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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2020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栋401

1-1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0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1074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蕊斯”、“公司”、“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会计师”)等相关各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回复如下(以下简称“本回复”),请予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问询函所列问题黑体(不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宋体(不加粗)
2020年年报财务数据涉及的修改、补充楷体(加粗)

1-2

目 录

问题1 关于行业情况和竞争力 ...... 3

问题2 关于核心技术 ...... 29

问题3 关于经营合法合规性和订单获取方式 ...... 35

问题4 关于实际控制人 ...... 55

问题5 关于发行人股东 ...... 63

问题6 关于股权激励 ...... 78

问题7 关于独立性 ...... 87

问题8 关于员工 ...... 93

问题9 关于子公司和分支机构 ...... 97

问题10 关于知识产权 ...... 107

问题11 关于经营场所和工作场景 ...... 109

问题12 关于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 ...... 120

问题13 关于新三板挂牌 ...... 126

问题14 关于收入确认 ...... 134

问题15 关于收入变动 ...... 149

问题16 关于客户 ...... 171

问题17 关于主营业务成本 ...... 297

问题18 关于采购与供应商 ...... 316

问题19 关于毛利率 ...... 347

问题20 关于期间费用 ...... 358

问题21 关于合同资产、应收账款 ...... 374

问题22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 ...... 384

问题23 关于合同负债、预收账款 ...... 386

问题24 关于人工薪酬 ...... 395

问题25 关于会计差错 ...... 406

问题26 关于资金流水 ...... 412

1-3

问题1 关于行业情况和竞争力根据申报文件:

(1)从人员规模来看,公司在SMO行业中处于第一梯队;(2)项目管理能力、项目执行经验及临床试验机构覆盖能力是项目申办方选择SMO企业主要的衡量标准之一;(3)公司所提供的专业临床研究服务分类核心细分市场如下:①按治疗领域涉及:肿瘤、内分泌、心血管、呼吸、抗病毒等主流疾病领域;②按药品分类涉及:1-3类化学药品、1-9类生物制剂、3类医疗器械;③按药物研究开发过程涉及:临床试验Ⅰ期至Ⅲ期以及上市后临床试验阶段;(4)临床试验的具体执行过程大部分工作量属于非医学判断的事务性工作。

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除人员规模外,与行业公司相比,公司在项目管理能力、项目执行经验及临床试验机构覆盖能力以及其他主要衡量标准上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劣势情况;(2)补充披露发行人进入目前行业的背景,公司所提供的专业临床研究服务在治疗领域、药品分类、药物研究开发过程上与可比公司相比存在的差异及其原因;(3)结合临床试验具体执行过程大部分工作量属于非医学判断的事务性工作的情况,补充披露行业核心壁垒和进入难易程度、目前以及未来的市场竞争情况,发行人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措施;(4)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伦理审查、伦理递交与机构事务、遗传办准备、伦理材料准备、研究中心确定、选点模型、启动模型、入组模型、质量模型、风险模型、费用模型、临床试验批件、临床试验中心、临床试验站点等名词的含义。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补充披露除人员规模外,与行业公司相比,公司在项目管理能力、项目执行经验及临床试验机构覆盖能力以及其他主要衡量标准上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劣势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

1-4

竞争情况”之“(一)公司的市场地位、服务水平与特点”中补充披露如下:

(2)项目管理能力

①公司与行业公司在项目管理能力方面的比较情况

SMO企业的项目管理能力可以从参与跨国药企临床试验项目、参与新药临床试验项目以及参与肿瘤临床试验项目等三个维度进行衡量。基于公开渠道查询所得数据,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项目管理能力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跨国药企临床试验项目新药临床试验项目肿瘤临床试验项目
发行人报告期内,公司有收入产生的临床试验项目超过1,200个,其中包括全球前20大药厂1中的18家、全球前10的CRO2中的8家,报告期各期前十大客户也涵盖辉瑞、罗氏、诺华、强生、艾伯维和礼来等多家知名跨国药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推动近60个产品在国内外上市,其中来自跨国药企的产品占比约85%报告期内,公司有收入产生的临床试验项目中新药(含国际多中心与国内新药)项目近1,100余个,占比超过85%。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推动上市的近60个产品中,除3项为生物类似药或化学仿制药产品外,其余全部为新药或创新医疗器械产品从项目执行数量角度来看,报告期内,公司有收入产生的临床试验项目中肿瘤项目占比近50%;从参与推动上市产品数量角度来看,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推动25个肿瘤新药和2个肿瘤生物类似药或化学仿制药产品在国内外上市。根据医药魔方数据库,2016年至2020年,我国共有54个肿瘤新药产品在国内上市3,公司参与了其中18个肿瘤新药产品的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占比33.33%
药明津石与全球前20的药厂中的18家、全球前10的CRO中的8家、国内制药巨头、创新药企业50强均有合作,为其提供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42020年,为多项创新药提供临床试验服务,助力客户完成17个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的核查并获批上市5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前20大药厂排名数据来自FiercePharma(按2019年销售额排序)

前10大CRO排名数据来自Statista(按2019年销售额排序)

数据来自医药魔方数据库(查询日期:2021年3月2日)

数据来自药明津石官方网站介绍(查询日期:2020年11月24日)

数据来自药明康德2020年度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

1-5

公司名称跨国药企临床试验项目新药临床试验项目肿瘤临床试验项目
杭州思默6自2011年5月开展临床试验中心管理运营以来,CRC团队并主要为国内外制药公司提供服务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西斯比亚7已经与全球前30药企及前10 CRO公司在中国合作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联斯达通过了多个国际CRO和药企的系统稽查,并获得了供应商资格8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诺思格已为国内外500余家客户提供临床试验外包服务9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数据来自泰格医药2019年年报(截至2019年12月31日)

数据来自西斯比亚微信公众号宣传资料(截至2018年4月25日)

数据来自联斯达官方网站介绍(查询日期:2020年11月24日)

数据来自诺思格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截至2020年6月30日),由于诺思格并未单独披露SMO业务合作过的客户数量,此处统计口径为诺思格“临床CRO服务”合作过的客户数量

1-6

过1,200个,其中包括全球前20大药厂

中的18家、全球前10的CRO

中的8家,报告期各期前十大客户也涵盖辉瑞、罗氏、诺华、强生、艾伯维、礼来、百时美施贵宝和默沙东等多家知名跨国药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推动近60个产品在国内外上市,其中来自跨国药企的产品占比约85%。可以看出,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已经完全满足众多跨国药企及CRO客户的系统稽查和准入要求,成功入选其少数优选供应商之一;此外,公司已与多家跨国药企及CRO建立了业务往来,并顺利完成后续项目执行及项目验收。此外,跨国药企的临床试验往往采用国际多中心设计,对SMO企业的项目管理能力及经验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是顺应药物开发全球化趋势、为减少不同国家的重复临床试验而形成的产物,往往入组病人例数更多、资金投入更大、流程系统复杂度更高、监管要求更严格(需要同时通过跨国药企的稽查以及FDA、EMA、NMPA等不同国家药监局的视察,试验执行过程中也需要接受前述机构的飞行检查,并同时满足GCP和ICH-GCP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有收入产生的项目中近20%均采用国际多中心设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推动上市的产品中超过25%也采用了国际多中心设计的临床试验。可以看出,公司的项目管理能力已经完全满足跨国药企以及国际多中心临床设计的相关要求,以上经营成果均是公司项目管理能力等受到市场与客户认可的重要体现。B. 从项目类型来看,公司承接的项目以管理难度大、流程复杂的新药临床试验为主从项目类型来看,新药的临床试验方案和试验流程往往比仿制药更为复杂,且参与各方更多、执行标准和稽查标准更高,项目管理难度更大。对SMO企业的项目管理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需开展新药临床试验的申办方而言,倾向于选择在新药领域具备更多类似执行经验和更强市场口碑的SMO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专注新药领域,报告期内,公司有收入产生的临床试验项目中新药(含国际多中心与国内新药)项目近1,100余个,占比超过85%。截至2020

前20大药厂排名数据来自FiercePharma(按2019年销售额排序)

前10大CRO排名数据来自Statista(按2019年销售额排序)

1-7

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推动上市的近60个产品中,除3项为生物类似药或化学仿制药产品外,其余全部为新药或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对新药项目的执行能力也是公司项目管理能力被市场和客户认可的重要体现。

C. 从疾病领域来看,公司承接的项目以设计复杂、周期长的肿瘤项目为主一般而言,肿瘤领域的临床试验项目设计和执行较为复杂、周期较长、试验评判的内容和标准较多、观察指标较复杂,因此对于SMO的要求也更高。公司在肿瘤领域具备丰富的项目经验,是公司项目管理能力被市场和客户认可的重要体现。从项目执行数量角度来看,报告期内,公司有收入产生的临床试验项目中肿瘤项目占比近50%。根据药智数据库查询结果,截至2020年11月底,我国约有5万余个有效的临床试验项目登记信息,其中1万余个(约占20%)为肿瘤领域的临床试验项目

。可以看出,公司在肿瘤领域的项目占比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从参与推动上市产品数量角度来看,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推动25个肿瘤新药和2个肿瘤生物类似药或化学仿制药产品在国内外上市。根据医药魔方数据库,2016年至2020年,我国共有54个肿瘤新药产品在国内上市

,公司参与了其中18个肿瘤新药产品的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占比33.33%。此外,公司承接了我国首个上市的PD-1单抗新药产品的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在我国目前已上市的8个PD-1/PD-L1单抗新药产品中

,公司共参与了其中5个产品的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占比62.50%。

(3)项目执行经验

①公司与行业公司在项目执行经验方面的比较情况

基于公开渠道查询所得数据,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项目执行经验统计如下:

截至2020年11月24日于药智数据库的查询结果,我国共有50,664条状态为“正在进行”、“尚未开始”或“结束”的临床试验公示信息(含注册性与非注册性临床试验),其中适应症包含“瘤”或“癌”的信息共10,342条,占比20.41%

数据来自医药魔方数据库(查询日期:2021年3月2日)

数据来自医药魔方数据库(查询日期:2021年3月2日)

1-8

公司名称成立时间参与过的项目数量可覆盖疾病领域
发行人152013年累计1,500+个可覆盖肿瘤、内分泌疾病、医疗器械、病毒性肝炎、免疫性疾病、血液系统疾病、感染等共24个领域,并在肿瘤、病毒性肝炎和内分泌疾病等多个细分疾病领域建立了竞争优势
药明津石162009年累计1,000+个
杭州思默2011年累计1,300个17,执行中979个18可覆盖肿瘤、内分泌、消化、呼吸、器械等共21个领域19
西斯比亚2005年公开渠道暂时无法查询到相关数据公开渠道暂时无法查询到相关数据
联斯达202012年累计1,000+擅长肿瘤、内分泌、心脑血管、抗感染和风湿免疫领域
诺思格212008年CRO项目累计超过2,000个在抗肿瘤、心血管、中枢神经系统等疾病领域的CRO 服务技术上积累了一定的优势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数据来自药明津石官方网站介绍(查询日期:2020年11月24日)

数据来自泰格医药2019年年度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

数据来自泰格医药2020年半年度报告(更新后)(截至2020年6月30日)

数据来自泰格医药2020年半年度报告(更新后)(截至2020年6月30日)

数据来自联斯达微信公众号简介(查询日期:2020年11月27日)

数据来自诺思格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截至2020年6月30日),由于诺思格并未单独披露SMO项目数量及可覆盖的疾病领域,此处统计口径为诺思格“临床CRO服务”项目数量及可覆盖的疾病领域

1-9

SMO企业通过为客户提供项目执行服务以创造收入,又进一步在项目执行的过程中积累经验,不断完善和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发行人作为最早一批进入SMO行业的公司,具备先发优势,更能有机会接触到各种不同类型项目的执行机会,与广泛的客户建立良好关系,并更早地积累自身的独特优势、树立公司品牌和口碑。

自成立以来,公司基于完善的SOP流程体系与快速的人才复制体系实现快速扩张,积累了丰富的项目执行经验,累计参与SMO项目超过1,500个,可覆盖肿瘤、内分泌疾病、医疗器械、病毒性肝炎、免疫性疾病、血液系统疾病、感染等共24个领域,并在肿瘤、病毒性肝炎和内分泌疾病等多个细分疾病领域建立了竞争优势。

对于不同的疾病领域而言,其患者基数与分布、治疗与随访计划、疗效与安全性终点等因素都存在不同,不同疾病领域的临床试验在项目启动、项目计划、项目执行、质量控制及项目结束阶段也存在差异。因此,SMO企业需根据不同疾病领域临床试验的特点提供针对性的SMO服务,申办方在选择供应商时也倾向于选择在该领域项目执行经验更丰富的SMO企业。

在肿瘤领域,从参与推动上市产品数量角度来看,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推动25个肿瘤新药和2个肿瘤生物类似药或化学仿制药产品在国内外上市。根据医药魔方数据库,2016年至2020年,我国共有54个肿瘤新药产品在国内上市

,公司参与了其中18个肿瘤新药产品的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占比33.33%。此外,公司承接了我国首个上市的PD-1单抗新药产品的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在我国目前已上市的8个PD-1/PD-L1单抗新药产品中

,公司共参与了其中5个产品的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占比62.50%。在病毒性肝炎领域,从参与推动上市产品角度来看,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推动上市的产品中,属于病毒性肝炎治疗领域的新药产品共10个,包括9个丙肝新药和1个乙肝新药。根据医药魔方数据库,2016年至今,我国共有18个病毒性肝炎新药产品在国内上市(含16个丙肝新药和2个乙肝新

数据来自医药魔方数据库(查询日期:2021年3月2日)

数据来自医药魔方数据库(查询日期:2021年3月2日)

1-10

药)

,公司参与了其中10个病毒性肝炎新药产品的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含9个丙肝新药和1个乙肝新药),占比55.56%(分别占丙肝新药和乙肝新药的

56.25%和50.00%)。

在内分泌疾病领域,从参与推动上市产品角度来看,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推动上市的产品中,属于内分泌疾病治疗领域的新药产品共5个,全部为糖尿病新药。根据医药魔方数据库,2016年至今,我国共有16个内分泌疾病领域新药产品在国内上市(含14个糖尿病新药、1个高尿酸新药和1个高钾血症新药)

,公司参与了其中4个内分泌疾病新药产品的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全部为糖尿病新药),占糖尿病新药的28.57%。

综上所述,公司已具有了丰富的SMO项目执行经验,尤其在肿瘤、病毒性肝炎和内分泌疾病的具备了较大的竞争优势。此外,公司提供过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的特色产品还包括

:FDA批准的首个治疗骨髓纤维化的药物;我国首个治疗高血脂疾病的单抗产品;我国首个口服直接抗丙肝病毒药物;全球首个获批上市的布鲁顿氏酪氨酸激酶(BTK)抑制剂;全球首个获批上市用于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SLE)的生物制剂;我国首个国产人类乳头瘤病毒(HPV)疫苗等;我国首批CAR-T治疗临床试验项目等。

(4)临床试验机构覆盖能力

截至2021年3月3日,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统计,全国共有993 家医疗机构具备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开展资质,共有1,082 家医疗机构具备药物临床试验开展资质。基于公开渠道查询所得数据,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临床试验机构覆盖能力统计如下:

数据来自医药魔方数据库(查询日期:2021年3月2日)

数据来自医药魔方数据库(查询日期:2021年3月2日)

数据来自医药魔方数据库(查询日期:2021年3月2日)

1-11

公司名称城市覆盖个数临床试验机构已覆盖数量27临床试验机构可覆盖能力28
发行人29140+670+1,100+
药明津石30约150近1,000未披露
杭州思默31110+未披露1,000+
西斯比亚120+32300+33未披露
联斯达34135+600+未披露
诺思格35未披露700+未披露

指有SMO项目执行中或执行完成的临床试验机构数量

指在临床试验机构所在省份有CRC储备,可应申办方要求,迅速对临床试验机构形成覆盖的临床试验机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数据来自药明康德2020年度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数据来自杭州思默微信公众号宣传资料(截至2020年11月24日)

数据来自西斯比亚微信公众号宣传资料(截至2019年9月20日)

数据来自西斯比亚微信公众号宣传资料(截至2018年4月25日)

数据来自联斯达微信公众号简介(查询日期:2020年11月24日)

数据来自诺思格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截至2020年6月30日),由于诺思格并未单独披露SMO业务合作过的临床试验机构数量,此处统计口径为诺思格“临床试验运营服务”合作过的医疗机构数量

1-12

3、发行人进入SMO行业的背景

(1)临床试验是医药研发流程中重要的成本环节、限速环节和质量环节临床试验是医药研发流程中重要的成本环节、限速环节和质量环节。根据Frost & Sullivan研究数据,2019年全球临床开发阶段的研发开支占据整体医药研发开支的67.8%,是医药研发过程中开支最大的环节。根据美国PhRMA网站统计数据,一项新药研发项目从实验室开发到最终获批所需时间为10至15年,其中I至III期临床试验所需时间长达7年,因此临床试验也是新药研发的主要限速环节。此外,一项医药产品上市前必须经过临床试验对其有效性、安全性进行全面评估,而美国、中国等国家的药品监管部门都对药品临床试验阶段的数据质量作出明确要求,对不符合质控要求、数据质量差的上市申请不予批准,因此临床试验阶段的质量控制也是影响医药产品上市的关键因素之一。

(2)在机构层面,临床试验机构和试验者难以兼顾研究执行中的大量非医学判断的项目管理性工作,需要商业化SMO提供相关协助

根据尚普咨询的研究报告,临床试验的实际执行中大部分工作量属于非医学判断的项目管理性工作。我国的临床试验机构多为医院,临床试验研究者多为医生。在国内出现商业化组织的专业SMO企业之前,我国部分医院缺乏专业的临床试验人员去帮助医生分担大量非医学判断性质的项目管理性工作,临床试验中大量非医学判断的项目管理性工作转而由医生承担。而我国医生普遍面临繁重的医疗任务,难以匹配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临床试验项目,导致医院、医生对于临床试验的管理和监督面临较大挑战。

商业化SMO企业可通过搭建完善的临床试验执行体系并委任CRC提供专业的现场管理服务,协助研究者执行临床试验中非医学判断性质的项目管理性工作,满足了研究机构和研究者的需求,同时通过专业的项目管理能力,有效控制试验成本、提高试验执行效率、改善执行质量,很好地解决这一痛点。

(3)在监管层面,国内医药监管政策鼓励研发创新,同时对试验数据质量提出更高要求

近年来,国内医药监管政策持续鼓励研发创新,新药临床试验数量快速增长。

1-13

2010年起,我国医保控费的政策趋势逐渐明朗,招标、集采与一致性评价等政策先后出台,大幅降低药品价格的同时淘汰了一批低质量的仿制药企业,也促使国内药企探索向研发转型。2016年左右,为促进创新产品的快速上市,国家药监局进一步加快临床试验申请的审批速度,在当年共批准了4,000余件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和500余件进口新药临床试验申请,有效解决了此前因审评慢而导致的临床试验申请积压的情况,我国新药临床试验数量实现快速增长。一般而言,新药相比仿制药的临床试验方案和试验流程更为复杂、参与各方众多、执行标准和稽查标准更高,因此对于试验的项目管理和质量控制也提出更高要求。

数据来源:国家药监局

国家药监局在鼓励研发创新药的同时进一步要求加强试验数据质量监管,强调申办方、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等主体的相关责任。2015年7月22日,针对部分药品注册申请中的临床试验数据不真实甚至弄虚作假问题,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2015年第117号),随后进一步发布了一系列对于临床试验数据不真实、不完整和不规范等的试验药物不予批准的公告(以下简称“‘722’核查”)。2017年,国家药监局在《总局关于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公告(2017年第63号)》(以下简称《处理意见》)中进一步明确要求申办方必须保证注册申请中临床试验数据的真

1-14

实、完整和规范,监督临床试验项目的实施,对所报申请资料及相关试验数据可靠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国家药监局在《处理意见》中对于“722”核查发现的药物临床试验数据造假所涉及的临床试验机构责令整改,并明确了临床试验研究者必须保证试验行为符合GCP规定,保证试验数据真实、完整、规范及可溯源,对临床试验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承担直接法律责任;临床试验机构是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直接管理者,对临床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有管理监督责任。随着我国药监部门对于药品质量管理迈上新台阶,为了满足监管对于临床试验数据质量更加严格的要求,申办方、临床试验机构、研究者也更加希望寻求专业SMO提供外包服务,保证临床试验数据质量。

(4)公司顺应SMO行业发展趋势,强调项目管理与质量控制,为临床试验提质增效,将迎来广阔的发展机遇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绝大多数具备医学或护理学相关背景以及相关从业经验,例如曾任职于大型跨国药企临床研究部门和医学部、获得医学或护理学相关学位等,对SMO行业的发展趋势具有深刻理解。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简历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在前述行业发展契机与相关政策因素的推动下,公司核心管理团队顺应行业发展趋势进入SMO行业,自公司成立之初即强调SMO服务中的项目管理与质量控制,致力于提高临床试验执行中的执行质量和执行效率,同时凭借自身完善的SOP流程体系与快速的人才复制体系实现快速扩张。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在项目管理能力、项目执行经验、临床试验机构覆盖能力等领域建立了一定市场地位。

公司在项目管理能力、项目执行经验、临床试验机构覆盖能力等领域建立的市场地位详细请参见本回复“问题1 关于行业情况和竞争力”之“(一)补充披露除人员规模外,与行业公司相比,公司在项目管理能力、项目执行经验及临床试验机构覆盖能力以及其他主要衡量标准上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劣势情况”,预计公司未来将迎来广阔的发展机遇。

1-15

2、公司所提供的专业临床研究服务在治疗领域、药品分类、药物研究开发过程上与可比公司相比存在的差异及其原因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情况”之“(一)公司的市场地位、服务水平与特点”中补充披露如下:

3、公司所提供的专业临床研究服务与可比公司相比存在的差异及原因

(1)治疗领域方面

基于公开渠道查询所得数据,公司与可比公司在可覆盖的治疗领域的对比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可覆盖的治疗领域
发行人36可覆盖肿瘤、内分泌疾病、医疗器械、病毒性肝炎、免疫性疾病、血液系统疾病、感染等共24个领域,并在肿瘤、病毒性肝炎和内分泌疾病等多个细分疾病领域建立了竞争优势
药明津石37
杭州思默38可覆盖肿瘤、内分泌、消化、呼吸、器械等共21个疾病领域
西斯比亚公开渠道暂时无法查询到相关数据
联斯达39擅长肿瘤、内分泌、心脑血管、抗感染和风湿免疫领域
诺思格40诺思格在抗肿瘤、心血管、中枢神经系统等疾病领域的CRO服务技术上积累了一定的优势(未单独披露其中SMO服务涉及的疾病领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数据来自药明津石官方网站介绍(查询日期:2020年11月24日)

数据来自泰格医药2020年半年度报告(更新后)(截至2020年6月30日)

数据来自联斯达微信公众号简介(查询日期:2020年11月27日)

数据来自诺思格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1-16

(2)药品分类方面

基于公开渠道查询所得数据,公司与可比公司在可覆盖的药品分类的对比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可覆盖的药品分类
发行人411-5类化学药品、1-9类生物制剂、3 类医疗器械
药明津石42未披露
杭州思默43未披露
西斯比亚未披露
联斯达4485%为1类新药和生物制品
诺思格45未披露
公司名称可覆盖的药物研究开发过程
发行人46I-IV期临床研究
药明津石47I-IV期临床研究
杭州思默48I-IV期临床研究
西斯比亚未披露
联斯达49未披露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数据来自药明津石官方网站介绍(查询日期:2020年11月24日)

数据来自泰格医药2020年年度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数据来自联斯达微信公众号简介(查询日期:2020年11月27日)

数据来自诺思格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数据来自药明津石官方网站介绍(查询日期:2020年11月24日)

数据来自泰格医药2020年年度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数据来自联斯达微信公众号简介(查询日期: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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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可覆盖的药物研究开发过程
诺思格50I-IV期临床研究

数据来自诺思格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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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的质量管理、员工培训、项目管理等核心能力均得到客户认可,并据此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客户准入壁垒

临床试验的申办方是药品注册的申请者和权利人,必须保证注册申请中临床试验数据的真实、完整和规范,监督临床试验项目的实施,对所报申请资料及相关试验数据可靠性承担法律责任,因此申办方也对SMO供应商制定了一套严格的考核流程,只有通过系统稽查后才能被客户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单,有资格参与后续具体项目的竞标和项目执行。具体而言,供应商需接受药企或CRO质量保证团队开展的质量系统稽查与项目稽查,确保供应商的公司运营、质量管理体系、员工管理与培训体系、项目执行能力、项目管理能力等方面均符合药企或CRO的准入要求和各国法规要求,稽查内容与具体稽查项目如下表所示:

稽查内容具体稽查项目
公司运营公司历史、组织架构、主要服务内容、过往项目经验等基本情况
设备、文件与数据的安全与可靠性
质量管理体系SOP以及其他流程管理制度;质量保证团队架构与职责;过往接受申办方和监管稽查的记录;KPI体系;职业操守和反商业贿赂等
员工管理与培训体系员工入职时和入职后持续的管理与培训制度;员工简历和职位要求;员工工作表现调查和技能测试等
项目执行能力①临床试验机构管理相关:试验机构尽调和选定流程;临床试验合同;试验机构监控;沟通协调与事件处理;设备调试和维护;协助申办方处理实验室样本及相关检测事务 ②伦理委员会相关:伦理文件的准备、递交、跟踪;沟通协调 ③文件管理:电子与纸质版医疗数据管理;研究者相关文件管理 ④患者筛选和招募:患者筛选工具的准备;对患者筛选和招募的监控
项目管理能力①整体项目管理:SMO团队管理;合同管理与监督;对于服务范围外的工作要求的处理;各试验机构知情同意书签署的准备和支持;项目建立、评估、规划和启动;项目管理、监控、信息和文件追踪;临床试验相关文档管理;试验药物管理;沟通协调以及紧急事项处理;SOP的执行情况 ②安全性管理:安全性信息的收集、报告等流程体系;对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控和提醒;对非盲法数据的处理等 ③物资管理:临床试验相关物资的供给、接收、存储、分发等
其他①监管相关事务:卫生部、药监局等监管机构要求的相关流程与事务 ②信息系统:系统与数据的备份、恢复与测试;业务可持续性、灾情恢复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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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客户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这种长期形成的客户关系具有较强的排他性和高度的相互依赖性,形成了SMO行业中较高的客户准入壁垒,加大了新成立的SMO企业的行业进入难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通过默沙东、诺和诺德、百时美施贵宝、礼来、拜耳、艾伯维等众多知名跨国药企客户的稽查程序并被纳为其优选供应商,形成了一定的客户准入壁垒。

2、基于快速的人才复制体系实现快速扩张,形成人才壁垒和临床试验机构覆盖壁垒我国新药研发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人才较为稀缺,人才流动率大。目前SMO行业仍存在CRC人才供给不足、人员流动性大的问题,缺乏人员管理及培训体系的新进入企业难以在短时间内建立并培养较大规模的专业人才团队,也难以保障项目执行过程中人才的持续与稳定供应,从而对项目执行造成不利影响,面临较高的人才壁垒。公司基于过往长期运营累积形成的人员管理及培训体系,实现对新人的快速和科学培养,保证公司内部专业人才的稳定供给。得益于上述人才的稳定供给,公司也得以不断提高对临床试验机构的覆盖广度和覆盖深度,形成对临床试验机构的覆盖壁垒:

①在覆盖广度方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拥有超过2,400名专业的技术人员,服务超过670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可覆盖临床试验机构数量超过1,100家,服务范围覆盖全国140余个城市以及除香港、澳门、台湾和西藏外的绝大多数省份,基本能够满足客户绝大多数项目需求。对于公司可覆盖的临床试验机构,公司在当地均已建立稳定和专业的PM与CRC等人才储备,可在申办方要求下迅速进入当地临床试验机构开展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

②在覆盖深度方面

除了与医院合作开展临床试验项目执行,公司还通过向医院内部人员提供临床试验相关的培训以提升其临床试验的专业能力及执行标准,或协助尚不具备试验资质的医院建立临床试验执行管理体系并获得国家药监局的试验资格准入,从而进一步加强对临床试验资源的覆盖深度,与临床试验机构建立长期良好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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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

新进入企业通常缺乏稳定和专业的人才储备以及项目执行经验,对医疗机构的覆盖范围较小,较难和临床试验机构进行深度合作,因此面临较高的人才壁垒和临床试验机构覆盖壁垒。

3、建立了可复制、可持续的大规模人员管理和项目管理能力

公司建立了可复制、可持续的大规模人员管理和项目管理能力,其本质是将过往的企业管理经验和项目执行经验沉淀成培训体系、SOP体系、软件系统和“知识库”等外在表现,使得公司在人员规模与项目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仍能实现稳定有效的人员管理与项目管理,高质高效的开展项目。公司可复制、可持续的大规模人员管理和项目管理能力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①人员培训方面

当公司人员规模与项目规模不断增长时,公司可凭借标准化的培训体系对新人实现快速培养,为新项目提供稳定和专业的人才供给;同时,公司可依据过往经验,不断对培训体系进行迭代更新,保证人才的培养满足行业与监管的最新要求。

②SOP体系方面

公司自成立时即建立并不断更新的SOP体系使得员工在公司日常运营和项目执行中都能遵循一贯且明确的执行标准,减少新员工或新项目执行失误的风险。

③软件系统和“知识库”方面

公司为日常运营和项目执行的各个业务层面开发了可操作性强的软件系统,并积累了事无巨细、内容丰富的“知识库”,使得员工仅依靠软件系统和“知识库”即能习得日常运营和项目执行中的绝大部分流程和操作,解决执行中遇到的大部分问题。同时,公司也不断基于日常运营和临床试验中积累的执行经验对软件系统和“知识库”不断优化迭代。

综上所述,公司建立的可复制、可持续的人员管理和项目管理能力,使得公司在人员规模和项目规模不断增长的情况下,保证稳定专业的人才供给、实现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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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稳定和高质量交付。对于新进入企业而言,由于缺乏可复制、可持续的人员管理和项目管理能力,当其经营规模增长到一定程度时,将在人员管理和项目管理方面面临较大挑战,难以保证项目的交付稳定性和交付质量,从而无法实现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因此面临较高的人员管理和项目管理能力壁垒。

4、基于人员管理和项目管理能力,公司持续、稳定地提供高质、高效的SMO服务,在行业内建立了品牌壁垒

凭借前述可复制、可持续的人员管理和项目管理能力,公司在规模不断增长的过程中仍能保持项目的稳定和高质量交付,从而能行业内建立了一定的品牌与口碑,在项目管理能力、项目执行经验等方面获得了市场和客户的认可。

新进入企业往往尚未积累丰富的过往项目执行经验、未建立较为明显的品牌和口碑、难以获得稳定的客户源,因此面临一定的品牌壁垒。”

发行人在项目管理能力、项目执行经验等方面的介绍具体请参见本回答中“问题1 关于行业情况和竞争力”之“(一)补充披露除人员规模外,与行业公司相比,公司在项目管理能力、项目执行经验及临床试验机构覆盖能力以及其他主要衡量标准上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劣势情况”之“(2)项目管理能力”与“(3)项目执行经验”

2、目前以及未来的市场竞争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五)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中补充披露如下:

3、行业目前以及未来的市场竞争情况

(1)目前国内SMO行业仍处于早期发展阶段,数家头部企业与多家尾部企业并存

我国SMO行业于2008年左右才开始起步,目前仍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市场格局较为分散,呈现数家头部企业与多家尾部企业并存的竞争格局。截至2020年10月末,在“中国CRC之家”登记的SMO企业总计39家,其中CRC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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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仅4家企业,合计占行业10.26%;其中,公司、药明津石和杭州思默的CRC人员均已超过2,000人;500-1,000人的企业有3家,100-500人的企业有14家。除此以外,多为地方性SMO企业,规模较小,CRC数量通常在100人以下。

(2)预计未来随着头部企业壁垒不断巩固,SMO行业集中度将不断提升头部SMO企业在客户资源、人才规模、机构覆盖、技术、品牌与口碑等方面建立核心壁垒,且随着经营规模的逐渐扩大,客户资源进一步丰富、人才规模进一步扩大、机构覆盖率进一步提升、技术进一步更新迭代、品牌与口碑进一步建立,前述壁垒将进一步巩固,预计SMO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SMO行业核心壁垒情况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回复“问题1 关于行业情况和竞争力”之“(三) 结合临床试验具体执行过程大部分工作量属于非医学判断的事务性工作的情况,补充披露行业核心壁垒和进入难易程度、目前以及未来的市场竞争情况,发行人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措施”之“1、行业核心壁垒和进入难易程度”。

3、发行人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措施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情况”之“(四)发行人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措施”中补充披露如下:

(四)发行人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措施

公司定期对过往项目执行和公司运营管理经验进行系统性的回顾、反思与总结,并通过以下具体措施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

1、建立内部研究院制度,不断优化迭代人员管理和项目管理能力,保证人才的稳定供给和项目的精细化管理

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可复制、可持续的人员管理和项目管理能力,并基于丰富的执行经验对其进行优化和迭代,这一优化和迭代过程主要是由公司内部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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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员管理(Line Management,简称LM)研究院和项目管理(Project Management,简称PM)研究院牵头完成。研究院主要负责对公司的人员管理和项目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挑战开展多角度、多维度的课题研究,同时帮助公司建立和完善人员管理和项目管理能力。研究院的人员构成包括公司CEO、课题负责人(即课题发起人,由各区域、团队管理人员担任)、研究院负责人(由LM总监、PM总监担任)、专家团(人员管理按照地域分区设置专家团,项目管理按照项目研究方向设置专家团)、研究院助理(由总监助理担任)等。研究院的议事流程包括按月组织讨论会对人员管理和项目管理中遇到的问题进行集中讨论,将其中符合一定触发条件的问题形成研究课题,并进一步形成研究报告,建立和完善相关系统、流程与制度,最后跟踪执行。前述议事流程保证了公司人员管理和项目管理能力能够实现不断迭代和优化。人员管理和项目管理相关问题可触发的具体课题内容如下表所示:

类别可触发的具体课题内容
人员管理①前瞻性研究:属于研究院自发课题,旨在为人员管理系统的实施以及问题的预防设定新的制度、系统,例如建立新的培训模块、制作新的管理工具、完善人才培养计划等; ②横向课题:旨在对现有系统作出改善和调整,例如更新人员管理手册、规范现有流程中的不完善之处等; ③纵向课题:旨在解决新出现的棘手问题以及反复出现的普遍问题,例如需制定新制度、完全取代旧制度等情形; ④特性研究:根据区域特性或客户的个性需求开展针对性研究; ⑤其他课题:人员管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
项目管理以下相同类型的问题若发生超过 3次,将触发研究课题: ①项目会上发现的普遍问题; ②项目组内出现的棘手问题; ③ PM团队出现的普遍问题; ④ PM和LM合作出现无法推动的情况; ⑤外部合作和沟通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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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审查及更新质量控制体系,从而保证项目的质量控制符合最新的行业及监管要求公司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保证项目在执行中符合内外部SOP、GCP及ICH-GCP的要求,并基于项目执行的一线反馈对其中涉及的标准化流程和文件进行定期审查及更新。公司对标准化流程和文件进行定期审查及更新的具体流程包括:

流程名称流程具体内容
流程发起部门主管发起相关流程和文件的新增制定请求并将请求递交给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或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提醒各部门对现行流程及文件进行定期审核
提案发起及审查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安排审查会议,部门主管将新增制定或修改的提案提交给审查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对提案进行讨论和评估,决定是否批准
文件起草及修订若请求被批准,则由部门主管指派一名员工制作相关流程或文件,随后提交部门主管和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审核,并依据审核意见进一步修订
文件归档及发布质量保证负责人将流程或文件终稿提交给起草人、部门负责人、质量保证审查人和委员会主席签名并归档,随后通过电子邮件将新流程或文件以及相关的培训计划通知员工、组织后续的培训课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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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是公司对周边城市临床试验机构辐射覆盖的重要据点。未来公司将借助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进一步升级现有临床试验站点,同时新建29个临床试验站点,实现对深圳、昆明、赣州等地区市场的业务覆盖,充分挖掘上述区域的临床试验资源,持续拓展公司的临床试验机构覆盖能力。

”有关公司质量控制体系的具体介绍请参见本回答“问题3 关于经营合法合规性和订单获取方式”之“(一) 在对SMO企业暂无审批或行业准入政策的情况下,SMO行业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未来监管可能加强的重点环节和方向,发行人对相关风险的防控情况”之“3、发行人对相关风险的防控情况”。有关选点模型、启动模型、入组模型、质量模型、风险模型和费用模型的详细定义请参见本回复“问题1 关于行业情况和竞争力”之“(四)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伦理审查、伦理递交与机构事务、遗传办准备、伦理材料准备、研究中心确定、选点模型、启动模型、入组模型、质量模型、风险模型、费用模型、临床试验批件、临床试验中心、临床试验站点等名词的含义”。

(四)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伦理审查、伦理递交与机构事务、遗传办准备、伦理材料准备、研究中心确定、选点模型、启动模型、入组模型、质量模型、风险模型、费用模型、临床试验批件、临床试验中心、临床试验站点等名词的含义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之“(二)主要经营模式”之“3、服务模式”中补充披露如下:

“上述各环节专业名词的含义解释如下:

专业名词含义解释
伦理审查伦理审查是临床试验开展过程中保护受试者安全及权益的重要措施,其含义是临床试验机构管理的伦理委员会对临床试验开展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文件及流程进行审查,以确保临床试验的伦理性及科学性,具体形式有会议审核、紧急会议审核、快速审查、应急审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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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词含义解释
伦理递交与机构事务①伦理递交的服务内容包括;前述伦理审查过程所需文件的准备与收集、文件的递交、递交后续的跟进等 ②机构事务的服务内容包括:CRC对临床试验机构开展试验过程中的文件管理、培训、财务等流程落实提供沟通协调,以保证试验的开展符合相关法规及SOP的要求
遗传办准备协助临床试验机构向人类遗传办递交申请或备案的相关文件,持续跟进审核流程,直至临床试验获得遗传办批准或备案
伦理材料准备服务内容是按照要求准备好前述伦理审查的相关文件,提交给伦理委员会进行审查
研究中心确定选择合适的临床研究中心(即临床试验机构)是临床试验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在试验开展前,公司可对临床试验机构的临床试验能力、资质、资源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分析此临床试验机构是否适合开展研究;一旦确定,此临床试验机构将被纳入项目中并承担相关试验工作
选点模型公司根据既往各个临床试验项目在各临床试验机构的执行经验(例如启动、入组等的实际完成情况)对临床试验机构进行评分,从而在新项目选点时,参考此前的评分结果并结合新项目自身的要求和特点,做出最优的临床试验机构选择
启动模型公司根据临床试验申办方的总体试验计划,结合各家临床试验机构的SOP要求,帮助编排各家临床试验机构个性化的项目启动计划,并给出启动阶段各个节点的详细规划,从而实现临床试验项目启动阶段的时间节点数据化、时间安排精细化,提高试验启动效率,减少时间浪费
入组模型公司基于不同适应症的临床项目的过往执行经验,计算每种适应症对应的单个临床试验机构月均入组例数,并结合申办方对于入组总例数、入组速度的实际要求,推算所需中心数量、各中心入组例数安排等信息,为不同临床试验项目制定科学的入组规划,确保入组的高效完成
质量模型公司基于既往项目执行经验,总结出同类项目生命周期中各个阶段的质量把控重点,从而在开展新项目时,更好地进行项目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质量管理
风险模型公司基于既往项目执行经验,总结出同类项目生命周期中各个阶段的潜在风险点并提供对应的解决建议,从而在开展新项目时,协助申办方做好项目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风险管理,增强对潜在风险的识别能力,避免因风险事件耽误项目进程
费用模型公司基于既往项目执行经验,为申办方提供项目各阶段费用预算、供应商选择等的参考建议,从而帮助申报放合理把控预算、节约项目经费和减少时间成本
临床试验批件试验药物(或医疗器械产品)在上市前需经过临床试验证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而开展临床试验的必要前提是取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临床试验批件,否则不能进行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中心临床试验中心(即临床试验机构)是医疗行业广泛使用的一种名词,指临床试验开展的具体场所,一般为医院、疾控中心等医疗服务机构。过去,国家药监局对临床试验机构采用资格认定管理,只有通过国家药监局资格的临床试验机构方能承接临床试验;2019年起,国家药监局将临床试验机构管理由资格认定改为备案管理,即,开展临床试验前向国家药监局下属国家药品审评中心提出临床试验申请,自申请受理并缴费之日起60日内,如未收到国家药品审评中心否定或质疑意见的,可按照提交的方案开展药物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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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词含义解释
临床试验站点临床试验站点是公司对于自己各地办公地点的专有称呼,与临床试验机构存在本质不同:①公司一般在每个城市仅设立一个临床试验站点,用于为公司管理层、项目经理、IT人员等非一线执行员工提供日常工作据点,从而对该城市(及附近城市)中的所有临床试验机构进行辐射管理;②临床试验站点本质是公司在各地设立的办公室,不承接临床试验的开展,无需国家药监局备案管理,只需要满足办公安全、信息安全、文件安全等基本办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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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1、与行业公司相比,发行人在项目管理能力、项目执行经验及临床试验机构覆盖能力等主要衡量标准上均具备一定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其中:

(1)项目管理方面:发行人是众多知名跨国药企的合格供应商,并顺利完成其项目执行与验收;从项目类型来看,发行人承接的项目以管理难度大、流程复杂的新药临床试验为主;从疾病领域来看,发行人承接的项目以设计复杂、周期长的肿瘤项目为主;均是发行人项目管理能力被市场和客户认可的重要体现;

(2)项目执行经验方面:发行人是国内最早进入SMO行业的企业之一,积累了丰富的项目执行经验,并在肿瘤、病毒性肝炎、内分泌疾病等多个细分疾病领域具备竞争优势;

(3)临床试验机构覆盖能力方面:发行人在城市覆盖数量和临床试验机构已覆盖数量方面处于行业中等偏上水平;在临床试验机构可覆盖能力方面,发行人基于在全国140余城市的CRC人才储备,可应申办方要求、快速对我国绝大部分临床试验机构形成覆盖;

2、发行人进入目前行业的背景,发行人所提供的专业临床研究服务在治疗领域、药品分类、药物研究开发过程上与可比公司相比存在的差异及其原因具体如下:

(1)发行人进入目前行业的背景:①临床试验是医药研发流程中重要的成本环节、限速环节和质控环节;②在机构层面,临床试验机构和试验者难以兼顾试验执行中的大量非医学判断的项目管理性工作,需要商业化SMO提供相关协助;③在监管层面,国家对临床试验机构实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明确机构管理监督责任,同时鼓励研发创新、强调临床试验数据质量,对试验项目管理和质量控制提出更高要求;④在行业层面,国内SMO行业的发展早期面临执行体系欠缺和人才供给不足的挑战;⑤发行人顺应SMO行业发展趋势,强调项目管理与质量控制,为临床试验提质增效,将迎来广阔的发展机遇;

(2)在可覆盖的治疗领域、药品分类、药物研究开发过程方面,发行人与可比公司不存在实质差异,但发行人基于自身的项目执行经验,在肿瘤、病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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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炎和内分泌疾病等细分治疗领域建立了差异化的竞争优势,获得了市场与客户的认可,建立了较强的品牌和口碑;此外在新药领域也建立了差异化的竞争优势;

3、行业核心壁垒和进入难易程度、目前以及未来的市场竞争情况,发行人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措施具体如下:

(1)行业核心壁垒和进入难易程度:①发行人的质量管理、员工培训、项目管理等核心能力均得到客户认可,并据此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客户准入壁垒;②基于快速的人才复制体系实现快速扩张,形成人才壁垒和临床试验机构覆盖壁垒;③基于核心技术,建立了可复制、可持续的大规模人员管理和项目管理能力;④基于人员管理和项目管理能力,发行人持续、稳定地提供高质、高效的SMO服务,在行业内建立了品牌壁垒;

(2)目前以及未来的市场竞争情况:目前国内SMO行业仍处于早期发展阶段,数家头部企业与多家尾部企业并存;预计未来随着头部企业壁垒不断巩固,SMO行业集中度将不断提升;

(3)发行人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措施:①建立内部研究院制度,不断优化迭代人员管理和项目管理能力,保证人才的稳定供给和项目的精细化管理;②定期审查及更新质量控制体系,从而保证项目的质量控制符合最新的行业及监管要求;

③持续积累项目执行数据库,不断提升前期建模能力;④借助募投资金,持续拓展临床试验机构覆盖能力;

4、伦理审查、伦理递交与机构事务、遗传办准备、伦理材料准备、研究中心确定、选点模型、启动模型、入组模型、质量模型、风险模型、费用模型、临床试验批件、临床试验中心、临床试验站点等名词的含义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

问题2 关于核心技术

根据申报文件:

(1)公司的核心技术体系包括基于互联网平台技术的项目管理系统、SOP(标准工作流程(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流程体系、快速的人才复制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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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临床试验的执行大数据、对临床试验资源的持续整合与拓展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服务均运用上述核心技术,运用上述核心技术的服务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2)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专利技术;(3)公司自主研发了一系列SMO相关的项目管理、编程与报告、安全性检测、电子数据采集、跟踪随访等软件系统,并通过申请软件著作权对该核心技术进行保护。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核心技术与非核心技术的划分依据,核心技术在服务流程中的具体应用环节和作用;(2)核心技术未申请专利保护的原因,其是否具有技术门槛,SMO相关的项目管理、编程与报告、安全性检测、电子数据采集、跟踪随访等软件系统等技术是否为行业通用技术;(3)核心技术的形成过程中是否存在侵权或潜在侵权风险。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核心技术与非核心技术的划分依据,核心技术在服务流程中的具体应用环节和作用

1、核心技术与非核心技术的划分依据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八、发行人的技术和研发情况”之“(一)公司核心技术及其来源、核心技术先进性及其具体表征”中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的核心技术与非核心技术具备明确的划分依据。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系公司在多年持续经营过程中基于大量项目执行经验和数据积累或总结形成的、可广泛适用于所有项目及项目全流程的技术或能力,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密切相关,且其他企业无法通过简单的学习和模仿在短期内取得。相比之下,公司的非核心技术则系公司可以在短期内取得、只能应用于有限的项目或服务流程、其他企业容易在短期内学习和模仿的技术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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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心技术在服务流程中的具体应用环节和作用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八、发行人的技术和研发情况”之“(三)核心技术在主要服务中的应用和贡献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的核心技术可应用与项目管理及公司日常管理的所有环节,可帮助提高管理水平、改善执行效果。具体而言,公司自成立之初即建立了一套基于互联网平台技术的项目管理系统和严格的SOP流程体系,并在所有项目中广泛运用,保障项目从项目启动、项目计划、项目执行、质量控制到项目结束的全部流程均能高效、高质量落地。公司自成立起也一直重视人才培养,基于科学有效的人才复制体系为所有项目提供持续、稳定的专业人才供给,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此外,公司对临床试验资源的持续整合与拓展能力可帮助提升医院内部人员的合作凝聚力、进一步拓展已有的临床试验资源,为后续项目的开展提供便利。最后,公司在过往的项目执行过程中不断积累临床试验的执行经验,为项目管理系统、SOP流程体系、人才复制体系、临床试验资源的持续整合与拓展能力等的优化和迭代提供了宝贵的基础资料。核心技术在服务流程中的具体应用环节和作用介绍如下:

核心技术具体应用环节具体作用
基于互联网平台技术的项目管理系统直接应用于项目管理的所有环节确保所有员工在进行项目管理时遵循同样的质量水平、实现同样的执行效果
完善的SOP流程体系直接应用于项目管理以及公司日常管理的所有环节①对内: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②对外:保证公司的项目管理和日常管理符合客户、GCP、ICH-GCP等外部质量标准
快速的人才复制体系直接应用于人员招聘、新人培养、人才保留等环节,从而为项目管理和日常管理提供人才供给①对内:保证人员的充足供给,实现快速的人才复制;②对外:满足客户、GCP、ICH-GCP对于人员的相关要求
临床试验的执行经验
①通过为客户进行前期建模,充分体现公司的执行经验和项目管理能力,帮助公司提高BD成功率;②实现对其他核心技术的持续迭代和优化
对临床试验资源的持续整合与拓展能力直接应用于项目管理的所有环节以及客户获取等业务开拓环节一方面,公司建立了广泛的临床试验覆盖能力,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帮助医院完善临床试验监督和管理体系、帮助医生提升临床试验执行和管理能力,与医院建立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从而帮助申办方提高临床试验的执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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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公司在日常运营和项目执行中所借助的电子数据捕获系统(EDC)、患者数据采集与检测手段(例如采血、身高测量与体重测量)等SMO行业通用技术均属于非核心技术。”

(二)核心技术未申请专利保护的原因,其是否具有技术门槛,SMO相关的项目管理、编程与报告、安全性检测、电子数据采集、跟踪随访等软件系统等技术是否为行业通用技术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八、发行人的技术和研发情况”之“(二)核心技术的保护措施”中补充披露如下:

“2、核心技术未申请专利保护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年修正)》,中国专利主要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类,其定义分别如下:①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②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③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结合上述专利定义,公司的核心技术未申请专利保护的原因具体如下:

①基于互联网平台技术的项目管理系统:其外在体现是一系列电脑端或手机端软件系统,因此通过申请软件著作权予以保护,而非通过申请专利保护;

②完善的SOP流程体系:其外在体现是160余个纸质SOP制度文件及配套的表格模板,不属于某种技术方案或外观设计,故不属于适合授予专利权的范围;同时,其属于公司的核心商业机密,因此公司未对其申请专利保护,而是统一存放在公司内部关键文件库中进行加密保护;

③快速的人才复制体系:其外在体现是在新员工入职前、入职后持续提供的一整套培训体系,包括培训和考核系统、相关培训资料等,不属于某种技术方案或外观设计,故不属于适合授予专利权的范围;同时,其属于公司的核心商业机密,因此公司未对其申请专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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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临床试验的执行经验:其外在体现是公司在临床试验项目执行中积累的所有资料,不属于某种技术方案或外观设计,故不属于适合授予专利权的范围;同时,其属于公司的核心商业机密,因此公司未对其申请专利保护,而是统一存储在公司数据库中并设定访问权限进行加密保护;

⑤对临床试验资源的持续整合与拓展能力:其外在体现是针对临床试验机构整合和拓展的一整套标准化流程和文件模板,不属于某种技术方案或外观设计,故不属于适合授予专利权的范围;同时,其属于公司的核心商业机密,因此公司未对其申请专利保护,而是统一存储在公司数据库中并设定访问权限进行加密保护。

3、核心技术的技术门槛

公司的核心技术属于在公司长期持续经营中基于过往的日常管理和项目执行经验持续总结沉淀并形成公司独有的核心技术,不存在轻易被模仿、被替代的可能性以及快速迭代风险,具有较高技术门槛。其中,SMO相关的项目管理、编程与报告、安全性检测、电子数据采集、跟踪随访等软件系统等技术均为公司基于日常管理和项目执行经验、安排内部软件开发团队自行开发形成,并已将相关软件系统申请软件著作权进行保护,不属于行业通用技术。”

(三)核心技术的形成过程中是否存在侵权或潜在侵权风险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八、发行人的技术和研发情况”之“(二)核心技术的保护措施”中补充披露如下:

“4、核心技术形成过程中不存在侵权或潜在侵权风险

公司主要系依托于技术人员在业务执行过程中累积的经验,结合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市场需求、服务趋势等因素,自主总结、整理而研发形成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数据体系、人才培养体系等。除委托铨融(苏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铨融”)研发临床试验管理系统外,核心技术的形成过程不涉及与其他方合作的情形。

公司在委托苏州铨融研发临床试验管理系统过程中不存在侵权或潜在侵权的情形。同时,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入职发行人后不存在违反竞业限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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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核心技术的形成过程中不存在违法利用曾任职单位或其他单位的技术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核心技术方面的诉讼、仲裁案件或行政处罚。综上,核心技术的形成过程中不存在侵权或潜在侵权风险。”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所有最新的SOP文件;

2、查阅了发行人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所有软件著作权证书;

3、访谈了发行人董事兼总经理杨宏伟,了解了发行人核心技术在服务流程中的具体应用环节和作用、核心技术未申请专利保护的原因;

4、访谈了铨融苏州、发行人以及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法务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核心技术人员,并查询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披露信息,了解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形成过程中是否存在侵权或潜在侵权风险。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与非核心技术的划分依据具备明确的划分依据,核心技术可应用与项目管理及发行人日常管理的所有环节,可帮助提高管理水平、改善执行效果。

2、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中,基于互联网平台技术的项目管理系统未申请专利保护的原因主要系通过申请软件著作权保护等,完善的SOP流程体系、快速的人才复制体系、临床试验的执行经验以及对临床试验资源的持续整合与拓展能力未申请专利保护的原因则主要系其不属于适合授予专利权的范围,且属于发行人的核心商业机密,因此在发行人内部通过其他手段加密保护。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具有较高技术门槛,SMO相关的项目管理、编程与报告、安全性检测、电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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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采集、跟踪随访等软件系统等技术均为发行人自行开发形成,并已将相关软件系统申请软件著作权进行保护,不属于行业通用技术。

3、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形成过程中不存在侵权或潜在侵权风险。

问题3 关于经营合法合规性和订单获取方式根据申报文件:

(1)国家药监局尚未针对SMO企业实行审批或行业准入政策,但随着国家药监局对医药行业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未来仍有可能通过制定SMO行业的准入条件,对SMO企业实行审批或行业准入等制度,加强对SMO行业的监管;(2)国家药监局制定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申办者委托合同研究组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合同研究组织应当实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申办者委托给合同研究组织签订的合同中应当约定委托的具体工作以及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与受试者的损害赔偿措施相关的事项,如存在任务转包,应当获得申办者的书面批准。对申办者的要求,适用于承担申办者相关工作和任务的合同研究组织;(3)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依赖于在行业内的口碑传播获取新的项目订单,公司销售合同条款按行业惯例和与客户商务谈判结果确定。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在对SMO企业暂无审批或行业准入政策的情况下,SMO行业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未来监管可能加强的重点环节和方向,发行人对相关风险的防控情况;(2)在提供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过程中建立的标准操作规程情况;(3)受试者招募、临床试验委托等重要业务合同中对责权利的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曾发生违约行为,与申办者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4)相关业务合同中对受试者损害赔偿约定情况,是否曾发生过受试者请求申办者、发行人损害赔偿的情形,是否存在与受试者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5)是否存在将任务转包情形,转包的原因,是否获得申办者书面批准,是否存在与转包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6)是否存在违反《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情况,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7)商务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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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具体过程,获取订单为直接委托、招投标还是其他方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报告期不同订单获取方式的金额和收入占比情况;(8)业务推广活动合规性控制措施,是否制定关于商业贿赂方面的内部制度及其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员工是否存在因商业贿赂行为被立案调查或处罚的情形。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在对SMO企业暂无审批或行业准入政策的情况下,SMO行业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未来监管可能加强的重点环节和方向,发行人对相关风险的防控情况

1、SMO行业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特别风险提示”之“(五)业务资质风险”以及“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三、经营风险”之“(五)业务资质风险”中补充披露如下:

“目前,国家药监局尚未针对SMO企业实行审批或行业准入政策,SMO参与执行临床试验的过程中主要须保证相关业务流程满足GCP对于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要求。GCP是药物临床试验全过程的质量标准,涉及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等临床试验环节。药物临床试验过程涉及的质量管理相关要求主要责任人为申办者、研究者、临床试验机构与合同研究组织,而SMO从临床试验机构执行试验的角度服务于申办方和临床试验机构及研究者,在参与执行临床试验的过程中需要接受药品监管部门的视察、申办方的监查与稽查、研究者的授权和管理以及临床试验机构的管理,从而保证其承担的部分工作同样满足GCP的要求。由于药物临床试验流程复杂,需要申办者、研究者、临床试验机构、受试者等机构及人员之间的多方沟通协调,且大部分工作需要人工操作与管理,因此SMO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员工操作不当等因素导致SMO服务质量不佳、影响申办方药物或器械审批上市、面临申办方起诉或其他方式索赔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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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三)行业管理体制与行业政策”中补充披露如下:

