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24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董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勤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93,794,448.58 | 295,837,266.56 | 33.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326,953.65 | -37,635,959.38 | 119.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125,611.39 | -41,489,242.49 | 109.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45,980,176.12 | -153,915,366.40 | 5.1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72 | -0.0370 | 119.4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72 | -0.0370 | 119.4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4% | -1.92% | 2.4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841,690,236.48 | 3,223,661,045.64 | 19.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367,760,833.23 | 1,360,433,879.58 | 0.5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98,12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17,827.35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492,802.4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4,041.6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56,042.4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0.0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51.57 | |
合计 | 3,201,342.26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7,73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8.07% | 489,256,177 | 122,442,994 | ||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85% | 49,408,102 | 0 | ||
都市快报社 | 国有法人 | 3.95% | 40,194,438 | 10,048,610 | ||
浙江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9% | 28,409,869 | 0 | ||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6% | 22,000,000 | 0 | ||
雷立军 | 境内自然人 | 1.09% | 11,078,380 | 0 | ||
谭希宁 | 境内自然人 | 0.95% | 9,662,000 | 0 | ||
王甲涛 | 境内自然人 | 0.34% | 3,490,000 | 0 | ||
胡志剑 | 境内自然人 | 0.24% | 2,440,423 | 0 | ||
谈凤仙 | 境内自然人 | 0.23% | 2,321,11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 366,813,183 | 人民币普通股 | 366,813,183 | |||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9,408,102 | 人民币普通股 | 49,408,102 | |||
都市快报社 | 30,145,828 | 人民币普通股 | 30,145,828 | |||
浙江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8,409,869 | 人民币普通股 | 28,409,869 |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2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00,000 |
雷立军 | 11,078,3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78,380 |
谭希宁 | 9,66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662,000 |
王甲涛 | 3,4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90,000 |
胡志剑 | 2,440,423 | 人民币普通股 | 2,440,423 |
谈凤仙 | 2,321,11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21,11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持有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都市快报社100%股权。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浙江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 | 雷立军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11070980股股份;王甲涛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2423000股股份;胡志剑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2440323股股份;谈凤仙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2321110股股份。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3942600元,较期初增加35.59%,主要系子公司销售服务而收到客户的电子承兑汇票增加。
2、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1332500元,较期初减少86.72%,主要系子公司盛元因业务往来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给供应商。
3、存货期末余额28131821.90元,较期初增加35.68%,主要系子公司本期购买原材料增加。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49781521.29元,较期初减少51.28%,主要系子公司本期摊销招生代理费,另重分类调整2287万元到预付账款科目所致。
5、短期借款期末余额438071824.12元,较期初增加50.98%,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借款。
6、应付票据期末余额9973538.80元,较期初减少37.19%,主要系子公司盛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52882417.81元,较期初减少54.03%,主要系12月计提的年终奖在本期发放。
8、应交税费期末余额4855711.11元,较期初减少71.53%,主要系本期支付税金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21890237.88元,较期初减少86.62%,主要系本期归还第二期超短融本金及利息。10、本期营业收入为393794448.58元,同比上期增加33.11%,主要系本期受疫情影响减弱,公司业务逐渐恢复。
11、本期税金及附加为1723083.99元,同比上期增加30.42%,主要系上期存在税收减免所致。
12、本期财务费用为9137132.34元,同比上期增加42.55%,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利息增加。
13、本期投资收益为11820658.87元,同比上期增加471.38%,主要系本期对外投资子公司业绩受疫情影响减弱,盈利增加所致。
14、本期资产处置收益为-798120元,上期为-2437.07元,同比减少32649.16%,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处理固定资产亏损所致。
15、本期营业外收入为687472.72元,同比上期增加32.98%,主要系本期补助收入增加所致。
16、本期营业外支出为231430.31元,同比增加161.18%,主要系本期发生税收滞纳金所致。
17、使用权资产期末余额754508766.13元,为本期新增科目,主要系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引起的报表科目调整。
18、租赁负债期末余额588201689.64元,为本期新增科目,主要系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引起的报表科目调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都市快报社,根据《杭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全市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实施推进会精神,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将其所持华媒控股股权无偿划转至新成立的公司浙江都快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详见2020-029号《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拟注销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仍在推进中。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 2021年01月09日 | 2021-008号公告 |
子公司萧文置业接受关联财务资助 | 2021年01月16日 | 2021-014号公告 |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 2021年01月09日 | 2021-001~010号公告 |
2021年01月30日 | 2021-017号公告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都市快报社;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今后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杭报集团与杭报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鉴于华智控股拟向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都市快报社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成为华智控股之控股股东,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将成为华智控股实际控制人。在此基础上,本集团/本公司/本社承诺:(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集团/本公司/本社将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华智控股的业务及活动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也不会参与投资、拥有或控制任何与华智控股经营的业务及活动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法人及/或其他组织。(2)如本集团/本公司/本社(包括本集团/本公司/本社现有或将来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投资、拥有或控制的法人及/或其他组织)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华智控股所从事的业务及活动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则本集团/本公司/本社将立即通知华智控股,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华智控股。在本集团/本公司/本社与华智控股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集团/本公司/本社将向华智控股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杭报集团及杭报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分别出具了关于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鉴于华智控股拟向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都市快报社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都市快报社将成为华智控股控股股东,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将成为华智控股实际控制人。在此基础上,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护华智控股及其少数股东 | 2014年12月11日 | 履行之中 |
