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0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会议议案 |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0年4月28日 | 1、《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2、《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0年7月23日 | 1、《关于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0年8月10日 | 1、《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0年8月27日 | 1、《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 |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0年10月29日 | 1、《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2020年工作重点
公司监事会作为内部公司治理的监督主体,向全体股东负责,对董事、管理层等经营管理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维护公司的规范治理运作,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作为公司治理的关键少数人员,不断学习公司管理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等状况,基于自己的判断独立履行审慎的监督职责。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对董事会编制的四次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说明编制及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并且确认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章程修改,重大投资事项、日常经营管理情况、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依据程序实施了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遵循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工作原则,在2020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监事以列席董事会会议,查阅董事会的审议文件,参与高级管理层会议,与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进行定期及不定期沟通等形式,充分履行监督职责。
履职监督范围包含: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况;遵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规则,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在重大决策及经营管理中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的情况。
监事就报告期内对外投资、资产出售事项等重大事项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是否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等要点向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与建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审慎地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维系公司的有效运营,持续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2、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情况施行检查与监督。监事从财务管理架构、管理流程体系、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入地审察,同时,对公司的经营成效、重大财务决策、年度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重点关注。监事定期查阅财务部门向高级管理层递交的工作报告,不定期核查公司账务,与财务人员进行问询,检查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独立性和有效性,督促公司保持合法合规的财务管理。此外,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计提减值资产核销事项及对公司的影响进行了监督。
公司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制度,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合规情况进行监督,建议内控人员依据新修订的《证券法》《规范运作指引》,对公司的规范治理情况开展检查工作,要求内部审计部门报送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及后续改进情况,督促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的治理架构;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制度进行修订。
2020年,公司依据监管机构要求开展了关于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自查,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防范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制度建设情况、资金支出情况、存款情况、大额资金往来、担保等情况进行核查。同时,于2020年底公司启动了规范治理的自查工作。监事会对两项自查工作进行了监督,核查了工作的全面性,敦促公司开展具有实质性意义的深入自查,并查阅了相关支持性文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有效地确保了公司的合规平稳运营,对经营风险进行了有效管控。
4、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重大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水泥资产出售等事项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真审阅相关交易方案及协议,着重对交易的必要性、公平性以及协议约定的完整性进行分析,并对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定价的公允性给予了特别关注。监事会持续监督跟进交易的实施情况,对实施效果予以评价。
5、公司监事会持续督促公司严格依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结合相关协议及会议纪要,检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依据真实交易和会议情况,确定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照信息披露内容,核查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同时,提醒公司做好相关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6、2020年,公司对董事会和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换届选举后,新任监事秉持忠实勤勉的原则,积极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发布的法律法规,加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提升自身专业业务能力,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提高监事会的监督能力和水平,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7、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2021年工作计划
1、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
2、监督公司的财务管理情况;
3、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4、监督公司风险控制的情况;
5、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
6、审核公司定期报告。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