“我国GCP对于临床试验质量管理的主要责任方和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药物临床试验环节质量管理的主要责任方质量管理的相关要求
方案设计申办者①试验方案应当清晰、详细、可操作,并在获得伦理委员会同意后执行;②应当保证临床试验各个环节的可操作性,试验流程和数据采集避免过于复杂;③试验方案、病例报告表及其他相关文件应当清晰、简洁和前后一致
组织实施申办者①应当履行管理职责,根据临床试验需要可建立临床试验的研究和管理团队,以指导、监督临床试验实施;②基于风险进行质量管理,应当识别影响到临床试验关键环节和数据的风险并制定相关质量管理措施;③负责制定、实施和及时更新有关临床试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系统的标准操作规程,确保临床试验的实施、数据的产生、记录和报告均遵守试验方案、GCP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④应当与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等所有参加临床试验的相关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各方职责;⑤在试验管理、数据处理与记录保存中应当选用有资质的人员、可以建立独立的数据监查委员会、使用可靠且具有完整的使用标准操作规程的电子数据管理系统、预先规定计算机化系统数据修改的方式、保证电子数据管理系统的安全性等;⑥选择的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应当经过临床试验的培训、有临床试验的经验,有足够的医疗资源完成临床试验,并向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提供试验方案和最新的研究者手册;⑦选择的涉及医学判断的样本检测实验室,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具备相应资质;⑧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保证可以给予受试者和研究者补偿或者赔偿;⑨临床试验开始前,申办者应当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相关的临床试验资料,并获得临床试验的许可或者完成备案;⑩保证试验用药品的制备、包装、标签、编码、供给和管理符合GCP的相关要求;?负责药物试验期间试验用药品的安全性评估,并按照要求和时限报告药物不良反应;?委派专业的监查员对临床试验进行监查,从而保证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权益,保证试验记录与报告的数据准确、完整,保证试验遵守已同意的方案、GCP和相关法规;?可在常规监查之外开展稽查,从而评估临床试验的实施和对法律法规的依从性等
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①研究者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应当遵守试验方案,凡涉及医学判断或临床决策应当由临床医生做出;②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对申办者提供的试验用药品有管理责任;③研究者应当遵守临床试验的随机化程序;④研究者实施知情同意,应当遵守赫尔辛基宣言的伦理原则以及GCP的相关要求
合同研究组织应当实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申办者监查与稽查,药品监管部门检查申办者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时,研究和管理团队均应当派员参加
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应当根据监查员、稽查员、伦理委员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配合提供所需的与试验有关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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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临床试验环节质量管理的主要责任方质量管理的相关要求
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研究者①现场监督数据采集;②确保所有临床试验数据是从临床试验的源文件和试验记录中获得的,是准确、完整、可读和及时的;③按照申办者提供的指导说明填写和修改病例报告表,确保各类病例报告表及其他报告中的数据准确、完整、 清晰和及时;④按照相关要求妥善保存试验文档;⑤确保试验数据的保密性;⑥确保安全性报告符合GCP的相关要求;⑦在受试者提前终止或者暂停临床试验时提供适当的治疗和随访;⑧提供试验进展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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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及执行监督等;在试验结束后对全部文件进行整理和整体自查。依靠负面清单监管员工行为,对不合规定的部分作出惩罚。外部质控方面,公司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及申办方CRA对项目进行的视察、监查与稽查等工作,保证项目的质量保证和质量实施符合外部监管及申办方的相关要求。”公司内部SOP的详细情况请参见“问题3 关于经营合法合规性和订单获取方式”之“(二)在提供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过程中建立的标准操作规程情况”。

(二)在提供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过程中建立的标准操作规程情况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服务及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中补充披露如下:

“3、公司在提供SMO服务过程中建立的标准操作规程情况公司自成立之初即依靠标准操作规程(SOP)体系对公司日常运营与项目执行进行标准化管理,并在经营过程中,基于不断积累的项目执行经验和数据对SOP体系进行更新完善。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经沉淀了一套科学详实的标准操作规程(SOP)体系,涵盖160余份SOP制度文件,是管理团队与员工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和项目执行管理等活动的重要保障。

该SOP体系按照工作内容与工作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公司日常运营、SMO项目执行、通用工作指引、标准化表格与文件模板四个一级模块,各一级模块又可进一步细分为二级模块和三级模块。针对每个三级模块,公司会形成单独的SOP制度文件,对该模块的管理目的、适用范围、各方职责、详细流程、需要保留的记录和参考文档等进行科学的安排与严谨的说明,保证公司管理团队与员工能够高效正确地执行日常运营、SMO项目中的各类事项,提高管理效率与运营质量。公司的SOP体系涵盖的模块情况和主要内容具体如下表所示:

一级模块名称二级模块名称主要内容三级模块(SOP文件)数量
公司日常运营整体要求SOP的管理和维护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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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模块名称二级模块名称主要内容三级模块(SOP文件)数量
人力资源与员工培训员工招募与培训14
信息技术电子数据的管理和维护6
行政管理证照文件、办公物资、打卡、联系方式等的管理和维护7
商业开发招投标管理1
其他涉及的文件模板等46
小计79
SMO项目执行试验启动临床试验项目启动前的一系列准备工作15
试验管理临床试验进行中的一系列执行与管理工作8
试验结束临床试验结束与数据归档等工作2
质量控制数据管理、稽查、视察等工作3
数据采集临床试验中数据采集的具体指引4
小计32
通用工作指引-有关项目文件管理、计划制定、人员交接、关键绩效指标、受试者管理等的具体指引13
小计13
标准化表格与文件模板-前述SOP涉及的所有标准化表格与文件模板39
小计39
合计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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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三)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主要合同类型

1、临床试验委托合同

发行人签署的临床试验委托合同主要包含两方、三方与四方合同,其中对各方责任权利的主要约定如下:

合同类型合同 签署方签署方类型主要责任权利
双方合同甲方申办方(一般为药企、医疗器械企业)或CRO①向乙方提供工作质量和进度要求;②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③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试验文件及项目信息支持;④若认为乙方CRC不能胜任工作的,可要求乙方另行指派合格的CRC
乙方发行人(SMO)①接受甲方委托提供SMO服务,并按照相应临床试验中心(即医院)要求指派有资质(学历、英文能力、CRC从业经验等资质能力)的CRC提供SMO现场管理服务;②确保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相应工作;③负责CRC的管理(包括薪资和福利发放)和培训,保证CRC熟悉临床试验方案及相关资料,并严格按照临床试验方案、GCP及项目要求开展工作;④乙方及其CRC应与甲方签署保密协议,遵守保密义务(包括试验信息、病患信息等);⑤对因CRC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项目不能有效进行或者延期及其他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⑥因SMO或SMO的CRC在向研究机构提供服务时的故意、过失、过错或违约(包括但不限于未遵守适用法律、本协议、试验方案、申办方/CRO或研究机构或研究者提出的指示或规定,没有严格按照试验方案进行或违反了常规操作等)对第三方(例如:受试者)造成或引起的伤害、损失、主张及费用将由SMO承担
三方合同甲方申办方(一般为药企、医疗器械企业、CRO)或CRO
乙方临床试验中心(一般为医院)①乙方以及主要研究者(医生)负责对丙方CRC进行面试、培训和管理;②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更换CRC;③乙方应向丙方提供开展服务所必须的研究资料、材料和相关信息,以推进协议的顺利履行;④因为CRC自身行为或过失导致的损害,乙方有权追究丙方及当事人的责任,由丙方负责赔偿
丙方发行人(SMO)同两方合同中对于乙方的责任权利约定
四方合同甲方申办方(一般为药企、医疗器械企业)同三方合同中对于甲方的责任权利约定
乙方C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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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合同 签署方签署方类型主要责任权利
丙方发行人(SMO)同两方合同中对于乙方的责任权利约定
丁方临床试验中心(一般为医院)同三方合同中对于乙方的责任权利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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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合同 签署方签署方 类型主要责任权利
发行人为被委托方甲方申办方(一般为药企、医疗器械企业)或CRO①负责组织、协调临床试验的开展; ②向乙方提供协议所需资料或书面要求,与乙方保持沟通顺畅; ③对乙方派遣的招募成员进行项目培训,有权对招募成员工作进行稽查,认为乙方指派的招募成员不能胜任工作的,有权要求另行指派合格的招募成员; ④按照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乙方发行人(SMO)①派遣招募专员为甲方的临床试验项目提供受试者招募服务; ②乙方及指派的招募成员应签署保密协议并遵守保密要求; ③负责对招募成员工作技能进行培训和知道,保证招募严格遵守最新《GCP》等法律法规和临床研究方案及协议的要求; ④乙方在其工作范围内保证招募受试者的真实性,如应乙方过错导致受试者真实性问题并导致临床试验数据受到国家药监局、申办方及甲方质疑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当承担相应损失; ⑤因乙方在执行本协议约定服务时发生过错、疏忽或违反本合同对受试者造成损害而需要赔偿的,应当由乙方承担; ⑥应保证招募途径和方式符合法律要求,不能有任何虚假宣传,并对因不合法或虚假宣传产生的任何不良后果承担责任; ⑦招募过程使用本试验伦理委员会已经批准的招募广告和招募材料
发行人为委托方甲方发行人(SMO)①将临床试验招募的服务项目中,所需受试者第三方招募工作交于乙方,并按照各项目的协商价格支付相关招募费用; ②为乙方提供准确的临床试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入组标准、排除标准等); ③甲方应按照书面协议向乙方支付合作项目的服务费用。
乙方第三方患者招募企业①利用其自有渠道,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患者招募服务,招募渠道和推广方式由乙方自行安排,但推广前需得到甲方的邮件确认; ②乙方在遴选出符合某一临床试验初筛条件的候选人,并在取得候选人同意后,将候选人信息给到甲方指定人员,该人员协助该候选人到研究适合的中心进一步接受筛选,并及时将候选人的入选情况反馈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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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3、业务合同中对受试者损害赔偿约定情况发行人相关业务合同中对受试者损害赔偿约定情况具体如下:

①发行人签署的临床试验委托合同:主要约定了发行人因员工过错导致项目延期、受试者损害等情况下,对于申办方、CRO或受试者的相关赔偿条款,即“对因CRC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项目不能有效进行或者延期及其他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SMO或SMO的CRC在向研究机构提供服务时的故意、过失、过错或违约(包括但不限于未遵守适用法律、本协议、试验方案、申办方/CRO或研究机构或研究者提出的指示或规定,没有严格按照试验方案进行或违反了常规操作等)对第三方(例如:受试者)造成或引起的伤害、损失、主张及费用将由SMO承担”。

②发行人签署的受试者招募合同:主要约定了发行人因员工过错导致试验数据问题、对受试者造成损害或因虚假宣传造成不良后果等情况下,对于申办方、CRO或受试者的相关赔偿条款,即“如应乙方过错导致受试者真实性问题并导致临床试验数据受到国家药监局、申办方及甲方质疑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当承担相应损失”、“因乙方在执行本协议约定服务时发生过错、疏忽或违反本合同对受试者造成损害而需要赔偿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应保证招募途径和方式符合法律要求,不能有任何虚假宣传,并对因不合法或虚假宣传产生的任何不良后果承担责任”。

临床试验监管层面,GCP中主要明确了申办者、研究者对于受试者损害的补偿或者赔偿责任,即“申办者应当承担受试者与临床试验相关的损害或者死亡的诊疗费用,以及相应的补偿。申办者和研究者应当及时兑付给予受试者的补偿或者赔偿”,若申办方存在委托CRO的情况,也应当在申办方与CRO签署的合同中明确“与受试者的损害赔偿措施相关的事项”。

受试者知情同意层面,受试者签署的《知情同意书》中也约定研究相关损伤应由临床试验申办者补偿。其中,研究相关损伤是指由研究药物或研究要求进行的医学程序直接导致的身体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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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发行人委派的CRC在实际开展前述临床试验委托合同、受试者招募合同涉及的业务时,均严格按照SOP、GCP及相关法律法规、试验方案及合同约定开展相关服务。报告期内,发行人参与提供SMO服务的临床试验项目中发生过受试者请求申办者损害赔偿的情形,但未涉及发行人的责任。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受试者请求发行人损害赔偿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受试者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五)是否存在将任务转包情形,转包的原因,是否获得申办者书面批准,是否存在与转包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1、是否存在将任务转包情形,转包的原因,是否获得申办者书面批准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之“(二)主要经营模式”中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少量SMO转包服务的情况,转包的原因均系公司短期内在该地项目负荷较高而出现暂时性的CRC缺口,导致对部分临床试验中心尚无法覆盖,因此寻求其他能够覆盖该中心的SMO服务提供商提供CRC对该医院进行覆盖。上述SMO服务提供商则将依据合同约定的内容,承担指定临床试验中心的部分或全部临床现场管理业务,从而保证项目按时推进。报告期内,发行人SMO转包服务均获得了申办者的书面批准,具体如下:

序号主合同编号申办方名称SMO转包供应商获得申办者书面批准的情况
1PRS-0074阿斯利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杭州思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申办方通过邮件知晓并同意转包)
2PRS-0179精鼎医药研究开发(上海)有限公司杭州思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申办方通过非书面渠道1知晓并同意转包,转包CRC在医院和申办方的内部流程及文件中有书面留痕2)
3PRS-0215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杭州思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申办方、普蕊斯、医院和转包供应商一起签订了四方合同)
北京松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西姆欧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申办方通过非书面渠道知晓并同意转包,转包CRC在医院和申办方的内部流程及文件中有书面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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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主合同编号申办方名称SMO转包供应商获得申办者书面批准的情况
4PRS-0216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杭州思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卓越天使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凯吉特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申办方、普蕊斯、医院和转包供应商一起签订了四方合同)
北京欧格林咨询有限公司是(申办方通过非书面渠道知晓并同意转包,转包CRC在医院和申办方的内部流程及文件中有书面留痕)
5PRS-0285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北京松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申办方通过非书面渠道知晓并同意转包,转包CRC在医院和申办方的内部流程及文件中有书面留痕)
6PRS-0286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杭州思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申办方、普蕊斯、医院和转包供应商一起签订了四方合同)
7PRS-0288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宁英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申办方通过邮件知晓并同意转包)
西安贝尔蒙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申办方通过非书面渠道知晓并同意转包,转包CRC在医院和申办方的内部流程及文件中有书面留痕)
8PRS-0314泰州迈博太科药业有限公司北京卓越天使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福州蓓乐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是(申办方、普蕊斯、医院和转包供应商一起签订了四方合同)
9PRS-0405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思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申办方通过邮件知晓并同意转包)
10PRS-0472再鼎医药(上海)有限公司杭州思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申办方通过邮件知晓并同意转包)
11PRS-0550赛诺菲(中国)上海分公司好一生(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申办方通过邮件知晓并同意转包)
12PRS-0562苏州瑞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瑞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砝码斯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申办方通过非书面渠道知晓并同意转包,转包CRC在医院和申办方的内部流程及文件中有书面留痕)
13PRS-0563苏州瑞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瑞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砝码斯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申办方通过非书面渠道知晓并同意转包,转包CRC在医院和申办方的内部流程及文件中有书面留痕)
14PRS-0575基石药业(苏州)有限公司杭州思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申办方通过非书面渠道知晓并同意转包,转包CRC在医院和申办方的内部流程及文件中有书面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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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主合同编号申办方名称SMO转包供应商获得申办者书面批准的情况
15PRS-0595精鼎医药研究开发(上海)有限公司杭州思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申办方通过邮件知晓并同意转包)
16PRS-0741默沙东研发(中国)有限公司圣兰格(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是(申办方通过非书面渠道知晓并同意转包,转包CRC在医院和申办方的内部流程及文件中有书面留痕)
17PRS-0762深圳市瑞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北京卓越天使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申办方通过邮件知晓并同意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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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务谈判的具体过程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之“(二)主要经营模式”中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获取订单,此外有少量项目为直接委托。其中,招投标方式主要采用竞标报价的方式开展商务谈判。公司开展商务谈判的过程具体如下:

(1)人员通知与安排

本阶段主要包括以下步骤:①在公司与客户签订保密协议(CDA)之后,公司商务(BD)人员收到客户发送的招标通知(Request for Proposal,RFP)或涵盖项目重要参数的招标方案;②BD人员根据项目所在的适应症领域,与项目组管理人员沟通并安排负责报价的项目经理(PM),随后将RFP或招标方案转发给公司管理层、项目管理人员、负责报价的PM、报价审核人员、总监(AD)等,并抄送BD部门,形成项目号;③ BD人员根据项目号,创建项目群并添加项目组相关人员,用于后续项目相关事宜沟通。

(2)准备报价

在前期人员通知与安排完成后,PM将开始准备报价,本阶段主要包括以下步骤:① PM准备项目报价,准备过程中如需要额外信息,BD将协助对外沟通获取;②PM完成初步报价后交予内部报价审核人审核并加密;②报价通过审核并确定后,由BD发出给申办方,并将申办方对报价的任何反馈及时通知报价PM进行相应更新。

(3)准备竞标资料

在准备报价中或提交报价后,公司将接到申办方的竞标通知,并准备相应的竞标资料,本阶段主要包括以下步骤:①BD与项目组管理人员沟通安排负责竞标的PM;②相关PM根据客户要求准备竞标所需资料,并协调确定竞标时间;

③在整个竞标过程中,与客户沟通时,相关人员均需注意对项目的专业解读、了解客户PM的实际需求并强调自身的竞争优势,从而提高竞标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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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尾与总结

当竞标完成并得知结果后,公司将对报价与竞标流程进行收尾与总结,本阶段主要包括以下步骤:①若项目竞标成功,BD需安排后续合同签署,BD与项目组管理人员沟通安排项目执行PM,并将执行PM介绍给客户进行对接;②若项目竞标失败,相关人员需深入挖掘原因并进行总结分析,改善后续的报价与竞标流程。”

2、获取订单为直接委托、招投标还是其他方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

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获取订单,此外有少量项目为直接委托,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实质差异。通过公开资料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获取订单的方式具体如下:

①药明津石

:通过公开渠道未查询到药明津石SMO业务相关的获取订单方式。其母公司药明康德的CRO服务按收入取得方式主要分为客户定制服务(Fee-For-Sevice,FFS)及全时当量服务(Full-Time Equivalent,FTE)两种。FFS是药明康德最主要的服务形式之一,客户有明确的服务需求并与药明康德签订服务合同或向药明康德提交订单,药明康德提供报价、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FTE通过将实验人员分配给客户进行合同约定的研究项目,根据记录的实际工时乘以合同约定的全时当量劳务费率确认收入。药明康德销售、研发服务、结算一体化服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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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杭州思默

:通过公开渠道未查询到杭州思默SMO业务相关的获取订单方式。其母公司泰格医药的项目洽谈流程如下:泰格医药的商务发展部门负责发现潜在客户并与其建立合作关系。商务发展部门的市场开拓人员与潜在客户进行初步接触,了解服务需求。泰格医药的医学部、科学事务部等业务部门与商务发展部一起,完成正式的临床试验合作文件。泰格医药的业务部门负责对项目的成本和收益进行详细核算,完成项目的预算,协助完成项目的报价文件,并最终与客户签订临床试验合作协议。

③西斯比亚:通过公开渠道未查询到西斯比亚SMO业务相关的获取订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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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

④联斯达:通过公开渠道未查询到联斯达SMO业务相关的获取订单方式。

⑤诺思格

:诺思格提供的临床CRO服务为专业技术服务,各类型业务合同的金额主要依据所提供具体服务内容确定,根据诺思格与客户签署合同形式不同,结算方式主要分为两类:按照合同约定的里程碑进行结算及按照实际提供的FTE/工作量定期进行结算。按照合同约定里程碑进行结算的合同模式下,诺思格根据申办方的委托,向申办方提供定制化的专业服务,根据单个承接项目的具体情况与客户协商定价,价格制定过程为:①分析客户提出的服务范围及具体需求;

②评估承接项目所需的人员、时间及其他资源投入;③估算所需资源投入的成本,考虑一定成本加成后确定初步报价;④结合项目的竞争情况、执行难度、既往或未来合同关系等与客户协商确定最终定价。最终价格的确定受到委托服务范围、市场定位、竞争情况、项目所要求服务的复杂度、市场趋势、服务成本及已签署合同项目时间表等因素综合影响。按照实际提供的FTE/工作量定期进行结算的合同模式下:约定提供服务的时间单价或提供服务工作任务的单价,最终依据实际提供的FTE或工作量进行结算。诺思格未单独披露SMO业务相关的获取订单方式。

由上可知,同行业可比公司获取订单的方式以包含报价过程的招投标形式为主,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获取订单的方式不存在显著差异。

3、报告期不同订单获取方式的金额和收入占比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之“(二)主要经营模式”中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订单获取方式的金额和占各期总收入比例的情况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订单获取方式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招投标33,493.0730,360.9619,26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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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获取方式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直接委托35.99-6.4918.19
合计33,529.0630,354.4719,284.09
招投标收入占各期收入比例99.89%100.02%9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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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执行完毕后,客户亦会不定期对公司进行反商业贿赂的调查,以核实业务往来过程中是否存在贿赂行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客户从未因商业贿赂事宜发生任何纠纷。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员工不存在因商业贿赂行为被立案调查或处罚的情形。”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查阅了我国有关临床试验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

2、查阅了发行人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所有最新的SOP文件;

3、访谈了发行人总经理,了解了发行人对相关监管风险的防控情况;

4、访谈了发行人财务人员,了解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任务转包情况,并获取相关合同、申办方书面批准的材料等;

5、访谈了发行人副总经理、财务人员,了解了发行人商务谈判的具体过程、报告期内各项目获取订单方式的情况,获取了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招投标文件,获取了直接委托项目的相关合同;

6、查验了发行人与委托方签署的临床试验委托合同、受试者招募合同、受试者知情同意书模板,查询了GCP文件,了解了发行人重要业务合同中对责权利的约定,相关业务合同、GCP文件、受试者知情同意书中对受试者损害赔偿约定情况;

7、访谈了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总经理、副总经理、法务负责人,查验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查询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等公开披露信息,查验了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商业贿赂的内部制度、业务合同,了解了发行人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曾发生违约行为,与申办者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曾发生过受试者请求申办者、发行人损害赔偿的情形,是否存在与受试者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违反《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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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了解了发行人业务推广活动合规性的控制措施,是否制定关于商业贿赂方面的内部制度及其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员工是否存在因商业贿赂行为被立案调查或处罚的情形。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1、国家药监局尚未针对SMO企业实行审批或行业准入政策,SMO参与执行临床试验的过程中主要须保证相关业务流程满足GCP对于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要求。SMO行业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为因员工操作不当等因素导致SMO服务质量不佳、影响申办方药物或器械审批上市、面临申办方起诉或其他方式索赔的风险。未来预计国家药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于质量管理相关的监管力度并出台相应的处罚措施。针对前述风险,公司始终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及内外部SOP流程体系开展业务,通过内部质控和外部质控手段实现项目的质量保证和质量实施;

2、在提供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过程中,在提供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过程中,公司建立了一套科学详实的标准操作规程(SOP)体系,涵盖公司日常运营、SMO项目执行、通用工作指引、标准化表格与文件模板等四大模板,成为管理团队与员工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和项目执行管理等活动的重要保障;

3、发行人在业务合同中对责权利进行了相关的约定;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违约行为,与申办者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4、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过受试者请求发行人损害赔偿的情形,发行人不存在与受试者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5、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少量SMO转包服务的情况,转包的原因均系公司短期内在该地项目负荷较高而出现暂时性的CRC缺口,因此寻求第三方提供CRC对该医院进行覆盖,从而保证项目按时推进。报告期内,发行人SMO转包服务均获得了申办者的书面批准,不存在与转包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6、报告期内发行人未违反《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不存在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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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获取订单,此外有少量项目为直接委托,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其中,招投标方式主要采用竞标报价的方式开展商务谈判,具体包括人员通知与安排、准备报价、准备竞标资料、收尾与总结等过程;

8、发行人已建立一套完善措施以保证业务推广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发行人已制定关于商业贿赂方面的内部制度,并通过对员工定期举办反贿赂培训课程、与客户与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反贿赂条款或单独签署反贿赂承诺等方式保证反贿赂制度的实际执行。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员工不存在因商业贿赂行为被立案调查或处罚的情形。

问题4 关于实际控制人

根据申报文件:

(1)赖春宝合计控制发行人53.78%股份的表决权,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2)2014年1月-2015年9月,发行人由普瑞盛100%持股,无实际控制人;(3)2015年9月-2016年11月,发行人仍由普瑞盛100%持股,陈勇控制普瑞盛52.66%的股份,继而间接穿透控制发行人52.66%的股份,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4)2016年11月,赖春宝通过石河子玺泰与石河子睿新合计控制发行人46.1898%的股份,高于陈勇通过新疆泰睿控制发行人43.81%的股份。此时发行人完成股份改制,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均由赖春宝提名,赖春宝成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2018年5月16日,赖春宝合计控制发行人股权的比例提高至54.99%,取得股权层面的绝对控制权;(5)赖春宝2014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普瑞盛董事长;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杨宏伟2010年10月至2015年12月,任普瑞盛副总裁;2013年2月创办普蕊斯,至今任发行人董事兼总经理;(6)2020年8月,杨宏伟原先通过石河子睿新间接持有的发行人10.00%的股权改为通过石河子睿泽盛持有。转让前,赖春宝作为石河子睿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本次转让的10%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为维持转让前后发行人控制权结构的一致性,赖春宝、杨宏伟、石河子睿泽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确保转让前后赖春宝作为实际控制人所能控制的发行人表决权比例保持不变,协议至普蕊斯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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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36个月届满之日止。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2)普瑞盛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情况,赖春宝、杨宏伟长期在普瑞盛任职的背景和原因;(3)2016年11月陈勇放弃对发行人实际控制权的背景、原因和合理性;赖春宝和陈勇2018年12月退出普瑞盛的背景和原因;发行人和普瑞盛在商号、股权、业务、人员、资产等方面的关系,是否相互依赖,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赖春宝和陈勇创立公司的过程,两个人的角色、责任和在公司经营管理决策中的作用,未将赖春宝和陈勇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4)2016年赖春宝控制的主体持股43.81%后能够取得公司控制权的原因,对比取得控制权前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等方面的变化;(5)2020年8月杨宏伟原先通过石河子睿新间接持有的发行人10.00%的股权改为通过石河子睿泽盛持有的背景、原因和合理性。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发行人为普瑞盛的全资子公司,普瑞盛于上述期间的股权结构如下:

时期普瑞盛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股东姓名持股比例
2013年1月- 2013年6月北京迪美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6.33%韩素文75.00%
于万荣20.00%
佟艳5.00%
北京信诺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6.33%赵桂华52.50%
胡增荣30.00%
季刚17.50%
博尔泰科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26.33%翟宇50.00%
孙业兰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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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期普瑞盛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股东姓名持股比例
杨宏伟25.00%
CMIC121.01%--
2013年6月-2014年1月北京迪美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6.33%韩素文75.00%
于万荣20.00%
佟艳5.00%
北京信诺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6.33%季刚70.00%
胡增荣30.00%
博尔泰科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47.34%翟宇50.00%
孙业兰25.00%
杨宏伟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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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80%的股权对应的表决权。故于上述期间,普瑞盛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勇。2017年12月至今,未有单一直接股东能对普瑞盛形成控制。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赖满英通过控制信诺健、迪美斯合计控制普瑞盛52.66%的股权对应的表决权;2018年5月至2018年12月,赖满英通过控制信诺健、迪美斯、博尔泰科合计控制普瑞盛80%的股权对应的表决权;2018年12月,赖满英对普瑞盛进一步加强控制,通过控制信诺健、迪美斯、博尔泰科、平潭嘉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控制普瑞盛82%的股权对应的表决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赖满英及其关联主体合计控制普瑞盛85.37%的股权对应的表决权。故自2017年12月至今,普瑞盛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赖满英。

② 赖春宝、杨宏伟长期在普瑞盛任职的背景和原因

赖春宝于2014年10月投资普瑞盛,其后由于赖满英取得普瑞盛的控制权后欲进一步加强对董事会的控制,赖春宝相应卸任普瑞盛董事长职务,由赖满英担任董事长。杨宏伟为普瑞盛的创始人股东,通过博尔泰科持有普瑞盛的股权,同时担任副总裁负责具体的业务经营。其后发行人与普瑞盛分离,杨宏伟从普瑞盛退出并卸任普瑞盛副总裁职务。”

(三)2016年11月陈勇放弃对发行人实际控制权的背景、原因和合理性;赖春宝和陈勇2018年12月退出普瑞盛的背景和原因;发行人和普瑞盛在商号、股权、业务、人员、资产等方面的关系,是否相互依赖,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赖春宝和陈勇创立公司的过程,两个人的角色、责任和在公司经营管理决策中的作用,未将赖春宝和陈勇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

1、2016年11月陈勇放弃对发行人实际控制权的背景、原因和合理性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实际控制人”补充披露如下:

“3、2016年11月陈勇放弃对发行人实际控制权的背景、原因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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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赖春宝控制的石河子玺泰受让新疆泰睿持有的普蕊斯有限2%股权;11月,赖春宝成为石河子睿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从而通过石河子玺泰、石河子睿新合计控制普蕊斯有限46.19%股权对应的表决权,成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陈勇主要通过私募股权基金对外进行财务性投资,无意参与被投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同时,陈勇管理的基金具有一定的存续期,需要通过减持被投企业股份以兑现投资收益,无意谋求对发行人的长期控制。截至报告期末,陈勇通过观由昭泰(基金编号:SW2961)与新疆泰睿(基金编号:SD4792)合计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已由期初的43.81%下降至21.21%。”

2、赖春宝和陈勇2018年12月退出普瑞盛的背景和原因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与关联交易情况”之“(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之“3、报告期内关联方变化情况”之“(3)发行人曾经的股东普瑞盛”补充披露如下:

“③赖春宝和陈勇2018年12月退出普瑞盛的背景和原因

2018年12月,赖满英在取得普瑞盛控制权后欲加强对董事会的控制,同时为避免与发行人构成潜在的同业竞争,赖春宝和陈勇卸任普瑞盛的相应职务。”

3、发行人和普瑞盛在商号、股权、业务、人员、资产等方面的关系,是否相互依赖,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与关联交易情况”之“(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之“3、报告期内关联方变化情况”之“(3)发行人曾经的股东普瑞盛”补充披露如下:

“④发行人和普瑞盛在商号、股权、业务、人员、资产等方面相互独立,不存在相互依赖,纠纷或潜在纠纷

普瑞盛主营业务为临床研究外包服务,具体的服务内容包括:医学撰写、临床试验项目管理、临床试验监查、数据管理、生物统计、医学监查、药物警戒、临床试验现场稽核、第三方稽查服务与法规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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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独立经营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报告期内主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获取订单,具体情况见“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之“(二)主要经营模式”之“4、营销模式”。

报告期内,除部分间接股东存在重叠以及已披露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以外,发行人和普瑞盛在商号、股权、业务、人员、资产等方面相互独立,不存在相互依赖,亦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4、赖春宝和陈勇创立公司的过程,两个人的角色、责任和在公司经营管理决策中的作用,未将赖春宝和陈勇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实际控制人”补充披露如下:

“1、赖春宝和陈勇创立公司的过程,两个人的角色、责任和在公司经营管理决策中的作用,未将赖春宝和陈勇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

发行人前身为普瑞盛SMO部门改组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于设立初期,赖春宝与陈勇未持有普蕊斯或普瑞盛的股权。2014年,赖春宝、陈勇投资普瑞盛从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经后续重组与增持,赖春宝最终实现对发行人的控制。

2016年11月,赖春宝通过石河子玺泰与石河子睿新合计控制发行人46.19%股权对应的表决权,控制董事会5席中的3席(赖春宝、赖小龙、曾凡春),能持续在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层面施加重大影响,并作为发行人董事长在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陈勇通过私募股权基金持有发行人股权,以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担任董事职务进行独立表决,不能在董事会层面施加重大影响,此外其也未参与发行人的日常经营管理。陈勇未与赖春宝或其他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与实际控制人赖春宝不存在亲属关系,故未认定赖春宝与陈勇为共同实际控制人;同时,陈勇不存在实际控制人的适格性问题,其关联的企业均不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故不存在通过不认定陈勇为实际控制人而规避发行条件的情形。”

(四)2016年赖春宝控制的主体持股43.81%后能够取得公司控制权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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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取得控制权前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等方面的变化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实际控制人”补充披露如下:

“2、2016年赖春宝控制的主体持股43.81%后能够取得公司控制权的原因,以及取得控制权前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等方面的变化赖春宝取得控制权前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方面的变化如下:

公司治理结构取得控制权之前取得控制权之后备注
股东会新疆泰睿持股45.81%; 石河子玺泰持股23.25%; 石河子睿新持股20.94%; 弘润盈科持股5%; 张晶持股5%新疆泰睿持股43.81%; 石河子玺泰持股25.25%; 石河子睿新持股20.94%; 弘润盈科持股5%; 张晶持股5%新疆泰睿将其持有公司2%股权转让予石河子玺泰,赖春宝通过石河子玺泰、石河子睿新控制46.19%股权对应的表决权
董事会赖春宝、陈勇、杨宏伟、张育民、陈昌华赖春宝、陈勇、杨宏伟、赖小龙、曾凡春赖小龙、曾凡春均为赖春宝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高级管理人员杨宏伟、常婷、宋卫红杨宏伟、常婷、宋卫红、赖小龙、王月、赵静赖小龙为赖春宝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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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赖小龙作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投融资、信息披露等事务,因此赖春宝能够在经营管理层面施加重大影响。”

(五)2020年8月杨宏伟原先通过石河子睿新间接持有的发行人10.00%的股权改为通过石河子睿泽盛持有的背景、原因和合理性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2、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3)石河子睿泽盛”补充披露如下:

“杨宏伟设立石河子睿泽盛作为个人股权投资管理平台,将原先通过石河子睿新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权改为通过石河子睿泽盛持有,有利于其对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未来其他对外投资进行统一管理,具有合理性。”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普瑞盛及其股东的工商登记资料以及发行人的业务合同、资产权属证明与人员花名册;

2、获取并查阅了石河子玺泰、石河子睿新、新疆泰睿的工商登记资料;

3、访谈额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赖春宝、总经理杨宏伟、董事陈勇以及普瑞盛实际控制人赖满英、总经理郎素平;

4、取得了陈勇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查验了其董事调查表及关联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1、陈勇通过私募股权基金对发行人进行投资,放弃对发行人实际控制权是其投资理念的具体体现,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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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和普瑞盛在商号、股权、业务、人员、资产等方面相互独立,不存在相互依赖,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陈勇不存在需与赖春宝认定为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不认定为实际控制人而规避发行条件的情形;

4、2016年赖春宝通过石河子玺泰、石河子睿新控制发行人46.19%的股权后能够在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与经营管理方面持续施加重大影响,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5、杨宏伟调整对发行人的持股主体的有利于其对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未来其他对外投资进行统一管理,具有合理性。

问题5 关于发行人股东

根据申报文件:

(1)石河子睿新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2019年6月5日,石河子睿新的原有限合伙人孙业兰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春宝签署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石河子睿新全部出资份额转让予赖春宝。赖春宝已于2019年10月付清所有转让款项,于2020年4月取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但孙业兰拒绝配合办理石河子睿新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20年6月,赖春宝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20年8月判决孙业兰配合赖春宝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20年9月,孙业兰提出上诉。前述诉讼涉及的标的出资份额对应发行人5.47%股份;

(2)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包括钱祥丰、西安泰明、高瓴思恒、惠每健康及

石河子睿泽盛;(3)2019年6月10日,钱祥丰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以17.51元/股的价格受让新疆泰睿减持的1,000股发行人股份;2019年6月11日,西安泰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22.22元/股的价格受让新疆泰睿减持的900,000股发行人股份;(4)本次发行前,钱祥丰持有发行人1,000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0.002%。针对本次发行事宜,发行人已通过多种渠道尝试联系钱祥丰,但多方尝试未果,钱祥丰未出席相关会议、也未进行表决或签字;(5)高瓴思恒、惠每健康于2019年12月30日分别从实际控制人赖春宝处受让45万股;(6)发行人共有14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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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其中包括赖春宝、张晶、俞乐华、钱祥丰4名自然人股东以及10名非自然人股东。在上述非自然人股东中,石河子玺泰、石河子睿新、石河子睿泽盛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情况,无需履行相应的备案程序;观由昭泰、汇桥弘甲、新疆泰睿、弘润盈科、西安泰明、高瓴思恒、惠每健康均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情况,已履行相应的备案程序;(7)监事会主席马宇平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100股,占总股本的0.0001%。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石河子睿新的原有限合伙人孙业兰向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春宝转让其持有石河子睿新出资份额的背景和原因,孙业兰在公司的任职情况,其拒绝配合办理石河子睿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背景和原因,相关情形是否影响发行人股权清晰、稳定;(2)钱祥丰未能出具上市相关承诺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影响,其能否按规定履行关于股票限售期和减持相关要求;(3)发行人历史沿革过程中历次增资和股份转让是否存在时间相近但价差较大的情况,如存在,说明原因和合理性;(4)高瓴思恒、惠每健康于2019年12月30日分别从实际控制人赖春宝处受让45万股的背景、原因和合理性,是否需要比照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进行锁定;(5)自然人股东张晶、俞乐华的基本情况,入股的背景和原因,入股价格的公允性;(6)监事会主席马宇间接入股的背景、原因和合理性,如为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持股,说明其合法合规性;(7)发行人现有或历史股东集中注册于新疆石河子或新疆其他地区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8)发行人直接和间接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9)发行人是否存在由股东介绍业务或与相关股东控制或投资的企业发生业务往来的情形。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石河子睿新的原有限合伙人孙业兰向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春宝转让其持有石河子睿新出资份额的背景和原因,孙业兰在公司的任职情况,其拒绝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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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办理石河子睿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背景和原因,相关情形是否影响发行人股权清晰、稳定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2、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2)石河子睿新”补充披露如下:

“⑧赖春宝与孙业兰关于石河子睿新的工商变更登记纠纷已消除

石河子睿新原有限合伙人孙业兰因年事已高寻求退出,自2018年11月开始与赖春宝洽谈发行人股份转让事宜。2019年6月5日,孙业兰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石河子睿新普通合伙人赖春宝签署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石河子睿新的全部出资份额转让予赖春宝。赖春宝已于2019年10月31日付清所有转让款项并于2020年4月17日取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孙业兰为普瑞盛的创始人股东,在发行人与普瑞盛分离时退出普瑞盛而投资发行人,2016年11月至2020年3月,孙业兰一直担任发行人的监事。

2020年3月,孙业兰单方面认为前述股份转让的价格过低,要求重新洽谈并拒绝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20年6月,赖春宝就要求孙业兰履行配合义务事宜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7日出具民事判决书([2020]沪0101民初15287号),判决孙业兰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配合赖春宝办理将所持石河子睿新的财产份额变更至赖春宝名下的工商登记手续。2020年9月14日,孙业兰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孙业兰与赖春宝已达成和解,石河子睿新已于2020年10月办理完毕所有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在工商局备案的出资结构与实际出资结构一致。2020年11月19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准许孙业兰撤回上诉。

赖春宝与孙业兰的工商变更登记纠纷已消除,且双方已签署和解协议确认双方不存在其他纠纷或潜在纠纷,相关情形不影响发行人股权清晰、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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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钱祥丰未能出具上市相关承诺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影响,其能否按规定履行关于股票限售期和减持相关要求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1、钱祥丰未能出具上市相关承诺对本次发行无实质性影响,其所持股份能按规定履行关于股票限售期和减持相关要求

钱祥丰持有发行人1,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仅为0.002%,且其系通过全国股转系统集合竞价方式取得该等股份,股份清晰。由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事宜均已履行了法定的内部决策程序,作为持股0.002%的股东钱祥丰对于合规审议通过的会议结果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2.3.3条规定:公司股东持有的首发前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因此,公司股东持有的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明确规定的法定义务,并不受限于股东个人是否出具承诺。

根据《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结算业务指南(2019年修订)》规定:

“发行人可向本公司申请开立未确权股份登记专用证券账户,办理未确权股份的登记。待相关股份持有人确认后,发行人向本公司提交确权登记申请,将上述股份登记到持有人证券账户内。”若后续与钱祥丰取得联系,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将积极就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与其进行沟通;若仍未能取得联系,发行人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为其股份办理未确权登记及自动限售的登记,其持有的股份仍能按规定履行关于股票限售期和减持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钱祥丰未能出具上市相关承诺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发行人仍可通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未确权股份登记的手续使其按规定履行关于股票限售期和减持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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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历史沿革过程中历次增资和股份转让是否存在时间相近但价差较大的情况,如存在,说明原因和合理性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三)发行人历次增资和股份转让存在时间相近但价差较大情况的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历次增资、股份转让的情况如下:

时间事项变动情况每股作价 (元)作价依据
2016.1第一次股权转让普瑞盛将其持有公司20.936%股权(对应出资额20.936万元)作价人民币383万元转让予石河子睿新18.29实施股权激励,参考普蕊斯有限2015年末的净资产定价
2016.3第二次股权转让普瑞盛将其持有公司5%股权(对应出资额5万元)作价人民币675万元转让予弘润盈科,将其持有公司5%股权(对应出资额5万元)作价人民币675万元转让予张晶135.00参考市场估值水平协商定价
2016.8第三次股权转让普瑞盛将其持有公司45.8102%股权(对应出资额45.8102万元)作价人民币771.4411万元转让予新疆泰睿,将其持有公司25.2538%股权(对应出资额23.2538万元)作价人民币391.5926万元转让予石河子玺泰。16.84内部股权架构调整,参考普蕊斯有限2015年末的净资产定价
2016.8第四次股权转让新疆泰睿将其持有公司2%股权(对应出资额2万元)作价人民币270万元转让予石河子玺泰。135.00参考市场估值水平协商定价
2016.10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2016年8月31日为变更基准日,公司将经审计的净资产20,471,712.69元按1:0.4885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净资产折股
2017.11发行人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期间股份变动新疆泰睿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汇桥弘甲转让50,0000股40.00新疆泰睿正常减持,按公司估值4亿元作价。
2018.5新疆泰睿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俞乐华转让1,000股40.01新疆泰睿正常减持,按公司估值4亿元作价。
2018.5新疆泰睿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赖春宝转让380,000股40.00新疆泰睿正常减持,系赖春宝与新

1-68

时间事项变动情况每股作价 (元)作价依据
新疆泰睿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赖春宝转让500,000股疆泰睿的其他合伙人协商确定按公司估值4亿元作价。
新疆泰睿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赖春宝转让79,000股
2018.5新疆泰睿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汇桥弘甲转让500,000股50.00新疆泰睿正常减持,按公司估值5亿元作价。
2018.11新疆泰睿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观由昭泰转让421,000股55.00新疆泰睿正常减持,按公司估值5.5亿元作价。
新疆泰睿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观由昭泰转让500,000股
新疆泰睿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观由昭泰转让39,000股
2019.4新疆泰睿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观由昭泰转让650,000股70.00新疆泰睿正常减持,按公司估值7亿元作价。
2019.4以资本公积向权益分派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0,000,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权益分派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送25股,共计送25,000,000股。--
2019.6新疆泰睿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以集合竞价方式对外转让,最终钱祥丰受让1,000股17.51新疆泰睿正常减持,按公司估值7.8亿元作价。
2019.6新疆泰睿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西安泰明转让900,000股22.22新疆泰睿正常减持,按公司估值10亿元作价。
2019.12终止挂牌后第一次股份转让赖春宝将其持有发行人的45万股转让予高瓴思恒,将其持有发行人的45万股转让予惠每健康;新疆泰睿将其持有发行人的45万股转让予高瓴思恒33.33赖春宝、新疆泰睿正常减持,按公司估值15亿元作价。
2020.8终止挂牌后第二次股份转让石河子睿新其持有发行人的450万股转让予石河子睿泽盛0.41持股主体变更,按杨宏伟取得股份的成本作价。

1-69

让系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参考普蕊斯有限2015年末的净资产定价;第二次股权转让系引入外部投资人,双方依据市场估值水平协商按1.35亿元定价。

2. 2016年8月,普蕊斯有限发生了两次股权转让,其中第三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16.84元/股,第四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135元/股,第三次股权转让系内部股权架构调整,即普瑞盛股东新疆泰睿、石河子玺泰将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权下翻为直接持有,参考普蕊斯有限2015年末的净资产定价;第四次股权转让系新疆泰睿正常减持,参照最近一次市场化转让(第二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定价。

3. 2018年5月,挂牌期间发生了数次股份转让,其中新疆泰睿将其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转让予赖春宝的价格为40元/股,转让予汇桥弘甲的价格为50元/股,主要系因赖春宝为新疆泰睿出资比例最高的合伙人,40元/股系赖春宝与新疆泰睿其他合伙人协商确定的结果,转让予汇桥弘甲的作价系依据市场估值水平协商确定。

4. 2019年6月,发行人发生了两次股份转让,即新疆泰睿将其持有发行人的1,000股股份转让予钱祥丰,转让价格为17.51元/股;新疆泰睿将其持有发行人的900,000股股份转让予西安泰明,转让价格为22.22元/股。两次价格差异系因新疆泰睿与西安泰明之间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转让需要集合竞价交易的价格作为参考,故在新疆泰睿与西安泰明之间股份转让前需发生集合竞价交易,钱祥丰系通过集合竞价交易取得发行人的1,000股股份。

综上所述,发行人历史沿革过程中历次增资和股份转让存在时间相近而价差较大的情况,但上述价差形成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四)高瓴思恒、惠每健康于2019年12月30日分别从实际控制人赖春宝处受让45万股的背景、原因和合理性,是否需要比照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进行锁定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二)发行人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的股份变动”之“1、2020年1月,第一次股份转让”补充披露如下:

“发行人拟引入知名的机构股东高瓴资本与惠每资本,现有股东不愿因增资

1-70

而被动稀释持股比例,故最终由实际控制人赖春宝分别向高瓴思恒、惠每健康转让发行人45万股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12的答复:“(一)申报前新增股东……在申报前6个月内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处受让的股份,应比照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进行锁定……”。发行人于2020年9月30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距离高瓴思恒、惠每健康从实际控制人赖春宝处受让股份的时间已超过6个月,无需比照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进行锁定。”

(五)自然人股东张晶、俞乐华的基本情况,入股的背景和原因,入股价格的公允性

自然人股东张晶、俞乐华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张晶俞乐华
国籍中国中国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杭州市萧山区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44010619810322****33010419701224****

1-71

的盐城枫杨环保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平潭弘润盈科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份额。弘润盈科系已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基金编号:SK6597),其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马宇平作为间接投资人未干预弘润盈科的投资行为,未曾主动要求入股发行人,亦未涉及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020年10月,马宇平间接持股的盐城枫杨环保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淄博祥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盐城枫杨环保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1.72%股权(对应出资额207.55万元)转让予淄博祥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于2020年11月1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回复出具日,盐城枫杨环保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已不再持有(含直接或间接方式)弘润盈科的出资份额,即马宇平已不再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七)发行人现有或历史股东集中注册于新疆石河子或新疆其他地区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3、发行人现有或历史股东集中注册于新疆石河子或新疆其他地区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现有或历史股东集中注册于新疆石河子或新疆其他地区主要由于之前新疆地区招商引资的力度较大,颁布了《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迁入我区的通知》等税收优惠政策。”

上述情形较为常见,A股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注册于新疆石河子或新疆其他地区合伙企业的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第一大股东名称
002429.SZ兆驰股份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02035.SZ华帝股份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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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第一大股东名称
002518.SZ科士达新疆科士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02111.SZ威海广泰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002228.SZ合兴包装新疆兴汇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002674.SZ兴业科技石河子万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02432.SZ九安医疗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442.SZ普丽盛新疆大容民生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300278.SZ华昌达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460.SZ惠伦晶体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02412.SZ汉森制药新疆汉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300221.SZ银禧科技石河子市瑞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序号直接股东姓名/名称间接股东姓名/名称
1石河子玺泰赖春宝
2上海玺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曾桂英
4石河子睿新赖春宝
5常婷
6宋卫红
7王月
8陈霞
9赖春宝-
10石河子睿泽盛杨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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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

3、发行人直接和间接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的具体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各自持股比例”补充披露如下:

“除下述情形外,发行人股东及其直接股东、间接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1、石河子玺泰与石河子睿新均受赖春宝控制;

2、观由昭泰与新疆泰睿均受陈勇控制;

3、赖春宝与杨宏伟、石河子睿泽盛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杨宏伟及其控制的石河子睿泽盛为赖春宝的一致行动人;

4、赖春宝直接或间接持有观由昭泰、新疆泰睿、弘润盈科的出资份额;

5、赖春宝系赖小龙、范小荣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九)发行人是否存在由股东介绍业务或与相关股东控制或投资的企业发生业务往来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独立经营公司业务,主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获取业务订单,不存在由股东介绍业务的情形。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补充披露如下:

“十、发行人与相关股东控制或投资的企业发生业务往来的情况

1、发行人内部股东

发行人内部股东控制的企业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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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0年10月,赖春宝控制的深圳市泰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取得公司控制权;注2:2020年10月成立;注3:2020年11月,赖春宝控制的爱怡康健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取得公司控制权。发行人内部股东对外投资的企业名单如下(直接投资):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股东直接投资企业名称
1石河子玺泰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泡米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
3石河子睿新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4赖春宝石河子市玺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石河子市泰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赣州谦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赣州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上海进济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石河子市睿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上海玺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深圳市泰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江西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3北京厚宝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4赣州德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赣州市南康区德宝置业有限公司
16上海廉容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17赣州兼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新疆泰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石河子市隆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深圳市海德睿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铨融(上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2上海金元稀土有限公司
23石河子鑫平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24广西爱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广西一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5新疆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广西新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7观由昭泰(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赣州泰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5

29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盈科鸿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0漯河煜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1上海鑫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2淄博昭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永修煜康二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4杭州泰格捷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5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梅香华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6浙江和泽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7江西功夫汉字动漫有限公司
38石河子鑫平时代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39深圳市资福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40上海立迪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1新余新宇鼎韵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北京欣耀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43平潭泰格盈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4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5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46连云港金康和信药业有限公司
47石河子睿泽盛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名称业务内容订单获取方式公司股东 持股情况报告期收入情况
2020 年度2019 年度2018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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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招投标汇桥弘甲持股1.40%44.723.47-
恒翼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提供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招投标西安泰明持股3.47%35.9952.55-
派格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提供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招投标西安泰明持股0.57%-13.80235.04111.09
小计66.91291.07111.09
发行人营业收入33,529.0630,354.4719,284.09
占比0.20%0.96%0.58%

1-77

6、访谈发行人的股东,了解每次股份变动的作价依据、背景、原因;了解其及其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确认其是否存在向发行人介绍业务或发行人与其控制或投资的企业发生业务往来的情形;

7、访谈了发行人监事会主席马宇平,了解其间接入股的背景、原因、最近进展;

8、访谈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赖春宝、董事陈勇,了解股东集中注册于新疆石河子或新疆其他地区的背景、原因;查阅新疆地区的优惠政策文件;检索其他上市公司存在的相似情况;

9、取得了发行人直接及间接股东、发行人股东控制或投资的企业名单,以及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等事项的确认意见,并与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供应商、客户名单进行比对,取得了发行人与相关客户的招投标材料、业务合同。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1、赖春宝与孙业兰的工商变更登记纠纷已消除,双方不存在其他纠纷或潜在纠纷,相关情形不影响发行人股权清晰、稳定;

2、钱祥丰未能出具上市相关承诺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无实质影响,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仍能按规定履行关于股票限售期和减持相关要求;

3、发行人历史沿革过程中存在时间相近而价差较大的情况,上述低价转让的原因包括股权激励、持股结构调整等,相应价差的形成具有合理性;

4、高瓴思恒、惠每健康从实际控制人赖春宝受让公司股份的时点距离发行人首次申报已超过6个月,无需比照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进行锁定;

5、自然人股东张晶、俞乐华入股公司的背景和原因具有合理性,入股价格与同时期其他市场化交易相同,作价公允;

1-78

6、监事会主席马宇平原通过基金主体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东弘润盈科的出资份额,不涉及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持股;

7、公司股东注册于新疆石河子或新疆其他地区主要系基于政府招商引资、税收优惠政策的考虑,具有合理性;

8、除已披露的关联关系外,发行人直接和间接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其他亲属关系、关联关系,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

9、发行人不存在由股东介绍业务的情形,与相关股东控制或投资的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是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存在向特定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问题6 关于股权激励

根据申报文件:

(1)石河子睿新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目前合伙人为赖春宝、宋卫红、常婷、陈霞和王月等5人;(2)2015年12月28日,普蕊斯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石河子睿新受让原股东普瑞盛持有的普蕊斯有限20.936%的股权(对应20.936万元的出资额)。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石河子睿新合伙人确定标准、管理模式、决策程序、存续期及期满后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和损益分配方法、股份锁定期、变更和终止的情形,是否履行登记备案程序;(2)是否存在发行人或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等安排,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3)员工入股的出资方式和资金来源,是否按照约定及时足额缴纳出资或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4)是否建立相关流转、退出机制以及股权管理机制;(5)报告期内,石河子睿新各合伙人份额的增减变动情况,增资及退出的背景、价格公允性以及股份支付确认情况,是否存在应确认股份支付未确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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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石河子睿新合伙人确定标准、管理模式、决策程序、存续期及期满后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和损益分配方法、股份锁定期、变更和终止的情形,是否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2、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2)石河子睿新”补充披露如下:

“①合伙人的确定标准

发行人股权激励对象(即石河子睿新的有限合伙人)的确定标准为:

I、认同公司的经营和价值理念、企业文化和发展前深,对公司忠诚,并且愿意与公司长期共同发展,与公司现有股东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II、为公司或其关联方现任高层管理人员、人员管理及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入职四年以上)或公司将来聘用的高层管理人员、核心优秀员工;

III、年龄在55周岁以下,并且承诺参与本激励计划后继续在公司任职不少于6年。

IV、其他经认定的特殊贡献的核心人员。

②管理模式、决策程序

石河子睿新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赖春宝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下列事项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1-80

③存续期及期满后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和损益分配方法、股份锁定期、变更和终止的情形除实际控制人赖春宝外,石河子睿新其他合伙人(即激励对象,指常婷、王月、陈霞、宋卫红)在服务期(6年服务期)届满前辞职、离职或因其自身过错被辞退、开除,发行人有权收回激励股权,由石河子睿新的普通合伙人赖春宝或发行人指定的第三方受让激励股权。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可要求回购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激励股权,由发行人或实际控制人赖春宝指定的第三方回购:服务期内,激励对象因自身需要,自愿套现激励股权;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资产整合及重组完成后仍无法满足上市条件,或者由于政策或法律原因不可能实现上市目标;服务期届满后且发行人实现上市前,激励对象自愿套现激励股权。

发行人实现上市后,石河子睿新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锁定。锁定期届满后,石河子睿新可减持其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股份减持方案需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份额同意方可实施,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激励对象亦可向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石河子睿新的合伙份额。锁定期届满后,激励对象的减持比例应遵守下述要求:锁定期届满后一年内,减持的股份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其取得的激励股份总数的30%;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其取得的激励股份总数的60%;锁定期届满后五年届满前,减持的股份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其取得的激励股份总数的100%。

除上述约定的锁定期外,因石河子睿新属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故比照发行人持有的股份进行锁定,即上市后锁定36个月。同时,石河子睿新中的合伙人均为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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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石河子睿新的出资额均系员工以自有资金认缴(常婷、陈霞、王月、宋卫红的自有资金系实际控制人赖春宝赠与),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设立投资基金的情形,未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其资产,亦未受托成为基金管理人管理资产,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二)是否存在发行人或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等安排,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2、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2)石河子睿新”补充披露如下:

“④员工入股的出资方式和资金来源

除普通合伙人赖春宝外,石河子睿新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常婷、陈霞、王月、宋卫红认缴石河子睿新的资金系实际控制人赖春宝无偿赠与,但均系真实持有石河子睿新的出资份额,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

员工入股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资金来源于实际控制人赖春宝的无偿赠与,均已按照协议约定及时足额缴纳出资。”

(三)员工入股的出资方式和资金来源,是否按照约定及时足额缴纳出资或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2、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2)石河子睿新”补充披露如下:

1-82

“④员工入股的出资方式和资金来源除普通合伙人赖春宝外,石河子睿新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常婷、陈霞、王月、宋卫红认缴石河子睿新的资金系实际控制人赖春宝无偿赠与,但均系真实持有石河子睿新的出资份额,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员工入股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资金来源于实际控制人赖春宝的无偿赠与,均已按照协议约定及时足额缴纳出资。”

(四)是否建立相关流转、退出机制以及股权管理机制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2、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2)石河子睿新”补充披露如下:

“⑤相关流转、退出机制以及股权管理机制

除实际控制人赖春宝外,石河子睿新其他合伙人(即激励对象,指常婷、王月、陈霞、宋卫红)在服务期(6年服务期)届满前辞职、离职或因其自身过错被辞退、开除,发行人有权收回激励股权,由石河子睿新的普通合伙人赖春宝或发行人指定的第三方受让激励股权。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可要求回购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激励股权,由发行人或实际控制人赖春宝指定的第三方回购:服务期内,激励对象因自身需要,自愿套现激励股权;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资产整合及重组完成后仍无法满足上市条件,或者由于政策或法律原因不可能实现上市目标;服务期届满后且发行人实现上市前,激励对象自愿套现激励股权。

发行人实现上市后,石河子睿新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锁定。锁定期届满后,石河子睿新可减持其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股份减持方案需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份额同意方可实施,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激励对象亦可向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石河子睿新的合伙份额。锁定期届满后,激励对象的减持比例应遵守下述要求:锁定期届满后一年内,减持的股份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其取得的激励股份总数的30%;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1-83

内,减持的股份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其取得的激励股份总数的60%;锁定期届满后五年届满前,减持的股份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其取得的激励股份总数的100%。”

(五)报告期内,石河子睿新各合伙人份额的增减变动情况,增资及退出的背景、价格公允性以及股份支付确认情况,是否存在应确认股份支付未确认情形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2、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2)石河子睿新”补充披露如下:

“⑥报告期内各合伙人份额的增减变动情况,增资及退出的背景、价格公允性

报告期初(即2018年初),石河子睿新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占比
1赖春宝165.7016.57%
2杨宏伟477.6447.76%
3孙业兰261.1026.11%
4常婷23.882.39%
5宋卫红23.882.39%
6陈霞9.560.96%
7王月9.560.96%
8赵静9.560.96%
9丁元元9.560.96%
10廖于瑕9.560.96%
合计1,000.00100.00%
时间1类型出资结构背景介绍定价依据
姓名认缴出资(万元)认缴出资占比份额是否变动
2018年转让赖春宝194.3819.44%赵静、丁元元、赵静和廖于瑕分

