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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泰生物: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党论)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及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计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包括年度股东大会会议1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2次)。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7次,实际出席董事会会议7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独立发表意见,为董事会决策建言献策,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0年2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对公司调整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对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四)2020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0年7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事项、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公司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事项、公司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续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续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人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和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就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政策变更

等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各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就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进行审议决策,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公司人才体系建设提出专业建议,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通过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通过面谈或通讯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参加与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的见面沟通会,了解掌握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情况;时常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运作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时询问及查证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充分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提升法人治理水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等相关法规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并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公司发展

提供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0年度,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0年度,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2020年度,本人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2021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和经营质量的不断提高,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述职人:罗党论2021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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