 | 预付20%定金,尾款月结90天,银行转账 | 未发生变化 |
16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1,000.00 | 预付30%定金,交货后30天内付清余款 | 未发生变化 |
注1:由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安排,该客户于2020年统一将彩涂板供应商的信用期由发票入帐后15天内付款调整为发票入帐后30天内付款。
注2:广东顺德海美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公司彩涂板加工销售给终端客户,其终端客户主要是科王、阿诗丹顿等家电厂商,往来款信用期比较长,同时2020年销售金额增加,公司根据其终端客户的经营情况,结合该客户的实际情况,同意将该客户的信用期由月结30天调整至90天。公司根据客户的企业规模、房产或厂房情况、采购规模、销售终端客户等综合因素,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额度、信用期;但是公司的主要客户是家电行业的龙头企业,如美的、万宝、海信、万和、格兰仕及万家乐等,行业付款惯例一般有信用期;公司对该类客户的议价能力较弱,由于该类客户对同一类物料供应商的付款条件是相同的,所以公司对家电龙头客户的结算方式差异主要是由客户决定。公司根据在开发境外客户时,对非全额预付货款结算的客户,会事先通过当地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信报告,了解客户的企业规模、生产经营情况及其信誉,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额度、信用期。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除广东顺德海美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外,公司其他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结算政策未发生改变。公司内销客户的信用期主要是月结30-60天,最长90天,银行转账或支付承兑票据;外销客户取得提单后60-90天银行转账付款。同时,公司对经销商或其他规模较小客户,一般要求支付预付30%定金,余款到账发货。
(2)报告期各期主要供应商信用政策、结算政策及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信用额度(万元) | 信用政策、结算政策 | 变化情况 | 采购内容 |
1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无 | 收取20%定金,余款款到 | 未发生变 | 钢材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信用额度(万元) | 信用政策、结算政策 | 变化情况 | 采购内容 |
发货,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 化 | ||||
2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无 | 收取20%定金,余款款到发货,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 2020年开始合作 | 钢材 |
3 | 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 | 无 | 收取30%定金,余款款到发货 | 未发生变化 | 钢材 |
4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无 | 支付20%定金,卖方发出到货通知后3天内付清 | 未发生变化 | 钢材 |
东莞宝钢钢材部件有限公司 | 无 | 支付20%定金,卖方发出到货通知后3天内付清 | 未发生变化 | 钢材 | |
5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无 | 收取20%定金,余款款到发货,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 未发生变化 | 钢材 |
6 | 清远市东上钢业有限公司 | 无 | 收取15%定金,余款款到发货,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 2020年结束合作 | 钢材 |
7 | 天津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预付30%,货到15天付清,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 未发生变化 | 预涂板、压花板 |
8 | 广州峻茂林贸易有限公司 | 无 | 收取20%定金,余款款到发货,银行承兑结算 | 未发生变化 | 钢材 |
9 | 江门市华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信用期内未限额 | 收货三天内,付清货款 | 未发生变化 | 钢材 |
10 | 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信用期内未限额 | 月结60天,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 未发生变化 | 覆膜材料 |
11 | 苏州新航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 信用期内未限额 | 月结60天,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 未发生变化 | 覆膜材料 |
12 | 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 | 3,500.00 | 月结60天,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 未发生变化 | 覆膜材料 |
13 | 乐金华奥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3,500.00 | 月结60天,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 未发生变化 | 覆膜材料 |
14 |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 信用期内未限额 | 月结60天,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 未发生变化 | 油漆 |
15 | 中山市科畅达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信用期内未限额 | 月结60天,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 未发生变化 | 油漆 |
近年来,随着供给侧改革钢材生产商集中度明显提升,公司由于采购规模较小,对钢厂的议价能力较弱。钢材生产商及贸易商的行业惯例主要为,下达采购订单需要预付定金或款到发货,接受票据支付货款;公司与覆膜材料、油漆的供应商确定信用政策、结算政策是结合供应商的资金实力、公司采购规模、行业惯例来确定;目前覆膜材料、油漆的供应商的结算方式均为月结60天。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主要供应商信用政策、结算政策未发生变化。
综上所述,公司境内主要客户的结算方式为月结及票据付款,境外客户是月结银行转账付款;钢材供应商的结算方式主要是先款后货及银行承兑结算,覆膜材料、油漆的供应商的结算方式均为月结60天及银行承兑结算。上述内容发行人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第五节业务和技术”之“三、发行人业务情况”之“(三)本公司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和“(四)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进行补充披露。
2、说明发行人针对上述结算方式差异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销售规模变动不大,销售、采购无明显的季节性变化,同时报告期内各期对主要客户、供应商的结算方式没有重大变化,所以公司资金需求可预测性较强,所需的营运资金期间波动较小。公司主要是通过经营产生自有资金票据、银行融资来保障资金周转。
(1)公司销售收款主要是根据订单情况、客户结算进度,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客户收取货款。
针对月结客户,公司财务部每个月初根据客户结算情况及信用期,制定当月应收款总表,并要求销售业务员根据该表催收货款;销售业务员收集客户回复的付款信息,根据出纳反馈收到款项情况更新收款信息,同时更新应收款总表,并告知财务部及管理层。如果没有收到货款,销售业务员了解其中原因,反馈给管理层。如果客户未明确回复付款计划的,公司会停止发货,并准备法律程序。
针对预付定金、或全款客户,在取得客户订单及客户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定金或全款后,公司安排生产计划,并根据双方约定跟进尾款的支付情况。
(2)公司采购付款主要是根据生产计划安排采购及预付货款,或根据原采购订单及交货结算情况,按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先款后货结算方式的供应商付款,是公司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提起付款申请,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及付款计划支付货款。
月结结算方式的供应商付款,公司采购部每月月底根据供应商交货结算情况及结算方式,制定次月的付款计划,出纳根据可使用资金数量、付款审批情况付
款。
(3)公司针对供应商多为“先款后货”结算,客户多属于“月结”结算的结算方式差异采取的应对措施有:
1)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销售货款催收制度,合理安排采购付款计划;同时公司优先利用销售收到客户的承兑汇票背书支付采购货款,以减少营运资金周转所需的金额;报告期内,公司利用背书应收票据转让付款金额比例分别为
58.17%、65.51%和46.73%。
2)公司每年年初根据上年的经营情况,编制年度资金预算表和各部门成本费用预算控制表,对公司资金收支和成本费用进行管理;并且公司在每年召开的年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中会对下一年度财务预算、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进行审议。
公司根据资金预算及银行授信情况,开具期间较长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报告期内,公司利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金额比例分别3.52%、3.84%和6.70%。
3)公司财务部及时根据资金需求情况,提前向银行申请借款,从银行取得借款支付日常经营所需的周转资金。