1-84

时间1类型出资结构背景介绍定价依据
姓名认缴出资(万元)认缴出资占比份额是否变动
4月、2018年10月、2018年12月杨宏伟477.6447.76%廖于瑕分别于2018年12月、2018年4月、2018年10月离职,均将其持有的份额转让给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赖春宝别持有的0.96%出资份额作价均为4万元,丁元元所持0.96%出资份额作价约3.71万元,均系根据股权激励协议约定方式(投资成本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年利率上浮15%计算的利息)计算
孙业兰261.1026.11%
常婷23.882.39%
宋卫红23.882.39%
陈霞9.560.96%
王月9.560.96%
赵静--
丁元元--
廖于瑕--
合计1,000.00100.00%不适用
2019年 6月转让赖春宝455.4845.55%孙业兰系正常退出,将其持有的份额转让给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赖春宝孙业兰所持26.11%出资份额作价3,007.40万元,双方从转让作价系参考2018年11月开始洽谈,故转让价款系参照2018年11月发行人在全国股权系统的二级市场估值确定
杨宏伟477.6447.76%
孙业兰--
常婷23.882.39%
宋卫红23.882.39%
陈霞9.560.96%
王月9.560.96%
合计1,000.00100.00%不适用
2020年 4月转让赖春宝450.7245.07%陈霞、王月出资份额的增加系发行人实施第二轮的股权激励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赖春宝无偿赠与
杨宏伟477.6447.76%
常婷23.882.39%
宋卫红23.882.39%
陈霞11.941.19%
王月11.941.19%
合计1,000.00100.00%不适用

1-85

序号石河子睿新调整事项是否确认股份支付判断理由
1赵静、丁元元、廖于瑕于2018年离职,各自所持相应份额转让给实际控制人赖春宝该三人离职前的等待期内已进行股份支付处理。本次转让实质系因三人自发行人处离职,普通合伙人(即赖春宝)依据股权激励协议收回其持有石河子睿新的财产份额,其取得的股份不属于股权激励性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石河子睿新的出资结构变动未触发股权激励行为,未作股份支付处理
2孙业兰2019年6月退出,将其所持相应份额转让给实际控制人赖春宝孙业兰系正常退出,其股权来源于其作为普瑞盛的间接股东而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本次赖春宝以公允价值受让其所持有的石河子睿新的财产份额,不属于股权激励,不属于股权激励性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石河子睿新的出资结构变动未触发股权激励行为,未作股份支付处理
3实际控制人赖春宝2020年4月将其所持部分份额分别转让给陈霞、王月陈霞、王月均为发行人高管,发行人向其无偿赠与股份的行为属于股权激励性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石河子睿新的出资结构变动触发股权激励行为,应作股份支付处理

1-86

的实施背景、激励对象范围、授予份额、定价原则、实施过程、实施情况与出资来源等;

3、查阅了股权激励相关的协议文件,分析了等待期、行权条件等条款,是否满足股份支付的定义以及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与交易实质;

4、获取并查阅了石河子睿新的工商登记资料,了解其合伙人份额的增减变动情况,增资及退出的背景;

5、获取了权益工具授予的人员名单并与发行人员工花名册进行比对,检查其一致性,并关注激励对象是否有离职情况;

6、查阅了发行人同期间外部融资的协议文件,分析了股份支付费用确认的合理性与公允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平台合伙协议对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管理模式、决策程序、存续期及期满后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和损益分配方法、股份锁定期、变更和终止的情形以及均进行了明确规定;

2、石河子睿新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3、除赖春宝外,石河子睿新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常婷、陈霞、王月、宋卫红认缴石河子睿新的资金系实际控制人赖春宝无偿赠与,均已依据协议约定足额出资,上述人员持有石河子睿新的出资份额真实、有效,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

4、石河子睿新已建立相关流转、退出机制以及股权管理机制,历次变更均依照对应机制有效运作;

5、报告期内石河子睿新各合伙人份额的增减变动具有合理原因,除陈霞、王月二人的出资份额变动涉及发行人的股份支付处理以外,其他出资份额变动具有公允性且不涉及股份支付的情形。报告期内,石河子睿新各合伙人份额的增减

1-87

变动中不存在应确认股份支付未确认情形。

问题7 关于独立性根据申报文件,发行人前身为原控股股东普瑞盛的SMO业务部门,负责执行普瑞盛与客户签署的临床CRO服务合同中的SMO服务。自2016年起普瑞盛不再承接SMO业务,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是历史签订分包协议对应的与最终客户签订的SMO业务合同的继续执行。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普瑞盛提供服务的金额分别为-33.61万元、536.80万元、118.72万元和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末,合同已执行完毕,普蕊斯与普瑞盛未来将不再发生上述关联交易。

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发行人前身从原控股股东普瑞盛的业务部门独立成为有限公司的背景和原因,普瑞盛目前的主营业务情况,与发行人客户重叠情况,与发行人业务是否存在业务竞争关系;(2)补充披露实际控制人是否曾在其他与发行人具有同类业务的公司任职,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有何影响;(3)补充披露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曾经控制的发行人体系外的公司是否曾经或正在开展发行人同类业务;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简称“《审核问答》”)及《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相关内容,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全资或控股的企业是否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补充披露发行人前身从原控股股东普瑞盛的业务部门独立成为有限公司的背景和原因,普瑞盛目前的主营业务情况,与发行人客户重叠情况,与发行人业务是否存在业务竞争关系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与关

1-88

联交易情况”之“(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之“3、报告期内关联方变化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⑤发行人前身从原控股股东普瑞盛的业务部门独立成为有限公司的背景和原因,普瑞盛目前的主营业务情况,与发行人客户重叠情况,与发行人业务是否存在业务竞争关系

I、发行人前身从原控股股东普瑞盛的业务部门独立成为有限公司的背景和原因

普瑞盛于2009年设立SMO部门,负责具体执行临床研究外包服务中的SMO服务。随着SMO业务规模的扩大,原普瑞盛股东与管理层一致认为将SMO部门改组为独立运营的全资子公司具有加强对SMO业务的系统化管理以及提升SMO业务开展的灵活性等优势。2013年1月13日,普瑞盛股东作出决定:“1、同意设立发行人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并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2、通过《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章程》。”

II、普瑞盛目前的主营业务情况,与发行人客户重叠情况

普瑞盛目前的主营业务为临床研究外包服务,具体的服务内容包括:医学撰写、临床试验项目管理、临床试验监查、数据管理、生物统计、医学监查、药物警戒、临床试验现场稽核、第三方稽查服务与法规注册。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普瑞盛存在客户重叠,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重叠客户数量(家)312218
发行人重叠客户收入合计5,663.161,853.491,439.97
发行人营业收入33,529.0630,354.4719,284.09
占比16.89%6.11%7.47%

1-89

为避免构成潜在的同业竞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赖春宝已于2018年12月卸任普瑞盛董事长,发行人董事陈勇已于2018年12月卸任普瑞盛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石河子玺泰已于2020年4月向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平潭金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持有的普瑞盛合计19.41%的股权。”

(二)补充披露实际控制人是否曾在其他与发行人具有同类业务的公司任职,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有何影响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与关联交易情况”之“(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之“3、报告期内关联方变化情况”之“(2)关联法人或其他关联组织”补充披露如下:

“实际控制人赖春宝除曾在普瑞盛担任董事长外,未在其他与发行人具有同类业务的公司任职。

发行人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方面均与普瑞盛相互独立,不存在相互混同或利益输送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普瑞盛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历史签订的分包协议的继续执行。在发行人与普瑞盛分离后,基于业务连续性考虑,将存量业务中的SMO服务通过业务分包合同平价转让于发行人。2016年以来,发行人未与普瑞盛新增业务往来。截至2019年12月末,上述合同已执行完毕。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普瑞盛的关联交易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普瑞盛--118.720.39%536.802.78%

1-90

(三)补充披露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曾经控制的发行人体系外的公司是否曾经或正在开展发行人同类业务;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简称“《审核问答》”)及《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相关内容,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全资或控股的企业是否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同业竞争情况”之“(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之“3、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曾经控制的发行人体系外的公司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赖春宝控制或曾经控制的发行人体系外的其他企业还包括:

序号股东控制的企业名称经营状态主营业务是否发生过变更
1石河子市玺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续
2上海玺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续
3深圳市泰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续
4赣州谦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续
5石河子市睿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续
6爱怡康健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存续
7小护(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3存续
8江西爱怡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3存续
9赣州市南康区德宝置业有限公司南康大酒店存续
10铨融上海存续
11铨融苏州3存续
12铨汇上海3存续
13铨融(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3存续
14上海进济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续
15赣州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续
16江西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存续
17赣州蓉江新区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存续
18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思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存续

1-91

序号股东控制的企业名称经营状态主营业务是否发生过变更
19新疆泰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续
20赣州普程商贸有限公司4存续
21赣州顺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1-92

形。”

2、报告期内,除普蕊斯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控股股东石河子玺泰无全资或控股的其他企业;实际控制人全资或控股的其他企业见前述回复。

3、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全资或控股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关联关系
1赣州泰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赖春宝之子赖书进控制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2赣州兼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赖春宝之子赖书进控制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3赣州市章贡区同城空调维修服务中心实际控制人赖春宝之姐夫杨丛富控制
4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蓝色博达广告装饰部实际控制人赖春宝配偶之弟曾凡洲控制

1-93

3、获取了普瑞盛报告期内的客户名单、销售人员名单,查阅重叠客户的工商信息资料,对重叠客户进行了访谈;

4、访谈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并通过网络检索核查确认实际控制人的任职情况、控制或曾经控制的发行人体系外的公司是否曾经或正在开展发行人同类业务;

5、查验发行人控制的企业的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工商登记资料与主营业务情况;

6、查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全资或控股的企业的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工商登记资料与主营业务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1、除普瑞盛外,赖春宝未曾在其他与发行人具有同类业务的公司任职,发行人与普瑞盛的关联交易金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对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曾经控制的发行人体系外的公司不存在曾经或正在开展发行人同类业务的情形,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全资或控股的企业不存在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问题8 关于员工

根据申报文件: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员工总数分别为988人、1,458人、2,186人和2,261人;(2)目前,公司技术人员2,178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的96.33%;(3)报告期,发行人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员工专业结构和技术人员的专业、学历、资质情况;(2)补充

1-94

披露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技术人员人数、员工总数及比例的比较情况;(3)测算如需为相关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补充披露员工专业结构和技术人员的专业、学历、资质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为SMO服务,目前行业监管部门对SMO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暂无资质要求。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九、发行人员工情况”之“(二)员工结构”补充披露如下:

“4、技术人员专业结构

项目人数(人)占技术人员比例
临床研究协调员2,26891.05%
项目经理1064.26%
团队/项目助理692.77%
质量控制、培训师等481.93%
合计2,491100.00%
项目人数(人)占技术人员比例
硕士及以上421.69%
本科1,80472.42%
大专63025.29%
中专及以下150.60%
合计2,491100.00%

1-95

较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九、发行人员工情况”之“(二)员工结构”补充披露如下:

“6、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技术人员人数、员工总数及比例的比较情况

根据同行业可比(拟)上市公司的公开资料,2018-2020各年末,发行人与可比公司的技术人员人数、员工总数及比例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人

公司名称技术人员人数员工总数技术人员人数占 员工总数的比例
2020年2019年2018年2020年2019年2018年2020年2019年2018年
药明康德121,94217,87213,94026,41121,74417,73083.08%82.19%78.62%
泰格医药5,3934,4293,4246,0324,9593,89889.41%89.31%87.84%
诺思格2-1,069--1,303--82.04%-
平均值13,6687,7908,68216,2229,33510,81484.26%83.45%80.28%
普蕊斯2,4912,1131,4032,5792,1861,45896.59%96.66%96.23%

1-96

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三)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

(三)测算如需为相关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九、发行人员工情况”之“(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补充披露如下:

“4、如需为相关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测算报告期内,发行人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及对利润情况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应交未缴社会保险金额110.5782.5167.34
应交未缴住房公积金金额32.1628.8921.36
合计142.73111.4088.70
利润总额4,150.976,061.953,446.97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3.44%1.84%2.57%
净利润3,531.655,235.593,027.97
占净利润的比例4.04%2.13%2.93%

1-97

4、取得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应缴未缴社保和公积金的员工明细,测算相应金额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1、目前行业监管部门对SMO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暂无资质要求,发行人技术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是由于业务结构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2、报告期内,发行人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及净利润的比例均较低,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问题9 关于子公司和分支机构

根据申报文件:

(1)发行人有一家境内全资子公司普蕊斯赣州,拥有一家境内参股子公司铨融上海(发行人持股占比为14.16%),有两家境内分公司(北京分公司和黄浦分公司);(2)2019年2月,杨振(赖春宝姐姐之子)将其持有铨融上海10.4%(对应出资额13.68万元)的股权、侯磊磊(杨宏伟妹妹之子)将其持有的铨融上海

4.8%(对应出资额6.32万元)股权转让予发行人;(3)杨振持有铨融上海的全部股权实质系代实际控制人赖春宝持有,侯磊磊持有铨融上海的全部股权实质系代总经理杨宏伟持有。2020年3月,杨振、侯磊磊将其持有铨融医药的全部股权转让(代持还原)予赖春宝、杨宏伟;(4)发行人与铨融上海的主营业务与所属行业不同。铨融上海主营业务为软件开发,向制药公司、医院及CRO公司提供“临床试验中心管理系统”(S-Trial+)及“临床试验执行管理平台”(O-Trial+)等信息化产品。

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子公司、分公司在发行人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2)补充披露2019年2月,发行人入股但不控股铨融上海的背景、原因和必要性,发行人出

1-98

资是否合法合规、出资价格是否公允;(3)补充披露发行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共同投资行为是否已按照《审核问答》相关要求进行披露和核查,是否直接影响发行人独立性;(4)补充披露杨振、侯磊磊分别为实际控制人赖春宝、总经理杨宏伟代持铨融上海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2020年3月将代持还原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5)补充披露实际控制人赖春宝、总经理杨宏伟在发行人体系外设立铨融上海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6)补充披露铨融上海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更,是否与发行人存在业务或资金往来;如存在,补充披露相关交易的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交易背景以及相关交易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以及相关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及公允性,是否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7)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铨融上海是否存在客户重叠的情况,如存在,补充披露发行人与铨融上海的股权关系对双方获得订单的影响;(8)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各子公司、分公司是否存在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9)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转让、注销子公司情形,相关子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转让、注销的原因,是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等情形,经营是否合法合规。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补充披露子公司、分公司在发行人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和分公司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四)发行人子公司、分公司在发行人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

公司名称与发行人关系在发行人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
普蕊斯赣州全资子公司尚未开展经营,未来拟作为发行人与当地医院合作共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对临床研究中心建设体系搭建和培训、协助申报/开展药物临床试验。

1-99

公司名称与发行人关系在发行人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
铨融上海参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软件开发,针对医院、药企、CRO或SMO公司的数据管理等需求开发临床试验管理软件O-Trial+/S-Trial+系统。发行人基于对铨融上海业务前景以及后续发展不确定性的综合考虑,决定以参股形式取得铨融上海20%的股权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分公司为员工在北京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设立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黄浦分公司1分公司无实际经营活动,公司办公地址位于上海市黄浦区,为满足当地工商管理的要求设立

1-100

发行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共同投资行为已按照《审核问答》相关要求进行披露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审核问答》披露要求招股说明书披露情况
(一)发行人应当披露相关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住所、经营范围、股权结构、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简要历史沿革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和分公司情况”之“(二)参股子公司情况”(以下简称“参股子公司部分”)之“1、基本情况”、“2、简要财务数据”与“3、简要历史沿革”进行了相应的披露。
(二)中介机构应当核查发行人与上述主体共同设立公司的背景、原因和必要性,说明发行人出资是否合法合规、出资价格是否公允。铨融上海并非由发行人与相关人员共同设立,具体情况请见本题之问题(五)的答复;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和分公司情况”之“(二)参股子公司情况”之 “3、简要历史沿革”之“(11)2019年2月,铨融上海第八次股权转让” 进行了相应的披露,发行人入股铨融上海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与同期外部投资人入股铨融上海的价格相同,出资行为合法合规,出资价格公允。
(三)如发行人与共同设立的公司存在业务或资金往来的,还应当披露相关交易的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交易背景以及相关交易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中介机构应当核查相关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及公允性,是否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七章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与关联交易情况”之“(二)关联交易”之 “2、偶发性关联交易” 进行了相应的披露,发行人与铨融上海的关联交易真实、合法,是发行人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化定价,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四)如公司共同投资方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中介机构应核查说明公司是否符合《公司法》第148条规定,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保荐人与发行人律师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和分公司情况”之“(二)参股子公司情况”之 “4、关于发行人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投资行为的核查意见” 进行了相应的说明,铨融上海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与经营模式均不同,发行人入股铨融上海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148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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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情况”之“(二)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除上述交易外,发行人与铨融上海不存在其他业务或资金往来。发行人与铨融上海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相互独立,不存在直接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形。”

(四)补充披露杨振、侯磊磊分别为实际控制人赖春宝、总经理杨宏伟代持铨融上海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2020年3月将代持还原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和分公司情况”之“(二)参股子公司情况” 补充披露如下:

“6、杨振、侯磊磊分别为实际控制人赖春宝、总经理杨宏伟代持铨融上海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2020年3月将代持还原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

杨振、侯磊磊为实际控制人赖春宝、总经理杨宏伟代持铨融上海的股权系为避免发行人拟引入的外部投资者就该项投资是否会分散二人对发行人的精力投入产生质疑。经中介机构核查确认上述股权代持行为后,为确保铨融上海的股权清晰,赖春宝与杨宏伟根据中介机构的意见将前述代持的股权全部还原。”

(五)补充披露实际控制人赖春宝、总经理杨宏伟在发行人体系外设立铨融上海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和分公司情况”之“(二)参股子公司情况” 补充披露如下:

“7、实际控制人赖春宝、总经理杨宏伟在发行人体系外设立铨融上海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

实际控制人赖春宝、总经理杨宏伟基于过往的行业经验,对临床试验信息化管理的长期前景较为看好,但考虑到其业务模式尚未得到充分验证,具有较高的经营风险,故决定在发行人体外设立铨融上海。”

(六)补充披露铨融上海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更,是否与发行人存在业务或资金往来;如存在,补充披露相关交易的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交易背景以及相关交易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以及相关交易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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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及公允性,是否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铨融上海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均为软件开发,未发生变更。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存在的业务往来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与关联交易情况”之“(二)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中补充披露如下: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采购劳务

2017-2020年,发行人偶发性关联交易之采购劳务及占当期研发费用或营业成本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铨融苏州------53.7911.18%1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蓝色博达广告装饰部--0.79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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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铨融上海是否存在客户重叠的情况,如存在,补充披露发行人与铨融上海的股权关系对双方获得订单的影响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和分公司情况”之“(二)参股子公司情况” 补充披露如下:

“8、发行人与铨融上海客户重叠的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铨融上海客户重叠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铨融上海存在客户重叠,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重叠客户数量(家)1992
发行人重叠客户收入合计3,497.702,511.5549.47
发行人营业收入33,529.0630,354.4719,284.09
占比10.43%8.27%0.26%
序号客户名称临床试验参与方
1康方天成(广东)制药有限公司申办方
2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3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云屹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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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临床试验参与方
5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
6浙江新码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7四川九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8苏州瑞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瑞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9上海津曼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西比曼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1嘉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12杭州贝瑞和康基因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13兆科(广州)肿瘤药物有限公司
14天境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5恒翼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6腾盛博药医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17来凯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8南京传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9上海赛比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亘喜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1百时益医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法马苏提克咨询有限公司)1CRO
22上海康德弘翼医学临床研究有限公司
23西斯比亚(北京)医药技术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2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临床试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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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客户签署保密协议,客户试用公司系统;(3)试用期结束后,铨融上海向客户发送报价文件;(4)经商务谈判后与客户签署合同,获得业务订单。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铨融上海的重叠客户涵盖国内知名的制药企业、国际领先CRO公司PPD, Inc.的境内子公司以及大型公立三甲医院,与发行人及铨融上海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客户对业务采购与供应商管理均有严格的标准体系,发行人与铨融上海取得业务订单是各自与客户达成商业共识的结果,二者间的股权关系难以对客户的商业判断与自主行为产生显著影响。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铨融上海虽有客户重叠的情况,但双方均独立开展业务活动,不存在因股权关系而为对方获取业务订单提供支持或接受对方支持的情形。”

(八)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各子公司、分公司是否存在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和分公司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五)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分公司的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不存在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九)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转让、注销子公司情形,相关子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转让、注销的原因,是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等情形,经营是否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转让、注销子公司的情形。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子公司与分公司在发行人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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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阅普蕊斯赣州的业务合同,铨融上海的商业计划与发展规划以及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

3、查验铨融医药的工商登记资料、发行人与杭州泰格入股铨融上海的协议与支付凭证并访谈实际控制人赖春宝、总经理杨宏伟,确认发行人入股但不控股铨融上海的背景、原因、投资程序、出资价格等;

4、查验发行人的董监高调查表、业务合同、资产权属证明、人员花名册、银行流水;

5、访谈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赖春宝、总经理杨宏伟,了解其在通过杨振、侯磊磊代持铨融上海股权的背景、原因;

6、查验发行人与铨融上海的业务合同、记账凭证、测试验收报告,审议上述交易的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文件;

7、获取铨融上海组织架构图、报告期内的客户名单、销售人员名单与财务资料,比对并分析报告期内客户重叠数量变化的原因,查阅重叠客户的工商信息资料,对重叠客户进行了访谈;

8、访谈了解发行人与铨融上海的订单获取模式,评估并了解双方股权关系对各自获得订单的影响;

9、查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的合规证明,并通过网络核查是否存在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10、访谈实际控制人赖春宝、通过公开渠道查验发行人的子公司情况,确认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转让、注销子公司情形。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对铨融上海的出资行为合法合规、出资价格公允;

2、发行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共同投资行为已按照《审核问答》相关要求进行披露和核查,不存在直接影响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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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性的情形;

3、铨融上海代持形成与解除的原因具有合理性,相关代持已全部还原;

4、发行人与铨融上海的关联交易真实、合法,是发行人业务正常经营所需,交易参照市场化定价,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5、铨融上海报告期内增加了对商务活动的投入,与发行人重叠客户的数量相应增加,双方股权关系对各自获得业务订单无显著影响;

6、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子公司、分公司不存在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转让、注销子公司情形。

问题10 关于知识产权

根据申报文件,公司无专利技术,拥有软件著作权33项、域名1项、注册商标1项。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专利、软件著作权、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的类型、数量上的比较情况;(2)对业务经营或收入实现有重大影响的软件著作权、注册商标、技术等是否存在重大纠纷或诉讼,是否将对发行人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专利、软件著作权、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的类型、数量上的比较情况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情况”之“(一)公司的市场地位、服务水平与特点”中补充披露如下:

“(5)知识产权类型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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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专利、软件著作权、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的类型、数量上的比较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已授权专利数量已授权软著数量已注册商标数量
发行人54334
药明津石551715
杭州思默503
西斯比亚2
联斯达315
诺思格5681375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药明津石、杭州思默、西斯比亚和联斯达的知识产权相关数据来自企查查数据库查询结果(查询日期:

2020年12月15日)

数据来自诺思格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截至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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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注册商标证书等知识产权相关资料;通过查询企查查数据库、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公告等方式,了解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知识产权相关情况。

2、访谈了发行人及发行人法务负责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并查询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披露信息,了解发行人对业务经营或收入实现有重大影响的软件著作权、注册商标、技术等是否存在重大纠纷或诉讼,是否将对发行人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1、公司软著数量在同行业中处于中等水平,无已授权专利,符合SMO行业的商业模式特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与其软件著作权、注册商标、技术等相关的纠纷或诉讼,对发行人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影响。

问题11 关于经营场所和工作场景

根据申报文件:

(1)发行人在25个城市设有临床试验站点,发行人拟运用募集资金进行临床试验站点扩建;(2)公司无自有房屋,承租的部分房屋的租赁合同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此外,位于贵阳市、合肥市的租赁房屋产权方未取得相关房屋权属证书。

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25个临床试验站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址、面积、人员、设备、用途等;(2)补充披露开展临床试验服务的场地对房产的选址、设施、安全卫生条件等方面有何具体要求,发行人相关房产是否满足相关要求;(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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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披露发行人临床试验站点使用租赁房产的情况,地点变更对临床试验站点的资质、业务开展等可能产生的影响;(4)结合具体项目和工作场景,补充披露开展SMO服务流程、步骤和工作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举例的方式披露发行人业务开展的各具体工作环节、涉及的人员和场地、各阶段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情况;(5)补充披露未备案、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租赁房产是否存在须搬迁的风险或到期无法续租的风险,如发生搬迁风险,测算可能产生的费用、搬迁周期,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补充披露25个临床试验站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址、面积、人员、设备、用途等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25个临床试验站点中的1个因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租而取消,其余24个临床试验站点仍在租赁和使用中,具体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情况”之“(一)公司的市场地位、服务水平与特点”中补充披露如下:

“(3)公司临床试验站点情况

发行人临床试验站点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地址面积 (㎡)地区人数常驻办公室人数主要设备类型站点用途
1上海黄浦区广东路500号世界贸易大厦23楼名义楼层:2302/2303/2308(H)单元/2301(A)/2307(G)单元单元 实际楼层:1902/1903/1908(H)单元/1901(A)/1907(G)单元1,078.292558080台电脑 2台打印机 3台投影仪员工办公室
2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甲10号万科大都会5层43个工位2604343台电脑 2台打印机员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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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地址面积 (㎡)地区人数常驻办公室人数主要设备类型站点用途
3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36号长春国际商务中心B座1区1902室127.7711066台电脑员工办公室
4重庆市渝中区大坪龙湖时代天街5栋5-9#110.68711212台电脑 1台打印机 1台投影仪员工办公室
5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19号摩卡空间11楼1115号57.541633台电脑 1台打印机员工办公室
6合肥市政务区万佛湖路天珑广场3#1515室71.546523台电脑 1台投影仪 1台打印机员工办公室
7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越秀新都会大厦wework 5楼21个工位1661818台电脑 1台投影仪员工办公室
8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八一七中路41号新兴大厦20层06单元118.6553811台电脑 1台投影仪 1台打印机员工办公室 员工宿舍
9石家庄市长安区半岛国际7栋1单元3003室933077台电脑员工办公室
10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30号高速大厦B座11楼C116.23871313台电脑 1台打印机 1台投影仪员工办公室
11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163号新时代广场北栋1316室185.671512525台电脑 1台备用电脑 1台打印机 1台投影仪员工办公室
12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532-2号金蝶软件园E栋1楼113室8个工位6341台打印机 9台电脑员工办公室
13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44号丹尼尔世纪广场小区2单元8楼20804室149.1542020台电脑 1台打印机员工办公室
14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67号奉天银座C座1411154.291223031台电脑 1台打印机 1台投影仪员工办公室
15杭州市拱墅区白马大厦307室2381401414台电脑 1台备用电脑 1台打印机 1台投影仪员工办公室
16山西省人民医院家属院8号楼2单元1011004033台电脑 1台打印机员工办公室 员工宿舍
17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阳明东路金涛国际花园1栋1单元503室1003021台打印机 1台投影仪 2台电脑员工办公室 员工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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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地址面积 (㎡)地区人数常驻办公室人数主要设备类型站点用途
18南宁市教育局22号南湖御景御景阁20楼2009572121台打印机 2台电脑员工办公室 员工宿舍
19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36楼BR129个工位7288台电脑 1台打印机 2台备用电脑员工办公室
20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建设路和大学路交汇处西南角中投联合汇金城3号楼1单元170213618088台电脑 1台打印机员工办公室
21天津市红桥区泉春里6-2-1702135.379166台电脑 1台打印机员工办公室 员工宿舍
22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徐州路2号15号楼7单元402户81.871877台电脑员工办公室 员工宿舍
2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健康家园102-3三单元701室146.879388台电脑 1台打印机 1台投影仪员工办公室 员工宿舍
24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繁花中心C幢502室39.51633台电脑 1台打印机 1台投影仪员工办公室 员工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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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站点与临床试验机构对房产的选址、设施、安全卫生条件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对比如下:

名称含义对房产的选址、设施、安全卫生条件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临床试验站点是公司对于自己各地办公地点的专有称呼本质是公司在各地设立的办公室,不承接临床试验的开展,无需国家药监局备案管理,只需要满足办公安全、信息安全、文件安全等基本办公条件
临床试验机构指临床试验开展的具体场所,一般为医院、疾控中心等医疗服务机构目前,国家药监局对临床试验机构实行备案管理,临床试验机构应当满足GCP和药物临床试验相关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①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二级甲等以上资质,试验场地应当符合所在区域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院区(场地)管理规定。开展以患者为受试者的药物临床试验的专业应当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诊疗科目相一致。开展健康受试者的Ⅰ期药物临床试验、生物等效性试验应当为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专业;②具有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相适应的诊疗技术能力;③具有与药物临床试验相适应的独立的工作场所、独立的临床试验用药房、独立的资料室,以及必要的设备设施;④具有掌握药物临床试验技术与相关法规,能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研究人员;其中主要研究者应当具有高级职称并参加过3个以上药物临床试验;⑤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专业具有与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相适应的床位数、门急诊量;⑥具有急危重病症抢救的设施设备、人员与处置能力;⑦具有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组织管理的专门部门;⑧具有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相适应的医技科室,委托医学检测的承担机构应当具备相应资质;⑨具有负责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的伦理委员会;⑩具有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具有防范和处理药物临床试验中突发事件的管理机制与措施;?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的医务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其他条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应当为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不要求前述第①项、第⑤项、第⑥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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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地点变更对公司临床试验站点的影响资质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在各个核心城市设立临床试验站点、辐射周边临床试验机构(医院)的方式开拓市场。实际运营中,公司的CRC等一线员工大部分时间在临床试验机构(医院)现场办公,一般只有在参加培训或公司重要会议时才需返回临床试验站点;而临床试验站点则主要用于PM等非CRC员工的常驻办公。因此,公司对于临床试验站点的资质并无特殊要求,只需满足办公安全、文件安全、人员安全等基本办公条件即可。业务开展方面,一方面公司的大部分项目执行工作均系在临床试验机构(医院)开展,临床试验站点只承担员工培训、内部会议等非项目执行工作,因此临床试验站点的变更对公司项目执行等主要业务开展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公司对临床试验站点房屋的资质、环境无特殊要求,站点所需设备也主要为日常办公设备,即使因客观原因导致临床试验站点变更,公司也可以及时在当地房屋租赁市场中寻找其他房屋用作临床试验站点,并将相关人员、相关办公设备等快速迁移至新场所开展运营,对公司业务开展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结合具体项目和工作场景,补充披露开展SMO服务流程、步骤和工作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举例的方式披露发行人业务开展的各具体工作环节、涉及的人员和场地、各阶段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情况发行人开展SMO服务的各具体工作环节、涉及的人员和场地、各阶段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服务及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之“2、公司提供的主要服务”中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开展SMO服务的各具体工作环节、涉及的人员和场地、各阶段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情况如下表所示: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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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工作环节涉及的人员涉及场地各阶段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情况
内部人员外部人员
1前期建模PM申办方医学部人员内部/外部日常办公场所公司一般在开展BD活动、发展新客户时进行前期建模工作,其具体内容是参考公司既往在各疾病领域的项目执行经验的执行数据,为客户快速构建选点模型、启动模型、入组模型、质量模型、风险模型和费用模型,形成一份详实的立项可行性报告供客户参考,一方面帮助客户节省市场调研与项目可行性研究等时间,从而帮助客户大幅缩短项目的立项时间,另一方面也是公司项目管理能力和项目执行经验的重要展示,有助于获取客户
2前期准备计划PM、CRC申办方医学部人员内部/外部日常办公场所当公司与客户签订项目合同、正式开始项目实施时,公司将参考前期建模结果,为客户提供一系列前期准备计划,包括可行性调研、研究中心确定和筛选评估等工作,便于后续工作的开展
3试验点启动PM、CRCCRA、临床试验研究者临床试验机构当临床试验机构确定后,公司将派驻项目组员工正式进驻试验机构,并为客户提供一系列试验点启动工作,包括文件整理归档、患者准备、中心准备、伦理递交与机构事务、遗传办准备、合同相关流程协助与跟进、研究者会议、研究者中心启动会等工作,为后续临床试验的正式启动和执行打下基础
4现场执行PM、CRCCRA、临床试验研究者、受试者临床试验机构现场执行阶段,公司将派驻人员帮助处理临床试验中非医学判断性质的项目管理性工作,包括伦理材料准备、患者预筛选、数据和原始资料录入、受试者预约、不良事件统计、受试者随访与依从性管理、研究者过程控制、研究文件管理、药物和物资管理、多方协调、关闭中心等工作,确保临床研究项目在医院高质量高效率的执行
5项目全流程管理PMCRA、临床试验研究者、受试者内部/外部日常办公场所、临床试验机构在前述SMO服务中,公司为客户提供贯穿始终的全流程一站式项目管理服务,实现不同环节的无缝衔接和顺利开展,保证临床试验项目的整体执行效率和完成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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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补充披露未备案、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租赁房产是否存在须搬迁的风险或到期无法续租的风险,如发生搬迁风险,测算可能产生的费用、搬迁周期,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1、 是否存在须搬迁的风险或到期无法续租的风险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18处租赁物业,具体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六、发行人业务相关资产情况”之“(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中披露如下,其中楷体加粗部分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或更新披露的内容: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权属证书/证明租赁地址使用面积(㎡)租赁期限
1发行人张沛川(2017)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87760号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30号高速大厦B座11楼C116.232020.7.1至2021.6.30
2发行人任念慈房东未办理房产证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9号摩卡空间11楼1115号57.542020.6.1至2021.5.31
3发行人南京酷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有房屋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532-2号金蝶软件园E栋1楼113室8个工位2020.6.20至2021.6.19
4发行人韩丽云、杨洋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060291077-1号、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060291077-2号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67号(1411)154.292020.3.11至2022.3.10
5发行人郭怡、郭思伟长房权证开福字第712090431号、长房权证开福字第712090427号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161号新时代商务广场1315/1316185.672018.8.10至2022.8.9
6发行人上海盛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沪房地黄字(2005)第002462号、沪房地黄字(2005)第002463号、沪房地黄字(2005)第000085号上海广东路500号世界贸易大厦19楼1902/1903/1908(H)单元580.562019.11.1至2022.10.31
7发行人上海萱濠实业有限公司沪(2018)黄字不动产权第008361号、沪房地黄字(2016)第000199号上海广东路500号世界贸易大厦19楼1901(A)/1907(G)单元497.732019.11.1至2022.10.31
8发行人合肥班格白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办理房产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与习友路交口向北天珑广场3#151571.542020.10.16-2021.10.15
9发行人优客工场(北京)创业服务武汉有限公司武房权证市字第200520505号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1座36楼BR129个工位2019.9.10至2021.9.9

1-117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权属证书/证明租赁地址使用面积(㎡)租赁期限
10发行人北京筑梦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X京房权证朝字第1310578号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甲10号5层43个工位2021.2.1 至 2021.5.31
11发行人戴国良、宜国芳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5419572号杭州市拱墅区白马大厦307室2382021.2.1 至 2023.1.31
12发行人诸葛英杰房地证津字第106021103915号天津市红桥区泉春里6-2-1702135.372021.2.1 至 2022.1.31
13发行人李晓琳哈房权证南字第0901085803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02号3幢3-701室146.872020.6.7至2021.6.6
14发行人余建平未办理房产证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44号丹尼尔世纪广场小区2单元8楼20804室149.12020.6.15 至 2021.6.14
15发行人威幄克商务信息咨询(广州)有限公司粤房地证字第C5465909号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越秀新都会大厦wework5楼21个工位2020.11.1 至 2021.10.31
16发行人李昊则房权证长房权字第2060050789号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36号永诚大厦B座1区1902室127.772020.9.30至 2021.9.29
17发行人蔡美萍洪房权证东湖区字第1000692867号南昌市东湖区阳明东路金涛国际花园1幢1单元503室99.072020.12.18 至 2021.12.17
18发行人卢海金、罗文良桂(2016)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066589号、桂(2016)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066588号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22号南湖御享御景阁20楼2009室572020.12.11 至 2021.12.10
19发行人朱恒、袁晓萍苏房权证相城字第30260397号、苏房权证相城字第30260398号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繁花中心C幢502室39.52020.11.18 至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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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签订的目前正在履行的房屋租赁合同均未约定以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为合同生效条件,产权方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亦不影响合同效力,且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未与出租方发生重大纠纷,因此该等房屋租赁合同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其履行不存在重大违约风险,公司须搬迁或到期无法续租的风险较小。

2、如发生搬迁风险,测算可能产生的费用、搬迁周期,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六、发行人业务相关资产情况”之“(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如发生搬迁风险,各地临床试验站点发生搬迁可能产生的费用以及搬迁周期情况如下:

序号地区目前租金(元/月)搬家费用(元)办公用具重新置办费用(元)搬迁周期
1南京7,000-2,2501个月
2西安3,0001,0005,8501个月
3长沙6,6671,0007,6501个月
4合肥3,8881,0001,8001个月
5武汉6,7501,0003,1501个月
6杭州26,784.921,0006,3001个月
7广州26,6001,0007,6501个月
8长春4,1662,0009001个月
9哈尔滨2,7501,0002,2501个月
10沈阳6,0001,00012,1501个月
11贵阳2,7001,0001,3501个月
12重庆5,0001,0004,5001个月
13福州4,3001,0003,1501个月
14郑州4,0001,0004,0501个月
15太原2,1001,0002,7001个月
16石家庄2,2001,0002,7001个月
17青岛3,6671,0001,8001个月
18南昌3,0001,0001,8001个月

1-119

序号地区目前租金(元/月)搬家费用(元)办公用具重新置办费用(元)搬迁周期
19南宁2,4001,0001,3501个月
20苏州2,0001,0001,3501个月
合计(元)124,972.9220,00074,700-

1-120

记证明复印件;

5、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检索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涉诉情况;

6、访谈了发行人行政总监,取得了搬迁费用测算明细表,并取得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函。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临床试验站点主要配备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等日常办公设备,主要用作日常办公与员工住宿用途而不用作临床试验开展场所;

2、发行人临床试验站点与临床试验机构场地不同,只需满足办公安全、信息安全、文件安全等基本办公条件,也不涉及安全卫生条件、医疗健康认证等特殊要求;

3、发行人临床试验站点使用租赁房产主要作为日常办公与员工住宿用途,地点变更对临床试验站点的资质、业务开展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4、发行人业务开展主要包括前期建模、前期准备计划、试验点启动、现场执行与项目全流程管理,涉及主要人员包括发行人自身的PM、CRC人员与临床试验环节中其他方的相关人员,并提供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的相关服务;

5、发行人的房屋租赁合同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其履行不存在重大违约风险,发行人需要搬迁或到期无法续租的风险较小;如发生搬迁风险,预计所需的搬迁周期以及各项搬迁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等对发行人持续经营的影响较小;发行人已经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搬迁可能产生的费用和周期,并就相关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充分提示风险。

问题12 关于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

根据申报文件:

1-121

(1)公司于2020年9月申请重新认证并将在证书到期前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报告期内,各期所得税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2.01%、

12.37%、11.74%及12.33%;(3)报告期内,各期政府补助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00%、2.65%、6.00%及24.89%。2020年1-6月,由于公司SMO业务受到国内新冠疫情的影响,当期利润总额下滑较多,故政府补助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上升较快。

请发行人:

(1)结合发行人的业务特征以及专利等知识产权情况,补充披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是否存在障碍,对税收优惠是否存在重大依赖;(2)补充披露相关政府补助是否合法、有效、可持续,发行人对政府补助是否存在重大依赖。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结合发行人的业务特征以及专利等知识产权情况,补充披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是否存在障碍,对税收优惠是否存在重大依赖

1、发行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不存在障碍

发行人于2017年11月23日取得编号为GR20173100319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由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发行人已于2020年9月提交高新技术企业的更新认证申请。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于2020年11月18日发布的《关于公示上海市2020年第三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发行人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并于2020年11月18日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颁发的编号为GR20203100446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综上,发行人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不存在障碍。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六、报

1-122

告期内的主要税收政策、缴纳主要税种及税率”之“(二)税收优惠情况”之“2、税收优惠对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2、税收优惠对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与利润、享受的税收优惠均主要来源于母公司,其中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为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2020年11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报告期内公司适用15%企业所得税税率,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在相关政策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公司未来仍可以享受相应的所得税税收优惠。

……”

2、发行人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六、报告期内的主要税收政策、缴纳主要税种及税率”之“(二)税收优惠情况”之“2、税收优惠对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2、税收优惠对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公司因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享受的税收优惠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享受的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401.05532.37299.88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产生的税收优惠166.53179.39126.55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0.09
所得税优惠金额小计567.58711.75426.52
利润总额4,150.976,061.953,446.97
所得税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13.67%11.74%12.37%

1-123

……”

(二)补充披露相关政府补助是否合法、有效、可持续,发行人对政府补助是否存在重大依赖

1、相关政府补贴合法、有效、可持续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五)利润表其他项目”之“6、其他收益与营业外收入”之“(2)营业外收入”中补充披露如下:

“(2)营业外收入

……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享受的政府补助明细情况如下:

期间政府补助 收入主体补贴项目补贴单位依据文件补贴金额(万元)
2020年度发行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补助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地区开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的通知(浦府(2017)134号)268.00
发行人科技小巨人项目补贴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沪科合[2020]27号)、2020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浦东新区拟配套企业公告、《关于给予2020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浦东新区配套资金支持的通知》(浦科经委[2020]133号)180.00
发行人首次认定高新专项资金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支持创新创业环境实施细则》2017-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支持企业名单公示(第二批)20.00
发行人北京分公司稳岗就业补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14.63
合计482.63
2019年度发行人浦东新区促进中小企业挂牌补助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上市挂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浦府(2016)90号)160.00
发行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补助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地区开发管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113.00

1-124

期间政府补助 收入主体补贴项目补贴单位依据文件补贴金额(万元)
理委员会的通知(浦府(2017)134号)
发行人科技发展基金重点企业研发机构补贴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重点企业研发机构补贴资金操作细则(沪浦科[2016] 60号)80.00
发行人稳岗就业补贴失保基金代理支付专户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20号)5.21
发行人北京分公司稳岗就业补贴北京市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失业保险稳定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9]68号)5.41
合计363.62
2018年度发行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补助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地区开发管理委员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的通知(浦府(2017)134号)85.00
发行人稳岗就业补贴失保基金代理支付专户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20号)3.52
发行人北京分公司稳岗就业补贴北京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8]59号)2.67
合计91.18

1-125

单位:万元

项目计入科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补助其他收益268.00113.0085.00
科技小巨人项目补贴其他收益180.00--
研发机构复审补贴其他收益-80.00-
首次认定高新专项资金其他收益20.00--
稳岗就业补贴其他收益14.6310.626.18
浦东新区促进中小企业挂牌补助营业外收入-160.00-
合计-482.63363.6291.18

1-126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不存在障碍;

2、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政府补贴均具备相应政策依据,合法、有效;

3、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对发行人利润的影响较小,发行人经营业绩对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不存在重大依赖。

问题13 关于新三板挂牌

根据申报文件,2017年3月29日,发行人股票正式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2019年8月26日,发行人股票终止在股转系统挂牌。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在新三板挂牌期间的所有公开披露信息是否与本次申报文件和披露信息一致,存在差异的,逐项列示差异情况并说明具体原因;(2)在新三板挂牌及挂牌期间交易情况和运作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或被采取监管措施。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在新三板挂牌期间的所有公开披露信息是否与本次申报文件和披露信息一致,存在差异的,逐项列示差异情况并说明具体原因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1-127

“(一)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公开披露信息与本次申报文件披露信息存在差异的情况与具体原因

1、财务信息披露的比较情况

(1)财务报表

发行人本次申报材料中2017年度与2018年度财务报表与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即新三板挂牌)期间披露的财务报表之间存在差异,发行人于2020年8月19日通过董事会决议审议《关于2017-2018年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会计科目追溯调整的议案》,对2017年度与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进行追溯调整的事项如下:

①2016年、2017年、2018年计提年终奖金额与实际发放金额有差异,按实际发放金额追溯调整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并且将社保分摊方法与工资分摊方法修正一致,根据业务进度及修正后的项目成本修正项目成本预算,该会计差错对2017年至2018年的应收账款、其他流动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资产减值损失、所得税费用进行追溯调整。

②公司2017年、2018年的政府补助、资产处置收益未按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列报,进行重分类的追溯调整。该会计差错对2017年至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申报材料中2017年度与2018年度财务报表与新三板挂牌期间披露的财务报表的具体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差异 原因
IPO申报文件 披露数据股转系统 披露数据差异金额IPO申报文件 披露数据股转系统 披露数据差异金额
资产负债表科目:
应收账款7,357.747,901.31-543.574,283.954,693.49-4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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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差异 原因
IPO申报文件 披露数据股转系统 披露数据差异金额IPO申报文件 披露数据股转系统 披露数据差异金额
其他流动资产50.720.0450.68289.63118.27171.36
流动资产合计13,351.5613,844.44-492.888,349.108,587.28-238.18
递延所得税资产67.9673.49-5.5337.0841.27-4.19
非流动资产437.96443.49-5.53318.27314.084.19
资产总计13,789.5214,287.94-498.418,663.188,905.54-242.36
预收款项4,663.474,242.74420.723,507.033,239.26267.77
应付职工薪酬1,705.191,890.29-185.091,006.981,054.19-47.21
应交税费199.62473.39-273.7777.0279.49-2.47
其他应付款157.05157.05-279.17279.110.06
流动负债6,825.336,863.47-38.144,870.204,652.04218.15
负债合计6,825.336,863.47-38.144,870.204,652.04218.15
盈余公积463.18505.15-41.97160.44202.43-41.99
未分配利润4,114.614,532.91-418.301,389.381,807.91-418.5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6,964.207,424.47-460.273,792.984,253.50-460.52
股东权益合计6,964.207,424.47-460.273,792.984,253.50-460.52
利润表科目:
营业收入19,284.0919,576.54-292.4511,233.3111,635.67-402.35
营业成本13,011.9313,251.14-239.207,382.037,517.79-135.76
税金及附加68.2268.94-0.7346.4947.01-0.52
销售费用78.5976.801.7966.3668.15-1.79
管理费用1,399.701,330.9768.731,258.911,179.0479.86
研发费用1,174.791,143.9930.80481.14470.6610.48
其他收益93.32-93.321.420.001.42
资产减值损失-205.87-214.808.93-90.04-116.7026.66
资产处置收益-8.21--8.21---
营业利润3,451.153,510.95-59.801,916.372,242.92-326.54①、②
营业外收入0.3591.56-91.210.662.08-1.42
营业外支出4.5213.12-8.5911.1411.14-
利润总额3,446.973,589.39-142.421,905.902,233.86-327.96
所得税费用419.00561.67-142.66301.32375.01-73.69
净利润3,027.973,027.720.241,604.581,858.85-254.27

1-129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差异 原因
IPO申报文件 披露数据股转系统 披露数据差异金额IPO申报文件 披露数据股转系统 披露数据差异金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73.03-2.360.361.86-1.50注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73.03-2.360.361.86-1.50注1
现金流量表科目: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171.6017,967.84203.7612,541.4612,541.52-0.06①、②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5.83193.752.08177.52177.460.06①、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97.272,100.73-3.451,167.181,302.94-135.7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798.5111,776.4022.116,695.636,648.4247.21
支付的各项税费1,550.771,550.77-1,150.921,151.15-0.2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71.56889.69-18.13782.74693.9688.7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75.4570.14205.31205.95205.95-注2
序号IPO申报文件披露信息股转系统披露信息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坏账 准备单位名称应收账款 余额占比坏账 准备
2018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名:
1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818.3810.51%40.92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904.4410.81%45.22
2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798.9310.26%39.95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807.929.65%40.40
3艾伯维医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400.775.15%20.04默沙东研发(中国)有限公司407.144.86%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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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IPO申报文件披露信息股转系统披露信息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坏账 准备单位名称应收账款 余额占比坏账 准备
4默沙东研发(中国)有限公司392.875.04%19.64艾伯维医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403.584.82%20.18
5北京大学肿瘤医院270.973.48%18.63北京大学肿瘤医院331.623.96%23.73
合计2,681.9334.43%139.18合计2,854.7034.10%149.88
2017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名:
1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786.4817.439.32应收账款客户1774.4815.6338.72
2艾昆纬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390.208.6322.58应收账款客户2637.5912.8631.88
3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376.548.3318.83应收账款客户3402.258.1222.10
4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358.727.9417.94应收账款客户4312.836.3115.64
5默沙东研发(中国)有限公司333.107.3716.65应收账款客户5300.636.0715.03
合计2,245.0449.68115.33合计2,427.7848.99123.37
序号期间关联方交易或关联方往来IPO申报文件披露信息股转系统披露信息
单位名称金额单位名称金额
12018年度提供SMO服务普瑞盛(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536.80普瑞盛(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448.24
22018年度提供其他服务--普瑞盛(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5.87
32018年末应收账款普瑞盛(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94.93普瑞盛(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52.86
42017年度提供SMO服务普瑞盛(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33.61普瑞盛(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6.56
52017年度提供其他服务--普瑞盛(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35.76
62017年末预收账款普瑞盛(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73.06普瑞盛(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72017年末其他应付款普瑞盛(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35.98普瑞盛(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6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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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披露差异中:与普瑞盛的关联交易和往来款之间存在的差异系因计提奖金与实际发放金额有出入相应进行收入的调整所致;2017年末与普瑞盛之间预收账款主要系新三板挂牌期间信息披露遗漏所致。

2、其他信息披露的比较情况

本次申报文件披露信息与新三板挂牌期间披露信息存在主要差异情况如下:

序号差异项目新三板挂牌期间 披露的信息IPO申报文件披露的信息差异原因是否重大差异
1董监高简历信息差异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经历等披露的较为简单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进行了更为细化、完善的披露根据创业板招股说明书要求对相应主体的工作经历细化、完善披露
2核心技术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为陈霞、丁元元(已离职)、廖于瑕(已离职)根据公司人员实际情况认定核心技术人员为杨宏伟、常婷、陈霞、王月根据发行人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了正常调整,并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了认定
3关联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情况进行了披露对关联方的界定范围更大、更全面根据《上市规则》等要求扩大了关联方的披露范围
4股本演变及股东变化情况发行人有限责任公司阶段股本演变、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股本演变(包括在股转系统挂牌期间历次股票发行、权益分派)及相应股东情况发行人有限责任公司阶段股本演变、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股本演变(包括在股转系统挂牌期间历次股票发行、权益分派、终止挂牌后的股权转让及增资)及相应股东情况发行人于2019年8月26日终止挂牌,后续相继实施了两次股份转让
5员工人数2017年与2018年末公司员工人数为999、1,4682017年与2018年末公司员工人数为988、1,458三板期间披露的员工人数未剔除当年12月离职以及实习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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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及挂牌期间交易情况和运作情况

1、 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的合法合规性

2016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公开转让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公开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等,同意普蕊斯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公开转让。

2017年3月14日,公司取得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1503号),同意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2017年3月29日,普蕊斯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简称为“普蕊斯”,证券代码为871269,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综上所述,公司在新三板挂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期间交易情况和运作情况的合法合规性

(1)挂牌期间股票交易情况

在股转系统挂牌期间,公司股票交易均已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公司及其股东均不存在因发行人的股票交易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2)挂牌期间运作情况

在股转系统挂牌期间,公司均已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监管规定实施公司治理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在挂牌期间以及终止挂牌过程中未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处罚。公司不存在因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事项而受到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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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或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新三板挂牌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法律意见书、全国股转公司同意挂牌函等文件;

2、取得并查阅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相关会议文件;查阅会计差错更正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调整事项的专项说明》,了解会计差错的原因;

3、查阅发行人新三板挂牌期间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备查文件,并与本次申报文件进行核对;

4、对比、分析、总结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与新三板挂牌信息披露存在的差异及差异的具体情况;

5、就信息披露差异涉及的相关事项访谈公司管理人员,核查前述差异存在的原因以及合理性;

6、核对发行人历次股份转让协议;

7、查阅中证登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证券持有人名册;

8、查询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股转系统官方网站,对发行人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进行核查;

9、取得发行人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并查询主管部门、单位网站。

(二)核查意见

1、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期间的披露信息与本次申报文件和披露信息存在差异,但均不构成重大差异;

2、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及挂牌期间交易情况和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被采取监管措施。

1-134

问题14 关于收入确认根据申报文件,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发行人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项目收入;同时保荐工作报告显示,当项目业务进度(即经客户确认的完工进度)与财务进度存在差异超过5%时,发行人将分析差异形成的原因,在必要时对项目预算总成本与完工进度进行调整。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适用《新收入准则》中“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具体依据;并结合合同约定的收款进度、金额、权利或行业惯例、法律环境说明发行人收取的款项是否能补偿发行人已发生的成本和合理的利润,是否具有无条件的收款权利;(2)补充披露比较工作量法测算对各期收入确认金额的影响;(3)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已完成的各项目“预算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情况,前述差异情况对各期收入、成本、利润的影响情况,是否导致发行人收入、成本、利润存在较大金额的跨期情形,“预算成本”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设计合理、运行有效;(4)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出现项目业务进度与财务进度差异超过5%情形;如出现,请说明具体情况、形成的主要原因、预算总成本与完工进度的调整情况、对收入、成本的影响情况,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设计合理、运行有效。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详细说明具体的核查方法、程序、范围、结论,并就前述情况及收入确认的合规性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补充披露适用《新收入准则》中“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具体依据;并结合合同约定的收款进度、金额、权利或行业惯例、法律环境说明发行人收取的款项是否能补偿发行人已发生的成本和合理的

1-135

利润,是否具有无条件的收款权利

1、“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具体依据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报告期内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十二)收入”之“1、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之“(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中补充披露如下: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

公司SMO服务适用《新收入准则》中“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具体依据如下:

①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的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向客户提供SMO服务,具体内容一般包括但不限于启动中心、协助受试者入组、协助受试者完成相关访视、协助标本采集,处理及储藏并定期将样本寄出并记录、记录各种不良反应,负责文件存档,配合CRA监查,处理数据质疑、递交伦理/机构伦理委员会的跟踪、协助研究者进行药物接受、领用、清单、回收与记录、协助研究者报告严重不良事件、协助监察员做监察访视等,履约过程中形成的工作成果仅用于客户单一药品或器械的临床试验,其产品是根据客户临床试验需求提供的定制化服务,具有专有属性,无法将其用于其他用途,即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具有不可替代的用途。

②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公司在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时,通常针对客户或其他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违约情况作出如下约定之一(或类似意思表达的约定):

A. 甲方为该临床研究支付的费用按照合同中报价表结合实际情况结算,并于收到乙方发票且核对无误后45个自然日内完成支付,如实际产生费用低于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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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退回甲方扣除实际产生费用之外的剩余款项;如实际产生费用多于预付款且经甲方事先书面确认,甲方应支付预付款之外的款项;

B. 甲方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只需提前30日通知乙方。甲方应负担乙方到本协议终止时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代甲方预付的费用;

C. 如本协议提前终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截止协议终止时乙方已开展服务部分的,以及其他已履行且不可撤销的义务应收取的服务费,以上需支付的费用金额亦需完成相关质量考核,并达到甲方接受的质量标准,方可支付;

针对已完成并经客户确认的阶段性服务成果,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客户开具销售发票,并收取服务款项。在客户终止合同情况下,对于公司已经提供劳务,但尚未收款的部分,公司有权按照实际工作量以及约定的服务单价收取款项。即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

2、结合合同约定的收款进度、金额、权利或行业惯例、法律环境说明发行人收取的款项是否能补偿发行人已发生的成本和合理的利润,是否具有无条件的收款权利

根据发行人与客户签署的业务合同,其中约定了在项目执行中发行人有权就已完成的服务收款且具有法律效力,具有无条件收款权利,具体参见本题之“一、发行人说明与补充披露”之“(一)补充披露适用《新收入准则》中“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具体依据;并结合合同约定的收款进度、金额、权利或行业惯例、法律环境说明发行人收取的款项是否能补偿发行人已发生的成本和合理的利润,是否具有无条件的收款权利”之“1、“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具体依据”的相关回复。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报告期内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十二)收入”之“3、款项收取的相

1-137

关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3、款项收取的相关情况

(1)签署合同时,合同报价中通常会预留合理的利润空间

公司拥有一套完整的报价体系,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与客户协商报价,价格制定过程主要包括:①分析客户提出的服务范围与具体需求;②评估自身承接项目所需的人员、时间及其他资源投入;③估算所需资源投入的成本,并考虑一定成本加成后确定初步报价;④结合项目的疾病领域、临床实验方案等衡量执行难度,并考虑既往或未来合同关系、项目竞争情况等与客户协商确定最终报价。因此,公司签署合同时通常会预留合理的利润空间。

(2)合同执行中,约定了项目收款进度、金额及权利

报告期内,公司签署的主要业务合同中约定的收款节点主要如下:

