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作为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芝生物”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股票发行业务规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新芝生物自挂牌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过三次股票发行,其中前两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均于2018年12月31日前使用完毕,故公司2020年度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仅涉及第三次股票发行。本次专项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第三次股票发行
2018年10月16日,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发行方案》,公司发行股票不超过560万股(含5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元,募集资金不超过1,120万元(含1,120万元)。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到2018年11月2日实际收到认购人缴存的股份认购款11,140,000.00元,缴存银行为宁波银行国家高新区支行,帐号为50010122001075704,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出具天健验[2018]508号验资报告。
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收到股转系统函【2019】271号关于《关于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第三次股票发行公司于2019年1月完成的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11,140,000.00元,截止取得股转系统函【2019】271号关于《关于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之前,该账户每日存款余额不低于募集资金总额11,140,000.00元,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11,14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分别经2016年9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6年10月10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16年9月19日在全国股转系统网站平台披露。
第三次股票发行
公司已按照要求将募集资金全部缴存于公司在宁波银行国家高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同时公司已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国家高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在三方共同监管下按照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第三次股票发行
公司于2019年1月完成的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11,140,000.00元,根据股票发行方案的约定,募集资金用于以下用途: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11,140,000.00元,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明细 | 金额(元) | |
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 | 11,140,000.00 |
存款利息 | 59,521.87 | |
合计 | 11,199,521.87 | |
资金用途 | 补充流动资金 | 11,198,856.75 |
结转利息、销户 | 665.12 | |
合计 | 11,199,521.87 | |
募集资金 | 期末结余 | 0 |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五、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天风证券认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股票发行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和《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