上述内容发行人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第五节业务和技术”之“三、发行人业务情况”之“(四)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进行补充披露。
3、针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资金管理安排及资金调拨机制,发行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
(1)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货币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方法度》,对资金运营过程的实行有效管理,并明确了资金的收支条件和审批程序,确保货币资金相关交易均经过适当审批;同时公司制定了《成本与费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对预算指标、考核方式进行了规定。公司对货币资金的实物管理与账务处理进行了明确的职责分工,从而避免欺诈或舞弊行为的发生,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公司及子公司均据此执行。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对年度资金预算、各部门成本费用预算控制、公司资金收支和成本费用进行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在每年召开的年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中对下一年度财务预算、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董事会及股东大大会届次 | 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 |
2020年 | 2019年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2019年 | 2018年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2018年 | 2017年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2020年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
2019年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
2018年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
(2)持有较多货币资金的公司情况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分布在拾比佰股份、拾比佰新材及拾比佰供应链。拾比佰股份、拾比佰新材主要承担产品生产、销售和产品研发功能,其中拾比佰股份对接境内、外客户,向外部单位及集团内部公司采购货物,单独设立收款账户用于收取销售款、支付采购货款;拾比佰新材主要是销售给集团内部公司,向外部单位及集团内部公司采购货物,单独设立收款账户用于收取销售款、支付采购货款;拾比佰供应链主要是负责集团内部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单独设立收款账户用于收取销售款、支付采购货款。
(3)资金管理安排、资金调拨机制
1)拾比佰各公司各司其职,均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公司财务人员均在拾比佰股份财务室办公,未经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审议批准,各公司资金
不得投入证券市场从事有价证券买卖活动,或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活动。各个公司根据各自当月应收款总表、付款计划,各自安排收款、付款。由于集团内部公司之间有采购、销售业务,公司通过控制集团内部公司之间收取销售货款、支付采购货款的节奏,进行集团内部公司之间资金管理安排、资金调拨。2)公司每月根据母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分析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于异常情况应查明。综上,公司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有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得到了严格执行。上述内容发行人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第五节业务和技术”之“三、发行人业务情况”之“(四)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进行补充披露。
4、结合自身行业地位、客户供应商议价能力说明上下游结算方式的差异是否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如有,请做相关风险提示公司的主要客户是家电行业的龙头企业,如美的、万宝、海信、万和、格兰仕及万家乐等,行业付款惯例一般有信用期;随着供给侧改革钢材生产商集中度明显提升,钢厂的议价能力较强。从而导致,公司的供应商多为“先款后货”结算,客户多属于“月结”结算的结算方式差异。同时,公司根据销售合同、协议,可以按照市场价格调整销售单价,依据行业惯例,当钢材价格波动超过一定幅度后,下游大型家电制造商也会对上游彩涂板供应商的供货价格作出相应调整,上游原材料价格变化与产品价格变化存在一定的联动关系,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能一定程度上传导至产品售价。公司产品单价调整情况总体上与卷钢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具有一定匹配性,可以一定程度上抵御采购端和销售端的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2,837,286.90元、46,415,213.39元、60,980,881.42元。在2018年,由于一方面期末存货有所增加,同时供应商现付结算增多,导致现金流出有所增加,另一方面,公司在大客户处的供货比例提升,而一直以来公司对长期合作的大客户给予一定的信用期,导致应收款项增加。这是与上下游的结算方式有关的。2019年和2020年经营现金流
较好,公司应收账款账期整体较短,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上游的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对公司造成的影响不大。
针对结算方式可能造成的风险,发行人在公开发行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之“二、经营风险”进行了如下补充披露:
(四)上下游结算方式的差异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风险
公司生产规模较小,而主要客户及钢材供应商议价能力强,对公司生产经营运转资金要求较高;如果公司销售、采购出现较大波动,在公司未能及时收回货款或取得银行融资情况下,可能对公司所需营运资金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内容发行人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第五节业务和技术”之“三、发行人业务情况”之“(四)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进行补充披露。
(二)分析披露2020年应收账款增长与收入增长的匹配关系,第四季度应收账款占比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突击确认收入情形,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化趋势一致,应收账款期末逾期金额、涉及客户及逾期比例,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说明2020年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金额由2019年的4,390.34万元大幅增长至12,061.60万元的原因,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6,923.43万元)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2019年与中山市金奇贸易有限公司、中山市凯百纸品印刷有限公司、中山市新卿包装印刷有限公司1,484.38万元应收账款的交易背景及形成原因。
1、分析披露2020年应收账款增长与收入增长的匹配关系
2020年应收账款增长与收入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
应收账款余额 | 24,366.98 | 77.83% | 13,702.17 |
营业收入 | 113,496.40 | 41.81% | 80,035.98 |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1.47% | - | 17.12% |
考虑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后的应收 | 26,073.64 | 29.18% | 20,183.63 |
款项余额 | |||
考虑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后的应收款项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2.97% | - | 25.22% |
2020年应收账款和收入增长均较为明显,考虑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后的应收款项余额增长与收入增长情况较为匹配。
2、第四季度应收账款占比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突击确认收入情形,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化趋势一致
(1)第四季度应收账款占比大幅上升主要因为:
①根据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数据整理显示:2020年1-9月全国家用电冰箱产量6,476.1万台,同比上升1.7%;家用洗衣机产量5,533.1万台,同比增长0.5%。2020年1-12月全国家用电冰箱产量9014.7万台,同比增长8.4%;家用洗衣机产量8041.9万台,同比增长3.9%。10月当月,全国家用电冰箱产量879.6万台,同比增长25.8%;家用洗衣机产量840.6万台,同比增长10.2%。11月当月,全国家用电冰箱产量898.9万台,同比增长22.5%;家用洗衣机产量856.6 万台,同比增长13.1%。12月当月,全国家用电冰箱产量796.4万台,同比增长8.1%;家用洗衣机产量806.4万台,同比增长5.1%。由此可见,2020年第四季度家用电冰箱、洗衣机产量同比增长较为显著。受下游市场产品产量增长影响,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销售增长较快,由于公司给予下游客户一定的信用期,故应收账款有所上升。