收款节点主要工作类型累计收款进度收款权利约定备注
节点1合同签订0%至30%合同签订后开票-
节点2中心启动15%至45%达到收款节点开票不同项目再细分节点
节点3受试者入组60%至80%达到收款节点开票不同项目再细分节点
节点4受试者随访85%至95%达到收款节点开票不同项目再细分节点
节点5数据库锁库及中心关闭100%达到收款节点开票不同项目再细分节点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关于收款权利的合同约定
603259.SH药明康德对部分FFS业务模式下的合同,管理层判断该类合同相关履约义务应在某一时间段内确认。管理层判断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中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300347.SZ泰格医药根据服务范围、所需服务的估计成本及开支以及分配予有关项目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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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关于收款权利的合同约定
间量等因素确定费用。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应急模型,如患者招募延迟风险、可预见成本增加及宏观经济因素等。服务合同及工作订单通常包括一份详细的时间表,规定所提供服务的规定、预期交付时间及付款日期。如工作订单所依据的假设或工作范围随后发生重大变化,一般将通过改变订单与客户重新协商费用;根据FTE模式,为项目指定雇员,按每名FTE雇员每段时间固定费率收取费用
拟上市企业诺思格按照与客户约定的里程碑节点进行结算,具体为全部临床试验中心启动试验、首例受试者入组、50%受试者入组、全部受试者入组完成、数据锁库、中心关闭等;在达到相关节点后有权就累计至相关节点达成时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即在由于客户或其他方原因终止合同的情况下,有权就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能够补偿其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款项,并且根据合同的约定该权利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项目公式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完工百分比法的收入33,529.0630,354.4719,284.09
以工作量法测算的收入33,055.7629,996.9319,193.28
两种方法的差异③=②-①-473.30-357.54-90.81
差异占收入比重④=③/①-1.41%-1.18%-0.47%

1-139

由上表可知,按照工作量法测算的收入与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收入之间的差异整体较小,差异比率均控制在1%左右。截至2020年末,公司以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累计收入为109,579.69万元,以工作量法测算的累计收入为109,629.75万元,以工作量法测算的累计收入比以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累计收入多确认50.06万元,公司确认收入整体相对谨慎。

综上,按照工作量法测算的收入与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收入之间的差异整体较小,公司报告期内成本核算与收入确认可靠、有效。”

(三)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已完成的各项目“预算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情况,前述差异情况对各期收入、成本、利润的影响情况,是否导致发行人收入、成本、利润存在较大金额的跨期情形,“预算成本”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设计合理、运行有效

1、报告期内已完成的各项目“预算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情况,前述差异情况对各期收入、成本、利润的影响情况,是否导致发行人收入、成本、利润存在较大金额的跨期情形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成本”之“4、已完工项目预算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及其影响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4、已完工项目预算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及其影响情况

(1)已完工项目预算成本与实际成本的整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完工项目截至各期末预算成本、实际成本的差异情况以及前述差异对各期收入、成本、利润的影响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公式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预算成本5,402.333,860.513,526.91
累计发生的实际成本5,355.713,788.953,423.54
成本差异金额③=②-①-46.62-71.55-103.37
成本差异率④=③/①-0.86%-1.85%-2.93%
对收入影响1-1,094.50-134.7019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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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式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当期收入33,529.0630,354.4719,284.09
对收入影响比例⑦=⑤/⑥-3.26%-0.44%1.01%
对成本影响---
对税前利润影响⑨=⑤-⑧-1,094.50-134.7019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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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完工期间项目号完工时 预算成本累计发生的实际成本成本差异额成本差异率
2020年度PRS-0183531.23537.46-6.23-1.17%
PRS-1020500.71480.6820.034.00%
PRS-0441292.55295.48-2.93-1.00%
PRS-0216367.83353.1114.714.00%
PRS-0255263.46265.89-2.44-0.92%
2019年度PRS-0022782.37796.21-13.84-1.77%
PRS-0263582.06557.2024.874.27%
PRS-0278379.66377.212.450.65%
PRS-0113408.90408.460.430.11%
2018年度PRS-0007378.99378.99--
PRS-0103294.00294.00--
PRS-0154360.05359.950.100.03%
序号项目号调整期间预算成本预算调整原因对当年收入影响的测算
年度月份2018年初调整前调整后
1PRS-01832018年12月460.26460.26504.92项目实际执行中受试者入组困难,相应调增项目预算8.15
2019年8月504.92583.61
98.70
2020年1月583.61531.23严格把控数据清理节点工时投入,提高效率,降低工时投入,相应调减项目预算-57.78
2PRS-10202019年4月--107.72签订合同后的首版项目预算-138.08
2019年12月107.72366.52合同变更后进行预算更新,增加相应人力成本
2020年6月366.52450.39合同变更后进行预算更新,增加相应人力成本138.08
2020年12月450.39500.71合同变更后进行预算更新,增加相应人力成本
3PRS-04412018年2月--292.55签订合同后的首版项目预算-4.72
4PRS-02162018年2月210.75210.75321.01受试者入组困难,为促进入组公司增加工时投入,且申办方对工作要求提高,为保证项目126.47

1-142

序号项目号调整期间预算成本预算调整原因对当年收入影响的测算
年度月份2018年初调整前调整后
质量增加工时投入,相应调增项目预算
2018年12月321.01325.88配合客户进行国家药监局核查,对工作要求增加,相应调增项目预算
2020年12月325.88367.83项目完工后,临床研究试验经费根据合同据实结算,调整相应项目预算42.69
5PRS-02552019年12月363.17363.17263.45项目实际执行比预期顺利,相应调减项目预算-136.10
6PRS-00222018年1月876.95876.95782.37当年实际随访的受试者数量减少,相应调减项目预算-104.67
7PRS-02632018年11月379.06379.06463.24受试者入组困难而需增加促入组工时和服务,相应调增项目预算-0.80
2018年12月463.24490.94增加招募服务、受试者入组期延长3个月,相应调增项目预算
2019年4月490.94557.77受试者入组困难增加业务人员工时以促进入组,增加项目预算73.44
2019年12月557.77582.06数据库周期增加2个月,入组期管理受试者数据库增加工时,增加配合稽查服务,相应调增项目预算
8PRS-02782018年12月425.37425.37379.66受试者入组和随访阶段实际执行比预期顺利,相应调减项目预算-42.48
9PRS-01132018年1月367.26367.26434.05服务时间延长,增加合同金额,相应调增项目预算38.72
2018年2月434.05443.45受试者根据最终招募受试者数量与金额确认合同金额,相应调增项目预算
2018年12月443.45408.90入组进展顺利,减少入组阶段工时,相应调减项目预算
10PRS-00072018年2月378.07378.07406.43受试者随访周期延长,按照实际完成例数调整合同额,相应调增项目预算1.64
2018年5月406.43421.40受试者随访周期延长,中心数减少,按照实际完成例数调整合同额,相应调增项目预算
2018年11月421.40378.99项目完工,结合实际成本调整项目预算
11PRS-01032018年8月310.14310.14294.00该项目涉及的适应症属于公司优势领域,业务人员工作效率高,后续随访、锁库等工时投入较少,相应调减项目预算-40.68
12PRS-0154未变更未变更360.0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23.60

1-143

注2:PRS-0216合同金额于2018年6月由520.60万元变更为541.98万元,于2020年1月合同金额由555.78万元变更为575.10万元;注3:PRS-0022合同金额于2018年12月由1,026.88万元变更为1,354.72万元;于2019年12月临床研究试验经费根据合同据实结算,与客户确认完后调整合同金额,合同金额由1,354.72万元变更为1,423.40万元;

注4:PRS-0007合同金额于2018年11月由874.44万元变更为872.91万元,系临床研究实验经费根据合同据实结算,与合同确认完后调整合同金额;

注5:PRS-0103合同金额于2018年8月由790.83万元变更至790.75万元;

注6:PRS-0154合同金额于2018年7月由527.34万元变更为518.73万元根据公司上述主要已完工项目的预算调整过程、预算调整原因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在项目实际执行工程中,通常会由于服务内容的变动而变更合同金额,公司于当期重新估计项目成本支出,并重新编制项目预算。而由于公司与客户完成补充协议的签订时间与进行预算调整时间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部分项目前期收入确认进度相对较慢。这主要系对于公司基于充分估计工作量、不提前确认收入的谨慎性原则进而导致的阶段性差异,随着项目临近结束期,项目的预算成本和实际成本会趋于接近,两者之间不存在较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及时修正预算成本的偏差并将偏差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超出合理控制范围之外的偏差(例如财务进度与业务进度偏差超过5%确需调整项目预算但却未及时修正)才属于财务报表差错层面的偏差,同时公司会结合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于报告期末对该等预算成本超出合理控制范围之外的偏差项目进行预算调整。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上述预算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较小;结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该等差异对报告期各期财务报表的影响并不具有实际意义,其偏差并非属于财务报表差错层面的偏差。报告期内,不存在由于前述差异导致公司收入、成本、利润存在较大金额跨期的情形。”

2、“预算成本”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设计合理、运行有效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报告期内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十二)收入”之“4、与收入确认相关的预算成本的内部控制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4、与收入确认相关的预算成本的内部控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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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了完善的《项目成本预算和完工进度管理制度》,对项目成本预算的编制、审批、启动、调整等进行了规定。

(1)项目预算成本的编制

项目预算成本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公司关于预算成本管理的相关制度编制,发起预算审批流程并由项目监管人、部门总监、总经理等人员逐级审批。

公司的预算成本包括CRC服务费、临床研究经费(Pass Through,PT费)以及预算管理费,与临床试验周期、开展临床试验的中心数量及受试者入组数量密切相关,各项预算成本的主要构成及确定依据如下:

预算成本预算成本主要构成预算成本确定依据
CRC服务费指SMO部门业务人员的工时成本,通常应当包含实施全过程所有相关工作的全部工时主要根据该项目各级别业务人员的预算工时与其平均员工成本(每小时)确定。各级别业务人员的单位人工成本(包括工资、社保、福利)由人事部测算并提供,再由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拟参与各级别业务人员的人数、预算工时
临床研究经费临床研究中因项目工作任务发生的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打印费、会务费等参考项目报价和预计工作量确定
预算管理费用指培训、折旧、房租等其他费用通常为该项目合同总额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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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但因合同变更、市场环境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客观原因发生变化,导致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进而原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项目负责人需重新编制项目成本预算并提交预算调整申请,预算调整的审批流程与初始预算的审批流程一致。综上,公司关于预算成本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运行有效。”

(四)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出现项目业务进度与财务进度差异超过5%情形;如出现,请说明具体情况、形成的主要原因、预算总成本与完工进度的调整情况、对收入、成本的影响情况,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设计合理、运行有效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之“3、项目业务进度与财务进度差异超过5%情形的调整及影响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3、项目业务进度与财务进度差异超过5%情形的调整及影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项目业务进度与财务进度差异超过5%情形,主要系在项目执行情况中,项目进展发生变化或合同有所变更导致原预算的编制基础发生变化所致。公司根据关于预算成本管理的相关制度的规定,财务部每年末对于财务完工进度与业务完工进度差异超过5%的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具体的业务解释说明。如确实需重新调整预算的,项目负责人应重新编制项目成本预算并提交预算调整申请并重新审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项目业务进度与财务进度差异超过5%而未被调整成本预算的情况。报告期各期末,若业务进度与财务进度差异超过5%的项目不调整,则对公司各期收入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公式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审定收入(调整进度后)7,202.663,208.272,579.38
测算收入(未调整进度)7,320.153,071.552,589.73
对收入的影响③=②-①-117.49136.72-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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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项目实际业务进度与财务进度之间差异导致;2020年度,受国内疫情的影响,各项目中受试者入组工作效率下降、项目进度减慢,公司原预算成本中未考虑该等影响,进而出现项目业务进度与财务进度超过5%的情形。其中,2019年度、2020年度对公司当期收入影响金额达到100万以上的项目预算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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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期间项目号期末 预算成本上一版 预算成本业务进度调整前 财务进度调整后 财务进度对当期 收入影响对当期 成本影响变更原因
2020年度PRS-0079574.73725.6775.40%61.11%77.16%135.74-项目实际执行较为顺利,相应调减项目预算
PRS-0461414.07333.7060.94%74.71%60.21%-111.91-项目执行中随访期与锁库阶段增加数据清理工作计划、核酸检测费用增加,相应调增项目预算
PRS-0474638.43530.4561.20%77.03%64.00%-114.01-项目执行中质控次数增加、核酸检测费增加且增派了高级CRC人员,相应调增项目预算
2019年度PRS-0255263.46363.17100.00%72.00%99.25%149.80-项目实际执行比预期顺利,相应调减项目预算
PRS-0284430.88311.6272.55%100.96%73.02%-122.41-入组期延长,入组期增加了CRC人员跟进门诊储备的工时,项目负责人核对储备的工时以及陪同访视工时;随访期增加了CRC人员自查和整改的工时以及项目负责人参与中心陪同访视的工时,相应调增项目预算
PRS-045961.77139.3084.55%36.68%82.74%111.35-受试者入组数量减少,入组期周期减少,相应调减项目预算
PRS-0569879.49646.5154.97%74.68%54.90%-220.47-受试者入组受试者数量增加,相应调增项目预算
PRS-0581280.87537.9930.83%14.77%28.30%112.40-执行中PRS-0581与PRS-0582项目安排同一个CRC人员负责,项目临床研究经费是实报实销,期间花销严格控制,相应调减项目预算
PRS-0582214.25386.1054.10%28.14%50.72%1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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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基于充分估计工作量、不提前确认收入的谨慎性原则,并根据内部预算成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业务真实原因对原财务进度与业务进度差异超过5%的项目进行预算调整。在项目预算调整后,项目财务进度与业务进行基本保持一致,不存在项目业务进度与财务进度差异超过5%的情形。同时,根据调整后的项目预算确认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运行有效。”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主要项目合同,访谈发行人管理人员了解定价方法、结算方式、预算成本编制过程以及行业惯例等;

2、获取了发行人所有项目工作量和业务进度计算表,针对工作量向客户函证,并复核其业务进度计算过程和按业务进度计算的各期收入金额;

3、获取了发行人完工项目清单,针对完工项目进行月度分析;

4、结合发行人预算成本内部控制制度,进行预算成本编制、调整和审批进行穿行测试和控制测试;

5、对报告期内发行人项目业务进度与财务进度差异超过5%情形进行统计分析,并抽查其中的主要项目进行具体分析。

(二)中介机构就前述情况及收入确认的合规性发表的明确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业务合同中约定的商业条款能够覆盖《新收入准则》中“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相关要求;

2、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于已向客户提供的服务具有无条件的收款权利,且所收取的款项能够补偿自身已发生的成本并留有合理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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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工作量法测算的收入与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收入之间的差异整体较小,发行人报告期内成本核算与收入确认可靠、有效;

4、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完工项目的预算成本与实际成本差异偏小且具有合理原因,发行人预算成本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运行有效,不存在因预算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导致收入、成本、利润存在较大金额的跨期情形;

5、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业务进度与财务进度差异超过5%情形对收入、成本金额的影响较小,发行人已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并根据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预算调整,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运行有效。

问题15 关于收入变动

根据申报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SMO服务收入分别为11,233.31万元、19,284.09万元、30,354.47万元及13,908.97万元,2018年度、2019年度SMO服务收入同比增长率分别为71.67%、57.41%,且收入存在季节性变化。

请发行人:

(1)对比所处行业数据,同行业上市公司收入增长情况,各期合同金额及结转周期,人均合同、收入变动情况,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增长的可持续性;(2)结合报告期内合同数量及其变动情况、合同金额及其变动情况,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分析并披露人均合同、收入及其变化的合理性;(3)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各主要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项目名称、服务周期、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合同金额、报告期内各个阶段收入成本毛利的确认情况、合同约定的结算金额及进度、实际收款金额及进度,列入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合同负债、预收款的金额;披露的服务周期与合同约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其原因,完工进度、结算进度、收款进度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其原因;

(4)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涉及合同中止、终止项目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涉及合同中止、终止相关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金额、累计确认的收入金额、报告期内确认的收入金额、占比、合同资产、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合同纠纷;相关合同是否存在应冲减已确认收入、退回预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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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冲减或退回的情形,是否存在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应全额计提减值或坏账准备未计提的情形;(5)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第四季营业收入占比持续增加的原因,是否存在年底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6)结合2020年上半年境外收入为负的21.79万元情形,详细说明出现前述情况的原因,收入核算是否真实、准确。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对前述情况详细核查,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具体的核查工作,包括核查方法、范围、过程、取得的主要证据和结论。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对比所处行业数据,同行业上市公司收入增长情况,各期合同金额及结转周期,人均合同、收入变动情况,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增长的可持续性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之“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中补充披露如下: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

2018年至2019年,公司SMO服务收入保持稳步高速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

①国内SMO行业尚处发展早期,受益于多方有利因素呈现高速增长趋势

全球SMO行业于20世纪70年代起源于美国,在临床试验资源市场化成熟度逐步提高的背景下得到了迅速发展,由专业的临床研究协调员参与临床试验并做好现场管理协调工作成为未来重要的发展趋势。

近年来,随着医药研发支出的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在国内的开展以及我国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对药物临床试验开展的日趋严格,国内临床研究协调员(CRC)人员规模迅速增长,带动了国内SMO行业的蓬勃发展。根据尚普咨询的研究报告,2017年、2018年、2019年我国CRC人员数量分别为9,687人、13,933人及20,073人,期间复合增长率约44.0%;国内SMO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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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规模从2018年的23.3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33.6亿元,同比增长约44.2%。在此背景下,国内SMO行业内主要竞争企业近年来都实现了较快的收入增长,如同行业可比拟上市企业诺思格2018年度、2019年度“临床试验现场服务”业务单元的收入同比增长率分别为77.28%、44.74%,与对应期间内公司的收入同比增长率基本保持一致。

此外,根据2019年11月新制定发布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内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由资格认定制改为备案管理制,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越来越多机构参与到临床试验中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国内SMO行业的发展。综上,与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地区相比,国内SMO行业尚处发展早期,行业整体呈现高速增长趋势。

②公司专注于提供项目管理制的临床试验服务,人员素质专业化、项目执行标准化与临床资源全国化等方面积累的竞争优势逐步凸显

随着国内SMO行业的日益规范化发展,SMO企业提供的服务从临床试验过程管理逐渐向医药研发的整个阶段扩展。作为国内代表性SMO企业之一,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服务超过670家临床试验机构,服务范围覆盖全国140余个城市。公司自身培养的专业CRC到临床试验机构提供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的同时,也利用自身积累的项目执行经验解决众多临床研究机构缺少项目执行体系的问题,坚持通过项目管理方式推进临床试验进度、提高试验效率,确保临床试验过程符合GCP相关法规和临床方案的相关规定,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标准的SMO服务。

A. 项目订单持续增加,数量与金额保持稳步高速增长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竞争优势逐步凸显,建立了良好的品牌效应,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可,获得了来自国内外存量与增量客户持续的临床试验项目订单。报告期内,公司在执行项目的合同金额与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个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在执行项目合同金额172,485.49126,212.2683,166.02
在执行项目数量836587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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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期内在执行项目合同金额为剔除截至上期末已完工的项目合同金额,为不含税金额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在执行项目合同金额与数量均保持稳步高速增长的趋势,其中2018年度、2019年度合同金额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61.71%、51.76%,与对应期间的收入同比增长率71.67%、57.41%基本保持一致但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原因包括:a.临床试验项目周期通常为2-3年甚至更长,项目进度受到研究药物的疾病领域及药效、临床试验方案、受试者入组等因素的影响而在不同年度、不同期间内有所差异,故同一个项目在不同期间内的收入确认并非线性分布;b.公司项目数量较多,在执行合同总金额较目前公司收入规模的基数更大,进而在执行合同总金额会相较低于收入规模的同比增长率;2020年度合同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6.66%,相较高于对应期间的收入同比增长率10.46%,主要系公司当年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受到当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所致。

B. 规模效应体现,人均创收相对增长(不考虑疫情影响)项目管理体系是公司在行业内具备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具备完善项目管理体系的SMO企业可将标准的操作流程,快速复制到其他临床试验项目,提高临床试验项目的效率与创收率。报告期内,公司人均合同与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个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人均合同72.4770.3965.90
人均创收14.0916.93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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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保临床试验过程符合GCP相关法规和临床方案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通过对加大对人才培养额投入、增加临床试验资源的覆盖、整合运营现有资源与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以加强自身竞争力、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并依靠其经验、技术、人才、客户、市场等方面优势以实现业务与收入规模的持续增长。”

(二)结合报告期内合同数量及其变动情况、合同金额及其变动情况,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分析并披露人均合同、收入及其变化的合理性同行业可比(拟)上市公司中,药明康德与泰格医药未单独披露SMO业务对应的人员数量、合同数量、合同金额等情况,故无法计算得到其SMO业务人员的人均合同或人均收入,无法直接与发行人CRC人员(即技术人员)的人均合同或人均收入进行比较。

同行业可比(拟)上市公司中,诺思格仅单独披露了其收入占比最大的“临床试验运营服务”业务单元各期末在执行合同金额但未披露在执行合同数量、全部期间的人员数量,也未披露“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业务单元对应的各期末在执行合同数量与合同金额,无法直接与发行人CRC人员(即技术人员)的人均合同或人均收入进行比较。

2018年度、2019年度,诺思格“临床试验现场服务”业务单元的收入同比增长率分别为77.28%、44.74%,其该业务单元的收入增速与发行人SMO业务的收入增速相当;诺思格“临床试验运营服务”业务单元与发行人SMO业务报告期各期末的在执行合同金额、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2020.12.31 /2020年度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
诺思格 -临床试验运营服务合同额未披露121,216.93112,617.01
合同额同比变动不适用7.64%6.02%
收入未披露25,336.9621,115.93
收入同比变动不适用19.99%7.08%
普蕊斯合同额172,485.49126,212.2683,166.02
合同额同比变动36.66%51.76%61.71%
收入33,529.0630,354.4719,284.09
收入同比变动10.46%57.41%7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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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随着发行人自身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其SMO业务报告期各期末在执行合同金额逐期上升,与其2018年、2019年收入的高速增长趋势相匹配;诺思格“临床试验运营服务”业务单元的合同额与收入增长均相较低于发行人SMO业务的合同额与收入增长。

(三)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各主要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项目名称、服务周期、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合同金额、报告期内各个阶段收入成本毛利的确认情况、合同约定的结算金额及进度、实际收款金额及进度,列入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合同负债、预收款的金额;披露的服务周期与合同约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其原因,完工进度、结算进度、收款进度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其原因

1、报告期内主要项目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收入前十大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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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号期间合同 服务周期开工 日期完工 日期累计 收入财务 进度结算 金额结算 进度实际 收款收款 进度应收 账款合同 资产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1PRS-02732020年末53个月2017年1月尚未完工1,338.3374.41%1,098.4457.62%1,098.4457.62%-320.19-
2019年末633.9275.02%547.8661.17%525.4758.67%146.48--
2018年末592.9770.18%525.4758.67%525.4758.67%103.08--
2PRS-03572020年末36个月2017年6月尚未完工1,973.5898.98%2,103.3399.52%1,782.2584.32%310.03-0.27
2019年末1,486.8477.52%1,753.7886.26%1,753.7886.26%27.19-204.92
2018年末525.3049.39%756.2667.09%703.7562.43%20.87-167.80
3PRS-07472020年末48个月2019年6月尚未完工539.8448.01%713.1859.84%713.1859.84%-3.07135.88
2019年末150.5313.39%476.7540.00%357.56%30.00%-198.00--
4PRS-07422020年末30个月2019年7月尚未完工463.4937.45%772.1658.86%657.6450.13%-0.80157.68
2019年末49.764.01%526.1140.00%526.1140.00%--473.37
5PRS-05182020年末57个月2018年9月尚未完工1,515.5184.00%1,434.3675.00%1,434.3675.00%-172.08-
2019年末881.3554.89%1,021.1160.00%1,021.1160.00%--86.88
2018年末68.684.28%510.5630.00%510.5630.00%--437.75
6PRS-05942020年末37个月2018年12月尚未完工812.5373.00%766.8765.00%648.89%55.00%117.9894.41-
2019年末333.3929.95%412.9335.00%412.9335.00%--59.53
2018年末3.790.34%235.9620.00%-0.00%4.01--
7PRS-06892020年末46个月2019年3月尚未完工659.2968.07%630.4161.40%630.4161.40%-68.44-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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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号期间合同 服务周期开工 日期完工 日期累计 收入财务 进度结算 金额结算 进度实际 收款收款 进度应收 账款合同 资产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2019年末229.1323.66%411.2340.06%411.2340.06%36.98-205.33
8PRS-06552020年末24个月2019年3月尚未完工526.0867.45%502.8060.81%405.6149.06%97.2054.84-
2019年末88.0911.29%178.8121.63%178.8121.63%--85.44
9PRS-02032020年末48个月2017年3月尚未完工950.4197.59%685.6066.42%685.6066.42%-327.805.63
2019年末605.4579.35%539.8066.74%486.4960.15%155.29--
2018年末420.6455.13%162.9320.15%162.9320.15%282.95--
10PRS-05892020年末43个月2019年4月尚未完工4858151.00%582.5557.69%546.1354.08%-21.0149.22
2019年末173.0018.16%125.2512.40%105.9010.49%77.47--
11PRS-05552020年末46个月2018年9月尚未完工668.0567.48%807.4976.95%807.49%76.95%--93.74
2019年末365.7536.95%588.0156.04%588.0156.04%--200.32
2018年末22.542.32%205.9820.00%205.9820.00%--182.09
12PRS-05692020年末36个月2019年9月尚未完工839.4775.33%1,011.5885.64%1,011.5885.64%-26.36139.72
2019年末611.8054.90%738.0162.48%729.2361.73%-60.24-20.48
2018年末14.901.34%354.3730.00%-0.00%---15.79
13PRS-04742020年末53个月2018年7月尚未完工560.0864.00%463.8350.00%463.8350.00%-129.86-
2019年末520.7659.51%371.0640.00%371.0640.00%180.94--
2018年末115.9112.00%307.1630.00%307.1630.00%--184.29
14PRS-03132020年末44个月2017年8月尚未完工754.9391.50%382.6743.76%382.6743.76%-417.55-
2019年末620.6394.55%347.8850.00%347.8850.00%309.99--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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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号期间合同 服务周期开工 日期完工 日期累计 收入财务 进度结算 金额结算 进度实际 收款收款 进度应收 账款合同 资产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2018年末232.3435.40%208.7330.00%208.7330.00%37.55--
15PRS-04622020年末54个月2018年6月尚未完工457.9586.89%493.1788.27%493.1788.27%-9.6816.44
2019年末441.7482.93%489.4186.68%484.0485.73%-15.02-0.77
2018年末79.7914.15%180.1230.13%179.3530.00%-94.77--
16PRS-02542020年末36个月2016年12月尚未完工660.3696.75%549.1875.91%549.1875.91%-150.80-
2019年末580.3985.04%521.0172.02%513.0970.92%102.12--
2018年末224.4043.59%172.9431.69%154.8628.38%83.00--
17PRS-03652020年末41个月2017年11月尚未完工593.9376.95%587.7171.83%587.7171.83%-41.85-
2019年末498.2668.02%465.8860.00%388.2350.00%126.32--13.60
2018年末146.7220.03%388.2350.00%310.5940.00%-155.06--
18PRS-05032020年末34个月2018年9月尚未完工558.6039.50%749.9250.03%749.9250.03%--148.87
2019年末360.9525.52%600.0240.03%600.0240.03%--217.41
2018年末13.080.93%449.7230.00%-0.00%13.87--
19PRS-03312020年末31个月2017年6月尚未完工1,156.7198.20%1,102.1388.27%858.0168.72%244.12123.98-
2019年末950.0097.73%858.0183.27%856.7883.15%150.22--
2018年末646.1166.47%442.9942.99%442.9942.99%241.88--
20PRS-00222020年末79个月2012年102019年12月1,423.40100.00%1,508.80100.00%1,508.8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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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8

序号项目号期间合同 服务周期开工 日期完工 日期累计 收入财务 进度结算 金额结算 进度实际 收款收款 进度应收 账款合同 资产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2019年末1,423.40100.00%1,476.5697.86%1,476.5697.86%32.24--
2018年末1,304.6796.31%1,476.56102.82%1,288.0289.70%94.93--
21PRS-04412020年末32个月2018年2月2020年9月699.29100.00%741.25100.00%741.25100.00%---
2019年末694.5399.32%667.1290.00%518.8770.00%217.33--
2018年末476.1668.09%444.7560.00%333.5645.00%171.16--
22PRS-02152020年末44个月2016年12月尚未完工1,007.8699.50%1,041.6797.02%992.7292.46%48.9526.760.10
2019年末984.1497.16%902.2784.03%900.6583.88%-0.71--143.25
2018年末703.2189.98%636.9976.89%636.9976.89%10.08--98.33
23PRS-02642020年末37个月2017年3月尚未完工933.8298.94%977.7697.73%977.7697.73%-12.320.22
2019年末915.9297.04%812.3281.19%812.3281.19%158.56--
2018年末663.6990.24%467.7560.00%311.8440.00%391.67--
24PRS-03542020年末53个月2017年7月尚未完工830.9492.73%747.0078.64%675.6271.13%69.08136.09-
2019年末635.5186.03%658.9284.15%649.6582.97%23.11--0.88
2018年末453.6963.10%622.2581.64%617.6281.04%56.72-193.43
25PRS-02632020年末31个月2017年3月2019年12月741.76100.00%786.27100.00%786.27100.00%---
2019年末741.76100.00%742.8294.47%619.3178.77%166.96--
2018年末617.5888.13%308.7741.57%308.7741.57%345.86--
26PRS-02922020年末41个月2017年1月尚未完工761.8692.91%745.5385.77%745.5385.77%-62.5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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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9

序号项目号期间合同 服务周期开工 日期完工 日期累计 收入财务 进度结算 金额结算 进度实际 收款收款 进度应收 账款合同 资产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2019年末738.4090.05%745.5385.77%610.8070.27%2.50--169.41
2018年末428.1060.11%604.0680.01%528.5670.01%--74.78
序号项目号期间财务进度 ①结算进度 ②进度差异1 ③=①-②收款进度 ④进度差异2 ⑤=①-④进度差异3 ⑥=②-④⑥=0%的 期后时点业务解释
1PRS-07472019年末13.39%40.00%-26.61%30.00%-16.61%10.00%2020年4月结算进度快系合同首付款导致,由于项目截止至2019年末尚处于早期阶段,项目财务进度慢于结算进度,随着项目持续开展,进度差异将逐步缩小
2PRS-07422020年末37.45%58.86%-21.41%50.13%-12.68%8.73%2021年1月结算进度与收款进度快系合同首付款导致,由于项目截至2020末尚处于早期阶段,项目财务进度慢于结算与收款进度;随着项目的持续开展,进度差异将逐步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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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0

序号项目号期间财务进度 ①结算进度 ②进度差异1 ③=①-②收款进度 ④进度差异2 ⑤=①-④进度差异3 ⑥=②-④⑥=0%的 期后时点业务解释
2019年末4.01%40.00%-35.99%40.00%-35.99%0.00%不适用结算进度快系合同首付款导致,由于项目截止至2019年末尚处于早期阶段,项目财务进度慢于结算进度,随着项目持续开展,进度差异将逐步缩小
3PRS-05182018年末4.28%30.00%-25.72%30.00%-25.72%0.00%不适用结算进度与收款进度快系合同首付款导致,由于项目截至2018末尚处于早期阶段,项目财务进度慢于结算与收款进度;随着项目的持续开展,进度差异将逐步缩小
4PRS-02032020年末97.59%66.42%31.18%66.42%31.18%0.00%不适用由于申办方项目方案需要变更,结算需等方案定后结算,预计2021年6月变更完毕开始结算
2018年末55.13%20.15%34.99%20.15%34.99%0.00%不适用2018年末所有临床试验机构的合同全部完成签署(其中大部分于2018年11月完成签署),于2019年初进行结算收款,2019年项目财务进度与结算进度和收款进度差距已缩小
5PRS-05692018年末1.34%30.00%-28.66%0.00%1.34%30.00%2019年1月结算进度与收款进度快系合同首付款导致,由于项目截至2018末尚处于早期阶段,项目财务进度慢于结算进度与收款进度;随着项目的持续开展,进度差异将逐步缩小
6PRS-03132020年末91.50%43.76%47.74%43.76%47.74%0.00%不适用项目在执行中新增稽查及质控服务,于2020年12月与申办方沟通后变更增加合同金额,双方约定待合同签署后开票结算
2019年末94.55%50.00%44.55%50.00%44.55%0.00%不适用
7PRS-02542020年末96.75%75.91%20.84%75.91%20.84%0.00%不适用该客户于2020年11月发生名称变更,导致年底未能及时开票。由于合同中约定每季度结算一次,于2021年第一季度一并结算,于2021年3月已开票,进度差异缩小
8PRS-03652018年末20.03%50.00%-29.97%40.00%-19.97%10.00%2019年2月结算进度与收款进度快系合同首付款导致,由于截至2018末项目财务进度慢于结算进度与收款进度;随着项目的持续开展,进度差异将逐步缩小
9PRS-05032018年末0.93%30.00%-29.07%0.00%0.93%30.00%2019年1月结算进度与收款进度快系合同首付款导致,由于项目截至2018末尚项目早期阶段,项目财务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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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

序号项目号期间财务进度 ①结算进度 ②进度差异1 ③=①-②收款进度 ④进度差异2 ⑤=①-④进度差异3 ⑥=②-④⑥=0%的 期后时点业务解释
慢于结算进度与收款进度;随着项目的持续开展,进度差异将逐步缩小
10PRS-03312020年末98.20%88.27%9.93%68.72%29.48%19.55%2021年2月该客户回款周期较长,于2021年2月已收回款项
2018年末66.47%42.99%23.48%42.99%23.48%0.00%不适用受试者入组困难,该合同主要结算节点在完成入组和完成随访,该结算节点受到最后一个受试者入组和完成随访时间影响,导致其存在一定时间差
11PRS-04412019年末99.32%90.00%9.32%70.00%29.32%20.00%2020年1月该客户回款周期较长,于2020年收回款项
2018年末68.09%60.00%8.09%45.00%23.09%15.00%2019年4月该客户回款周期较长,于2019年收回款项
12PRS-02642018年末90.24%60.00%30.24%40.00%50.24%20.00%2019年2月受试者入组困难,为保证项目进度按时完成,前期投入较多工时成本,与申办方沟通待后期讨论签署补充协议后再结算,2019年项目财务进度与结算进度和收款进度差距已缩小
13PRS-03542020年末92.73%78.64%14.09%71.13%21.60%7.51%2021年3月该客户回款周期较长,于2021年3月末收回款项
14PRS-02632019年末100.00%94.47%5.53%78.77%21.23%15.70%2020年4月该客户回款周期较长,于2020年收回款项
2018年末88.13%41.57%46.56%41.57%46.56%0.00%不适用受试者入组困难,为保证项目进度按时完成,前期投入较多工时成本,与申办方沟通待后期讨论签署补充协议后再结算,2019年项目财务进度与结算进度和收款进度差距已缩小

1-162

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进度与结算进度之间的差异主要与发行人收入确认方式(即完工百分比法或投入法)与合同结算方式(即已提供服务到达合同约定节点时开票结算)之间存在差异有关,比如:对于部分合同首付款比例较高的项目,由于处于执行前期进而财务进度相较慢于结算进度;对于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下一个结算节点的项目或部分尚未完成补充合同签署的项目,会出现财务进度相较快于结算进度。但该等财务进度与结算进度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会随着项目的持续执行而逐步缩小。此外,由于发行人结算进度与收款进度之间的差异主要受到客户回款账期的影响,进而会产生财务进度与收款进度之间的暂时性差异。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的财务进度与结算进度、财务进度与收款进度的差异主要系与合同中约定的具体结算节点相关,相关进度差异具有合理原因,且主要系随着合同义务的持续履行已趋于平稳或消除,对于部分差异发行人也已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

(四)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涉及合同中止、终止项目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涉及合同中止、终止相关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金额、累计确认的收入金额、报告期内确认的收入金额、占比、合同资产、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合同纠纷;相关合同是否存在应冲减已确认收入、退回预收款项未冲减或退回的情形,是否存在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应全额计提减值或坏账准备未计提的情形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之“5、合同中止或终止相关项目的主要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5、合同中止或终止相关项目的主要情况

(1)报告期内仅涉及合同中止、终止项目的会计处理

公司收入会计处理具体如下:

2020年1月1日前的会计政策:公司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

1-163

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公司SMO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采用投入法确认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①报告期内不涉及合同中止的情形

公司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客户自身调整临床试验方案进而相关临床试验涉及的受试者入组暂时停止的情形。在客户确认新的临床试验方案之前,公司原已入组的受试者会按照原方案继续开展临床试验,公司继续开展SMO服务;待新的临床试验方案确定后,公司按照新方案开展临床试验,且若新方案中涉及的工作范围发生较大变更,公司将与客户签署补充合同。因此,该等业务合同不存在中止的情形。公司在会计处理方式上保持不变,即每月根据已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计算履约进度并确认收入。

②报告期内存在合同终止的情形

项目终止系指合同终止执行,公司向客户申报已经完成的工作量,并根据原合同工作量报价等依据,双方商定最终价格并进行结算。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因客户自身原因进而出现的合同终止情形。在会计处理上,公司结合项目已发生成本调整预算成本,将其完工或履约进度调整至100%(标记为完工项目)并计算当期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投入法确认收入,对于合同终止时尚未结算的服务费按照合同约定与客户进行结算并收取服务款,能够得到客户补偿,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合同中止的项目,但涉及少量合同终止的项目,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报告期内涉及合同中止、终止项目的具体情况

1-164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合同中止的项目,但涉及少量因客户自身原因进而出现合同终止的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合同额(不含税)1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涉及合同中止、终止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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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5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号类型开始日期终止日期期间当期收入当期收入 占比累计收入累计收款 (含税)应收账款 /预收款项合同资产退回预收款是否存在合同纠纷
1PRS-0396终止2017年9月2018年8月2020.12.31/ 2020年度--26.8728.49---
2019.12.31/ 2019年度--26.8728.49---
2018.12.31/ 2018年度16.590.09%26.8728.49---
2PRS-0141终止2015年8月2018年10月2020.12.31/ 2020年度--43.0145.59---
2019.12.31/ 2019年度--43.0145.59---
2018.12.31/ 2018年度8.630.04%43.0145.59---
3PRS-0798终止2019年8月2020年10月2020.12.31/ 2020年度25.710.08%29.2030.95---
2019.12.31/ 2019年度3.490.01%3.4912.37-8.67--
2018.12.31/ 2018年度-------
4PRS-0210终止2016年5月2018年1月2020.12.31/ 2020年度--55.5158.84---
2019.12.31/ 2019年度--55.5158.84---
2018.12.31/ 2018年度26.830.14%55.5158.84---
5PRS-0456终止2018年8月2019年12月2020.12.31/ 2020年度--13.1613.95--88.05
2019.12.31/ 2019年度5.820.02%13.16102.00-88.05--
2018.12.31/ 2018年度7.350.04%7.35102.00-94.22--
6PRS-0497终止2018年5月2019年12月2020.12.31/ 2020年度--13.47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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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6

序号项目号类型开始日期终止日期期间当期收入当期收入 占比累计收入累计收款 (含税)应收账款 /预收款项合同资产退回预收款是否存在合同纠纷
2019.12.31/ 2019年度9.770.03%13.4714.28---
2018.12.31/ 2018年度3.710.02%3.7114.28-10.35--
7PRS-0174终止2016年4月2018年12月2020.12.31/ 2020年度--98.39104.29---
2019.12.31/ 2019年度--98.39104.29--29.37
2018.12.31/ 2018年度-2.25-0.01%98.39133.66-29.37--
8PRS-0449终止2018年2月2020年7月2020.12.31/ 2020年度30.590.09%48.7551.67---
2019.12.31/ 2019年度0.01-18.1651.67-32.42-51.67
2018.12.31/ 2018年度18.150.09%18.15103.35-84.10--
9PRS-0642终止2019年5月2020年9月2020.12.31/ 2020年度9.550.03%62.9752.35-14.40-
2019.12.31/ 2019年度53.430.18%53.4343.5013.13--
2018.12.31/ 2018年度-------
10PRS-0220终止2016年8月2020年10月2020.12.31/ 2020年度-22.99-0.07%49.5552.53---
2019.12.31/ 2019年度13.350.04%72.5452.5324.36--
2018.12.31/ 2018年度18.440.10%59.1936.0726.67--

1-167

由上表可知,上述公司合同终止的项目中:①仅序号为7、8的项目存在冲减已确认收入情形,系由于前述项目根据实际工作量结算导致合同金额低于上年已累计确认的收入金额,其中PRS-0174、PRS-0220项目分别相应冲减2018年当年收入2.25万元、2020年当年收入22.99万元,金额很小且对收入影响很小。除此以外,不存在其他合同终止而冲减收入的情形;②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量结算金额及时调整合同金额并进行结算与收款,多收的预收款予以退回客户,不存在长期未收回款项情形,也不存在应退回预收款项未冲减或退回的情形;

③报告期内,公司项目终止后的款项均已收回,不存在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故公司在项目终止时不存在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应全额计提减值或坏账准备未计提的情形;④报告期内公司合同终止均系由于客户自身原因所致,不存在相关合同纠纷。”

(五)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第四季营业收入占比持续增加的原因,是否存在年底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之“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之“(3)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构成”中补充披露如下:

“(3)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季节划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一季度5,928.9917.68%5,003.7916.48%3,376.0617.51%
第二季度7,979.9823.80%6,311.0920.79%3,987.6520.68%
第三季度8,660.6225.83%7,452.5524.55%4,963.2825.74%
第四季度10,959.4632.69%11,587.0438.17%6,957.1036.08%
合计33,529.06100.00%30,354.47100.00%19,284.09100.00%

1-168

①各季度业务人员平均人数与直接人工持续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人工构成,而直接人工与发行人业务人员数量密切相关。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业务人员平均人数与直接人工金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平均人数直接人工平均人数直接人工平均人数直接人工
第一季度2,1613,681.651,4553,265.311,0481,887.12
第二季度2,2324,236.571,6163,496.381,1832,318.95
第三季度2,5255,340.021,9734,212.151,3882,837.82
第四季度2,6006,281.982,1275,736.861,4283,721.68
项目公式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四季度计提项目管理奖金550.50944.51662.47
营业成本中的直接人工19,540.2216,710.7010,765.57
四季度项目奖金占比③=①/②2.82%5.65%6.15%

1-169

综上,公司业务本身没有明显的季节性,报告期内第四季度收入增加主要受人员数量增长与年末计提项目管理奖金的影响,不存在年末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六)结合2020年上半年境外收入为负的21.79万元情形,详细说明出现前述情况的原因,收入核算是否真实、准确

2020年1-6月,公司境外收入为-21.79万元,主要原因具体如下:

公司在区分客户地域时,系根据境内客户工商住所或境外客户所在地(其中境外客户的境内主体按照该主体的工商住所确定)进行境内客户、境外客户的划分并相应区别境内外收入。举例而言,若客户为跨国药企的境外主体则计入境外收入,但若为境内药企或跨国药企在境内注册的主体则计入境内收入。2020年1-6月,公司美国客户Beyond Spring Pharmaceuticals及其境内关联公司与发行人签署协议,约定将Beyond Spring Pharmaceuticals的PRS-0153项目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转给其境内关联公司,由于账务处理上将该项目前期已累计确认的收入由境外收入转为境内收入,进而导致当期境外收入为-21.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计算2020年1-6月
不考虑PRS-0153项目以外的美国地区收入274.40
美国以外其他境外地区收入小计78.42
因PRS-0153项目调整的收入374.61
境外地区收入合计④=①+②-③-21.79

1-170

2、访谈了发行人管理层人员,了解了行业发展背景、驱动因素、市场竞争情况及未来拟采取的主要应对措施;

3、访谈了发行人项目负责人,了解了临床试验项目的执行周期与主要影响因素,并结合分析了报告期内人均收入、合同金额等的变动原因;

4、查阅了发行人所属行业的行业研究报告,查询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公开资料,确认发行人收入变动趋势与行业整体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发展趋势之间不存在较大差异;

5、访谈了发行人财务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获取报告期内主要业务合同,了解公司主要业务模式、收入确认的内部控制流程及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并执行穿行测试和控制测试;

6、取得了发行人预算成本相关管理制度,了解了公司预算总成本的编制、审核及变更流程,并执行穿行测试和控制测试核查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7、获取了报告期内发行人在执行项目合同清单,检查了主要项目相应的合同、结算收款等具体合同执行情况;

8、选取了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项目,对项目执行节点、项目收款、销售发票、项目执行工作量等进行函证,对主要客户进行访谈;

9、获取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在执行项目的预计总成本明细表,预算变动项目查验分析,并复核其合理性;

10、获取了发行人报告期内项目中止或终止的清单,核查了该等项目的期后收款开票情况;

11、结合业务原因,分析了在执行合同毛利率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12、了解并复核了发行人对境内外收入的划分方式,查阅了相关项目变更合同主体的协议文件与回款凭证;

13、访谈了发行人财务人员,了解了相关项目因合同主体变更的账务处理。

(二)核查意见

1-171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保持高速增长与行业趋势相符,且与发行人自身在执行合同的增长趋势基本保持一致,具有合理性与可持续性;

2、同行业可比公司未公开披露计算SMO业务人均收入与人均合同所需要的全部信息,无法直接与发行人CRC人员的人均合同、收入进行比较;

3、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项目不存在约定服务周期与实际执行周期之间差异超过1年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项目的完工进度、结算进度、收款进度存在的差异具有合理原因,相关进度差异主要系随着合同义务的持续履行已趋于平稳或消除;

4、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涉及合同中止的情形,但涉及少量合同终止的情形,合同终止系由于客户自身原因所致,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合同纠纷,终止项目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5、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同额(不含税)10万元及以上的终止项目中,1个项目因调整原因存在冲减收入的情形,金额很小且对收入影响很小,不存在其他合同终止而冲减收入的情形;终止项目的货款均收回,不存在长期挂账无法收回情形,发行人不存在应退回预收款项未冲减或退回的情形,也不存在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应全额计提减值或坏账准备未计提的情形;

6、发行人业务本身没有明显的季节性,报告期内其第四季度收入增加主要受人员数量增长与年终计提项目管理奖金的影响,不存在年末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7、发行人2020年1-6月境外收入为负具有合理原因,相关收入核算真实、准确。

问题16 关于客户

根据申报文件,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9.84%、29.98%、23.37%和29.24%,前五名客户存在一定变动,

1-172

且2017年至2019年前五名客户集中度呈下滑趋势。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报告各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受同一控制的主要客户及其关联客户的名称、客户类型、收入金额、占比、销售标的,是否为新增客户;(2)补充披露报告期各内新增客户数量、收入金额、占比;披露主要新增客户的名称、客户类型、销售标的、收入金额、占比;(3)补充披露前述客户的背景,包括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与发行人过往业务往来的情况、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4)补充披露发行人股东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合伙人、董监高对外投资的企业中是否存在是发行人客户情形,如存在,请披露具体情况及交易的真实性、公允性。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对前述情况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并详细说明对前述主要客户收入真实性实施核查的具体情况,包括核查方法、范围、过程、取得的主要证据和结论。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补充披露报告各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受同一控制的主要客户及其关联客户的名称、客户类型、收入金额、占比、销售标的,是否为新增客户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二)主要客户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2、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同一控制下合并收入超过300万元的合并客户,以及合并客户下各单体客户的名称、客户类型、收入金额、占比、销售标的、是否为新增客户等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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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期间合并客户名称单体客户名称单体客户类型单体客户收入金额单体客户收入占比单体客户销售标的合并客户是否为当期前十大客户合并客户是否为新增客户单体客户是否为新增客户
2020年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药企1,113.703.32%临床试验服务
苏州盛迪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国内药企605.381.81%临床试验服务
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国内药企226.900.68%临床试验服务
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康方天成(广东)制药有限公司国内药企1,325.933.95%临床试验服务及招募服务
康方药业有限公司国内药企420.661.25%临床试验服务及招募服务
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国内药企12.060.04%临床试验服务
默沙东研发(中国)有限公司默沙东研发(中国)有限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1,728.125.15%临床试验服务
基石药业(苏州)有限公司基石药业(苏州)有限公司国内药企1,586.954.73%临床试验服务及招募服务
精鼎医药研究开发(上海)有限公司精鼎医药研究开发(上海)有限公司跨国CRO国内主体1,535.704.58%临床试验服务及招募服务
礼来苏州制药有限公司礼来苏州制药有限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1,218.613.63%临床试验服务
礼来苏州制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24.91-0.07%临床试验服务
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379.221.13%临床试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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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4

期间合并客户名称单体客户名称单体客户类型单体客户收入金额单体客户收入占比单体客户销售标的合并客户是否为当期前十大客户合并客户是否为新增客户单体客户是否为新增客户
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267.620.80%临床试验服务
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214.940.64%临床试验服务
美国艾昆纬公司(IQVIA)艾昆纬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跨国CRO国内主体801.222.39%临床试验服务及招募服务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药企755.762.25%临床试验服务及招募服务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南京顺欣制药有限公司国内药企43.780.13%临床试验服务
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692.222.06%临床试验服务及招募服务
东曜药业有限公司东曜药业有限公司国内药企669.782.00%临床试验服务及招募服务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医院637.701.90%临床试验服务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药企634.551.89%临床试验服务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国内药企547.131.63%临床试验服务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药企489.051.46%临床试验服务及招募服务
信立泰(成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国内药企-2.37-0.01%临床试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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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合并客户名称单体客户名称单体客户类型单体客户收入金额单体客户收入占比单体客户销售标的合并客户是否为当期前十大客户合并客户是否为新增客户单体客户是否为新增客户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院485.841.45%临床试验服务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药企453.971.35%临床试验服务
强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强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397.511.19%临床试验服务及招募服务
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跨国器械国内主体33.780.10%临床试验服务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16.260.05%临床试验服务
强生(苏州)医疗器材有限公司跨国器械国内主体0.600.00%临床试验服务
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药企439.681.31%临床试验服务
百时益医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百时益医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跨国CRO国内主体420.851.26%临床试验服务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国内药企224.960.67%临床试验服务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内药企151.400.45%临床试验服务
百济神州有限公司百济神州(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国内药企364.931.09%临床试验服务及招募服务
百济神州有限公司国内药企17.750.05%临床试验服务
百济神州(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国内药企-11.59-0.03%临床试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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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6

期间合并客户名称单体客户名称单体客户类型单体客户收入金额单体客户收入占比单体客户销售标的合并客户是否为当期前十大客户合并客户是否为新增客户单体客户是否为新增客户
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国内药企356.681.06%临床试验服务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药企163.790.49%临床试验服务及招募服务
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国内药企148.060.44%临床试验服务及招募服务
丽珠集团丽珠医药研究所国内药企44.300.13%临床试验服务及招募服务
瑞士诺华公司(Novartis)诺华(中国)生物医学研究有限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347.651.04%临床试验服务及招募服务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0.170.00%临床试验服务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药企339.961.01%临床试验服务
美国科文斯公司(Covance)科文斯医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跨国CRO国内主体327.000.98%临床试验服务
艾伯维医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艾伯维医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305.520.91%临床试验服务
合计20,908.7962.36%----
2019年基石药业(苏州)有限公司基石药业(苏州)有限公司国内药企2,316.407.63%临床试验服务及招募服务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内药企365.521.20%临床试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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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合并客户名称单体客户名称单体客户类型单体客户收入金额单体客户收入占比单体客户销售标的合并客户是否为当期前十大客户合并客户是否为新增客户单体客户是否为新增客户
有限公司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国内药企1,011.673.33%临床试验服务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药企1,264.014.16%临床试验服务
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国内药企19.200.06%临床试验服务
东曜药业有限公司东曜药业有限公司国内药企1,065.123.51%临床试验服务及招募服务
美国百时美施贵宝公司(Bristol-Myers Squibb)百时美施贵宝(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859.402.83%临床试验服务
Celgene Corporation, Inc(曾用名:Celgene International Sarl)跨国药企98.050.32%临床试验服务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95.040.31%临床试验服务
默沙东研发(中国)有限公司默沙东研发(中国)有限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979.723.23%临床试验服务
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296.350.98%临床试验服务
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429.291.41%临床试验服务及招募服务
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216.080.71%临床试验服务
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康方天成(广东)制药有限公司国内药企852.622.81%临床试验服务
康方药业有限公司国内药企84.400.28%临床试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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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8

期间合并客户名称单体客户名称单体客户类型单体客户收入金额单体客户收入占比单体客户销售标的合并客户是否为当期前十大客户合并客户是否为新增客户单体客户是否为新增客户
礼来苏州制药有限公司礼来苏州制药有限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849.872.80%临床试验服务
礼来苏州制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11.150.04%临床试验服务
百时益医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法马苏提克咨询有限公司)百时益医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法马苏提克咨询有限公司)跨国CRO国内主体835.692.75%临床试验服务
精鼎医药研究开发(上海)有限公司精鼎医药研究开发(上海)有限公司跨国CRO国内主体815.492.69%临床试验服务
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国内药企719.942.37%临床试验服务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国内药企317.561.05%临床试验服务及招募服务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药企298.080.98%临床试验服务
乳源东阳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国内器械40.830.13%临床试验服务
艾伯维医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艾伯维医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624.602.06%临床试验服务
四川思路康瑞药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四川思路迪药业有限公司)四川思路康瑞药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四川思路迪药业有限公司)国内药企616.452.03%临床试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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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9

期间合并客户名称单体客户名称单体客户类型单体客户收入金额单体客户收入占比单体客户销售标的合并客户是否为当期前十大客户合并客户是否为新增客户单体客户是否为新增客户
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579.681.91%临床试验服务及招募服务
美国艾昆纬公司(IQVIA)艾昆纬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跨国CRO国内主体543.331.79%临床试验服务
万春药业有限公司(BeyondSpring)BeyondSpring Pharmaceuticals国内药企368.801.21%临床试验服务
大连万春布林医药有限公司国内药企133.830.44%临床试验服务
强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0.200.00%临床试验服务
强生(苏州)医疗器材有限公司跨国器械国内主体-0.770.00%临床试验服务
强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485.261.60%临床试验服务
大冢制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大冢制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458.611.51%临床试验服务
百济神州有限公司百济神州(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国内药企405.551.34%临床试验服务
百济神州(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国内药企28.000.09%临床试验服务
百济神州有限公司国内药企19.800.07%临床试验服务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国内药企446.221.47%临床试验服务
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国内药企412.701.36%临床试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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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0

期间合并客户名称单体客户名称单体客户类型单体客户收入金额单体客户收入占比单体客户销售标的合并客户是否为当期前十大客户合并客户是否为新增客户单体客户是否为新增客户
广州誉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誉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国内药企395.861.30%临床试验服务
上海百迈博制药有限公司上海百迈博制药有限公司国内药企388.291.28%临床试验服务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药企383.191.26%临床试验服务
亚盛医药集团广州顺健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国内药企340.401.12%临床试验服务
苏州亚盛药业有限公司国内药企10.320.03%临床试验服务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药企332.861.10%临床试验服务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国内药企0.230.00%临床试验服务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南京顺欣制药有限公司国内药企14.910.05%临床试验服务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国内药企346.951.14%临床试验服务及招募服务
四环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国内药企318.261.05%临床试验服务及招募服务
轩竹(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国内药企192.340.63%临床试验服务
山东轩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国内药企98.940.33%临床试验服务及招募服务
吉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国内药企11.910.04%临床试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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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1

期间合并客户名称单体客户名称单体客户类型单体客户收入金额单体客户收入占比单体客户销售标的合并客户是否为当期前十大客户合并客户是否为新增客户单体客户是否为新增客户
吉林惠升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国内药企5.560.02%临床试验服务
罗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罗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332.611.10%临床试验服务
北京强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强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国内药企306.641.01%临床试验服务
合计22,443.0673.94%----
2018年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药企1,377.377.14%临床试验服务
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国内药企222.111.15%临床试验服务
美国百时美施贵宝公司(Bristol-Myers Squibb)百时美施贵宝(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715.813.71%临床试验服务
Celgene Corporation, Inc(曾用名:Celgene International Sarl)跨国药企98.340.51%临床试验服务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346.481.80%临床试验服务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国内药企678.503.52%临床试验服务及招募服务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药企435.532.26%临床试验服务
乳源东阳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国内器械10.070.05%临床试验服务
精鼎医药研究开发(上海)有限公司精鼎医药研究开发(上海)有限公司跨国CRO国内主体948.934.92%临床试验服务
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947.364.91%临床试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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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2

期间合并客户名称单体客户名称单体客户类型单体客户收入金额单体客户收入占比单体客户销售标的合并客户是否为当期前十大客户合并客户是否为新增客户单体客户是否为新增客户
默沙东研发(中国)有限公司默沙东研发(中国)有限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740.383.84%临床试验服务
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国内药企681.553.53%临床试验服务
艾伯维医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艾伯维医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661.383.43%临床试验服务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内药企482.652.50%临床试验服务
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国内药企158.100.82%临床试验服务
AMGEN ASIA HOLDING LIMITED安进生物技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376.731.95%临床试验服务
安进生物医药研发(上海)有限公司跨国药企国内主体246.561.28%临床试验服务
百时益医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法马苏提克咨询有限公司)百时益医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法马苏提克咨询有限公司)跨国CRO国内主体617.123.20%临床试验服务
美国艾昆纬公司(IQVIA)艾昆纬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跨国CRO国内主体563.092.92%临床试验服务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药企526.772.73%临床试验服务
万春药业有限公司(BeyondSpring)BeyondSpring Pharmaceuticals国内药企472.172.45%临床试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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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3

