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年0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杜伟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苗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慧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规划及经营计划的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1、行业政策变动的风险
疫苗行业属于高度行政监管行业,为了加强疫苗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和供应、规范预防接种、促进疫苗行业发展、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国家2019年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对疫苗的研发、注册、生产、流通、预防接种等全生命周期实行严格管理。同时,国家相继陆续对《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适配行业监管的指导思想高度,进一步加大对疫苗行业的规范管理,对疫苗生产企业的研发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理念稳抓疫苗产品质量,及时掌握政策动态并积极落实,主动应对可能发生的政策变化;同时不断完善研发、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监控体系,以降低因行业政策变动引起的经营风险。
2、新产品研发未达预期的风险
疫苗产品具有知识密集、技术含量高、工艺复杂、资金投入大、风险高等特点,其研发需要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和生产许可三个阶段,研发周期长,通常需要7-15年的时间,需向国家相关部门申请药物临床试验、药品注册批件,接受其严格审核,研发项目能否顺利实现产业化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新产品开发风险。
公司始终坚持以质量为生命、以风险管控为导向、以先进技术合作为契机、以人才赋能为活力,加强疫苗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疫苗研制和创新;重视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不断优化疫苗生产工艺,提升质量控制水平;加强临床试验和产品注册的管理,有效控制研
发风险。
3、接种疫苗不良事件的风险疫苗产品关系到社会公众健康,国家对疫苗的研发、生产、销售流通等环节均有严格的监管。合格的疫苗在规范的接种中,因受种者身体素质、接种时机选择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会存在一定比例的不良事件。如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偶合发病,不具备相关知识的人群容易对疫苗接种后的不良事件(包括偶合反应、心因性反应等)产生误解,尤其出现行业不良现象时,疫苗接种不良事件(包括偶合反应、心因性反应等)所引发的舆论风险将会对疫苗行业产生较大影响。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在采取措施的同时,通常会对疫苗质量及发生不良事件的根本原因进行调查,但由于监管部门调查需要一定时间,在此期间不良事件本身以及由此带来的负面社会舆论将可能会导致接种率短期下降,给疫苗行业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疫苗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公司疫苗产品的质量控制,建立健全公司药品不良反应管理体系,及时、合法处理疫苗产品接种的不良反应,降低其引发的风险。
公司计划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第五节重要事项.............................................................................................................................................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第八节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第十节公司治理.............................................................................................................................................
第十一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目录...............................................................................................................................
释义
释义项
释义项 | 释义内容 | |
康泰生物、本公司、公司、母公司 | 指 |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民海生物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鑫泰康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鑫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康泰科技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香港康泰生物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康泰生物(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康泰集团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康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疫苗 | 指 | 为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免疫接种的预防性生物制品,包括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 |
免疫规划疫苗 | 指 | 居民应当按照政府的规定接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 |
非免疫规划疫苗 | 指 | 由居民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 |
乙肝疫苗/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 | 指 | 用于预防乙型肝炎病毒引起的感染的疫苗 |
Hib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 指 | 用于预防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儿童感染性疾病的疫苗,适用于3月龄婴幼儿至5周岁儿童 |
麻风二联苗/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 | 指 | 用于预防麻疹和风疹病毒引起感染的疫苗,适用于8月龄以上人群 |
四联苗/四联疫苗/无细胞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 | 指 | 用于3月龄以上婴儿同时预防百日咳杆菌、白喉杆菌、破伤风梭状芽孢杆菌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感染性疾病的疫苗 |
23价肺炎疫苗/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 指 | 用于预防23种血清型肺炎链球菌引起的感染性疾病的疫苗 |
百白破疫苗/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 | 指 | 用于3月龄以上婴幼儿预防百日咳杆菌、白喉杆菌、破伤风梭状芽孢杆菌引起的感染性疾病的疫苗 |
多糖疫苗 | 指 | 从细菌或细菌培养物中,通过化学或物理方法提取纯化其有效特异性多糖成分而制成的疫苗 |
多糖结合疫苗 | 指 | 采用化学方法将多糖共价结合在蛋白载体上所制成的多糖-蛋白结合疫苗 |
多联多价疫苗 | 指 | 多联疫苗指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种类的疫苗原液按特定比例配合制成的具有多种免疫原性的疫苗,如无细胞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多价疫苗指由一种病原生物的多个血清型抗原所制成的疫苗,如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 |
无应答人群 | 指 | 在完成疫苗常规接种程序后不能有效产生抗体,从而无法有效预防相应病原微生物感染的人群 |
药品不良反应/不良反应 | 指 | 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异常反应 | 指 | 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
药品注册批件
药品注册批件 | 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允许药品企业进行某特定药品生产的批准文件 |
批签发 | 指 | 国家对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以及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每批制品出厂上市或者进口时进行强制性检验、审核的制度。检验不合格或者审核不被批准者,不得上市或者进口 |
临床前研究 | 指 | 包括药物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理化性质及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制备工艺、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等。中药制剂还包括原药材的来源、加工及炮制等的研究;生物制品还包括菌毒种、细胞株、生物组织等起始原材料的来源、质量标准、保存条件、生物学特征、遗传稳定性及免疫学的研究等。一般指从药品开始研发到获得药品临床研究批件之间的阶段 |
临床研究 | 指 | 药品研发的一个阶段,一般指从获得临床研究批件到完成I、II、III期临床试验,获得临床研究总结报告之间的阶段。药品临床试验分为I、II、III、IV期,其中IV期临床试验在药品批准上市后进行 |
中检院 | 指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疫苗管理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
《药品管理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GMP | 指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g | 指 | 微克,计量单位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本年度报告,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略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 | 康泰生物 | 股票代码 | 300601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康泰生物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enzhenKangtaiBiologicalProducts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KANGTAIBIOLOGICAL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杜伟民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科发路6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57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薯田埔路18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106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www.biokangtai.com | ||
电子信箱 | office@biokangtai.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苗向 | 陶瑾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薯田埔路18号 |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薯田埔路18号 |
电话 | 0755-26988558 | 0755-26988558 |
传真 | 0755-26988600 | 0755-26988600 |
电子信箱 | office@biokangtai.com | office@biokangtai.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古范球、侯光兰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3层 | 侯世飞、宋双喜 | 2017.2.7-2022.12.31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
营业收入(元) | 2,261,177,379.57 | 1,943,331,753.94 | 16.36% | 2,016,902,801.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79,186,185.43 | 574,505,577.68 | 18.22% | 435,685,115.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620,428,742.52 | 528,691,472.00 | 17.35% | 413,469,644.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39,847,497.40 | 505,701,645.18 | -13.02% | 336,476,192.2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3 | 0.91 | 13.19% | 0.7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1 | 0.90 | 12.22% | 0.7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56% | 25.51% | -12.95% | 30.94%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9,584,507,604.93 | 3,952,407,609.13 | 142.50% | 3,340,809,028.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463,435,888.39 | 2,754,232,811.35 | 170.98% | 1,837,154,706.87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 686,413,309 |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是□否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 0.00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0.9895 |
注:“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主要用于计算市盈率等指标,应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业统计指标标准指引(2019年修订)》规定口径计算,请以“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为基数(包括回购股份)进行计算,与利润表中每股收益计算口径可能存在不一致的情形。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77,202,437.81 | 692,740,965.95 | 550,398,167.01 | 840,835,808.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24,163.22 | 257,386,527.85 | 173,521,369.27 | 245,854,125.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564,060.05 | 251,516,071.82 | 170,486,790.21 | 195,861,820.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527,694.12 | 101,519,770.04 | 482,970,314.11 | -69,114,892.63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752,900.94 | -489,096.52 | -5,266,544.3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9,198,570.13 | 50,231,926.28 | 23,526,817.5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3,823,252.11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2,529,801.00 | 3,874,003.2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57,972.53 | 1,628,531.34 | 4,002,666.1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369,450.92 | 8,087,056.42 | 3,921,471.39 | |
合计 | 58,757,442.91 | 45,814,105.68 | 22,215,471.19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人用疫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上市销售的产品包括无细胞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和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产品种类涵盖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
公司为国内最早从事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生产的企业之一,目前研发和生产基地分别布局于深圳市光明区康泰生物园、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和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生产规模位居国内疫苗行业前列,充分发挥了“南康泰、北民海”集团化经营协同效应,同时民海生物新型疫苗国际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百旺信应急工程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进一步壮大公司的产业规模。
公司研发实力雄厚,通过多年坚持不懈地自主研发创新,现已形成产品线丰富、产品结构优良且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疫苗产品梯队。除已上市的5种疫苗外,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已获得药品注册批件,同时公司拥有在研项目30余项,其中已申请药品注册批件3项,口服五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四价手足口病疫苗、麻腮风水痘疫苗等多联多价疫苗已布局研制。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产品和用途情况如下:
产品
产品 | 用途 | |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 | 10?g | 用于16岁以下人群预防乙型肝炎 |
20?g | 用于16岁及以上人群预防乙型肝炎 | |
60?g | 用于16岁及以上无应答人群预防乙型肝炎 | |
无细胞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 | 用于预防百日咳杆菌、白喉杆菌、破伤风梭状芽孢杆菌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多种疾病 | |
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 用于预防23种血清型肺炎链球菌引起的肺炎、脑膜炎、中耳炎和菌血症等疾病 | |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 用于预防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儿童感染性疾病,如肺炎、脑膜炎、败血症、蜂窝组织炎、会厌炎、关节炎等疾病 | |
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 | 用于同时预防麻疹病毒和风疹病毒感染 | |
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 | 用于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 |
(三)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拥有国内先进的疫苗研发中心,形成了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开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
新”为辅的研发模式,先后从海外引进了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等世界领先的疫苗生产技术。公司注重产学研合作,聚焦疫苗创新研发及产业化路径,吸引优秀人才和技术资源,增强企业研发活力。
2、采购模式根据年度销售计划、生产计划和安全库存等制定全年采购计划,与供应商签订年度购货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订单。
3、生产模式根据以往市场销量、未来销售计划和安全库存标准制定生产计划,并严格按照《疫苗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
4、销售模式公司产品涵盖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等组织集中招标或者统一谈判,形成并公布中标价格或者成交价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统一采购;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以外的其他免疫规划疫苗、非免疫规划疫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采购,公司再将疫苗产品配送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
(四)业绩驱动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要求,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切实贯彻落实年度经营管理目标,有序推进研发、生产等各项工作,持续加强营销管理,大力拓展疫苗业务,促使公司经营业绩呈现出持续增长的态势。
(五)行业发展情况
2020年,肺炎疫情爆发是百年来全球发生的最严重的传染病大流行,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遭遇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面临严重威胁的同时,全球的社会及经济体系也遭受着巨大的冲击。疫苗作为人类用于控制和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关系着人民群众健康,关系着公共卫生安全,在抗疫过程中受到全球民众广泛关注,接种疫苗已经成为全球各国“抗疫情、稳经济、保民生”的重要举措,疫苗行业的国家战略性和公益性进一步彰显。
随着《疫苗管理法》、新《药品管理法》的实施,国家相继对《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疫苗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对疫苗生产质量管理和生产持续合规提出更高要求;优化药品注册审评审批制度,鼓励研发创新,对于拥有较强创新研发能力、先进生产技术、规范质量管理的企业将进一步彰显竞争优势,行业集中度有望加速。同时,核酸疫苗、腺病毒载体新型疫苗等
新技术路径在国内的研发应用尝试,加快了新型疫苗技术平台的搭建,进一步推动行业技术创新升级,疫苗企业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股权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无形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主要是本报告期新增百旺信应急工程建设项目、腺病毒载体新型疫苗车间建设项目、民海生物新型疫苗国际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投入及康泰生物产业研发总部基地项目增加所致。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强大的科研实力,具备多联多价疫苗研发领先优势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疫苗的研发和生产,是国内疫苗研发平台最丰富的企业之一,掌握了多项国内外先进的生物疫苗核心技术,特别是具备多联多价疫苗研发的成功经验。公司在深圳建有“广东省治疗性乙肝疫苗工程实验室”、“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新型疫苗工程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研发平台,在北京设有“结合疫苗新技术研究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新型疫苗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型联合疫苗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有力保证了较高的研发水平和研发质量,完成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先进水平疫苗产品的研究开发。同时,公司先后从美国默克、法国赛诺菲巴斯德、荷兰Intravacc、英国阿斯利康先后引进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冻干人用狂犬疫苗(人二倍体细胞)、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腺病毒载体新型疫苗的全套研发生产技术,提升公司研发实力。
经过多年研发创新,公司已攻克多项重磅疫苗品种的研发壁垒。其中,公司自主研发的用于乙肝疫苗无应答特殊人群的“60?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属国际首创;自主研发的无细胞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是国产首创的四联疫苗,是国家“863专项”的重大科技成果;自主研发的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为全球肺炎系列疫苗大品种;自主研发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是目前国内唯一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的国产五联疫苗。同时,雄厚的科研实力和丰富的研发经验也为公司多联多价疫苗、新型疫苗的产品布局奠定了扎实的技术基础。
(二)丰富的产品储备,市场前景广阔公司现已形成产品线丰富、产品结构优良且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疫苗产品梯队,除已上市的5种疫苗产品外,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已获得药品注册批件,同时公司拥有处于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或申请药品注册批件的在研项目30余项,包括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五联疫苗、口服五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麻腮风水痘四联苗等新型疫苗,研发项目对标国际疫苗巨头的新型疫苗产品布局,项目前景广阔。
国际疫苗品种
国际疫苗品种 | 2020年全球市场销售额(亿美元) | 康泰生物相关产品布局 |
肺炎疫苗系列 | 74.56 | 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等 |
HPV疫苗系列 | 41.17 | — |
百白破疫苗系列 | 36.99 | 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组分)联合疫苗、无细胞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等 |
流感疫苗系列 | 36.16 | 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等 |
带状疱疹疫苗系列 | 25.66 | — |
麻腮风水痘疫苗系列 | 22.15 | 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麻疹风疹腮腺炎联合减毒活疫苗、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麻疹风疹腮腺炎水痘联合减毒活疫苗等 |
脑膜炎疫苗系列 | 19.32 | 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等 |
轮状病毒疫苗系列 | 15.18 | 口服五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Vero细胞)等 |
肝炎疫苗系列 | 7.43 |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等 |
注:销售数据统计自默沙东、GSK、辉瑞和赛诺菲四大制药企业披露的年报信息,若有差异,系汇率折算导致的。
(三)严格的质量管理,持续践行质量文化理念“质量就是生命”是公司经营发展的理念,公司严格秉承“执行制度一丝不苟,原始数据一点不假,发现问题一个不放过,缺陷产品一支不放行,GMP管理一刻不松懈”的质量方针,持续深入践行质量文化理念,落实“零缺陷”质量制胜战略,通过构建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产品研发、生产、流通所有过程均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标准,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中,采用前瞻或回顾的方式,通过运用质量风险管理方法主动确认和控制生产过程中潜在的质量问题,进一步保证和加强产品和工艺的质量,确保向社会提供优质、安全、有效的疫苗产品。
(四)稳固的市场地位,长期发展潜力不断提升公司作为国内最早从事基因工程乙肝疫苗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之一,从事免疫健康事业近30年。凭借多年来安全、稳定的产品质量为公司形成了稳固的市场地位和良好的品牌优势。四联疫苗是公司的独家产品,是联合疫苗数量最多的国产联苗,技术含量高且具有竞争优势;公司自主研发的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为全球最畅销的疫苗品种之一,目前已申请药品注册批件并完成注册现场检查。《疫苗管理法》支持多联多价等新型疫苗的研制,公司具备多联多价疫苗的研发基础和产业化经验,符合法规政策支持方向,且公司
产业规模不断扩建,营销布局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发展路径清晰明确,具备长期可持续发展潜力。
(五)优秀的管理团队,核心人才队伍稳定公司管理团队在生物医药行业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和市场销售经验,能够快速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并制定相应经营规划,以适应行业环境和政策的变化,增强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同时,公司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并完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通过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把核心员工的利益和公司发展结合在一起,建立了优秀且稳健的管理团队。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2020年,肺炎疫情在全球迅速传播蔓延,世界卫生组织宣布该疫情已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接种疫苗作为人类用于控制和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世界各国政府均将预防接种列为最优先的公共预防服务项目,通过有序推进疫苗接种构建人群免疫屏障,以消除疫情影响。全球新型疫苗的研发及产业化竞赛,使得中国疫苗企业竞争实力得以进一步提升,并在国际赛道上展示出优异表现,随着新型疫苗走向国际市场,中国疫苗企业加速推进了全球战略化布局。疫情之下,疫苗行业克服困难继续保持平稳发展,国内主要生物制品企业批签发在疫情冲击下仍维持了健康增长势头,2020年国产疫苗批签发量合计约6.1亿支,占比94%,进口疫苗批签发量合计4,170万支,占比为6%,我国疫苗行业竞争格局仍相对稳定,行业高景气度依旧。同时,受益于国家监管政策扶持产业发展、公众疾病预防的意识不断增强、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以及新型疫苗上市推动终端市场消费升级,疫苗行业获得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秉持“以人为本,追求卓越;诚信、高效、创新、凝聚”的经营理念,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开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产品研发和生产,积极开展销售推广工作,持续优化费用管控。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6,117.7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918.6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重点工作开展如下:
1、积极推进研发进程,开拓境外技术合作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创新与引进合作相结合的研发方针,不断加强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制,积极推进产品的研发进程和产业化。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获得药品注册批件;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申请药品注册批件并进入注册现场检查阶段;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已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光明疫苗研发生产基地的生产车间可正式用于乙肝疫苗的生产;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联合疫苗已获得临床试验批件;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进入Ⅲ期临床试验,重点研发新产品进展顺利。
公司稳步推进研发项目的同时积极引进国际先进研发技术,报告期内,公司与英国阿斯利康签署《许可协议》,引进其与牛津大学在全球开发、生产和供应的腺病毒载体新型疫苗的研发技术,并对该产品进行研发、生产及商业化,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疫苗研发技术、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
2、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持续发展能力
随着《疫苗管理法》出台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
法》《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公司持续改进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贯彻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以质量安全为核心,严守质量底线,报告期内公司疫苗产品批签发100%通过。同时,公司不断加强宣贯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学习、交流心得和不定期考核等方式,持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切实将新规政策贯彻到疫苗研制、生产、储存、流通等各环节,保障疫苗产品的安全有效,满足政策法规对疫苗企业的高标准要求。
3、加强市场销售管理,持续优化费用管控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受到疫情短期冲击,但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控制,疫苗接种恢复正常,公司持续加大产品在终端市场的推广和销售供应,不断加强营销网络建设,优化销售队伍的配置和费用管控,产品销量逐步恢复。报告期内,公司独家产品无细胞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实现销售收入136,216.86万元,同比增长15.47%;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实现销售收入53,708.36万元,同比增长4,669.71%。
4、成功发行再融资项目,助力企业规模壮大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定向增发新股27,272,727股,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70元,用于民海生物新型疫苗国际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推动肺炎球菌结合疫苗、五联苗、麻腮风水痘四联苗等重磅新型品种的研发及产业化进程,填补国内相关疫苗领域的空白,切实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奠定企业中长期发展基础。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从事药品、生物制品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产品研发情况公司拥有在研项目30余项,其中进入注册程序的在研项目14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药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功能主治 | 注册阶段 | 当前进展情况 |
1 | 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 | 预防用生物制品第3类 | 用于预防由1、3、4、5、6A、6B、7F、9V、14、18C、19A、19F和23F13个血清型肺炎链球菌引起的侵袭性感染 | 已申请药品注册批件 | 审评中 |
2 | 冻干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 预防用生物制品第12类 | 用于预防由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侵袭性感染(包括脑膜炎、肺炎、败血症、蜂窝组织炎、关节炎、会厌炎等) | 已申请药品注册批件 | 审评中 |
3 | 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 | 预防用生物制品第9类 | 用于预防狂犬病 | 完成临床研究 | 已申请药品注册批件 |
4 | 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 | 预防用生物制品第6类 | 用于预防A群、C群、Y群及W135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 处于临床研究总结阶段 | 已完成Ⅲ期临床研究现场工作 |
5 | 甲型肝炎灭活疫苗 | 预防用生物制品第5类 | 用于预防甲型肝炎 | 处于临床研究总结阶段 | 已完成Ⅲ期临床研究现场工作 |
6 | 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 | 预防用生物制品第13类 | 用于预防水痘 | 已取得临床试验批件 | 已完成Ⅲ期临床研究现场工作 |
7 | 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Vero细 | 预防用生物制品第13类 | 用于预防由脊髓灰质炎Ⅰ型、Ⅱ型和Ⅲ型病毒感染导致的脊髓灰质炎 | 已获得临床试验批件,正处于临床 | Ⅲ期临床进行中 |
胞)
胞) | 研究阶段 | ||||
8 | 重组肠道病毒71型疫苗(汉逊酵母) | 预防用生物制品第1类 | 用于预防由EV71病毒引起的手足口病 | 已取得临床试验批件,正处于临床研究阶段 | 完成Ⅰ、Ⅱ期临床 |
9 |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汉逊酵母) | 预防用生物制品第9类 | 用于预防乙型肝炎 | 已取得临床试验批件,正处于临床研究阶段 | 完成Ⅰ期临床 |
10 | 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组分)联合疫苗 | 预防用生物制品第4类 | 用于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 | 已取得临床试验通知书 | Ⅰ期临床进行中 |
11 | 新型肺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 | 预防用生物制品第1.1类 | 用于预防由新型肺炎病毒感染引起的疾病 | 已取得临床试验批件 | 完成Ⅰ期、Ⅱ期临床 |
12 | 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 | 预防用生物制品第2.2类 | 用于预防白喉、破伤风、百日咳、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侵入性感染 | 已取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 已获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
13 | 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联合疫苗 | 预防用生物制品第2.2类 | 用于预防白喉、破伤风、百日咳、脊髓灰质炎 | 已取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 已获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
14 | 60μ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免疫调节剂) | 补充申请第4类 | 用于治疗乙型肝炎 | 已撤回药品注册批件申请,目前处于临床数据自查阶段 | 临床数据自查中 |
注: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预防用生物制品第15类)与肺炎疫苗为同一生产车间。《疫苗管理法》实施后,对不同产品的共线提出更高要求。为确保肺炎疫苗的产量和质量,公司撤回该疫苗的注册申请于2021年1月获得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目前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
(二)产品批签发情况公司目前有5种产品上市销售,具体为四联疫苗、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乙肝疫苗、Hib疫苗、麻风二联苗。根据中检院批签发数据,公司5种疫苗2020年获得的批签发具体情况如下:
四联疫苗批签发数据表
生产厂家 | 2020年批签发数量(万支) | 占比(%) | 2019年批签发数量(万支) | 占比(%) | 占比增减变化(%) |
民海生物 | 556.33 | 100.00 | 477.29 | 100.00 | / |
合计 | 556.33 | 100.00 | 477.29 | 100.00 | / |
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批签发数据表
生产厂家 | 2020年批签发数量(万支) | 占比(%) | 2019年批签发数量(万支) | 占比(%) | 占比增减变化(%) |
民海生物 | 408.46 | 23.48 | 89.26 | 9.43 | 14.05 |
沃森生物 | 574.52 | 33.03 | 357.84 | 37.79 | -4.76 |
默克 | 47.85 | 2.75 | 144.89 | 15.30 | -12.55 |
成都所
成都所 | 708.51 | 40.73 | 354.97 | 37.49 | 3.24 |
合计 | 1,739.34 | 100.00 | 946.96 | 100.00 | / |
乙肝疫苗批签发数据表
生产厂家 | 2020年批签发数量(万支) | 占比(%) | 2019年批签发数量(万支) | 占比(%) | 占比增减变化(%) |
康泰生物 | 201.03 | 3.11 | 2,140.69 | 33.93 | -30.82 |
艾美汉信 | 3,787.81 | 58.56 | 2,843.03 | 45.06 | 13.50 |
华北制药 | 1,846.91 | 28.56 | 1,256.39 | 19.91 | 8.65 |
葛兰素史克 | 632.07 | 9.77 | 69.44 | 1.10 | 8.67 |
合计 | 6,467.82 | 100.00 | 6,309.55 | 100.00 | / |
Hib疫苗批签发数据表
生产厂家 | 2020年批签发数量(万支) | 占比(%) | 2019年批签发数量(万支) | 占比(%) | 占比增减变化(%) |
民海生物 | 242.84 | 21.79 | 216.62 | 29.86 | -8.07 |
沃森生物 | 255.84 | 22.95 | 234.25 | 32.29 | -9.34 |
兰州所 | 235.76 | 21.15 | 150.68 | 20.77 | 0.38 |
智飞绿竹 | 369.77 | 33.17 | 42.79 | 5.90 | 27.27 |
欧林生物 | 10.44 | 0.94 | 81.19 | 11.19 | -10.25 |
合计 | 1,114.65 | 100.00 | 725.53 | 100.00 | / |
麻风二联苗批签发数据表
生产厂家 | 2020年批签发数量(万支) | 占比(%) | 2019年批签发数量(万支) | 占比(%) | 占比增减变化(%) |
民海生物 | 0.00 | 0.00 | 210.59 | 14.80 | -14.80 |
北京所 | 529.95 | 100.00 | 1,212.02 | 85.20 | 14.80 |
合计 | 529.95 | 100.00 | 1,422.61 | 100.00 | / |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2,261,177,379.57 | 100% | 1,943,331,753.94 | 100% | 16.36% |
分行业
分行业 | |||||
生物制品 | 2,258,858,595.80 | 99.90% | 1,942,360,760.76 | 99.95% | 16.29% |
其他业务收入 | 2,318,783.77 | 0.10% | 970,993.18 | 0.05% | 138.81% |
分产品 | |||||
自主产品-免疫规划疫苗 | 28,831,372.14 | 1.28% | 95,575,612.87 | 4.92% | -69.83% |
自主产品-非免疫规划疫苗 | 2,230,027,223.66 | 98.62% | 1,846,785,147.89 | 95.03% | 20.75% |
其他业务收入 | 2,318,783.77 | 0.10% | 970,993.18 | 0.05% | 138.81% |
分地区 | |||||
东北 | 73,047,890.26 | 3.23% | 82,342,690.02 | 4.24% | -11.29% |
华北 | 192,218,193.35 | 8.50% | 183,002,215.63 | 9.42% | 5.04% |
西北 | 86,383,459.06 | 3.82% | 98,803,192.22 | 5.08% | -12.57% |
华中 | 743,748,192.35 | 32.89% | 439,734,591.17 | 22.63% | 69.14% |
华东 | 555,203,813.23 | 24.55% | 482,070,259.29 | 24.81% | 15.17% |
西南 | 414,583,140.73 | 18.33% | 387,164,296.02 | 19.92% | 7.08% |
华南 | 193,545,874.97 | 8.56% | 269,670,720.39 | 13.88% | -28.23% |
出口 | 2,446,815.62 | 0.11% | 543,789.20 | 0.03% | 349.96%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生物制品 | 2,258,858,595.80 | 226,298,424.85 | 89.98% | 16.29% | 38.57% | -1.61% |
分产品 | ||||||
自主产品-免疫规划疫苗 | 28,831,372.14 | 12,436,221.97 | 56.87% | -69.83% | -73.51% | 5.99% |
自主产品-非免疫规划疫苗 | 2,230,027,223.66 | 213,862,202.88 | 90.41% | 20.75% | 83.80% | -3.29% |
分地区 | ||||||
东北 | 73,047,890.26 | 7,234,999.58 | 90.10% | -11.29% | -11.28% | 0.00% |
华北 | 190,916,390.77 | 24,503,529.54 | 87.17% | 4.37% | 13.76% | -1.05% |
西北 | 86,383,459.06 | 8,886,414.64 | 89.71% | -12.57% | -23.77% | 1.51% |
华中 | 743,748,192.35 | 68,908,775.38 | 90.73% | 69.14% | 128.88% | -2.42% |
华东 | 555,203,813.23 | 52,415,399.90 | 90.56% | 15.17% | 38.58% | -1.59% |
西南 | 414,583,140.73 | 43,754,115.16 | 89.45% | 7.08% | 39.38% | -2.44% |
华南 | 192,528,893.78 | 18,979,713.49 | 90.14% | -28.37% | -14.77% | -1.58% |
出口 | 2,446,815.62 | 1,615,477.16 | 33.98% | 349.96% | 349.77% | 0.03%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自主生物制品 | 销售量 | 万剂 | 1,955.78 | 3,858.12 | -49.31% |
生产量 | 万剂 | 2,558.44 | 1,217.08 | 110.21% | |
库存量 | 万剂 | 2,043.82 | 1,457.25 | 40.25%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销售量较上年同期相比变动:主要系本报告期受获得批签发的乙肝疫苗库存有限,乙肝疫苗销量下降导致。生产量及库存量较上年同期相比变动:主要系本报告期乙肝疫苗通过GMP符合性检查及取得药品补充注册申请批件恢复乙肝疫苗生产所致。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自主生物制品 | 直接材料 | 33,055,955.42 | 14.61% | 39,125,738.61 | 23.90% | -15.51% |
自主生物制品 | 直接人工 | 24,050,892.82 | 10.63% | 28,033,542.62 | 17.13% | -14.21% |
自主生物制品 | 制造费用 | 101,807,956.19 | 44.99% | 96,145,295.09 | 58.74% | 5.89% |
自主生物制品 | 运输费用 | 67,383,620.42 | 29.78% | |||
自主生物制品 | 小计 | 226,298,424.85 | 100.00% | 163,304,576.32 | 99.77% | 38.57% |
其他业务 | 其他业务 | 7,755.07 | 0.00% | 369,111.12 | 0.23% | -97.90% |
合计 | 226,306,179.92 | 100.00% | 163,673,687.44 | 100.00% | 38.27% |
说明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应产品销售合同发生的疾控储运费和代储代运费计入营业成本。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报告期内,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康泰生物(香港)有限公司和康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60,135,058.28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66%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15,377,475.74 | 0.68% |
2 | 客户二 | 12,178,932.06 | 0.54% |
3 | 客户三 | 11,227,582.51 | 0.50% |
4 | 客户四 | 10,982,524.28 | 0.49% |
5 | 客户五 | 10,368,543.69 | 0.46% |
合计 | -- | 60,135,058.28 | 2.66%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10,322,449.26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42.93%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48,604,780.00 | 18.91% |
2 | 供应商二 | 22,239,025.00 | 8.65% |
3 | 供应商三 | 14,797,679.23 | 5.76% |
4 | 供应商四 | 14,146,495.00 | 5.51% |
5 | 供应商五 | 10,534,470.03 | 4.10% |
合计 | -- | 110,322,449.26 | 42.93%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878,406,781.99 | 784,574,179.24 | 11.96% | |
管理费用 | 168,412,208.25 | 170,778,623.95 | -1.39% | |
财务费用 | -21,402,806.17 | 5,397,086.25 | -496.56% | 主要是本报告期偿还长期借款利息支出减少及现金管理增加利息收入所致。 |
研发费用 | 267,060,541.23 | 198,260,593.58 | 34.70% | 主要是本报告期新型疫苗研发支出增加所致。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一、概述”中产品研发情况。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0年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425 | 244 | 130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20.80% | 18.26% | 11.34%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273,400,954.82 | 215,452,675.75 | 176,778,056.85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12.09% | 11.09% | 8.76%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40,695,804.24 | 17,192,082.17 | 28,772,643.57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14.89% | 7.98% | 16.28%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5.99% | 2.99% | 6.6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66,904,176.07 | 1,902,464,978.40 | 3.3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27,056,678.67 | 1,396,763,333.22 | 9.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9,847,497.40 | 505,701,645.18 | -13.0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746,190.69 | 6,923,503.35 | 112.9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51,660,015.15 | 386,626,994.96 | 896.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36,913,824.46 | -379,703,491.61 | -910.5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43,973,232.73 | 20,372,862.72 | 20,731.5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5,261,545.17 | 247,109,311.61 | 88.2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78,711,687.56 | -226,736,448.89 | 1,766.5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81,606,339.34 | -100,730,692.22 | 478.8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变动-910.50%,主要是本报告期在建工程项目投入及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入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变动1,766.57%,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款及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所致;受上述原因的影响,使得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变动478.8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679,186,185.43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439,847,497.40元,差异239,338,688.03元,主要是受疫情影响,上半年销售回款减少,以致报告期营业收入与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收到的现金相差较大所致。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3,680,221.20 | 1.77% | 主要是本报告期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30,143,030.91 | 3.90% | 主要是本报告期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 | 否 |
