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会、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目前公司的业务活动正常进行,资产安全、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该报告。
公司监事:
陈军雄 李宏娅 邹箭峰 洪晓明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