②由于下游个别客户开具承兑汇票系统问题或客户资金紧张,使得公司未及时收回货款,第四季度应收账款余额进一步增加。如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因票据系统出现问题导致2,000万元左右的承兑汇票未及时开具,该承兑汇票已于2021年1月5日取得。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化趋势
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扬子新材2020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现就同行业可比公司2020年各季度较前季度变化趋势比较如下:
项目 | 可比公司 | 第四季度较第三季度变动 | 第三季度较第二季度变动 | 第二季度较第一季度变动 |
应收账款 | 立霸股份 | 23.37% | 18.44% | 6.44% |
项目 | 可比公司 | 第四季度较第三季度变动 | 第三季度较第二季度变动 | 第二季度较第一季度变动 |
禾盛新材 | 25.05% | 28.46% | 2.77% | |
扬子新材 | 未披露 | -45.18% | 12.13% | |
营业收入 | 立霸股份 | 26.49% | 30.37% | 8.03% |
禾盛新材 | 12.68% | 31.23% | 23.46% | |
扬子新材 | - | 11.20% | 61.06% |
扬子新材应收账款第三季度较第二季度变化与立霸股份及禾盛新材有所差异,主要系扬子新材主要产品包括有机涂层板产品及其基板产品,其中,有机涂层板产品与公司及其他可比公司产品具有一定可比性,但其有机涂层板产品目前主要用于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及家用电器的生产,产品的细分市场侧重于建筑、建筑装饰及家电行业,与公司及其他可比公司产品最终应用市场有部分差异,导致客户类型存在一定差异,信用政策及回款情况亦有所差异。
立霸股份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环比均有明显上升,禾盛新材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第四季度较第三季度以及第三季度较第二季度均有明显上升,公司与立霸股份、禾盛新材应收账款变化趋势具有一致性。
综上所述,公司第四季度应收账款占比大幅上升具有合理性,不存在突击确认收入情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化趋势不存在明显差异。
3、应收账款期末逾期金额、涉及客户及逾期比例,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
2020年期末应收账款逾期(逾期定义为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未付款)及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应收账款余额 | 24,366.98 |
应收账款逾期金额 | 3,700.41 |
应收账款逾期比例 | 15.19% |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 | 3,040.86 |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 | 82.18% |
注:期后回款日期为截至2021年3月31日。
应收账款逾期涉及的客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逾期金额 | 逾期比例 |
1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6,891.24 | 2,029.22 | 29.45% |
2 | 上海森港贸易有限公司 | 1,554.73 | 94.10 | 6.05% |
3 | 广东顺德海美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635.19 | 326.17 | 51.35% |
4 | 海信(山东)冰箱有限公司 | 485.00 | 16.95 | 3.49% |
5 | 万宝电器有限公司 | 454.27 | 143.11 | 31.50% |
6 | 广东有巢氏集成住宅科技有限公司 | 369.86 | 361.63 | 97.78% |
7 | 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 | 260.16 | 16.20 | 6.23% |
8 | 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246.06 | 246.06 | 100.00% |
9 | 青岛博赢智巧科技有限公司 | 208.76 | 95.23 | 45.61% |
10 | 成都前锋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 152.00 | 62.35 | 41.02% |
11 |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130.06 | 0.20 | 0.15% |
12 | 珠海星科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95.03 | 55.31 | 58.20% |
13 | 万家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 76.41 | 43.58 | 57.04% |
14 | 广东祥基电器有限公司 | 55.79 | 55.79 | 100.00% |
15 | 格力电器(武汉)有限公司 | 54.81 | 54.81 | 100.00% |
16 | 中山市恒乐电器有限公司 | 49.82 | 23.64 | 47.45% |
17 | 江苏凡润电子有限公司 | 35.16 | 8.83 | 25.10% |
18 | 泰洋光电(惠州)有限公司 | 18.21 | 10.31 | 56.60% |
19 | 中山市万利燃具五金有限公司 | 17.54 | 10.91 | 62.20% |
20 | 深圳市华鑫创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3.43 | 13.43 | 100.00% |
21 | 苏州有巢氏家居有限公司 | 12.92 | 2.64 | 20.43% |
22 | 中山百得厨卫有限公司 | 8.06 | 8.06 | 100.00% |
23 | 中山市华欧电器有限公司 | 5.36 | 5.36 | 100.00% |
24 | 青岛恒泰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4.64 | 4.64 | 100.00% |
25 | 佛山市顺德区环威电器有限公司 | 4.27 | 4.27 | 100.00%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逾期金额 | 逾期比例 |
26 |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6 | 0.56 | 18.27% |
27 |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沙塘布信发电子塑胶五金制品厂 | 2.51 | 2.51 | 100.00% |
28 | 格力电器(中山)小家电制造有限公司 | 1.40 | 1.40 | 100.00% |
29 | 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 | 1.10 | 1.10 | 100.00% |
30 | 佛山市樱顺卫厨用品有限公司 | 1.05 | 1.05 | 100.00% |
31 | 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0.69 | 0.69 | 100.00% |
32 | 苏州泽海物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0.14 | 0.14 | 100.00% |
33 | 东莞市奕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0.10 | 0.10 | 100.00% |
34 | 广东容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0.05 | 0.05 | 100.00% |
35 | 格力电器(合肥)有限公司 | 0.01 | 0.01 | 100.00% |
合计 | 11,848.89 | 3,700.41 | 31.23% |
2020年期末逾期金额较大的客户主要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逾期情况详见本题之“一”之“(二)之“4”说明2020年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金额由2019年的4,390.34万元大幅增长至12,061.60万元的原因,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6,923.43万元)的原因及合理性”。
上述内容发行人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之“(一)应收款项”之“2.应收账款”进行补充披露。
4、说明2020年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金额由2019年的4,390.34万元大幅增长至12,061.60万元的原因,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6,923.43万元)的原因及合理性
(1)2020年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金额大幅增长主要原因如下:
1)市场因素
根据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数据整理显示:2020年家电行业国内累计销售7297亿元(品类涉及彩电、白电、厨卫、小家电产品),较上一年同期下滑9.2%。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家电行业出口4582亿元(品类不含彩电),同
比增长24.2%。数据表明2020年全国家电行业国内家电市场受疫情冲击销量下滑,国外市场增长较快。
2)客户因素根据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最新定期报告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643.83亿元,相较于2019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622.10亿元增长
3.49%,2020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263.56亿元,相较于2019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222.42亿元增长18.50%,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规模有较为明显的提升,相应的采购也会增加。
