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住所四楼420会议室召开。
(二)会议通知、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1人,实到11人。
(四)会议由董事长甘勇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一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可参阅本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