资产减值 | -4,171,597.94 | -0.54% | 主要是本报告期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 否 |
营业外收入 | 5,319,771.59 | 0.69% | 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存货报废第三方赔偿款所致。 | 否 |
营业外支出 | 8,280,551.03 | 1.07% | 主要是本报告期对外捐赠支出及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增加所致。 | 否 |
其他收益 | 28,556,350.53 | 3.70% | 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与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20,482,851.90 | -2.65% | 主要是本报告期应收账款计增加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 否 |
资产处置收益 | -291,929.37 | -0.04% | 主要是本报告期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 否 |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2020年末 | 2020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882,693,490.42 | 9.21% | 505,218,769.77 | 12.78% | -3.57% | 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投资款及其产生的代扣个税款所致; |
应收账款 | 1,613,172,032.15 | 16.83% | 1,050,021,875.54 | 26.57% | -9.74% | 主要是本报告期受疫情影响,上半年销售回款减少,且全年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
存货 | 436,545,373.73 | 4.55% | 228,759,568.21 | 5.79% | -1.24% | 主要是本报告期产成品、原材料及周转材料储备增加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49,206.78 | 0.00% | 49,206.78 | 0.00% | 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0.00% | 0.00% | |||
固定资产 | 1,142,783,399.12 | 11.92% | 904,948,915.99 | 22.90% | -10.98 | 主要是本报告期在建工程光明疫苗研发生产基地(一期)、百旺信应急 |
%
% | 工程建设项目部分转固所致; | |||||
在建工程 | 1,136,279,719.61 | 11.86% | 462,285,803.39 | 11.70% | 0.16% | 主要是本报告期新增百旺信应急工程建设项目、腺病毒载体新型疫苗车间建设项目及民海生物新型疫苗国际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康泰生物产业研发总部基地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11,322,789.45 | 0.12% | 1,000,000.00 | 0.03% | 0.09% | 主要是本报告期新增短期借款所致; |
长期借款 | 67,795,458.84 | 0.71% | 195,018,307.34 | 4.93% | -4.22% | 主要是本报告期偿还期初长期借款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55,143,030.91 | 22.49% | 0.00 | 0.00% | 22.49% | 主要是本报告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04,447,191.94 | 1.09% | 23,594,667.86 | 0.60% | 0.49% | 主要是本报告期应纳税所得额亏损,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及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68,841,964.24 | 8.02% | 33,793,309.46 | 0.86% | 7.16% | 主要是本报告期购买期限较长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02,047,783.62 | 7.32% | 271,780,837.19 | 6.88% | 0.44% | 主要是等待期内确认的股权激励成本逐年增加以及因报告期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解禁,导致报告期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产生的可抵扣亏损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0.00 | 30,143,030.91 | 0.00 | 0.00 | 4,692,000,000.00 | 2,567,000,000.00 | 0.00 | 2,155,143,030.91 |
上述合计 | 0.00 | 30,143,030.91 | 0.00 | 0.00 | 4,692,000,000.00 | 2,567,000,000.00 | 0.00 | 2,155,143,030.91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4,541,793.64 | 保函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58,691,247.99 | 抵押贷款 |
无形资产 | 48,760,857.18 | 抵押贷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76,155,293.12 | 质押贷款 |
合计 | 208,149,191.93 | — |
注:长期股权投资受限系本公司将持有对子公司鑫泰康生物的股权向银行提供担保而设定了质押。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958,213,268.15 | 231,368,430.03 | 314.15%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光明疫苗研发生产基地(一期) | 自建 | 是 | 生物制药 | 27,511,777.27 | 597,163,802.51 | 自筹、募集资金 | 已取得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 - | -2,396,555.51 | 项目于2020年6月取得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后开始生产乙肝疫苗,2020年10月末取得批签发证书后,11月开始销售,于报告期内销售的时间短。 | 2017-1-19、2019-1-31、2020-6-24 | 巨潮网(www.cninfo.com.cn) |
康泰生物产业研发总部基地 | 自建 | 是 | 生物制药 | 71,787,917.01 | 110,060,164.38 | 自筹 | 建设期 | - | 建设期 | 2018-2-12、2018-4-25、2019-1-31 | 巨潮网(www.cninfo.com.cn) | |
百旺信应急工程建设项目 | 自建 | 是 | 生物制药 | 385,658,558.24 | 385,658,558.24 | 自筹 | 建设期 | - | 建设期 | 2020-7-21、2021-4-13 | 巨潮网(www.cninfo.com.cn) | |
腺病毒载体新型疫苗车间 | 自建 | 是 | 生物制药 | 63,827,360.06 | 63,827,360.06 | 自筹 | 建设期 | - | 建设期 | 2021-4-13 | 巨潮网(www.cninfo.com.cn) | |
民海生物疫苗产业基地(三期) | 自建 | 是 | 生物制药 | 23,353,810.41 | 408,120,497.39 | 自筹、募集资金 | 建设期 | - | 建设期 | 2017-7-18、2021-1-29 | 巨潮网(www.cninfo.com.cn) | |
民海生物新型疫苗国际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自建 | 是 | 生物制药 | 247,235,584.29 | 252,738,510.05 | 自筹、募集资金 | 建设期 | - | 建设期 | 2019-5-15 | 巨潮网(www.cninfo.com.cn) | |
合计 | -- | -- | -- | 819,375,007.28 | 1,817,568,892.63 | -- | -- | 0.00 | -2,396,555.51 | -- | -- | -- |
注:民海生物疫苗产业基地(三期)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生产楼建设项目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类
别
资产类别 | 初始投资成本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累计投资收益 | 期末金额 | 资金来源 |
其他 | 0.00 | 30,143,030.91 | 0.00 | 4,692,000,000.00 | 2,567,000,000.00 | 13,680,221.20 | 2,155,143,030.91 | 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 |
合计 | 0.00 | 30,143,030.91 | 0.00 | 4,692,000,000.00 | 2,567,000,000.00 | 13,680,221.20 | 2,155,143,030.91 | -- |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净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17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11,111.95 | 0 | 11,111.95 | 0 | 0 | 0.00% | 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注销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户 | 0 |
2018年 |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34,691.94 | 3,173.9 | 31,884.85 | 0 | 0 | 0.00% | 3,716.02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0 |
2020年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98,530.97 | 118,443.18 | 118,443.18 | 0 | 0 | 0.00% | 182,044.93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0 |
合计 | -- | 344,334.86 | 121,617.08 | 161,439.98 | 0 | 0 | 0.00% | 185,760.95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2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81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706.0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111.95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广会验字[2017]G1700285001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111.95万元置换公司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报告期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2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2月1日公开发行35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08.0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691.94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8]G17002850056号”《验资报告》。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31,884.85万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5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
月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272,72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69.0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530.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BJA20593《验资报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18,443.18万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31,884.85万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5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
月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272,72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69.0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530.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BJA20593《验资报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18,443.18万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康泰生物光明疫苗研发生产基地一期 | 否 | 11,111.95 | 11,111.95 | 0 | 11,111.95 | 100.00% | 2020年06月12日 | -239.66 | -239.66 | 不适用 | 否 | |
研发生产楼建设项目 | 否 | 27,000 | 27,000 | 11.79 | 27,175.69 | 100.65% | 2020年12月31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预填充灌装车间建设项目 | 否 | 7,691.94 | 7,691.94 | 3,162.11 | 4,709.16 | 61.22% | 2022年12月31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民海生物新型疫苗国际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否 | 208,530.97 | 208,530.97 | 28,443.18 | 28,443.18 | 13.64% | 2023年06月30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90,000 | 90,000 | 90,000 | 90,000 | 100.0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44,334.86 | 344,334.86 | 121,617.08 | 161,439.98 | -- | -- | -239.66 | -239.66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344,334.86 | 344,334.86 | 121,617.08 | 161,439.98 | -- | -- | -239.66 | -239.66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2020年6月,乙肝疫苗生产场地变更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康泰生物光明疫苗研发生产基地一期的乙肝疫苗生产车间投产,投产至产出需要3个月左右,产品于10月末获得批签发,于11月上市销售,本报告期可销售的时间有限且因项目费用分摊致使暂时亏损(未分摊前的净利润为1,328.98万元)。目前经济效益良好,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净利润1,451.66万元。2.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预填充灌装车间建设项目的主要设备为进口定制设备,设计制作周期长。本报告期受疫情的影响,进口设备采购周期延长,到货迟延。待设备到货后,还需经过安装、调试等,导致预填充灌装车间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差异,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 |
3.研发生产楼建设项目已投入使用,其生产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目前处于申请药品注册批件阶段,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目前在Ⅲ期临床试验阶段。4.民海生物新型疫苗国际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处于建设期。
3.研发生产楼建设项目已投入使用,其生产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目前处于申请药品注册批件阶段,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目前在Ⅲ期临床试验阶段。4.民海生物新型疫苗国际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处于建设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报告期无此项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利息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民海生物 | 子公司 | 人用疫苗研发、生产与销售 | 1,000,000,000.00 | 6,075,140,429.97 | 3,868,164,145.01 | 2,112,863,274.24 | 802,933,006.48 | 696,696,532.29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康泰生物(香港)有限公司 | 设立 | 当期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
康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设立 | 当期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
广州康泰生物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康泰生物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注销 | 当期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无。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公司主营业务为人用疫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医药制造业(C27)。依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公司属于医药制造业中的“生物药品制造”,细分行业为疫苗行业。
(一)行业发展趋势
预防接种是全球公共卫生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公共卫生安全,接种疫苗是迄今为止最具成本效益的健康保护手段,预防免疫可以遏制疾病的传播,使更多的人免受疾病痛苦和死亡威胁。我国从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以来,有效地控制相应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2014年,经世界卫生组织专家评估,中国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达到或超过WHO按照国际标准运作的全部标准,中国疫苗生产过程、安全性、有效性均符合国际标准。2020年全球肺炎疫情爆发及蔓延,新型疫苗的成功研发及大范围预防接种使得全球疫情防控进入了最为重要的疫苗群体免疫阶段,中国优质的疫苗产品再次以质量安全的口碑广泛获得国际认可,中国疫苗也正逐步成为全球公共产品,行业由此迎来重要发展机遇,呈现出如下发展趋势:
1、国家提出疫苗储备制度,产业扶持力度加大
国家领导人在考察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工作时强调,要推进疫苗研发和产业化链条有机衔接,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疫苗研发和产业化体系,建立国家疫苗储备制度,为有可能出现的常态化防控工作做好周全准备。《疫苗管理法》也明确指出,国家支持疫苗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疫苗研制和创新,将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的疫苗研制、生产和储备纳入国家战略。2020年新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为创新疫苗的加速审批上市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行业相关标准的出台与立法的推进,标志着中国疫苗行业以及公共卫生事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政策将持续引导、扶持疫苗产业有序发展。
2、民众预防接种意识提升,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疫情期间,经过国家及权威专业人士对疫苗的公众科普教育,民众的健康意识与疾病防护认知普遍提升,根据丁香医生《2021国民健康洞察报告》数据显示,97%的受访人群认为孩子接种疫苗是“比较重要/非常重要”,83%的受访人群认为成人接种疫苗是“比较重要/非常重要”,这将有望推动非免疫规划类疫苗的接种,特别是肺炎疫苗。同时,新型肺炎疫苗在2021年将启动全球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疫苗接种行动,行业市场容量不断扩大。
3、竞争格局或将改变,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疫苗的研制属于生物制药业的高新技术领域,行业壁垒高,监管严格,研发周期长并投入高昂,这使得国内外竞争格局相对稳固。全球市场中,默沙东、GSK、辉瑞和赛诺菲四大制药企业依然占据着绝大部分的疫苗市场份额,国内市场现有40多家疫苗企业,除龙头企业外,普遍呈现着规模小、品种单一的现状。然而疫情之下,新型肺炎疫苗作为全球重磅单品,其成功研制或将冲击疫苗行业竞争格局,中国疫苗企业有望打通国际销售路径,且历经研发及产业化竞赛比拼,规模小、品种单一、缺乏核心研发能力、生产水平落后的疫苗企业将面临被淘汰或并购的压力,而研发管线丰富且具有领先创新研发实力的优势疫苗企业预计将占据更多市场份额。
4、研发技术更新迭代,重构行业创新能力新型肺炎疫苗研发的紧迫性催生新技术研究与应用。全球疫苗研发技术路线分三类,第一类为经典技术路线的灭活疫苗和减毒活疫苗,第二类为基因重组技术路线的蛋白亚单位疫苗和病毒样颗粒疫苗,第三类为疫苗新技术路线的病毒载体疫苗(分为复制型和非复制型)、核酸疫苗(分为DNA疫苗和mRNA疫苗)。国际疫苗巨头已应用新技术布局下一代大品种,除多联多价疫苗外,从有到优的结核杆菌疫苗、尚未攻克的RSV、HIV、登革热等疫苗、延展到治疗用乙肝疫苗和肿瘤疫苗等都成为热门研发方向。在新型肺炎疫苗多方合作的研发模式下,国内疫苗企业迎来快速实现技术升级的良机,尤其在第三类技术上与国际前沿接轨,可探索更多新型疫苗研发的可能性。
(二)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将继续秉承“创造更好的疫苗、造福人类健康”的企业宗旨,坚持“以人为本,为民健康”的核心价值观,专注于生物制药领域,紧抓产业发展契机,以科研创新激活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以重磅产品与市场营销驱动企业新增长,稳步推进公司业务经营;继续实施“引进来”与“走出去”发展战略,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合作及销售路径,加强产品海外注册,致力于成为全球知名的生物疫苗供应商。
(三)2021年经营计划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经营计划如下:
1、推动重点产品研发进程,丰富产品结构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和产业化投入,巩固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积极推动重点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进程,全力做好新型肺炎疫苗、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等研发项目的药品注册工作;积极推动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组份百白破、麻腮风三联苗等产品的临床试验;加快推进四价手足口病疫苗、口服五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等在研项目的研发进程,进一步丰富公司现有产品种类。
2、质量管控体系优化升级,确保产品质量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完善、优化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以高起点、高标准、高规范的行动来保障疫苗产品的高品质,坚持贯彻“执行制度一丝不苟,原始数据一点不假,发现问题一个不放过,缺陷产品一支不放行,GMP管理一刻不松懈”的质量方针,确保产品质量。
3、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开拓境内外产业合作公司将围绕战略发展主线,加大市场营销力度,优化销售网络布局,扩充销售队伍体系;同时,在现有行业机遇下积极拓展境内外合作,加强产品海外注册工作,探索国际销售路径,开拓产品多元化销售渠道。
4、实施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增强产业化能力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尚在推进中,公司将继续着力推进各个募投项目的建设,稳中有序实现预期目标;积极推进公司新型肺炎疫苗的产业化,为新发突发传染病储备技术及产能,推动公司整体升级发展。
5、加强集团化经营管理,提升管理效能加快提升管理效能,推进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构建管理提升的长效机制;通过修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持公司发展的稳定、持续,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可能存在的风险
1、行业政策变动的风险疫苗行业属于高度行政监管行业,为了加强疫苗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和供应、规范预防接种、促进疫苗行业发展、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国家2019年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对疫苗的研发、注册、生产、流通、预防接种等全生命周期实行严格管理。同时,国家相继陆续对《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适配行业监管的指导思想高度,进一步加大对疫苗行业的规范管理,对疫苗生产企业的研发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理念稳抓疫苗产品质量,及时掌握政策动态并积极落实,主动应对可能发生的政策变化;同时不断完善研发、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监控体系,以降低因行业政策变动引起的经营风险。
2、新产品研发未达预期的风险
疫苗产品具有知识密集、技术含量高、工艺复杂、资金投入大、风险高等特点,其研发需要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和生产许可三个阶段,研发周期长,通常需要7-15年的时间,需向国家相关部门申请药物临床试验、药品注册批件,接受其严格审核,研发项目能否顺利实现产业化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
新产品开发风险。公司始终坚持以质量为生命、以风险管控为导向、以先进技术合作为契机、以人才赋能为活力,加强疫苗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疫苗研制和创新;重视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不断优化疫苗生产工艺,提升质量控制水平;加强临床试验和产品注册的管理,有效控制研发风险。
3、接种疫苗不良事件的风险疫苗产品关系到社会公众健康,国家对疫苗的研发、生产、销售流通等环节均有严格的监管。合格的疫苗在规范的接种中,因受种者身体素质、接种时机选择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会存在一定比例的不良事件。如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偶合发病,不具备相关知识的人群容易对疫苗接种后的不良事件(包括偶合反应、心因性反应等)产生误解,尤其出现行业不良现象时,疫苗接种不良事件(包括偶合反应、心因性反应等)所引发的舆论风险将会对疫苗行业产生较大影响。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在采取措施的同时,通常会对疫苗质量及发生不良事件的根本原因进行调查,但由于监管部门调查需要一定时间,在此期间不良事件本身以及由此带来的负面社会舆论将可能会导致接种率短期下降,给疫苗行业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疫苗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公司疫苗产品的质量控制,健全公司药品不良反应管理体系,及时、合法处理疫苗产品接种的不良反应,降低其引发的风险。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0年07月24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兴证全球基金、太平洋证券、中欧瑞博、百创资本、国信证券、拾贝投资、方圆基金、昊泽金洪基金、国投瑞银、泓澄投资、兴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南方基金 | 参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7月24日投资者关系接待活动登记表 | 参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7月24日投资者关系接待活动登记表 |
2020年11月03日 | 民海生物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高瓴资本、西泽投资、第一北京控股、海通国际、老虎投资、WTChina、涌容资产、天弘基金、风和亚洲基金、无为资本、中国联合实业等 | 参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11月3日投资者关系接待活动登记表 | 参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11月3日投资者关系接待活动登记表 |
2020年12月01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信建投证券、广发基金、工银瑞信基金、博时基金、宝盈基金、南方基金、鹏华基金、易方达基金、长城基金、大成基金、上海楹联投资、和沣资产、杉树资产、银倍投资 | 参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12月1日投资者关系接待活动登记表 | 参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12月1日投资者关系接待活动登记表 |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未发生变化。公司历来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实施利润分派方案,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相关的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已实施完成。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为推进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顺利实施,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董事会拟定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已通过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含税)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8月17日实施完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是□否□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2021年4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最近三年(2018年-2020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64.47%。当前为确保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顺利实施,以及结合公司新型疫苗的研发投入及产业化建设对资金需求大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645,220,9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含税)现金红利,2018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7月5日实施完毕。
2、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672,493,6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含税)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8月17日实施完毕。
4、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2021年4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最近三年(2018年-2020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64.47%。当前为确保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顺利实施,以及结合公司新型疫苗的研发投入及产业化建设对资金需求大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分红年度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0年 | 201,748,091.10 | 679,186,185.43 | 29.70% | 0.00 | 0.00% | 201,748,091.10 | 29.70% |
2019年 | 0.00 | 574,505,577.6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8年 | 161,305,227.50 | 435,685,115.33 | 37.02% | 0.00 | 0.00% | 161,305,227.50 | 37.02% |
注:2020年8月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672,493,6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含税)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8月17日实施完毕,现金分红金额(含税)201,748,091.10元。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 |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原因
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原因 | |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最近三年(2018年-2020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64.47%。当前为确保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顺利实施,以及结合公司新型疫苗的研发投入及产业化建设对资金需求大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研发项目投入和产业化建设等经营发展需求,促进主营业务稳健发展。公司未来将继续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杜剑华;杜兴连;徐少华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7年2月7日 | 2017年2月7日-2020年2月7日 | 履行完毕 |
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7年2月7日 | 2017年2月7日-2020年2月7日 | 履行完毕 | |
磐霖丹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企业于2015年6月从杜伟民处受让其持有的康泰生物130万股股份,就该部分股份本企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7年2月7日 | 2017年2月7日-2020年2月7日 | 履行完毕 | |
甘建辉;李彤;刘建凯;刘群;苗向;张建三;郑海发;朱征宇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人将依法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2017年2月7日 | 2017年2月7日至任职期间 | 正常履行 | |
杜伟民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本人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则减持价格(如果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 | 2017年2月7日 | 2017年2月7日至任职期间 | 限售承诺履行 |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进行相应调整,下同)不低于发行价;若本人在该期间内以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则减持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3、上述承诺期满后,本人将依法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进行相应调整,下同)不低于发行价;若本人在该期间内以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则减持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3、上述承诺期满后,本人将依法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完毕,其他承诺正常履行 | ||||
吕志云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人将依法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2017年2月7日 | 2017年2月7日至任职期间 | 正常履行 |
杜伟民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人将根据自身投资决策安排及发行人股价情况,对所持发行人股票作出相应的减持安排。在锁定期届满且不违背已作出承诺的前提下,针对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将根据《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的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锁定期届满后,本人第一年减持比例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5%,且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并不得影响本人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本人第二年减持比例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10%,且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不得影响本人对发行人的控制权。若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以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则减持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所得收入将归发行人所有。 | 2017年2月7日 | 2017年2月7日-2022年2月7日 | 正常履行 |
公司 | 分红承诺 | (一)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公众投资者的意见。2、公司利润分配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其中优先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发生,且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时,公司必须进行现金分红,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 | 2017年2月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风险投资等)、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指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有形或无形的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应当由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3、如果当年半年度净利润超过上年全年净利润,公司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4、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转增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二)公司的分红回报规划。本公司2015年4月21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未来长期回报规划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2015-2017年是公司谋求上市,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公司建设康泰生物光明疫苗研发生产基地一期关键阶段。为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保障股东的利益回报,公司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在保障康泰生物光明疫苗研发生产基地一期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其次,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予以分配。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化。
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风险投资等)、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指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有形或无形的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应当由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3、如果当年半年度净利润超过上年全年净利润,公司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4、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转增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二)公司的分红回报规划。本公司2015年4月21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未来长期回报规划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2015-2017年是公司谋求上市,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公司建设康泰生物光明疫苗研发生产基地一期关键阶段。为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保障股东的利益回报,公司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在保障康泰生物光明疫苗研发生产基地一期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其次,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予以分配。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化。 | |||||
杜伟民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含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现在或将来均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第三方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其他形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本人承诺,如果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现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应立即书面通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在收到该通知的30日内,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准许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参与上述之业务机会。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决定从事的,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当无偿将该新业务机会提供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仅在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因任何原因明确书面放弃有关新业务机会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方可自行经营有关的新业务。3、本人承诺,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放弃前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且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 | 2015年6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该等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相竞争的新业务时,本人将给予公司选择权,以便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有权:(1)在适用法律及有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允许的前提下,随时一次性或多次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收购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任何股权、资产及其他权益;或(2)根据国家法律许可的方式选择采取委托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等方式拥有或控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资产或业务;或(3)要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终止进行有关的新业务。本人将对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所提出的要求,予以无条件配合。如果第三方在同等条件下根据有关法律及相应的公司章程具有并且将要行使法定的优先受让权,则上述承诺将不适用,但在这种情况下,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第三方放弃其法定的优先受让权。4、在本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如果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公司有权要求本人进行协调并加以解决。5、本人承诺不利用重要股东的地位和对公司的实际影响能力,损害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股东的权益。6、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承诺赔偿公司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作任何承诺而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
该等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相竞争的新业务时,本人将给予公司选择权,以便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有权:(1)在适用法律及有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允许的前提下,随时一次性或多次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收购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任何股权、资产及其他权益;或(2)根据国家法律许可的方式选择采取委托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等方式拥有或控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资产或业务;或(3)要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终止进行有关的新业务。本人将对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所提出的要求,予以无条件配合。如果第三方在同等条件下根据有关法律及相应的公司章程具有并且将要行使法定的优先受让权,则上述承诺将不适用,但在这种情况下,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第三方放弃其法定的优先受让权。4、在本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如果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公司有权要求本人进行协调并加以解决。5、本人承诺不利用重要股东的地位和对公司的实际影响能力,损害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股东的权益。6、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承诺赔偿公司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作任何承诺而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 | |||||
杜伟民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伟民出具了不占用本公司资金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本人及关联方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2、公司有权独立、自主地选择交易对方。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关联方将与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展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3、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其他关联方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按如下定价原则与公司进行交易:(1)对于双方间的服务和交易,如果有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无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适用政府指导价;(2)没有政府定价也无政府指导价的,适用市场价;(3)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且无可以参考的市场价的,适用成本价。采取成本价的,应以实际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税金加上合理利润等综合因素确定。4、本人保证将依照公司的公司章程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二)鉴于吉源生物为杜伟民弟弟杜林仔控制的企业,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伟民做出承诺如下:“本人作为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生物”)、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海生物”)的实际控制人,就康泰生物、民海生物与江西吉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源生物”)业务关系事宜承诺如下: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促使/督促康泰生物、民海生物不再与吉源生物发生任何经销或推广等业务关系。若违反此承诺,将就因此给康泰生物、民海生物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 2016年12月1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杜伟民;甘建辉;李彤;刘建凯;刘群;苗向;公司;YUANLIPING;张建三;郑海发;朱征宇