3)内部因素公司作为金属外观材料生产商,经过多年在彩涂板行业的深耕细作,已在行业内积累了一定的品牌和声誉,公司持续跟踪流行趋势,并不断研发出满足市场需求、符合终端消费者要求的产品。2020年,公司性价比较高的新产品ST膜VCM板受到客户认可,四川长虹采购量也较大,当期采购ST膜VCM板8,000万元左右。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金额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2)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6,923.43万元)的原因及合理性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0年度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 | 2020年销售金额 | 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金额 |
1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11,781.12 | 6,891.40 |
2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80.48 | 32.03 |
合计 | 12,061.60 | 6,923.43 |
公司主要与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交易,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公司给予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账期为90天,公司在2020年10-12月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 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金额 | 2020年12月含税收入 | 2020年11月含税收入 | 2020年10月含税收入 | 2020年10-12月含税收入合计 | 是否在信用期内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6,891.40 | 1,484.58 | 1,904.47 | 1,472.96 | 4,862.01 | 否 |
2020年12月31日,应收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货款中4,862.01万元在信用账期内,2,000万元左右货款存在逾期,逾期主要系2020年12月底客户申请开具承兑汇票过程中技术系统出现问题,导致未及时开出承兑汇票,2021年1月5日,公司已取得该汇票。
如本题“二”之“1、2020年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金额大幅增长主要原因如下”所述,使得公司当期从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获取的订单增长较多,而该客户具有90天的信用账期,同时由于其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的技术系统出现问题导致部分货款延迟支付,致使期末存在2,000万元逾期货款,该逾期货款已于2021年1月初收回,剔除该因素后,期末应收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货款均在信用期内。
综上所述,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货款金额较大具有合理性。
5、说明2019年与中山市金奇贸易有限公司、中山市凯百纸品印刷有限公司、中山市新卿包装印刷有限公司1,484.38万元应收账款的交易背景及形成原因
中山市新卿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中山市凯百纸品印刷有限公司、中山市新卿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黄嘉超控制,上述三家公司主要做家电产品的包装,客户包括美的集团、格力电器等大型厂商。2018年至2019年期间,由于牛皮纸的国内价格比国外价格要高,从国外进口牛皮纸再在国内销售存在利润空间。由于公司的外贸业务在东南亚广泛开展,在牛皮纸价格相对便宜的印度和泰国有销售网络,黄嘉超委托公司从印度和泰国采购牛皮纸销售给其名下的三家公司,公司可以从中赚取一定差价。2019年,受台风影响,运输到码头的批次牛皮纸受海水浸泡,一方面,客户销售回款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公司配合客户进行保险索赔占据了一定时间,导致2019年底应收账款余额较大,该款项已于2020年5、6月全部收回。2019年之后,牛皮纸国内价格与国外价格相差不大,
公司也无利润可赚取,因此与该三家公司终止了合作。
(三)说明预付款项的支付对象,包括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分析预付款占采购比例的合理性及报告期各年的一致性。
1、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主要支付对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度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当期采购金额 | 期末预付金额 |
1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钢材 | 24,815.18 | 2,441.56 |
2 | 天津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 | 预涂板 | 2,697.91 | 811.67 |
3 | 盛瑞思国际供应链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 钢材 | 1,780.00 | 472.74 |
4 | 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 | 钢材 | 8,989.50 | 409.35 |
5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钢材 | 4,854.68 | 367.66 |
6 | 广州峻茂林贸易有限公司 | 钢材 | 2,650.85 | 257.16 |
7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钢材 | 9,551.83 | 172.76 |
8 | 北京中金联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钢材 | 206.34 | 149.56 |
合计 | 55,546.29 | 5,082.46 | ||
2019年度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当期采购金额 | 期末预付金额 |
1 | 东莞宝钢钢材部件有限公司 | 钢材 | 407.87 | 398.23 |
2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钢材 | 4,973.24 | 156.37 |
3 | 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 | 钢材 | 3,416.80 | 98.52 |
4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钢材 | 15,447.15 | 73.16 |
5 | 合肥圆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钢材 | 1,158.64 | 39.68 |
6 | 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 | 钢材 | 159.49 | 34.46 |
7 | 佛山市首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钢材 | 332.84 | 27.99 |
8 | 中铝西南铝冷连轧板带有限公司 | 钢材 | 569.50 | 23.16 |
合计 | 26,465.53 | 851.57 | ||
2018年度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当期采购金额 | 期末预付金额 |
1 | 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 | 钢材 | 9,420.02 | 632.75 |
2 |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钢材 | 859.38 | 151.34 |
3 | 中铝西南铝冷连轧板带有限公司 | 钢材 | 660.14 | 69.96 |
4 | 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 | 钢材 | 4,507.79 | 46.53 |
5 | 深圳市多枝进出口有限公司 | 压花辊 | 186.17 | 24.25 |
6 | 中航国际矿产资源有限公司 | 钢材 | 36.21 | 23.67 |
7 | 新余鑫彩贸易有限公司 | 钢材 | 564.45 | 22.97 |
8 | 佛山市顺德区正牛钢材有限公司 | 钢材 | 81.34 | 22.33 |
9 | 佛山美领全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钢材 | 4,461.22 | 21.72 |
合计 | 20,776.72 | 1,015.52 |
公司原材料中钢材占比较大,钢材属于大宗商品,公司主要通过钢材生产厂商和钢材贸易商采购,根据行业惯例,一般需要预付一定比例订金。
2、预付款占采购比例的合理性及报告期各年的一致性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度/2018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是否一致 |
预付款项余额 | 5,417.86 | 990.70 | 1,192.14 | 是 |
当期采购金额 | 100,977.51 | 65,183.48 | 67,348.33 | 是 |
预付款项余额占当期采购金额比例 | 5.37% | 1.52% | 1.77% | 是 |
2018年、2019年预付款项及当期采购金额和占比均较为稳定,2020年由于公司业绩增长较快,采购额也相应增加,2020年末,卷钢价格上涨较为显著并预计2021年初仍有上涨趋势,公司于2020年末储备了一定量钢材,预付钢材金额增加,使得预付款项余额占当期采购金额比例有所增加。因此,公司预付款占采购比例具有合理性且报告期各年具有一致性。
二、核查过程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检查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报告期内的合同条款,核查对应的信用政策、结算政策是否发生变化;