期间合并客户名称单体客户名称单体客户类型单体客户收入金额单体客户收入占比单体客户销售标的合并客户是否为当期前十大客户合并客户是否为新增客户单体客户是否为新增客户
东曜药业有限公司东曜药业有限公司国内药企414.292.15%临床试验服务及招募服务
歌礼生物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歌礼药业(浙江)有限公司国内药企354.081.84%临床试验服务
歌礼生物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国内药企7.350.04%临床试验服务
北京强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强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国内药企335.411.74%临床试验服务
美国科文斯(Covance)公司科文斯医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跨国CRO国内主体327.061.70%临床试验服务
合计12,745.2066.09%----

1-184

根据上述表格,公司报告各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合并客户及对应的单体客户的新增情况具体如下:

①2020年:共新增4 家单体客户,为苏州盛迪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前述单体客户对应的合并客户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均不属于当期新增客户,因此前述单体客户的新增原因主要系对应的合并客户下单体合同签订主体的变化,而对应的合并客户的业务相比上期仍具有延续性。

②2019年:共新增7家单体客户,为康方药业有限公司、百济神州(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亚盛药业有限公司、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轩竹(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和吉林惠升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其中康方药业有限公司对应的合并客户为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百济神州(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应的合并客户为百济神州有限公司,苏州亚盛药业有限公司对应的合并客户为亚盛医药集团,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轩竹(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和吉林惠升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对应的合并客户为四环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均不属于当期新增客户,单体客户新增原因主要系对应的合并客户下单体合同签订主体的变化,而合并客户的业务相比上期仍具有延续性。

③2018年:共新增3家单体客户,为乳源东阳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和歌礼生物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其中乳源东阳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应的合并客户为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对应的合并客户为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歌礼生物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对应的合并客户为歌礼生物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均不属于当期新增客户,因此前述单体客户新增原因主要系对应的合并客户下单体合同签订主体的变化,而合并客户的业务相比上期仍具有延续性。

综上所述,报告各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合并客户及对应的单体客户的新增原因绝大部分系合并客户下单体合同签订主体的变化导致,而合并客户的业务相比上期仍具有延续性,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大合并客户不存在新增情况。因此,

1-185

报告各期内公司主要客户整体较为稳定,且新增客户与发行人之间的业务往来的情况具有商业合理性与真实业务背景。”

(二)补充披露报告各期内新增客户数量、收入金额、占比;披露主要新增客户的名称、客户类型、销售标的、收入金额、占比

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二)主要客户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3、新增客户及主要新增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合并客户数量、收入金额、占比如下表所示:

期间新增合并客户数量 (家)新增合并客户收入金额 (万元)占当期收入比例
2020年度861,408.524.20%
2019年度691,670.405.50%
2018年度621,571.48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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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6

期间序号主要新增合并客户名称销售金额 (万元)占当期新增合并客户采购额比例是否属于当期前十大客户客户类型销售标的
2020年度1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13.9315.19%国内药企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
2上海康德弘翼医学临床研究有限公司84.295.98%国内CR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
3上海默沙东医药贸易有限公司83.265.91%跨国药企国内主体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
4云顶药业(苏州)有限公司75.855.38%国内药企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
5苏州亿腾药品销售有限公司74.555.29%国内药企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
6苏州开拓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8.224.84%国内药企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
7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65.654.66%国内CR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
8Sagimet Biosciences Inc.49.933.54%跨国药企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
9北京斯特睿格医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44.353.15%国内CR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
10北京春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6.392.58%国内CR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
合计796.4156.54%---
2019年度1云济华美药业(北京)有限公司264.0415.81%国内药企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
2藥華醫藥股份有限公司184.9411.07%国内药企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
3湃朗瑞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161.639.68%跨国CRO国内主体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
4嘉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111.446.67%国内药企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
5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76.794.60%国内药企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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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7

期间序号主要新增合并客户名称销售金额 (万元)占当期新增合并客户采购额比例是否属于当期前十大客户客户类型销售标的
6华兰基因工程有限公司74.754.48%国内药企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
7首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74.064.43%国内药企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
8云屹药业(上海)有限公司63.643.81%国内药企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
9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3.793.22%国内药企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
10恒翼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52.553.15%国内药企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
合计1,117.6366.91%---
2018年度1大冢制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275.3717.52%跨国药企国内主体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
2基石药业(苏州)有限公司231.1314.71%国内药企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患者招募服务
3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67.1510.64%国内药企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
4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129.548.24%国内药企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
5再鼎医药(上海)有限公司122.587.80%国内药企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
6派格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111.097.07%国内药企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
7广州誉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23.95%国内药企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
8亚盛医药集团48.823.11%国内药企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
9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43.82.79%医院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
10合肥天麦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7.22.37%国内药企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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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8

期间序号主要新增合并客户名称销售金额 (万元)占当期新增合并客户采购额比例是否属于当期前十大客户客户类型销售标的
合计1,228.7078.19%---

1-189

根据上述表格,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各期新增合并客户的数量分别为62家、69家和86家,各期新增销售金额分别为1,571.48万元、1,670.40万元和1,408.52万元,占当期总销售金额的比例分别为8.15%、5.50%和4.20%。其中,属于各期前十大新增客户的新增销售金额分别占当期新增销售金额的78.19%、66.91%和56.54%。可以看出,报告各期新增客户的集中度较高,近55%及以上的新增销售金额均来自前十大新增客户,且均具有商业合理性与真实业务背景。”

(三)补充披露前述客户的背景,包括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与发行人过往业务往来的情况、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前述客户的背景,包括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与发行人过往业务往来的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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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0