杜伟民;甘建辉;李彤;刘建凯;刘群;苗向;公司;YUANLIPING;张建三;郑海发;朱征宇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在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第20个交易日构成“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下同),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回购或增持相关规定的情形,则本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公司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目的是使股价与股票价值相匹配,尽量促使公司股票收盘价回升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1、本公司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组织公司的业绩发布会或业绩路演,积极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沟通。2、控股股东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N个交易日限制控股股东买卖股票,则控股股东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后的10+N个交易日内),应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其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增持期限、增持目标等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前述具体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3个月内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资金增持股份,若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连续4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增持资金使用完毕,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触发增持义务后的10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N个交易日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则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后的10+N个交易日内),应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其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增持期限、增持目标等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前述具体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3个月以内,以不低于各自上年度薪酬总额的20%的资金增持股份,若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连续4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增持资金使用完毕,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4、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股价稳定义务,或已履行股价稳定义务但未达到效果的,经有权提案的人士或股东提案,本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回购股份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回购对公司股价及公司经营的影响等内容)的议案并公告,同时通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前述回购股份预案包括但不限于:若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该次回购计划,连续4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回购资金使用完毕,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回购计划。5、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时,应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6、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三)未能履行增持或回购义务的约束措施1、对于控股股东,如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且达到实施条件但无合理理由未能实际履行,则公司有权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控股股东履行完毕其增 | 2017年2月7日 | 2017年2月7日-2020年2月7日 | 履行完毕 |
持义务;如已经连续两次触发增持义务而控股股东均未能提出具体增持计划,则公司可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如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股份回购计划投弃权票或反对票,则公司可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下次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2、对于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且达到实施条件但无合理理由未能实际履行,则公司有权将与其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工资薪酬及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相关人员履行完毕增持义务;如个人在任职期间连续两次未能主动履行其增持义务,由控股股东或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3、如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四)其他说明在本预案有效期内,新聘任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并按同等标准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其他承诺义务。对于公司拟聘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获得提名前书面同意履行前述承诺和义务。
持义务;如已经连续两次触发增持义务而控股股东均未能提出具体增持计划,则公司可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如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股份回购计划投弃权票或反对票,则公司可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下次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2、对于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且达到实施条件但无合理理由未能实际履行,则公司有权将与其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工资薪酬及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相关人员履行完毕增持义务;如个人在任职期间连续两次未能主动履行其增持义务,由控股股东或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3、如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四)其他说明在本预案有效期内,新聘任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并按同等标准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其他承诺义务。对于公司拟聘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获得提名前书面同意履行前述承诺和义务。 | |||||
杜伟民 | 其他承诺 | 1992年9月康泰有限设立时,深圳广信以其持有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17栋501-523房进行出资,该房屋系其于1988年9月以44.55万元购入,建筑面积为719.50m2。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房屋账面净值为3.89万元,尚未取得权属证明,主要用于对外出租。为更好地体现对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保护,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实际控制人杜伟民于2016年12月12日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公司支付118.4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实际控制人杜伟民同时出具承诺:对于该等无法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房产,若因未获得权属证书问题而造成公司实际经济损失的,实际控制人将给予全额补偿。 | 2016年12月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杜伟民 | 其他承诺 |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公积金的情形。因2013年至今已有部分员工已离职,补缴工作存在诸多困难,为妥善解决公司未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问题,避免因此对公司以后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伟民承诺:“若应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康泰生物需要为公司员工补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或康泰生物因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愿在无须公司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担所有相关的金钱赔付责任。 | 2015年6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的招股说明书若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股票。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以下简称“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就回购计划进行公告,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 | 2015年6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息。股份回购方案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将在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6个月内(以下简称“窗口期”)完成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价格与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窗口期内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回购底价相应进行调整。2、投资者因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在本公司上述承诺履行完毕前,本公司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从而为本公司需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息。股份回购方案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将在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6个月内(以下简称“窗口期”)完成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价格与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窗口期内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回购底价相应进行调整。2、投资者因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在本公司上述承诺履行完毕前,本公司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从而为本公司需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 |||||
杜伟民 | 其他承诺 | 1、若发行人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2、若投资者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在本人上述承诺履行完毕前,本人自愿不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并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本人持有的相应市值的发行人股票,从而为本人需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 2015年6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杜伟民;甘建辉;晋林武;李彤;李向明;刘建凯;刘群;吕志云;罗党论;马东光;苗向;沈明娟;YUANLIPING;张建三;郑海发;朱征宇 | 其他承诺 | 1、若投资者因发行人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在本人上述承诺履行完毕前,本人自愿不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如有),并自愿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转让则所得归发行人所有)。 | 2015年6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杜伟民;甘建辉;李彤;李向明;刘建凯;刘群;罗党论;马东光;苗向;YUANLIPING;张建三;郑海发;朱征宇 | 其他承诺 |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均有较大幅度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建设期间股东回报还是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因此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投资者面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提高销售收入,增加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1、巩固和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2、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水平;3、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4、优化公司投资回报机制,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为保证公司能够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在公司任职期间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17年2月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
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本公司违反或未能履行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公开承诺,则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3、若因本公司违反或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 2017年2月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杜伟民 | 其他承诺 | 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在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公开承诺,则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3、若因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本人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本人所持有的相应市值的发行人股票,从而为本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提供保障。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 2017年2月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杜伟民;甘建辉;晋林武;李彤;李向明;刘建凯;刘群;吕志云;罗党论;马东光;苗向;沈明娟;YUANLIPING;张建三;郑海发;朱征宇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或未能履行在公司上市前个人作出的承诺以及在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其他公开承诺事项,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在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之日起30日内,或司法机关认定因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之日起30日内,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将各自在公司上市当年全年从公司所领取的全部薪酬对投资者先行进行赔偿。 | 2017年2月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杜伟民 | 其他承诺 |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 | 2017年7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
杜伟民;甘建辉;李彤;李向明;刘建凯;刘群;罗党论;马东光;苗向;YUANLIPING;郑海发;朱征宇 | 其他承诺 |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在公司任职期间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17年7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杜伟民 | 其他承诺 | 在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19年05月15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杜伟民;甘建辉;李彤;李向明;刘建凯;刘群;罗党论;苗向;郑海发;朱征宇 | 其他承诺 | 在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在公司任职期间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19年05月15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刘俊辉;阮平尔;王雪平;项光隆;严迎娣;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人作为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了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本人承诺:自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认购的股份。本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股份锁定申请:申请自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锁定本人所认购的股份,不得进行流动转让。 | 2020年05月20日 | 2020年5月20日-2020年11月20日 | 履行完毕 |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股权激励承诺 | 公司 | 其他承诺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17年5月12日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期内 | 正常履行 |
公司 | 其他承诺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19年3月25日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期内 | 正常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YUANLIPING | 股份减持承诺 | 1.若本人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36个月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本人及杜伟民第一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双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5%,第二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双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10%,且减持价格(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下同)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若本人在该期间内以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则减持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2.本人将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不得以任何主观原因放弃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所得收入将归公司所有。3.上述承诺期满后,本人将与杜伟民一同遵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1)不进行短线交易,如违反则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每年转让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及杜伟民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3)不在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等法定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 | 2020年05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YUANLIPING | 关于同业竞争、 |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含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现在或将来均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 | 2020年05 | 长期 | 正常 |
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第三方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其他形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如果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现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应立即书面通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在收到该通知的30日内,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准许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参与上述之业务机会。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决定从事的,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当无偿将该新业务机会提供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仅在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因任何原因明确书面放弃有关新业务机会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方可自行经营有关的新业务。3.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放弃前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且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该等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相竞争的新业务时,本人将给予公司选择权,以便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有权:(1)在适用法律及有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允许的前提下,随时一次性或多次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收购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任何股权、资产及其他权益;或(2)根据国家法律许可的方式选择采取委托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等方式拥有或控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资产或业务;或(3)要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终止进行有关的新业务。本人将对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所提出的要求,予以无条件配合。如果第三方在同等条件下根据有关法律及相应的公司章程具有并且将要行使法定的优先受让权,则上述承诺将不适用,但在这种情况下,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第三方放弃其法定的优先受让权。4.在本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如果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公司有权要求本人进行协调并加以解决。5.本人承诺不利用重要股东的地位和对公司的实际影响能力,损害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股东的权益。6.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承诺赔偿公司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而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 | 月29日 | 履行 | ||
YUANLIPING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及关联方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2.公司有权独立、自主地选择交易对方。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关联方将与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3.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其他关联方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按如下定价原则与公司进行交易:(1)对于双方间的服务和交易,如果有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无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适用政府指导价;(2)没有政府定价也无政府指导价的,适用市场价;(3)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且无可以参考的市场价的,适用成本价。采取成本价的,应以实际发生的材料成 | 2020年05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税金加上合理利润等综合因素确定。4.本人保证将依照公司的公司章程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重要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税金加上合理利润等综合因素确定。4.本人保证将依照公司的公司章程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重要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 ||||||
YUANLIPING | 其他承诺 |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在公司披露的公开承诺,则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3.若因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本人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本人所持有的相应市值的公司股票,从而为本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提供保障。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公司上市前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 2020年05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详细披露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内容及影响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公司详细披露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影响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与上年期末相比,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新增全资子公司香港康泰生物、香港康泰集团。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8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9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古范球、侯光兰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古范球审计服务3年,侯光兰审计服务2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17年5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年5月1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实意见。
3、2017年5月25日,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7年5月31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7年6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6月16日,授予价格为13.8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7年7月21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143名激励对象1,014.2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7月28日。
7、2018年2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8年3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应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3.83元/股。
9、2018年3月30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2018年5月14日,公司完成预留授予31名激励对象217.3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5月16日。
11、2018年6月1日,公司完成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的回购注销工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122,000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42名。
12、2018年6月13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23,29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989827股(含税),派1.193896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984741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首次授予142名激励对
象的限制性股票由10,122,000股变为15,157,261股,预留授予31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由2,173,000股变为3,253,970股。
13、2018年7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18年9月7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47,118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4,483,478股。
15、2018年11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3.83元/股调整为9.16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2.79元/股调整为15.14元/股;同时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965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6、2018年12月14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17、2019年3月8日,公司完成了对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965股的回购注销工作。
18、2019年5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9、2019年5月17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6,179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976,179股。
20、2019年7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1、2019年7月29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38,134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4,331,233股。
22、2020年5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3、2020年6月2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4,382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974,382股。
24、2020年7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5、2020年7月29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25,400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770,834股。
26、2020年10月9日,公司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3,778股的回购注销工作。
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19年3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年3月24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
表核实意见。
3、2019年4月4日,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9年4月12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19年4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9年4月29日,行权价格为
45.0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9年6月6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541名激励对象3,194.10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康泰JLC1;期权代码:036359。
7、2019年12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将其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5.2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8、2019年12月13日,公司完成了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5.20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工作。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168.90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536名。
9、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授予日为2020年3月30日,行权价格为112.4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0、2020年4月10日,公司完成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91名激励对象293.40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康泰JLC2;期权代码:036415。
11、2020年7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以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0年8月17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291.655万份的
注销工作。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877.245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522名。
13、2020年9月1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行权期限为2020年9月7日至2021年4月28日,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总数为1,393.345万份,行权价格为44.54元/股。截至2021年3月31日,511名激励对象合计行权股票期权1,393.345万份,新增公司股份1,393.345万股。上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无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民海生物 | 2017年03月10日 | 22,000 | 2017年04月24日 | 0 | 一般保证 | 7年 | 否 | 否 | ||||||||
民海生物 | 2020年04月28日 | 20,000 | 2020年08月07日 | 0 | 一般保证 | 4年 | 否 | 否 | ||||||||
鑫泰康 | 2020年04月28日 | 80,000 | 2020年07月01日 | 1,979.55 | 一般保证 | 12年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1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979.55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32,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979.55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无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1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979.55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32,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979.55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27%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0 |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无。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4、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342,100 | 212,500 | 0 |
合计 | 342,100 | 212,50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5、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七、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公司《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记录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深圳市光明区对口帮扶工作,向广西田林县者苗乡渭龙村平些屯捐款3万元用于屯内道路建设。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深圳市、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深圳市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020年北京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康泰生物及全资子公司民海生物分别属于深圳市、北京市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康泰生物及民海生物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公司或子公
司名称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康泰生物 | 化学需氧量 | 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 1 | 厂区东侧 | 23.18mg/L | 280mg/L | 0.671吨 | 10.2吨 | 未发生 |
康泰生物 | 总氮 | 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 1 | 厂区东侧 | 4.64mg/L | 45mg/L | 0.133吨 | 1.64吨 | 未发生 |
康泰生物 | 氨氮 | 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 1 | 厂区东侧 | 1.44mg/L | 40mg/L | 0.054吨 | 1.46吨 | 未发生 |
康泰生物 | 总磷 | 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 1 | 厂区东侧 | 0.24mg/L | 4.5mg/L | 0.0083吨 | 0.16吨 | 未发生 |
康泰生物 | 总挥性有机物 | 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 9 | 生产大楼楼顶 | 3.53mg/m3 | 40mg/m3 | 0.1269吨 | 0.402吨 | 未发生 |
民海生物 | 化学需氧量 | 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 1 | 厂区东北角 | 78.13mg/L | 500mg/L | 28.53吨 | 173.72吨 | 未发生 |
民海生物 | 氨氮 | 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 1 | 厂区东北角 | 3.83mg/L | 45mg/L | 1.40吨 | 14.94吨 | 未发生 |
民海生物 | 非甲烷总烃 | 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 6 | DA001DA002DA003DA004DA005DA006 | 1.17mg/m? | 20mg/m? | 0.096吨 | 0.53吨 | 未发生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一、康泰生物情况
1、康泰生物设有污水处理站,该污水处理站经自主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工业污水排入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公司安装了污水在线监测系统,每日对污水中的COD、氨氮、PH、总磷、流量进行监测,同时,公司委托第三方定期对污水进行取样检测,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3、污水处理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规要求运营,污水处理站设施、标识、标牌完好,记录齐全并实时填写。同时,委托专业的环保工程单位负责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对厂区进行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跟进故障处理。
4、康泰生物生产废气和动物房臭气经高效过滤器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处理器处理后排放,公司委托第三方并按要求定期开展废气检测,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5、康泰生物产生的废化学试剂、有机溶剂等危险废弃物,由各部门将其收集并移交安环办,由安环办联系有环保处理资质的公司转运处理。
6、污水处理站和危废存放间具备防腐、防泄漏、防火、防爆等安全要求,并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
二、民海生物情况
1、民海生物设有污水处理站,该污水处理站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工业污水排入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公司安装了污水在线监测系统,在线对污水中的COD、氨氮、PH、流量进行监测,同时,公司委托第三方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对污水进行取样检测,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污水处理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规要求运营,污水处理站设施、标识、标牌完好,记录齐全并实时填写。同时,委托专业第三方负责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对厂区进行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跟进故障处理。
2、民海生物生产废气和动物房臭气经高效过滤器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处理器处理后排放,公司委托第三方按要求定期开展废气检测,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3、民海生物产生的废化学试剂、有机溶剂等危险废弃物,由各部门将其收集并移交安全消防能源办,由安全消防能源办联系有环保处理资质的公司转运处理。
4、污水处理站和危废存放间具备防腐、防泄漏、防火、防爆等安全要求,并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一、康泰生物情况
康泰生物光明疫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于建设前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13年01月29日获得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深环批函[2013]019号环评批复;重组肠道病毒71型疫苗(汉逊酵母)建设项目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后,于2018年12月18日获得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深光环批[2018]200757号环评批复。康泰生物于2019年12月24日取得《排污许可证》。
二、民海生物情况民海生物生产基地工程项目于建设前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07年8月24日获得北京市环保局京环审[2007]777号环评批复,2011年12月8日取得北京市环保局京环验[2011]284号环评验收批复;“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产业化项目于2012年7月30日获得北京市大兴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京兴环审[2012]0171号环评批复,2016年5月5日获得京兴环验[2016]78号环评验收批复;“预填充疫苗车间建设项目”于2013年1月6日获得北京市大兴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京兴环审[2013]2号环评批复,2016年3月4日获得京兴环验[2016]32号环评验收批复;“预填充灌装车间建设项目”于2019年4月2日获得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京兴环审[2019]17号环评批复;“研发生产楼建设项目”于2016年8月15日获得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京环审[2016]203号环评批复,2020年12月9日完成自主验收;民海生物新型疫苗国际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于2019年4月25日获得京环审[2019]53号环评批复;民海生物污水站扩建项目于2019年5月20日获得京兴环审[2019]25号环评批复,2020年6月3日完成自主验收;“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项目等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评价结果合格,并于2019年10月25日获得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京环审[2019]131号环评批复。
2020年12月23日民海生物取得由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康泰生物、民海生物均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分别在深圳市、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康泰生物、民海生物每年均会根据公司的环境风险和应急预案,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一、康泰生物监测方案根据生态环境局相关要求,康泰生物作为废水重点排放单位安装了污水在线监测系统,对污水COD、氨氮、PH值、总磷、流量在线实时监测,该系统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营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同时委托第三方按《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要求对废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噪声进行定期监测。
二、民海生物监测方案根据生态环境局相关要求,民海生物作为水重点排放单位完成了污水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实现对污水COD、氨氮、PH值、流量在线实时监测要求,该系统已正式投入使用并委托第三方对该系统进行运营维护,确保该系统正常运行。
废水污染物COD、氨氮等指标每季度委托监测一次,急性毒性、总有机碳、色度、动植物油指标每半年委托检测一次。
大气污染物、噪声按非重点排放单位,生产废气主要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每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一次,一般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每半年委托检测一次,其他特征污染物每年委托检测一次,无组织排放
每半年委托监测一次,噪声每季度委托检测一次。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2020年6月康泰生物被深圳市政府建我绿色家园活动指导委员会评为“绿色企业”。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城市更新项目进展情况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于2016年11月18日出具《关于<南山区粤海街道康泰生物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情况的复函》,原则同意康泰生物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改造目标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同意公司通过城市更新完善生物医药产业园区,推动产业升级,打造生物医药总部基地。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局于2018年2月6日出具《关于申请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实施主体资格确认的回复》,原则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鑫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康泰生物城市更新单元的实施主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城市更新项目进展的公告》)。
2018年4月24日、2018年5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康泰生物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建设投资的议案》,同意投资建设康泰生物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拟通过城市更新改造的方式,将园区建设成为深圳市重要的生物产业研发及总部集聚中心(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康泰生物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建设投资的公告》)。
公司于2018年7月向深圳市南山区住建局办理建筑物拆除备案报批,具备了合法的拆除手续。为顺利推进康泰生物城市更新单元拆除重建工作,公司将办公地点由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搬迁至深圳市光明区康泰生物园(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办公地址搬迁的公告》),南山区生产基地不再进行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的生产。
2019年1月,公司与鑫泰康就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的拆迁补偿方式达成一致意见,拆迁补偿采用产业研发用房和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为公司应得到的回迁房屋建筑面积为22,348平方米及现金补偿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拆迁安置补偿的公告》)。
康泰城市更新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目前处于地上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公司将持续关注城市更新项目的进展情况,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2019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该等议案并经2019年5月31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6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受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申请;2019年7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2019年8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并按照要求及时将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了中国证监会;2019年11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审核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2019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5号)。
