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义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保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由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31,878 | 20,337 | 56.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20 | 292 | 420.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30 | 272 | 462.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08 | -3,064 | 162.2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2 | 0.031 | 422.5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0 | 0.031 | 416.1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1 | 0.56 | 上升2.25个百分点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89,354 | 88,046 | 1.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4,926 | 53,365 | 2.9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及报废损益 | -2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5 |
其他非流动负债(衍生金融工具部分)公允价值变动 | -5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 |
小计 | -14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 |
合计 | -1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90,489户, 其中H股484户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3.33% | 5,016,111,529 | 0 | - | -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 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4.86% | 1,397,250,196 | 0 | - | - |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8.98% | 845,000,000 | 0 | - | - | ||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 | 国有法人 | 4.98% | 468,000,000 | 0 | - |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64% | 247,960,073 | 0 | - | -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00% | 94,348,670 | 0 | - | - | ||
#马亮 | 境内自然人 | 0.57% | 53,819,110 | 0 | - | - | ||
#廖强 | 境内自然人 | 0.21% | 20,083,000 | 0 | - | - | ||
方威 | 境内自然人 | 0.18% | 17,380,756 | 0 | - | - |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深 | 其他 | 0.18% | 17,236,100 | 0 | -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5,016,111,529 | 人民币普通股 | 5,016,111,529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1,397,250,196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1,397,250,196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84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45,000,000 |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68,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8,000,00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47,960,073 | 人民币普通股 | 247,960,073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94,348,670 | 人民币普通股 | 94,348,670 |
#马亮 | 53,819,11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819,110 |
#廖强 | 20,08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83,000 |
方威 | 17,380,756 | 人民币普通股 | 17,380,756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深 | 17,236,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236,1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前10名股东中马亮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44,552,000股,通过普通证券帐户持有9,267,110股。廖强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20,082,854股,通过普通证券帐户持有146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一季度,公司抓住钢铁市场复苏的有利时机,克服疫情和雾霾限产等不利因素的影响,注重效率提升,产量再创新高;积极推进成本变革,成本得到有效控制;推进减量化发展,技经指标稳步提升;强化精益管理,产品质量持续改善;推进产销协同,市场开拓有力,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实现大幅增长。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如下:
1.本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11,541百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销量增加及产品价格上涨影响。
2.本报告期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9,783百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销量增加及原料价格上涨影响。
3.本报告期研发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60百万元,主要原因是新产品试制费增加影响。
4.本报告期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35百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合营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人民币45百万元,二是商品期货投资收益减少人民币10百万元影响。
5.本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38百万元,主要原因是衍生金融工具等公允价值变动影响。
6.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143百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报告期冲回存货跌价损失人民币22百万元,二是上年同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121百万元影响。
7.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1百万元,主要原因是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增加影响。
8.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5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增加影响。
9.本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比上年同期显著增加,主要原因是2021年一季度,钢铁行业景气度不断提升,公司抓住钢铁市场复苏的有利时机,大力开拓市场,强化营销管理,推进产销协同,有效配置资源,调整品种结构,深挖内部降本增效潜力,严格精细管理,全要素生产效率不断提高,生产经营持续向好。
10.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446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利润总额同比增加影响当期所得税增加。
11.应收票据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95百万元,主要原因是钢材价格上涨销售收取票据增加影响。
12.应收款项融资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390百万元,主要原因是钢材价格上涨销售收取票据增加影响。
13.其他应收款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9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处理固定资产增加其他应收款影响。
14.其他流动资产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17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值税留抵增加影响。
15.短期借款上年末减少人民币4,380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偿还银行借款影响。
16.应付票据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264百万元,主要原因是为满足票据付款需求,开出票据增加影响。
17.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500百万元,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转入影响。
18.专项储备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45百万元,主要原因是计提安全生产费影响。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4,972百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司本报告期钢材销量及产品单价均高于上年同期,使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14,128百万元;二是本报告期销量增加及原料价格上涨,使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现金支出增加人民币8,738百万元;三是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人民币371百万元。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449百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人民币486百万元,二是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人民币89百万元影响。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5,151百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5,530百万元,二是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217百万元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2021年1月8日,公司第八届第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及第八届第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月8日。 | 2021年01月09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2021年1月27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1年1月27日。 | 2021年01月28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2021年2月7日,公司获悉监事李文冰已主动投案。李文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共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律审查和鞍山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目前,相关审查及调查尚在进行中。 | 2021年02月09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公告》。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 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资 产 重 组 时 所 作 承 诺 |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业竞争承诺 |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钢铁”)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1)鞍山钢铁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在避免同业竞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鞍山钢铁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未从事对你公司钢铁主业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 (3)鞍山钢铁承诺给予你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鞍山钢铁或鞍山钢铁的全资、控股公司拟出售的与你公司钢铁主业有关的资产、业务的权利。 (4)如鞍山钢铁参股企业所生产产品或所从事业务与你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鞍山钢铁承诺,在你公司提出要求时,鞍山钢铁将出让鞍山钢铁所持该等企业的全部出资、股份或权益,并承诺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你公司优先购买该等出资、股份或权益的权利。 (5)如果鞍山钢铁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存在与你公司钢铁主业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资产和业务,在你公司提出收购要求时,鞍山钢铁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将以合理的价格及条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优先转让给你公司。 (6)在本承诺有效期内,鞍山钢铁与你公司具有同等投资资格的前提下,对于新业务机会,鞍山钢铁应先通知你公司。 如你公司接受该新业务机会,鞍山钢铁需无偿将该新业务机会转让给你公司。如你公司明确拒绝该新业务机会,鞍山钢铁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才有权进行投资。 此后若你公司提出收购要求,鞍山钢铁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仍需将新业务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以合理的价格及条件优先转让给你公司。 (7)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 上述承诺并不限制鞍山钢铁及其全资、控股公司从事或继续从事与你公司不构成竞争的业务,特别是提供你公司经营所需相关材料或服务的业务。 鞍山钢铁所有承诺均以符合国家规定为准,可依据国家规定对承诺的内容做相应调整,国家规定不予禁止的事项鞍山钢铁有权从事。 该承诺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 (1)鞍山钢铁不再作为你公司的控股股东; (2)你公司的股份终止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但你公司的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 (3)国家规定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鉴于目前鞍山钢铁不存在与你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已投产的钢铁主业生产项目,因此,本承诺出具之日前,鞍山钢铁就其与你公司之间竞争关系的一切承诺,如有与本承诺相抵触之处,以本承诺为准。 | 2007年05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未违反承诺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证券品种 | 证券 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股票 | 600961 | 株冶集团 | 81 | 公允价值计量 | 34 | 5 | - | - | - | 5 | 2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合计 | 81 | -- | 34 | 5 | - | - | - | 5 | 29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衍生品投资操作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衍生品投资类型 | 衍生品投资初始投资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期初投资金额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 期末投资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
鞍钢股份 | 无 | 否 | 期货套保 | 1 | 2015年4月29日 | - | 150 | 678 | 493 | - | 180 | 0.32% | -31 |
鞍钢股份 | 无 | 否 | 汇率掉期 | - | 2020年10月29日 | 2021年5月18日 | - | - | - | - | - | - | 0 |
合计 | 1 | -- | -- | 150 | 678 | 493 | - | 180 | 0.32% | -31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无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1年3月30日,第八届第四十一次董事会批准《关于公司2021年度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2020年10月29日,第八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批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无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 期货套保: (1) 市场风险,持仓品种为钢铁产业相关品种,与公司现货经营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定期对市场进行分析预测,但对市场判断可能存在偏差,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但有期现货对冲后,风险可控。 (2) 持仓品种流动性充裕,无流动性风险。 (3) 期货交易所对持仓品种进行信用担保,信用风险较小。 (4) 完全按照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持仓数量和时间符合公司批准。 公司已对相关法律风险进行评估,按国家期货交易法律法规开展业务,风险可控。 |
? 外汇套保: 本套期保值流程为先与银行签订掉期合约,到期按约定价格购汇。交易目的为防范2021年5月可转债投资人回售产生的汇率风险,交易简单便捷,不存在重大风险,由于未来投资者回售意向尚不明确,可能存在回售金额与公司套期保值金额不匹配的风险。 控制措施: (1)公司为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监督管理,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出台了《外汇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原则、条件、交易的实施,资金管理、头寸管理等以及相应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进行了详细规定; (2)公司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上述业务。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保证按期交割;特殊情况若需通过掉期交易提前交割、展期或采取其它交易对手可接受的方式等,应按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对于未来回售金额与公司套期保值金额不匹配的风险,由于部分债券可能被持有至到期,公司经与专业金融机构沟通咨询,未来可采取平仓或延长期限等方式控制风险。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 期货套保: 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热轧卷板、镍;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焦煤、焦炭。2021年1月4日主连合约结算价:螺纹钢4346元/吨、热轧卷板4472元/吨、镍126820元/吨、铁矿999元/吨、焦煤1668元/吨、焦炭2887.5元/吨;2021年3月31日主连合约结算价:螺纹钢4956元/吨、热轧卷板5384元/吨、镍 121080元/吨、铁矿1091.5元/吨、焦煤1657.5元/吨、焦炭2285.0元/吨;公允价值变动:螺纹钢+610元/吨、热轧卷板+912元/吨、镍-5740元/吨、铁矿+92.5元/吨、焦煤-10.5元/吨、焦炭-602.5元/吨。 ? 外汇套保: 合约签订时,以港币兑人民币汇率0.866为2021年5月18日结算价格。2021年3月31日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0.84518。公司以10亿港币(按到期结算价格0.866折算为人民币8.66亿元)为本金,以年化利率3.58%按合约实际存续天数向银行支付利息。 |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不适用 |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 ? 期货套保: (1)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建立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明确了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风险防控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 (3)公司确定的年度套期保值保证金的最高额度和交易品种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合理的控制交易风险。 ? 外汇套保: (1)为了防范外汇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制定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汇衍生品交易原则、交易流程、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措施均做了明确的规定,对公司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 (3)公司确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品种和数量符合公司的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合理控制风险。 |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1年1月2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机构 | 三井住友德斯资产管理-桥爪谦治、尾形优介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行业运行情况 | 深交所互动易/2021年1月2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三井住友银行-杨韵钦 | ||||||
达尔资本管理-Pui Yee Lee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