2、访谈发行人销售部、采购部相关同事,了解客户、供应商的信用政策相关的内部控制,了解制定客户、供应商的信用政策、结算政策的方式及背景;
3、通过访谈发行人财务预算和资金管理相关人员和检查相关制度文件,了解发行人财务预算和资金管理的管理制度,评估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的有效
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4、结合公开查阅的2020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各季度收入数据,分析发行人收入和应收账款增长的合理性;
5、公开渠道查阅了2020年家电行业数据,了解发行人下游家电行业2020年市场情况;
6、取得发行人应收账款明细表,结合客户信用政策,统计分析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及了解逾期原因;
7、抽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的业务回单;
8、查阅了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了解下游客户的业绩增长情况;
9、了解发行人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金额大幅增长及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10、获取发行人销售收入成本明细表,统计比较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情况,并执行分析性程序;
11、了解发行人2019年与中山市金奇贸易有限公司、中山市凯百纸品印刷有限公司、中山市新卿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交易背景及形成较大应收账款原因;
12、取得预付款项明细表、主要供应商合同及银行回单,了解交易背景,统计分析预付款占采购比例的合理性及报告期各年的一致性;
13、执行走访供应商、向供应商发函等程序,核实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余额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的信用政策、结算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建立完备的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资金管理安排及资金调拨机制,并得到有效执行;
2、上下游结算方式的差异,可能对发行人所需营运资金产生不利影响;上下游结算方式的差异对发行人所需营运资金的影响已披露;
3、发行人2020年应收款项增长与收入增长较为匹配;发行人第四季度应收账款占比大幅上升具有合理性,不存在突击确认收入情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
化趋势不存在明显差异;
4、发行人逾期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较好;
5、受市场、客户销售总体增长及发行人新产品投入受到客户认可等影响,发行人2020年对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金额增长及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合理;
6、为赚取贸易差价,发行人与中山市金奇贸易有限公司、中山市凯百纸品印刷有限公司、中山市新卿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从事了牛皮纸贸易业务,交易背景具有合理性;
7、发行人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钢材款,发行人预付款占采购比例具有合理性且报告期各年具有一致性。
第三部分 募集资金运用及其他事项
问题19、其他问题
…………
(5)支付的各项税费大幅下降的原因。根据申请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分别为1,397.32万元、518.26万元、714.37万元。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支付的各项税费”的具体构成以及与相关报表科目的勾稽关系,分析与营业收入规模的匹配情况。
(6)理财产品购买内容。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包括资金来源、资金流向、理财产品明细构成,如名称、所属银行、收益率、购买和赎回日期、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等。
(7)长期应付款借款情况。请发行人说明向珠海科创恒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的借款时间、利率、期限等情况。
…………
请保荐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对问题(1)-(4)及问题(8)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请申报会计师对问题(5)-(7)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回复
(一)支付的各项税费大幅下降的原因。根据申请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分别为1,397.32万元、518.26万元、714.37万元。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支付的各项税费”的具体构成以及与相关报表科目的勾稽关系,分析与营业收入规模的匹配情况。
1、支付的各项税费的具体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增值税 | 199.37 | 90.62 | 826.20 |
所得税 | 266.82 | 42.06 | 262.96 |
应交房产税 | 83.13 | 166.25 | 27.85 |
土地使用税 | 20.90 | 21.19 | 10.5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3.36 | 94.87 | 128.17 |
教育费附加 | 22.87 | 40.66 | 54.9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5.24 | 27.11 | 36.62 |
印花税 | 51.45 | 38.32 | 34.13 |
其他税费 | 1.23 | -2.82 | 15.87 |
合计 | 714.37 | 518.26 | 1,397.32 |
2019年支付的各项税费518.26万元,比2018年支付的各项税费1,397.32万元少879.06万元,主要系增值税少缴纳735.58万元,所得税少缴纳220.90万元,房产税多缴纳138.4万元。增值税少缴纳735.58万,主要系2018年期末未认证及留底增值税额为1,275.34万元,比2019年留抵税额678.60万元多596.74万元,再加上2019年销售额减少导致销项税额减少,进一步导致应交增值税减少。
2019年比2018年所得税少缴纳220.90万元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现金流差异 |
期末应交所得税 | 133.43 | 28.85 | - |
期初应交所得税 | 28.85 | 99.16 | - |
期初减期末 | -104.58 | 70.31 | -174.89 |
当期所得税 | 165.20 | 112.84 | 52.36 |
预缴所得税 | - | 79.81 | -79.81 |
未退所得税计入当期 | -18.57 | - | -18.57 |
合计 | - | - | -220.90 |
2020年比2018年少缴纳682.95万元税费,主要是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少缴纳
755.08万元,房产税多缴纳55.28万元;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少缴纳的原因系2020年业务规模增加,对应的销项税增加7,939.68万元、出口及留底增值税退回多1,250.47万元、实际抵扣的进项税多9,480.54万元、期末减期初应交增值税差异多336.50万元,上述各项累计影响少交增值税626.89,万元,测算该部分少交增值税对应的税金及附加为75.23万元,合计少于755.08万元系税金及附加期初-期末余额的差异导致;房产税多缴纳的原因系子公司拾比佰新材2018年房产税
55.28万元在2019年1月份缴纳。
2、支付的各项税费与报表科目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 | ||||
应交税费期初 | 费用发生额 | 本期支付 | 应交税费期末 | 勾稽 | |
增值税 | 6.75 | 199.37 | 216.80 | 单独勾稽 | |
所得税 | 133.43 | 436.36 | 266.82 | 331.88 | - |
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 | - | 149.54 | 104.02 | 45.52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 80.90 | 53.36 | 27.54 | -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 - | 57.78 | 38.11 | 19.67 | - |
印花税 | 3.50 | 60.66 | 51.45 | 12.71 | - |
其他税费 | 0.14 | 1.17 | 1.23 | 0.08 | - |
合计 | 143.82 | 786.42 | 714.37 | 654.21 | - |
报表科目合计 | 148.21 | 786.42 | 714.37 | 662.64 |
勾稽 | -4.39 | - | - | -8.43 | 应交个税 |
预交企业所得税 | - | - | - | 28.91 | |
收到所得税退回 | - | - | - | - | |
项目 | 2019年 | ||||
应交税费期初 | 费用发生额 | 本期支付 | 应交税费期末 | 勾稽 | |
增值税 | 14.31 | 90.62 | 6.75 | 单独勾稽 | |
所得税 | 28.85 | 165.20 | 42.06 | 133.43 | - |
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 | 93.72 | 93.72 | 187.44 | -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90 | 87.98 | 94.87 | - | -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 4.93 | 62.84 | 67.77 | - | - |
印花税 | 2.50 | 39.32 | 38.32 | 3.50 | - |
其他税费 | 0.14 | -2.82 | -2.82 | 0.14 | - |
合计 | 151.34 | 446.24 | 518.26 | 143.82 | - |
