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本次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21年4月25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出席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强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查,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