权益,本集团/本公司/本社承诺如下:(1)本集团/本公司/本社及本集团/本公司/本社控制的法人及/或其他组织将尽量避免与华智控股(包括其控制的法人及/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关联交易。(2)如本集团/本公司/本社及本集团/本公司/本社控制的法人及/或其他组织今后与华智控股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时,将依照市场规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智控股公司章程及其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所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公平合理交易。涉及到本集团/本公司/本社的关联交易,本集团/本公司/本社将在相关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不利用本集团/本公司/本社在华智控股的股东地位,为本集团/本公司/本社在与华智控股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3)保证不利用本集团/本公司/本社对华智控股的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华智控股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集团/本公司/本社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本集团/本公司/本社对华智控股的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与华智控股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智控股章程的规定,督促华智控股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在本集团/本公司/本社与华智控股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集团/本公司/本社将向华智控股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杭报集团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杭报集团将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保证从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障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杭报集团承诺:在作为华智控股实际控制人期间,杭报集团以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均不以代垫费用或其他支出、直接或间接借款、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华智控股及其子公司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华智控股发生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金往来行为。杭报集团有限公司及都市快报社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在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将保持相互独立。 | |||||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都市 | 其他承诺 | 关于采编资产注入的承诺:基于“编营分离”的行业政策,本次注入资产不包括报纸采编类资产。杭报集团承诺:自行业政策允许采编资产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杭报集团同意,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如有)后,无条件允许华智控股择机通过现金或股权等方式收购杭报集团及下属报社未进入上市范围之内的报刊采编业务资产。关于收入分成的承诺:杭报集团 | 2014年12月11日 | 关于拟注入资产权属状况的承诺、关于拟购买资产瑕疵房产的承诺、关于 |
快报社 | 及下属报社与7家传媒经营公司签订了《授权经营协议》和《收入分成协议》,杭报集团及下属报社将传媒经营业务授权该等公司管理运作,按照运营管理报社经营性业务所形成的经营收入(母公司)进行分成。杭报集团承诺:在相应报社所办报刊的版面、发行量以及外部市场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条件下,涉及授权经营的7家传媒经营公司在授权经营期限内(即20 年内)向相应报社的收入分成比例不超过该7家公司与相应报社已签订《收入分成协议》约定的水平。关于部分资产待盈利后注入的承诺:杭报集团下属风盛新传媒、城市通媒体、闻达电子商务、地铁文化传媒等四家公司尚处于亏损状态,预计将有较长培育期。杭报集团承诺待上述公司实现盈利后24个月内,无条件允许上市公司择机通过现金或股权等方式予以收购。关于拟注入资产权属状况的承诺:杭报集团有限公司与都市快报社承诺,所持标的公司相应股份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或任何其他限制或禁止该等股份转让的情形。关于拟注入资产合规经营的承诺:杭报集团有限公司及都市快报社承诺:下属拟注入标的公司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截至承诺签署之日,拟注入标的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拟注入标的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2)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3)最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4)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其将向华智控股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注入资产税收优惠的承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34号)《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杭报集团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至2013年12月31日。本次注入资产中11家公司目前均享受上述政策优惠。根据2014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中的《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第二十条“经营性文化事业 | 注入资产税收优惠的承诺已履行完毕,其余正常履行之中。 |
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开展文化体制改革的地区和转制企业。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的认定,由中央宣传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确定并发布名单;地方所属转制文化企业的认定,按照登记管理权限,由地方各级宣传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确定和发布名单,并按程序抄送中央宣传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拟购买资产评估时点,杭州市宣传部门尚未会同财政、税务部门确定和发布名单。评估机构按照前次名单,假设拟购买资产相关企业继续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到期后延期5年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及以后按照25%税率预测企业所得税。杭报集团承诺:如11家标的公司在2018年12月31日前不能持续具备享受上述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条件,或者未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导致11家标的公司在2018年12月31日前不能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本集团将在11家标的公司该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成后10日内,按11家标的公司各自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各公司该年度实际执行所得税率-0%)/(1-各公司该年度实际执行所得税率)给予各公司全额现金补偿。2014年9月26日,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国家税务局、杭州市地方税务局、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联合发布《关于明确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可继续享受文化体制改革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市宣通[2014]59号),明确11家标的公司及其9家下属公司可按国办发〔2014〕15号文件继续享受文化体制改革税收优惠政策,免征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至此,11家标的公司的税收优惠风险已不存在。关于拟购买资产瑕疵房产的承诺:拟购买资产评估时点,标的公司盛元印务名下三项房产的相关权证尚在办理之中,该等房屋相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已办理完毕,房产测绘已基本完成。对于上述瑕疵资产,杭报集团承诺:如果交割上述房产时,相关方无法办理权属证明文件以及办理手续存在法律或其他实质性障碍或出现产权纠纷等情况,对此造成华智控股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杭报集团愿意承担包括以现金补足等方式在内的全部法律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 | 是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时履行具体类型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973.29 | 973.29 | 0 |
信托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4,006 | 4,006 | 0 |
其他类 | 自有资金 | 4,270 | 4,270 | 0 |
合计 | 9,249.29 | 9,249.29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悦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