报表科目合计 | 154.82 | 446.24 | 518.26 | 148.21 | |
勾稽 | -3.48 | - | - | -4.39 | 应交个税 |
预交企业所得税 | 79.81 | - | - | - | |
收到所得税退回 | - | 61.24 | - | - | |
项目 | 2018年 | ||||
应交税费期初 | 费用发生额 | 本期支付 | 应交税费期末 | 勾稽 | |
增值税 | 140.77 | 826.20 | 14.31 | 单独勾稽 | |
所得税 | 99.16 | 112.84 | 262.96 | 28.85 | - |
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 | 38.44 | 93.72 | 38.44 | 93.72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24 | 123.83 | 128.17 | 6.90 | -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 8.03 | 88.45 | 91.55 | 4.93 | - |
印花税 | 5.73 | 30.90 | 34.13 | 2.50 | - |
其他税费 | - | 16.00 | 15.87 | 0.14 | - |
合计 | 303.37 | 465.74 | 1,397.32 | 151.34 | - |
报表科目合计 | 311.25 | 465.74 | 1,397.32 | 154.82 | |
勾稽 | -7.89 | - | - | -3.48 | 应交个税 |
预交企业所得税 | 3.24 | - | - | 79.81 | |
收到所得税退回 | - | 3.24 | - | - |
注:所得税勾稽:(应交所得税期初数-应交所得税期末数)+(预交所得税期末数-预交所得税期初数)+当期所得税发生额=本期支付所得税-本期收到所得税退回;附加及其他税费勾稽:(应交税费期初数-应交税费期末数)+本期税费发生额=当期支付税费。
3、收到的税费返还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增值税退税 | 1,326.88 | 427.26 | 76.41 |
所得税退税 | - | 61.24 | 3.24 |
合计 | 1,326.88 | 488.50 | 79.65 |
4、支付的增值税与报表科目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应交增值税(期初) | 6.75 | 14.31 | 140.77 |
加:销项税额 | 32,400.40 | 22,021.02 | 24,460.71 |
进项税额转出 | 8.05 | 183.90 | 316.59 |
出口退税 | 974.72 | 177.33 | - |
留抵税额退回 | 352.16 | 249.92 | 76.41 |
待抵扣+待认证增值税+出口退税(期末) | 560.44 | 740.80 | 1,275.34 |
减:期初待抵扣+ 待认证增值税 | 740.80 | 1,275.34 | 676.76 |
进项税额 | 33,145.47 | 22,014.57 | 23,755.53 |
减免税款 | 0.08 | - | 0.16 |
待抵扣进项税 | - | - | 996.86 |
应交增值税(期末) | 216.80 | 6.75 | 14.31 |
合计 | 199.37 | 90.62 | 826.20 |
缴纳的增值税 | 199.37 | 90.62 | 826.20 |
勾稽 | - | - | -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增值税退税 | 1,326.88 | 427.26 | 76.41 |
勾稽 | - | - | - |
5、销项税额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情况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销项税额(未抵销) (万元) | 32,400.40 | 22,021.02 | 24,460.71 |
13%税率对应月数 | 12.00 | 9.00 | - |
16%税率对应月数 | - | 3.00 | 8.00 |
17%税率对应月数 | - | - | 4.00 |
13%收入估算(万元) | 249,233.85 | 127,044.35 | - |
16%收入估算(万元) | - | 34,407.84 | 101,919.63 |
17%收入估算(万元) | - | - | 47,962.18 |
估算收入合计 (万元) | 249,233.85 | 161,452.19 | 149,881.81 |
内部交易金额 (万元) | 149,192.17 | 90,403.33 | 78,334.63 |
净额法抵销收入 (万元) | 2,398.21 | 947.36 | - |
估算合并后收入 (万元) | 97,643.47 | 70,101.50 | 71,547.18 |
披露内销收入 (万元) | 97,445.32 | 68,818.86 | 70,922.62 |
差异 (万元) | 198.15 | 1,282.64 | 624.56 |
差异率 | 0.20% | 1.86% | 0.88% |
根据销项税额估算公司的内销收入,2019年及2018年差异较大的原因系增值税税率调整导致。
复核公司各报告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各项目未见异常,同时,测算各报告期的税金及附加无差异,复核各报告期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正确,因此“支付的各项税费”与营业收入规模相匹配。
综上,公司支付的各项税费与相关报表科目勾稽一致,销项税额与营业收入规模相匹配。
上述内容发行人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现金流量分析”之“(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进行补充披露。
(二)理财产品购买内容。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购买理财产品
的具体情况,包括资金来源、资金流向、理财产品明细构成,如名称、所属银行、收益率、购买和赎回日期、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等。报告期内,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效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会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发售的理财产品、投资货币基金等安全性高、风险性小、流动性高的产品。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自有资金,理财产品主要挂钩标的包括三个月期限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3M Shibor)或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合约收盘价(以上海黄金交易所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为准),公司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明细:
单位:万元
期间 | 产品名称 | 所属银行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 | 赎回金额 | 天数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投资收益 |
2020年1月 | 结构性存款A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960.00 | 200.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2.30%-2.50% | 0.24 |
2020年2月 | 结构性存款A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3,870.00 | 3,070.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2.30%-2.50% | 3.25 |
2020年3月 | 结构性存款A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6,850.00 | 6,710.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0.88%-2.00% | 3.62 |
2020年4月 | 结构性存款A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2,750.00 | 3,620.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0.88%-1.00% | 1.28 |
2020年5月 | 结构性存款A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3,540.00 | 3,220.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0.88%-1.00% | 1.00 |
2020年6月 | 结构性存款A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2,720.00 | 3,390.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0.88%-1.00% | 0.55 |
2020年6月 | 结构性存款189天 | 交通银行 | 保本固定期限 | 890.00 | - | 189天 | 1.55%-3.05% | - |
2020年6月 | 结构性存款366天 | 交通银行 | 保本固定期限 | 350.00 | - | 366天 | 1.75%-3.05% | - |
2020年7月 | 结构性存款A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2,080.00 | 2,630.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0.88%-1.00% | 0.97 |
期间 | 产品名称 | 所属银行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 | 赎回金额 | 天数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投资收益 |
2020年8月 | 结构性存款A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5,240.00 | 3,270.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0.88%-1.00% | 0.54 |
2020年9月 | 结构性存款A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6,960.00 | 9,040.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0.35%-0.50% | 0.54 |
