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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华控股:申华控股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公司代码:600653 公司简称:申华控股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晓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向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涟漪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4,598,705,506.985,222,137,122.07-11.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03,861,551.281,099,320,074.730.41
年初至报告期末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0,916,259.68-139,293,877.73222.70
年初至报告期末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971,803,682.561,111,094,457.4377.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60,436.44-40,203,338.35110.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66,790.58-43,907,902.37106.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69-2.162增加2.5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21-0.0207110.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21-0.0207110.14
项目本期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598,946.0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03,905.1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365,788.5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2,147.4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672,031.97
所得税影响额-455,109.35
合计1,093,645.86
股东总数(户)157,83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股 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辽宁华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27,412,00011.68冻结86,047,817国有法人
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97,280,00010.14国有法人
沈阳华益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79,204,0524.07质押79,204,052其他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1,673,2661.11冻结21,673,266国有法人
褚宗南12,594,5370.65未知其他
崔小婧9,877,0970.51未知其他
顾红9,760,8240.50未知其他
李云8,000,1000.41未知其他
罗予频7,000,0000.36未知其他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全指汽车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6,685,3000.34未知其他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辽宁华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27,412,000人民币普通股227,412,000
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97,280,000人民币普通股197,280,000
沈阳华益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79,204,052人民币普通股79,204,052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1,673,266人民币普通股21,673,266
褚宗南12,594,537人民币普通股12,594,537
崔小婧9,877,097人民币普通股9,877,097
顾红9,760,824人民币普通股9,760,824
李云8,000,100人民币普通股8,000,100
罗予频7,000,000人民币普通股7,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全指汽车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6,685,300人民币普通股6,685,3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截止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中,第1、2、4位股东为一致行动人,三者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或一致行动关系,第3位及第5位至第10位股东之间本公司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无。
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增减比(%)增减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1,971,803,682.561,111,094,457.4377.46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受新冠疫情影响,销售规模下降所致。同时本期公司优化产业结构,加强汽销主业管理,使得公司整体经营水平有一定提升。
营业成本1,804,168,046.851,013,872,200.7477.95
销售费用36,076,642.3320,036,154.9580.06
财务费用38,012,951.6443,481,519.04-12.58主要是由于本期较上年同期平均融资规模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9,556,065.98-2,563,941.46472.71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受市场环境影响经营情况未达预期,经营亏损所致。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9,362,167.89-2,629,692.01456.02
营业利润46,545,575.32-25,583,337.02281.94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受新冠疫情影响影响,销售规模下降;受市场环境影响,上年同期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经营亏损,上述综合致上年同期利润减少。
利润总额46,543,099.98-25,415,801.60283.13
净利润29,029,548.40-31,470,253.72192.24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060,436.44-40,203,338.35110.10
项目本期数期初数增减比增减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836,917,688.41375,475,820.38122.90主要是由于本期转让风电新能源下属风场股权,收回股权转让款金额较大所致。
应收账款158,272,064.70401,284,998.13-60.56主要是由于本期转让风电新能源下属风场股权,合并范围变动所致。
其他应收款206,134,764.0251,883,970.83297.30
主要是由于本期转让风电新能源下属风场股权,合并范围变动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453,976,885.83691,723,419.87-34.37主要是由于本期转让风电新能源下属风场股权,对联营公司的股权投资减少所致。
固定资产686,527,789.281,345,147,600.38-48.96主要是由于本期转让风电新能源下属风场股权,合并范围变动所致。
使用权资产114,062,716.980-主要是由于实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租赁负债110,967,578.030-
短期借款883,833,392.841,121,365,823.17-21.18主要是由于本年偿还融资借款金额较大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8,689,466.60255,548,993.31-45.73
长期借款1,015,331,052.621,060,331,052.62-4.24
经营活动170,916,259.68-139,293,877.73222.70主要是由于本期销售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致本期经营活动净流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投资活动372,724,412.05-20,231,227.351942.32主要是由于本期处置风场股权投资收回的金额较大,致本期投资活动净流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筹资活动-111,390,288.33-343,882,157.9667.61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融资净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致本期筹资活动净流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2021年2月7日,交易标的在产交所正式挂牌,2021年3月9日完成挂牌。2021年3月11日,公司收到《大连产权交易所结果通知书》,确认北京经开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北京经开”)为受让方。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申华风电与北京经开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及《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6,676万元,加上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标的分红、过渡期损益等,本次交易涉及款项共计62,971万元(最终交易价款将根据过渡期审计结果进行调整)。相关工商变更已于报告期内办理完毕。(详见编号临:2020—48号、2021-04、07号公告)

2、华晨集团重整事项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华晨集团于2020年11月13日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沈阳中院”)送达的(2020)辽01破沈27号《通知书》,华晨集团债券人格致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沈阳中院申请对华晨集团进行重整。2020年11月20日,华晨集团收到沈阳中院作出的(2020)辽01破申27号《民事裁定书》,沈阳中院于2020年11月20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华晨集团的重整申请。同日晚间,华晨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送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7号《关于对华晨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决定对华晨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同时,华晨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辽政调查字[2020]101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华晨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2020年12月5日,华晨集团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4日作出的(2020)辽01破21-1号《决定书》,沈阳中院于2020年12月4日指定华晨集团清算组担任华晨集团管理人。2021年1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辽宁正国收到沈阳中院送达的(2020)辽01破21-3号《通知书》,华晨集团向沈阳中院申请对华晨集团、辽宁正国等12家企业采用实质合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2021年3月3日,辽宁正国收到沈阳中院送达的(2020)辽01破21-1号《民事裁定书》和(2020)辽01破21-3号《决定书》,沈阳中院裁定受理华晨集团管理人对辽宁正国的重整申请,并对华晨集团、辽宁正国等12家企业适用实质合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指定华晨集团管理人担任华晨集团、辽宁正国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详见编号临:2020—44、45、46、49号公告,2021-01、06号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晓航
日期2021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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