单位:万元

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1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苏州盛迪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2015年9月10000万元人民币生物医药研发;药品的生产及销售;药品实验设备、生产设备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00%
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2001年12月7200万元人民币生产鼻喷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吸入剂,销售自产产品,研究和开发药物新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00%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4月530675.0341万元人民币片剂(含抗肿瘤药)、口服溶液剂、混悬剂、无菌原料药(抗肿瘤药)、原料药(含抗肿瘤药)、精神药品、软胶囊剂(含抗肿瘤药)、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粉针剂(抗肿瘤药、头孢菌素类)、吸入粉雾剂、口服混悬剂、口服乳剂、大容量注射剂(含多层共挤输液袋、含抗肿瘤药)、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含非最终灭菌)、生物工程制品(聚乙二醇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硬胶囊剂(含抗肿瘤药)、颗粒剂(抗肿瘤药)、粉雾剂、膜剂、凝胶剂、乳膏剂的制造;中药前处理及提取;医疗器械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一般化工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江苏恒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4.15%;西藏达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4.96%;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1.58%;青岛博森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7%;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4.12%;连云港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64%;青岛有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4%;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50%;奥本海默基金公司-中国基金:1.19%;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0.93%
2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2019年、2020年2019年、2020年2018年新增客户康方药业有限公司2017年8月10000万元人民币生物药品制造;化学药制剂、生物制品(含疫苗)批发;药品研发;生物产品的销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生物产品的研发(不含许可经营项目);生物医疗技术研究;生物诊断试剂及试剂盒的研发(不含许可审批项目);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生物技术开发服务;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生物技术转让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95%;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
康方天成(广东)制药有限公司2016年5月20000万元人民币药品生产;研究、开发:生物医药、诊断试剂的相关生产技术,及其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服务;医药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00%
3默沙东研发(中国)有限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2018年、2019年、2020年默沙东研发(中国)有限公司2012年3月2000万美元医学及医药研究开发;医学及医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市场主体依法自默沙东研发有限公司: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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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基石药业(苏州)有限公司2019年、2020年2019年、2020年2018年新增客户基石药业(苏州)有限公司2016年4月11776.1363万美元研发、生产:药品,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CSTONE PHARM (HK) HOLDING LIMITED:100%
5精鼎医药研究开发(上海)有限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2018年、2020年精鼎医药研究开发(上海)有限公司2002年4月155万美元医药、医疗器械、生物技术(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和诊疗技术开发、应用除外)的研究开发,临床试验咨询,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PAREXEL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100%
6礼来苏州制药有限公司2019年、2020年2019年、2020年礼来苏州制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06年9月分公司无注册资本【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总公司:礼来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礼来苏州制药有限公司1995年12月66180.5万美元生产加工片剂(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头孢菌素类)、干混悬剂(头孢菌素类)、进口药品分包装(小容量注射剂、片剂、硬胶囊剂),销售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与新药的研发和研发成果及研发技术的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筹建采用缓释、控释、靶向、透皮吸收等新技术的新剂型、新产品(胰岛素小容量注射剂)生产(制剂及灌装)的生产线;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从事二类医疗器械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以及二类医疗器械的零售及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美国礼来公司瑞士分公司:100%
7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2020年2019年、2020年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995年12月分公司无注册资本从事本公司经营范围内投资项目的咨询、协调、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总公司: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1994年7月13500万美元(一)公司直接从事:1、投资或再投资在中国医药、生物、化工、农化、环保、纺织、轻工、冶金和化学工程等有关的项目;2、协调公司和公司的在华投资企业的投资活动,并作为股东参与在华投资企业的管理;3、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4、在境内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出口;5、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二)受所投资企业的委托(经所投资企业董事会一致通过):1、以赛诺菲股份有限公司: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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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代理或经销的方式为其在中国境内外进行产品的销售、推销、售后服务、运输、仓储服务、市场开发及人力资源招收和培训服务;2、为其进口其经营所需的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和交通工具,并协助出口在华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3、协助其办理人民币及外汇贷款、在外汇管理机构的批准和监督下协助其在华投资企业之间进行外汇平衡,以及为保持外汇平衡进行补偿贸易的出口业务;(三)受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和子公司和/或上述公司在华投资企业的委托为其提供市场推广、技术支持、行(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政服务、业务发展研究、联络、与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并从事服务外包业务
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1995年12月9600万美元生产片剂、硬胶囊剂、治疗用生物制品、进口药品分包装(片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类)、治疗用生物制品)(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08日);研发药品片剂、硬胶囊剂、药品中间体、制药赋形剂;销售自产产品(需经行政许可项目除外);提供技术咨询;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销售Ⅰ、Ⅱ类医疗器械。(生产片剂、硬胶囊剂、治疗用生物制品、进口药品分包装(片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类)、治疗用生物制品)(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08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74.17%;赛诺菲—安万特控股公司:25.83%
8美国艾昆纬公司(IQVIA)2018年、2019年、2020年2020年艾昆纬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13年7月200万美元医疗领域的技术咨询及市场信息咨询;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疗产品的营销咨询;实验室检测服务;受母公司和所投资企业的委托,为集团内企业提供经营决策和管理咨询服务,资金运作和财务管理咨询服务,研究开发和技术支持,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承接本公司集团内部的共享服务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员工培训与管理咨询服务,以服务外包方式承接临床研究管理服务及咨询;临床研究数据管理与分析,药品不良反映数据管理与分析,管理软件及技术信息系统的开发、销售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IQVIA RDS EAST ASIA PTE. LTD.: 100%
Quintiles Enterprise Management1982年通过公开渠道暂时无法获得相关医疗领域的技术咨询及市场信息咨询;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疗产品的营销咨询;实验室检测服务;受母公司和所投Quintiles已于2016年与IMS Health合并重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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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资料资企业的委托,为集团内企业提供经营决策和管理咨询服务,资金运作和财务管理咨询服务,研究开发和技术支持,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承接本公司集团内部的共享服务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员工培训与管理咨询服务,以服务外包方式承接临床研究管理服务及咨询;临床研究数据管理与分析,药品不良反映数据管理与分析,管理软件及技术信息系统的开发、销售及售后服务Quintile IMS,2017年11月10日正式更名为艾昆纬(IQVIA)
9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2020年2020年正大天晴药业集团南京顺欣制药有限公司2013年4月50000万元人民币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技术进出口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5%;江苏润资投资有限公司:5%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4月89000万元人民币药品(按许可证核定的项目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按许可证核定的项目生产经营)的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与转让。医药原辅材料及中间体、医药包装制品的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与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正大制药(连云港)有限公司:60.00%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33.50%连云港彼达咨询中心:5.00%江苏朗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1.00%中国药科大学科技实业(集团)总公司:0.50%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2001年8月23961万元人民币药品、消毒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涉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00%;正大医药(连云港)有限公司:25.00%;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14.60%;南京金康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40%
10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2018年、2020年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1994年8月40280万美元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胰岛素及胰岛素笔式释放器、化学药制剂、生物制品(除疫苗)及基因工程药品的生产、销售、售后服务;上述产品说明书、包装物及释放器部件的进出口及批发;胰岛素及胰岛素笔式释放器、笔式胰岛素注射系统配套使用针头、化学药制剂、生物制品(除疫苗)及基因工程药品的进出口、批发、市场和技术咨询服务、市场推广活动(不包括广告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及NOVO NORDISK REGION AAMEO AND LATAM A/S: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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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相关服务;在上述领域内研制和开发新产品;仓储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国内货运代理;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东曜药业有限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2019年东曜药业有限公司2010年7月22100万美元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东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0%
12北京大学肿瘤医院2020年北京大学肿瘤医院1976年17709万元人民币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预防保健科肿瘤内科肿瘤外科肿瘤放疗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介入治疗科的诊疗与护理成人医科学历教育临床教学医科中专生临床实习医学博士生培养医学硕士生培养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医学研究不适用
13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2019年新增客户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2月78414.65万元人民币生物医药的研发,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详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注册批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HKSCC NOMINEES LIMITED:20.97%;熊俊:10.01%;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79%;苏州瑞源盛本生物医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熊凤祥:4.71%;珠海高瓴天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89%;黄菲:2.59%;周玉清:2.49%;乔晓辉:1.89%;王树君:1.82%
14齐鲁制药有限公司2020年齐鲁制药有限公司1992-08-2160000万元人民币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副产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齐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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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5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11-03104601.6万元人民币一般经营项目是: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分销业务);自有物业租赁。药品的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市场推广、营销。(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项目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须凭相关审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开发研究、生产化学原料药、粉针剂、片剂、胶囊。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60.73%;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5.00%;深圳市润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1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85%;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37%;安耐德合伙人有限公司-客户资金:0.53%;北京市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基金会:0.3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30%;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盛信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25%;深圳市泰润海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润壹信价值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21%
16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2020年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1931-03-0116846万元人民币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预防保健、肿瘤外、肿瘤内、肿瘤妇、乳腺外、麻醉、医学检验、病理、医学影像、中医、中西医结合科诊疗与护理医学教学与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不适用
17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2020年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月40302.4292万元人民币药品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药品生产(凭许可证经营),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宁波凯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87%;浙江济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3.48%;温州特瑞西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40%;WANGYINX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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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4.29%;浙江贝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4%;LAV Equity (Hong Kong) Co., Limited:2.68%;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57%;ZHANG HANCHENG:1.13%;BETA PHARMA INC.:1.1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同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
18强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2020年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1985年10月28431.7164万元人民币一,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处方用药、非处方用药、专利药品、各种制剂、中成药(国家限制除外)、合成药、生化药、药物中间体、农业用药和兽用药等产品的生产与加工、委托加工、接受委托加工、研发、市场推广、知识产权的转让与接受、许可与被许可等活动。二、从事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化产品和卫生材料用品的生产与加工、委托加工、接受委托加工、研发、市场推广、知识产权的转让与接受、许可与被许可等活动;从事健康护理用品(包括消毒产品等)的研发、市场推广、知识产权的转让与接受、许可与被许可等活动。三、从事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健康护理用品(包括消毒产品等)、日化产品和卫生材料用品的批发业务;四、从事与上述类别产品相关的市场营销的策划、执行、管理及咨询业务;五、提供临床试验管理服务及药品注册代理服务;六、从事与上述业务有关的产品、货物和服务的购买、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业务;七、从事有助于上述业务开展或与其有关的其它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强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70.00%;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1.00%;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5.76%;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国药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0.24%
强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1998年5月20883.16万美元(一)在医药、医疗器材、保健品、化妆品、食品等中国法律允许的领域内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向其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进行美国强生公司:83.36%,比利时杨森制药有限公司:1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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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5)国内外市场以代理或经销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6)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境内外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母公司、关联公司及子公司生产产品及同类商品、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一类及二类医疗器械(不含体外诊断试剂),化妆品,食品(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消毒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网上零售,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七)在境内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出口;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包括内部机构)的方式出口境内商品,并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八)众创空间运营管理服务;(九)为其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本公司、本公司的母公司或本公司的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十)在其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其所投资企业新产品投产前,为进行产品市场开发,进口相关产品在国内试销;并可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其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从事产品全部外销的委托加工贸易业务;(十一)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或依法设立经营性租赁公司;(十二)为其进口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十三)进口为所投资企业、本公司产品提供维修服务所需原辅材料及零、配件
强生(苏州)医疗器材有限公司2006年7月4700万美元设计、研究、开发、测试、制造医疗器材、相关零部件和半成品等相关生物医学材料及制品;设计、研究、开发、测试微创外科和介入治疗装备及器械、创伤外科、脊椎、颅面材料及制品,销售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提供相关技术贸易;提供自产及外购产品和零部件的保修及其他售后服务;以上领域本公司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强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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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口业务;提供代理记账及相关财务信息咨询服务;为关联企业提供生产计划、存货管理、仓储等相关服务;计算机网络和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有多余厂房和办公楼的租赁(非主营业务,出租对象仅限于关联企业和业务伙伴);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2001年7月250万美元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一般项目:健康护理用品及杂项化学产品(危险品除外)、实验室仪器和耗材、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材及零配件、消毒剂和消毒器械(进口产品限卫生部许可批件核定的产品)及零配件、耗材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其它相关配套业务、售后维修服务;区内以上述产品为主的分拨业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及商品展示;贸易咨询服务;实验室仪器、医疗器材、消毒器械(进口产品限卫生部许可批件核定的产品)的经营性租赁;为企业、医院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市场营销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强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100%
19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2018年新增客户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9月43000万元人民币药品生产(按许可证所列事项经营)。医药产品的开发及其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南京圣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4.83%;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09%;王勇:10.73%;珠海温氏安赐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8.45%;南京德圣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7.07%;南京仁安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6.87%;曲静渊:4.23%;杭州先锋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4%;济宁先锋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2%;南京仁邦商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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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67%;广州领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63%;南京德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7%;南京德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43%;王玉新:0.27%;张霖:0.13%;北京龙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11%;关继峰:0.09%;朱锦伟:0.09%;北京龙磐投资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0.07%;赵葵:0.07%;胡振兴:0.06%;李江:0.05%;王敏:0.04%;陆伟:0.04%;穆兰:0.04%;桑凌:0.04%;苏劲:0.04%;吴亮:0.04%;王瑛:0.03%;李建中:0.03%;花阿芳:0.02%;张贵鸠:0.02%;张慧:0.02%;台益放:0.02%;王树斌:0.01%;王浩:0.01%;朱越昆:0.01%;曹洲涛:0.01%;潘天斌:0.01%;
20百时益医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原名:北京法马苏提克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2019年百时益医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原名:北京法马苏提克咨询有限公司)2007年4月367.5万美元医疗技术咨询及研究开发(不含诊疗活动);临床数据处理;临床医学研究与实验检测服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PPD发展新加坡有限公司:100%
21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2018年、2019年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10月26000万元人民币生物、化学原料药物制剂的研发,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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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1995年7月100000万元人民币药品的生产(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技术研究开发与转让;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医药中间体的生产;医药新产品的技术研究、开发与转让;自营和代理一般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翰森(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60.00%;翰森制药国际有限公司:40.00%
22百济神州有限公司2019年、2020年百济神州(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9月3434.431万元人民币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自有研发成果的转让,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药品委托生产(详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注册批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百济神州(香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
百济神州(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1月4671.1万美元基础医学研发、临床医学研发、药学研发、新型抗肿瘤药物研发、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小分子药物合成研发、临床生物标记研发、基因测序用于药物评价的研发、基础药物研究与临床医学研究结合的研发、小分子制剂的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百济神州(香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
百济神州有限公司2018年6月1000000美元公司是一家全球性的生物制药公司,致力于新型分子靶向药与肿瘤免疫药研发治疗领域。主要从事研发分子靶向药物、创立免疫肿瘤疗法、优化联合的用药方案Baker Bros. Advisors LP:18.2910%;FMR Co. Inc.:9.3881%;Hillhouse Capital Advisors Ltd.:7.9386%;Gaoling Fund L.P.:7.4202%
23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2018年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2011年8月15246.475万美元研发、生产抗体类及蛋白类药物、药品、生物医药制品,从事上述产品的销售及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INNOVENT BIOLOGICS (HK) LIMITED:99.02%;Oriza Xinda International Limited: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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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2018年新增客户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1997年5月6156.101万元人民币生产经营各种医药制剂、多层共挤输液用膜制袋、医药原料(以上项目凭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定项目经营,涉证商品除外),各种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营养保健品、各类新药产品的研制和开发。产品内外销售。(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特别准入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5.10%;安滔发展有限公司:34.90%
丽珠集团丽珠医药研究所1992年5月1000万元人民币研究开发中西成药、医药原料药、医药中间体、中药材、中药饮片、保健滋补品、药用化妆品、卫生材料、生化试剂、医疗器械等产品,及有关技术咨询、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4%;香港安滔发展有限公司:39.96%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85年1月93476.2675万元人民币生产和销售自产的中西原料药、医药中间体、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器械、卫生材料、保健品、药用化妆品、中西成药、生化试剂,兼营化工、食品、信息业务,医药原料药、医疗诊断设备及试剂、药物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技术成果转让;管理服务;医疗诊断设备的租赁;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批发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预防性生物制品除外)、生化药品。(涉及配额许可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商品应按有关规定办理;需其他行政许可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33.89%;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46%;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76%;广州保科力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1.83%;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1.78%;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2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74%;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72%;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63%
25瑞士诺华公司(Novartis)2020年诺华(中国)生物医学研究有限公司2006年5月32000万美元受瑞士诺华公司(NOVARTIS AG)及其所投资的中国公司委托,向其提供资金运作和财务管理、运营管理、承接诺华中国境内公司内部的共享服务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员工培训与管理服务;药品的研究和开发,并提供相关的技诺华国际制药投资有限公司: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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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咨询和服务,在浦东新区金科路4218号1、2、3、4和7幢从事自有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1987年4月3000万美元生产片剂、硬胶囊剂、凝胶剂(乳胶剂)、进口药品分包装(软胶囊剂、片剂、硬胶囊剂);批发药品;诺华产品在中国市场的推广、咨询和服务;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中介服务);销售医疗器械I类;货物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生产片剂、硬胶囊剂、凝胶剂(乳胶剂)、进口药品分包装(软胶囊剂、片剂、硬胶囊剂)、批发药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诺华股份有限公司:100%
26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2月54349.4853万元人民币单克隆抗体药物的研发(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自有技术转让,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复星新药研究有限公司:48.94%;Henlius Biopharmaceuticals Inc.:10.85%;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39%; Al-Rayyan Holding LLC:2.62%;Scott Shi-Kau Liu:0.44%;Wei-Dong Jiang:0.13%
27美国科文斯公司(Covance)2020年齐腾医药科技咨询(上海)有限公司2007年12月13万欧元临床实验方案策划,临床实验数据管理,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Theorem Clinical Research Holdings B.V.:100%
科文斯医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2005年1月680万美元医药研究与开发;实验室检测服务;医药产品研发方面的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科文斯亚太有限公司:100%
Covance Inc.1996年通过公开渠道暂时无法获得相关资料Covance公司是一个药物开发服务公司,该公司提供一系列的早期和后期产品,为全世界主要制药、生物技术和医疗设备行业开发服务。该公司还提供了实验室服务,用于化工、农药、食品等行业。该公司提供的服务由两个部分构成:早期开发服务,其中包括发现支持服务、基础服务和临床药理学服务;后期开发服务,包括中心实验室、临床发展阶段和市场准入服务。2015年Covance Inc.被LabCorp(NYSE: LH)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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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艾伯维医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2018年艾伯维医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2012年9月19014.3万元人民币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和诊断用品的仓储、分拨、展示及其相关服务、技术支持和维修,区内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医疗器械、诊断用品、药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服务,药品、医疗器械、诊断用品领域内开展技术研究开发(限分支机构经营),医疗器械和诊断用品的经营性租赁业务,贸易咨询,医药市场信息咨询、医药产品及推广服务咨询、药品注册相关的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AbbVie Limited 100%
29美国百时美施贵宝公司(Bristol-Myers Squibb)2018年、2019年2018年、2019年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1982年10月1844万美元制造药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自产产品,并独立进行经营、推广、进口和出口等业务。从事药品的研究开发(包括组织新药临床试验、收集和保存临床试验数据、申请新药证书、新药专利和商标等),转让自研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提供市场营销咨询服务、贸易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百时美施贵宝(中国)投资有限公司:60.00%;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0%;国药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0%
百时美施贵宝(中国)投资有限公司1998年11月10500万美元一、在国家鼓励和允许的医药、营养品、个人护理用品和医疗器材领域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其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2、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3、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4、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5、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新药临床试验、收集和保存临床试验数据、申请新药证书、新药专利和商标等),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从事百时美施贵宝集团在中国的产品的市场营销和推广活动;五、为其投资方提供咨询服务,为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的咨询服务;六、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七、从事母公司、关联公司及子公司所生产的产品的同类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服务(医药、营养品、ⅡⅢ类医疗器械的批发、佣金代理除外)美国百时美施贵宝公司: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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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时美施贵宝(上海)贸易有限公司1997年11月3200万美元区内以医药,消费品(食品除外)等产品为主的仓储分拔业务;国际贸易,区内企业间贸易及贸易咨询和代理;区内商品展示及商业性简单加工;国内市场营销咨询服务,贸易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百时美施贵宝(中国)投资有限公司:100%
Celgene Corporation, Inc(曾用名:Celgene International Sarl)l1986年11500000 美元癌症药品,免疫疾病相关的药物2018年12月31日股权结构:BlackRock, Inc.:7.67%;The Vanguard Group:7.52%(已退市)
30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2019年2018年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8月45202.285万元人民币研发、生产、销售国内外原料药、仿制药、生物药、首仿药、新药;销售胰岛素医疗器械;国家产业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医药行业投资。(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5.71%;南北兄弟药业投资有限公司:9.03%;Pacific Asset Management Co. Ltd.:1.98%;LSV Asset Management:1.79%;Sanxing Electric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1.53%
乳源东阳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12年7月1000万元人民币生产、销售: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及软件,劳保用品,防护口罩;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林芝东阳光药业研发有限公司:90%;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
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2003年12月3309.55万美元采用缓释、控释、靶向、透皮吸收等新技术生产和销售新剂型、新产品(小容量注射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研发、生产和销售药品、初级农产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宜昌东阳光药研发有限公司:52.85%,南北兄弟药业投资有限公司:24.20%,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50%,宜都帅新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0%,宜都俊佳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嘉兴兴晟东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0%,深圳市帝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40%,嘉兴兴晟广创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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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5%
31北京强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2019年北京强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12月30000万元人民币生物制药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强新生物(香港)有限公司:100%
32万春药业有限公司(BeyondSpring)2018年、2019年大连万春布林医药有限公司2015年5月8487万元人民币生物医药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万春生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57.97%;大连万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37.99%;南京鼎润天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2%;深圳市倚锋九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97%;河南恒道新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0.66%
BeyondSpring Pharmaceuticals2014年11月50000美元万春药业是一家处于全球临床阶段的生物制药公司,专注于新型癌症疗法,包括晚期肿瘤免疫药物的研发黄岚:34%,Xiangmin Cui:11.34%,Entities affiliated with Sangel Venture Capital:6.9%,其他股东:47.76%
33亚盛医药集团2019年2018年新增客户苏州亚盛药业有限公司2016年6月66000万元人民币靶向药的生产、研发与销售,并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营上述商品、技术及服务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Ascentage International Limited:75.7576%;江苏亚盛医药开发有限公司:24.2424%
广州顺健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7月15000万元人民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药品研发;生物技术开发服务;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苏州亚盛药业有限公司:100%
34大冢制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2019年2018年新增客户大冢制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2003年8月150万美元研究、开发临床医药、医药原料、药品制剂、生化及生物工程产品、医疗器械;转让自有技术;医药产品方面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大塚制药株式会社:100%
35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2018年新增客户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1997年4月7300万元人民币生物工程产品(注射用重组人生长激素、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液、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注射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注射用重组人促卵泡激素、聚乙二醇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液)、原料药(醋酸曲普瑞林、前列地尔)、冻干粉针剂(微球制剂)、小容量注射剂、凝胶剂(外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凝胶)、生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9.50%;金磊: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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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制品中间体(在备案的场所内按药品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及期限从事经营活动);医疗器械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专项审批的项目未获批准之前不得经营)*
36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2018年新增客户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9月136538.7965万元人民币自行研制、生产的生物制品、多肽制剂产品、医药及其原料;生化制品的出口和与公司生产、科研相关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与零部件的进口(特殊规定的除外);技术诊断、医疗技术的技术开发、服务、咨询;细胞治疗技术的技术开发、服务、咨询、转让;药物、诊断试剂、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生物科技和生化工程的原料及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技术转让、服务;化妆品、护肤品、日用产品、文化用品、电子产品、食品、酒类、饮料、精制茶、保健食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宋礼华:26.52%;宋礼名:7.01%;上海固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三角(上海)产业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24%;李名非:1.19%;付永标:1.1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泰锐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95%;郑卫强:0.86%;王荣海:0.86%;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0.79%
37广州誉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2018年新增客户广州誉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3月35510.2041万元人民币药品研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生物技术开发服务;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生物技术转让服务;生物医疗技术研究;化学试剂和助剂销售(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基因药物研发;干细胞药物研发;化学工程研究服务;健康科学项目研究、开发;干细胞技术的研究、开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生物药品制造;化学药制剂、生物制品(含疫苗)批发;生物制品(不含疫苗)批发;西药批发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9.00%;博裕三期(上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00%;苏州翼朴苏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00%;苏州通和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90%;苏州通和毓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10%
38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2019年吉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2007年12月6250万元人民币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吸入制剂、口服混悬剂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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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惠升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019年5月30000万元人民币生物药品制造;生物制剂、中间体、原料药生产销售;新药、生物制剂的研制、开发、技术转让;小容量注射剂、化学药品制剂,血液剂的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及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100%
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1995年12月5000万元人民币制造化学药品制剂、血液剂、原料药;加工中成药;物业管理;新药、生物制剂的研制、开发;受委托生产经国家批准的片剂、硬胶囊、粉剂、茶剂保健食品;分装乳清蛋白粉;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不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海南四环医药有限公司:100%
39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2003年9月130000万元人民币药品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产、销售: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原料药、药用辅料、软膏剂(含激素类)、乳膏剂(含激素类)、喷雾剂(激素类);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
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2005年5月78000万元人民币生产:冻干粉针剂、冻干粉针剂(激素类)、小容量注射剂、粉针剂(头孢菌素类)、大容量注射剂、大容量注射剂(多层共挤输液袋)、原料药[琥珀酸甲泼尼龙(激素类)、精氨酸谷氨酸盐、马来酸桂哌齐特)、无菌原料药(盐酸头孢甲肟、盐酸头孢替安)。化学原料(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除外);医药技术引进与转让;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生产;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企业形象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药品包装材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8月107447.962万元人民币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不含预防性生物制品和诊断药品)。销售:化工原料(不含易燃易爆及剧毒化工原料)、药用辅料及Ⅰ、Ⅱ、Ⅲ类医疗器械;6822医用光学器械、仪器及内窥镜设备;中、西药品及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理;进出口贸易。企业品牌维护及推广,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管理咨询,营销管理培训,网络数据服务、房屋租赁,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王俊民:37.19%;范秀莲:20.80%;郑伟:15.90%;申萍:6.05%;杨飞:3.95%;郝聪梅:0.7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66%;中央汇金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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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外,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0.6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远见精选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54%;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0.51%;
40罗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罗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08年11月3725万美元(一)在国家允许的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和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或许可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投资方和海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所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罗氏财务有限公司:100%
41四川思路康瑞药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四川思路迪药业有限公司)2019年四川思路康瑞药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四川思路迪药业有限公司)2016年3月5000万元人民币销售:药品;基础医学研究、临床医学研究、药学研究、新型抗肿瘤药物研究、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研究;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思路迪(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0%
42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2002年6月100000万元人民币生物药品、生化药品、基因药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零售药品;批发药品;生产生物工程产品(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VIII、冻干粉针剂)(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07月15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9.75%;北京协和医药科技开发总公司: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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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生产生物工程产品(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VIII、冻干粉针剂)、批发药品、零售药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3上海百迈博制药有限公司2019年上海百迈博制药有限公司2009年10月52000万元人民币医药和生物技术产品(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除外)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有技术转让,生物工程产品(注射用重组抗肿瘤坏死因子a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医疗器械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在浦东新区李冰路301号从事自有房屋租赁,从事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Sinomab Limited:100%
44歌礼生物科技(杭州)有限公司2018年歌礼药业(浙江)有限公司2014年9月41100.21万元人民币药品生产、销售;药用化合物、化学药的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抗感染、抗癌等新药的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和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歌礼生物科技(杭州)有限公司:100%
歌礼生物科技(杭州)有限公司2013年4月18060.0162万美元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生物技术、医药技术;研发:医药产品;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议策划;药品生产(限另设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和市场推广;药品委托生产和委托销售;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Ascletis Pharma(China)Co.,Limited:100%
45AMGEN ASIA HOLDING LIMITED2018年2018年安进生物医药研发(上海)有限公司2014年1月500万美元从事医学,药品(包括中药材、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生物技术,医疗器械及其它相关领域的研究与开发,产品注册,技术成果转让,技术进出口,技术和信息咨询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AMGEN ASIA HOLDING LIMITED:100%
安进生物技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2012年12月100万元人民币用于临床应用的药物信息咨询;健康咨询(诊断、治疗、心理咨询除外);生物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医药研发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AMGEN ASIA HOLDING LIMITED: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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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美国科文斯(Covance)公司2018年科文斯医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2005年1月680万美元医药研究与开发;实验室检测服务;医药产品研发方面的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科文斯亚太有限公司:100%
47再鼎医药(上海)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再鼎医药(上海)有限公司2014年1月21650万美元生物医药产品、医药中间体(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的研发,转让自有技术,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药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除拍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再创医药(香港)有限公司:100%
48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1992年12月87230.813万元人民币许可项目:药品生产;食品生产;兽药生产;货物进出口。一般项目:销售代理;市场营销策划;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00%
49杭州贝瑞和康基因诊断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杭州贝瑞和康基因诊断技术有限公司2011年9月11500万元人民币生产:第三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第三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第二类6870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基因诊断技术、生物技术、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批发、零售:电子产品、日用百货、实验室仪器设备、实验室耗材、生物试剂(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北京贝瑞和康基因诊断技术有限公司:100%
50上海市肺科医院2018年新增客户上海市肺科医院1933年不适用医院开放床位数1000张,设有胸外科、肿瘤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结核科、职业病科等12个临床科室、11个医技科室和多个研究机构。现拥有胸外科、呼吸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肿瘤科、结核科)、职业病科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3个上海市临床重点专科(胸外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结核科)、2个上海市“重中之重”临床重点学科(呼吸病学、结核病学)、1个上海市重点学科(胸外科)、2个上海市公共卫生重点学科(结核科、中毒科)、1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1个临床转化中心以及肺癌、疑难肺部疾病、结核病、职业病4个临床研究中心。在2018年复旦医院管理研究所全国专科排名中,胸外科位列全国第2位,呼吸科获全国提名,肿瘤科、传染病科获华东提名;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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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8年中国医院科技量值排名中,胸外科学、结核病学位列全国第2位,上海第1位,呼吸病学位列全国第4位,上海第1位,肿瘤学、传染病学入榜,分别位列全国第46位和第16位。
51合肥天麦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合肥天麦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7年10月80000.46万元人民币生物科技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转让及咨询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会议服务;基因重组产品销售;医疗器械一、二、三类批发兼零售;货物(除危险品)专用运输(冷藏保鲜);治疗用生物制品【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预混50/50)、重组甘精胰岛素、重组甘精胰岛素注射液、重组赖精胰岛素、重组赖精胰岛素注射液、重组门冬胰岛素、重组门冬胰岛素注射液、精蛋白重组门冬胰岛素注射液(预混30/70)、精蛋白重组门冬胰岛素注射液(预混50/50)、重组人胰岛素、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预混30/70)的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华润生物医药(深圳)有限公司:20.0000%;合肥生命科技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6.7213%;合肥海赜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2.4999%;上海慧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7.5000%;谢勇:5.8750%;上海太和先机天麦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3750%;上海太和先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3712%;上海公信实业有限公司:4.1125%;上海大澜投资管理中心:4.1125%;合肥沃记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7500%;高晞宸:2.4765%;施峰:1.9125%;江立新:1.8750%;上海豪石明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8750%;合肥泉集富聚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3125%;高小明:1.1625%;安徽红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1625%;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7812%;高万才:0.7500%;上海医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0.7500%;江苏悦达善达紫荆沿海股权投资母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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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一期(有限合伙):0.6250%;
52扬州一洋制药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扬州一洋制药有限公司2002年2月625万美元生产粉针剂、片剂、混悬剂;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韩国一洋药品株式会社:52.00%;高邮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48.00%
53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2018年新增客户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1958年28610万元人民币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预防保健科、肿瘤内科、肿瘤外科、妇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重症监护科、腔镜科、输血科诊疗与护理医学硕士生博士生和外国留学生培养相关临床教学与实习、科学研究、专业培训与继续教育不适用
54四川九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四川九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999年4月2144.21万元人民币药品研发;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研究、销售;高分子材料、生物材料(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和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的研究、生产、销售;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涉及生产的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九樟牌绿泰咀嚼片的销售(凭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张洁:44.34%;西藏翰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11%;宋瑞霖:7.63%;四川威比特投资有限公司:5.90%;北京大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6%;何志敏:0.98%;王莉洁:0.93%;杨华蓉:0.93%;汪峰:0.64%;易大朝:0.47%
55先健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先健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999年7月10000万元人民币一般经营项目是:三类介入器材、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的开发、进出口相关配套业务,并提供相关配套技术服务;自有物业租赁。(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三类介入器材、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医用高分子材料和制品的生产与销售,生产经营真空镀膜工模具;从事医疗器材批发;物业管理与咨询;机动车停放服务。LifeTech Scientific Corporation:100%
56四川自豪时代药业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四川自豪时代药业有限公司2012年11月5000万元人民币生产:片剂,硬胶囊剂,原料药、化工原料(不含危化品);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化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深圳市长直信息咨询有限公司:70.00%;成都自豪药业有限公司:30.00%
57上海明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上海明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8月100万元人民币生物科技、医疗技术、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咨上海炬明医疗技术有限公司: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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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询,机械设备、实验室设备及耗材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8江苏康宁杰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江苏康宁杰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015年7月17066.6888万美元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转让;从事上述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ALPHAMAB ONCOLOGY (HK) LIMITED:100%
59苏州瑞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瑞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苏州瑞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瑞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07年1月12122.4914万元人民币核酸技术研究及相关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药物检测仪器制造LIANG ZICAI(梁子才):12.97%;昆山瑞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79%;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9.13%;IONIS PHARMACEUTICALS,INC.:6.89%;WISE VIGOUR LIMITED:6.65%;深圳翼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35%;昆山瑞曼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苏州纪源源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2%;宁波磐霖仟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95%;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小核酸生物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2.91%;莫华:2.74%;席真:2.57%;华润生命科学集团有限公司:1.93%;中金启德(厦门)创新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9%;刘国平:1.71%;张礼和:1.71%;上海长三角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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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有限合伙):1.57%;珠海高瓴骐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7%;嘉兴福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2%;堆龙德庆星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43%;昆山瑞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9%;宁波大榭允公嘉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9%;珠海启迪融创一期医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96%;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祺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94%;上海筑陆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0.94%;嘉兴众汇银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94%;三一众志(天津)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79%;上海磐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74%;宁波磐霖盛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74%;CLAES ROBERT WAHLESTEDT:0.64%;JOSEPH WADE COLLARD:0.64%;珠海弘陶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63%;新苏融合(常州)环保投资基金(有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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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0.55%;朗玛十七号(深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47%;朗玛二十号(深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47%;深圳蓝海壹号基金管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44%;上海蓝石投资有限公司:0.37%;昆山双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0.37%;上海创源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36%;TRINITY UCSF LIMITED:0.31%;嘉兴象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8%;
60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四川科伦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1998年10月10000万元人民币药品和保健产品的研究,开发,医药技术咨询,医药产品及保健品的技术转让;代办新药及仿制品的报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0%;王晶翼:10.00%;成都科伦聚才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0%;成都科伦聚德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0%;成都科伦聚能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0%;成都科伦聚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0%;
四川科伦博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0420万元人民币生物药品、化学药品原料、化学药品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70.00%;成都科伦汇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7.50%;成都科伦汇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7.50%;成都科伦汇德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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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7.50%;成都科伦汇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7.50%
61南京驯鹿医疗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南京驯鹿医疗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3月36461万元人民币免疫细胞治疗技术、生物制品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不得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生物实验试剂的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IASO Biotherapeutics Limited:100%
62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12月42000万元人民币药品研发、药品生产和销售;人尿蛋白、动物脏器和植物原料有效成分的开发、收购、加工与销售;技术研究开发与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一般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经营范围不含国家实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广州维美投资有限公司:22.50%;维美投资(香港)有限公司:18.50%;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12.13%;扬州乐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63%;AEGLE TECH LIMITED:3.86%;华泰紫金(江苏)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58%;江苏毅达并购成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47%;傅和祥:3.13%;江苏高投鑫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89%;杭州双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4%;苏州观天下投资有限公司:2.14%
63西比曼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西比曼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11年10月1000万元人民币生物、医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咨询,实验室设备及耗材、生物试剂(除医疗、诊断试剂)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鲁俊峰:50%;陈明哲:50%
64赛纽仕医药信息咨询(北京)2018年新增客户赛纽仕医药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2009年8月100万美元医药咨询、医疗信息咨询、市场咨询(以上咨询不含中介和诊疗活动);医疗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转让自有技术;赛纽仕健康有限公司(Syneos Health, L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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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自行研发的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100%
65派格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派格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2008年5月35450.9625万元人民币研发和生产药物,开发给药系统;非危险性化学品聚乙二醇和聚乙二醇衍生物的研发和生产;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自有技术的转让;环保信息咨询。MICHAEL MIN XU:22.99%;Mingly China Growth Fund, L.P.:12.68%;上海苏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62%;TRUE WING LIMITED:5.63%;NICE CREDIT LIMITED:5.29%;Tasly (Hong Kong) Pharmaceuticals Limited:4.64%;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生物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4.13%;凯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55%;Share Link Capital Co., Ltd.:3.55%;平潭盈科盛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8%;XIANG JUN ZHOU:2.65%;Chelmsford International Limited:2.60%;徐宇虹:2.48%;白林:2.48%;苏州翼朴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6%;Hongkong Tigermed Co., Limited:1.55%;北京敏捷之道咨询有限公司:1.55%;Asia Private Equity Capital:1.38%;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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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16%;石河子市鑫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6%;平潭浦信盈科睿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8%;苏州凯风派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7%;YuanBio Venture Capital L.P.:0.87%;南京凯元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69%;CONNECTED TRIUMPH LIMITED:0.31%;苏州锦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0.29%
66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2018年新增客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1951年不适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浙江省妇女医院、浙江省妇女保健院)是浙江省妇产科医疗、教学、科研及计划生育、妇女保健工作的指导中心。三级甲等妇产科医院(妇女保健院)。核定床位1120张。职工2000余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200余人。现有国家卫生健康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2人,浙江大学求是讲席(讲座)教授2人,浙江大学求是特聘医师3人。年门诊人次160万人次,年收治病人近8万人次,年分娩数超2万人次。设有妇科、妇科肿瘤科、产科、新生儿科、生殖内分泌科、计划生育科、妇女保健部、外科、内科、中医科、麻醉科、门急诊科等临床科室以及检验科、超声诊断科、放射科、病理科、药剂科、生殖遗传科等医技科室。不适用
67上海安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上海安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12月33.0092万美元医疗器械的开发、设计、自有技术成果的转让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医疗器械及计算机硬件、电子产品、机电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ULTRA TEMPO LIMITED:53.02%;汪虔:15.15%;VOYAGER BIOSCIENCES III LIMITED:10.11%;宁波淳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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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胡惠娜:8.61%;薛建奋:2.02%;邵明月:0.98%
68上海赛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上海赛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8月7711万元人民币医药科技、生物科技(除转基因生物、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外)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天士力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59.99%;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2.01%;上海辰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8.00%
69德琪(浙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德琪(浙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6月12000万元人民币
德琪控股有限公司:100%
70北京亦度正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北京亦度正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2010年4月1108.11万元人民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瑞融亦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90.24%;烟台东诚北方制药有限公司:7.32%;黄勇:2.44%
71富螺(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富螺(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15年5月4500万元人民币医疗器械经营,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玻璃制品、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化妆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自有设备租赁,商务信息咨询,计算机、机械设备的维修,企业管理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人工晶状体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富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90.00%;株式会社SEED:10.00%
72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2001年12月14000万元人民币许可项目:药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小容量注射剂(A线、B线为非最终灭菌)、片剂(A线、B线)、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原料药(甲钴胺、氟马西尼、恩替卡韦、盐酸奈必洛尔、拉科酰胺)、口服溶液剂、口服液(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生产销售 ;一般项目:停车场销售、租赁;中药材初加工(国家禁止的中药材除外);临床试验数据的管理与统计分析、翻译,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数据处理等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青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00%
7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2018年新增客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1987年9月4896.39万元人民币承担肿瘤专科医疗;开展临床教学及研究工作。(涉及资质许可项目须持有效资质证书开展)不适用
74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2018年新增客户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1935年18524万元人民币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预防保健、全科医疗、内、外、妇产、儿、儿童保健、眼、耳鼻咽喉、口腔、皮肤、医疗美容、精神、传染、肿瘤、急诊医学、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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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康复医学、运动医学、麻醉、疼痛、重症医学、医学检验、病理、医学影像、中医科诊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和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75苏州智核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苏州智核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9月165.6411万元人民币从事生物科技、医药、医疗器械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实验室器材、非危险性化工产品;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徐霆:13.47%;苏州工业园区薄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07%;苏州智安核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56%;须涛:10.33%;宁波美诺华锐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82%;张喜田:6.47%;薛传校:6.47%;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沃生静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4%;苏州中誉赢嘉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1%;宁波复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1%;刘阳:4.02%;珠海隆门联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4.02%;苏州翼朴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宁波保税区久友智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6%;共青城伊泰久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6%;苏州协耀科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7%;共青城久友和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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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76深圳市贝斯达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深圳市贝斯达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1月36751万元人民币一般经营项目是:医疗器械软件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软件维护;设备租赁(不含融资业务);I类医疗器械及耗材的销售;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的销售;劳保用品的销售;车辆装潢、车辆室内装饰、汽车的销售(不含小汽车);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的研究、开发、销售;屏蔽机房的安装;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二类6870软件,二类、三类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设备,二类6831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二类、三类6830医用X射线设备,二类、三类6828医用磁共振设备,二类、三类6833医用核素设备的生产。二、三类 :注射穿刺器械,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医用核素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医用高能射线设备;二类:中医器械,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软件的销售;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维修(二类、三类);二类:6820普通诊察设备,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34医用射线防护用品、装置,68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5口腔科设备及器具的销售;磁共振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彭建中:60.9176%;深圳市富海银涛柒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5010%;深圳市富海银涛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408%;深圳市高特佳精选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688%;合肥高特佳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2688%;武汉惠人生物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3.3821%;深圳市高特佳精选恒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886%;赵立民:1.9602%;潘东丽:1.6333%;新疆东方世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065%;陈文波:1.4300%;罗斌斌:1.4300%;深圳市无限空间创意投资有限公司:1.2300%;胡军:1.1219%;武汉斯达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710%;张玉娣:0.8140%;张少斌:0.8061%;彭颖:0.7150%;童蒙尤:0.2142%。
77上海理欧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上海理欧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4月100万元人民币医药科技、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会展会务服务,翻译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李珍:93%;程春燕:5.00%;郑凌云: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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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78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3月41000万元人民币一般经营项目是:药物技术开发、相关成果商业应用; 新药研究、开发、技术转让及其它有关的服务; 新治疗技术研究、开发、技术转让及其它有关的服务; 对外专利、技术的许可授权。,许可经营项目是:药品的生产;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以上不含限制类项目,涉及行政许可和专项规定管理,需取得相关资质方可经营)。博奥生物集团有限公司:10.47%;LAV One (Hong Kong) Co., Limited:6.19%;Vertex Technology Fund (III) Ltd:5.63%;深圳市海粤门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5.59%;萍乡永智英华元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7%;LU XIANPING:5.41%;深圳海德睿博投资有限公司:4.83%;深圳市海德康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3%;深圳市海德睿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6%;深圳市海德睿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6%
79上海用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上海用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04年12月1428.5714万元人民币医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中介。(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袁钧:60.33%;上海弘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西藏泽鑫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珠海市锦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67%
80方恩(天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方恩(天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2007年11月249.7379万美元化学药品、生物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技术转让及相关咨询服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Clinchice Medical Development Limited:73.98%;上海方荃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5.58%;上海礼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69%;苏州礼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47%;苏州工业区新建元生物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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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3.41%;上海健益兴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89%;苏州礼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71%;深圳市分享精准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6%;深圳鹏瑞集团有限公司:1.33%;广州德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0.93%;张丹:0.47%
81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2001年3月13300万元人民币医药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药品生产(按《药品生产许可证》所列范围生产);文化创意服务;厂房、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运、汽车租赁;(以下经营范围限分公司经营)餐饮、客房、美容美发、舞厅、KTV自助卡拉OK、棋牌室、桑拿、茶酒吧、游泳馆、室内网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70.90%;徐镜人:26.69%;季维群:0.90%;徐伟全:0.90%;徐丽琴:0.60%
82北京奕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北京奕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4月1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管理;医疗技术方面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策划;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健康咨询(不含诊疗活动);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销售医疗器械Ⅰ类。(“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83益方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益方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13年1月19986.7399万元人民币生物技术(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的研发,自有研发成果转让,提供相关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设计、制作、销售自产产品;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INVENTISBIO HONG KONG LIMITED:23.98%;OAP III(HK)Limited:8.08%;HH SPR-XIV HK Holdings Limited:7.20%;ABA-Bio(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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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Kong)Limited(香港雅创有限公司):7.16%;LAV Apex Hong Kong Limited:6.90%;YUEHENG JIANG LLC:5.83%;Box Hill Investment Limited(博山投资有限公司):4.96%;QUICK WIN VENTURES LIMITED:4.68%;XING DAI LLC:4.45%;LAV Alpha Hong Kong Limited:3.45%;Sunflower Light Hong Kong Limited:2.66%;上海益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65%;QM151 LIMITED:1.40%;Janchor Partners Pan-Asian Master Fund:1.40%;AIHC Master Fund:1.40%;易方致达创业投资(广东)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2%;上海丰端医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5%;PuDo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ayman) Co.,Ltd.:1.15%;LAV Inventis Hong Kong Limired:1.14%;上海益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13%;Cosmic Warrior (HK) Limited:1.00%;北京经纬创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0%;厦门德屹长青创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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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易方慧达创业投资(广东)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YAOLIN WANG LLC:0.77%;上海嵊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70%;苏州礼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68%;LING ZHANG LLC:0.68%;上海张江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0.60%;王水表:0.40%;上海佳添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40%;招银成长贰号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5%;青岛信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0%;张敬伟:0.09%;珠海市成长共赢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0.03%;王晓凤:0.00%;吴园园:0.00%;裘安琪:0.00%;史陆伟:0.00%
84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1995年1月8810万美元电气、电子与工业设备、医疗设备、实验仪器、生物试剂(除医用、兽用生物试剂和药品外)、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详见许可证,除民用爆炸物品)、通用电气集团所产产品及系统集成产品以及其相关零部件、配套试剂的批发、租赁、进出口、网上零售(大宗商品除外)和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相关配套业务,采购用于租赁的设备及租赁设备的残值处理和维修,上述经营产品的仓储(除危险品)、仓储分拨(除危险品)、安装、装配、测试、调试、维修和保养等售后服务,产品翻新、商业性简单加工,产品研发、培训、市场营销和咨询,技术交流,区内国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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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通用电气医疗系统(中国)有限公司1996年6月2490万美元研究开发生产医疗器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核定的内容为准)和软件产品;销售通用电气公司在中国投资企业生产的医疗产品;提供维修翻新服务、技术服务和咨询服务,为通用电气公司在中国投资企业生产的医疗产品提供维修技术服务和咨询培训(不含发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100%
85北京利久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北京利久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8月1000万元人民币技术推广服务;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销售II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冯琦:71.00%;汪小刚:15.00%;陆模文:10.00%;宋莹:3.00%;张洪彬:1.00%;
86翰博瑞强(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翰博瑞强(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9月3225.8025万元人民币生物、医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生物试剂(除医疗、诊断试剂)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孟凡强:89.82%;郑敏:9.25%;刘合义:0.47%;陈英:0.47%;
87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2018年新增客户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1883年不适用截至目前,医院共有16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分别是:急诊医学科、普通外科、感染病科、妇科、产科、新生儿专业、儿科重症、小儿呼吸专业、小儿消化专业、小儿外科、中西医结合脾胃病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临床药学、临床护理、重点实验室。在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基础上,医院还有3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分别是: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肾病学、神经内科、骨科、神经外科、肿瘤科、重症医学、眼科、老年病、康复医学、消化内科、血液内科、泌尿外科、胸外科、耳鼻咽喉科、肿瘤放射治疗、肝脏外科、结直肠肛门外科、口腔颌面外科、麻醉科、病理科、放射诊断科、核医学科、超声诊断科、皮肤科、儿科、牙周病科和精神科。不适用
88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3月36000万元人民币化学合成原料药及制剂、中药有效成分的提取物及制剂、生物工程药物的研究开发 (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自有技术转让,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上海乔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32.17%;上海艾祥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8.09%;嘉兴唐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67%;JEFFREY YANG GUO:5.69%;启东市肆坊合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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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3.45%;JENNIFER GUO: 3.29%;上海泽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8%;上海艾耘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2.40%;杜锦豪:2.40%;共青城汉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0%
89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9月5320.6484万元人民币小容量注射剂、片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滴眼剂、眼用凝胶、原料药、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的生产、销售;新药研究开发及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宁夏元康投资有限公司:40.30%;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49%;何奕霏: 6.53%;宋明选: 5.79%;单爱莲:4.48%;宁夏盈捷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4%;何仲彤:3.11%;宁夏悦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7%;何立辉: 2.72%;邱初: 2.34%
90上海钛米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上海钛米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月6000万元人民币机器人及相关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和销售,计算机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设备及产品的开发、销售,自有设备租赁,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的研发、生产、销售,专用设备组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潘晶:30.7795%;西藏国科鼎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8.0194%;上海铭石机器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0894%;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361%;北京和谐超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7.1016%;上海巍峙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2909%;上海张江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8474%;杭州和谐领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9588%;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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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沃斯机器人(苏州)有限公司:1.8605%;上海创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090%;上海创徒丛林创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1.4621%;上海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2825%;杭州创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825%;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2825%;天津德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978%
91北京卓诚惠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北京卓诚惠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5月8865.2213万元人民币技术推广服务;销售生物试剂、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品及危险化学品)、玻璃器皿、仪器仪表、医疗器械(仅限I、II类);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生产第I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经营场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生命园路29号3层B304室、2层D203室)李婷:41.13%;张志强:27.29%;王雷:13.06%;其他股东:18.5295%
92南京从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南京从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06年7月500万元人民币医药技术开发及转让、医药技术服务、医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临床医疗研究(不含诊疗);医学新技术开发及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陈维生:90%;陈晶:10%
93吉林省肿瘤医院2018年新增客户吉林省肿瘤医院1984年163230万元人民币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及护理保健服务。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肿瘤放疗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介入科、核医学科的诊疗与护理医科中专生临床教学医科中专生临床实习基层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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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94深圳中科乐普医疗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深圳中科乐普医疗技术有限公司2015年9月3500万元人民币一般经营项目是:医疗器械及其配件的技术开发;提供自产产品的技术咨询服务;上述产品的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佣金代理(不含拍卖、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许可经营项目是: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超声仪器、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医用光学器具设备、医用光学仪器设备、内窥镜设备、手术室设备、急救室设备、诊疗室设备器具医疗器械及配件的生产与销售。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65.00%;深圳新超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50%;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12.50%;宁波铠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7.00%;宁波金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00%
95江苏怡科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江苏怡科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1月10000万元人民币医疗器械及配件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生物医疗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及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从事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北京怡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8.00% ;常州尚品投资有限公司:20.00%;常州新科博华电子有限公司:14.00%;江苏常州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8.00%
96重庆天科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重庆天科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11月500万元人民币从事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医疗器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北京天科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
97迈博斯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迈博斯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2012年10月165.715339万美元研发医药中间体,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抗体空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00%
98浙江导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客户浙江导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11月18333.3333万元人民币医药研发及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DTRM Biopharma(Hong Kong) Limited:100%
99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015年10月5000万元人民币研发、生产、销售:生物医药;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智翔(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0%
100昭衍(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昭衍(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9月2000万元人民币技术推广服务;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100%
101云屹药业(上海)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云屹药业(上海)有限公司2018年4月3567.95万元人民币一般项目:从事医药科技(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云顶新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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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场营销策划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采购代理服务。
102云济华美药业(北京)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云济华美药业(北京)有限公司2018年3月3349.84634万元人民币批发药品;药品的开发(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灸、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不含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批发药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云顶新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0%
103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8月40680万元人民币生物药品制造;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杨英:33.94%;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0.06%;孙黎:8.00%;郑善贤:2.91%;蔡智华:2.81%;赖伏英:2.45%;左仲鸿:1.64%;李一奎:1.41%;国金证券-招商银行-国金证券特宝生物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98%;方士雄:0.98%
104合源生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合源生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2018年6月9437.093万元人民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2.22%;凯信生物医药(无锡)有限公司:19.65%;北京富源致远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44%;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0.24%;北京盛源合力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75%;北京盛源富华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78%;广州丹麓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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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业(有限合伙):5.30%;无锡道康致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3%;苏州道彤淳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1%;武汉瑞伏医疗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9%;深圳传家宝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1.77%;宁波大榭鹏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7%;新余挚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77%;北京佳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0.28%;
105嘉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嘉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2007年12月60611.9466万元人民币单克隆抗体及生物制品(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的研究、开发,以及与单克隆抗体和生物制品相关的仪器、设备和试剂的研究、开发,转让自有技术,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仪表、仪器、机械设备、制药设备、医药中间体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HH CT HOLDINGS LIMITED:100%
106首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首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2016年4月11153.9343万元人民币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医学研究和实验发展(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李文军:66.26%;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8.80%;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78%;李明:4.54%;张静:4.54%;北京诚则信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4.54%;北京万根线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4.54%;北京双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00%;北京华盖信诚远航医疗产业投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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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伙企业(有限合伙):0.60%;北京崇德英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0.40%;
107迪哲(江苏)医药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迪哲(江苏)医药有限公司2017年10月36000万元人民币化学药品制剂、化学药品原料药、生物药品的研发、批发;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济与商务咨询(不含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AstraZeneca AB:30.26%;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0.26%;江苏无锡迪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96%;Imagination V(HK) Limited:7.73%;LAV Dizal Hong Kong Limited:4.97%;苏州礼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98%
108浙江新码生物医药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浙江新码生物医药有限公司2017年1月1809万元人民币生物制品和医药科技产品的研发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药品生产;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饲料添加剂、消字号产品、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71.09%;绍兴知止生物医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19%;绍兴达道生物医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7%;绍兴源智生物医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8%;绍兴益信生物医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8%;绍兴庸旺生物医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3%;绍兴贯一生物医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4%;绍兴精一生物医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4%;绍兴来智生物医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8%;绍兴信智生物医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5%;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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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来益投资有限公司:0.75%;绍兴可智生物医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61%
109上海申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上海申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9月3222.276万元人民币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一般项目:生物医学材料及制品(除药品、人体干细胞及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的研发和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医疗器械研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进出口及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售后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戴志豪:30.35%;百城(香港)有限公司:20.00%;HSQM HOLDINGS HK LIMITED:9.64%;上海伏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0%;嘉兴田仆天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2%;LYFE MISSISSIPPI RIVER LIMITED:6.73%;上海杏泽兴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11%;上海雁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0%;PERFECT SCIENCE LIMITED:2.52%;上海逸曦科技中心(有限合伙):2.50%;卫青梅:2.24%;南京建邺叁正顺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4%;上海普琴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73%;夏昆:0.69%;李培:0.45%
110华兰基因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华兰基因工程有限公司2013年6月20000万元人民币生物制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检验检测,代理加工服务;生物医药技术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安康:60%;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40%
111北京科林利康医学研究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北京科林利康医学研究有限公司2014年4月200万元人民币医学研究(不含诊疗活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会议服务;市场调查;承办展览展示;经济信息咨询;销售I类医疗器械、机械设备;劳务分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胥煜:89.00%;苏州协耀科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孙华龙:4.00%;夏其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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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1.00%;刘红娇:1.00%;
112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8000万美元生物医药技术及产品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委托加工药品;批发药品。(批发药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Sunny Investments Limited(瑞年投资有限公司):100%
113湃朗瑞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湃朗瑞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2007年10月530万美元研发药物、医疗器械及保健品技术;信息咨询;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RPS中国有限公司:51.00%;PHARM RESEARCH ASSOCIATES(UK) LTD.:49.00%
114藥華醫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藥華醫藥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5月400000万新台币F107200化學原料批發業,F108021西藥批發業,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F108040化粧品批發業,F207200化學原料零售業,F208021西藥零售業,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F208040化粧品零售業,F208050乙類成藥零售業,F401010國際貿易業,F601010智慧財產權業,IC01010藥品檢驗業,IG01010生物技術服務業,IG02010研究發展服務業,C110010飲料製造業,C199990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業,C801010基本化學工業,C802041西藥製造業,C802100化粧品製造業,C802990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通过公开渠道暂时无法获得相关资料
115北京豪迈东方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北京豪迈东方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3年6月200万元人民币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徐明利:95%;王栋:5%
116乐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泰州厚德奥科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3月26200万元人民币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乐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0.00%;苏州丹青二期创新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
泰州翰中生物医药有限公司2016年11月769.230769万元人民币生物医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生物制品、生物技术、医疗技术的研发及转让,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乐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2.00%;杭州翰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9.00%;苏州丹青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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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创新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0%
117兆科(广州)肿瘤药物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兆科(广州)肿瘤药物有限公司2016年11月500万美元生物技术开发服务;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药品研发;生物药品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兆科(香港)肿瘤药物有限公司:100%
118上海科济制药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上海科济制药有限公司2017年11月5000万元人民币从事医药科技、生物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药品生产,实验室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科济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100%
119上海斯丹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上海斯丹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09年8月1283.6032万元人民币生物医药产品、生化产品、干细胞采集技术的研发,医药中间体(除药品、危险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仪器仪表的研发、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肖磊:35.81%;上海聪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63%;天津健瑞博生物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10%;杨海玉:6.49%;上海火山石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12%;吴昭:5.98%;江苏疌泉高特佳医疗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4.08%;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灵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7%;上海玥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8%;深圳市南山软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4%;深圳市高特佳睿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4%;余观静:1.94%;上海鼎晖创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88%;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智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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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璞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3%;魏建中:0.80%;上海翎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60%;夏柳伟:0.40%
120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7月1314.48万元人民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推广;企业管理;劳务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齐学兵:64.1154%;北京金灿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1.4114%;上海方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0000%;共青城顺天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1024%;共青城顺天华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976%;王璐璐: 1.7345%;郎帼娜: 1.3694%;郑凯: 1.3694%
121Translational Research In Oncology (TRIO)2019年新增客户Translational Research In Oncology (TRIO)2011年不适用TRIO是一个非营利的学术性临床研究组织,致力于通过在临床试验环境中提出创新和有针对性的治疗概念来推进转化癌研究。TRIO的办事处设在加拿大、法国和乌拉圭。TRIO拥有一个由2000名研究者和45个不同国家的450个癌症中心组成的国际网络,进行了一系列新的和创新的全球研究,评估癌症的系统治疗。不适用
122葆元生物医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葆元生物医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2018年11月1669.087445万元人民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生物技术、医药技术(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检测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市场营销策划,非医疗性健康管理咨询(需行医资格证的除外),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一类、二类医疗器械、实验室试剂(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Decheng Anbio Limited:23.62%;深圳市招商招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54%;AnBio Inc.:19.17%;杭州德佳诚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75%;Vertex Ventures China IV,L.P.:7.78%;嘉兴力鼎昌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10%;杭州葆和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9%;杭州复林创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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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4%;
123杭州多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杭州多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12月4725.8353万元人民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生物技术、医药技术、医疗诊断试剂及其设备、医药中间体;批发、零售:医药中间体;货物进出口;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杭州禧跃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39%;苏州美康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5.24%;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7.92%;竞杰投资有限公司:7.74%;王轶楠:5.58%;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28%;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4.17%;杭州和达生物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九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5%;冯金龙:1.43%;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33%;江苏疌泉新工邦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2%;任为民:1.07%;共青城瑞吉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浙江临海永强股权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8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芯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0%;杭州禧缘创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3%;杭州金亿麦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41%;杭州金亿福登投资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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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企业(有限合伙):0.41%
124苏州润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苏州润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10月2050.588万元人民币研究、开发:生物制品、化工产品、医药中间体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研究、开发:药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销售:化工产品、医药中间体;批发: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NEUPHARMA HK LIMITED:100%
125恒翼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恒翼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18年3月922.9476万元人民币生物医药科技(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医疗器械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医药的研发,自有技术成果转让,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医药中间体、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除外)的批发、进出口,并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BIOLEAD MEDICAL TECHNOLOGY LIMITED:49.07%;上海万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26%;JAGUAR VENTURES LIMITED:4.66%;BEEVEST CAPITAL LIMITED:4.60%;上海泰沂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3%;西安泰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7%;MAGICFINDER INVESTMENT LIMITED:3.41%;TG RIVER II INVESTMENT LTD.:3.30%;苏州工业园区启明融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8%;QM138 LIMITED:2.33%;平潭泰格盈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3%;浙江华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63%;上海国方构筑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1.33%;上海曜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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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1.33%;苏州启明融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8%;成都博远嘉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3%;杭州汉骅罗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0%;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0%;西藏祥毓和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0.83%;TIGER JADE INVESTMENT II(HK) COMPANY LIMITED:0.76%;苏州聚明中泓方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73%;淄博普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71%;淄博盛世九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71%;Infinity Fortune Limited:0.70%;嘉兴春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67%;李慧:0.53%;苏州星锐智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33%
126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2月6810.2334万元人民币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山南华泰君实投资有限公司:20.56%;西藏华泰天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33%;深圳市高特佳睿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3%;李锋:7.35%;中金启德(厦门)创新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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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4.71%;江苏疌泉醴泽健康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4.46%;北京亦庄生物医药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58%;北京嘉实元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98%;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幂方浩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7%;北京安泰天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35%;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2.32%;厦门擎天幂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3%;宁波天堂硅谷新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4%;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9%;共青城西塔幂方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5%;宁波汇桥弘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39%;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1.32%;金石翊康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2%;嘉兴无限极幂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8%;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扬通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7%;广州越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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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蝉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7%;泰州永达幂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8%;宁波惟精颐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6%;宁波宝聚昌幂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6%;苏州同德幂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4%;国联科金(平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4%;厦门昆广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4%;交银科创股权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1%;杭州贝欣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1%;宁波厚扬鲲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76%;广州康创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76%;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樟帮幂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64%;北京亦融创生物医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6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纪通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1%;西安国海景恒创业投资有限公司:0.51%;朗玛十五号(深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46%;浙江浙商转型升级母基金合伙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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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业(有限合伙):0.45%;厦门千杉幂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4%;杭州复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31%;朗玛十六号(深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3%;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有限合伙):0.28%;广西国海玉柴金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5%;嘉兴润森义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9%;周漪军:0.05%
127长春钻智制药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长春钻智制药有限公司2013年6月2000万元人民币药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转让;生物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金融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钻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
128丘以思(上海)医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丘以思(上海)医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08年12月24万美元医药信息咨询(医疗、诊断、治疗、心理咨询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CHOICE PHARMA (HK) LIMITED:100%
129北京卡替医疗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北京卡替医疗技术有限公司2015年6月1792.2511万元人民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投资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医院管理咨询;医疗设备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谷为岳:54.40%;谷为陵:16.74%;北京雷昂瑞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6.53%;建创中民(昆山)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5.88%;张欣:5.30%;华源:4.18%;刘静:3.40%;陈铭:1.34%;张雁渤:1.34%;徐莹:0.89%
130开拓者医学研究(上海)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开拓者医学研究(上海)有限公司2014年8月1000万美元从事医药科技、医疗科技领域内(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生物技术的研发(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药品的研究和SHANGPHARMA TECHNOLOGY GROUP (HK) LIMITED: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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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开发,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和进出口,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金融信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1北京中科盛康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北京中科盛康科技有限公司2008年12月3000万元人民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产品设计;销售化妆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玩具、办公用品、工艺品(不含文物)、家具、针纺织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日用品、服装鞋帽、塑料制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江乐阳:47.00%;马力:47.00%;潘小波:6.00%
132北京艺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北京艺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月1000万元人民币医疗技术开发、推广、转让、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制造生物制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艺妙神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0%
133天境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天境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16年8月6779.26万元人民币生物技术、生物制品(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药品、医疗器械的研发,自有研发成果转让,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天境生物技术(天津)有限公司:100%
134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2001年3月36390.8万元人民币生产、销售:中成药,中药材,中药提取物,化学药,生物工程产品,生物制品,医药中间体,原料药,无菌原料药,精神药品,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限在工业园区内生产),化学原料(限在工业园区内生产),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包装材料;住宿,餐饮;药物的科研开发;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鲁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0.85%;英属维尔京群岛安德森投资有限公司:25.00%;龙广霞:2.60%;北京天衡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1.56%
135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9月20456.8562万元人民币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滴眼剂(含激素类)、乳膏剂(含激素类)、软膏剂(含激素类)、散剂、粉针剂、眼膏剂(含激素类)、滴鼻剂、滴耳剂、原料药(仅限许可证核定范围)、医药中间体(易燃易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除外)、无菌原料药(炎琥宁、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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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氨曲南)、精神药品(仅限许可证核定范围)、易制毒化学品单方制剂(盐酸麻黄碱注射液、盐酸麻黄碱片)的生产、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需要许可或审批的凭有效许可证或审批件核准的范围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北京辅仁瑞辉生物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2013年6月4500万元人民币生物医药、医用原料、诊断试剂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化工产品;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100%
136苏州克睿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苏州克睿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7月177.2848万元人民币基因生物科技、生物医药制品、生物技术、医学工程、农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实验室试剂、耗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徐元元:38.3242%;林彦妮:17.3700%;丛乐:9.1923%;张松:8.2714%;新余远瑞鼎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5143%;李秋实: 5.0566%;深圳市清松博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604%;苏州聚明中泓方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136%;苏州岚湖卓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402%栗菲: 1.7370%;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4935%;苏州远康鼎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110%;王仲亚: 0.9209%宁波清松稳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9209%;上海启蜀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0.9209%;徐亚军: 0.7352%;陈稳进:0.6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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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137上海复一会展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上海复一会展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3月500万元人民币会务服务;创意服务;摄影服务(除冲扩);翻译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公关活动组织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舞台设计、布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旅游咨询(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自由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金成:100%
138苏州铸正机器人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苏州铸正机器人有限公司2016年11月790.57万元人民币机器人及机电一体化产品、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机器人及机电一体化产品的销售与复位;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医疗设备投资;机械设备租赁和医疗器械租赁;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文化用品、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发射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工程研究、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测绘科学技术研究;产品设计;经济信息咨询;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胡磊:42.79%;苏州铸德馨医疗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60%;北京兴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9%;苏州工大博实医疗设备有限公司:8.18%;苏州七彩医帆医疗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85%;石河子市泰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77%;杭州泰誉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55%;吕东:3.64%;江苏工大博实医用机器人研究发展有限公司:2.62%;黄笑华:0.91%
139北京艾斯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北京艾斯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07年9月100万元人民币技术推广服务;数据处理;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医学研究(不含诊疗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博纳西亚(合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0%
140上海鹰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上海鹰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7月1000万元人民币从事医药科技、智能科技、计算机网络科技、计算机信息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健康管理咨询,会务会展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研发、销售,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生产(详见许可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办公用品、电子产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的销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北京郁金香伙伴科技有限公司: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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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141宁波圣健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宁波圣健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4月1515.1515万元人民币生物医药技术的研究、开发。宁波人健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8.51%;Centrax International,Inc:48.51%;蔡晓宏:1.98%;周立镇:0.52%;岑文杰:0.24%;岑占波:0.24%
142广州喜鹊医药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广州喜鹊医药有限公司2011年1月1286.6666万元人民币生物技术开发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药品研发;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广州赛若臻医药科技有限公司:44.85%;王玉强(WANG YUQIANG):26.19%;共青城万事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22%;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5.70%;深圳仙瞳生物医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66%;广东恒源健医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89%;广东粤财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0%;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28%;北京国仟共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8%;于沛:0.72%;珠海横琴依星伴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2%
143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1993年12月670.8万美元生产经营注射剂, 原料药(按医药管理部门批准项目);生物医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第三类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的生产(限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医疗器械分公司生产);批发、零售:第III类、第II类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限骨科植入物)(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物业管理(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21.06%;浙江网新科技创投有限公司:17.16%;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6.25%;CORPORACION QUIMICO-FARMAC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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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TICA ESTEVE, SOCIEDAD ANóNIMA:15.00%;杭州维泰投资有限公司:10.00%;Highland Pharma Limited:10.00%;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71%;浙江盈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82%
144广东省临床试验协会2019年新增客户广东省临床试验协会2010年7月3万元人民币临床研究、成果推广应用,学术交流、编辑刊物。不适用
145贵州麦迪逊健康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贵州麦迪逊健康咨询有限公司2011年8月50万元人民币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医药卫生材料信息咨询、医药信息咨询(治疗、药品经营等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营销管理咨询,医药市场策划,营销推广策划,医药学术研究,图文平面设计,会议会展服务;生物技术推广;市场调研;医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以下空白))马红权:51%;李彬:49%
146上海津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上海津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2月500万元人民币生物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人才咨询、健康咨询、投资咨询、商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会展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100%
147湖南瑞康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湖南瑞康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1年8月916.6667万元人民币凭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Ⅲ类:03-13-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心血管介入器械;凭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医疗器械销售;电子设备、医疗器械制造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公共软件服务;凭有效的备案文书从事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进出口业务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8江苏晨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江苏晨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月21900万元人民币从事医药、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网上贸易代理。(不Alpha Biopharma(HK)Limited: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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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149北京乐维创信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北京乐维创信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9月1000万元人民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翻译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乐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0%;C&R RESEARCH Inc.持股比例10%
150广东众生睿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广东众生睿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0月13530.2198万元人民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8.37%;Southern Orchard Limited(南方果园有限公司):13.67%;广东博观元创生物科技研究中心(有限合伙):7.61%;东莞睿创医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合伙):5.17%;Bio Track Capital Fund I,LP(博远资本一期基金有限合伙):3.88%;Snow Owl.LLC(雪枭有限公司):0.92%;周雪莉: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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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151江苏瑞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江苏瑞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9月3701.312286万元人民币三类6832医用高能射线设备的生产。医疗技术、医疗设备的研究;提供本公司产品的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付东山:29.5948%;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16.2105%;杭州赛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0347%;冯桂芹:9.1184%;北京金科汇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9518%;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5060%;无锡瑞尔泰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410%;程政:2.7017%;施铮:2.7017%;刘德云:2.0263%;王槐彦:1.8130%;张新伟:1.6886%;盛晔:1.6886%;宁波泷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7229%
152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1979年9月1500万元人民币许可项目:生产:丸剂(浓缩丸、水丸、水蜜丸、大蜜丸、小蜜丸)、片剂、胶囊剂、颗粒剂、茶剂;中药提取;药品检测服务 一般项目:本企业自有房屋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100%
153赛丝(北京)医药研发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赛丝(北京)医药研发有限公司2012年8月50万元人民币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市场调查;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医疗器械I类、医疗器械II类;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王洪东:100%
154上海华聆人工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上海华聆人工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4月2296.127万元人民币在人工耳医疗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上海萃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6026%;秦霆:17.9954%;张晓剑:17.1691%;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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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10.3217%;舟山磐熹之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924%;杨震:6.2388%;沈广波:3.0420%;许劲松:3.0420%;乐新仓:3.0420%;徐世帅:2.6108%;云南大博文化投资有限公司:2.5134%;魏沈阳:1.6650%;杜江波:1.6650%
155上海玉曜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上海玉曜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4月2800万元人民币生物医药技术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生物医药行业投资,Ⅰ类医疗器械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叶琳璐:35.71%;上海一曜生物技术(集团)有限公司:35.71%;赖春宝:14.29%;海宁东方天力创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29%
156上海百试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上海百试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0年8月1656.8628万元人民币医药科技、生物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不得从事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瞿幸池;27.47%;毛机敏;26.35%;苏州建信汉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86%;宁波怀格共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1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煜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4%;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0%;景宁怀格瑞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3%;共青城瑞吉三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8%;上海乐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8%;宁波怀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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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健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5%;珠海高瓴靖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4%;南京恩然瑞光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4%;上海艾赢医疗科技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23%;上海乾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92%
157湖南省肿瘤医院2019年新增客户湖南省肿瘤医院1972年81842万元人民币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肿瘤内、外科妇瘤科麻醉科头颈外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中医科放射治疗科诊疗与护理医学研究保健与健康教育医学教学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适用
158Green Cross Corporation2019年新增客户Green Cross Corporation1967年10月58432690000韩元绿十字公司/韩国是一家主要从事药品的制造和分销业务的韩国公司。该公司的产品包括血液衍生物、疫苗、诊断试剂、处方药、非处方药以及输液产品、止痛药和医疗设备52.38%的股份由所有内部人士持有,共同基金投资者占比为:Vanguard International Stock Index-Total Intl Stock Indx:0.78%;iShares Core MSCI Emerging Markets ETF:0.38%;Vanguard Tax Managed Fund-Vanguard Developed Markets Index Fund:0.29%;Old Westbury Small & Mid Cap Strategies Fund:0.16%;DFA Emerging Markets Core Equity Portfolio:0.13%;Vanguard Intl Equity Index Fds-FTSE All World ex U.S.Small Cap Index:0.13%;iShares Core MSCI Total International Stock E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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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0.07%;Schwab Strategic Tr-Schwab International Small Cap Equity ETF:0.07%;Schwab Strategic Tr-Schwab Fundamental Intl Small Company Idx ETF:0.04%;Vanguard International Stock Index-Pacific Stock Index:0.04%
159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2006年7月3000万元人民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100%
160PRA Health Sciences China, Inc.2019年新增客户PRA Health Sciences China, Inc.2013年6月10000000 美元PRA Health Sciences,Inc.是一家世界领先的全球性合同研究组织(CRO),以生物技术和制药行业提供外包临床开发服务。该公司认为他们是被CRO所选定的公司,具有专业知识和能力,在全球范围内所有主要的治疗领域进行临床试验。公司具有治疗专长是其中最大的药物研发,包括肿瘤学,中枢神经系统,炎症和感染性疾病领域。该公司认为,通过医学信息,旨在提高效率,提高可预测性研究,并在其整个临床开发过程为客户提供更好的透明度,临床技术的投资。Price (T.Rowe) Associates Inc:11.48%;Vanguard Group, Inc. (The):10.69%;Blackrock Inc.:10.00%;Wellington Management Company, LLP:8.53%;Massachusetts Financial Services Co.:7.12%;Capital Research Global Investors:4.97%;Price (T.Rowe) Mid Cap Growth Fund:4.69%;Janus Henderson Group PLC:3.10%;Vanguard Total Stock Market Index Fund:2.83%;Hartford Mid Cap Fund:2.64%;iShares Core S&P Midcap ETF:2.62%;Janus Henderson Enterprise Fund:2.51%;Vanguard Small-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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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Index Fund:2.49%;State Street Corporation:2.35%;Vanguard Specialized-Health Care Fund:2.21%;NN Investment Partners Holdings N.V.:2.21%;Smallcap World Fund:1.68%;Pendal Group Ltd:1.63%;Vanguard Small-Cap Growth Index Fund:1.51%;Amcap Fund:1.50%
161北京盈科瑞生物医药研究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北京盈科瑞生物医药研究有限公司1999年10月8000万元人民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市场调查;销售医疗器械、日用品、化妆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经营场所:北京市丰台区榴乡路88号院10号楼6层601-5号)北京盈科瑞创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00%
162南京传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南京传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11月6250万美元生物、医药制品、医疗器械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实验设备及耗材、生物试剂(除危险品)、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进出口或限定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药品生产(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和销售(二、三类医疗器械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香港传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
163四川国为制药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四川国为制药有限公司2011年5月5000万元人民币生产、销售原料药、制剂、保健食品;研究开发中药、天然药品、化学药品、生物药品、原料药;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医药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生产药用辅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都国为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00%
164深圳市瑞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深圳市瑞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2018年7月1411.7647万美元一般经营项目是:开发肺炎治疗药品。,许可经营项目是:销售、生产肺炎治疗药品。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Aridis Pharmaceutic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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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Inc.:49%
165华大生物科技(武汉)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华大生物科技(武汉)有限公司2013年10月2000万元人民币生物技术产品、医疗器械、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研究与开发;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及批发兼零售;生物科研用耗材、试剂、仪器的批发兼零售;生物技术研究、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生产一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 生产二类:6870医用软件 生产三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100%
166合肥天汇孵化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客户合肥天汇孵化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6月60000万元人民币生物科技产品、医药产品、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科技企业的孵化、技术转让、咨询与服务;高新技术与产品研发;房屋租赁;经济信息咨询;财务代理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合肥生命科技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63.33%;合肥天麦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合肥赜宸生物科技中心(有限合伙):16.67%
167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02-057425.5598万元人民币药品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研发、批发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房屋租赁。(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相关许可证方可开展经营活动)。Hinova(HK)Limited:100%
168上海康德弘翼医学临床研究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上海康德弘翼医学临床研究有限公司2011-09-239632.3529万元人民币生物医药科技、药物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健康信息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会展服务;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销售(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100%
169上海默沙东医药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上海默沙东医药贸易有限公司1993-12-2313000万元人民币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 二、三类限许可证范围)、日用百货、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化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和提供与上述产品相关的技术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默沙东(中国)投资有限公司: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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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0云顶药业(苏州)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云顶药业(苏州)有限公司2017-10-113320.843603万元人民币生物医药产品、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销售本公司资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云顶新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0%
171苏州亿腾药品销售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苏州亿腾药品销售有限公司2017-12-135000万美元药品销售;医药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道路货运经营;汽车租赁;市场营销策划;会议与展览服务;健康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Eddingpharm Group Company Limited:100%
172苏州开拓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苏州开拓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03-242191.9442万元人民币药品及试剂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TONG YOUZHI:28.7716%;GUO CHUANGXING:28.7716%;Highlight Medical Limited:11.9918%;苏州工业园区原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1.1650%;深圳市松禾成长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125%;上海东证腾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660%;杭州贝欣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928%;Cherry Cheeks HK Limited:2.1961%;苏州吉润新兴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196%;苏州泰弘景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6200%;建银国际财富管理(天津)有限公司:1.3426%;建创中民(昆山)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0.6771%;拉萨庆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6732%;G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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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CHUANGXING:24.42%;TONG YOUZHI:24.42%;堆龙德庆星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4.25%;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生物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9.82%;HIGHLIGHT MEDICAL LIMITED:8.18%;苏州工业园区原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8.14%;苏州弘拓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4.97%;苏州泰弘景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40%;苏州工业园区中亿明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40%
173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6-03-071000万元人民币医药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推广;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100%
174Sagimet Biosciences Inc.2020年新增客户Sagimet Biosciences Inc.2007-3-1通过公开渠道暂时无法获得相关资料一家临床阶段的制药公司,正在开发新的疗法来治疗重要疾病,如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NASH)和各种癌症。【融资历程】2019/8/6:1800万美元,E+轮,歌礼生物;2019/2/13 ,1800万美元,E轮,歌礼生物;2016/7/5:540万美元,战略融资,机构未披露;2014/12/30:2850万美元,D轮,NEA恩颐投资、Kleiner Perkins、Rock Springs Capital、汇桥资本;2013/6/21:2000万美元,C轮,NEA恩颐投资、Kleiner Perkins;2012/10/1:81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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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战略融资,NEA恩颐投资、Kleiner Perkins;2012/1/5:2000万美元,战略融资,Kleiner Perkins、NEA恩颐投资;2009/7/10:3000万美元,B轮,NEA恩颐投资,Kleiner Perkins、The Column Group;2007/5/22:760万美元,A轮,机构未披露
175北京斯特睿格医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北京斯特睿格医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16-05-13300万元人民币医药方面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斯丹姆赛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00%
176北京春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北京春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4-10-202000万元人民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开发后的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宋青春:99.75%;王墨景:0.25%
177郑州晟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郑州晟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9-07-221000万元人民币医药产品、诊断试剂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销售:医药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北京基科晟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0%
178上海绿谷制药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上海绿谷制药有限公司1996-06-135000万元人民币冻干粉针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的生产、销售(详见许可证,凭许可证件经营),药品开发,化妆品销售,软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绿谷(集团)有限公司:84.00%;耿美玉:16.00%
179西安新通药物研究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西安新通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2000-5-3013666.7655万元人民币新药研究、开发和技术转让(不含生产、销售)。张登科:50.60%;晖美有限公司:19.55%;西安海金沙商务信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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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8%;泰州宇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1%;天津康晨瑞信医药集团有限公司:5.87%;烟台汉富瀚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60%;北京阜瑞投资有限公司:2.03%;天津润耀辉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0%;高明:1.02%;四川峨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68%;山东省科创新动能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68%;西安西高投基石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68%
180腾盛博药医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腾盛博药医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2018-08-2110347万美元新型药物研究及医药技术的开发(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自有技术成果转让;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腾盛博药医药技术(香港)有限公司:100%
181上海美雅珂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上海美雅珂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14-01-274937.1981万元人民币一般项目:抗肿瘤药物的研究与开发、自有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乐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
182北京斯丹姆赛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北京斯丹姆赛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05-03-041000万元人民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曹铁军:74.92%;吉林济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1.14%;彭建:3.94%
183成都华健未来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成都华健未来科技有限公司2017-02-201486.728656万元人民币生物、医药、保健品、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生物制品、化工产品(不成都闻韶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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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含危险化学品和一类制毒品)、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41.2393%;姬建新:24.2052%;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10.7540%;苏州君联欣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2723%;苏州积石堂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0862%;景宁怀格瑞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508%;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4581%;成都沛坤菁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463%;共青城瑞吉三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11%;苏州元聚帆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818%;宁波怀格健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011%;成都沛坤宋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939%
184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0年新增客户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1936年1万元人民币#N/A不适用
185上海津曼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上海津曼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2-06-057000万元人民币生物科技领域内(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的技术开发、自有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永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YONG SHUN TECHNOLOGY DEVELOPMENT LIMITED):100%
186来凯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来凯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16-12-288217.7006万元人民币从事生物医药科技领域内(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的技术研发,医疗器械及相关软件研发,自有技术成果的转让,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LAEKNA LIMITED: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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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营活动】
187上海海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上海海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1-05-276000万元人民币医药研发,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100%
188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08-28120371.7463万元人民币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合剂、小容量注射剂、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的生产;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核准的为准);饮料(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方便食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中药提取物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家具、家用电器租赁;农产品收购(不含粮食);糖果制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健康管理咨询服务(诊疗、医疗、心理咨询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中成药、医药保健品、传统医疗器械、西药、生物制品、卫生辅料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31.26%;吴相君:20.63%;田书彦:3.62%;吴瑞:2.3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28%;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86%;房卫兵:0.51%;黄文华:0.47%;马云:0.38%;吴希珍:0.36%;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99.5994%;吴以红:0.1184%;赵韶华:0.0810%;李志宇:0.0748%;高学东:0.0623%
189科望(苏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科望(苏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8-03-202693.5361万美元研发、生产、销售:生物制品、药品,并提供相关技术检测、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塑料制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Elpiscience Biopharmaceuticals Co.,Limited:69.6011%;苏州礼瑞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2.6715%;宁波汇鼎大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6940%;江苏疌泉高特佳医疗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3232%;苏州聚明中泓方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770%;广州致远新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477%;广州越秀金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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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477%;厦门德屹润嵘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015%;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2462%;苏州盛山潓赢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1701%;上海温儒企业管理咨询中心:0.1755%;宁波汇鼎共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445%
190杭州翰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杭州翰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2016-08-031454.5455万元人民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生物制品、生物技术、医疗技术武汉艾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7.50%;杭州甘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25%;武汉瀚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5.00%;杭州红业睿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50%;北京龙磐生物医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2.50%;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25%
191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08-07-0448983.6702万元人民币研发、生产和销售医药产品、诊断试剂产品,以及进行与上述产品及其研发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烟台荣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1.40%;I-NOVA Limited:8.28%;房健民:5.48%;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5.17%;烟台荣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87%;烟台荣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48%;Who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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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Sunbeam Limited:3.19%;PAG Growth Prosperity Holding I (HK) Limited:3.15%;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68%;RongChang Holding Group LTD.:2.44%;RC-Biology Investment Ltd.:2.26%;烟台荣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92%;富达基金(香港)有限公司:1.20%;烟台荣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0.45%
192杭州邦顺制药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杭州邦顺制药有限公司2020-05-223000万元人民币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杭州九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55.00%;杭州万裕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5.00%;杭州三睿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
193上海昀怡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上海昀怡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7-09-275000万元人民币健康科技、生物技术、医药技术、医疗器械技术、新能源科技和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新药研发,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严晏清:50.00%;肖文娟:50.00%
194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1996-08-2310500万元人民币生产:冻干粉针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软胶囊剂,干混悬剂,原料药(消旋卡多曲、盐酸右美托咪定、利福昔明、加替沙星、盐酸尼非卡兰、盐酸伐昔洛韦、甘草酸二胺、甲磺酸左氧氟沙星、恩曲他滨、盐酸阿比朵尔)、磷酸二甲啡烷、马来酸氟吡汀、硝酸异康唑、托伐普坦、磷酸二氢钾、伊拉地平、醋酸锌、L-苹果酸、琥珀酸索利那新、甘氨酰谷氨酰胺(甘氨酰-L-谷氨酰胺)、甘氨酰酪氨酸(甘氨酰-L-酪氨酸)、埃索美拉唑钠、阿达帕林、奥美沙坦酯、过氧苯甲酰、他达拉非、地拉罗司、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利奈唑胺、安立生坦、盐酸坦索罗辛、依地酸铁钠、盐酸马尼地平、盐酸多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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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奈哌齐、酒石酸溴莫尼定、依托咪酯、盐酸丁卡因);货物进出口;药品的研发及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95康融东方(广东)医药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康融东方(广东)医药有限公司2017-02-2214380万元人民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药品生产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65.00%;东瑞生物投资发展(亚洲)有限公司:35.00%
196葛兰素史克(上海)医药研发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葛兰素史克(上海)医药研发有限公司2007-12-251600万美元医学、药物和生技药品及其相关技术的研发;医学、药物和生技药品研发的技术成果转让;提供与医学、药物和生技药品研发的技术成果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及服务;及以委托或联合开发形式和其他科研机构实施研发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GLAXO WELLCOME MANUFACTURING PTE LTD:100%
197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8-04-21124720.1704万元人民币一般经营项目是:开发、生产经营原料药(肝素钠、依诺肝素钠),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及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许可经营项目是:深圳市乐仁科技有限公司:32.31%;乌鲁木齐金田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81%;HKSCC NOMINEES LIMITED:15.00%;乌鲁木齐水滴石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6%;乌鲁木齐飞来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2.75%;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1.0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7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0.6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乐享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41%;黄权威:0.2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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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198北京鑫诺美迪基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北京鑫诺美迪基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08-12-033823.309万元人民币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销售I类、II类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产I类医疗器械;生产Ⅲ类:Ⅲ-6840体外诊断试剂;销售第III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III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深圳市融元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9.4418%;北京惠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6.5435%;安吉爱威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2063%;深圳市高特佳瑞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8466%;深圳市高特佳瑞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8466%;厦门高特佳优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2941%;杭州高特佳睿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543%;北京市高特佳汇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8122%;上海高特佳懿海投资合伙企业:5.7549%;南通高特佳汇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3593%;苏州市红锋创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3593%;王海蛟:3.4890%;天津美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432%;上海拾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486%
199上海奥全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上海奥全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9-06-15160万美元从事医药科技、生物科技(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一、二类医疗器械、仪器仪表、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除外)、电子产品、日用品、化妆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Hongkong Auson Limited: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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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200浙江太美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浙江太美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06-0653800万元人民币医疗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医疗信息技术咨询;生物技术、医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生物试剂、办公耗材、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临床试验数据的管理与统计分析,翻译服务;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数据处理、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赵璐:15.7709%;经纬创腾(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2613%;林芝腾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3797%;南京凯元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5980%;共青城元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244%;上海小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5340%;苏州北极光正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5268%;上海昆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3181%;上海晨熹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2574%;新余深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636%;苏州赛富璞鑫医疗健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8392%;杭州仰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593%;新余浩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194%;南京凯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694%;苏州北极光泓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850%;宁波软银稳定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597%;苏州湃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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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限合伙):1.9617%;成都软银天投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9196%;舟山忆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010%;常春藤(常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394%;李申嘉:1.1064%;苏州凯风太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777%;上海晨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981%;新余七武士医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083%;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0.7185%;蒋雯昕:0.5119%;上海软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119%;上海凯风长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078%;深圳市福田赛富动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658%;黄山赛富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0.2622%;南京赛富衡准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0.2622%;新余太美诺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814%
201武汉友芝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武汉友芝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010-07-0815922.0315万元人民币生物技术的研发、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服务、生物类药品的批发和零售(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不含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35.1355%;袁谦:13.9879%;武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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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出口 (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上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3630%;周宏峰:6.9939%;南宁汇友兴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2593%;Long Star Growth Group Limited(长星成长集团有限公司):5.4282%;海南博友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5.2309%;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瑞弘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347%;PENGFEI ZHOU:4.2394%;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839%;南京华大共赢一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1843%;海南伟沣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843%;杭州三花弘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7698%;珠海盛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922%;韶山金羽工贸有限公司:0.5922%;武汉百赢汇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922%;郭宏伟:0.2284%
202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2020年新增客户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1949年31448万元人民币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内、外、妇产、儿、眼、耳鼻喉、口腔、皮肤、中医、急诊、康复、检验、病理和医学影像科诊疗与护理医学教学与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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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203赛诺微医疗科技(浙江)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赛诺微医疗科技(浙江)有限公司2016-02-0510000万元人民币医疗仪器设备、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赛诺微医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100%
204北京华氏康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北京华氏康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05-01-215000万元人民币专利代理;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企业策划;医学研究(不含诊疗活动);技术进出口;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I类医疗器械、仪器仪表;租赁医疗器械;技术检测。(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海南华氏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
205佛山安普泽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广东佛山安普泽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0-11-244631.57万元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药品生产;技术进出口;药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吴建华:40.57%;叶桂林:13.06%;佛山安瑞生物科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1.60%;佛山安济生物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26%;龙泽鑫东方恒力私募股权投资基:6.11%;广州市国营岭头农工商联合公司:5.22%;广州科学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22%;深圳前海夺魁投资基金管理有限:4.07%;梁惠卿:3.87%;钱祥丰:0.02%
206柏达(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柏达(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8-08-22300万元人民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商标代理、商标转让;翻译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产品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家庭劳务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高晓华:50.00%;池洪杰: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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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207杭州堃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杭州堃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6-02-2425000万元人民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医疗技术;自用原材料进口、自产产品的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范围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Broncus Medical (Hong Kong)CO.,Limited:100%
208上海联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上海联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9-12-112500万美元从事生物科技、医疗科技(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除外)、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联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
209北京翰兰德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北京翰兰德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9-09-05500万元人民币技术推广服务;市场调查;营销策划;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翻译服务;广告设计、制作。(“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李震:98.20%;周淑兰:1.80%
210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79-11-267658万元人民币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保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器械生产;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唐仁茂:45.7346%;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0000%;山东元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8.3312%;泰州市科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6.6701%;秦林:2.5400%;张顺源:2.2924%;徐柏颐:2.2924%;段荣朗:2.2924%;袁恒来:2.0488%;周峰:2.0488%;曹志明:0.7495%;泰州市姜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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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0%
211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09-1030000万元人民币生物医药产品的研发,阿达木单抗、利妥昔单抗、曲妥珠单抗、贝伐珠单抗的生产,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医药中间体的销售(除药品 ),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85.00%;临海华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0%
212北京联斯达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北京联斯达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2-07-192000万元人民币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计算机技术培训;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企业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8.00%;刘洋:22.40%;北京德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8.00%;邱双军:1.60%
213北京合源汇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北京合源汇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06-08-071000万元人民币医药新产品的技术开发、服务、推广;数据处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合肥科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0%
214烨辉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烨辉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18-12-251000万美元生物医药科技领域内(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的技术开发、转让自有技术,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一、二、三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药品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华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00%
215上海瀛科隆医药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上海瀛科隆医药开发有限公司2004-02-171008.2366万元人民币从事药品、保健品临床研究项目策划及数据的解析与管理;提供医药产品的信息和技术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50.9930%;上海隆和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9.4042%;上海博福医药技术有限公司:19.6028%
216亘喜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亘喜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17-05-221305.1857万元人民币生物科技、医药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咨询,实验室设备及耗材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曹卫:99.90%;华晓弥:0.10%
217宝船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宝船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05-09-3011601.0597万元人民币一般项目:从事生物科技、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药品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上海三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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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生物基材料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18华兰生物工程重庆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华兰生物工程重庆有限公司2007-08-1525000万元人民币许可项目:生产、销售:生物制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开发蛋白质芯片、基因芯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00%
219腾盛华创医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腾盛华创医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2020-05-264987.6597万元人民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腾盛博药医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72.7722%;深圳国家感染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3.3416%;张林琦:6.8042%;华控技术转移有限公司:4.1659%;张绮:1.9441%;史宣玲:0.9720%
220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2020年新增客户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1904年41599万元人民币#N/A不适用
221上海首嘉医学临床研究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上海首嘉医学临床研究有限公司2012-09-061000万元人民币在临床医学科技、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医学检验),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润东医药研发(上海)有限公司:100%
222南京立顺康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南京立顺康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9-01-222000万元人民币医药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百立兴(厦门)股权投资有限公司:100%
223江苏迈度药物研发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江苏迈度药物研发有限公司2009-12-223000万元人民币药物研发、生产、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苏州韬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
224上海心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上海心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4-02-25701.76万元人民币从事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医疗器械的研发、设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梅奇峰:44.9290%;华清本草南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2.5741%;深圳瑞享源壹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1.7647%;盛培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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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10.4366%;牛志红:9.5973%;上海缪阳医疗科技中心(有限合伙):4.4118%;上海盛山渝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5151%;沙永昌:2.0956%;上海盛山兴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6758%
225中生尚健生物医药(杭州)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中生尚健生物医药(杭州)有限公司2020-3-320000万元人民币#N/A杭州尚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51%;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9%
226武汉楚精灵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武汉楚精灵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8-11-23277.7777万元人民币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人工智能产品的研发、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计算机软硬件设计、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第Ⅱ、Ⅲ类医疗器械生产及销售;互联网医疗器械信息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上海珍灵医疗科技有限公司:81.00%;王肃坚:9.00%;苏州金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7.00%;宁波清容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00%
227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001-08-0829352.7036万元人民币药品生产、销售(以《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有效期为准);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为准);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医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药品、食品检测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代理进出口(国家有专项审批规定的,未取得相关许可,不得经营);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80.00%;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
228北京优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北京优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18-07-1110000万元人民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I类;销售仪器仪表、医疗器械(限I、II类);生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生产第二类、第三北京科迅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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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29深圳市塔吉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深圳市塔吉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2014-08-0410606.0606万元人民币一般经营项目是:新药研究,开发;生物制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化学和生物试剂(不含危险品)、原材料、中间体、研发样品及仪器设备的批发、佣金代理(不含拍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许可经营项目是:BOSTON IBIO,INCORPORATED:44.8800%;深圳市协创共享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7.0666%;珠海塔吉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6.0343%;共青城红树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6571%;北京建兴医疗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619%;深圳市嘉时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一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3219%;深圳力合天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905%;深圳济洲生物医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905%;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南山有限合伙):2.8571%;北京国同洪泰科技智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571%;珠海众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286%;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048%;Spring Seed Group Limited:1.6762%;深圳乾鑫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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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762%;深圳源创力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286%;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971%;深圳南山东方富海中小微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9333%;深圳市红土创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381%
230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05-1229970万元人民币从事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务,自有设备租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朗润(深圳)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46.7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骏建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67%;苏州永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78%;刘大涛:5.04%;吴军:4.30%;深圳富海股投邦七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68%;苏鑫:2.6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真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7%;谢宁:2.19%;上海旭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5%;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1.65%;厦门恒耀兴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5%;安徽和壮高新技术成果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5%;赣州发展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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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张锦超:1.33%;刘鹏:1.23%;芜湖鑫德壹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16%;珠海华金丰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9%;深圳中凯富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5%;深圳信熹汇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5%;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83%;宁波高灵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3%;郭正友:0.73%;廖少锋:0.73%;深圳市朗润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0.67%;张满龙:0.60%;苏州瑞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0%;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南山有限合伙):0.50%;蔡元魁:0.36%;杨小玲:0.36%;深圳九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33%;郭银汉:0.17%;王树海:0.13%;朗润(深圳)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46.733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骏建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6733%;苏州永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7814%;刘大涛:5.0384%;吴军:4.2976%;深圳富海股投邦七号投资企业(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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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合伙):2.6810%;苏鑫:2.629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真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689%;谢宁:2.1922%;赣州发展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517%;安徽和壮高新技术成果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517%;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1.6517%;厦门恒耀兴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517%;上海旭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517%;张锦超:1.3347%;刘鹏:1.2346%;芜湖鑫德壹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1562%;珠海华金丰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938%;深圳中凯富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511%;深圳信熹汇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458%;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8258%;宁波高灵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258%;郭正友:0.7307%;廖少锋:0.7307%;深圳市朗润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0.6673%;张满龙:0.6006%;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南山有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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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伙):0.4955%;苏州瑞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4955%;蔡元魁:0.3637%;杨小玲:0.3637%;深圳九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3303%;郭银汉:0.1668%;王树海:0.1335%
231苏州中天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苏州中天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2018-05-221425.0818万元人民币从事医疗器械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生产、销售: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从事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Zenith Vascular Scitech Limited:65.1462%;苏州聚明中泓方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6201%;苏州工业园区原点正则贰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8.4269%;赣州市鼎心晖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1429%;苏州工业园区禾裕壹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5714%;苏州工业园区国创至辉长三角动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714%;北京荷塘国际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714%;苏州工业园区天安鼎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714%;苏州聚明沣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3782%
232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2020年新增客户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04-04-3026000万元人民币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医疗卫生用塑料制品制造;普通劳动防护用品制造;机械治疗及病房护高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37.39%;广州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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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公司理设备制造;口腔科用设备及器具制造;假肢、人工器官及植(介)入器械制造;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批发;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医疗实验室设备和器具制造;医疗、外科及兽医用器械制造;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零售;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制造;外科、牙科等医疗专用设备及器械制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制造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7.26%;广州纬岳贸易咨询有限公司:6.03%;嘉盈投资有限公司:0.96%;周明海:0.95%;刘晓鹏:0.85%;张小波:0.6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60%;彭忠年:0.29%;巫德元:0.28%;高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37.3920%;苏州金泽九鼎投资中心:25.3750%;广州松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8.0810%;广州纬岳贸易咨询有限公司:6.0270%;北京昆吾九鼎医药投资中心:5.6250%;浙江瑞瀛钛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3.3750%;上海谨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2.6250%;嘉盈投资有限公司(CONRAD INVESTMENTS LIMITED):1.5000%
233苏州景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苏州景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11-09-302091.633467万元人民币研发:医疗器械、电子产品、精密零件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生产、销售:医疗器械、电子产品、精密零件,从事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宁益华:17.5089%;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益融慧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7426%;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和成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4959%;宁波软银悦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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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7.7210%;QM60 Limited:5.4142%;李泰虎:4.9763%;上海千骥生物医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911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杰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6231%;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4117%;江苏高投创新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3660%;苏州启明融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872%;上海千骥星鹤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1665%;惠州市恒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330%;常州山蓝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124%;南京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3649%;苏州软银天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405%;李旸:1.2628%;顾红:1.2628%;邹德刚:0.9728%;上海华晟领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936%;苏州太浩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936%;上海精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0.8612%;苏州工业园区太浩成长二期创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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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7870%;苏州工业园区启明融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7476%;严自强:0.1430%
234浙江特瑞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浙江特瑞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11-1622567.8432万元人民币生物创新药和生物类似药的研发,技术转让和技术咨询,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宁波济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2442%;TRANSCEND BIOPHARMACEUTICAL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21.6625%;宁波迪林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1984%;温州玖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3118%;宁波生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8733%;电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8350%;杭州特瑞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6960%;YOULING WU:0.7237%;宁波通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6000%;宁波生洲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070%;宁波元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3912%;宁波永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和合伙):0.3825%;宁波创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995%;宁波和之元生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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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235海正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海正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010-07-2975000万元人民币药品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生产;药品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浙江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100%
236北京岐黄药品临床研究中心2020年新增客户北京岐黄药品临床研究中心2001-03-29300万元人民币药品临床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调查;经济信息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策划。(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京盛瑞达发展公司:100%
237浙江劲方药业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浙江劲方药业有限公司2018-04-081000万元人民币医药研发;自有技术成果转让,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健康管理咨询服务(不得从事诊疗、治疗、心理咨询);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劲方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00%
238北京新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北京新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3-11-14200万元人民币医药技术推广;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市场调查;临床医学研究。(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京盛瑞达发展公司:100%
239苏州新波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苏州新波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00-12-124500万元人民币诊断试剂、医疗仪器的研究、开发、“四技”服务;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经销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电子产品;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珀金埃尔默医学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100%
240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9-03-1824000万元人民币从事新药的研究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制剂生产设备的制造;药品生产,销售自产产品(按相关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国家限制类、禁止类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ZELIN SHENG:20.68%;宁波泽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8%;陆惠萍:5.24%;JACKIE ZEGI SHENG:5.12%;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35%;石河子康润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4.18%;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小核酸生物技术研究所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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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责任公司:4.18%;苏州博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璞石新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5%;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2.10%;任晗熙:1.24%;田亚:0.7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6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医疗保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6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4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0.4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3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创新医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3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29%;沈卫军:0.26%;ZELIN SHENG(盛泽林):27.5759%;宁波泽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1670%;陆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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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6.9808%;Jackie Zegi Sheng:6.8253%;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8052%;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小核酸生物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5.5732%;石河子康润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5.5732%;苏州博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124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璞石新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007%;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8016%;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4487%;宁波璟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693%;刘溯:1.8844%;昆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4128%;深圳市分享精准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122%;宁波燕园姚商产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769%;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714%;厦门德丰嘉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72%;昆山璟奥医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9522%;上海健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9374%;湖南邕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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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司:0.8082%;ALPHA ACHIEVE LIMITED(越超有限公司):0.7521%;苏州北极光泓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7071%;宁波首科燕园康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6691%;新余市诺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6164%;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6122%;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有限合伙):0.6122%;杭州上东弘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859%;新余市诺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5043%;江苏燕园东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4460%;新余善金恒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4206%;上海创源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2020%;厦门嘉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643%
241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7-05-175273.4479万元人民币生物医药、诊断试剂、医疗器械、健康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上海励攀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4.5565%;苏州佑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1.3967%;Loyal Valley Capital Advantage Fund II LP:7.2156%;乐美杰:6.2799%;Cliff Investment Pte.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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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5.5505%;吴予川:5.1065%;上海杏泽兴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7016%;杭州可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6839%;Oceanpine Marvelous Limited:4.1634%;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125%;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彦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2314%;上海杏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202%;苏州瑞芯鼎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830%;上海乐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317%;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1.7695%;昆山华创毅达生医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3324%;中金启德(厦门)创新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489%;苏州瑞芯康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326%;苏州聚明中泓方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7553%;苏州工业园区毅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6662%;农银国际投资(苏州)有限公司:0.6662%;熊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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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0.6383%;上海邦桀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6028%;共青城久友生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774%;宁波保税区久友智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550%;海南玥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550%;共青城久友生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330%;杭州杏泽兴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319%;强静:0.5185%;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骋怀仰观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0.4468%;陈华明:0.4441%;上海润璘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0.4163%;苏州国发科技创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0.2837%;启德华明(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775%;上海乾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62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猷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0.1277%;苏州聚明沣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248%
242Monash University2020年新增客户Monash University1958年不适用蒙纳士大学(Monash University),又译莫纳什大学,位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首府墨尔本,是一所研究型大学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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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243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09-2740383.55万元人民币一般经营项目是:医疗器械的软件开发(不含国家限制项目);生物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产产品技术维护服务;自产产品售后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医疗器械及其配套试剂及产品软件开发;生产经营显示器产品及电子产品。陈志强:23.70%;吴坤祥:23.70%;黄奕波:5.06%;周文平:4.01%;李浩:2.12%;深圳市景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93%;刘映芳:1.7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5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3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14%;限售流通股份:63.2181%;无限售流通股份:36.7819%
244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0年新增客户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1946年355959.26万元人民币#N&A不适用
245北京佳德和细胞治疗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北京佳德和细胞治疗技术有限公司2016-09-19162.5万元人民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检测;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需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佳德和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9231%;深圳嘉道功程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1.5385%;拉萨良昊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7.6923%;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7.6923%;合源生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3.8462%;徐可扬:2.3077%;陈晨:1.9231%;解天骏:1.9231%;杨宇:1.5385%;刘庆丰:0.6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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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246贝克曼库尔特商贸(中国)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贝克曼库尔特商贸(中国)有限公司2005-10-12500万美元从事光学、计量、测量及检验的精密仪器,理化分析仪器,计算机及应用软件,检验及实验用机械器具,检验及实验用配制试剂的化学产品,塑料及其制品,及上述物品的零部件及附件的批发、租赁、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上述商品的进出口;及相关的配套及售后服务。受母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的委托向母公司和关联公司提供下列服务:投资经营决策;资金运作和财务管理;研究开发和技术支持;供应链管理;本集团内的共享服务;员工培训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贝克曼库尔特香港有限公司:100%
247瑞博奥(广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瑞博奥(广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11-267200万元人民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技术开发服务;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生物技术转让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实验分析仪器制造;专项化学用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化学试剂和助剂销售(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佣金代理;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仪器仪表批发;生物技术推广服务;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的生产(具体生产范围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为准)RAY BIOTECH,INC.:77.9952%;广州润博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6183%;RBE HOLDING GROUP,LLC:4.1564%;广州民投蚁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864%;广东蚁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091%;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6585%;JAT HEALTH,LLC.:1.3855%;广州兴博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855%;广州亨维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823%;MAYA CAPITAL,LLC.:1.1546%;深圳市财智创赢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0.5083%;广州明鸿科富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0.4877%;宁波市达晨创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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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248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11-306096万元人民币生产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药品、医药原料生产(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药品、医药原料的研制、开发。(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罗欣医药集团有限公司:50.0000%;平邑县人民医院:8.6957%;山东省临沂市人民医院:8.6957%;刘振海:7.6087%;刘振东:7.6087%;李学良:4.3478%;青岛国风集团胶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4.3478%;王健:2.1739%;沈阳药科大学:2.1739%;利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1739%;临沂市医药集团总公司:2.1739%
249广州再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广州再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6-03-212547.6251万元人民币药品研发(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除外);化学工程研究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除外);科技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涉及外资准入特别管理规定和许可审批的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SHANGPHARMA TECHNOLOGY GROUP (HK) LIMITED:30.6074%;上海纬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4.1796%;北京龙磐健康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2.2837%;民为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1543%;WANG YUGUANG:9.126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睿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1819%;上海昀怡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8350%;深圳泰极投资企业(有限合伙):4.7103%;北京开元弘道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0946%;深圳市分享精准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9439%;上海悍松英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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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0.5888%;WANG FEILAN:0.2944%
250国信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国信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2008-07-081621.7062万元人民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翻译服务;技术进出口;销售医疗器械、日用品、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租赁;经济信息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陈永清:45.4806%;深圳市物明创新新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2705%;王月红:10.2140%;淄博昭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2495%;南通长涛约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4429%;沈阳约印鼎泰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8.4429%;北京命运共同体医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8499%;王欣:1.0497%;王嘉林:1.0000%
251西斯比亚(北京)医药技术研究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西斯比亚(北京)医药技术研究有限责任公司2005-09-23100万美元临床医药研究(限制性项目除外);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Center for Clinical and Basic Research A/S(临床与基础研究中心(股份公司)):100%
252北京凯吉特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客户北京凯吉特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1-12-16500万元人民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计算机技术培训;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销售医疗器械。(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邓德轩:46.00%;王朝:44.00%;复煋(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0.00%
253四环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2018年新增客户四环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6-4-26100000万港元四环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处方药市场尤其是心血管药物领域的制药企业Proper Process International Limited:30.452%;Successmax Global Holdings Limited:13.338%;Net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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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客户 名称报告期内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期间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客户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
Victory Limited:5.255%;Victory Faith International Limited:3.986%;Mingyao Capital Limited:2.700%;Keen Mate Limited:2.102%;Smart Top Overseas Limited:1.196%;郭维城:0.120%;车冯升:0.008%;张炯龙: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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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上海玉曜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系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春宝持有其股权并担任董事,属于公司的关联方之一,该关联交易因玉曜生物委托发行人提供SMO服务所致,服务价格参照市场化定价;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宁波汇桥弘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少数股权;除此之外,上述其余客户不存在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的情况。

(四)补充披露发行人股东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合伙人、董监高对外投资的企业中是否存在是发行人客户情形,如存在,请披露具体情况及交易的真实性、公允性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补充披露如下:

“十一、发行人股东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合伙人、董监高对外投资的企业为发行人客户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股东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合伙人、董监高(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对外投资的企业中存在是发行人客户的情形,具体如下:

序号身份姓名/公司名称对外投资的企业(发行人客户)
1发行人股东西安泰明的合伙人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派格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2
2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杭州复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葆元生物医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4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
5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发行人股东新疆泰睿的合伙人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思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7发行人股东汇侨弘甲的合伙人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武汉友芝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8发行人股东西安泰明恒翼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293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业务内容订单获取方式2020年2019年2018年
派格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提供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招投标-13.80235.04111.09
葆元生物医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提供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招投标83.715.23-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招投标44.723.47-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招投标339.96231.08179.95
杭州思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招投标/直接委托12.89-0.3826.04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提供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招投标38.90--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招投标213.93--
武汉友芝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招投标10.82--
恒翼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提供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招投标35.9952.55-
小计767.12526.99317.08
发行人营业收入33,529.0630,354.4719,284.09
占比2.29%1.74%1.64%

