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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医药: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证券代码:600833 证券简称:第一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011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董事会不存在否决议案,没有董事投反对/弃权票。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8日以邮件方式通知,于2021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子瑛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委托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会议议程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

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综上所述,同意将《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其为2020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任务,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综上,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

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综上所述,同意将《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其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任务,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1年5月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以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运营资金需求以及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4 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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