2020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该等议案并经2020年3月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4月1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272,72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70.00元,扣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5,309,697.27元。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20BJA20593《验资报告》。2020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等公告,公告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情况。2020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27,272,727股,于2020年5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6个月。
2020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27,272,727股限售期满,于2020年11月20日上市流通。
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86,226,313 | 59.86% | 27,272,727 | -218,719,431 | -191,446,704 | 194,779,609 | 28.44% | ||
2、国有法人持股 | 2,609,090 | -2,609,090 | 0 | 0 | 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86,226,313 | 59.86% | 24,663,637 | -216,110,341 | -191,446,704 | 194,779,609 | 28.44%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12,997,925 | 2.01% | 14,813,640 | -27,811,565 | -12,997,925 | 0 | 0.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73,228,388 | 57.85% | 9,849,997 | -188,298,776 | -178,448,779 | 194,779,609 | 28.44%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8,994,597 | 40.14% | 12,447,273 | 218,705,653 | 231,152,926 | 490,147,523 | 71.56%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58,994,597 | 40.14% | 12,447,273 | 218,705,653 | 231,152,926 | 490,147,523 | 71.56% | ||
三、股份总数 | 645,220,910 | 100.00% | 39,720,000 | -13,778 | 39,706,222 | 684,927,132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1)2020年2月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期满可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60,590,592股,其中,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02,046,242股。
(2)2020年4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5号)核准,公司向1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27,272,727股,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且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2020年11月20日,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满可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7,272,727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7,272,727股。
(3)2020年6月2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974,382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974,382股。
(4)2020年7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51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1,393.345万份股票期权。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限为2020年9月7日至2021年4月28日。截至报告期末,股票期权行权增加公司股份数量为12,447,273份。
(5)2020年7月29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025,400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770,834股。
(6)2020年10月9日,公司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3,778股的回购注销工作。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019年5月15日、2019年5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议案。
2019年11月2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9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5号)。
2020年2月18日、2020年3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2020年4月14日,公司向1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272,727股。2020年4月30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
(2)2020年5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1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974,382股。
(3)2020年7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51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总数为1,393.345万份。
(4)2020年7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141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制性股票3,025,400股,回购注销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3,778股,该回购事项已经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020年5月,因解除婚姻关系并进行财产分割,杜伟民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161,331,675股公司股份分割过户至YUANLIPING女士名下。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7,272,727股(人民币普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证券登记手续,已于2020年5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3)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获准行权1,393.345万份股票期权,截至报告期末,股票期权行权增加12,447,273股,均已分别登记在各激励对象名下。
(4)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3,778股,已于2020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注销手续。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期间
期间 | 按变动前股本总数计算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 | 每股净资产 | 按变动后股本总数计算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2020年度/2020年末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9.87% | 1.0572 | 1.0382 | 6.8092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56% | 1.0281 | 1.0101 | 10.896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15% | 0.9656 | 0.948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47% | 0.9389 | 0.9225 |
2019年度/2019年末
2019年度/2019年末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5.51% | 0.9060 | 0.8969 | 4.2687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97% | 0.8685 | 0.8602 | 8.534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48% | 0.8335 | 0.825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09% | 0.7990 | 0.7913 |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杜伟民 | 343,455,943 | 174,892,314 | 343,455,943 | 174,892,314 |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高管锁定股 | 首发前限售股于2020年2月7日已全部解除限售,高管锁定股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11,051,231 | 11,051,231 | 0 | 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 2020年2月7日已全部解除限售 | |
磐霖丹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46,694 | 1,946,694 | 0 | 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 2020年2月7日已全部解除限售 | |
杜兴连 | 2,190,030 | 2,190,030 | 0 |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 2020年2月7日已全部解除限售 | |
徐少华 | 1,497,457 | 1,497,457 | 0 |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 2020年2月7日已全部解除限售 | |
杜剑华 | 449,237 | 449,237 | 0 |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 2020年2月7日已全部解除限售 | |
郑海发 | 11,562,939 | 11,562,939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
吕志云 | 262,566 | 262,566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
苗向 | 1,010,783 | 134,771 | 134,771 | 1,010,783 | 高管锁定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限制性股票根据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分批解除限售 |
甘建辉 | 589,692 | 74,872 | 74,872 | 589,692 | 高管锁定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限制性股票根据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分批解除限售 |
朱征宇 | 505,391 | 44,923 | 44,923 | 505,391 | 高管锁定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限制性股票根据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分批解除限售 |
刘建凯 | 631,740 | 631,740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李彤
李彤 | 631,740 | 631,740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
刘群 | 631,740 | 631,740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
其他股东 | 7,805,920 | 27,272,727 | 31,017,943 | 4,060,704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限制性股票根据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分批解除限售 |
合计 | 384,223,103 | 202,419,607 | 391,863,101 | 194,779,609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股)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股)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2020年04月14日 | 110.00元/股 | 27,272,727 | 2020年05月20日 | 27,272,727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0年05月16日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参见“重要事项”中的“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相关内容。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5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向1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27,272,727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27,272,727股。
(2)2020年7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51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1,393.345万份股票期权。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限为2020年9月7日至2021年4月28日,截至报告期末,因股票期权行权增加公司股份数量为12,447,273股。
(3)2020年10月9日,公司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778股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13,778股。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958,450.76万元,较年初增长142.5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746,343.59万元,较年初增长170.98%。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3,37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4,86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杜伟民 | 境内自然人 | 26.78% | 183,394,125 | -161,331,675 | 174,892,314 | 8,501,811 | 质押 | 23,484,740 | |||||||||
YUANLIPING | 境外自然人 | 23.54% | 161,231,675 | 161,231,675 | 0 | 161,231,675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89% | 19,775,747 | 11,126,702 | 0 | 19,775,747 | |||||||||||
郑海发 | 境内自然人 | 2.25% | 15,417,252 | 0 | 11,562,939 | 3,854,313 | 质押 | 1,65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7% | 12,781,067 | 12,781,067 | 0 | 12,781,067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双擎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6% | 10,019,696 | 2,771,935 | 0 | 10,019,696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8% | 8,052,598 | 3,005,134 | 0 | 8,052,598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创新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7% | 7,326,912 | 1,113,703 | 0 | 7,326,912 | |||||||||||
项光隆 | 境内自然人 | 0.99% | 6,785,281 | 1,655,207 | 0 | 6,785,281 | 质押 | 660,000 | |||||||||
吴凌东 | 境内自然人 | 0.86% | 5,900,028 | 4,264,900 | 0 | 5,900,028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杜伟民和YUANLIPING为一致行动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双擎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创新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均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除前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YUANLIPING将所持股份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予杜伟民,并与杜伟民建立一致行动关系。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YUANLIPING | 161,231,675 | 人民币普通股 | 161,231,675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9,775,747 | 人民币普通股 | 19,775,747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781,067 | 人民币普通股 | 12,781,06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双擎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双擎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19,696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19,696 | |
杜伟民 | 8,501,811 | 人民币普通股 | 8,501,811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8,052,598 | 人民币普通股 | 8,052,598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创新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326,912 | 人民币普通股 | 7,326,912 | |
项光隆 | 6,785,281 | 人民币普通股 | 6,785,281 | |
吴凌东 | 5,900,028 | 人民币普通股 | 5,900,028 | |
王成枢 | 5,269,372 | 人民币普通股 | 5,269,372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杜伟民和YUANLIPING为一致行动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双擎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创新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均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除前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项光隆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185,281股,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600,000股,合计持有6,785,281股;股东王成枢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664,372股,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605,000股,合计持有5,269,372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杜伟民 | 中国 | 是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总裁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杜伟民 | 本人 | 中国 | 是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总裁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杜伟民
杜伟民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YUANLIPING
YUANLIPING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
26.78%
26.78% | 23.54% |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杜伟民 | 董事长、总裁 | 现任 | 男 | 58 | 2008年09月24日 | 2021年08月20日 | 344,725,800 | 161,331,675 | 183,394,125 | ||
郑海发 | 副董事长、副总裁 | 现任 | 男 | 57 | 2008年09月24日 | 2021年08月20日 | 15,417,252 | 15,417,252 | |||
刘建凯 | 董事 | 现任 | 男 | 51 | 2008年09月24日 | 2021年08月20日 | 842,320 | 210,500 | 631,820 | ||
李向明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5 | 2015年01月15日 | 2021年08月20日 | |||||
罗党论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2 | 2015年03月19日 | 2021年08月20日 | |||||
吕志云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男 | 57 | 2012年09月18日 | 2021年08月20日 | 350,088 | 67,000 | 283,088 | ||
晋林武 | 职工监事 | 现任 | 男 | 39 | 2015年09月09日 | 2021年08月20日 | |||||
尹爱萍 | 职工监事 | 现任 | 女 | 39 | 2018年08月21日 | 2021年08月20日 | |||||
李彤 | 副总裁 | 现任 | 男 | 55 | 2009年04月03日 | 2021年08月20日 | 842,320 | 210,500 | 631,820 | ||
刘群 | 副总裁 | 现任 | 男 | 56 | 2009年04月03日 | 2021年08月20日 | 842,320 | 210,500 | 631,820 | ||
苗向 |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男 | 48 | 2009年04月03日 | 2021年08月20日 | 1,347,711 | 336,847 | 1,010,864 | ||
甘建辉 | 副总裁 | 现任 | 男 | 52 | 2012年12月10日 | 2021年08月20日 | 786,256 | 196,516 | 589,740 | ||
朱征宇 | 副总裁 | 现任 | 女 | 55 | 2016年01月01日 | 2021年08月20日 | 673,855 | 168,415 | 505,440 | ||
合计 | -- | -- | -- | -- | -- | -- | 365,827,922 | 1,400,278 | 161,331,675 | 203,095,969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会成员
1、杜伟民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以及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暨南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硕士。1987年至今在生物制品领域从业经验超过25年,2009年7月至今,任民海生物执行董事;2008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09年9月至2018年8月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总裁。
2、郑海发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农学专业硕士。1990年至今在疾病预防控制领域从业经验超过25年,2004年6月至今历任民海生物副总经理、总经理;2008年9月至2018年8月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2018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
3、刘建凯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师范大学生物化学专业学士。从
事生物制品的研究开发、产业化工作近30年,2005年1月至今任民海生物副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民海生物研发中心主任;2008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4、罗党论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会计学博士。2008年7月至今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5、李向明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医科大学医学硕士。曾任卫生部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处长、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所长助理、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经理、项目顾问、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科研管理部技术顾问;2011年12月至今,先后当选中国医药企业发展促进会(2019年9月,民政部批准中国医药企业发展促进会更名为中国疫苗行业协会)秘书长、副会长;2015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1、吕志云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吕志云先生拥有多年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先后就职于九江三玻集团公司、珠海金鑫集团公司,2009年9月至2011年6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7月至今任海南金汉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2012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晋林武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曾任中职北方志扬(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网络部助理、北京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部行政主管、广东港亚广告有限公司行政主管。2011年12月至今,先后任民海生物总经理办公室行政主管、高级主管、营销中心助理、副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尹爱萍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曾任北京艾科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生产部生产线长、北京兴丰洁宇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人事助理。2014年1月至今,先后任民海生物分包装室统计员、人力资源部专员、工会干事;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1、杜伟民先生,总裁,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会成员,1”的介绍。
2、郑海发先生,副总裁,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会成员,2”的介绍”。
3、苗向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会计专业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分行国际业务部审计部经理;广东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珠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负责人,2009年至今在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副总经理,现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4、李彤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微生物专业硕
士。1992年9月至今在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生产主管、副经理、分包装部经理、生产总监、质量总监、副总经理,现担任公司副总裁。
5、刘群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理工大学生物化学工程专业学士。1992年9月至今在公司工作,历任公司主管、部门经理、副总工程师、工程总监、生产总监、副总经理,现担任公司副总裁。
6、甘建辉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生物化学专业学士。1992年9月至今在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基因部技术员、生产主管、副经理、经理、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现担任公司副总裁。
7、朱征宇女士,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生物化学专业硕士。1992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质检部主管、质检部副经理、质量控制部经理、副总工程师、质量总监、副总经理,现担任公司副总裁。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
姓名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杜伟民 | 新疆盟源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2年07月 | 否 | |
杜伟民 | 新疆瑞源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9年01月 | 否 | |
杜伟民 | 琼海大甲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0年08月 | 否 | |
杜伟民 | 琼海大甲农场(普通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00年07月 | 否 | |
郑海发 | 临沂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07月 | 否 | |
郑海发 | 北京甲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4年02月 | 否 | |
郑海发 | 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06月 | 是 | |
郑海发 | 中华预防医学会生物制品分会 | 常委 | 2014年10月 | 否 | |
郑海发 | 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生物制品监督管理研究专业委员会 | 委员 | 2016年09月 | 否 | |
郑海发 | 国家药典委员会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 | 委员 | 2017年02月 | 否 | |
郑海发 | 北京市大兴区政协 | 常委 | 2017年01月 | 否 | |
郑海发 | 中国农工民主党北京市大兴区工委 | 副主委 | 2016年09月 | 否 | |
郑海发 | 中国农工民主党北京市委员会科技委员会 | 副主任 | 2018年03月 | 否 | |
郑海发 | 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生物技术与药学工作委员会 | 委员 | 2018年02月 | 否 | |
郑海发 | 杭州元具力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01月 | 否 | |
罗党论 |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08年07月 | 是 |
罗党论
罗党论 | 广东省互联网金融研究会 | 会长 | 2015年06月 | 2020年12月 | 否 |
罗党论 | 深圳市五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06月 | 2021年02月 | 是 |
罗党论 |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11月 | 是 | |
罗党论 |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11月 | 是 | |
罗党论 |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01月 | 是 | |
罗党论 | 广东新三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04月 | 否 | |
罗党论 | 广州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5月 | 是 | |
罗党论 | 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7月 | 否 | |
罗党论 |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9月 | 是 | |
李向明 | 中国疫苗行业协会(原中国医药企业发展促进会) | 先后当选秘书长、副会长 | 2011年12月 | 否 | |
吕志云 | 海南金汉房地产开发公司 | 董事长 | 2011年07月 | 是 | |
吕志云 | 珠海市新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05月 | 否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公司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公司董事或其他职务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支付。2015年12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高管薪酬的议案》;2019年5月31日,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公司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准的范围内,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盈利水平及个人工作职责、能力、绩效等因素评估和发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时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杜伟民 | 董事长、总裁 | 男 | 58 | 现任 | 154.82 | 否 |
郑海发 | 副董事长、副总裁 | 男 | 57 | 现任 | 140.16 | 否 |
刘建凯 | 董事 | 男 | 51 | 现任 | 214.78 | 否 |
李向明 | 独立董事 | 男 | 65 | 现任 | 12 | 否 |
罗党论 | 独立董事 | 男 | 42 | 现任 | 12 | 否 |
吕志云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7 | 现任 | 6 | 否 |
晋林武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39 | 现任 | 21.09 | 否 |
尹爱萍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39 | 现任 | 14.1 | 否 |
苗向
苗向 |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 男 | 48 | 现任 | 207.88 | 否 |
李彤 | 副总裁 | 男 | 55 | 现任 | 99.74 | 否 |
刘群 | 副总裁 | 男 | 56 | 现任 | 60.96 | 否 |
甘建辉 | 副总裁 | 男 | 52 | 现任 | 71.23 | 否 |
朱征宇 | 副总裁 | 女 | 55 | 现任 | 71.73 | 否 |
合计 | -- | -- | -- | -- | 1,086.49 | --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585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45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2,043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2,043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930 |
销售人员 | 459 |
技术人员 | 425 |
财务人员 | 24 |
行政人员 | 205 |
合计 | 2,04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14 |
硕士 | 181 |
大学本科 | 885 |
大专及以下 | 963 |
合计 | 2,043 |
2、薪酬政策
公司执行以岗位与个人能力相结合的薪酬政策,秉承“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原则,定期对公司职位体系进行梳理、对岗位价值进行评价、对员工绩效进行考核,并以此制定了相应的薪酬制度,形成合理的薪酬阶梯分布,从而激励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激发组织活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本。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核心员工收入水平远超同行业,令员工分享到了企业高速发展的成果。同时公司继续完善基于岗位价值和个人能力的薪酬绩效体系,强化员工收入水平与企业经营业绩的关联性,引导员工关注公司日常经营,以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
3、培训计划
公司根据企业战略及人才梯队的需求,依托岗位序列及职级序列建立了完善的培训体系,旨在打造一个学习型的组织,同时实现员工职业发展与企业战略相一致。通过校企培训合作、邀请专家讲师到公司授课、内部讲师授课、员工线上线下培训、轮岗锻炼等模式,做好员工职业生涯的培训保障工作,全面提高员工队伍综合素质,满足企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对员工素质能力的要求,保障员工的健康成长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以提升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及加强工作效率为目标,专业技能、管理能力与企业文化培训并举,全员培训与重点提高相结合,开展了《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宣贯培训、人才梯队专项培训、企业文化讲座、专业技能培训等,为员工提供了大量的学习资源,不断提升员工专业胜任能力,强化职业操守。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治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能充分行使权利。
公司通过现场、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使更多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并邀请见证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由其出具法律意见。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分开,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报告期,公司的重大决策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作出,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况,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为其担保或为他人担保等情形。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以外,其他专门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独立董事人数占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比例均达到三分之二。在公司章程及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职责范围内,董事会各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董事会提供意见建议与决策参考,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独立董事勤勉履行职责,重点关注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建议。
公司持续加强董事会建设,探索形成了有效的董事会决策与传导机制,塑造了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的治理机制,切实发挥董事会在制定公司战略、研究经营计划等方面的决策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均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出席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以广大股东利益和公司整体利益为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对公司发展战略、财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均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5、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平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能够公平获取公司信息。
公司在定期报告编制期间及重大事项披露前,均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泄露公司内幕信息以及内幕交易行为。
6、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档案的保管,撰写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及时向交易所报备。同时,通过深交所互动易、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投资者关系邮箱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积极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关系。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公司在业务方面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具有独立自主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主要供应商或客户中均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2.资产独立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房产、生产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使用权,具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不存在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偿占用、挪用公司资产的现象。
3.人员独立公司拥有独立的人事和劳资管理体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聘任产生;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4.财务独立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严格执行《会计法》等会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独立地作出财务决策。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5.机构独立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三会一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公司建立了适应自身业务发展的组织结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健全,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机构混同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7.82% | 2020年03月05日 | 2020年03月05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
2019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57.54% | 2020年05月18日 | 2020年05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5.48% | 2020年08月05日 | 2020年08月05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罗党论 | 7 | 2 | 5 | 0 | 0 | 否 | 2 |
李向明 | 7 | 3 | 4 | 0 | 0 | 否 | 2 |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否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组织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并审慎决策,及时发表专业意见。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便利条件,对独立董事有关建议予以积极采纳。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开展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审核与监督作用,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核,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开展日常工作,审核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并报董事会批准,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3、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开展日常工作,积极了解行业发展变化和公司的经营状况,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进行审核,切实履行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4、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开展日常工作,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公司人才体系建设提出专业建议,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已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激励体系,考核机制与薪酬水平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在业内具备较好的竞争力。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和年度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业绩考核结果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与首次授予行权相关事项,结合公司短期及中长期战略发展与人才储备情况,通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充分调动了核心团队工作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1年04月30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误;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会计人员不具备应有素质以完成财务报表编制工作等。重要缺陷: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的内部控制问题、反舞弊程序的内部控制问题、非常规或非系统性交易的内部控制问题、期末财务报告流程的内部控制问题。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标准之外的其他缺陷。 | 重大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可能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公司利润总额的5%;重要缺陷:可能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错报金额超过利润总额的1%但小于5%;一般缺陷:可能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错报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1%。 | 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信永中和认为:康泰生物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规范标准中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 |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1年04月30日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是□否
第十一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1年04月29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XYZH/2021SZAA40169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古范球、侯光兰 |
审计报告正文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生物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康泰生物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康泰生物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收入确认事项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康泰生物公司主营人用疫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采用招投标方式直接向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终端客户销售疫苗,并在中标后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依照合同相关约定向其发货并收取客户签署的收货确认函后确认收入。如财务报表附注八、35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所述,2020年度康泰生物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61亿元,同比增加3.18亿元,同比增加幅度16.36%。营业收入是合并利润表重要组成项目, |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一、查阅国家对疫苗行业的各项管理规定以及管理层制定的相关制度,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于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二、抽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是否转移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的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三、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抽样检查,核对购销合同、凭证、 |
关于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和截止性,可能存在潜在的错报,为此我们把收入确认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关于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和截止性,可能存在潜在的错报,为此我们把收入确认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 发票、出库单、收货确认函、银行进账单等支持性文件,并与生物制品批签发信息核对,以评估收入确认的真实性以及金额的准确性;四、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对比分析各月收入、成本的波动情况以及主要产品两年间销量、单价、成本、毛利率的变动情况;五、对本年度收入确认金额占比较大的客户,按照其全年含税销售收入发生额、应收账款以及预收款项余额进行函证;六、对发生于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确认事项执行截止性测试,判断收入是否于恰当的会计期间确认 |
销售费用的完整性、真实性事项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如财务报表附注八、37销售费用所述,康泰生物公司2020年度销售费用金额为8.78亿元,同比增加9,383.26万元,同比增加幅度11.96%。其中销售服务费及奖励款同比增加幅度为21.60%,且占当期销售费用比重较大。康泰生物公司非免疫规划疫苗主要通过授权推广商在指定区域内提供疫苗推广服务的方式销售,由于销售服务费及奖励款占当期销售费用比重较大,且较上年同期增加幅度较大,存在可能因为计提不完整、核算不准确导致的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销售费用的完整性、真实性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一、根据管理层制定的销售服务费结算政策,了解、评估与销售费用发生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测试其运行有效性;二、计算分析各月推广费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并与上一年度进行比较,判断变动的合理性;进行销售费用月波动分析并与上年同期进行比较,判断销售费用变动的合理性;三、抽取与推广商签订的部分《区域市场推广服务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的年度推广费奖励标准以及销售服务费的计算及提取方式,测算销售服务费及完成任务奖励款计提金额,并与账面计提数核对;四、抽取与配送商签订的部分《疫苗储存、配送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的代储代运费率选取方法以及储存和运输价格计算方法,测算代储代运费计提金额,并与账面计提数核对;五、对凭证、发票以及银行回单等资料进行抽样检查,判断销售费用的发生是否真实、合法、有效;六、对应付主要推广商、配送商的销售服务费、奖励款以及代储代运费余额进行函证;七、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费用执行截止性测试,判断费用是否于恰当的会计期间列报。 |