1-294

(2)登陆了国家企业信用系统,查询了主要客户基本情况及股东情况等;

(3)查阅了公司关联方清单,了解了前述客户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

(4)查阅了发行人的主要客户走访记录,发行人股东调查表,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同作出的《关于不持有客户/供应商股权的承诺函》等文件,了解了主要客户与发行人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的情况;

(5)取得了发行人股东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合伙人、董监高(执行事合伙人委派代表)对外投资的企业名单或确认意见,与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客户名单进行比对,取得了发行人与相关客户的招投标材料、业务合同与项目业务进度表并访谈发行人了解前述项目的订单获取、业务执行与会计核算的具体过程。

2、关于对主要客户收入真实性实施核查的具体情况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收入的真实性进行了充分核查,主要说明如下:

(1)对发行人管理层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了发行人的服务模式、服务流程、行业惯例以及相关的内控管理流程;

(2)获取了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台账,分析了客户新增、退出及存续情况及与发行人之间的合作情况是否稳定。针对主要新增客户,同时了解了其与发行人开展业务合作的背景,核查了其基本情况及其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了解了收入确认方式,并对报告期内收入确认执行了分析程序,如核查了收入确认与成本结转、财务进度与业务进度的相互匹配性,结算回款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异常的收入冲减或一次性确认较大金额收入等;

(4)查询与了解了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合作历史情况等,查阅了主要客户报告期内的业务合同,并核查了合同约定包括服务内容、服务计划、付款条件与周期等主要合同条款;

(5)对发行人成本执行了细节测试与截止性测试,检查了成本核算对应的

1-295

工时分摊、记账凭证及后附凭证等。同时对发行人收入循环的内部控制执行了穿行测试,检查了收入确认对应的业务合同、项目预算、记账凭证及后附凭证等;

(6)穿透查询了报告期内客户的股东信息,核查了其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7)对报告期内主要客户项目的开票金额与回款金额执行了函证程序,同时对报告期内主要项目的进度情况执行了函证程序;

(8)对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与视频访谈,取得并审阅了其相关资质,访谈并确认了客户的基本信息、与发行人的业务开展、关联关系等的具体情况。

在具体客户的函证与走访选择标准上,整体通过函证覆盖报告期各期收入金额占比合计超过90%的客户,并对覆盖报告期各期收入金额占比合计超过60%的客户进行走访。报告期内,函证或访谈的核查程序覆盖发行人客户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家

项目序号覆盖客户数量
函证注A196
实地走访|视频访谈B48
同时执行函证和访谈两种程序C44
至少使用函证或访谈一种方式核查D=A+B-C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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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核查收入 金额核查 比例核查收入 金额核查 比例核查收入 金额核查 比例
①收入函证
发函30,785.5991.82%28,491.3293.86%17,767.3292.13%
回函26,178.9778.08%25,475.6883.93%15,961.2882.77%
②业务函证
发函30,307.6490.39%27,625.7691.01%17,800.8692.31%
回函26,730.0879.72%22,883.9175.39%15,869.2182.29%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核查收入金额18,299.4820,911.6013,665.17
核查比例54.58%68.89%7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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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的新增客户中,除上海玉曜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赖春宝担任董事并持有少数股权的企业、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宁波汇桥弘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少数股权的企业以外,其他新增客户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4、发行人股东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合伙人、董监高(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对外投资的企业中存在是发行人客户的情形,相关交易真实、作价公允;

5、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包括新增客户)收入具有真实性。

问题17 关于主营业务成本

(1)根据申报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人工、交通费及差旅费与项目技术服务费构成。发行人每月根据每位SMO业务人员经审核后的工时情况进行工时分摊与成本结算,分摊原则主要包括:对于可以按照工时或可以直接归集到某个SMO项目的成本费用,直接计入项目成本费用;对于无法直接归集到项目的成本费用类别,均根据项目工时占总项目工时的比例进行分摊发行人。(2)保荐工作报告显示,发行人每月根据人事部提供的SMO部门工资表,记入主营业务成本-工资-综合,具体处理如下:一是根据工时表对项目工时进行首次分摊得到项目成本,二是对综合工时对应的工资综合部分按照每个项目工时占总项目工时的比重进行二次分摊。

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主营业务成本中各类成本、费用项目归集、分摊和结转的具体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及收入成本费用之间的配比原则;(2)补充披露薪酬制度,日常工资、奖金的计提、发放标准及情况;在每月根据人事部提供的SMO部门工资表,分摊记入主营业务成本-工资-综合时,是否考虑了年度、季度、月度奖金的因素;前述奖金是否依据工时进行计算、归集、分摊,如不是,请披露具体处理方法,人工成本计算、归集、分摊是否准确、合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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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分析披露CRC人员人均成本的合理性;(4)补充披露是否存在将部分辅助性工作交由外部协作供应商完成的情况,如存在,请说明发行人对外部协作供应商提供外部协作服务会计核算的具体方法;是否存在相关外部协作供应商已提供服务,发行人未确认相关成本、费用及负债的情形,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内未提供外协服务项目、由个人提供外协服务项目、由机构提供外协服务项目的毛利率及其差异的合理性。(5)结合合同约定、行业惯例等情况披露是否存在应向受试者、研究者、临床试验机构、医院支付而未支付相关成本、费用的情况。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对前述情况进行核查,详述核查方法、范围、过程、取得的主要证据和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补充披露主营业务成本中各类成本、费用项目归集、分摊和结转的具体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及收入成本费用之间的配比原则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成本”之“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中补充披露如下: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人工19,540.2282.23%16,710.7082.02%10,765.5782.74%
交通费及差旅费2,664.0911.21%2,208.7310.84%1,657.2512.74%
项目技术服务费793.163.34%875.424.30%169.801.30%
其他766.453.23%579.872.85%419.313.22%
合计23,763.93100.00%20,374.72100.00%13,011.93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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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房租费、邮寄费、通讯费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人工、交通费及差旅费与项目技术服务费构成,三者合计占各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6.78%、97.15%及

96.77%。其中,直接人工系指业务人员的工资、五险一金、补充医疗、福利费及残疾保障金,交通费及差旅费系指业务人员发生的交通费、差旅住宿费,项目技术服务费系指支付给第三方患者的招募费用与支付给其他SMO企业的CRC服务费用。

……

(1)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分摊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核算SMO业务部门(即CRC人员)产生的相关成本与费用。报告期内,公司每月根据每位CRC人员经审核的工时情况进行成本分摊,分摊原则主要包括:①对于可以按照工时或可以直接归集到某个SMO项目的成本费用,直接计入项目成本;②对于无法直接归集到项目的成本费用,根据项目工时占总项目工时的比例进行分摊。其中,项目工时系指SMO部门业务人员直接填报至项目的工时,综合工时系指CRC人员进行项目调研、内外部培训、行政性事务、请假或休假、客户关系维护等工作时产生的工时。

根据公司制定的《业务部门工时管理制度》,CRC人员每日根据实际参与项目情况、按照项目编号进行工时申报,且每日需按正常8小时申报工时,如加班需另行在OA系统中发起加班申请单流程并经过审核。CRC人员填写的工时表由上级负责人审核后有效,如:项目负责人负责审核CRC人员的项目工时、高级项目负责人负责审核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工时、人员管理员负责审核CRC人员的培训等综合工时、部门总监负责审核高级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工时等。审核人员通常需结合CRC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及项目的整体工时预算审核项目工时,结合培训、请假等实际情况审核综合工时。每月,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人力资源部门提供薪酬数据及经审核的工时表进行各月职工薪酬的分摊与计提;对于其他成本费用,能够直接匹配至项目的每月直接归集至SMO项目成本,无法直接匹配至项目的每月根据经审核的工时表进行分摊。

(2)主营业务成本归集、分摊与结转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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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主营业务成本的归集、分摊与结转情况如下:

成本类型成本归集内容成本类型分摊方式
直接人工工资、五险一金、补充医疗保险、残疾人保障金直接成本/ 间接成本根据项目工时、综合工时占比分为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并涉及两次成本分摊,具体为: 直接成本=∑各月CRC人员工资、五险一金、补充医疗保险、残疾人保障金*当月总项目工时/当月总工时,并根据各项目工时占当月总项目工时的比例分摊到项目成本中; 间接成本=∑各月CRC人员工资、五险一金、补充医疗保险、残疾人保障金*当月总综合工时/当月总工时,并根据各项目工时占当月总项目工时的比例分摊到项目成本中
项目奖金(包括CRC人员的项目管理奖金、项目执行奖金)直接成本主要根据项目服务费回款情况及临床研究经费结余情况计算,其中项目管理奖金每年计提,项目执行奖金每月计提,均直接归集至相应的SMO项目成本
其他奖金(包括CRC人员的内推新员工的伯乐奖、在公司刊物发表文章的内刊奖等)间接成本每月按照各项目工时占总项目工时的比重分摊至各项目成本中
福利费(包括CRC人员的差旅餐费补助、团建费、生日补贴等)直接成本/ 间接成本能够匹配至项目的则直接归集至SMO项目成本;无法匹配至项目的,每月按照各项目工时占总项目工时的比重分摊至各项目成本中
交通费及差旅费包括CRC人员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及住宿费直接成本/ 间接成本能够匹配至项目的则直接归集至SMO项目成本;无法匹配至项目的,每月按照各项目工时占总项目工时的比重分摊至各项目成本中
项目技术服务费包括支付给第三方供应商受试者招募的费用与支付给其他SMO企业的CRC服务费用直接成本能够匹配至具体项目,每月直接归集至SMO项成本目
其他包括房租物业费用、水电费、折旧费用、通讯费、邮寄费等直接成本/ 间接成本各地办事处的房租物业费、水电费全部归集至主营业务成本,其中北京、上海办公地的房租物业费、水电费按照各部门的使用面积分摊,然后每月按照各项目工时占总项目工时的比重分摊至各项目成本中
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按照资产的实际使用部门分摊,然后每月按照各项目工时占总项目工时的比重分摊至各项目成本中
通讯费、邮寄费等费用,能够直接匹配至项目的直接归集至项目成本,无法匹配至具体项目的每月按照各项目工时占总项目工时的比重分摊至各项目成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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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方法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如前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的直接人工每月根据业务人员经审核的工时表进行分摊,技术服务费根据每个项目实际发生情况直接归集至项目成本,其他成本费用中能够匹配至具体项目的直接归集至项目成本,无法匹配至具体项目的每月按照各项目工时占总项目工时的比重分摊。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提供SMO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项目收入,其中完工进度系依据已发生的实际成本占总预算成本的比例确定。因此,在完工百分比法或投入法确认收入的背景下,公司收入确认与成本费用之间具有配比性。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各项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与结转方法合理,符合收入与成本之间的配比原则。”

(二)补充披露薪酬制度,日常工资、奖金的计提、发放标准及情况;在每月根据人事部提供的SMO部门工资表,分摊记入主营业务成本-工资-综合时,是否考虑了年度、季度、月度奖金的因素;前述奖金是否依据工时进行计算、归集、分摊,如不是,请披露具体处理方法,人工成本计算、归集、分摊是否准确、合规

1、发行人薪酬制度,日常工资、奖金的计提、发放标准及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成本”之“3、薪酬制度及计提、发放等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3、薪酬制度及计提、发放等情况

(1)SMO部人员的整体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文件,员工日常工资由固定工资及浮动工资构成,浮动工资包括岗位津贴及职能补贴。固定工资根据员工学历、专业背景等因素进行岗位定级,确定固定薪酬标准,浮动工资根据员工职级、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状况决定。公司实行月薪制,人力资源部每月根据人员考勤情况计算职工薪酬,并在扣除五险一金中需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及个人所得税后于下月发放,财务部门每月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薪酬数据计提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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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奖金由项目奖金、其他奖金构成,其中:①项目奖金包括项目管理奖金、项目执行奖金,公司的项目管理奖金系根据项目年度整体服务费回款金额、年度随访受试者总量、年末临床研究经费结余、年底业务完工进度是否达标等情况向业务人员发放的奖金。各项目负责人于年底计算项目管理奖金,经高级项目负责人、部门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财务部门于每年末计提,并于次年上半年发放。项目执行奖金主要包括向参与肿瘤临床试验过程中处理严重不良事件的业务人员发放的津贴,以及根据受试者入组难度及入组情况向业务人员发放的津贴。各项目负责人每月统计奖金情况,经高级项目负责人、部门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门每月计提,并随工资于次月发放;②其他奖金包括内推新员工的伯乐奖、在公司刊物发表文章的内刊奖。其中,伯乐奖在被推荐人经过试用期考核并成功转正,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财务部于当月计提,并随工资于次月发放;内刊奖在业务人员投稿文章录用后,每季度汇总提交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财务部每季度计提,并随工资于次月发放。

(2)SMO部人员日常工资、奖金计提与发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SMO部门人员的工资及奖金的计提与发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计提发放差额计提发放差额计提发放差额
工资15,618.5515,283.66334.8911,941.0311,485.51455.527,678.987,292.64386.34
奖金1,224.091,506.30-282.211,207.02900.58306.44704.69457.15247.54
合计16,842.6416,789.9652.6813,148.0512,386.10761.958,383.677,749.79633.88
类型项目发放方式发放金额
工资基本工资每月发放每期发放工资金额=上期最后一个月计提工资金额+本期计提工资金额-本期最后一个月计提工资金额
奖金项目执行奖金、其他奖金每月/按季度随工资发放每期发放奖金金额=上期最后一个月计提奖金金额+本期计提奖金金额-本期最后一个月计提奖金金额
项目管理奖金次年上半年发放每期发放奖金金额=上期最后一个月计提奖金金额+本期调整上期奖金计提金额

1-303

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工资计提金额与发放金额之间存在差异,具体差额分别为386.34万元、455.52万元及334.89万元,主要系由于公司每月发放上月工资,各期工资计提金额与发放金额间的差异由本期最后一个月工资计提金额(下期发放)与上期最后一个月工资计提金额(本期发放)之间的差额所致。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工资计提金额与发放金额之间的差额主要受公司扩招SMO部人员规模的影响,2019年末、2020年末公司SMO部门人员(未考虑离职员工)较上年末同比增长分别为49.83%、21.21%,人员规模增长速度同工资计提金额与发放金额之间的差额变动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奖金计提金额与发放金额之间存在差异,具体差额分别为

247.54万元、306.44万元及-282.21万元,主要系公司项目执行奖金与其他奖金随工资当月计提后于次月发放,项目执行奖金与其他奖金计提金额与发放金额间的差异原因与工资相同;项目管理奖金年末计提后于次年上半年发放,各期项目管理奖金计提金额与发放金额间的差异主要由本年度计提金额(下期发放)与上年度计提金额(本期发放)差额所致。2018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奖金计提金额与发放金额之间的差额扩大,主要系由于公司业务规模扩张,项目数量不断增加所致。2020年度,公司奖金计提金额与发放金额之间的差额为负数,主要系截至2020年末公司计提项目管理奖金同比减少394.02万元所致。一方面,受国内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2020年项目业务进度有所放缓,根据内部奖金制度当年计提发放奖金同比下降较多;另一方面系2020年公司人员流动率相对较高,已离职员工以及入职未满半年新员工根据内部奖金制度未计提发放奖金。

……”

2、发行人进行成本归集、分摊时对年度、季度、月度奖金因素的考虑,前述奖金是否依据工时进行计算、归集、分摊;人工成本计算、归集、分摊是否准确、合规以及奖金的计算、归集、分摊的具体处理方法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成本”之“3、薪酬制度及计提、发放等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3、薪酬制度及计提、发放等情况

1-304

……如前所述,公司SMO部门人员的奖金系根据是否与项目相关,分为项目奖金与其他奖金,其中项目奖金又包含项目管理奖金与项目执行奖金。

报告期内,该等奖金的归集、分摊与计提情况如下:

类型项目计算情况归集与分摊情况计提情况
项目奖金项目管理奖金每年末由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年度整体服务费回款金额、年度随访受试者总量、年底临床研究经费结余、年底业务进度是否达标等情况计算能够与具体项目匹配,直接归集至项目每年12月计提
项目执行奖金根据CRC人员参与项目内容、受试者入组情况发放的津贴能够与具体项目匹配,直接归集至项目每月计提
其他奖金伯乐奖、内刊奖伯乐奖在被推荐人经过试用期考核并成功转正,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内刊奖需业务人员投稿文章被录用,每季度汇总提交申请,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无法匹配至具体项目,根据项目工时占总项目工时的比重分摊每月/每季度计提

1-305

务”两个SMO业务所在业务单元的主营业务成本、员工数量情况,其SMO业务人均成本的测算及与公司SMO业务的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计算2020年度/2020.12.312019年度/2019.12.312018年度/2018.12.31
主营业务成本(万元)
其中:临床试验运营服务未披露15,627.6314,962.35
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未披露4,856.393,512.04
员工人数(人)
其中:临床试验运营服务未披露350未披露
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未披露456382
诺思格经测算的人均成本
其中:临床试验运营服务⑤=①/③未披露44.65不适用
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⑥=②/④未披露10.659.19
平均值⑦=(⑤+⑥)/2未披露27.65不适用
普蕊斯CRC人员人均成本9.9811.3610.31

1-306

均成本。综上,报告期内公司CRC人员人均成本与诺思格相比存在一定差异,但具有合理原因。”

(四)补充披露是否存在将部分辅助性工作交由外部协作供应商完成的情况,如存在,请说明发行人对外部协作供应商提供外部协作服务会计核算的具体方法;是否存在相关外部协作供应商已提供服务,发行人未确认相关成本、费用及负债的情形,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内未提供外协服务项目、由个人提供外协服务项目、由机构提供外协服务项目的毛利率及其差异的合理性

1、发行人将部分辅助性工作交由外部协作供应商完成的情况以及会计核算的具体方法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成本”之“5、辅助性工作交由外部协作供应商完成的相关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5、辅助性工作交由外部协作供应商完成的相关情况

(1)辅助性工作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服务外包主要包括招募服务外包与SMO服务外包,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类型采购内容公司是否 提供同类服务是否属于 辅助性工作是否属于 外协采购
SMO服务合同-包含招募服务招募外包服务
SMO外包服务
SMO服务合同-不包含招募服务SMO外包服务
招募服务合同招募外包服务

1-307

主营业务,故公司向外协服务商采购的招募外包服务属于该合同的辅助性工作。

(2)根据业务需求存在少量招募服务外包作为辅助性工作的情况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考虑到自身业务人员配备、受试者招募难易程度等方面因素,在公司无法为客户提供其所需的全部服务时,向外协服务商采购少量招募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外协服务费用分别为0.00万元、134.83万元及

129.06万元,外协服务费用金额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服务费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星职场外协服务费64.9650.33%134.83100.00%--
涿州全利外协服务费64.1049.67%----
合计129.06100.00%134.83100.00%--

1-308

具体的SMO项目。外协供应商向公司提供工作量清单,项目负责人核对实际受试者入组例数及价格无误后,再由供应商开具发票结算。

公司支付给外协供应商的受试者招募服务费在营业成本中下设二级科目“技术服务费”中归集。会计核算时,公司每月将实际结算金额计入“技术服务费”科目,并将招募外包服务费直接归集至相应SMO项目成本。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将部分包含招募服务的SMO项目中受试者招募工作交由外部协作供应商完成的情况,该等费用金额较小且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会计处理时直接匹配至相应SMO项目成本。”

2、是否存在相关外部协作供应商已提供服务,未确认相关外协成本、费用及负债的情形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成本”之“5、辅助性工作交由外部协作供应商完成的相关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5、辅助性工作交由外部协作供应商完成的相关情况

……

如前所述,公司每月与外协供应商对招募外包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确认,并根据与外协供应商实际结算的受试者招募服务费确认成本。在外协供应商开具发票不及时的情形下,报告期内公司个别项目存在外协费用跨期情形,导致在当期未及时确认外协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上述外协服务的项目数量共计13个,占对应期间总项目数量的比例仅为1.03%,项目数量较少且占比较低。根据公司包含外协采购项目的实际结算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个别项目存在外协服务费跨期情形。

报告期内,考虑跨期因素后公司外协服务费的情况如下:

1-309

单位:万元

项目公式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成本比重金额占成本比重金额占成本比重
已确认 外协服务费129.060.54%134.830.66%--
应确认 外协服务费111.820.47%148.870.73%--
外协服务费 跨期影响金额③=②-①-17.24-0.07%14.040.07%--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包含外协采购 项目收入1,132.243.38%1,610.415.31%--
不包含外协采购 项目收入32,396.8296.62%28,744.0694.69%19,284.09100.00%
营业收入33,529.06100.00%30,354.47100.00%19,284.09100.00%

1-31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包含外协采购 项目成本1,205.465.07%1,115.615.48%--
不包含外协采购 项目成本22,558.4794.93%19,259.1194.52%13,011.93100.00%
营业成本23,763.93100.00%20,374.72100.00%13,011.93100.0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包含外协采购项目当期毛利率-6.47%30.72%-
不包含外协采购项目当期毛利率30.37%33.00%32.53%
项目公式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外协服务费129.06134.83-
包含外协采购的项目成本1,205.461,115.61-
外协服务费占项目成本的比例③=①/②10.71%12.09%-
营业成本23,763.9320,374.7213,011.93
外协服务费占营业成本的比例⑤=①/④0.54%0.66%-

1-311

响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项目号当期收入 (万元)毛利贡献额 占比业务解释
2020年度PRS-055671.01125.41%受疫情影响,业务人员原在临床试验机构发药,疫情后亲自到受试者家中送药,工时耗费较多,相应调增项目预算,导致毛利贡献额为负且绝对值相对较大
PRS-0598109.4873.36%与客户签订补充协议,临床研究机构数量增加,受试者入组期延长,同时临床研究机构要求较高导致关中心阶段流程复杂,公司增加业务人员配备,相应地调增项目预算,但尚未完成与客户谈判增加合同金额,导致当期毛利贡献额为负数且绝对值相对较大
PRS-048474.6866.88%受疫情影响,入组患者无法至规定的临床研究机构进行访视,公司协调入组患者在其他临床研究机构进行访视,增加随访阶段的工时投入;同时数据清理次数比预期频率多,锁库阶段工时投入较大。公司相应地调增项目预算,但尚未完成与客户谈判增加合同金额,导致当期毛利贡献额为负数且绝对值相对较大
PRS-0675121.2965.07%与客户签订补充协议,受试者入组期缩短,且受疫情影响,受试者随访沟通成本上升,公司加大业务人员入组阶段的工时投入,并增加临床试验经费,相应调增项目预算,导致当期毛利贡献额为负且绝对值相对较大
PRS-055052.1030.90%受疫情影响,受试者入组困难,受试者入组数量未达标,延长入组周期,公司加大业务人员入组阶段的工时投入,相应地调增项目预算,但尚未完成与客户谈判增加合同金额,导致当期毛利贡献额为负数且绝对值相对较大
当期外协项目合计1,132.24100.00%不适用

1-312

1、与发行人签署业务合同的对象范围

在临床试验中,申办方为项目的发起者(为临床试验的最终资金来源方),通过将部分临床试验研究工作委托给专业的临床CRO与SMO企业,要求其在临床试验机构(国内目前主要为医院)中按照相关法规协助开展临床试验。因此,发行人、临床CRO及其他SMO企业均系围绕申办方开展临床试验而提供服务,在临床试验服务环节中扮演不同的角色,而医院系为申办方开展临床试验而提供试验场地及研究者。

基于上述临床试验中的业务关系与资金流关系,发行人根据在项目中与申办方、临床CRO及其他SMO企业、医院的商业谈判情况,会与临床试验中涉及的前述对象签署业务合作协议,但不存在与受试者、研究者签署合同的情形。

2、发行人向相关对象的费用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受试者、研究者之间不存在资金往来,也不存在向其支付临床试验相关成本、费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临床试验机构(即医院)支付费用的情形,各期金额分别为1.43万元、14.51万元及5.06万元,主要系申办方将部分临床试验费用统一支付给发行人,发行人再进一步根据合同约定向医院支付相关临床试验项目中涉及的CRC监督管理费(即医院负责监督管理发行人CRC人员,确保符合临床试验规范开展工作)与CRC服务费(即医院自身提供的少量CRC服务参与临床试验)。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依据合同条款向医院支付上述费用,不存在应向医院支付而未支付临床试验相关成本、费用的情形。

3、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成本”之“6、是否存在应向受试者、研究者、临床试验机构、医院支付而未支付相关成本、费用的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6、是否存在应向受试者、研究者、临床试验机构、医院支付而未支付相关成本、费用的情况

1-313

公司根据在项目中与申办方、临床CRO及其他SMO企业、医院的商业谈判情况,会与临床试验中涉及的前述对象签署业务合作协议,但不存在与受试者、研究者签署合同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与受试者、研究者之间不存在资金往来,也不存在向其支付临床试验相关成本、费用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临床试验机构(即医院)支付费用的情形,各期金额分别为1.43万元、14.51万元及5.06万元,主要系申办方将部分临床试验费用统一支付给公司,公司再进一步根据合同约定向医院支付相关临床试验项目中涉及的CRC监督管理费(即医院负责监督管理公司CRC人员,确保符合临床试验规范开展工作)与CRC服务费(即医院自身提供的少量CRC服务参与临床试验)。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据合同条款向医院支付上述费用,不存在应向医院支付而未支付临床试验相关成本、费用的情形。”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访谈了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收入确认政策,各类营业成本的归集、分配、结转的核算方法以及工时分摊的具体方式,分析发行人收入与成本的配比性;

2、获取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营业成本明细表,分析各项成本、费用的构成情况以及变动的合理性,是否与收入变动存在可比性;

3、获取了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花名册,结合SMO部门业务人员人数分析报告期人工成本变动的合理性,抽查了工资发放单据,并核对了职工薪酬计提与支付的一致性;

4、了解了发行人营业成本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否合理,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查阅了发行人《人事管理制度》、《员工考勤制度》、《工作量审核管理办法》、《员工薪酬管理办法》、《员工福利管理办法》、《SMO奖励计划》等,访

1-314

谈了发行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了解了与薪酬核算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

5、获取了发行人各期经过审核工时表、成本分摊表,核查各个项目对应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归集、分摊的准确性:①复核工时表中工资、五险一金等人工成本的分摊逻辑是否正确,是否根据SMO部业务人员的项目工时以及非项目工时占总工时比重进行分摊;②复核工时表中总项目工时是否与成本分摊表中总项目工时一致,工时表中各项目的工时与成本分摊表中各项目工时是否一致;③复核成本分摊表中间接成本的分摊逻辑是否正确,是否根据各项目工时占总项目工时的比重将间接成本分摊至项目;④核对各月成本分摊表中人工成本、总成本是否账面金额一致;⑤抽取人工成本总额较大的项目,检查成本分摊表中直接成本是否与工时表中参与该项目的所有SMO部业务人员项目工资合计数一致,重新测算间接成本分摊至该项目的金额是否准确;

6、计算并分析了CRC人员人均成本变动的原因,查询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与SMO业务单元的人员数量,并与发行人CRC人均成本进行比对分析;

7、访谈了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了发行人外协成本归集、分配、核算方法以及采购外协服务的原因;获取发行人协作分包明细账,核查发行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外协合同的主要条款,根据发行人招募项目的结算情况分析是否存在跨期。对提供受试者招募服务的外协供应商北京星职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访谈,了解外协供应商的主营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其业务往来情况、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

8、发行人对提供辅助性工作的外协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相关外协供应商均回函且与发行人账面金额相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外协服务费用129.06134.83-
发函比例93.18%100.00%-
回函比例93.18%100.00%-

1-315

资金关系;

10、获取了报告期内发行人银行流水,核查并确认了不存在向受试者、研究者支付相关成本、费用的情形;

11、查阅了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医院支付费用的主要合同,核查了合同中的主要条款,并与发行人向医院支付费用的相关凭证进行比对确认。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核算规范,各项成本、费用的归集完整、准确,成本分配与结转方法合理,符合《发行人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及收入成本费用之间的配比原则;

2、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员工薪酬管理办法》、《SMO奖励计划》等内部制度核算并计提日常工资、奖金,报告期内各期工资、奖金计提金额略大于发放金额系发行人SMO部门人员规模扩大、项目数量增加所致,总体不存在重大异常。发行人根据是否与项目将奖金分类为项目奖金与其他奖金,奖金的计算、归集、分摊准确、合规;

3、同行业可比公司药明康德、泰格医药未单独披露SMO业务的相关数据,无法直接进行比较;报告期内,发行人CRC人员人均成本与诺思格相比存在一定差异,但具有合理原因;

4、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将部分包含招募服务的SMO项目中受试者招募工作交由外部协作供应商完成的情况,该等费用金额较小且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小,会计处理时直接匹配至相应SMO项目成本;

5、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较小金额的外协供应商费用跨期,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因发行人外协服务费占收入、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发行人整体毛利率的影响较小,包含外协采购项目与不包含外协采购项目的毛利率之间存在的差异主要与个别项目本身的实际执行情况相关,具有合理原因;

1-316

7、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应向受试者、研究者支付相关成本、费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应向临床试验机构、医院支付而未支付相关成本、费用的情形。

问题18 关于采购与供应商

根据申报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提供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不涉及原材料的采购。

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同一控制下主要供应商及其关联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比、采购标的、与发行人、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它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业务往来;(2)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的数量、采购金额、占比,主要新增供应商采购的具体情况,包括主要新增供应名称、采购标的及用途、金额、占比;(3)补充披露主要供应商、主要新增供应商的背景,包括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过往业务往来情况、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4)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供应商变动原因,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与个人、甲方指定的供应商交易的情形;如有,披露与个人、甲方指定的供应商交易的原因、交易内容、金额、定价的公允性、取得发票的类型、付款情况、是否存在现金付款的情形。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详细说明对报告期主要供应商、主要新增供应商采购真实性实施核查的具体情况,包括核查方法、范围、过程、取得的主要证据和结论。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补充披露同一控制下主要供应商及其关联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比、采购标的、与发行人、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它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业务往来

1-317

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之“(三)主要供应商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2、主要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同一控制下主要供应商(合并口径下各期前十大供应商)及其关联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比、采购标的情况具体如下: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1-318

单位:万元

期间合并供应商名称单体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比采购标的用途
2020年度北京星职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星职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35.8722.18%患者招募服务临床试验患者招募
上海蔚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蔚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84.5111.78%电脑采购和维修日常办公采购电脑及电脑维修服务
上海盛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盛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28.989.48%房屋租赁上海地区日常办公使用
上海奕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奕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139.405.77%政府项目申请服务中介协助公司申请政府项目
上海萱濠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萱濠实业有限公司139.285.77%房屋租赁上海地区日常办公使用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137.305.68%北京人力资源服务--公积金社保代缴公积金社保代缴
涿州全利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涿州全利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21.925.05%患者招募服务临床试验患者招募
氪空间(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氪空间(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8.464.49%房屋租赁北京地区日常共享办公使用
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58.362.42%北大方正人寿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服务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思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47.841.98%SMO服务开展SMO服务
杭州泰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4.980.21%SMO服务SMO服务
合计1,806.9074.81%--
2019年度北京星职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星职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777.6432.81%患者招募服务临床试验患者招募
上海蔚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蔚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60.8411.01%电脑采购和维修日常办公采购电脑及电脑维修服务
上海金顺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金顺房地产有限公司169.007.13%房屋租赁上海地区日常办公使用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108.904.59%北京人力资源服务--公积金社保代缴北京公积金社保代缴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1-319

期间合并供应商名称单体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比采购标的用途
上海奕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奕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83.903.54%政府项目申请服务中介协助公司申请政府项目
上海盛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盛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2.793.49%房屋租赁上海地区日常办公使用
上海汇裘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汇裘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82.203.47%装修上海地区办公室装修
氪空间(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齐心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1.211.32%房屋租赁北京地区日常共享办公使用
杭州一约即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7.080.30%房屋租赁杭州地区日常共享办公使用
北京筑梦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780.88%房屋租赁北京地区日常共享办公使用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3.002.24%股票发行上市整体服务及长期战略合作股票发行上市整体服务及长期战略合作
上海途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途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50.912.15%泰国旅行服务团建
合计1,728.2472.92%--
2018年度上海金顺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金顺房地产有限公司180.3518.38%房屋租赁上海地区日常办公使用
武汉百诚速达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百诚速达科技有限公司122.5112.49%采购电脑日常办公采购电脑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思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5.8310.79%SMO服务开展SMO服务
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84.818.64%采购电脑日常办公采购电脑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63.216.44%北京人力资源服务--公积金社保代缴北京公积金社保代缴
国机时代置业(北京)有限公司国机时代置业(北京)有限公司47.114.80%房屋租赁北京地区日常共享办公使用
北京卓越天使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卓越天使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6.733.74%提供CRC提供CRC开展SMO服务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1-320

期间合并供应商名称单体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比采购标的用途
中宇联云计算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中宇联云计算服务(上海)有限公司34.853.55%托管服务及备份软件服务托管服务及备份软件服务
上海迪帕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迪帕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1.003.16%物业服务上海地区日常办公使用
上海奕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奕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25.502.60%政府项目申请服务中介协助公司申请政府项目
合计731.9074.60%--

1-321

报告期内,除铨融(苏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关联方以外,其余主要供应商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供应商与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它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和业务往来。”

(二)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的数量、采购金额、占比,主要新增供应商采购的具体情况,包括主要新增供应名称、采购标的及用途、金额、占比

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之“(三)主要供应商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3、新增供应商及主要新增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供应商的数量、采购金额、占比如下表所示:

期间新增合并供应商数量 (家)新增合并供应商采购额 (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
2020年度72394.2716.32%
2019年度581,611.5868.00%
2018年度53254.2925.92%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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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序号主要新增合并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 (万元)占当期新增合并供应商采购额比例是否属于当期前十大供应商采购标的用途
2020年度1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58.3614.80%北大方正人寿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服务
2WeWork APAC Holdings Limited35.529.01%房屋租赁杭州地区日常办公使用
3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47.62%上市咨询和申报材料制作上市咨询和申报材料制作
4致爱祎仁(上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22.675.75%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事服务外包招聘猎头
5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玛雅嘉途酒店分公司20.125.10%新冠肺炎项目人员住宿员工酒店住宿
6江西助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7.364.40%开发和维护官网维护官网
7上海领灿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15.003.80%上市财经推介公司公关维护
8南昌市浩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4.473.67%医疗器械采购共建一期临床试验中心(赣州市人民医院)
9北京尚普信息咨询有限公司14.283.62%上市投募项目上市投募项目
10科锐尔人力资源服务(苏州)有限公司11.452.90%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事服务外包招聘猎头
合计239.2760.69%---
2019年度1北京星职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777.6448.25%患者招募服务临床试验患者招募
2上海蔚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60.8416.19%电脑采购和维修日常办公采购电脑及电脑维修服务
3上海盛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2.795.14%房屋租赁上海地区日常办公使用
4上海汇裘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82.205.10%装修上海地区办公室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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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序号主要新增合并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 (万元)占当期新增合并供应商采购额比例是否属于当期前十大供应商采购标的用途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3.003.29%股票发行上市整体服务及长期战略合作股票发行上市整体服务及长期战略合作
6上海途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50.913.16%泰国旅行服务团建
7赣州庆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6.942.91%室内装修服务用于赣州市人民医院I期临床试验中心室内改造装修
8广州博生家具有限公司39.102.43%采购办公设施采购办公设施用于赣州人民医院I期临床试验中心室内办公使用
9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30.001.86%上市法律服务上市法律服务
10杨勇华19.591.22%购买窗帘购买窗帘用于办公室室内装修
合计1,443.0189.54%---
2018年度1国机时代置业(北京)有限公司47.1118.53%房屋租赁北京地区日常共享办公使用
2北京卓越天使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6.7314.44%提供CRC提供CRC开展SMO服务
3湖北荆楚卓越科技有限公司24.159.50%电脑采购采购电脑用于日常办公
4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2.348.79%补充医疗保险为员工购买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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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序号主要新增合并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 (万元)占当期新增合并供应商采购额比例是否属于当期前十大供应商采购标的用途
5杭州顺利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003.93%房屋租赁杭州办公室房屋租赁(2018年3月-2019年3月)
6南京西姆欧医药科技有限公司9.663.80%SMO转包SMO转包采购费用
7北京欧格林咨询有限公司9.083.57%SMO转包SMO转包采购费用
8北京天赐申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8.403.30%电脑采购采购电脑用于日常办公
9杭州盖力科技有限公司6.372.51%电脑采购采购电脑用于日常办公
10珮金(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6.002.36%自动报表软件采购自动报表软件用于日常办公
合计179.847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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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表格,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各期新增合并供应商的数量分别为53家、58家和72家,各期新增采购金额分别为254.29万元、1,611.58万元和394.27万元,占当期总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25.92%、68.00%和16.32%。其中,属于各期前十大新增供应商的新增采购金额分别占当期新增采购金额的70.72%、89.54%和60.69%。可以看出,报告各期新增供应商的集中度较高,超过60%的新增采购金额均来自前十大新增供应商,且均具有商业合理性与真实业务背景。”

(三)补充披露主要供应商、主要新增供应商的背景,包括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过往业务往来情况、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主要供应商(各期合并口径下前十大供应商)、主要新增供应商(各期前十大新增合并供应商)的背景,包括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过往业务往来情况、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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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合并供应商名称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供应商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1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20年2020年新增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2年11月288000万元人民币在上海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51.0000%;明治安田生命保险相互会社:29.2389%;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19.7611%2017年、2018年、2019年的营业总收入分别为:23.83亿元(2017年)、25.22亿元(2018年)、33.57亿元(2019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的净利润分别为:3541万元(2017年)、3816万元(2018年)、857万元(2019年)
2致爱祎仁(上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致爱祎仁(上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2018年10月200万元人民币劳务派遣,人才中介,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礼仪服务,清洁服务,展示展览服务,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庞月娣:50%;魏祺:50%通过公开渠道暂时无法获得相关资料
3上海萱濠实业有限公司2020年2019年新增上海萱濠实业有限公司2010年6月300.0001万元人民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建材、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机电设备、汽车配件、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批兼零;货运代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资产管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城市万桐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9999%;深圳城市嘉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0001%通过公开渠道暂时无法获得相关资料
4北京星职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2020年2019年新增北京星职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7月100万元人民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医学研究(不含诊疗活动);数据处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左勇刚:56.70%;上海茗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10%;上海迁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0%;北京智邦纬成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8.10%;科锐数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曾用名:荐客极聘网络技术(苏州)有限公司):8.10%;通过公开渠道暂时无法获得相关资料
5上海盛慧投资管理有限2019年、2020年2019年新增上海盛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4年4月1300万美元自有和受托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债务重组与企JUMBO FIDELITY LIMITED:60%;上海城市万桐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通过公开渠道暂时无法获得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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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供应商名称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供应商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公司
(有限合伙):40%
6上海蔚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9年、2020年2019年新增上海蔚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8年7月100万元人民币一般项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摄影服务;会展会务服务;计算机、网络信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维修;销售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工艺礼品、文化体育用品、办公用品、皮革制品、橡塑制品、包装材料、印刷器材、金属材料、电线电缆、照相器材、通信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音响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机电设备、汽车配件、仪器仪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蕾莉:100%通过公开渠道暂时无法获得相关资料
7上海汇裘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2019年新增上海汇裘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2013年4月200万元人民币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一般项目: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舞台设计、布置,道具租赁,自有设备租赁,服装服饰、建材、家具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俞春林:99%;俞雪峰:1%通过公开渠道暂时无法获得相关资料
8氪空间(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2020年2018年新增北京筑梦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11月5000万元人民币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出租办公用房;企业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公共关系服务;销售文具用品、日用品、家具(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氪空间(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通过公开渠道暂时无法获得相关资料
北京齐心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5月1000万元人民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经济贸易咨询;氪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95%;北京联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通过公开渠道暂时无法获得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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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供应商名称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供应商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日用品;打字复印;工程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杭州一约即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8月1000万元人民币服务: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通信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商务信息咨询(除中介),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承办会展,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除演出中介);批发、零售:家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氪空间(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95%;上海齐心筑成众创空间管理有限公司:5%通过公开渠道暂时无法获得相关资料
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2019年新增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997年9月99748万元人民币一般经营项目是: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承销业务除外);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9.9188%;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0.0812%其母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一期的营业总收入分别为:211.09亿元(2017年)、161.08亿元(2018年)、248.63亿元(2019年)、155.41亿元(2020上半年);近三年一期的净利润为:94.08亿元(2017年)、51.61亿元(2018年)、90.57亿元(2019年)64.43亿元(2020上半年)
10上海途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019年2019年新增上海途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008年1月3000万元人民币旅行社业务,商务咨询,会展会务服务,从事计算机、系统集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南京途牛科技有限公司:100%其母公司Tuniu.Corp (Cayman)近三年一期营业总收入分别为: 262,241万港元(2017年)、255,666万港元(2018年)、254,636万港元(2019年)、22,772万港元(2020上半年);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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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供应商名称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供应商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一期净利润分别为:-91,793万港元(2017年)、-21,172万港元(2018年)、-77,537万港元(2019年)、-38,224万港元(2020上半年)
11上海奕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上海奕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2011年5月10万元人民币商务咨询、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投资管理(除金融、证券等国家专项审批项目),市场营销策划,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工艺礼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张磊:100%通过公开渠道暂时无法获得相关资料
12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02年11月7076.744185万元人民币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职业介绍信息服务;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03月31日);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向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企业)及外国企业驻京办事机构、华侨、国内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为驻京外商投资企业人员提供家庭劳务服务;境外中介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承包展览展示;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劳务派遣;翻译服务;出租办公用房;接受委托提供外包服务;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数据处理外包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日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通讯设备、新鲜蔬菜;票务代理;航空机票销售代理;代理记账;北京外企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6%;天津融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8125%;北京创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4%;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1875%通过公开渠道暂时无法获得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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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供应商名称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供应商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3北京卓越天使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2018年新增北京卓越天使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5年11月1000万元人民币医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会议服务;翻译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卓越未来国际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通过公开渠道暂时无法获得相关资料
14国机时代置业(北京)有限公司2018年2018年新增国机时代置业(北京)有限公司2011年11月500万元人民币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专业承包;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推广服务;销售建材;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国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通过公开渠道暂时无法获得相关资料
15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2020年杭州思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5月1762.7万元人民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医药技术、医疗器械;服务: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许可证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其母公司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一期的营业总收入分别为:16.87亿元(2017年)、23.01亿元(2018年)、28.03亿元(2019年)、14.52亿元(2020上半年);近三年一期的净利润分别为:3.32亿元(2017年)、5.07亿元(2018年)、9.75亿元(2019年)、10.36亿元(2020上半年)。
杭州泰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8月100万元人民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医药技术;服务: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许可证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
16中宇联云计算服务(上海)有限公司2018年中宇联云计算服务(上海)有限公司2005年6月3000万元人民币云平台服务,云软件服务,云基础设施服务,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电子设备及产品的开发、销售,计算机、通讯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郏文庆:80%;康俊燕:20%通过公开渠道暂时无法获得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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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供应商名称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供应商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咨询,投资咨询,会展服务,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03年6月100000万元人民币技术开发;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互联网支付(全国)、移动电话支付(全国)、银行卡收单(北京市)(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5月2日);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网银在线(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100%通过公开渠道暂时无法获得相关资料
18武汉百诚速达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武汉百诚速达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9月300万元人民币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维修、批发兼零售;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音响设备、家用电器设备维修、批发兼零售;办公用品批发兼零售;企业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王波:70%;王涛:30%通过公开渠道暂时无法获得相关资料
19上海金顺房地产有限公司2018年、2019年上海金顺房地产有限公司1993年10月2280万美元在批租受让的地块内从事建造、销售、出租综合楼及配套的服务设施(提供经营场所),停车管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敏利(中国)企业有限公司:100%通过公开渠道暂时无法获得相关资料
20上海迪帕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上海迪帕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05年11月14万美元受委托物业的租赁、管理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安装与维修,附设停车库的经营管理,房地产咨询(不含中介)、物业管理咨询及商务中心。(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联业顾问有限公司:100%通过公开渠道暂时无法获得相关资料
21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玛雅嘉途酒店分2020年新增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玛雅嘉途酒店分公司2012年4月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酒店投资开发,接待住宿,大型餐馆服务(中餐类制售,西餐类制售,冷热饮品制售,含凉菜,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产品),酒类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 (上述项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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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供应商名称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供应商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公司目的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一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22WeWork APAC Holdings Limited2020年新增威幄克商务信息咨询(杭州)有限公司2018年3月5000万元人民币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建筑工程咨询,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健身(除气功),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知识产权代理(除专利),企业形象策划,图文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餐饮管理,自制饮品制售-普通类;销售:办公设备,家具,卫浴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服装,服饰,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健身器材,通信设备,计算机软硬件,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红鲷众创空间管理(上海)有限公司:100%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23北京尚普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北京尚普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08年3月2000万元人民币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投资咨询;工程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企业策划;会议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刘永环:34.00%; 李小倩:33.00%; 王超:33.00%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24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北京荣大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17年7月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研、社会调查、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会展服务,打字复印,市场营销策划,包装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电脑动画设计,从事软件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翻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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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供应商名称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供应商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可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08-264200万元人民币经营电信业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及销售;会议服务;礼仪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销售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数据处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周正荣:43.75%;韩起磊:27.0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谨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89%;罗齐跃:6.86%;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谨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34%;杨俊:4.29%;徐宁:2.14%;赵秀明:1.72%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25赣州庆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赣州庆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5月50万元人民币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公路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工程设计、施工;绿化养护;水电安装服务;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销售;门窗安装和维修;保洁服务;建筑劳务分包;物业管理;下水道、道路维修;绿化苗木种植(不含种苗)、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曾庆枰:100%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26广州博生家具有限公司2019年新增广州博生家具有限公司2006年10月10008万元人民币家用美容、保健电器具制造;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五金配件制造、加工;家具和相关物品修理;家具安装;家具批发;飞机座椅制造;实验室家具的生产;家具设计服务;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家用电器批发;医疗实验室设备和器具制造;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温爱荣:50.00%; 曾玉兰:50.00%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27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2019年新增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2018年8月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律师事务所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28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0月146981.29万元人民币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的企业/家庭财产保险、货运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短期健康/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保蚂蚁集团:13.5391%;平安保险:10.2054%;腾讯计算机系统:10.2054%;深圳市加德信投资有限公司:9.5250%;近三年一期的营业总收入分别为:55.83亿元(2017年)、96.10亿元(2018年)、1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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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供应商名称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供应商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分出业务和再保险分入业务(仅限临时分保分入);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保险信息服务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优孚控股有限公司:6.1232%;深圳日讯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109%;SVF Zen Subco (Singapore) Pte. Ltd.:4.8924%;上海远强投资有限公司:3.4018%;青岛惠丽君贸易有限公司:3.4018%亿元(2019年);近三年一期的净利润分别为:-9.97亿元(2017年)、-17.44亿元(2018年)、-4.54亿元(2019年)。
29南京西姆欧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南京西姆欧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4月300万元人民币医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南京华威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30北京欧格林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北京欧格林咨询有限公司2005年10月400万元人民币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100%母公司科锐国际营业总收入:11.35亿元(2017年)、21.97亿元(2018年)、35.86亿元(2019年)、27.38亿元(2020年1-9月),净利润:0.85亿元(2017年)、1.37亿元(2018年)、1.79亿元(2019年)、1.51亿元(2020年1-9月)
31湖北荆楚卓越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湖北荆楚卓越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5月600万元人民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安防工程的设计、施工;数码产品、五金交电的批发与零售;计算机信息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郭渝:60.00%; 叶向阳:40.00%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32杭州顺利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杭州顺利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3月1000万元人民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代客户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代理记账(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会务会展,房地产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 (除商品中介),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演出及演出中介),图文设计、制作(除制版),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财务信息咨询,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杭州易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0.00%;黄佳仁:7.00%; 高飞:7.00%;李圣召:7.00%;陈燕燕:7.00%;王磊:7.00%;严见卿:7.00%;方炳华:7.00%;蒋力:7.00%;浙江名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00%;郭一范:3.50%;俞蔓萍:3.50%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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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

序号合并供应商名称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供应商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布(除网络),物业管理(凭资质经营);批发、零售:工艺品,体育用品,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3北京天赐申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新增北京天赐申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4月500万元人民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移;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办公用设备、办公用文具、通讯设备、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不含电子游戏机及零部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工艺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杨雪柏:100%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34杭州盖力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杭州盖力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6月50万元人民币服务:网络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维修(限现场,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批发、零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办公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通讯器材(除专控),数码产品;(分支机构所在杭州市西湖区黄姑山路29号颐高数码旗舰市场J1003)。万再生:80.00%;吴洁:20.00%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35珮金(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珮金(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5月1000万元人民币从事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工程,网页设计、制作,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办公设备、文化办公用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邱硕:80.00%;郑志凌:20.00%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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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并供应商名称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供应商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动】
36涿州全利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涿州全利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19-08-15100万元人民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保健食品销售;医疗器械批发;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郭旭:100%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37江西助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江西助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20-03-10500万元人民币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研发、销售;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园区开发与管理;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务及展览展示服务;财务信息咨询;教育信息咨询(不含教育培训);商务代理代办;会计代理记账(凭资质证经营);企业孵化咨询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除劳务派遣);设计、代理、发布广告;物业管理;供应链管理咨询;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外卖送餐服务;医疗信息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汽车租赁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办公用品、办公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助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70.00%;朱增阳:30.00%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38上海领灿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上海领灿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06-01-091200万元人民币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品牌推广策划,公共关系策划,文化交流策划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图文设计,会展会务服务,从事信息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软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杨丽丹:49.20%;王雪松:16.40%;杨旻:16.40%;上海灿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0.00%;武飞:4.50%;王莹杰:1.00%;修燕华:1.00%;袁雪梅:1.00%;陈锐:0.50%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39南昌市浩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南昌市浩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18-05-111080万元人民币医疗器械销售及售后服务;医疗设备租赁、维修、安装;处方药、非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中药饮片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工程设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工业洗衣刘菁:60.00%;宋艳平:40.00%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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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

序号合并供应商名称报告期内属于前十大供应商的期间报告期内各期新增情况单体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机、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品除外)、实验设备、仪器仪表、实验器材、五金电子、日用百货、文体用品、沼气配套设备、劳防用品(专控除外)、环保设备、教育教学装备、设备、体育装备、汽车销售;工业机械、工程机械设备、中央空调安装维修;建筑工程、净化工程施工及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0科锐尔人力资源服务(苏州)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科锐尔人力资源服务(苏州)有限公司2010-11-244200万元人民币人才推荐、人才招聘;国内劳务派遣;国际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企业生产流程处理和品质检测处理;企业管理服务;风电、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安装、调试、检修、维护、技术改造及运行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100%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1-338

上述供应商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供应商变动原因,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与个人、甲方指定的供应商交易的情形;如有,披露与个人、甲方指定的供应商交易的原因、交易内容、金额、定价的公允性、取得发票的类型、付款情况、是否存在现金付款的情形

1、报告期内发行人供应商变动原因

(1)主要新增供应商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新增供应商情况请参考本回复“问题18 关于采购与供应商”之“(二)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的数量、采购金额、占比,主要新增供应商采购的具体情况,包括主要新增供应名称、采购标的及用途、金额、占比”,可以看出,发行人主要新增供应商均具有商业合理性与真实业务背景。

(2)主要减少供应商情况及原因

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之“(三)主要供应商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4、主要减少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减少供应商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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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序号主要减少合并供应商名称采购 金额 (万元)占当期减少合并供应商采购额 比例是否属于当期前十大供应商采购标的用途下期减少原因
2019年1上海金顺房地产有限公司169.0029.28%房屋租赁用作上海办公室上海办公室搬迁,因此更换租赁场所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3.009.18%股票发行上市整体服务及长期战略合作协议股票发行上市整体服务及长期战略合作前期打款已完成,后期打款条件暂未达成
3上海途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50.918.82%泰国旅行服务团建此团建采购为一次性采购
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43.737.58%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服务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服务公司于2017年3月在新三板挂牌、2019年8月在新三板摘牌,公司于2017年向该保荐机构支付推荐挂牌费,随后于2019年一并支付2018年、2019年1-3月持续督导费用,因此2018年、2020年均无费用发生
5广州博生家具有限公司39.106.77%采购办公设施采购办公设施用于赣州人民医院I期临床试验中心室内办公使用此办公设施采购为一次性采购
6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30.005.20%上市法律服务上市法律服务前期打款已完成,后期打款条件暂未达成
7上海迪帕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9.065.04%房屋租赁租赁上海办公室用于日常办公上海办公室搬迁,因此更换租赁场所
8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7.384.74%电脑采购采购电脑用于日常办公此电脑采购为一次性采购
9杨勇华19.593.39%购买窗帘购买窗帘用于办公室室内装修一次性采购
10圣兰格(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0.861.88%SMO转包SMO转包采购费用项目执行结束
合计472.6381.89%----
2018年1武汉百诚速达科技有限公司122.5151.20%采购电脑日常办公采购电脑此电脑采购为一次性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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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

期间序号主要减少合并供应商名称采购 金额 (万元)占当期减少合并供应商采购额 比例是否属于当期前十大供应商采购标的用途下期减少原因
2湖北荆楚卓越科技有限公司24.1510.09%采购电脑日常办公采购电脑此电脑采购为一次性采购
3杭州顺利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004.18%房屋租赁杭州办公室房屋租赁(2018年3月-2019年3月)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更换租赁场所
4北京天赐申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8.403.51%采购电脑采购电脑用于日常办公此电脑采购为一次性采购
5杭州盖力科技有限公司6.372.66%采购电脑采购电脑用于日常办公此电脑采购为一次性采购
6南宁英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5.852.44%SMO转包SMO转包采购费用项目执行结束
7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5.802.43%公司电话会议服务采购电话会议服务用于公司日常办公此服务采购为对可用会议时长的一次性采购
8徐艾薇(长沙办)5.532.31%房屋租赁用作长沙办公室长沙办公室合同到期,更换租赁场所
9武汉卡合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052.11%房屋租赁用作武汉办公室武汉办公室合同到期,更换租赁场所
10北京远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4.271.78%房屋租赁中介北京办公室租赁北京办公室续租,因此暂不需中介公司介入
合计197.9382.71%----

1-341

根据上述表格,公司报告期内主要新增或减少供应商的变动均系正常的业务经营导致,均具有商业合理性与真实业务背景。”

2、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与个人、甲方指定的供应商交易的情形;如有,披露与个人、甲方指定的供应商交易的原因、交易内容、金额、定价的公允性、取得发票的类型、付款情况、是否存在现金付款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少量与个人交易的情形,但不存在与甲方供应商交易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原因、交易内容、金额、定价的公允性、取得发票的类型、付款情况、是否存在现金付款的情形具体如下:

(1)与个人交易的情形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1-342

单位:万元

序号个人供应商名称交易原因交易内容交易金额(采购金额)定价的公允性取得发票的类型付款情况是否存在现金付款的情形
2020 年度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
1高林风日常办公使用车辆维修-0.21--市场化定价未开发票已付款,公司先行垫付,保险公司后理赔
2郭旭日常办公使用太原办公室房屋租赁---2.60市场化定价普通发票已付款
3郭怡日常办公使用长沙办公室房屋租赁4.14-3.51-市场化定价普通发票已付款
4韩琳员工宿舍使用丰台员工宿舍房屋租赁---13.80市场化定价普通发票已付款
5卢海金日常办公使用南宁办公室房屋租赁-2.07--市场化定价普通发票已付款
6罗晏日常办公使用车位租赁-1.44--市场化定价普通发票已付款
7吕海萍日常办公使用青岛办公室房屋租赁-2.94--市场化定价专用发票已付款
8曲艺日常办公使用乌鲁木齐办公室房屋租赁-1.201.20-市场化定价普通发票已付款
9王宝海日常办公使用济南办公室房屋租赁-1.890.95-市场化定价专用发票已付款
10王宝庆日常办公使用长春办公室房屋租赁---3.04市场化定价专用发票已付款
11王瑞欣日常办公使用石家庄办公室房屋租赁--1.32-市场化定价无发票已付款
12王旭装修费办公室隔断安装--0.70-市场化定价普通发票已付款
13肖贵平日常办公使用福州办公室房屋租赁-0.661.32-市场化定价普通发票已付款
14徐艾薇日常办公使用长沙办公室房屋租赁--5.53-市场化定价普通发票已付款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1-343

序号个人供应商名称交易原因交易内容交易金额(采购金额)定价的公允性取得发票的类型付款情况是否存在现金付款的情形
2020 年度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
15杨勇华日常办公使用窗帘和医用设备带款-19.59--市场化定价普通发票已付款
16余小群日常办公使用成都办公室房屋租赁---3.25市场化定价交通票替票已付款
17余要江赔偿金房屋赔偿--0.42-市场化定价未开发票已付款,公司先行垫付,员工后个人承担
18虞杰日常办公使用丰台办公室房屋租赁---32.50市场化定价普通发票已付款
19张玉良日常办公使用沈阳办公室房屋租赁--1.80-市场化定价普通发票已付款
20郑建英日常办公使用长春办公室房屋租赁--3.55-市场化定价专用发票已付款
21吴敏日常办公使用苏州办公室房屋租赁-0.843.181.12市场化定价普通发票已付款

