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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艺股份: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0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在2020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谢咏恩先生:1954年6月出生,中国国藉,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副教授。美国依阿华州立大学访问学者。历任中共杭州市委党校经济管理教研室主任,杭州大学金融贸易学院企业管理系副系主任,浙江省德清县副县长,浙江大学质量与品牌管理研究所所长,浙江省“浙江制造”品牌推进会副会长、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杭州锦宏丝绸有限公司监事。

2、王佳芬女士:195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上海市劳动模范。曾任光明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纪源资本合伙人,平安信托副董事长,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等职。现任领教工坊领教、上海东方女性领导力发展中心理事长、上海观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金斯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等职。

3、蔡海静女士: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浙江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对象、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英国特许会计师

(ACC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CPA-Canada)、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曾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浙江财经大学会计信息与资本市场监管研究中心主任、浙江财经大学国际会计系副主任、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召开了6次董事会,我们均亲自出席,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独立意见,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2020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2020年度,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除出差之外,我们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听取了股东的发言,签署了会议相关文件,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2020年度,无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情况。我们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出席方式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谢咏恩663001
王佳芬664000
蔡海静664000
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任职应出席会议次数亲自出席会议次数会议表决情况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蔡海静、委员谢咏恩44同意
战略委员会委员王佳芬11同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佳芬、委员蔡海静11同意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0年4月27日,我们审议了《关于核定公司对外担保全年额度的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永艺越南家具有限公司、安吉永艺尚品家具有限公司、永艺罗马尼亚家具有限公司、莫克斯投资有限公司核定2020年全年担保总额度38,000万元,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孙公司,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力,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章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议案。2021年1月28日,我们审议了《关于追加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永艺越南家具有限公司、上海万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Moxygen Technology,INC追加担保额度3亿元,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下属子、孙公司,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力,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章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020年4月27日,我们审议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2、2020年8月26日,我们审议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2020年4月27日,我们审议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2019年度薪酬及绩效考核结果和2020年度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确定严格执行了公司的考核标准,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制定合理。

(五)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020年4月27日,我们审议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的大型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坚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的完成各项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给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

供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77万元,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25万元。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1、2020年4月27日,我们审议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年度审计会计师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积极回报股东等因素,分配预案合理,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年度,公司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关于上述利润分配的决议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上述分配方案,积极回报投资者。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及相关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司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020年度,公司共披露临时公告121次,定期报告4次;披露内容涵盖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使广大投资者能充分知晓公司的经营状况。我们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相关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披露进行了有效地监督和核查。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要求,督促公司内控工作机构,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公司已经建立起的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内控制度能够为公司业务正常运营提供保证。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有效地完成了股东大会授权的各项工作。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开展工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勤勉尽责地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将重点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谢咏恩、王佳芬、蔡海静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邵毅平、章国政、蔡定国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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