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3 证券简称:第一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014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聘任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审计会计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
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器机械和器械制造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项目合伙人 | 朱育勤 | 2000年 | 2000年 | 2000年 | 2020年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王恺 | 2005年 | 2002年 | 2006年 | 2020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江强 | 1995年 | 2001年 | 2002年 | 2021年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18年-2020年 |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0年 |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0年 |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0年 |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18年-2020年 |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19年-2020年 |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18年 |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3)质量控制复核人江强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19年-2020年 |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19年 |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综上所述,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综上所述,同意将《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其为2020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任务,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综上,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此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附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