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08 公司简称:ST安泰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
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表之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因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故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预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ST安泰 | 600408 | 安泰集团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郭全虎 | 刘明燕 |
办公地址 | 山西省介休市安泰工业区 | 山西省介休市安泰工业区 |
电话 | 0354-7531034 | 0354-7531666 |
电子信箱 | securities_dpt@antaigroup.com | securities_dpt@antaigroup.com |
要应用于陆地和海洋钻井平台、大型桥梁、高层建筑、大型电力和水利建设、环保工业厂房等重要领域;发电装置包括:1×6MW煤气发电机组、2×25MW煤气机组、1×12MW干熄焦余热发电机组,以及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成的1×40MW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项目和在建的2×45MW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项目及1×150t/h的干熄焦及余热发电装置。所发电量主要是满足园区内企业的生产运行所需。
(二)经营模式
多年来,公司致力于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着力打造焦化钢铁生态工业园区。焦化、型钢、电力等各产业之间以“物料平衡”为基础,以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和转化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环境绩效为目的,通过“工艺衔接”和循环经济产业链的“接环补环”方式,使各工序与原材料和废弃物科学有机地组合为一体,使园区内的废水、废气、废渣以及余热余压资源都得到了合理的应用,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安泰循环经济产业链。同时,公司为满足国家及省、地、市各级政府对钢铁、焦化企业的环保要求,控制粉尘污染,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近年来,公司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环保项目建设,大大提高了公司的环境治理水平和环保效益。
公司焦炭业务上游是煤炭行业,下游是炼铁、炼钢行业。公司炼焦所用的主要原材料煤炭主要靠外购,生产的焦炭主要销售给包括新泰钢铁在内的钢铁生产企业。炼焦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化工产品如焦油、粗苯、硫铵直接外销,而焦炉煤气、干熄焦余热则用来发电,所发电力主要是满足园区内企业的生产运行所需。公司型钢业务主要是采购新泰钢铁的专属钢坯(异形坯)生产H型钢,采购价格由双方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此交易模式可为双方节省采购成本,减少产品远销的运输成本,有利于提高安泰工业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的综合利用效率。
(三)行业情况
2020年,全球疫情和百年变局交织,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战略定力,准确判断形势,精心谋划部署,果断采取行动,使我国成为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在此期间,钢铁、焦化行业在国家稳定经济、减税降费、复工复产等一系列宏观政策支持下,全年整体保持了良好的运行态势,为我国经济复苏提供了重要支撑。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8年 | |
总资产 | 5,568,171,294.71 | 5,681,789,914.91 | -2.00 | 5,229,556,370.42 |
营业收入 | 8,789,875,724.74 | 9,563,363,329.56 | -8.09 | 8,815,570,622.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2,873,866.62 | 456,806,727.60 | -27.13 | 820,249,593.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31,302,794.09 | 193,747,868.69 | 71.00 | 523,462,577.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543,748,127.83 | 1,948,469,066.76 | 30.55 | 1,492,600,201.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4,261,273.35 | 119,595,994.83 | 488.87 | 552,571,901.9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06 | 0.45 | -26.53 | 0.8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306 | 0.45 | -26.53 | 0.8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72 | 26.54 | 减少10.82个百分点 | 75.01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539,001,133.73 | 2,246,077,276.29 | 2,416,042,852.87 | 2,588,754,461.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871,299.12 | 15,864,467.40 | 56,077,118.39 | 269,803,579.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5,787,704.73 | 50,056,627.25 | 112,280,447.34 | 174,753,424.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8,690,021.59 | 224,901,109.82 | 107,730,239.55 | 162,939,902.39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2,566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9,678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李安民 | 0 | 317,807,116 | 31.57 | 0 | 质押 | 317,807,116 | 境内自然人 |
董小林 | 3,390,000 | 22,240,000 | 2.21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郑帮雄 | 3,585,800 | 12,021,372 | 1.19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吴绍金 | 5,163,900 | 0.51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曹承兰 | 5,000,000 | 0.50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李跃先 | 568,400 | 4,602,900 | 0.46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马驰 | 4,549,000 | 0.45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马树成 | 4,500,200 | 0.45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冀永明 | 4,168,400 | 0.41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李友珍 | 419,751 | 3,969,751 | 0.39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李安民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兼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不知道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同为自然人李安民先生,控制关系见上图所示。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2020年,公司上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跟山西省委省政府“四为四高两同步”发展战略,抢抓发展机遇,创新发展举措,全力以赴保生产,大力推动增产增效。首先,2020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公司管理层快速反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有力应对疫情,并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全面复工复产。通过优化采购策略、强化铁路运输能力、推进产品技术创新等方式实现了降本增效目标;通过全力开发销售市场实现了经济效益最大化。其次,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大项目建设和升级改造,报告期内,焦化脱硫废液综合利用、焦炉上升管余热利用、40MW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等提产增效项目快速落地投产见效,环保治理和节能技改建设成效显著,不仅达到国家超低排放标准要求,而且安泰集团进入国家第五批“绿色工厂”名单。第三,公司继续以TPM和安全管理提升项目为抓手,以安全管理“零事故”、设备管理“零故障”为目标,持续强化设备管理和安全管理,形成了6S常态化管理机制,夯实了设备管理基础,形成了具有安泰特色的安全管理新模式。第四,继续推进“两化融合”,加快智能管控步伐。公司顺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形势,加快打造公司在信息化环境下的新型竞争力。2020年5月,型钢移动点检正式启用,率先实现了无纸化点巡检,拉开了公司移动资产管理的序幕。第五,降杠杆减负债,债务优化进展顺利。一方面,通过与关联方实施债务重组,顺利解决了公司逾期银行债务问题,消除了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不确定因素。另一方面,稳步推进全员社保工作,在医疗保险、工伤赔付正常报销的基础上,2020年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正常缴费,并缴纳了2017年至2019年养老保险欠费,实现了养老保险缴费的逐步正常化。综上所述,公司在2020年取得了较为满意的经营业绩。全年共生产焦炭227.63万吨、型钢
131.82万吨、发电4.48亿度;销售焦炭228.55万吨、型钢134.02万吨、售电4.68亿度。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87.90亿元,同比减少8.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3亿元,同比减少
27.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3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1%。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编制2020年1月1日以后的财务报表。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
山西安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 |
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安焦化”) |
山西安泰集团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投资”) |
山西安泰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型钢公司”) |
山西安泰集团云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