2020年10月 | 结构性存款A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 | -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0.35%-0.50% | 0.03 |
2020年11月 | 结构性存款A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 | -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0.35%-0.50% | 0.05 |
2020年12月 | 结构性存款A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 | -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0.35%-0.50% | 0.05 |
2020年12月 | 结构性存款189天 | 交通银行 | 保本固定期限 | - | 890.00 | 189天 | 1.55%-3.05% | 13.80 |
合计 | 36,210.00 | 36,040.00 | 25.92 |
注:部分产品每日计算收益,按月支付收益。
2、2019年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明细:
单位:万元
期间 | 产品名称 | 所属银行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 | 赎回金额 | 天数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投资收益 |
2019年1月 | 结构性存款A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1,150.00 | 1,150.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2.30%-2.50% | 0.72 |
2019年2月 | 结构性存款A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4,150.00 | 250.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2.30%-2.50% | 0.09 |
2019年3月 | 结构性存款A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2,250.00 | 5,900.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2.30%-2.50% | 5.55 |
2019年4月 | 结构性存款A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770.00 | 850.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2.30%-2.50% | 0.57 |
2019年4月 | 招行日日盈 | 招商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 | 2.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1.50%-1.70% | 0.02 |
2019年5月 | 结构性存款A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1,160.00 | 1,330.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2.30%-2.50% | 1.03 |
2019年6月 | 结构性存款A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950.00 | 500.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2.30%-2.50% | 0.59 |
2019年7月 | 结构性存款A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1,080.00 | 530.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2.30%-2.50% | 1.21 |
2019年 | 结构性存 | 交通银 | 保本非固定 | 2,960.00 | 1,500.00 | 开放式无固 | 2.30%-2.5 | 3.29 |
期间 | 产品名称 | 所属银行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 | 赎回金额 | 天数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投资收益 |
8月 | 款A款 | 行 | 期限 | 定期限产品 | 0% | |||
2019年9月 | 结构性存款A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1,450.00 | 2,910.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2.30%-2.50% | 5.18 |
2019年10月 | 结构性存款A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1,650.00 | 1,560.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2.30%-2.50% | 1.96 |
2019年11月 | 结构性存款A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1,100.00 | 1,660.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2.30%-2.50% | 1.36 |
2019年12月 | 结构性存款A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2,060.00 | 2,290.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2.30%-2.50% | 1.30 |
合计 | 20,730.00 | 20,432.00 | 22.87 |
3、2018年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明细:
单位:万元
期间 | 产品名称 | 所属银行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 | 赎回金额 | 天数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投资收益 |
2018年4月 | 通知存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3,370.00 | 1,710.00 | 无固定期限产品 | 0.55% | 0.01 |
2018年5月 | 日增利A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3,410.00 | 830.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2.20% | 0.37 |
2018年5月 | 通知存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 | 1,660.00 | 无固定期限产品 | 0.55% | 1.13 |
2018年6月 | 货币基金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2,801.00 | 2,801.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2.50%-2.80% | 3.16 |
2018年6月 | 日增利A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800.00 | 3,030.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2.20% | 2.05 |
2018年6月 | 结构性存款7天 | 交通银行 | 保本固定期限 | 1,500.00 | - | 7天 | 1.35%-2.35% | - |
2018年7月 | 结构性存款7天 | 交通银行 | 保本固定期限 | - | 1,500.00 | 7天 | 1.35%-2.35% | 1.15 |
2018年7月 | 日增利A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2,980.00 | 2,920.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2.20% | 0.64 |
2018年7月 | 货币基金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1,600.00 | 1,600.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2.50%-2.80% | 1.87 |
2018年8月 | 日增利A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 | 410.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2.20% | 0.40 |
2018年8月 | 结构性存款A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1,790.00 | 690.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2.30%-2.50% | 0.17 |
2018年8月 | 货币基金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1,500.00 | 1,500.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2.50%-2.80% | 1.59 |
期间 | 产品名称 | 所属银行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 | 赎回金额 | 天数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投资收益 |
2018年9月 | 结构性存款A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870.00 | 1,620.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2.30%-2.50% | 0.56 |
2018年10月 | 招行日日盈 | 招商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2.00 | -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1.50%-1.70% | - |