四、其他信息康泰生物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康泰生物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康泰生物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康泰生物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康泰生物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康泰生物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康泰生物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康泰生物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古范球 |
中国注册会计师:侯光兰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 |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82,693,490.42 | 505,218,769.7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55,143,030.91 | 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0.00 | 700,000.00 |
应收账款 | 1,613,172,032.15 | 1,050,021,875.54 |
应收款项融资 | 208,080.00 | 0.00 |
预付款项 | 93,267,428.53 | 12,313,920.5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59,092,896.14 | 7,585,993.8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存货
存货 | 436,545,373.73 | 228,759,568.21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4,447,191.94 | 23,594,667.86 |
流动资产合计 | 5,344,569,523.82 | 1,828,194,795.75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49,206.78 | 49,206.78 |
固定资产 | 1,142,783,399.12 | 904,948,915.99 |
在建工程 | 1,136,279,719.61 | 462,285,803.3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94,364,537.95 | 311,537,313.30 |
开发支出 | 72,989,086.96 | 53,654,864.60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22,582,382.83 | 86,162,562.6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02,047,783.62 | 271,780,837.1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68,841,964.24 | 33,793,309.4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239,938,081.11 | 2,124,212,813.38 |
资产总计 | 9,584,507,604.93 | 3,952,407,609.1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1,322,789.45 | 1,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211,910.40 | 0.00 |
应付账款 | 160,149,425.09 | 116,570,514.58 |
预收款项 | 28,725,529.37 | |
合同负债 | 14,949,987.94 | 0.0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3,534,561.81 | 32,122,175.80 |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 | 678,467,832.05 | 8,437,460.82 |
其他应付款 | 828,208,330.68 | 618,111,288.41 |
其中:应付利息 | 0.00 | 433,852.15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066,916.67 | 60,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30,681.52 | 5,212,319.00 |
流动负债合计 | 1,755,942,435.61 | 870,179,287.98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67,795,458.84 | 195,018,307.34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78,500,214.46 | 122,314,877.4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833,607.63 | 10,662,325.0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65,129,280.93 | 327,995,509.80 |
负债合计 | 2,121,071,716.54 | 1,198,174,797.7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684,927,132.00 | 645,220,91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265,375,957.62 | 1,117,604,891.85 |
减:库存股 | 41,554,013.79 | 85,841,708.73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56,743,259.70 | 87,073,606.4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397,943,552.86 | 990,175,111.7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7,463,435,888.39 | 2,754,232,811.35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463,435,888.39 | 2,754,232,811.3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9,584,507,604.93 | 3,952,407,609.13 |
法定代表人:杜伟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苗向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慧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77,786,036.17 | 251,128,270.3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36,530,700.00 | 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13,145,928.34 | 245,237,009.40 |
应收款项融资 | 208,080.00 | 0.00 |
预付款项 | 49,489,381.60 | 3,304,398.78 |
其他应收款 | 863,357,895.73 | 88,000,768.0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700,000,000.00 | 0.00 |
存货 | 127,252,660.82 | 37,695,410.60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68,325.25 | 8,948,286.87 |
流动资产合计 | 2,769,739,007.91 | 634,314,144.08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4,889,722.63 | 4,889,722.63 |
长期股权投资 | 2,676,992,898.79 | 1,192,982,086.6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49,206.78 | 49,206.78 |
固定资产 | 573,623,809.54 | 337,816,090.31 |
在建工程 | 428,345,044.33 | 209,560,905.0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47,796,001.12 | 49,989,966.57 |
开发支出 | 5,000,000.00 | 0.00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6,969,865.90 | 84,443,921.7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3,301,517.01 | 66,512,075.8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31,914,002.44 | 3,084,097.6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648,882,068.54 | 1,949,328,073.09 |
资产总计 | 7,418,621,076.45 | 2,583,642,217.17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 | 11,322,789.45 | 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84,339,546.65 | 36,886,428.05 |
预收款项 | 0.00 | 15,426,442.97 |
合同负债 | 4,221,313.50 | 0.00 |
应付职工薪酬 | 12,811,926.15 | 8,533,516.03 |
应交税费 | 87,102,835.46 | 2,484,383.30 |
其他应付款 | 719,922,163.15 | 254,175,897.61 |
其中:应付利息 | 0.00 | 432,456.52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066,916.67 | 60,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23,299.04 | 2,509,789.00 |
流动负债合计 | 931,810,790.07 | 380,016,456.96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8,000,000.00 | 195,018,307.34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67,337,615.59 | 42,719,393.5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322,949.77 | 9,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32,660,565.36 | 246,737,700.93 |
负债合计 | 1,164,471,355.43 | 626,754,157.89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684,927,132.00 | 645,220,91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746,346,555.65 | 1,017,180,279.84 |
减:库存股 | 41,554,013.79 | 85,841,708.73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59,550,245.98 | 90,965,289.97 |
未分配利润 | 704,879,801.18 | 289,363,288.2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254,149,721.02 | 1,956,888,059.2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7,418,621,076.45 | 2,583,642,217.17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261,177,379.57 | 1,943,331,753.94 |
其中:营业收入 | 2,261,177,379.57 | 1,943,331,753.9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533,239,404.87 | 1,332,998,022.01 |
其中:营业成本 | 226,306,179.92 | 163,673,687.4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4,456,499.65 | 10,313,851.55 |
销售费用 | 878,406,781.99 | 784,574,179.24 |
管理费用 | 168,412,208.25 | 170,778,623.95 |
研发费用 | 267,060,541.23 | 198,260,593.58 |
财务费用 | -21,402,806.17 | 5,397,086.25 |
其中:利息费用 | 2,337,659.97 | 8,931,489.22 |
利息收入 | 24,062,459.11 | 3,523,183.16 |
加:其他收益 | 28,556,350.53 | 45,927,487.0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680,221.20 | 6,993,092.3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0,143,030.91 | 0.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482,851.90 | -4,073,967.7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171,597.94 | -1,175,710.0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91,929.37 | -187,963.1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75,371,198.13 | 657,816,670.55 |
加:营业外收入 | 5,319,771.59 | 6,442,898.25 |
减:营业外支出 | 8,280,551.03 | 811,061.0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72,410,418.69 | 663,448,507.71 |
减:所得税费用 | 93,224,233.26 | 88,942,930.0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9,186,185.43 | 574,505,577.68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9,186,185.43 | 574,505,577.68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79,186,185.43 | 574,505,577.68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79,186,185.43 | 574,505,577.6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79,186,185.43 | 574,505,577.6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1.03 | 0.91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1.01 | 0.9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杜伟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苗向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慧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66,335,073.27 | 517,615,894.61 |
减:营业成本 | 28,522,519.68 | 60,033,656.18 |
税金及附加 | 1,634,316.01 | 2,497,817.99 |
销售费用 | 59,676,671.66 | 197,349,677.23 |
管理费用 | 65,787,806.94 | 62,546,442.82 |
研发费用 | 82,143,359.76 | 30,562,655.12 |
财务费用 | -21,312,136.53 | 6,629,810.59 |
其中:利息费用 | 2,328,524.97 | 8,655,486.62 |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 | 23,755,870.91 | 2,109,408.53 |
加:其他收益 | 11,643,982.19 | 8,477,753.4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11,783,468.01 | 7,230,070.7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530,7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975,764.51 | 452,368.7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8,570.40 | -216,892.9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1,747.56 | -221,169.41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75,798,098.60 | 173,717,965.39 |
加:营业外收入 | 509,965.83 | 64,812,751.52 |
减:营业外支出 | 2,209,888.67 | 264,594.82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74,098,175.76 | 238,266,122.09 |
减:所得税费用 | -11,751,384.33 | 32,736,685.14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85,849,560.09 | 205,529,436.95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85,849,560.09 | 205,529,436.95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85,849,560.09 | 205,529,436.95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09,767,064.37 | 1,789,178,666.86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501,889.12 | 0.0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3,635,222.58 | 113,286,311.5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66,904,176.07 | 1,902,464,978.4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73,231,871.52 | 167,185,206.19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60,812,509.38 | 211,062,920.8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3,251,585.37 | 171,423,034.8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9,760,712.40 | 847,092,171.4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27,056,678.67 | 1,396,763,333.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9,847,497.40 | 505,701,645.1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731,190.69 | 6,684,503.3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15,000.00 | 239,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746,190.69 | 6,923,503.3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26,660,015.15 | 386,626,994.9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625,000,000.00 | 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51,660,015.15 | 386,626,994.9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36,913,824.46 | -379,703,491.6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518,981,464.87 | 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1,110,458.84 | 2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3,881,309.02 | 372,862.7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43,973,232.73 | 20,372,862.7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56,018,307.34 | 68,839,027.35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07,324,042.91 | 178,073,932.24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19,194.92 | 196,352.0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5,261,545.17 | 247,109,311.6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78,711,687.56 | -226,736,448.8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9,021.16 | 7,603.1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81,606,339.34 | -100,730,692.2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76,509,954.70 | 577,240,646.9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58,116,294.04 | 476,509,954.70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81,743,670.06 | 509,599,224.3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7,236,958.84 | 299,076,355.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8,980,628.90 | 808,675,579.5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3,717,903.33 | 28,681,866.5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3,179,938.19 | 57,539,634.3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88,832.17 | 44,206,196.4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3,267,724.31 | 513,167,798.7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1,154,398.00 | 643,595,495.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826,230.90 | 165,080,083.5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355,629.03 | 4,783,674.7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0.00 | 239,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355,629.03 | 5,022,674.7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73,809,712.88 | 67,133,965.5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705,716,850.16 | 24,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79,526,563.04 | 91,133,965.5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67,170,934.01 | -86,111,290.7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518,981,464.87 | 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1,315,000.00 | 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3,881,309.02 | 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24,177,773.89 | 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55,018,307.34 | 20,702,7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07,105,852.42 | 176,935,490.24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97,651.28 | 196,352.0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3,321,811.04 | 197,834,542.2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60,855,962.85 | -197,834,542.2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31.63 | 102.7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31,510,928.11 | -118,865,646.7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6,239,705.32 | 365,105,352.0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77,750,633.43 | 246,239,705.32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45,220,910.00 | 1,117,604,891.85 | 85,841,708.73 | 87,073,606.47 | 990,175,111.76 | 2,754,232,811.35 | 2,754,232,811.3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45,220,910.00 | 1,117,604,891.85 | 85,841,708.73 | 87,073,606.47 | 990,175,111.76 | 2,754,232,811.35 | 2,754,232,811.3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9,706,222.00 | 4,147,771,065.77 | -44,287,694.94 | 69,669,653.23 | 407,768,441.10 | 4,709,203,077.04 | 4,709,203,077.0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79,186,185.43 | 679,186,185.43 | 679,186,185.4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9,706,222.00 | 4,147,771,065.77 | -44,287,694.94 | 4,231,764,982.71 | 4,231,764,982.7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7,272,727.00 | 2,958,036,970.27 | 2,985,309,697.27 | 2,985,309,697.2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2,433,495.00 | 1,189,582,428.36 | -44,287,694.94 | 1,246,303,618.30 | 1,246,303,618.30 | ||||||||||
4.其他 | 151,667.14 | 151,667.14 | 151,667.14 | ||||||||||||
(三)利润分配 | 69,669,653.23 | -271,417,744.33 | -201,748,091.10 | -201,748,091.1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9,669,653.23 | -69,669,653.2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1,748,091.10 | -201,748,091.10 | -201,748,091.1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4.其他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84,927,132.00 | 5,265,375,957.62 | 41,554,013.79 | 156,743,259.70 | 1,397,943,552.86 | 7,463,435,888.39 | 7,463,435,888.39 |
项目 | 2019年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38,552,081.00 | 56,616,363.78 | 623,983,751.60 | 146,045,857.56 | 42,968,441.51 | 616,716,845.87 | 1,832,791,626.20 | 1,832,791,626.2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91,948.91 | 4,071,131.76 | 4,363,080.67 | 4,363,080.67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38,552,081.00 | 56,616,363.78 | 623,983,751.60 | 146,045,857.56 | 43,260,390.42 | 620,787,977.63 | 1,837,154,706.87 | 1,837,154,706.8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 6,668,829.00 | -56,616,363.78 | 493,621,140.25 | -60,204,148.83 | 43,813,216.05 | 369,387,134.13 | 917,078,104.48 | 917,078,104.48 |
以“-”号填列)
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74,505,577.68 | 574,505,577.68 | 574,505,577.6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668,829.00 | -56,616,363.78 | 493,621,140.25 | -60,204,148.83 | 503,877,754.30 | 503,877,754.3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6,689,794.00 | -56,616,363.78 | 209,198,898.28 | 159,272,328.50 | 159,272,328.5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0,965.00 | 284,270,574.84 | -60,204,148.83 | 344,453,758.67 | 344,453,758.67 | ||||||||
4.其他 | 151,667.13 | 151,667.13 | 151,667.13 | ||||||||||
(三)利润分配 | 43,813,216.05 | -205,118,443.55 | -161,305,227.50 | -161,305,227.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3,813,216.05 | -43,813,216.0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1,305,227.50 | -161,305,227.50 | -161,305,227.5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45,220,910.00 | 1,117,604,891.85 | 85,841,708.73 | 87,073,606.47 | 990,175,111.76 | 2,754,232,811.35 | 2,754,232,811.35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0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45,220,910.00 | 1,017,180,279.84 | 85,841,708.73 | 90,965,289.97 | 289,363,288.20 | 1,956,888,059.2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45,220,910.00 | 1,017,180,279.84 | 85,841,708.73 | 90,965,289.97 | 289,363,288.20 | 1,956,888,059.2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9,706,222.00 | 3,729,166,275.81 | -44,287,694.94 | 68,584,956.01 | 415,516,512.98 | 4,297,261,661.7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85,849,560.09 | 685,849,560.0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9,706,222.00 | 3,729,166,275.81 | -44,287,694.94 | 3,813,160,192.7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7,272,727.00 | 2,958,036,970.27 | 2,985,309,697.2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2,433,495.00 | 771,129,305.54 | -44,287,694.94 | 827,850,495.4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8,584,956.01 | -270,333,047.11 | -201,748,091.1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8,584,956.01 | -68,584,956.0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1,748,091.10 | -201,748,091.1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19年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38,552,081.00 | 56,616,363.78 | 618,622,346.58 | 146,045,857.56 | 70,267,987.12 | 264,392,790.02 | 1,502,405,710.9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44,359.16 | 1,299,232.42 | 1,443,591.58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38,552,081.00 | 56,616,363.78 | 618,622,346.58 | 146,045,857.56 | 70,412,346.28 | 265,692,022.44 | 1,503,849,302.5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668,829.00 | -56,616,363.78 | 398,557,933.26 | -60,204,148.83 | 20,552,943.69 | 23,671,265.76 | 453,038,756.7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5,529,436.95 | 205,529,436.9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668,829.00 | -56,616,363.78 | 398,557,933.26 | -60,204,148.83 | 408,814,547.3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6,689,794.00 | -56,616,363.78 | 209,198,898.28 | 159,272,328.5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0,965.00 | 189,359,034.98 | -60,204,148.83 | 249,542,218.81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0,552,943.69 | -181,858,171.19 | -161,305,227.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0,552,943.69 | -20,552,943.69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84,927,132.00 | 4,746,346,555.65 | 41,554,013.79 | 159,550,245.98 | 704,879,801.18 | 6,254,149,721.02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1,305,227.50 | -161,305,227.5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45,220,910.00 | 1,017,180,279.84 | 85,841,708.73 | 90,965,289.97 | 289,363,288.20 | 1,956,888,059.28 |
三、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包括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原称深圳康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有限公司),本公司现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618837873J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科发路6号,法定代表人:
杜伟民。公司主要历史沿革如下:
康泰有限公司系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外复(1992)947号文批准,由深圳广信生物工程公司、国家原材料投资公司、香港广信实业有限公司于1992年在深圳共同兴办的中外合资企业,投资总额为9,750万元,注册资本3,900万元,投资三方分别出资1,300万元。上述出资经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7日出具的验资报字(1992)第E115号验资报告验证。
康泰有限公司成立后股权经多次转让及行政划拨,1997年9月25日康泰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投资各方以实物资产及债权增资,公司实收资本由3,900万元增至15,000万元,上述增资业经深圳市外商投资局深外资复(1998)B0611号文件批准,并由深圳北成会计师事务所于1998年4月27日出具的北成验字(97)第063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2年10月24日,康泰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等五个股东作为发起人对公司进行改制,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2002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17,500万元,按1:1的比例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17,500万股,上述股份由以上发起人按原投资比例持有。
2008年8月15日,本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向深圳市瑞源达投资有限公司(2011年6月迁往异地更名为新疆瑞源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源达)、王峰、郑海发增发18,200万股收购其持有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海生物)所持股份10,000万股,上述增发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5,700万元。重组完成后,瑞源达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013年12月30日,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股权转让后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瑞源达将全部64.2962%股权转让给杜伟民、朱安平、杜兴连、孟晓兰;深圳民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部分0.6107%股权转让给杜伟民、江柳青、付长军、吕志云、李有生。江柳青、付长军、吕志云、李有生、朱安平、孟晓兰成为本公司新股东,公司依据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股东名册》,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股权转让完成后,杜伟民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本公司2014年5月9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本公司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向苏州通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磐霖丹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万艳灵、张文玉增发1,200万股,每股15元,共计18,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截至2014年5月22日,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36,900万元,股本为36,900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号)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发行价格为3.29元/股,共募集资金13,81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06.0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1,111.95万元,其中新增股本4,200.00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41,100.00万元。2017年2月7日,本公司股票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601。
2017年6月16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17年7月21日完成登记,公司增加股本1,014.20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42,114.20万元。
2018年2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18年5月14日完成登记,公
司增加股本217.3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为42,331.50万元。
2018年3月13日、2018年3月30日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完成本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万股的回购注销工作,变更后注册资本及股本为42,329.50万元。
2018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3,29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989827股(含税),派1.193896元(含税)现金红利;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984741股。
2018年12月14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年3月8日,公司完成对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965股的回购注销工作。
2018年1月18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5,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2018年度可转换债券行权,可转换债券转股4,686,105.00股;2019年度剩余可转换债券全部行权或者赎回,可转换债券转股6,689,794.00股。
2019年12月19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000万股新股。本公司于2020年4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272,727.00股,发行价格为110元/股,共募集资金2,999,999,970元,扣除发行费用14,690,272.73元,募集资金净额2,985,309,697.27元,其中新增股本27,272,727.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672,493,637.00元。
2020年7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事宜,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限为自审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始至2021年4月28日止,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0年9月7日至2021年4月28日,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93.345万份。公司员工在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共行权12,447,273.00份,增加股本12,447,273.00股。
2020年7月20日、2020年8月5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完成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及考核未达标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3,778股的回购注销工作。
本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票期权行权以及限制性股票回购后注册资本及股本为684,927,132.00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杜伟民持有公司183,394,125股,持股比例为26.7757%。YUANLIPING(袁莉萍)直接持有公司161,231,675股,持股比例为23.54%,其为杜伟民之原配偶,前述股份系2020年5月与杜伟民解除婚姻关系并进行财产分割取得。根据《一致行动人与表决权委托协议》,YUANLIPING(袁莉萍)将所持本公司股份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给杜伟民并与其建立一致行动关系,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伟民的一致行动人。两人合计持有公司50.32%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为杜伟民。
本公司属生物药品制造行业,主要从事人用疫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营范围包括:开发、生产经营乙肝疫苗及其他医用生物制品;进出口业务(具体按资格证书办理);投资兴办医药项目及其他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医药技术开发、信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设备租赁业务(不含限制项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主要产品包括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
本公司的职能管理部门包括生产制造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采购仓储部、质量部、行政人事部、工程项目部、财务部、审计部、证券事务部等部门。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年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包括民海生物、深圳鑫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泰康生物)、深圳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科技)、广州康泰生物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康泰)、康泰生物(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康泰生物)、康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康泰集团)。与上年比较,本年因新设立增加香港康泰生物和香港康泰集团两家公司。
详见本附注“九、合并范围的变更”及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五、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六、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持续经营
本集团自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未发生对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六、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营业周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发出存货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和方法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营业周期
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复计算,本集团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对于共同经营项目,本集团作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确认单独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根据相关约定单独或按份额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与共同经营发生购买、销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交易的,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10、金融工具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初始金额与到期金额之间的差额,其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此类金融资产,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本集团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集团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1)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下列各项外,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以上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本集团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集团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
前可执行的;(2)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11、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
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集团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应收票据,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集团按照应收票据类型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票据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票据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票据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票据”。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期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为:本集团采用以票据性质为基础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通过应收票据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12、应收账款
本集团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集团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集团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期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为: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将单项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总额10%以上的应收账款、单项金额超过100万元且占总额10%以上的其他应收款视为重大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对于划分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3、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本集团视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和背书,基于出售的频繁程度、金额以及内部管理情况,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
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集团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其他应收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期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15、存货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6、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集团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集团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法。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公司采用简化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
