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84,320,263.58元,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并且有关担保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邵毅平、章国政、蔡定国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