2018年10月 | 结构性存款A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730.00 | 1,080.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2.30%-2.50% | 0.51 |
2018年11月 | 结构性存款A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900.00 | 250.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2.30%-2.50% | 0.08 |
2018年12月 | 结构性存款A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非固定期限 | 1,100.00 | 1,750.00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 2.30%-2.50% | 0.59 |
合计 | 23,353.00 | 23,351.00 | 14.28 |
(三)长期应付款借款情况。请发行人说明向珠海科创恒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的借款时间、利率、期限等情况。
一、发行人向珠海科创恒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情况
珠海科创恒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给公司的借款系对孙公司珠海拾比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款,根据投资协议及业务实质按债权处理。
1、投资背景
2016年1月,珠海拾比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申请的“基于R-RTO、IN-LINE等技术的高效低耗自动化金属外观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被列为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的项目单位,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的意见(试行)》(粤府办[2013]16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粤财工[2013]28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经营性资金股权投资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粤财工(2014)518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第一批)因素法专题审查通过项目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6]8号)和《关于下达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第一批)(第二批)股权投资项目的通知》(珠科工信(2016)250号)等文件精神,珠海科创恒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专项资金股权投资受托管理机构,按照拾比佰新材申请的技改项目需求,以该技改专项
资金与拾比佰新材设立了新的项目公司以实施上述技改项目。
2、投资合同主要条款
2017年7月,珠海科创恒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甲方)与珠海拾比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乙方)、杜国栋(丙方)、杜文雄(丁方)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并于当月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条款包括:
(1)项目公司的设立及股东出资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甲方以货币现金出资1,500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30%,乙方以货币现金出资3,500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70%。
(2)投资的调整与回购
各方约定,自项目公司完成工商设立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甲方投资期限为5年。投资期满5年后的任何时候,或出现如下条件中的任何情况,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甲方有权以所约定的股权回购价格依法向乙方转让甲方所持项目公司全部股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丙方、丁方对乙方受让甲方所持有项目公司全部的股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投资期内,如存在下列情况的,甲方本次投资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有权先于乙方对外转让:
1)项目公司或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甲方认为投资进度缓慢,预计难以完成;
3)甲方持有标的股权的估值低于原始出资额1,500万元的70%;
4)项目核心管理团队或经营策略发生重大变动,无法按约定实现政策目标;
5)其他与委托投资单位商定,得到上级主管部门认定的情况。
(3)股权回购价格及支付方式
1)第一部分回购价款:在投资期内,乙方应当每年按甲方出资额(即1,500万元)的一定比例向甲方预先支付部分股权回购价款(以下简称:“年度股权回购价
款”)。在投资期内,第1年乙方按甲方出资额度的4%向甲方支付年度股权回购价款,在甲方付款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第一年度年度股权回购价款转账至甲方与市财局共管账户。在投资期内的第2-5年,乙方按甲方出资额度1%每年向甲方支付年度股权回购价款。第二年起,乙方于投资年度起始当年06月30日前将年度股权回购价款转账至甲方与市财局共管账户。如果在投资期内发生回购,则在本协议约定的价款支付完毕且回购完成日起不再计算本款所约定的年度股权回购价款。回购当年年度股权回购价款按照当年实际天数除以360天(当年年度股权回购价款=1%*当年实际投资天数/360天)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2)第二部分回购价款:在投资期届满或依据本协议约定发生股权回购的,除已经支付的年度股权回购价款以外,乙方届时还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项目公司设立时投入的1,500万元的股权本金。
3、会计处理
珠海科创恒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虽以投资款形式向拾比佰项目公司投入了1,500万元款项,但根据投资协议,投资具有5年固定期限,且在投资期内,第1年按出资额度的4%、第2-5年按出资额度的1%支付年度股权回购价款,到期后归还股权本金。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中关于金融负债的定义,珠海科创恒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入拾比佰项目公司1,500万元款项符合金融负债定义,公司将其作为长期应付款核算,同时按照合同的规定计提利息并支付。
长期应付款借款时间为2017年8月,借款期限为5年,第1年利率为4%、第2-5年利率为1%。
二、核查过程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各报告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各项附加税费的纳税申报表,汇算清缴报告等资料,将现金流量表支付的各项税费金额与纳税申报表进行核对;
2、分析已缴纳增值税的合理性,测算应交增值税与税金及附加金额、增值税销项税额与营业收入规模的匹配性,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各项目进行核对;
3、将现金流量表支付的各项税费的具体明细与相关报表科目进行勾稽;
4、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了解发行人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资金流向;
5、取得发行人购买理财产品明细表,查阅报告期发行人购买的理财产品协议,了解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7、检查发行人购买及赎回理财产品的业务回单,分析投资收益金额;
8、查阅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的意见(试行)》(粤府办[2013]1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经营性资金股权投资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粤财工(2014)518号)等政策性文件,了解珠海科创恒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公司的背景;
9、获取并查阅了珠海科创恒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有关协议,结合相关条款了解并分析该投资款的业务实质;
10、查阅取得珠海科创恒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款的银行回单及发行人按约定支付利息的凭证和银行回单。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支付的各项税费的具体构成与相关报表科目勾稽一致;
2、发行人销项税额及其他税费与收入规模匹配;
3、发行人会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主要系日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发行人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风险性小、流动性高的产品;
4、珠海科创恒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入拾比佰项目公司款项符合金融负债定义,财务报表列示为长期应付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发行人已按协议约定计提并支付了利息。
(此页无正文,为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1]510Z0028号专项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2021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