会计处理方法,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17、合同成本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
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需要获得相关批准。本集团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集团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相关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9、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在2018年12月31日或之前,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
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20、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包括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或摊销。各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预计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20 | 3 | 4.85 |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生产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等。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本集团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2)折旧方法
类别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3 | 3.23-4.85 |
生产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3 | 9.7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3 | 19.4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3 | 19.40 |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23、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或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
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集团主要研究开发项目包括重组肠道病毒71型疫苗(汉逊酵母)、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冻干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技术许可)、腮腺炎减毒活疫苗等。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集团研究开发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予以资本化。
本集团疫苗自主研发项目划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本集团将疫苗是否取得申报生产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作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支出的时点,将取得申报生产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前发生的研究费用于当期费用化;将取得申报生产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后至所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开发费用于当期计入开发支出,达到预定用途时转入无形资产。
本集团技术引进的疫苗研发项目将实际支付价款予以资本化,后续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与自主研发项目相同。
25、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6、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装修费、园区绿化工程、车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试生产及工艺验证费用以及其他。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装修费、园区绿化工程、车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以及试生产及工艺验证费用的摊销年限分别为10年、5年、5年和5年。
27、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28、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辞退福利是由于公司辞退职工产生,在辞退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9、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30、股份支付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等待期内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即视同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31、收入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在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
(1)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货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集团疫苗产品分为免疫规划疫苗与非免疫规划疫苗。免疫规划疫苗,是指居民应当按照政府的规定接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非免疫规划疫苗,是指由居民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
本集团的主要产品是疫苗,销售合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集团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客户订单,产品发出并经对方验收后确认收货时,产品控制权发生转移,集团确认销售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32、政府补助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
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集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本集团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或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本集团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4、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租赁业务系经营租赁。
本集团作为经营租赁承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3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 |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 |
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
月
日起施行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
月
日起施行该准则。本集团于2020年
月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①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②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③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④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本集团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
月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请见本附注“六、
35.(3)2020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本集团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①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②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③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④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本集团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请见本附注“六、35.(3)2020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是□否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05,218,769.77 | 505,218,769.77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700,000.00 | 700,000.00 | |
应收账款 | 1,050,021,875.54 | 1,050,021,875.54 | |
应收款项融资 | 0.00 | 0.00 | |
预付款项 | 12,313,920.52 | 12,313,920.52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7,585,993.85 | 7,585,993.8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28,759,568.21 | 228,759,568.21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594,667.86 | 23,594,667.86 |
流动资产合计
流动资产合计 | 1,828,194,795.75 | 1,828,194,795.7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49,206.78 | 49,206.78 | |
固定资产 | 904,948,915.99 | 904,948,915.99 | |
在建工程 | 462,285,803.39 | 462,285,803.3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11,537,313.30 | 311,537,313.30 | |
开发支出 | 53,654,864.60 | 53,654,864.60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6,162,562.67 | 86,162,562.6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71,780,837.19 | 271,780,837.1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3,793,309.46 | 33,793,309.4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24,212,813.38 | 2,124,212,813.38 | |
资产总计 | 3,952,407,609.13 | 3,952,407,609.1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0.00 | 0.00 | |
应付账款 | 116,570,514.58 | 116,570,514.58 | |
预收款项 | 28,725,529.37 | 0.00 | -28,725,529.37 |
合同负债 | 0.00 | 27,864,133.66 | 27,864,133.6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2,122,175.80 | 32,122,175.80 | |
应交税费 | 8,437,460.82 | 8,437,460.82 | |
其他应付款 | 618,111,288.41 | 618,111,288.41 | |
其中:应付利息 | 433,852.15 | 433,852.15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应付分保账款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5,212,319.00 | 6,073,714.71 | 861,395.71 |
流动负债合计 | 870,179,287.98 | 870,179,287.9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95,018,307.34 | 195,018,307.34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22,314,877.46 | 122,314,877.4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662,325.00 | 10,662,325.0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27,995,509.80 | 327,995,509.80 | |
负债合计 | 1,198,174,797.78 | 1,198,174,797.78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645,220,910.00 | 645,220,91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117,604,891.85 | 1,117,604,891.85 | |
减:库存股 | 85,841,708.73 | 85,841,708.73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7,073,606.47 | 87,073,606.47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990,175,111.76 | 990,175,111.7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754,232,811.35 | 2,754,232,811.35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754,232,811.35 | 2,754,232,811.3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952,407,609.13 | 3,952,407,609.13 |
调整情况说明无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 | 251,128,270.39 | 251,128,270.3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45,237,009.40 | 245,237,009.40 |
应收款项融资 | 0.00 | 0.00 |
预付款项 | 3,304,398.78 | 3,304,398.78 |
其他应收款 | 88,000,768.04 | 88,000,768.0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7,695,410.60 | 37,695,410.60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948,286.87 | 8,948,286.87 |
流动资产合计 | 634,314,144.08 | 634,314,144.08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4,889,722.63 | 4,889,722.63 |
长期股权投资 | 1,192,982,086.62 | 1,192,982,086.6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49,206.78 | 49,206.78 |
固定资产 | 337,816,090.31 | 337,816,090.31 |
在建工程 | 209,560,905.03 | 209,560,905.0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49,989,966.57 | 49,989,966.57 |
开发支出 | 0.00 | 0.00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4,443,921.70 | 84,443,921.7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6,512,075.84 | 66,512,075.8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084,097.61 | 3,084,097.6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49,328,073.09 | 1,949,328,073.09 |
资产总计 | 2,583,642,217.17 | 2,583,642,217.1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0.00 | 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6,886,428.05 | 36,886,428.05 |
预收款项
预收款项 | 15,426,442.97 | 0.00 | -15,426,442.97 |
合同负债 | 0.00 | 14,977,129.10 | 14,977,129.10 |
应付职工薪酬 | 8,533,516.03 | 8,533,516.03 | |
应交税费 | 2,484,383.30 | 2,484,383.30 | |
其他应付款 | 254,175,897.61 | 254,175,897.61 | |
其中:应付利息 | 432,456.52 | 432,456.52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2,509,789.00 | 2,959,102.87 | 449,313.87 |
流动负债合计 | 380,016,456.96 | 380,016,456.9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95,018,307.34 | 195,018,307.34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2,719,393.59 | 42,719,393.5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000,000.00 | 9,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46,737,700.93 | 246,737,700.93 | |
负债合计 | 626,754,157.89 | 626,754,157.89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645,220,910.00 | 645,220,91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17,180,279.84 | 1,017,180,279.84 | |
减:库存股 | 85,841,708.73 | 85,841,708.73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90,965,289.97 | 90,965,289.97 | |
未分配利润 | 289,363,288.20 | 289,363,288.2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56,888,059.28 | 1,956,888,059.2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583,642,217.17 | 2,583,642,217.17 |
调整情况说明无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其他终止经营,是指本集团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七、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生物制品销售收入、技术咨询收入 | 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流转税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8.25% |
增值税 | 水和电费收入 | 9%、13% |
增值税 | 技术服务收入、房屋租赁收入 | 6%、5%、9% |
增值税 | 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 | 6% |
教育费附加 | 流转税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流转税 | 2% |
房产税 | 房产原值的70% | 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民海生物、鑫泰康生物 | 15% |
康泰科技、广州康泰 | 25% |
香港康泰生物、香港康泰集团 | 8.25% |
注:香港康泰生物、香港康泰集团企业利得税适用香港《税务条例》,根据其规定企业利得税采用两级制税率:不超过200万元港币的应评税利润,利得税税率8.25%;应评税利润中超过200万元港币的部分,利得税税率16.5%。 |
2、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规定,本公司2011年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144200212),认定有效期三年。本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2017年10月31日、2020年12月11日分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1444201335、GR201744202173、GR202044205510),认定有效期三年。本公司202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民海生物2012年10月30日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211001831),认定有效期三年。民海生物于2015年11月24日、2018年9月10日分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1511001497、GR201811003580),认定有效期三年。民海生物202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鑫泰康生物2019年12月9日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944204103),认定有效期三年。鑫泰康生物202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中的相关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本公司及子公司民海生物销售自产的生物制品增值税征收率由6%变更为3%。
3、其他无
八、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63,816.58 | 68,628.51 |
银行存款 | 857,987,880.20 | 476,550,641.26 |
其他货币资金 | 24,541,793.64 | 28,599,500.00 |
合计 | 882,693,490.42 | 505,218,769.77 |
其他说明
注:年末其他货币资金中12,383,000.00元系保函保证金,11,437,250.00元系信用证保证金,721,543.64元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155,143,030.91 | |
其中: | ||
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 2,155,143,030.91 | |
其中: | ||
合计 | 2,155,143,030.91 | 0.00 |
其他说明:
无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0.00 | 700,000.00 |
合计 | 0.00 | 700,0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无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无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说明: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无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063,922.00 | 0.00 |
合计 | 3,063,922.00 | 0.00 |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24,070.40 | 0.06% | 1,024,070.40 | 33,861,442.55 | 3.12% | 15,139,497.01 | 44.71% | 18,721,945.54 | ||
其中: | ||||||||||
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6,612,139.39 | 2.45% | 13,408,093.81 | 50.38% | 13,204,045.58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24,070.40 | 0.06% | 1,024,070.40 | 7,249,303.16 | 0.67% | 1,731,403.20 | 23.88% | 5,517,899.9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642,073,704.58 | 99.94% | 29,925,742.83 | 1.82% | 1,612,147,961.75 | 1,050,413,556.78 | 96.88% | 19,113,626.78 | 1.82% | 1,031,299,930.00 |
其中: | ||||||||||
其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642,073,704.58 | 99.94% | 29,925,742.83 | 1.82% | 1,612,147,961.75 | 1,050,413,556.78 | 96.88% | 19,113,626.78 | 1.82% | 1,031,299,930.00 |
合计 | 1,643,097,774.98 | 100.00% | 29,925,742.83 | 1.82% | 1,613,172,032.15 | 1,084,274,999.33 | 100.00% | 34,253,123.79 | 3.16% | 1,050,021,875.5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年末无单项金额重大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年末单项金额不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名称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重庆医药集团药销医药有限公司 | 1,024,070.40 | 注 | ||
合计 | 1,024,070.40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501,340,184.20 | 10,359,247.27 | 0.69% |
1-2年 | 128,060,518.51 | 11,102,846.96 | 8.67% |
2-3年 | 4,420,537.26 | 1,506,961.15 | 34.09% |
3-4年 | 3,409,471.61 | 2,148,989.95 | 63.03% |
4-5年 | 365,000.00 | 329,704.50 | 90.33% |
5年以上 | 4,477,993.00 | 4,477,993.00 | 100.00% |
合计 | 1,642,073,704.58 | 29,925,742.83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注:年末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主要由本集团应收原经销商欠款构成。受《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影响,自2017年1月1日起,本集团由“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转变为“直销模式”,原经销商不再购进疫苗。对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仍未结清的原经销商欠款,本集团将各原经销商应收款项余额扣除相应的应付销售服务费、保证金等款项后,按照净额计提坏账准备。2020年12月31日应收重庆医药集团药销医药有限公司疫苗款1,024,070.40元,应付重庆医药集团药销医药有限公司销售服务费、保证金等为1,129,518.80元,应收款项余额扣除相应的应付销售服务费、保证金等款项后余额为负数,无需对其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501,340,184.20 |
1至2年 | 128,060,518.51 |
2至3年 | 4,420,537.26 |
3年以上 | 9,276,535.01 |
3至4年 | 4,158,425.21 |
4至5年 | 640,116.80 |
5年以上 | 4,477,993.00 |
合计 | 1,643,097,774.98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408,093.81 | 6,410,060.52 | 19,818,154.33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31,403.20 | 1,301,445.67 | 3,032,848.87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113,626.78 | 12,688,880.55 | 38,377.50 | 1,838,387.00 | 29,925,742.83 | |
合计 | 34,253,123.79 | 20,400,386.74 | 38,377.50 | 24,689,390.20 | 29,925,742.8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无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4,689,390.2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四川蓉康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款 | 12,189,647.77 | 无法收回 | 经管理层审批 | 否 |
湖南省湘卫药事服务有限公司 | 销售货款 | 4,376,744.62 | 无法收回 | 经管理层审批 | 否 |
河北省卫防生物制品供应中心 | 销售货款 | 3,251,761.94 | 无法收回 | 经管理层审批 | 否 |
武汉怡和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货款 | 1,838,387.00 | 无法收回 | 经管理层审批 | 否 |
湖南省永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销售货款 | 1,808,333.00 | 无法收回 | 经管理层审批 | 否 |
山东兆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货款 | 1,156,483.00 | 无法收回 | 经管理层审批 | 否 |
合计 | -- | 24,621,357.33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48,687,503.92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2.96%,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699,902.00元。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无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
5、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08,080.00 | |
合计 | 208,080.00 | 0.0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年末余额 | |||
计提减值准备的基础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减值准备 | 备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8,080.00 | |||
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 208,080.00 | |||
合计 | 208,080.00 |
其他说明:
无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93,261,922.33 | 99.99% | 12,258,389.82 | 99.55% |
1至2年 | 0.00 | 0.00% | 49,772.50 | 0.40% |
2至3年 | 0.00 | 0.00% | 0.00 | 0.00% |
3年以上 | 5,506.20 | 0.01% | 5,758.20 | 0.05% |
合计 | 93,267,428.53 | -- | 12,313,920.52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本年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67,140,434.20元,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71.99%。其他说明:无
7、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59,092,896.14 | 7,585,993.85 |
合计 | 59,092,896.14 | 7,585,993.85 |
(1)应收利息1)应收利息分类无2)重要逾期利息无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
□适用√不适用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无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4,889,319.31 | 6,236,650.65 |
备用金 | 141,485.00 | 99,278.10 |
应收期权行权个税款
应收期权行权个税款 | 27,405,031.34 | |
应收股票期权行权款 | 22,535,724.82 | |
其他 | 5,304,251.23 | 2,273,760.50 |
合计 | 60,275,811.70 | 8,609,689.25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1,023,695.40 | 1,023,695.40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159,220.16 | 159,220.16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1,182,915.56 | 1,182,915.56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6,168,140.12 |
其中:6个月以内 | 55,240,913.46 |
7-12个月 | 927,226.66 |
1至2年 | 2,702,268.12 |
2至3年 | 266,030.70 |
3年以上 | 1,139,372.76 |
3至4年 | 498,616.31 |
4至5年 | 517,732.00 |
5年以上 | 123,024.45 |
合计 | 60,275,811.70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1,023,695.40 | 159,220.16 | 1,182,915.56 | |||
合计 | 1,023,695.40 | 159,220.16 | 1,182,915.5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无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其他应收款汇总金额54,381,220.26元,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90.22%,相应计提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127,600.00元。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无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无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其他说明:无
8、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93,072,411.95 | 68,874.24 | 93,003,537.71 | 44,035,509.14 | 56,409.72 | 43,979,099.42 |
在产品 | 71,030,864.18 | 71,030,864.18 | 47,629,554.31 | 47,629,554.31 | ||
库存商品 | 207,251,590.74 | 2,047,485.39 | 205,204,105.35 | 92,216,044.28 | 69,375.02 | 92,146,669.26 |
周转材料 | 47,012,269.62 | 47,012,269.62 | 26,684,645.72 | 40,838.02 | 26,643,807.70 | |
发出商品 | 150,405.62 | 150,405.62 | ||||
自制半成品 | 20,294,596.87 | 20,294,596.87 | 18,360,437.52 | 18,360,437.52 | ||
合计 | 438,661,733.36 | 2,116,359.63 | 436,545,373.73 | 229,076,596.59 | 317,028.38 | 228,759,568.21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56,409.72 | 68,874.24 | 44,137.02 | 12,272.70 | 68,874.24 | |
在产品 | 1,992,308.42 | 1,992,308.42 | ||||
库存商品 | 69,375.02 | 2,112,594.01 | 134,483.64 | 2,047,485.39 | ||
周转材料 | 40,838.02 | 40,838.02 | ||||
发出商品 | 150,405.62 | 2,178.73 | 148,226.89 | |||
合计 | 317,028.38 | 4,173,776.67 | 46,315.75 | 2,328,129.67 | 2,116,359.63 |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项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年转回或转销及其他转出的原因 |
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 | 市场公允销售价格 | 销售、领用或报废 |
本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转销金额为46,315.75元,原因主要系年末此部分存货已领用或已销售;其他减少金额为2,328,129.67元,原因主要系年末此部分存货已报废。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无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无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 | 4,606,176.86 | 2,238,010.56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99,841,015.08 | 21,356,657.30 |
合计 | 104,447,191.94 | 23,594,667.86 |
其他说明:
无1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1.期初余额
1.期初余额 | 1,640,225.99 | 1,640,225.9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640,225.99 | 1,640,225.99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591,019.21 | 1,591,019.2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或摊销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591,019.21 | 1,591,019.2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9,206.78 | 49,206.7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9,206.78 | 49,206.78 |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康泰17栋5层 | 38,853.00 | 暂时无法办理 |
其他说明:无
1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142,783,399.12 | 904,948,915.99 |
合计 | 1,142,783,399.12 | 904,948,915.99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生产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43,246,893.89 | 509,177,680.83 | 13,614,438.12 | 20,634,870.55 | 1,286,673,883.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3,208,927.94 | 202,426,564.54 | 2,835,954.56 | 4,052,957.21 | 372,524,404.25 |
(1)购置 | 51,866,690.04 | 2,835,954.56 | 2,900,741.21 | 57,603,385.81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63,208,927.94 | 150,559,874.50 | 1,152,216.00 | 314,921,018.4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6,824,679.62 | 20,140,311.18 | 948,855.56 | 411,982.24 | 68,325,828.60 |
(1)处置或报废 | 20,140,311.18 | 948,855.56 | 411,982.24 | 21,501,148.98 | |
(2)其他 | 46,824,679.62 | 46,824,679.62 | |||
4.期末余额 | 859,631,142.21 | 691,463,934.19 | 15,501,537.12 | 24,275,845.52 | 1,590,872,459.0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2,006,756.59 | 275,241,876.75 | 4,828,360.93 | 9,647,973.13 | 381,724,967.4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996,321.74 | 47,231,781.91 | 2,771,315.00 | 3,085,883.09 | 81,085,301.74 |
(1)计提 | 27,996,321.74 | 47,231,781.91 | 2,771,315.00 | 3,085,883.09 | 81,085,301.74 |
(2)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525,328.22 | 830,058.84 | 365,822.16 | 14,721,209.22 | |
(1)处置或报废 | 13,525,328.22 | 830,058.84 | 365,822.16 | 14,721,209.22 | |
4.期末余额 | 120,003,078.33 | 308,948,330.44 | 6,769,617.09 | 12,368,034.06 | 448,089,059.9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39,628,063.88 | 382,515,603.75 | 8,731,920.03 | 11,907,811.46 | 1,142,783,399.12 |
2.期初账面价值 | 651,240,137.30 | 233,935,804.08 | 8,786,077.19 | 10,986,897.42 | 904,948,915.99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无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无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无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百旺信应急工程建设项目一期 | 161,527,475.27 | 注 |
康泰生物园(二期)1号楼 | 48,899,616.20 | 注 |
门卫 | 700,289.73 | 注 |
合计 | 211,127,381.20 | — |
其他说明注:本年度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系百旺信应急工程建设项目一期的地上房屋建筑物、康泰生物园(二期)1号楼以及光明区产业园基地门卫,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康泰生物园(二期)1号楼、门卫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百旺信应急工程建设项目一期的地上房屋建筑物于2020年11月4日通过竣工验收,尚未办理产权证书。
(6)固定资产清理无
1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136,279,719.61 | 462,285,803.39 |
合计 | 1,136,279,719.61 | 462,285,803.39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光明疫苗研发生产基地(一期) | 140,757,003.97 | 140,757,003.97 | 209,560,905.03 | 209,560,905.03 | ||
百旺信应急工程建设项目 | 223,694,680.30 | 223,694,680.30 | ||||
腺病毒载体新型疫苗车间项目 | 63,827,360.06 | 63,827,360.06 | ||||
康泰生物产业研发总部基地 | 110,060,164.38 | 110,060,164.38 | 38,272,247.37 | 38,272,247.37 | ||
民海生物疫苗产业基地(二期) | 6,943,400.00 | 6,943,400.00 |
民海生物疫苗产业基地(三期)
民海生物疫苗产业基地(三期) | 220,390,617.98 | 220,390,617.98 | 201,324,820.23 | 201,324,820.23 | ||
民海生物新型疫苗国际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252,738,510.05 | 252,738,510.05 | 5,502,925.76 | 5,502,925.76 | ||
新研发生产楼三层工程 | 45,685,453.77 | 45,685,453.77 | 245,000.00 | 245,000.00 | ||
预填充灌装车间建设项目 | 27,893,706.20 | 27,893,706.20 | ||||
流感项目 | 66,000.00 | 66,000.00 | ||||
零星工程 | 51,166,222.90 | 51,166,222.90 | 436,505.00 | 436,505.00 | ||
合计 | 1,136,279,719.61 | 1,136,279,719.61 | 462,285,803.39 | 462,285,803.39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光明疫苗研发生产基地(一期) | 490,000,000.00 | 209,560,905.03 | 72,959,297.95 | 140,044,172.84 | 1,719,026.17 | 140,757,003.97 | 121.87% | 已取得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 55,005,499.52 | 2,422,417.98 | 4.99% | 自筹、募集资金 |
百旺信应急工程建设项目 | 1,357,861,800.00 | 385,658,558.24 | 161,963,877.94 | 223,694,680.30 | 28.40% | 建设期 | 249,067.98 | 249,067.98 | 2.89% | 自筹 | ||
腺病毒载体新型疫苗车间项目 | 540,316,500.00 | 63,827,360.06 | 63,827,360.06 | 11.81% | 建设期 | 自筹 | ||||||
康泰生物产业研发总部基地 | 1,268,000,000.00 | 38,272,247.37 | 71,787,917.01 | 110,060,164.38 | 8.68% | 建设期 | 292,941.81 | 292,941.81 | 4.15% | 自筹 | ||
民海生物疫苗产业基地(二期) | 228,000,000.00 | 6,943,400.00 | 6,943,400.00 | 91.75% | 部分产品处于生产阶段;部分产品的药品注册批件申请在审评中 | 38,924,830.87 | 自筹 | |||||
民海生物疫苗产业基地(三期) | 471,660,500.00 | 201,324,820.23 | 23,353,810.41 | 4,288,012.66 | 220,390,617.98 | 86.53% | 建设期 | 2,750,688.71 | 自筹、募集资金 | |||
民海生物新型疫苗国际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2,442,649,600.00 | 5,502,925.76 | 247,235,584.29 | 252,738,510.05 | 10.35% | 建设期 | 自筹、募集资金 | |||||
新研发生产楼三层工程 | 231,183,800.00 | 245,000.00 | 45,440,453.77 | 45,685,453.77 | 19.76% | 建设期 | 自筹 | |||||
预填充灌装车间建设项目 | 102,130,000.00 | 27,893,706.20 | 27,893,706.20 | 27.31% | 建设期 | 自筹、募集资金 | ||||||
零星工程 | 436,505.00 | 51,166,222.90 | 436,505.00 | 51,166,222.90 | 自筹 | |||||||
流感项目 | 66,000.00 | 66,000.00 | 自筹 | |||||||||
车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 | 87,763,700.00 | 14,271,878.00 | 1,245,050.00 | 13,026,828.00 | 16.26% | 已完工 | 自筹 | |||||
合计 | 7,219,565,900.00 | 462,285,803.39 | 1,003,660,788.83 | 314,921,018.44 | 14,745,854.17 | 1,136,279,719.61 | -- | -- | 97,223,028.89 | 2,964,427.77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无
(4)工程物资无
13、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2,053,674.70 | 149,881,055.00 | 1,896,190.00 | 423,830,919.7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11,047.64 | 1,052,500.00 | 1,863,547.64 | ||
(1)购置 | 811,047.64 | 1,052,500.00 | 1,863,547.64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72,864,722.34 | 149,881,055.00 | 2,948,690.00 | 425,694,467.34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7,006,336.33 | 83,943,026.56 | 1,344,243.51 | 112,293,606.4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748,162.00 | 12,993,808.77 | 294,352.22 | 19,036,322.99 | |
(1)计提 | 5,748,162.00 | 12,993,808.77 | 294,352.22 | 19,036,322.9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2,754,498.33 | 96,936,835.33 | 1,638,595.73 | 131,329,929.3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0,110,224.01 | 52,944,219.67 | 1,310,094.27 | 294,364,537.9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5,047,338.37 | 65,938,028.44 | 551,946.49 | 311,537,313.3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35.21%。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不存在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14、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外部购入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 | 33,298,932.61 | 33,298,932.61 | |||||
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 21,361,581.88 | 140,013.99 | 21,501,595.87 | ||||
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 | 791,551.80 | 791,551.80 | |||||
冻干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 3,174,006.81 | 2,396,871.63 | 5,570,878.44 | ||||
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 | 13,280,934.55 | 27,792,554.02 | 27,792,554.02 | 13,280,934.55 | |||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 15,046,789.56 | 2,774,937.65 | 2,774,937.65 | 15,046,789.56 | |||
其他新型疫苗项目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合计 | 53,654,864.60 | 66,403,309.90 | 5,000,000.00 | 52,069,087.54 | 72,989,086.96 |
其他说明本集团疫苗自主研发项目产生的研发费用资本化时点为取得申报生产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资本化的具体依据是申报生产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本集团技术引进的疫苗研发项目除将实际支付的用于技术引进价款予以资本化外,后续研发费用资本化时点与自主研发项目相同,截至年末疫苗研发项目进度如下:
(1)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项目处于生产注册申请审评阶段,目前已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审中
心出具的《药审中心关于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注册现场检查的通知》。
(2)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于2016年取得药品注册受理通知书,该疫苗的生产与肺炎疫苗共用同
一生产车间。《疫苗管理法》实施后,对不同产品的共线提出更高要求。为确保肺炎疫苗的质量和产量,公司于2020年12月申请撤回该疫苗的注册申请,2021年1月获得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目前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中。出于谨慎考虑,公司将累计开发支出全部费用化。
(3)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项目已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批件。
(4)冻干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项目处于生产注册申请审评阶段。
(5)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项目属于技术引进的疫苗研发项目,该项目目前处于临床研
究阶段。
