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讨论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 签 名:
沈佳云—————————
张伏波—————————
朱震宇—————————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