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相关规定,作为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调增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调增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是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且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调增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
丁世国 侯文华 马立群 王中杰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