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8及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段银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同时仍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段银华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段银华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10-51878413
传真:010-51878417
邮箱:dyh@crecg.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铁广场A座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段银华简历段银华,女,198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04年7月参加工作并加入本公司,2009年1月至2014年4月历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职员、高级经理,2014年4月至2020年2月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2020年6月至2021年4月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1年4月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段女士2004年6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并获得法律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