(6)腮腺炎减毒活疫苗项目属于技术引进的疫苗研发项目,该项目目前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
(7)其他新型疫苗项目属于技术引进的疫苗研发项目,该项目目前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
15、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1,574,143.47 | 787,071.48 | 787,071.99 | ||
试生产及工艺验证 | 82,061,966.76 | 21,847,211.78 | 10,355,529.44 | 93,553,649.10 | |
园区绿化工程 | 2,526,452.44 | 1,270,026.54 | 843,907.46 | 2,952,571.52 | |
车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 | 26,169,407.94 | 1,473,382.50 | 24,696,025.44 | ||
其他 | 696,063.08 | 102,998.30 | 593,064.78 | ||
合计 | 86,162,562.67 | 49,982,709.34 | 13,562,889.18 | 122,582,382.83 |
其他说明:无
1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3,225,018.03 | 4,983,752.71 | 35,593,847.57 | 5,339,077.14 |
可抵扣亏损 | 1,614,987,138.08 | 242,248,070.72 | ||
等待期内确认的股权激励成本 | 2,126,819,085.37 | 319,022,862.80 | 1,050,634,649.02 | 157,595,197.35 |
预提费用 | 604,287,101.45 | 90,643,065.22 | 575,616,554.83 | 86,342,483.23 |
递延收益 | 301,000,214.46 | 45,150,032.17 | 150,027,196.46 | 22,504,079.47 |
合计 | 4,680,318,557.39 | 702,047,783.62 | 1,811,872,247.88 | 271,780,837.19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0,071,052.40 | 1,510,657.86 | 11,082,166.67 | 1,662,325.00 |
政策性搬迁补偿收入 | 60,000,000.00 | 9,000,000.00 | 60,000,000.00 | 9,000,000.00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55,486,331.78 | 8,322,949.77 | ||
合计 | 125,557,384.18 | 18,833,607.63 | 71,082,166.67 | 10,662,325.00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02,047,783.62 | 271,780,837.1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833,607.63 | 10,662,325.00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59,969,028.90 | 20,207,629.04 |
可抵扣亏损 | 17,385,697.45 | 14,280,352.51 |
合计 | 77,354,726.35 | 34,487,981.55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 | 3,098,463.12 | 3,098,463.12 | |
2024 | 4,295,006.09 | 4,295,006.09 | |
2025 | 742,681.46 | ||
2026 | |||
2027 | |||
2028 | 1,403,001.56 | 1,403,001.56 | |
2029 | 5,483,881.74 | 5,483,881.74 | |
2030 | 2,362,663.48 | ||
合计 | 17,385,697.45 | 14,280,352.51 | -- |
其他说明:无
17、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262,143,328.58 | 262,143,328.58 | 33,793,309.46 | 33,793,309.46 | ||
定期存款 | 101,708,767.12 | 101,708,767.12 | ||||
大额存单 | 404,989,868.54 | 404,989,868.54 | ||||
合计 | 768,841,964.24 | 768,841,964.24 | 33,793,309.46 | 33,793,309.46 |
其他说明:无
18、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1,322,789.45 | 1,000,000.00 |
合计 | 11,322,789.45 | 1,0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无
19、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211,910.40 | 0.00 |
合计 | 7,211,910.40 | 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20、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设备款项 | 115,674,053.35 | 90,594,985.33 |
材料款项 | 41,077,252.25 | 24,867,494.13 |
其他 | 3,398,119.49 | 1,108,035.12 |
合计 | 160,149,425.09 | 116,570,514.58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城投集团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10,118,893.98 | 工程尚未结算 |
上海东富龙德惠净化空调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8,275,399.19 | 工程尚未结算 |
北京嘉德实创制冷科技有限公司 | 1,323,600.00 | 工程尚未结算 |
合计 | 19,717,893.17 | -- |
其他说明:无
21、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免疫规划疫苗预收款项 | 13,252,786.56 | 24,439,470.49 |
非免疫规划疫苗预收款项 | 1,697,201.38 | 2,575,606.57 |
其他 | 0.00 | 849,056.60 |
合计 | 14,949,987.94 | 27,864,133.66 |
22、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2,122,175.80 | 284,443,941.96 | 273,031,555.95 | 43,534,561.8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758,432.59 | 2,758,432.59 | ||
三、辞退福利 | 234,251.00 | 234,251.00 | ||
合计 | 32,122,175.80 | 287,436,625.55 | 276,024,239.54 | 43,534,561.81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1,581,780.16 | 239,661,461.17 | 228,357,836.32 | 42,885,405.01 |
2、职工福利费 | 15,475,701.97 | 15,475,701.97 | ||
3、社会保险费 | 12,686,725.82 | 12,686,725.82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1,660,887.28 | 11,660,887.28 | ||
工伤保险费 | 69,521.99 | 69,521.99 | ||
生育保险费 | 947,586.55 | 947,586.55 | ||
补充医疗保险 | 8,730.00 | 8,730.00 | ||
4、住房公积金 | 13,480,719.93 | 13,480,719.93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40,395.64 | 3,139,333.07 | 3,030,571.91 | 649,156.80 |
合计 | 32,122,175.80 | 284,443,941.96 | 273,031,555.95 | 43,534,561.81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641,875.53 | 2,641,875.53 | ||
2、失业保险费 | 116,557.06 | 116,557.06 | ||
合计 | 2,758,432.59 | 2,758,432.59 |
其他说明:无
23、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3,117,439.65 | 6,859,398.18 |
个人所得税 | 662,810,511.07 | 754,645.2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73,616.86 | 379,337.00 |
环保税 | 631,892.79 |
印花税
印花税 | 578,499.70 | 101,096.50 |
教育费附加 | 393,523.19 | 205,790.3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62,348.79 | 137,193.57 |
合计 | 678,467,832.05 | 8,437,460.82 |
其他说明:无
24、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0.00 | 433,852.15 |
其他应付款 | 828,208,330.68 | 617,677,436.26 |
合计 | 828,208,330.68 | 618,111,288.41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432,456.52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395.63 | |
合计 | 0.00 | 433,852.15 |
年末无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
(2)应付股利无
(3)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销售服务费 | 739,475,692.60 | 491,853,513.24 |
保证金 | 38,083,365.04 | 31,636,420.10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41,554,013.79 | 85,841,708.73 |
其他 | 9,095,259.25 | 8,345,794.19 |
合计 | 828,208,330.68 | 617,677,436.26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河南乾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乾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846,310.00 | 预提费用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河南德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384,470.00 | 预提费用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滑县德佑生物技术推广中心 | 1,301,665.00 | 预提费用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武汉鸿升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201,172.00 | 预提费用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郑州方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174,775.00 | 预提费用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新疆诺聆维信医药有限公司 | 1,119,405.20 | 预提费用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北京欣鼎海垚科技有限公司 | 1,114,800.00 | 预提费用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昆明市西山区多鑫经济咨询服务部 | 1,057,611.76 | 预提费用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长春硕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1,041,260.98 | 预提费用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济南青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14,696.00 | 预提费用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合计 | 12,256,165.94 | -- |
其他说明:无
2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066,916.67 | 60,000,000.00 |
合计 | 12,066,916.67 | 60,000,000.00 |
其他说明:无
26、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政府补助 | 0.00 | 5,212,319.00 |
待转销项税 | 30,681.52 | 861,395.71 |
合计 | 30,681.52 | 6,073,714.71 |
其他说明:
单位:元
政府补助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当期损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年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11年生物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无应答人群60u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产业化项目 | 300,000.00 | 3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1年生物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深圳新型疫苗工程实验室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3年度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工程实验室--广东省免疫调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节剂疫苗工程实验室
节剂疫苗工程实验室 | |||||
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乙肝疫苗生产车间GMP质量升级(深圳市发改委) | 550,000.00 | 5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2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乙肝疫苗生产车间GMP质量升级(国家发改委) | 557,000.00 | 557,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60u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免疫调节剂)开发及产业化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1年生物产业发展专项资金--60u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免疫调节剂)3期临床研究 | 170,789.00 | 170,789.00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疫苗技术研究科技创新平台 | 32,000.00 | 32,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甲型乙型肝炎联合疫苗的临床前研究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一种特异性免疫调节关键技术用于慢性乙型肝炎免疫治疗的研究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疫苗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 | 1,957,000.00 | 1,957,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新一代无细胞百白破组分疫苗研制 | 70,000.00 | 7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五价口服轮状病毒疫苗临床前研究 | 65,000.00 | 6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等创新疫苗研发及产业化 | 410,530.00 | 410,53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生物医药中试生产外包公共服务平台 | 200,000.00 | 2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5,212,319.00 | 5,212,319.00 |
27、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抵押借款 | 19,795,458.84 | 195,018,307.34 |
保证借款 | 48,000,000.00 | 0.00 |
合计 | 67,795,458.84 | 195,018,307.34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无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注:抵押借款的借款利率在4.150%-5.985%之间浮动;保证借款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第1年享受抗疫政策,借款利率为1.85%,1年后将调整回原借款利率3.65%。本公司用于深圳光明疫苗研发生产基地(一期)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该借款由民海生物和杜伟民个人提供保证担保,并以本公司所在光明区的工业用地作抵押,抵押期间为2013年10月25日至2021年9月12日。截至年末,该笔贷款余额为0.00元,抵押已解除。
本年新增抵押借款主要系本公司用于“康泰生物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建设支出,以鑫泰康生物100%股权质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起止日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30年7月1日),并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起止日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32年7月1日)。
本年新增保证借款系本公司用于置换“百旺信应急工程建设项目”借款,该笔贷款余额为6,0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金额1,200万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报。
28、预计负债无
29、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与资产相关 | 73,185,078.95 | 143,814,600.00 | 1,651,997.60 | 215,347,681.35 | 政府补助款 |
与收益相关 | 49,129,798.51 | 17,282,200.00 | 3,259,465.40 | 63,152,533.11 | 政府补助款 |
合计 | 122,314,877.46 | 161,096,800.00 | 4,911,463.00 | 278,500,214.46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新型佐剂乙肝疫苗关键技术研究 | 1,200,000.00 | 42,928.00 | 1,157,072.00 | 与资产相关 | ||||
深圳新型疫苗工程实验室提升 | 3,000,000.00 | 4,900.00 | 2,995,1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4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康泰生物疫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 22,500,000.00 | 961,950.00 | 21,538,05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1年生物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无应答人群60u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产业化项目 | 753,810.08 | 753,810.08 | 与资产相关 | |||||
2011年生物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深圳新型疫苗工程实验室 | 1,690,550.00 | 1,690,55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3年度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工程实验室--广东省免疫调节剂疫苗工程实验室 | 284,396.67 | 284,396.67 | 与资产相关 | |||||
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乙肝疫苗生产车间GMP质量升级 | 2,336,114.27 | 2,336,114.27 | 与资产相关 | |||||
2012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乙肝疫苗生产车间GMP质量升级 | 2,379,935.73 | 2,379,935.73 | 与资产相关 | |||||
60u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免疫调节剂)开发及产业化 | 197,258.51 | 197,258.51 | 与收益相关 | |||||
2011年生物产业发展专项资金--60u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免疫调节剂)3期临床研究 | 1,684,797.00 | 1,684,797.00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疫苗技术研究科技创新平台 | 86,333.33 | 86,333.33 | 与收益相关 | |||||
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甲型乙型肝炎联合疫苗的 | 300,000.00 | 3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临床前研究
临床前研究 | |||||||
一种特异性免疫调节关键技术用于慢性乙型肝炎免疫治疗的研究 | 275,000.00 | 27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深圳市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五价口服轮状病毒疫苗临床前研究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0年生物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四价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的研制 | 800,000.00 | 8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成人乙肝疫苗快速免疫程序及持久性研究 | 1,309,500.00 | 383,400.00 | 1,692,9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重20180298重组肠道病毒71型疫苗的关键技术开发 | 2,000,000.00 | 2,000,000.00 | 4,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资金 | 221,698.00 | 221,698.00 | 与资产相关 | ||||
重组肠道病毒71型疫苗(汉逊酵母)的临床研究 | 1,200,000.00 | 5,200,000.00 | 6,4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广东省防控新型病毒感染科技攻关应急专项-新型病毒灭活疫苗的研究 | 300,000.00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0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生产动员能力建设项目(省财政厅和工信厅) | 112,744,600.00 | 112,744,6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肺炎的预防性疫苗研发(市悬赏项目) | 5,000,000.00 | 5,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疫苗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 | 9,785,000.00 | 9,78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等创新疫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793,356.67 | 2,793,356.67 | 与收益相关 | ||||
五价口服轮状病毒疫苗临床前研究 | 594,583.33 | 594,583.33 | 与收益相关 | ||||
新一代无细胞百白破组分疫苗研制 | 519,166.67 | 519,166.67 | 与收益相关 | ||||
新型联合疫苗项目-流脑多糖蛋白结合疫苗 | 1,020,000.00 | 1,0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研制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产业化 | 16,000,000.00 | 3,129,465.40 | 12,870,534.60 | 与收益相关 | |||
博士后科研活动经费资助 | 60,000.00 | 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生物医药中试生产外包公共服务平台 | 1,390,916.40 | 1,390,916.40 | 与资产相关 | ||||
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产业化研究 | 4,580,000.00 | 4,5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新创工程人才扶持资金 | 30,000.00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临床前研究 | 800,000.00 | 8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北京市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项目(EV71-CA16通用型单抗研究) | 123,000.00 | 12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北京市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项目(B群流脑疫苗抗原的筛选与免 | 123,000.00 | 12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疫原性评价)
疫原性评价) | |||||||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国际化及世界卫生组织预认证 | 2,028,600.00 | 2,028,6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麻腮风水痘减毒活疫苗临床前研究 | 700,000.00 | 7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13价(含15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的临床研究及产业化 | 1,188,600.00 | 1,188,6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中关村科技园区重大高精尖成果产业化项目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一带一路”重要病原体防治的疫苗产品推广应用 | 3,301,400.00 | 998,800.00 | 4,300,2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北京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土地开发补偿费 | 24,457,860.80 | 642,219.60 | 23,815,641.20 | 与资产相关 | |||
四价重组肠道病毒疫苗临床前研究 | 3,600,000.00 | 3,6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狂犬病疫苗产业化研究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国家发改委2020技术改造专项-疫苗生产车间改造提升 | 20,870,000.00 | 20,87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22,314,877.46 | 161,096,800.00 | 642,219.60 | 4,269,243.40 | 278,500,214.46 |
其他说明:无
30、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645,220,910.00 | 39,706,222.00 | 0.00 | 0.00 | 0.00 | 39,706,222.00 | 684,927,132.00 |
其他说明: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发人民币普通股27,272,727股,详见本附注三、公司的基本情况。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于本年度内达到行权条件,部分员工股票期权行权增加股本12,447,273.00股,详见本附注十四、股份支付。
本公司回购13,778.00股后减少股本13,778.00股,详见本附注十四、股份支付。
31、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668,802,971.44 | 2,972,878,910.14 | 14,690,272.73 | 3,626,991,608.85 |
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 | 448,801,920.41 | 1,189,582,428.36 | 0.00 | 1,638,384,348.77 |
合计 | 1,117,604,891.85 | 4,162,461,338.50 | 14,690,272.73 | 5,265,375,957.6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股本溢价本年增加系反向收购公允价值摊销调整产生的股本溢价151,667.14元、非公开发行股票产生的股本溢价2,972,727,243.00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减少股本溢价14,690,272.73元。注2:本报告期因股份支付导致的资本公积增加1,189,582,428.36元,其中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成本摊销额132,668,996.71元,详见本附注十四、股份支付。
32、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85,841,708.73 | 44,287,694.94 | 41,554,013.79 | |
合计 | 85,841,708.73 | 44,287,694.94 | 41,554,013.7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库存股本期减少系限制性股票解禁减少回购义务42,788,497.12元,派发2020年半年度股息红利减少回购义务1,298,176.80元,回购未解禁限制性股票减少回购义务201,021.02元所致。
33、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7,073,606.47 | 69,669,653.23 | 0.00 | 156,743,259.70 |
合计 | 87,073,606.47 | 69,669,653.23 | 0.00 | 156,743,259.7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盈余公积本年增加69,669,653.23元系反向购买中会计上的购买方民海生物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所致。
34、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90,175,111.76 | 616,716,845.8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0.00 | 4,071,131.76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90,175,111.76 | 620,787,977.6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79,186,185.43 | 574,505,577.6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69,669,653.23 | 43,813,216.05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01,748,091.10 | 161,305,227.5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397,943,552.86 | 990,175,111.7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5、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258,858,595.80 | 226,298,424.85 | 1,942,360,760.76 | 163,304,576.32 |
其他业务 | 2,318,783.77 | 7,755.07 | 970,993.18 | 369,111.12 |
合计 | 2,261,177,379.57 | 226,306,179.92 | 1,943,331,753.94 | 163,673,687.44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否收入相关信息:
本期营业收入按收入确认时间分类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疫苗销售 | 其他业务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2,258,858,595.80 | 68.66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2,318,715.11 | |
合计 | 2,258,858,595.80 | 2,318,783.77 |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疫苗销售 | 其他业务 | 合计 |
商品类型 | 2,258,858,595.80 | 2,318,783.77 | 2,261,177,379.57 |
其中: | |||
免疫规划疫苗 | 28,831,372.14 | 28,831,372.14 | |
非免疫规划疫苗 | 2,230,027,223.66 | 2,230,027,223.66 | |
其他 | 2,318,783.77 | 2,318,783.77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2,258,858,595.80 | 2,318,783.77 | 2,261,177,379.57 |
其中: | |||
华中 | 743,748,192.35 | 743,748,192.35 | |
华东 | 555,203,813.23 | 555,203,813.23 | |
西南 | 414,583,140.73 | 414,583,140.73 | |
华南 | 192,528,893.78 | 1,016,981.19 | 193,545,874.97 |
华北 | 190,916,390.77 | 1,301,802.58 | 192,218,193.35 |
西北 | 86,383,459.06 | 86,383,459.06 | |
东北 | 73,047,890.26 | 73,047,890.26 | |
出口 | 2,446,815.62 | 2,446,815.62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34,507,584.71元,其中,34,507,584.71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注: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应产品销售合同发生的疾控储运费和代储代运费计入营业成本。
36、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515,929.24 | 3,232,967.10 |
教育费附加 | 2,045,444.62 | 1,753,348.38 |
房产税 | 3,682,183.00 | 2,570,511.59 |
土地使用税 | -6,332.09 | 521,452.77 |
车船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 | 18,663.65 | 23,600.70 |
印花税 | 2,801,379.41 | 970,966.8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363,629.73 | 1,168,898.91 |
环保税 | 1,035,602.09 | 72,105.30 |
合计 | 14,456,499.65 | 10,313,851.55 |
其他说明:无
37、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服务费 | 728,253,830.01 | 598,911,092.71 |
包装及运输费 | 3,598,017.34 | 47,768,430.69 |
职工薪酬 | 108,143,858.39 | 105,239,446.52 |
其中: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 | 2,860,576.20 | 6,429,343.44 |
股票期权成本 | 54,739,560.18 | 68,133,063.38 |
宣传推广费 | 2,913,894.70 | 3,129,414.56 |
中标服务费 | 359,445.06 | 426,755.74 |
差旅及交通费 | 4,058,434.49 | 3,603,787.09 |
会议费 | 27,706,092.01 | 21,972,926.26 |
办公费 | 481,286.44 | 529,895.80 |
业务招待费 | 1,787,156.60 | 573,159.60 |
其他 | 1,104,766.95 | 2,419,270.27 |
合计 | 878,406,781.99 | 784,574,179.24 |
其他说明:
注:本年销售费用中的代储代配费、疾控储运费计入营业成本核算列示。
38、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0,708,985.55 | 81,967,907.75 |
其中: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 | 8,496,125.68 | 18,547,123.44 |
股票期权成本摊销 | 18,014,974.60 | 9,349,830.98 |
折旧与摊销 | 27,200,534.47 | 35,022,473.22 |
维修检测费 | 16,663,892.65 | 11,607,892.85 |
存货盘盈盘亏、毁损及报废 | 8,410,376.76 | 10,702,944.96 |
业务招待费 | 6,060,921.38 | 5,631,836.63 |
水电动力费 | 5,971,417.59 | 4,743,913.64 |
办公费 | 5,155,203.62 | 3,772,809.31 |
咨询服务费 | 4,468,263.13 | 3,561,313.87 |
安防服务费
安防服务费 | 2,904,916.69 | 3,183,585.41 |
停工损失 | 2,229,620.28 | 1,899,923.72 |
车辆使用费 | 1,690,008.78 | 1,917,623.04 |
差旅费及交通费 | 1,590,417.97 | 2,105,238.21 |
会议费 | 8,600.00 | 1,452,862.05 |
信息披露费 | 0.00 | 190,000.00 |
财产保险费 | 2,004,227.80 | 532,296.83 |
其他 | 3,344,821.58 | 2,486,002.46 |
合计 | 168,412,208.25 | 170,778,623.95 |
其他说明:无
39、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6,316,809.10 | 75,038,114.13 |
其中: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 | 3,123,219.44 | 7,917,164.34 |
股票期权成本摊销 | 17,580,329.04 | 21,517,269.58 |
物料消耗 | 77,489,193.02 | 50,403,086.20 |
测试化验加工费 | 43,182,637.00 | 38,325,255.23 |
燃料动力费 | 29,363,766.72 | 20,478,638.03 |
折旧与摊销 | 23,972,480.36 | 9,461,026.00 |
认证、评审、验收差旅费 | 2,664,303.42 | 1,696,210.22 |
办公费 | 1,291,748.49 | 478,046.23 |
业务招待费 | 554,169.94 | 81,166.09 |
技术许可费 | 531,521.23 | 966,288.78 |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 102,920.00 | 81,611.32 |
其他 | 1,590,991.95 | 1,251,151.35 |
合计 | 267,060,541.23 | 198,260,593.58 |
其他说明:无40、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337,659.97 | 8,931,489.22 |
减:利息收入 | 24,062,459.11 | 3,523,183.16 |
加:汇兑损失 | 13,049.41 | -91,700.92 |
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 | 308,943.56 | 80,481.11 |
合计 | -21,402,806.17 | 5,397,086.25 |
其他说明:无
41、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大兴区政府“1+N”产业政策兑现资金 | 5,945,000.00 | 28,840,000.00 |
北京发改委“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产业化项目” | 3,129,465.40 | |
深圳市工商业用电降成本资助 | 2,372,614.62 | 2,895,565.27 |
工信局2020年上市公司本地改造提升项目资助款 | 2,070,000.00 | |
新型疫苗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 | 1,957,000.00 | 1,957,000.00 |
国家卫健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中心-23价肺炎球菌疫苗临床研究及产业化 | 1,500,000.00 | |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款 | 1,218,000.00 | 986,000.00 |
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乙肝疫苗生产车间GMP质量升级 | 1,107,000.00 | 1,107,000.00 |
南山区科创局新型病毒感染防治科研补助款 | 1,000,000.00 | |
2014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康泰生物疫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 961,950.00 | |
2020年技术改造倍增专项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 940,000.00 | |
中关村大兴生物医药基地管委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金 | 900,000.00 | |
大兴社保中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 806,000.00 | |
社保稳岗补贴 | 876,547.12 | 635,545.25 |
2011年生物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深圳新型疫苗工程实验室 | 500,000.00 | 500,000.00 |
大兴财政局工业稳增长奖励 | 500,000.00 |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476,290.11 | 460,801.26 |
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等创新疫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又名:A+C+Y+W135脑膜炎(四价)球菌结合疫苗) | 410,530.00 | 410,530.00 |
2011年生物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无应答人群60u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产业化项目 | 300,000.00 | 300,000.00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支持计划补助款 | 200,000.00 | |
生物医药中试生产外包公共服务平台 | 200,000.00 | 190,567.51 |
2011年生物产业发展专项资金--60u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免疫调节剂)3期临床研究 | 170,789.00 | 170,789.00 |
60u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免疫调节剂)开发及产业化 | 100,000.00 | 100,000.00 |
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甲型乙型肝炎联合疫苗的临床前研究 | 100,000.00 | 100,000.00 |
2013年度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工程实验室--广东省免疫调节剂疫苗工程实验室 | 100,000.00 | 100,000.00 |
一种特异性免疫调节关键技术用于慢性乙型肝炎免疫治疗的研究 | 100,000.00 | 100,000.00 |
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研制 | 100,000.00 |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审计局博士后工作站培养资金 | 100,000.00 |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士后日常资助经费 | 80,000.00 | |
新一代无细胞百白破组分疫苗研制 | 70,000.00 | 40,833.33 |
五价口服轮状病毒疫苗临床前研究 | 65,000.00 | 65,000.00 |
返还企业城镇污水处理费 | 83,668.80 |
北京节能环保促进会照明节能改造节能量奖励资金
北京节能环保促进会照明节能改造节能量奖励资金 | 60,000.00 | |
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助金 | 50,000.00 | |
新型佐剂乙肝疫苗关键技术研究 | 42,928.00 | 1,050,000.00 |
新型疫苗技术研究科技创新平台 | 32,000.00 | 32,000.00 |
新创工程人才扶持资金 | 30,000.00 | |
大兴区社保中心湖北滞留人员岗位补贴 | 15,400.00 | |
大兴区财政局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岗位补贴 | 11,250.00 | |
深圳市南山区科学技术局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年费奖励支持计划 | 11,000.00 | |
深圳新型疫苗工程实验室提升 | 4,900.00 |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专利资助金 | 3,000.00 | 20,000.00 |
2018年第二批计算机软著补助款 | 2,700.00 | |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征收率减按2%征收(1%) | 317.48 | 4,624.75 |
退回治疗性乙型肝炎疫苗Ⅲ期临床研发项目资助款 | -147,000.00 |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资助金 | 7,000.00 | |
中关村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 | 3,000.00 | |
国家卫计委“重大新药创制”5价流脑多糖蛋白结合疫苗”项目 | 5,127,200.00 | |
大型工业企业创新能力培育提升支持计划项目补贴款 | 224,000.00 | |
2018年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补贴款 | 500,000.00 | |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 30.71 | |
合计 | 28,556,350.53 | 45,927,487.08 |
42、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 3,445,615.35 | 6,684,503.35 |
结构性存款收益 | 10,234,605.85 | 308,589.04 |
合计 | 13,680,221.20 | 6,993,092.39 |
其他说明:无
4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143,030.91 | 0.00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30,143,030.91 | 0.00 |
合计 | 30,143,030.91 | 0.00 |
其他说明:无
44、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59,220.16 | 23,715.39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0,323,631.74 | -4,097,683.10 |
合计 | -20,482,851.90 | -4,073,967.71 |
其他说明:无
45、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4,171,597.94 | -1,175,710.00 |
合计 | -4,171,597.94 | -1,175,710.00 |
其他说明:无
46、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291,929.37 | -187,963.14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291,929.37 | -187,963.14 |
47、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642,219.60 | 4,304,439.20 | 642,219.60 |
违约金 | 6,000.00 | ||
赔偿收入 | 3,380,000.00 | 3,380,000.00 | |
其他 | 1,297,551.99 | 2,132,459.05 | 1,297,551.99 |
合计 | 5,319,771.59 | 6,442,898.25 | 5,319,771.5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北京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土地开发补偿费 | 北京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 补助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642,219.60 | 1,284,439.20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说明:无
48、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2,734,657.46 | 403,780.32 | 2,734,657.46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5,460,971.57 | 301,133.38 | 5,460,971.57 |
其他 | 84,922.00 | 106,147.39 | 84,922.00 |
合计 | 8,280,551.03 | 811,061.09 | 8,280,551.03 |
其他说明:无
49、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0.00 | 100,449,905.2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3,224,233.26 | -11,506,975.26 |
合计 | 93,224,233.26 | 88,942,930.03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72,410,418.6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15,861,562.8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4,268.1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09,551.8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466,333.62 |
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的影响 | -26,354,814.00 |
评估增值对所得税的影响 | 151,667.14 |
专用环保设备对所得税的影响 | -235,800.00 |
所得税费用 | 93,224,233.26 |
其他说明:无
50、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其他业务收入 | 840,985.57 | 660,602.00 |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 | 21,258,175.96 | 3,598,610.09 |
收到政府补助款 | 177,974,194.34 | 54,639,536.88 |
往来款及其他 | 53,561,866.71 | 54,387,562.57 |
合计 | 253,635,222.58 | 113,286,311.5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服务费 | 560,930,633.80 | 693,634,002.75 |
办公及业务费用等 | 134,720,325.69 | 125,257,107.42 |
往来款及其他 | 44,109,752.91 | 28,201,061.25 |
合计 | 739,760,712.40 | 847,092,171.4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无 | ||
合计 |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无 | ||
合计 |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信用证保证金 | 0.00 | 372,862.72 |
收到股票期权行权个人所得税款
收到股票期权行权个人所得税款 | 633,881,309.02 | 0.00 |
合计 | 633,881,309.02 | 372,862.72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保证金 | 721,543.64 | 0.00 |
支付债券赎回款 | 0.00 | 351.81 |
非公开发行股票支付的相关费用 | 987,272.73 | 0.00 |
回购限制性股票 | 210,378.55 | 196,000.21 |
合计 | 1,919,194.92 | 196,352.0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5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679,186,185.43 | 574,505,577.6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171,597.94 | 1,175,710.00 |
信用减值损失 | 20,482,851.90 | 4,073,967.7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3,896,690.39 | 64,453,356.53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 19,036,322.99 | 18,528,195.9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3,562,889.18 | 1,313,249.3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91,929.37 | 187,963.1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460,971.57 | 301,133.3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0,143,030.91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376,681.13 | 8,939,092.3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680,221.20 | -6,993,092.3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4,901,283.49 | 11,393,626.2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322,949.77 | 9,000,000.0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9,733,363.66 | -31,895,421.3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96,492,400.39 | -178,327,753.0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51,253,057.12 | -102,847,755.45 |
其他 | 126,953,103.28 | 131,893,795.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9,847,497.40 | 505,701,645.18 |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858,116,294.04 | 476,509,954.7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76,509,954.70 | 577,240,646.9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81,606,339.34 | -100,730,692.22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无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无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858,116,294.04 | 476,509,954.70 |
其中:库存现金 | 163,816.58 | 68,628.5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857,952,477.46 | 476,441,326.19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58,116,294.04 | 476,509,954.70 |
其他说明:无
52、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无
5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4,541,793.64 | 保函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58,691,247.99 | 抵押贷款 |
无形资产 | 48,760,857.18 | 抵押贷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76,155,293.12 | 质押贷款 |
合计 | 208,149,191.93 | -- |
其他说明:
长期股权投资受限系本公司将持有对子公司鑫泰康生物的股权向银行提供担保而设定了质押。
54、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439,258.44 |
其中:美元 | 66,713.42 | 6.52490 | 435,298.39 |
欧元 | |||
港币 | 4,230.56 | 0.84164 | 3,560.61 |
新加坡币 | 81.00 | 4.93140 | 399.44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216,039.44 | ||
其中:美元 | 33,110.00 | 6.5249 | 216,039.44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55、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本期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43,814,600.00 | 递延收益 | 6,086,786.60 |
本期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7,282,200.00 | 递延收益 | 4,036,995.40 |
本期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9,074,470.65 | 其他收益 | 19,074,788.13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金额 | 原因 |
治疗性乙型肝炎疫苗Ⅲ期临床研发 | 147,000.00 | 根据治疗性乙型肝炎疫苗Ⅲ期临床研发项目验收情况,市财政资金共300万元,全部用于项目仪器设备购置,公司实际使用经费285.30万元,资金使用合理,符合相关规定,故本年退回治疗性乙型肝炎疫苗Ⅲ期临床研发项目资助款14.70万元。 |
其他说明:无
56、其他无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反向购买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1)2008年8月15日,本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向瑞源达、王峰、郑海发增发18,200万股收购其持有民海生物全部股权共计10,000万元,上述增发于2008年10月完成;重组完成后,民海生物之原股东瑞源达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以上业务实质,该项交易构成反向购买。
(2)在本次重组后,民海生物原股东瑞源达控制了本公司,本公司为法律上的母公司,本合并财务报表以假设民海生物发行权益性证券收购本公司股权为基础进行编制,并按公允价值对本公司以账面价值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
(3)反向购买下以公允价值入账的资产、负债情况
项目 | 公允价值 | 确定公允价值方法 | 原账面价值 |
投资性房地产 | 7,832,832.00 | 成本法评估 | 3,830,423.26 |
固定资产 | 108,481,537.11 | 成本法评估 | 79,525,220.18 |
无形资产 | 14,363,978.70 | 成本法评估 | 793,676.70 |
合计 | 130,678,347.81 | 84,149,320.14 |
续上表)
项目 | 增值额 | 本年摊销额 | 累计摊销额 | 增值额摊销净额 |
投资性房地产 | 4,002,408.74 | 4,002,408.74 | ||
固定资产 | 28,956,316.93 | 450,073.19 | 25,430,743.63 | 3,525,573.30 |
无形资产 | 13,570,302.00 | 561,041.06 | 7,024,822.90 | 6,545,479.10 |
合计 | 46,529,027.67 | 1,011,114.25 | 36,457,975.27 | 10,071,052.40 |
注:评估增值的固定资产中,有部分房屋建筑物及其他设施2018年由于城市更新项目全部拆除,拆除部分的固定资产的情况如下:
项目 | 增值额 | 本年摊销额 | 累计摊销额 |
房屋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 -6,432,051.26 | -6,432,051.26 |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 | 4,002,408.74 | 4,002,408.74 | |
合计 | -2,429,642.52 | -2,429,642.52 |
2、处置子公司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新设全资子公司香港康泰生物2020年9月25日,本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香港康泰生物。香港康泰生物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颁发的登记证号码为72259564-000-09-20-2的商业登记证,香港康泰生物注册资本为1,000万港币,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缴纳对香港康泰生物的出资。
(2)新设全资子公司香港康泰集团2020年9月28日,本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香港康泰集团。香港康泰集团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颁发的登记证号码为72263553-000-09-20-1的商业登记证,香港康泰集团注册资本为1万港币,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缴纳对香港康泰集团的出资。
4、其他无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民海生物 | 北京 | 北京 | 人用疫苗研发、生产与销售。 | 100.00% | 反向购买 | |
鑫泰康生物 | 深圳 | 深圳 | 一般经营项目:医药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不含限制性和禁止性项目,涉及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医药信息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自有房屋租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 100.00% | 设立 | |
康泰科技 | 深圳 | 深圳 | 开发、生产经营乙肝疫苗及其它医用生物制品;经营进出口业务(具体按资格证书办理);投资兴办医药项目及其它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医药技术开发、信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设备租赁服务(不含限制项目);普通货运。 | 100.00% | 设立 | |
广州康泰 | 广州 | 广州 | 化学药制剂、生物制品(含疫苗)批发;生物制品(不含疫苗)批发;生物技术转让服务;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生物技术开发服务;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风险投资;投资咨询服务;房地产投资。 | 100.00% | 设立 | |
香港康泰生物 | 香港 | 香港 | 预防用生物制品的经营、批发、贸易;技术开发及引进;进出口业务。 | 100.00% | 设立 | |
香港康泰集团 | 香港 | 香港 | 实业、股权、风险、海外、项目投资,基金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咨询。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无其他说明:
注:广州康泰已于2020年12月3日注销。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无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无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无
十一、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十一、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1)汇率风险本集团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美元、港币和新加坡元有关,除本集团的几个下属子公司以美元进行采购和销售外,本集团的其它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0年12月31日,除下表所述资产及负债的美元余额和零星的新加坡元及港币余额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美元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汇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项目
项目 | 年末外币余额 | 年初外币余额 |
货币资金-美元 | 66,713.42 | 38,533.67 |
货币资金-港币 | 4,230.56 | 4,230.20 |
货币资金-新加坡元 | 81.00 | 81.00 |
应付账款-美元 | 33,110.00 | 10,570.00 |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集团的影响。
2)利率风险康泰生物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康泰生物面临现金流量利率
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康泰生物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康泰生物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浮动利率借款合同,金额合计为91,110,458.84元(2019年12月31日:256,018,307.34元)。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本集团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以消除利率变动的公允价值风险。3)价格风险本集团以市场价格销售疫苗,其价格波动较小,因此受到价格波动影响较低。
(2)信用风险于2020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成立专门部门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它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48,687,503.92元。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将银行借款作为主要资金来源。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1,743,889,541.16元(2019年12月31日:533,154,692.66元),其中本集团尚未使用的短期借款额度为人民币403,685,000.00元(2019年12月31日:248,173,000.00元)。
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2020年12月31日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882,693,490.42 | 882,693,490.4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55,143,030.91 | 2,155,143,030.91 | |||
应收款项融资 | 208,080.00 | 208,080.00 | |||
应收账款 | 1,613,172,032.15 | 1,613,172,032.15 | |||
其他应收款 | 59,092,896.14 | 59,092,896.14 |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 104,447,191.94 | 104,447,191.9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0,647,260.27 | 406,051,375.39 | 506,698,635.66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11,322,789.45 | 11,322,789.45 | |||
应付票据 | 7,211,910.40 | 7,211,910.40 | |||
应付账款 | 160,149,425.09 | 160,149,425.09 | |||
其他应付款 | 828,208,330.68 | 828,208,330.6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066,916.67 | 12,066,916.67 | |||
长期借款 | 12,000,000.00 | 55,795,458.84 | 67,795,458.84 |
十二、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55,143,030.91 | 2,155,143,030.91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155,143,030.91 | 2,155,143,030.91 | ||
其中:理财产品 | 2,155,143,030.91 | 2,155,143,030.91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上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持续和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于本报告年末的公允价值信息及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重要参数 | |
定性信息 | 定量信息 | |||
理财产品 | 2,155,143,030.91 | 按照计息期间调整公允价值 | 合同约定利率 |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无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无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本公司上述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在本年度未发生各层次之间的转换。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本公司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在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无
十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无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杜伟民。其他说明:
(1)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杜伟民 | 26.78 | 50.3200 |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杜伟民持有公司183,394,125股,持股比例为26.7757%。YUANLIPING(袁莉萍)直接持有公司161,231,675股,持股比例为23.54%,其为杜伟民之原配偶,前述股份系2020年5月与杜
伟民解除婚姻关系并进行财产分割取得。根据《一致行动人与表决权委托协议》,YUANLIPING(袁莉萍)将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给杜伟民并与其建立一致行动关系,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伟民的一致行动人。两人合计持有公司50.32%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为杜伟民。
(2)控股股东的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 | 持股金额 | 持股比例(%) |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年末比例 | 年初比例 | |
杜伟民 | 183,394,125.00 | 344,725,800.00 | 26.77 | 53.42 |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1)企业集团的构成”相关内容。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江西吉源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伟民弟弟控制的企业 |
江西康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伟民弟弟共同控制的企业 |
江西欣润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伟民弟弟重大影响的企业 |
江西华正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伟民弟弟重大影响的企业 |
吉安加仑膜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伟民弟弟重大影响的企业 |
深圳加仑膜技术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伟民弟弟重大影响的企业 |
新疆盟源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新疆瑞源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琼海大甲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琼海大甲农场(普通合伙)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北京甲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副董事长、副总裁郑海发所投资企业 |
北京甲子征信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副总裁郑海发所投资企业 |
北京伟豪元和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副董事长、副总裁郑海发所投资企业 |
诚邦信用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副总裁郑海发所投资企业 |
青岛道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副董事长、副总裁郑海发所投资企业 |
广州嫩芽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投资的企业 |
杭州和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YUANLIPING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 |
杭州合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YUANLIPING持股100%的公司 |
其他说明:无
4、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民海生物 | 220,000,000.00 | 2017年04月24日 | 2024年04月24日 | 否 |
民海生物 | 200,000,000.00 | 2020年08月07日 | 2024年08月06日 | 否 |
鑫泰康 | 800,000,000.00 | 2020年07月01日 | 2032年07月01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民海生物 | 300,000,000.00 | 2020年12月24日 | 2023年12月23日 | 否 |
民海生物 | 100,000,000.00 | 2020年12月26日 | 2023年12月25日 | 否 |
民海生物 | 100,000,000.00 | 2020年04月09日 | 2026年04月08日 | 否 |
民海生物 | 15,000,000.00 | 2020年07月31日 | 2023年07月31日 | 否 |
民海生物 | 100,000,000.00 | 2020年11月03日 | 2027年11月03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无
(2)关联方资金拆借无
(3)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无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薪酬合计 | 13,910,758.12 | 12,935,712.24 |
(5)其他关联交易无
5、其他无
十四、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2,934,0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6,447,055.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653,878.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1)2019年4月29日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5.09元/股,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后的12个月内可分别解锁50%、50%;2)2020年3月30日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12.40元/股,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后的12个月内可分别解锁50%、5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1)2017年6月16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83元/股,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后的12个月内可分别解锁30%、30%、20%、20%;2)2018年2月26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2.79元/股,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可分别解锁30%、30%、40% |
其他说明
注1:本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6月16日,授予价格为13.83元/股。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完成了143名激励对象获授1,014.2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7月28日。2018年3月13日、2018年3月30日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完成本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万股的回购注销工作,回购价格每股13.83元。2018年9月5日,解除限制性股票数量4,547,118股,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18年8月30日)比例为0.7150%;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4,483,4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050%;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142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9月7日。
2018年11月28日、2018年12月14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完成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965股的回购注销工作,回购价格为9.16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2019年7月25日,解除限制性股票数量4,538,13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0%;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4,331,2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7%;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141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7月29日。2020年7月21日,解除限制性股票数量3,02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5%;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770,8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1%;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141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7月29日。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7年7月28日,解除限售安排如下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7-2020年四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本集团201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本集团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本集团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本集团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 |
2017年度,本集团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10.38%,已于2018年9月7日解除限售比例30%即4,547,118股。2018年度,本集团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65.42%,完成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已于2019年7月29日解除限售比例30%即4,538,134股。2019年度,本集团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52.09%,完成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已于2020年7月29日解除限售比例20%即3,025,400股。2020年度,本集团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09.68%,完成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由于尚未达到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第四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除限售。
注2:本公司于2018年2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2月26日,授予价格为22.79元/股。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完成预留授予31名激励对象217.30万股限制性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5月16日。
2019年5月8日,解除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976,179股,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19年4月30日)比例为0.15%;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976,1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5%;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31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5月17日。
2020年5月25日,解除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4,3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974,3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31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6月2日。
2020年7月20日、2020年8月5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3,778股的回购注销工
作,回购价格为14.59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公司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8年5月16日,解除限售安排如下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8-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本集团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
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本集团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
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本集团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 |
2018年度,本集团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65.42%,完成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已于2019年5月17日解除限售比例30%即976,179股,2019年度,本集团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52.09%,完成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已于2020年6月2日解除限售比例30%即974,382股,2020年度,本集团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09.68%,由于尚未达到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除限售。
注3:本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541名激励对象3,194.1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9年4月29日,行权价格为45.09元/股。
本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完成本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25.20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
本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事宜,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限为自审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始至2021年4月28日止,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0年9月7日至2021年4月28日,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93.345万份;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45.09元/股调整为44.84元/股,若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且实施完毕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最终调整为44.54元/股,员工在2020年9月-12月期间共行权12,447,273.00股;对不具备激励资格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完成本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291.655万份股票期
权的注销工作。
注4:本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91名激励对象293.4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0年3月30日,行权价格为112.40元/股。
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预留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预留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激励计划授权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19-2020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 以2016-2018年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 | 以2016-2018年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0% |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未扣除本次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前的净利润,且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019年度,本集团净利润增长率为168.25%,完成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可于2020年9月7日至2021年4月28日期间行权50%即1,393.345万份股票期权,2020年度,本集团净利润增长率为
207.89%,由于尚未达到第二个行权期间,第二个行权期间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收盘价、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Model)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638,384,348.77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32,668,996.71 |
其他说明: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无
5、其他无
十五、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本集团于2017年5月13日公告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本集团于2019年3月25日公告的《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成都汇霖佳诉讼案件
2018年2月27日,成都汇霖佳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起诉本公司[案号为(2018)粤0305民初3253号],要求本公司支付区域市场推广服务费10万元(具体金额以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数量计算为准)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本案于2018年4月10日开庭审理,截至2018年5月7日,对方已经撤诉。2018年8月6日,对方再次起诉(案号[(2018)粤0305民初21462号]),要求本公司支付其推广服务费1,915,274.00元,退还其保证金600,000.00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2018年12月24日,南山法院一审判决本公司向成都汇霖佳支付推广费1,915,274.00元及损失,并退还其保证金60万元及损失,以及承担案件受理费。本公司已提起上诉,案号(2019)粤03民终10509号,二审于2019年10月24日开庭。深圳中院于2019年11月1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重审案号(2020)粤0305民初1481号,重审已于2020年5月12日开庭,2020年8月7日,南山法院判决本公司10日内向汇霖佳支付推广服务费1,915,274.00元及损失并退还保证金600,000.00元及损失以及承担案件受理费26,922.19元。2020年8月20日,公司已向南山法院递交上诉状,2020年11月25日,深圳市中院下达书面审理通知书(案号:(2020)粤03民终25306号),2021年3月19日,收到深圳中院传票,重审二审将于2021年5月24日开庭。
(2)湖南省湘卫药事服务有限公司诉讼案件
2019年11月18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民海生物向湖南长沙开福区法院对湖南湘卫股东李佳彬、杨强、李曦提起诉讼,本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三被告对湖南省湘卫药事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贵院生效判决履行给付原告货款本金1,729,081.96元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请求判令三被告对湘卫药事服务有限
公司自贵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清偿时止期间,因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而应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债务的利息承担连带责任,截止2019年11月15日债务利息约为248,460.00元,上述两项合计1,977,541.96元;3、请求判令由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公告费等全部诉讼费用。全资子公司民海生物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三被告对湖南省湘卫药事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贵院生效判决履行给付原告货款本金2,822,142.66元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请求判令三被告对湘卫药事服务有限公司自贵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清偿时止期间,因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而应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债务的利息承担连带责任,截止2019年11月15日债务利息约为404,977.00元,上述两项合计3,227,119.66元;3、请求判令由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公告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2020年1月6日康泰生物收到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本公司案件受理通知书(2020)湘0105民初240号,案件于2020年7月27日开庭,2020年11月25日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公司的起诉请求,并要求公司承担本案受理费22,59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康泰生物已提起上诉,二审于2021年3月3日开庭,尚未判决。
2020年1月6日子公司民海生物收到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全资子公司民海生物案件受理通知书(案号:(2020)湘0105民初238号)。案件于2020年7月27日开庭,2020年11月25日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全资子公司民海生物的起诉请求,并承担本案受理费32,616.00元。全资子公司民海生物已提起上诉,二审于2021年4月2日开庭,尚未判决。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无。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8日、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目前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实施过程中,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后续进展情况。 |
2、利润分配情况
2021年4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销售退回无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披露事项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687,997.86 | 3.34% | 4,863,971.72 | 55.98% | 3,824,026.14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142,587.77 | 1.98% | 2,593,083.19 | 50.42% | 2,549,504.58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545,410.09 | 1.36% | 2,270,888.53 | 64.05% | 1,274,521.5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1,376,674.70 | 100.00% | 8,230,746.36 | 6.78% | 113,145,928.34 | 251,295,696.58 | 96.66% | 9,882,713.32 | 3.93% | 241,412,983.26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1,376,674.70 | 100.00% | 8,230,746.36 | 6.78% | 113,145,928.34 | 251,295,696.58 | 96.66% | 9,882,713.32 | 3.93% | 241,412,983.26 |
合计 | 121,376,674.70 | 100.00% | 8,230,746.36 | 6.78% | 113,145,928.34 | 259,983,694.44 | 100.00% | 14,746,685.04 | 5.67% | 245,237,009.4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无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名称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85,359,868.62 | 588,983.09 | 0.69% |
1-2年 | 29,044,254.31 | 2,518,136.85 | 8.67% |
2-3年 | 1,017,248.26 | 346,779.93 | 34.09% |
3-4年 | 3,187,603.51 | 2,009,146.49 | 63.03% |
4-5年 | |||
5年以上 | 2,767,700.00 | 2,767,700.00 | 100.00% |
合计 | 121,376,674.70 | 8,230,746.36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85,359,868.62 |
1至2年 | 29,044,254.31 |
2至3年 | 1,017,248.26 |
3年以上 | 5,955,303.51 |
3至4年 | 3,187,603.51 |
5年以上 | 2,767,700.00 |
合计 | 121,376,674.70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593,083.19 | 2,549,504.58 | 5,142,587.77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270,888.53 | 1,280,686.14 | 3,551,574.67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882,713.32 | 224,797.54 | 38,377.50 | 1,838,387.00 | 8,230,746.36 | |
合计 | 14,746,685.04 | 4,054,988.26 | 38,377.50 | 10,532,549.44 | 8,230,746.3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无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0,532,549.44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四川蓉康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款 | 5,142,587.77 | 无法收回 | 经管理层审批 | 否 |
湖南省湘卫药事服务有限公司 | 销售货款 | 1,729,081.96 | 无法收回 | 经管理层审批 | 否 |
武汉怡和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货款 | 1,838,387.00 | 无法收回 | 经管理层审批 | 否 |
湖南省永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销售货款 | 1,808,333.00 | 无法收回 | 经管理层审批 | 否 |
合计 | -- | 10,518,389.73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5,924,500.62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13.12%,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4,610,144.10元。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无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0.00 | 0.00 |
应收股利 | 700,000,000.00 | 0.00 |
其他应收款 | 163,357,895.73 | 88,000,768.04 |
合计 | 863,357,895.73 | 88,000,768.04 |
(1)应收利息1)应收利息分类无
2)重要逾期利息无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000.00 | 0.00 |
合计 | 700,000,000.00 | 0.00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无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 | 109,690,824.79 | 83,369,610.12 |
保证金及押金 | 2,800,185.31 | 3,650,175.65 |
备用金 | 141,485.00 | 99,278.10 |
应收期权行权个税款 | 27,405,031.34 | |
应收股息红利减持代扣个税款 | 22,535,724.82 | |
其他 | 1,493,718.62 | 1,593,247.07 |
合计 | 164,066,969.88 | 88,712,310.94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711,542.90 | 711,542.90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2,468.75 | -2,468.75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709,074.15 | 709,074.15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61,944,151.10 |
1-6月 | 161,526,287.10 |
7-12月 | 417,864.00 |
1至2年 | 1,439,855.32 |
2至3年 | 7,110.70 |
3年以上 | 675,852.76 |
3至4年 | 77,416.31 |
4至5年 | 475,412.00 |
5年以上 | 123,024.45 |
合计 | 164,066,969.88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711,542.90 | -2,468.75 | 709,074.15 | |||
合计 | 711,542.90 | -2,468.75 | 709,074.1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无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无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无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无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其他说明: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其他应收款汇总金额160,925,470.95元,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98.09%,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375,360.00元。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676,992,898.79 | 2,676,992,898.79 | 1,192,982,086.62 | 1,192,982,086.62 | ||
合计 | 2,676,992,898.79 | 2,676,992,898.79 | 1,192,982,086.62 | 1,192,982,086.62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130,035,939.62 | 1,462,231,078.43 | 2,592,267,018.05 | ||||
深圳鑫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4,610,583.56 | 21,544,709.56 | 76,155,293.12 | ||||
深圳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8,335,563.44 | 235,024.18 | 8,570,587.62 | ||||
合计 | 1,192,982,086.62 | 1,484,010,812.17 | 2,676,992,898.79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无
(3)其他说明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65,318,092.08 | 28,514,764.61 | 516,504,401.46 | 59,812,165.06 |
其他业务 | 1,016,981.19 | 7,755.07 | 1,111,493.15 | 221,491.12 |
合计 | 166,335,073.27 | 28,522,519.68 | 517,615,894.61 | 60,033,656.18 |
收入相关信息:
本期营业收入按收入确认时间分类
单位:元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疫苗销售 | 其他业务 | 合计 |
商品类型 | 165,318,092.08 | 1,016,981.19 | 166,335,073.27 |
其中: | |||
免疫规划疫苗 | 28,831,372.14 | 28,831,372.14 | |
非免疫规划疫苗 | 136,486,719.94 | 136,486,719.94 | |
其他 | 1,016,981.19 | 1,016,981.19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165,318,092.08 | 1,016,981.19 | 166,335,073.27 |
其中: | |||
华东 | 54,225,572.07 | 54,225,572.07 | |
华中 | 40,320,342.35 | 40,320,342.35 | |
西南 | 18,283,036.77 | 18,283,036.77 | |
西北 | 17,173,634.01 | 17,173,634.01 | |
华南 | 14,909,275.56 | 1,016,981.19 | 15,926,256.75 |
华北 | 14,548,991.72 | 14,548,991.72 | |
东北 | 5,857,239.60 | 5,857,239.60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3,683,123.54元,其中,23,683,123.54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应产品销售合同发生的疾控储运费和代储代运费计入
项目 | 疫苗销售 | 其他业务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165,318,092.08 | 7,724.87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1,009,256.32 | |
合计 | 165,318,092.08 | 1,016,981.19 |
营业成本。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2,247,450.95 | 6,921,481.73 |
结构性存款收益 | 9,536,017.06 | 308,589.04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00,000,000.00 | 0.00 |
合计 | 711,783,468.01 | 7,230,070.77 |
6、其他无。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752,900.9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9,198,570.1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3,823,252.1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57,972.5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369,450.92 | |
合计 | 58,757,442.91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56% | 1.03 | 1.0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47% | 0.94 | 0.92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无
4、其他无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0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其他有关资料。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