1-344

(2)与甲方指定的供应商交易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与甲方指定的供应商交易的情形。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关于上述事项的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获取并分析了发行人报告期内供应商台账,获取了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合同,个人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及对应凭证;

(2)查阅了发行人关联方清单,了解了前述供应商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

(3)登陆了国家企业信用系统,查询了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及股东情况等;

(4)查阅了发行人的主要供应商走访记录,发行人股东调查表,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同作出的《关于不持有客户/供应商股权的承诺函》等文件,了解了主要供应商与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它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

(5)查阅了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了解了主要供应商与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存在业务往来的情况;

(6)访谈了公司业务人员、财务人员,了解了报告期内发行人供应商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与个人、甲方指定的供应商交易的具体情况。

2、关于对主要供应商、主要新增供应商采购真实性实施核查的具体情况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供应商、主要新增供应商采购的真实性进行了充分核查,主要说明如下:

1-345

(1)对发行人采购业务主要负责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了发行人日常经营的主要采购内容、采购流程、供应商的选取与管理等,并获取了发行人采购与付款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2)获取了发行人供应商清单及各期采购明细,分析了供应商新增、退出及存续情况及与发行人之间的合作情况是否稳定,了解了较大金额采购业务发生的背景与原因。针对主要新增供应商,同时了解了其与发行人开展业务合作的背景、主要采购产品或服务,核查了其基本情况及其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查询与了解了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合作历史情况等,查阅了主要供应商报告期内的采购协议及合同约定的主要条款;

(4)对发行人采购与付款循环的内部控制执行了穿行测试,并对外购的主要资产进行了盘点;

(5)穿透查询了报告期内全部供应商的股东信息,核查了其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6)对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额和往来款余额执行了函证程序;

(7)对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与视频访谈,取得并审阅了其相关资质,访谈并确认了供应商的基本信息、与发行人的业务开展、关联关系等的具体情况。

在具体供应商的函证与走访选择标准上,整体通过函证覆盖报告期各期采购金额占比合计超过90%的供应商,并对覆盖报告期各期采购金额占比合计超过60%的供应商进行走访。报告期内,函证或访谈的核查程序覆盖发行人供应商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家

项目序号覆盖供应商数量
函证注A86
实地走访|视频访谈B25
同时执行函证和访谈两种程序C25
至少使用函证或访谈一种方式核查D=A+B-C86

1-346

注2:由于2020年疫情的影响,中介机构对于部分供应商选择以视频访谈替代实地走访的方式

①供应商函证

采购函证系按各期各供应商的采购金额进行排序,由大至小选择覆盖各期采购金额90%以上金额,同时考虑预付账款及应付账款余额然后取并集的供应商进行发函。

采购函证覆盖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采购金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核查采购 金额核查 比例核查采购 金额核查 比例核查采购 金额核查 比例
发函2,194.3890.83%2,196.2692.67%903.2992.07%
回函1,746.9272.31%2,143.2090.43%782.9679.81%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核查采购金额1,673.271,809.70650.86
核查比例69.26%76.36%66.34%

1-347

1、报告期内,除铨融(苏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关联方以外,其余主要供应商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供应商与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它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和业务往来;

2、报告各期发行人新增供应商的集中度较高,超过70%的新增采购金额均来自前十大新增供应商,且均具有商业合理性与真实业务背景;

3、报告各期发行人主要供应商、主要新增供应商中,除铨融苏州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以外,其他供应商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铨融苏州与发行人的业务往来是公司业务正常经营所需,价格参照市场化定价,具备商业合理性;

4、报告期内发行人供应商变动具有商业合理性与真实业务背景,存在少量与个人供应商交易的情形但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与甲方指定的供应商交易的情形;

5、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主要新增供应商之间发生的采购业务具有商业合理性,相关采购真实。

问题19 关于毛利率

根据申报文件:

(1)报告期内发行人SMO服务毛利率分别为34.28%、32.53%、32.88%及29.17%。2018年度、2019年度,务毛利率较上年度分别下降1.76个百分点、上升0.35个百分点,2020年1-6月,受到国内新冠疫情的影响,毛利率相对下滑较多。(2)药明康德的“临床研究及其他CRO服务”业务单元的毛利率分别为29.28%、29.29%、

24.32%及11.31%,相较低于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并在2020年上半年大幅下滑。

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对主要客户的毛利率情况,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及原因;对于当期毛利率显著较高的项目,重点分析其合理性;结合合同约定情况及行业惯例,说明发行人毛利率较高的业务是否属于“交钥匙工程”,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合规;

1-348

(2)补充披露是否存在为仿制药提供SMO业务的情形,如存在,请分析披露毛利率情况;是否高于发行人为创新药提供SMO服务的毛利率,如高于,请说明相关成本是否真实、完整、准确;(3)补充披露是否存在毛利率为负数的合同,是否存在预计合同亏损的情形,如存在,请详细说明是否计提或预计充足的合同亏损;

(4)补充披露药明康德相关业务毛利率低于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并在2020年上半年下滑幅度大于发行人的原因,2020年上半年发行人是否存在提前或虚构收入,推迟确认或体外承担相关成本、费用的情形。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对前述情况进行详细核查,并说明核查方法、范围、过程、取得的主要证据和结论及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补充披露对主要客户的毛利率情况,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及原因;对于当期毛利率显著较高的项目,重点分析其合理性;结合合同约定情况及行业惯例,说明发行人毛利率较高的业务是否属于“交钥匙工程”,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合规

1、对主要客户的毛利率情况,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毛利率的变动、主要项目毛利率较高均具有业务真实背景与合理性。关于发行人主要客户在不同期间的毛利率变动情况以及导致主要客户毛利率异常的主要项目的具体分析情况,由于该等信息涉及发行人重要商业秘密,发行人已申请豁免信息披露并已由保荐机构与申报会计师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前述信息豁免披露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豁免披露后的信息不影响投资者决策判断。

2、报告期内毛利率较高的主要项目、与“交钥匙工程”的差异情况

(1)高毛利率主要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毛利率高于50%的前十大收入的项目情况如下:

1-349

单位:万元

期间序号项目号当期收入累计收入业务解释
2020年度1PRS-0273704.411,338.332019年12月由于中心数、受试者入组数等工作服务增加,相应调增项目预算,导致2019年当期毛利率下降;对应补充协议于2020年4月签署完成,项目累计毛利率恢复且有所上升,导致2020年当期毛利率较高
2PRS-0357486.741,973.582020年6月由于项目在受试者随访后期的用药数据不再收集录入且后期数据清理顺利,CRC投入工时减少、同时项目负责人参与项目管理减少,相应调减项目预算,2020年12月签署补充协议,相应调增项目预算且调整比例较合同金额变动小,导致2020年当期毛利率较高
3PRS-0655437.99526.082020年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部分受试者由现场访视改为电话访视,相应产生工时较小,相应调减项目预算,导致2020年当期毛利率较高
4PRS-0203344.96950.412019年12月由于项目延长受试者治疗随访期,相应调增项目预算,导致其2019年当期毛利率下降;待2020年6月合同签署完成,项目累计毛利率恢复,导致2020年当期毛利率较高
5PRS-0184297.13735.902018年9月、2019年8月由于服务期延长等工作服务增加,2018年相应调增项目预算,导致其2018年和2019年当期毛利率下降;对应补充协议统一于2020年6月签署完成,项目累计毛利率恢复,导致2020年当期毛利率较高
6PRS-0730256.49299.48由于项目临床试验方案更新,受试者入组和随访工作效率提升,2020年6月相应调减项目预算,导致2020年当期毛利率较高
7PRS-0517249.02249.902019年与一家临床试验机构完成合同签署、尚未签署主合同,但由于项目较为急迫开始开展工作,于2019年12月相应调增项目预算,导致2019年毛利率下降;待2020年4月主协议签订后,项目累计毛利率恢复,导致2020年当期毛利率较高
8PRS-0644229.97330.282019年4月增加临床试验机构数以及受试者入组数量,相应调增项目预算,2019年毛利率下降;待2020年11月补充协议签署完成,项目累计毛利率恢复,导致2020年当期毛利率较高
9PRS-0710220.98224.22该项目涉及的适应症属于发行人优势领域,业务人员工作效率高,项目整体毛利率较高
10PRS-0861220.54220.54该项目涉及的适应症属于发行人优势领域,业务人员工作效率高,项目整体毛利率较高
2019年度1PRS-0357961.541,486.84由于临床试验机构数增加、受试者入组期延长,调增合同金额并于2019年签订补充协议,相应调增项目预算且调整比例较合同金额变动小,导致2019年当期毛利率较高
2PRS-0462361.95441.74由于2019年5月实际筛选入组的受试者数量比合同约定的数量少,合同金额略有减少,同时实际只有1家临床试验机构在项目启动后有受试者入组,项目实际周期延长,相应调减项目预算且调整比例较合同金额变动大,导致2019年当期毛利率较高

1-350

期间序号项目号当期收入累计收入业务解释
3PRS-0254355.99580.39由于受试者入组目标数增加、随访期延长,调增合同金额并于2019年7月签订补充协议,相应调增项目预算且调整比例较合同金额变动小,导致2019年当期毛利率较高
4PRS-0292310.31738.40由于项目服务期延长,调增合同金额并于2019年4月签订补充协议,相应调增项目预算且调整比例较合同金额变动小,导致2019年当期毛利率较高
5PRS-0461308.35387.96由于临床试验机构数量增加,受试者入组期延长,合同金额相较调增;同时随访期结合实际入组的受试者数量调整,相应调减项目预算,导致2019年当期毛利率较高
6PRS-0582304.30304.30执行中PRS-0581与PRS-0582项目安排同一个CRC人员负责,项目临床研究经费是实报实销,期间花销严格控制,相应调减项目预算,导致2019年当期毛利率较高
7PRS-0581235.19235.19
8PRS-0441218.37694.53该项目涉及的适应症属于发行人优势领域,业务人员工作效率高,且在实际过程中提前完成入组,相应调减项目预算,导致项目2019年当期毛利率较高
9PRS-0479215.92215.92该项目涉及的适应症属于发行人优势领域,业务人员工作效率高,相应调减项目预算,导致项目2019年当期毛利率较高
10PRS-0288188.40377.07该项目涉及的适应症属于发行人优势领域、于2019年末已接近完工,业务人员工作效率高,相应调减项目预算,导致2019年当期毛利率较高
2018年度1PRS-0022496.091,304.672017年由于受试者入组等工作服务增加,相应调增项目预算,导致2017年当期毛利率较低;对应补充协议于2018年12月签署完成,项目累计毛利率恢复且有所上升,导致2018年当期毛利率较高
2PRS-0441476.16476.16该项目涉及的适应症属于发行人优势领域,业务人员工作效率高,且2018年在实际过程中提前完成入组,相应调减项目预算,导致项目2018年当期毛利率较高
3PRS-0292378.81428.10由于受试者入组情况比较好且工时投入控制良好,相应调减项目预算,导致2018年当期毛利率较高
4PRS-0278337.17705.80由于项目受试者入组顺利、受试者配合度高且随访阶段比较顺利,相应调减项目预算,导致2018年当期毛利率较高
5PRS-0113312.59689.172017年7月由于增加临床试验机构数量、受试者入组目标数量等工作服务,相应调增项目预算,导致2017年当期毛利率下降;对应补充协议于2018年1月签署完成,项目累计毛利率恢复且有所上升,导致2018年当期毛利率较高
6PRS-0007200.76872.91项目于2018年完工,根据实际工作量调增合同金额,导致2018年当期毛利率较高

1-351

期间序号项目号当期收入累计收入业务解释
7PRS-0325168.45281.152018年末项目已达到临床试验机构关闭阶段,业务人员工作效率高,相应调减项目预算,导致2018年当期毛利率较高
8PRS-0084141.72245.652018年末受试者随访基本结束,业务人员工作效率高,相应调减项目预算,导致2018年当期毛利率较高
9PRS-0472123.39123.39该项目涉及的适应症属于发行人优势领域,业务人员工作效率高,相应调减项目预算,导致2018年当期毛利率较高
10PRS-0085122.23236.172018年末项目已达到数据库锁库阶段,业务人员工作效率高,相应调减项目预算,导致2018年当期毛利率较高
项目交钥匙工程SMO服务
工作成果交付时点交钥匙工程在工程或项目设计、建造工程、试车及初步操作顺利运转后,将工程或项目所有权和管理权交给业主,工作成果是一次性交付
合同模式交钥匙工程涉及设计、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试运行等内容,合同结构复杂,结算方式多样SMO服务系药物临床试验中的环节之一,企业根据工作量报价并根据约定的里程碑标志收取服务款项,合同结构相对简单

1-352

发行人提供的SMO服务不属于“交钥匙工程”,相关收入确认合规。

(二)补充披露是否存在为仿制药提供SMO业务的情形,如存在,请分析披露毛利率情况;是否高于发行人为创新药提供SMO服务的毛利率,如高于,请说明相关成本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三)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之“5、仿制药毛利率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5、仿制药毛利率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仿制药项目,且收入占比较小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关于鼓励创新药发展相关政策的号召,自成立之初便主要规划为新药项目提供SMO服务,涉及的化药仿制药类项目数量较少。此外,尽管新药与仿制药在临床试验阶段的要求存在差异,但针对SMO服务而言,公司提供的服务模式、报价方案等方面均不存在较大区别,因此项目毛利率本身并不会由于药品分类的不同而存在差异,而是与公司在项目中的谈判议价能力、后续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等密切相关。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的仿制药项目合计50个,占对应期间总项目数量的比例仅为4.33%,数量占比较小;报告期内,公司仿制药项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66%、0.30%及0.83%,收入占比较低。

(2)报告期内公司仿制药项目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仿制药项目与新药项目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仿制药28.84%45.57%11.23%
新药28.66%32.28%32.38%

1-353

项目整体毛利率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期间项目号当期收入 (万元)毛利贡献额 占比业务解释
2019年度PRS-040326.8952.41%本身属于高毛利项目,项目工作内容相对简单且进展顺利,公司成本投入控制良好,导致当期毛利贡献额相对较大
PRS-064921.9226.47%本身属于高毛利项目,项目周期短、工作内容相对简单,公司成本投入控制良好,导致当期毛利贡献额相对较大
PRS-04979.7723.10%2019年客户根据临床试验情况决定终止项目开展,终止前公司尚未进行较多成本投入,但根据合同约定首付款作为最终完工结算金额,导致当期毛利贡献额相对较大
当期合计92.04100.00%不适用
2018年度PRS-040022.07-185.43%考虑后续合作机会战略性承接的低毛利项目;后续项目执行中受试者入组非常困难,为促进受试者入组公司增加了业务人员的配备,但未能与客户谈判增加项目合同额,导致当期毛利贡献额为负且绝对值相对较大
PRS-03020.24-73.99%2018年一家临床试验机构试者入组数量有所增加、所需投入成本增加,但尚未完成与客户谈判增加合同额;客户决定关闭其中一家临床试验机构数量,合同额有所减少,导致当期毛利贡献额为负且绝对值相对较大
当期合计127.55100.00%不适用

1-354

行过程中经常由于受试者入组数量与随访次数、临床试验方案变更、项目服务周期延长等原因导致工作量的调整,公司与客户会根据工作量调整的情况签署补充协议。在项目临近完工时,若出现实际成本大于合同金额的情况,公司亦可能就已发生的工作量与客户协商增加合同金额。因此,在公司的业务模式下,合同金额的动态调整在日常业务中属于常态。具体而言,公司2018年至2020年各年新签项目截至2020年末的合同变更情况如下:

项目公式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当年新签项目数量(个)380290168
截至2020年末新签项目中涉及合同变更的项目数量(个)63140108
合同金额发生变更比率③=②/①16.58%48.28%64.29%
项目公式2020.12.31/ 2020年度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2017.12.31/ 2017年度
当年完工项目的最终亏损金额A25.4317.94133.9191.62
本期在执行项目的累计收入(包括当年完工项目)B89,620.1862,370.2237,702.9721,869.66
亏损金额占累计收入比例C=-A/B-0.03%-0.03%-0.36%-0.42%
正在执行项目尚未执行的合同金额(不含税)D83,072.9964,049.2845,670.1229,765.94

1-355

项目公式2020.12.31/ 2020年度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2017.12.31/ 2017年度
预计亏损金额E=-C1*D-114.17-88.28-62.77-40.19
当期计提预计负债金额F=当期D-上期D-26.15-25.16-21.86不适用
已完工项目当年发生亏损金额G-7.89-8.07-19.90不适用
对利润影响金额H=F-G-18.26-17.19-1.95不适用
当期净利润I3,531.655,235.593,027.97不适用
预计负债影响净利润比例J=H/I-0.52%-0.33%-0.06%不适用
对资产影响K---不适用
对负债影响L0.64%0.78%0.63%不适用
对毛利率影响M-0.05%-0.06%-0.01%不适用

1-356

因此,药明康德SMO业务所在的“临床研究及其他CRO服务”业务单元中,还包括其他类型的CRO业务;

②其2017年度“临床研究及其他CRO服务”业务单元的成本结构中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60.25%、36.68%及3.07%。因此,药明康德该业务单元的成本结构与发行人以直接人工为主(报告期各期直接人工占比分别为83.18%、82.74%、82.02%及80.37%)的成本结构存在较大差异。综上,根据公开资料的披露,药明康德“临床研究及其他CRO服务”业务单元的业务种类、成本结构等可能会导致该业务单元的毛利率相较低于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

(2)药明康德相关业务毛利率2020年上半年下滑幅度大于发行人的原因

根据药明康德2020年半年报的披露,其“报告期内,公司临床研究及其他CRO服务实现毛利5,655.15万元,同比下降39.49%,毛利率下降8.49个百分点,主要由于公司加大对关键人才激励包括限制性股票计划等导致成本比去年同期增加846.80万元;以及中国和美国的临床开发业务严重受到COVID-19疫情影响,毛利率下降”。

因此,2020年1-6月药明康德相关业务毛利率下滑幅度较大与其自身股权激励费用及临床开发业务严重受到COVID-19疫情影响有关。

2、2020年上半年发行人是否存在提前或虚构收入,推迟确认或体外承担相关成本、费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内部控制有效执行,成本核算、收入确认政策保持一致,不存在提前或虚构收入、推迟确认或体外承担相关成本、费用的情形。

如前所述,2020年1-6月,发行人主营业务相较高于药明康德的“临床研究及其他CRO服务”的毛利率水平,一方面系药明康德该业务单元当期确认了较大金额的股权激励费用,另一方面系除受到国内COVID-19疫情的影响以外,药明康德该业务单元同时还受到了美国COVID-19疫情的严重影响。

1-357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复核了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成本明细表,以及销售合同、预算成本、实际成本、履约进度的计算过程;

2、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毛利率和项目毛利率较高情况执行了分析性程序;

3、获取了报告期内发行人项目的清单,了解了发行人项目涉及的临床试验项目类型;

4、访谈了发行人管理层人员,了解了发行人为不同类型项目提供的SMO服务内容、报价方案等;

5、比较分析了报告期内发行人仿制药项目、新药项目的毛利情况,了解了该等项目毛利异常的业务背景,并核查了相关仿制药项目的合同、预算以及成本核算与收入确认情况;

6、访谈了发行人管理层人员,了解了发行人出现毛利率为负数合同的会计处理方式,以及发行人对已完工的亏损项目及对各期业绩影响的测算,并复核其计算方法;

7、查询了同行业可比公司药明康德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获取并分析了药明康德相关业务毛利率较低以及2020年上半年大幅下滑的原因;

8、获取了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台账、成本明细,了解并复核了项目成本的归集、分配与结转以及收入确认的方法与过程,查阅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毛利率的变动、主要项目毛利率较高均具有业务真实背景与合理性,发行人业务不属于“交钥匙工程”,相关收入确认合规;

1-358

2、报告期内发行人仿制药项目与新药项目毛利率水平相较而言整体波动较大,主要系在仿制药项目数量较少、收入较小的背景下,个别主要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仿制药项目整体毛利率水平产生的影响所致,相关成本真实、完整、准确;

3、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毛利率为负数的合同,对于尚未完工的项目,由于发行人无法准确预估合同最终状态,未作为亏损合同处理;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完工项目最终出现亏损的项目数量较少且涉及的亏损金额较小,对发行人整体报表的影响也较小;

4、报告期内药明康德“临床研究及其他CRO服务”业务单元的毛利率相较低于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2020年1-6月毛利率大幅下滑具有合理性;

5、报告期内,发行人内部控制有效执行,成本核算、收入确认政策保持一致,不存在提前或虚构收入、推迟确认或体外承担相关成本、费用的情形。

问题20 关于期间费用

根据申报文件:

(1)报告各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66.36万元、78.59万元、180.45万元及115.80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59%、0.41%、0.59%及0.83%;管理费用分别为1,258.91万元、1,399.70万元、2,153.73万元及2,058.86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21%、7.26%、7.10%及14.80%;研发费用分别为481.14万元、1,174.79万元、1,638.36万元及779.17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8%、6.09%、5.40%及5.60%。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等构成;(2)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主要是管理人员数量较多,管理人员薪酬金额较大,在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方面投入也较大,较大金额的咨询及服务费、股权激励费用、办公设施与场地费用。

请发行人:

(1)结合行业惯例、业务开拓模式补充披露发行人销售费用率较低的原因,是否存在关联方、体外人员为发行人提供销售推广服务的情形;(2)补充披露疫情损失具体构成内容,是否完整,交通费及差旅费在2019年下滑的原因,股份

1-359

支付的详细情况及其合规性;(3)补充披露自身管理人员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入较小、其他管理费用低的原因,是否存在刻意控制人、财、物的投入,是否存在关联方代为承担相关费用的情形;(4)补充披露研发费用的内部控制情况,是否存在将其他费用在研发费用中列支的情形。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对前述情况核查,并就期间费用的完整性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结合行业惯例、业务开拓模式补充披露发行人销售费用率较低的原因,是否存在关联方、体外人员为发行人提供销售推广服务的情形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四)期间费用”之“1、销售费用”之“(2)与同行业可比(拟)上市公司比较分析”中补充披露如下:

“(2)与同行业可比(拟)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拟)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率比较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603259.SH药明康德3.56%3.41%3.51%
300347.SZ泰格医药3.03%2.89%2.37%
拟上市企业诺思格未披露2.06%2.07%
可比公司平均3.29%2.79%2.65%
普蕊斯0.90%0.59%0.41%

1-360

SMO开展部分业务的企业,该等国内SMO企业的发展实际上最早也由跨国药企在国内开展临床试验带动,因此在经验和管理方面都处于持续的摸索阶段。SMO企业能否入选需要符合跨国药企的高标准合规审计,同时注重对临床试验资源的覆盖情况。一旦入选成为合格供应商,并能持续满足申办方对临床试验的要求,通常可持续获得老客户的新业务机会。经过多年来的客户积累,主要跨国药企与国内知名药企已与公司建立并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②公司将更多资源倾斜于项目执行,获取订单方式主要依靠品牌与口碑公司作为中国最早一批进入SMO行业的企业,在资源投入方面更加重视对员工专业素质的培训与临床试验资源的覆盖,通过超过2,400名专业的业务人员,服务超过670家临床试验机构,范围覆盖全国140余个城市,具备累计超过1,500个临床项目经验。因此,作为一家尚处于成长期的企业,公司重视业务拓展与品牌推广,但目前获取订单模式和开拓业务方式并不依赖于客户拓展,而主要依赖于多年来在行业内积累的项目经验与专业品牌在客户间的口碑传播。

③目前业务相较单一,销售团队较小且尚未承担较多业务拓展职能同行业可比(拟)上市公司除SMO业务外,还有很多其他类型的业务,而公司整体业务结构相较单一,不同类型的业务采用不同的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基于自身业务发展阶段与规划采取相应的营销手段,并相应设置销售团队架构。整体而言,公司销售人员数量较少,多数销售人员未承担较多的业务拓展职能,而是协调项目报价、竞标、跟踪业务合同等综合类工作。因此,公司销售人员相关的花费金额较小。综上,公司销售费用率较低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关联方、体外人员为公司提供销售推广服务的情形。”

(二)补充披露疫情损失具体构成内容,是否完整,交通费及差旅费在2019年下滑的原因,股份支付的详细情况及其合规性

1、疫情损失具体构成内容,是否完整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四)期间费用”之“2、管理费用”之“(1)管理费用构成

1-361

分析”中补充披露如下:

“(1)管理费用构成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的疫情损失是指2020年年初以来,由于国内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对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与临床试验项目的开展造成了干扰,公司CRC人员无法正常在临床试验机构(通常为医院)开展SMO业务,进而项目业务进度无法如期开展等造成的相关损失。报告期内,公司的疫情损失由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以及残疾人保障金构成,金额为988.26万元。公司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对于由于疫情影响且可准确、可靠计量的疫情损失工时与人工成本进行了测算,该等疫情损失工时对应的人工费用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疫情损失的范围具体包括:①公司武汉地区员工于2020年2-4月期间产生的全部工时,主要系该等期间内武汉地区疫情较为严重且已全面封城,公司业务无法正常进行;②2019年末已在公司任职员工于2020年2-4月期间产生的培训工时,主要系疫情期间该等员工无法到医院现场进行随访等工作,公司在此期间对员工进行专业知识培训、疫情培训等产生的工时(对发行人业务进度无影响);③公司积极响应号召,自愿无偿参与政府组织的2个新冠肺炎项目产生的全部工时;④公司全部业务人员的国家法定假期延长期间(即2月1-9日)产生的综合工时,该等期间内公司所有员工在家零星办公,项目进度未有实质性进展;

⑤公司哈尔滨地区全部业务人员在2020年4月15日至5月19日期间产生的综合工时,主要系该等期间内哈尔滨地区疫情加重,相关员工未能正常开展现场工作;⑥公司2020年2-4月期间前往武汉的业务人员的加班费,以及2020年2月前往项目现场的业务人员的加班费;⑦公司新疆地区员工于2020年7月20日至8月31日期间、公司大连地区员工于2020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因疫情原因进行隔离、无法正常开展相关工作,该等员工上述期间内的全部工时。因此,公司上述疫情损失费用具有业务合理性,相关费用完整。”

2、交通费及差旅费在2019年下滑的原因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四)期间费用”之“2、管理费用”之“(1)管理费用构成

1-362

分析”中补充披露如下:

““(1)管理费用构成分析

……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的交通费及差旅费水平整体波动较大。2019年度,公司管理人员的交通费及差旅费较上年度下降56.69万元、同比下降16.05%,主要系公司当年管理制度发生变更所致:2019年以前,公司管理人员发生的日常交通费用根据发票实报实销,发行人通过“管理费用-交通费及差旅费”明细进行核算;2019年开始,随着管理人员团队的逐步扩大,公司对于管理人员发生的日常交通费用统一以固定津贴的方式、通过工资进行发放,并在“管理费用-职工薪酬”明细中进行核算,“管理费用-交通费及差旅费”则主要核算公司管理人员的日常出差费用。2020年度,公司管理人员的交通费及差旅费较上年度下降179.68万元、同比下降60.60%,主要系由于疫情损失的影响,导致公司管理人员当期发生的交通费及差旅费下降较多。

……”

3、股份支付的详细情况及其合规性

(1)股权激励的实施方案与背景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八、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之“(一)股权激励安排”中补充披露如下:

“(一)股权激励安排

1、第一次股权激励

2015年12月28日,普蕊斯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石河子睿新受让原股东普瑞盛持有的普蕊斯有限20.936%的股权(对应20.936万元的出资额)。同日,上述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原股东普瑞盛将其持有普蕊斯有限的20.936%的股权以383万元转让给石河子睿新。

1-363

石河子睿新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之“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2、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2)石河子睿新”。

石河子睿新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设立时的合伙人为杨宏伟、常婷。在上述股权转让过程中,通过对石河子睿新的出资结构进行调整,同步实施了根据赖春宝、杨宏伟、孙业兰在当时普瑞盛的持股进而对普蕊斯有限的间接持股的下翻以及其他员工的股权激励方案。

本次调整前后,石河子睿新的出资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姓名调整前调整后
认缴出资认缴出资占比实缴出资认缴出资认缴出资占比实缴出资
1赖春宝---165.7016.57%63.46
2杨宏伟950.0095.00%-477.6447.76%182.94
3孙业兰---261.1026.11%100.00
4常婷50.005.00%-23.882.39%9.15
5宋卫红---23.882.39%9.15
6陈霞---9.560.96%3.66
7王月---9.560.96%3.66
8赵静---9.560.96%3.66
9丁元元---9.560.96%3.66
10廖于瑕---9.560.96%3.66
合计1,000.00100.00%-1,000.00100.00%383.00

1-364

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之“(二)股权激励涉及的股份支付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二)股权激励涉及的股份支付情况在石河子睿新的上述出资结构调整中,对股份支付的情形具体判断如下:

事项姓名是否涉及 股份支付原因说明
1赖春宝赖春宝作为发行人当时间接层面的主要股东,当时将其在普瑞盛的持股下翻时增加石河子睿新的16.57%出资份额,由于其未为普瑞盛或发行人提供服务,未作股份支付处理
2杨宏伟杨宏伟作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有的石河子睿新26.11%的出资份额作为股份支付处理,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剩余21.65%的出资份额根据《员工股权激励协议》应在6年服务期(服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分期摊销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3孙业兰孙业兰作为发行人当时控股股东普瑞盛及发行人的监事,根据谨慎性原则,将其所持有的石河子睿新26.11%的出资份额作为股份支付处理,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4常婷、宋卫红、陈霞、王月、赵静、丁元元、廖于瑕该等人员作为发行人员工,其分别持有的2.39%、2.39%、0.96%、0.96%、0.96%、0.96%及0.96%石河子睿新的出资份额,根据《员工股权激励协议》应在6年服务期(服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分期摊销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5陈霞、王月该等人员作为发行人员工,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赖春宝分别赠予0.24%、0.24%的石河子睿新出资份额,应作为股份支付处理,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1-365

单位:万元

姓名摊销期限在石河子睿新享有份额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比对应股权的公允价值取得成本一次性确认分期摊销一次性确认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0年度
赖春宝不适用16.57%3.47%468.3363.4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杨宏伟2016年1月-2021年12月21.65%4.53%611.9682.94-101.99101.99101.99101.99101.99-
不适用26.11%5.47%738.05100.00638.05------
孙业兰不适用26.11%5.47%737.91100.00637.91------
常婷2016年1月-2021年12月2.39%0.50%67.509.15-11.2511.2511.2511.2511.25-
宋卫红2016年1月-2021年12月2.39%0.50%67.509.15-11.2511.2511.2511.2511.25-
陈霞2016年1月-2021年12月0.96%0.20%27.003.66-4.504.504.504.504.50-
不适用0.24%0.50%75.000.91------75.00
王月2016年1月-2021年12月0.96%0.20%27.003.66-4.504.504.504.504.50-
不适用0.24%0.50%75.000.91------75.00
赵静2016年1月-2018年12月0.96%0.20%27.003.66-4.504.504.50---
丁元元2016年1月-2018年4月0.96%0.20%27.003.66-4.504.501.50---
廖于瑕2016年1月-2018年10月0.96%0.20%27.003.66-4.504.503.75---
合计100.00%20.94%2,826.24383.001,275.96146.99146.99143.24133.49133.49150.00

1-366

(3)股份支付的合规性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八、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之“(二)股权激励涉及的股份支付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二)股权激励涉及的股份支付情况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将股份支付定义为“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并据此区分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其中,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为目的且入股价格低于公允价格时需要进行股份支付处理;对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企业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针对上述股权激励情形,发行人根据2016年1月普瑞盛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转让给外部投资者弘润盈科、张晶对应的发行人整体估值13,500.00万元、2019年12月赖春宝、新疆泰睿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转让给外部投资者高瓴思恒、惠每健康对应的发行人整体估值15,000.00万元作为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该等价格属于授予日同期的市场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同时,结合被激励对象取得权益的成本、在发行人处的服务期限进行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其中:对于约定的有服务期限的股权激励部分,根据6年服务期限进行分期摊销并确认各期股份支付费用;对于未约定服务期限的股权激励部分,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综上,发行人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

(三)补充披露自身管理人员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入较小、其他管理费用低的原因,是否存在刻意控制人、财、物的投入,是否存在关联方代为承担相关费用的情形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

1-367

经营成果分析”之“(四)期间费用”之“2、管理费用”之“(2)与同行业可比(拟)上市公司比较分析”中补充披露如下:

“(2)与同行业可比(拟)上市公司比较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拟)上市公司的管理费用率比较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603259.SH药明康德11.12%11.52%11.76%
300347.SZ泰格医药12.24%12.47%13.66%
拟上市企业诺思格未披露10.61%10.31%
可比公司平均11.68%11.53%11.91%
普蕊斯10.88%7.10%7.26%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项目2020年度 /2020.12.312019年度 /2019.12.312018年度 /2018.12.31
603259.SH药明康德管理人员数量2,2862,0402,064
平均薪酬48.7639.0428.25
300347.SZ泰格医药管理人员数量457387360
平均薪酬38.6737.4936.75
拟上市企业诺思格管理人员数量未披露6156
平均薪酬未披露27.8022.53
普蕊斯管理人员数量735544
平均薪酬20.1322.3313.85

1-368

由上表可知,公司与诺思格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员工数量相当,但薪酬水平相较低于药明康德、泰格医药,尤其是在管理人员数量方面,公司与诺思格管理人员的员工数量均远低于已具备相当业务规模的药明康德、泰格医药。这主要与公司、诺思格自身尚处于发展阶段,业务体量与业务多样性与复杂性均与药明康德、泰格医药存在较大的差距,具有合理性。

②SMO服务本身属于轻资产业务,主要资产投入为员工的办公电脑

公司主营业务单一,SMO服务本身主要依赖业务人员的人力投入,目前少量的办公场所均通过租赁,故在资产方面主要系投入为全体员工配备的办公电脑。

报告期内,公司人均办公电脑价值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万元/人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固定资产中的通用设备1,049.96819.69506.58
人均办公电脑费用0.410.370.34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603259.SH药明康德设备及车辆费16,914.8112,577.2010,628.38
租赁及折旧摊销费21,577.5817,680.5815,212.72
占管理费用比20.93%20.41%22.85%
300347.SZ泰格医药办公设施与场地费用1,762.863,531.373,783.04
折旧与摊销5,246.941,377.68920.39
占管理费用比17.94%14.04%14.97%

1-369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拟上市企业诺思格办公设施与场地费用未披露1,475.231,136.47
占管理费用比未披露32.69%33.78%
普蕊斯折旧与摊销45.6334.0831.91
占管理费用比1.25%1.58%2.28%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603259.SH药明康德咨询服务费18,602.4120,221.3315,401.28
占管理费用比10.12%13.64%13.62%
300347.SZ泰格医药咨询服务费3,418.984,241.965,599.28
股权激励费3,142.263,674.85261.27
占管理费用比16.80%22.64%18.65%
拟上市企业诺思格股权激励费未披露53.48183.72
占管理费用比未披露1.19%5.46%
普蕊斯股权激励费283.49133.49143.24
占管理费用比7.77%6.20%10.23%

1-370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603259.SH药明康德7.67%7.59%7.47%
300347.SZ泰格医药7.99%7.90%9.07%
拟上市企业诺思格未披露7.01%6.26%
可比公司平均7.83%7.50%7.60%
普蕊斯6.95%6.54%6.35%

1-371

若项目进展或计划出现重大变更,相关调整需要重新经研发部负责人进行审批;

③在项目验收阶段,研发项目管理者负责对项目信息进行收集与整理并以项目结题报告的形式作出书面报告。

(2)研发项目核算管理办法

发行人制定了《研发项目核算管理办法》,对研发费用的确认依据和核算方法进行了规定。发行人财务部门在研发项目立项后根据立项要求明确研发项目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在系统中设置研发支出科目并就各研发项目分别设置辅助明细,用来分别核算各研发项目相关的职工薪酬,以及与研发活动有关的材料费、动力费、设计及试验费、折旧及摊销费用、办公费、电话费、交通费及差旅费等。发行人的研发支出分为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用来分别核算研发项目在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出于谨慎性原则,报告期内发行人将所有的研发支出均确认为费用化支出。因发行人存在多个处于研究阶段的研发项目同时进行,职工薪酬部分,在月末结账前根据参与研发的业务人员及IT部门人员填写的工时表,将薪酬分摊至各个研发项目中;对于除职工薪酬外的其他研发费用,若为某个特定研发项目产生的,则直接将此费用计入该研发项目成本。否则,根据费用实际发生情况先将其计入研发费用-综合,月末再根据每个研发项目合计工时占研发总工时的比重分摊至各个研发项目。综上,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研发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

2、是否存在将其他费用在研发费用中列支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主要核算职工薪酬(包括参与研发项目的IT部门人员及参与相应研发项目的业务人员的直接人工费用)以及与研发活动有关的其他费用如材料费、动力费、折旧摊销费用等,具体情况如下:

类型项目归集内容归集与分摊方式
职工薪酬工资、五险一金、补充医疗保险等根据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填报并经审核的研发工时表进行工资、五险一金、补充医疗保险等的归集与分摊如某个研发项目核算的薪酬=∑参与该研发项目的各人员的工资*(该研发项目工时/参与该研发项目的员工总工时)
福利费根据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实际产生的福利费先归集至综合每月末再根据各研发项目工时占总研发项目工时的比例分摊至各研发项目

1-372

类型项目归集内容归集与分摊方式
与研发活动相关的其他费用材料费为硬盘、零配件等材料费用若该等费用为特定研发项目发生的,则直接将相应费用计入对应的研发项目成本;若该等费用无法直接归集至相应的研发项目,则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总额先归集到综合,每月末再根据每个研发项目工时占总研发项目工时的比例将其分摊至各研发项目中
动力费为办公室发生的水电费
设计及试验费为远程检查系统发生的相关费用
折旧摊销费用为根据参与研发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固定资产分摊的折旧费用以及为研发活动使用的软件产生的摊销费用
办公费、电话费、交通费及差旅费等其他费用为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

1-373

6、了解了发行人主要关联方的经营情况,核查了其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关注是否存在费用异常波动的情况;

7、访谈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确认了其与发行人业务往来的过程中不涉及其他承担成本费用、利益输送等相关安排;

8、结合发行人业务情况了解了疫情损失的内容,并复核了相关人工成本的计算过程;

9、访谈了发行人财务人员,了解了管理费用中交通费及差旅费的核算内容情况,分析了2019年交通费及差旅费下降的原因;

10、查阅了发行人股权激励涉及的激励方案、协议文件、转让/出资款项支付凭证等,分析了等待期、行权条件等条款,是否满足股份支付的定义以及并复核股份支付费用计算的完整性与准确;

11、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研发内控相关的制度以及研发项目立项决议、项目报告等;

12、获取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研发费用明细,了解了研发活动的主要内容、研发费用各二级科目的核算方法与核算内容;

13、对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执行了穿行测试、截止性测试,确认不存在将其他费用在研发费用中列支的情形。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率相较同行业公司较低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关联方、体外人员为公司提供销售推广服务的情形;

2、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中的疫情损失、交通费及差旅费符合自身实际情况,记录完整、合规;

3、发行人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

1-374

4、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率相较同行业公司较低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刻意控制人、财、物的投入,也不存在关联方代发行人承担相关费用的情形;

5、发行人已建立健全了研发内控的相关体系,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不存在将其他费用在研发费用中列支的情形;

6、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计提完整,不存在关联方或第三方为公司代为承担费用等情形。

问题21 关于合同资产、应收账款

根据申报文件,各报告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283.95万元、7,357.74万元、9,222.00万元及3,490.52万元,2020年6月底合同资产账面价值为11,535.05万元。

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项目中确定各结算时点的依据,合同资产依据开具发票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补充披露2020年6月底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大幅增加的原因,2017年、2018年、2019年年中是否存在类似的情形;如不存在,发行人是否存在在2020年上半年提前或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3)补充披露合同资产、应收账款中是否存在应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坏账准备而未计提的情形,是否存在合同纠纷、项目长期间中止、合同终止导致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存在较大的减值、坏账风险;(4)合同资产涉及的详细账龄情况,账龄超过2年的仍按5%减值准备是否合规,是否计提充足的减值准备;(5)2020年6月底合同资产的期后结算、应收账款的回款进度,前述进度是否明显低于报告期前三年同期,相关减值准备、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足。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补充披露项目中确定各结算时点的依据,合同资产依据开具发票确

1-375

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项目中确定各结算时点的依据

发行人与客户签署的业务合同中会约定不同的收款结算节点,在达到相关结算节点时且发行人与客户确认已提供的工作内容后,发行人将向客户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上述收款结算节点在不同项目中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商业谈判情况而有所不同。例如,一个典型的业务合同中所约定的与客户进行收款结算的时点依据如下:

项目结算时点的依据
第一笔费用本协议生效
第二笔费用完成25%的受试者入组
第三笔费用完成50%的受试者入组
第四笔费用完成75%的受试者入组
第五笔费用完成入组
第六笔费用25%的受试者完成研究
第七笔费用50%的受试者完成研究
第八笔费用75%的受试者完成研究
第九笔费用随访结束
第十笔费用数据库锁定
第十一笔费用完成所有研究中心关中心

1-376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SMO服务,该等服务的周期较长,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以完工百分比法或投入法确认收入。在公司与客户签署的业务合同中会约定不同的收款结算节点,故在达到相关结算节点时、公司与客户确认已提供的工作内容后,公司将向客户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新收入准则,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即已开具发票结算且尚未收款的部分,发行人具有无条件收款的权利),对于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则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即未开具发票结算且尚未收款的部分,发行人具有有条件收款的权利),即对于项目进度位于两个收款结算节点之间但尚未达到结算条件的部分,由于公司已向客户提供了具有不可替代用途的服务,则根据合同约定公司有收取相应服务款的权利,故将此部分应收款项确认为合同资产。因此,公司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补充披露2020年6月底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大幅增加的原因,2017年、2018年、2019年年中是否存在类似的情形;如不存在,发行人是否存在在2020年上半年提前或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1、2020年6月末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大幅增加的原因

截至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
应收账款3,490.529,222.00
合同资产11,535.05-
合计15,025.579,222.00

1-377

年6月末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核算口径(按照合同)与截至2019年末应收账款的核算口径(按照客户)之间存在差异。

为便于比较,将截至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按照新收入准则的核算口径进行调整,调整后对比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差额
AB(调整后)C=A-B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3,490.522,722.43768.09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11,535.0510,055.871,479.18
合计15,025.5712,778.302,247.27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9.6.302018.12.312018.6.302017.12.31
应收账款 账面价值10,980.519,222.008,023.907,357.744,820.574,283.95
变动比例19.07%9.05%12.53%
应收账款 余额11,601.859,762.658,475.527,789.465,079.144,518.91
半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 (次/半年)1.302.091.391.851.531.90

1-378

年6月末较2018年末、2018年6月末较2017年末的应收账款增长幅度偏高,报告期内公司半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中下半年相较上半年更高。一方面,公司2020年1-6月收入相较2019年1-6月收入同比增长22.93%,但由于2020年1-6月当期收入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结算回款节点,进而导致应收账款的同比增长幅度较高;另一方面,2020年1-6月受国内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与客户结算及收款工作有所放缓。

综上,公司2020年6月末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增加与自身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相符,不存在2020年上半年提前或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三)补充披露合同资产、应收账款中是否存在应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坏账准备而未计提的情形,是否存在合同纠纷、项目长期间中止、合同终止导致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存在较大的减值、坏账风险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二、资产质量分析”之“(一)资产结构”之“1、流动资产”之“(2)应收账款”中补充披露如下:

“(2)应收账款

……

⑦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应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报告期内,结合项目执行、客户属性、资产账龄等情况,公司合同资产、应收账款中不存在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坏账准备而未计提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A. 公司在执行项目均处于顺利执行状态;

B. 公司客户群体主要为跨国或知名药企、CRO企业,客户属性较为优质,不存在经营能力不佳或拖欠款项的情形;

C.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账龄在1年以上的比重均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1-379

项目类别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应收账款账龄1年以内 (含1年)的占比96.47%91.62%90.56%
账龄1年以上的占比3.53%8.38%9.44%
合同资产账龄1年以内 (含1年)的占比83.73%--
账龄1年以上的占比16.27%--
项目金额占比
1年以内(含1年)11,094.0283.73%
1-2年(含2年)1,668.1412.59%
2-3年(含3年)393.572.97%
3年以上94.720.71%
合计13,250.45100.00%

1-380

2、账龄超过2年的仍按5%减值准备是否合规,是否计提充足的减值准备

(1)合同资产的形成原因

发行人主要从事的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涉及的项目周期较长,当项目收入进度大于项目结算进度时,形成合同资产。报告期内,发行人账龄较长的合同资产的主要形成原因包括:①合同条款设置中涉及的两个结算节点之间跨度较大,导致从前一个结算节点到下一个结算节点的周期较长;②项目实际执行中较为困难(例如受试者入组困难等),导致项目执行进度放缓,短时间内无法达到到下一个结算节点。因此,发行人的合同资产会由于合同结算条款或项目执行进度放缓导致账龄较长,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当项目进度到达下一个结算节点并与客户结算后,合同资产转为应收账款。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结合上述合同资产账龄情况,截至2020年末,公司2至3年(含3年)账龄的合同资产为393.57万元(占比为2.97%)、3年以上账龄的合同资产为94.72(占比为0.71%),整体金额、比重均较小,该等较长账龄的合同资产对应的客户主要系医院类客户。该类客户的项目已达到结算节点,但由于医院的审核流程通常较长,未能及时结算。发行人已积极与相关医院沟通该等合同资产的结算,同时结合自身历史的回款情况,相关款项不存在重大减值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医药研发企业,客户信用较好,发行人评估各项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认为账龄在3年以内的合同资产预期发生信用损失的机率较小,因此该等账龄的合同资产按5%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对于账龄3年以上的合同资产,全额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因此,发行人将合同资产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包括前瞻性信息等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对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比例是谨慎的。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具有可比性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比较情况如下:

1-381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603259.SH药明康德0.50%0.74%1.67%
300347.SZ泰格医药3.79%4.67%3.53%
拟上市企业诺思格未披露不适用不适用
可比公司平均2.14%2.71%2.60%
普蕊斯5.68%不适用不适用
项目2020年6月末余额下一期回款金额 /开票金额已达到结算节点 正在结算金额期后回款 /结算的比例
ABCD=(B+C)/A
应收账款3,677.313,334.30不适用90.67%
合同资产12,142.165,563.701,644.0859.36%

1-382

还原后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的变动情况”中关于半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化可知,发行人2020年6月末的期后结算比例与同期接近。具体而言,发行人2020年6月末合同资产的期后结算金额为5,563.70万元,一方面主要系较多项目尚未达到结算节点,导致其结算进度较低;另一方面主要系部分项目已达到结算节点,发行人正在与客户积极沟通项目结算。考虑已达到结算节点正在结算的金额后,发行人2020年6月末合同资产的期后结算金额为7,207.78万元,期后结算比例达到59.36%。

2、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回款进度

为便于比较,将发行人截至2020年6月末的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按照旧收入准则的核算口径进行调整,调整后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应收账款余额下一期应收账款回款金额期后回款比例
2020年6月30日11,601.856,874.5259.25%
2019年12月31日9,762.654,992.9651.14%
2018年12月31日7,789.464,892.4062.81%
2017年12月31日4,518.912,532.9556.05%

1-383

1、抽查大额合同执行情况;

2、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成本明细表,摘取项目开票情况和回款情况向客户函证,未回函客户执行替代程序;

3、了解发行人对于合同资产会计处理方式,并复核合同资产的执行情况;

4、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和收入较大的客户进行访谈,并形成访谈记录;

5、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内合同资产的账龄表,并复核了其是否编制准确;

6、取得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及期后截至2021年3月15日期间的开票台账、收款台账,复核了编制的回款进度表是否准确,并抽查了相关凭证和台账记录、核实其真实性。

7、复核发行人执行新收入准则的适当性,重新计算并比较执行新收入准则前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变动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发行人2020年6月末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大幅增加具有合理原因,且符合自身实际情况,不存在2020年上半年提前或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3、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应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坏账准备而未计提的情形,不存在合同纠纷、项目长期间中止、合同终止导致合同资产、应收账款较大的减值、坏账风险;

4、发行人对于报告期内账龄超过2年的合同资产仍按5%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减值准备计提充足,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具有可比性;

5、发行人2020年6月末合同资产的期后结算进度、应收账款的回款进度情

1-384

况具有合理原因,不存在明显低于报告期前三年同期的情形,相关减值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足。

问题22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根据申报文件,2019年底、2020年6月底,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792.87万元、898.30万元。

请发行人结合铨融上海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披露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的情况。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请发行人结合铨融上海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披露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的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二、资产质量分析”之“(一)资产结构”之“2、非流动资产”之“(1)长期股权投资”中补充披露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的情形,主要说明如下:

①铨融上海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铨融上海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1,114.19

1-385

净资产848.02
营业收入1,903.52
净利润-486.03

1-386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结合铨融上海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估值情况,发行人持有的铨融上海股权不存在减值的情形。

问题23 关于合同负债、预收账款

根据申报文件,2017年、2018年及2019年末发行人预收账款为3,507.03万元、4,663.47万元、4,511.91万元;2020年6月底,合同负债为8,436.97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合同负债的会计处理是否合规;(2)2017年、2018年及2019年末预收账款余额波动原因,2020年6月底合同负债余额较2019年末预收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3)报告期内账龄一年以上预收账款、合同负债涉及主要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报告期内收入金额、预收款项金额、账龄、相关项目进展情况、是否存在合同纠纷、项目长期暂停、终止的情形;(4)报告期内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对应主要客户的名称、金额、占比、款项性质、账龄,同一客户既存在应收款项又存在预收款项的合理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合同负债的会计处理是否合规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二、资产质量分析”之“(二)负债结构”之“1、流动负债”之“(4)合同负债”中补充披露如下:

“(4)合同负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即“新收入准则”)

1-387

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其中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公司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项),且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SMO服务,该等服务的周期较长,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以完工百分比法或投入法确认收入。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在与客户签署业务合同后,由于发行人已承担业务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义务,故应作为合同负债进行核算。具体而言,公司将合同收款金额超过收入确认金额的部分作为合同负债列报。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合同负债的会计处理合规。……”

(二)2017年、2018年及2019年末预收账款余额波动原因,2020年6月底合同负债余额较2019年末预收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

1、2017年、2018年及2019年末预收账款余额波动原因

2017年、2018年及2019年末,公司预收款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 (含1年)3,992.7488.49%4,307.8192.37%3,400.6296.97%
1-2年 (含2年)388.848.62%309.496.64%95.152.71%
2-3年 (含3年)115.422.56%34.900.75%11.260.32%
3年以上14.910.33%11.260.24%--
合计4,511.91100.00%4,663.47100.00%3,507.03100.00%

1-388

2017年至2019年,公司按客户口径核算应收账款与预收款项,当客户累计收款大于收入确认金额时确认为预收款项,预收款项主要系预收客户项目首付款。2018年末较2017年末,公司预收款项同比增长32.97%,主要系由于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项目数量不断增加所致。2019年末较2018年末,公司预收款项同比下降3.25%,一方面随着公司在商业谈判中签订业务合同时所约定的首付款比例有所下降,新增项目的预收账款逐步降低;另一方面原有项目随着业务进度的逐步开展,其相应的预收款项结转收入所致。

2、2020年6月底合同负债余额较2019年末预收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

2017年至2019年各年末,公司无合同负债。2020年6月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为8,436.97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为67.28%,均为公司项目的合同预收款(不含税金额)。

2020年6月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较2019年末预收账款余额大幅增加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核算口径发生变化所致,具体而言: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前(即2017年至2019年),公司应收账款、预收账款从客户口径的角度出发,对于同一个客户不同项目的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根据两者之间的差额进行列示;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公司合同负债从合同(即项目)口径的角度出发,导致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余额均同时大幅增加。

根据执行新收入准则前的口径(即客户口径),将2020年6月末合同负债还原成后的预收款项约4,698.87万元,较2019年末预收款项增长4.14%,不存在较大幅度增加的情形。

(三)报告期内账龄一年以上预收账款、合同负债涉及主要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报告期内收入金额、预收款项金额、账龄、相关项目进展情况、是否存在合同纠纷、项目长期暂停、终止的情形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二、资产质量分析”之“(二)负债结构”之“1、流动负债”之“(3)预收款项”中补充披露如下:

1-389

“(3)预收款项……

①报告期内账龄一年以上预收账款、合同负债涉及主要项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账龄一年以上前五名的预收账款或合同负债涉及主要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1-390

单位:万元

项目号本期 收入应收 账款合同 资产预收 账款合同 负债账龄分布项目 进度是否存在合同纠纷是否存在项目长期暂停/终止的情形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2020.12.31/ 2020年度
PRS-04120.17---238.23-238.23--12.91%
PRS-042622.513.49-190.56--190.56-17.90%
PRS-08068.02---91.34-91.34--4.38%
PRS-0653114.52-11.16-80.773.3677.42--23.85%
PRS-04500.45---49.69--49.69-1.85%注2
2019.12.31/ 2019年度
PRS-042686.233.21不适用225.57不适用-225.57--16.44%
PRS-00791.31-不适用195.50不适用48.3744.7096.406.0355.55%
PRS-04500.03-不适用53.15不适用-53.15--1.73%注2
PRS-04490.01-不适用32.42不适用-32.42--5.59%注2
PRS-05678.56-不适用29.05不适用-29.05--7.52%
2018.12.31/ 2018年度
PRS-007970.66-不适用148.51不适用44.7096.407.41-55.40%
PRS-0314214.4114.75不适用147.71不适用-147.71--20.12%
PRS-034318.311.16不适用24.95不适用--24.95-42.07%
PRS-040327.61-不适用31.17不适用-31.17--26.01%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1-391

项目号本期 收入应收 账款合同 资产预收 账款合同 负债账龄分布项目 进度是否存在合同纠纷是否存在项目长期暂停/终止的情形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PRS-027565.38-不适用8.08不适用-8.08--31.81%

1-392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预收款项账龄在一年以上的项目,主要系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时约定了一定比例的预收款项,于资产负债表日在项目进度小于收款进度时,预收款项无法结转至收入所致。

……”

(四)报告期内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对应主要客户的名称、金额、占比、款项性质、账龄,同一客户既存在应收款项又存在预收款项的合理性

1、报告期内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对应的主要客户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二、资产质量分析”之“(二)负债结构”之“1、流动负债”之“(3)预收款项”中补充披露如下:

“(3)预收款项

……

②前十大预收账款或合同负债对应客户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十大预收账款或合同负债对应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预收款项/合同负债金额占比款项性质账龄分布
1年以内1-2年2年以上
2020年12月31日
1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06.467.53%预收项目服务款593.1813.29-
2精鼎医药研究开发(上海)有限公司455.965.66%预收项目服务款425.5930.37-
3上海绿谷制药有限公司352.934.38%预收项目服务款352.93--
4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85.213.54%预收项目服务款271.199.884.14
5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9.143.34%预收项目服务款235.5433.60-
6百时益医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法马苏提克咨询有限公司)255.793.18%预收项目服务款127.72128.07-
7大冢制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248.033.08%预收项目服务款9.79238.23-

1-393

序号客户名称预收款项/合同负债金额占比款项性质账龄分布
1年以内1-2年2年以上
8恒翼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38.582.96%预收项目服务款238.58--
9默沙东研发(中国)有限公司235.902.93%预收项目服务款235.90--
10科文斯医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222.022.76%预收项目服务款178.7843.24-
合计3,170.0239.37%-2,669.20496.674.14
2019年12月31日
1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82.1410.69%预收项目服务款482.14--
2康方天成(广东)制药有限公司276.016.12%预收项目服务款276.01--
3东曜药业有限公司233.055.17%预收项目服务款233.05--
4华兰基因工程有限公司231.185.12%预收项目服务款231.18--
5四川科伦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223.904.96%预收项目服务款-223.90-
6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3.444.95%预收项目服务款223.44--
7大冢制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221.414.91%预收项目服务款221.41--
8齐鲁制药有限公司209.684.65%预收项目服务款209.68--
9苏州盛迪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205.334.55%预收项目服务款205.33--
10ICON Clinincal Research Limited190.584.22%预收项目服务款48.3744.7097.51
合计2,496.7255.34%-2,130.61268.6097.51
2018年12月31日
1基石药业(苏州)有限公司984.1221.10%预收项目服务款984.12--
2大冢制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409.688.78%预收项目服务款409.68--
3百时益医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法马苏提克咨询有限公司)336.427.21%预收项目服务款336.42--
4四川科伦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314.796.75%预收项目服务款314.79--
5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229.714.93%预收项目服务款229.71--
6再鼎医药(上海)有限公司189.064.05%预收项目服务款189.06--
7ICON Clinincal Research Limited173.473.72%预收项目服务款44.7096.4032.36
8东曜药业有限公司167.803.60%预收项目服务款167.80--

1-394

序号客户名称预收款项/合同负债金额占比款项性质账龄分布
1年以内1-2年2年以上
9北京强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54.683.32%预收项目服务款154.68--
10泰州迈博太科药业有限公司147.713.17%预收项目服务款-147.71-
合计3,107.4466.63%-2,830.96244.1132.36

1-395

2、抽查了报告期内预收账款大额项目的合同,并核实了该等合同的收款情况和收入进度;

3、对报告期内预收账款大额项目收款情况执行了函证程序;

4、分析了报告期各期末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5、复核了发行人执行新收入准则的适当性,重新计算并比较了执行新收入准则前后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变动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同负债的会计处理合规;

2、报告期内,发行人预收款项余额除受到项目数量的影响以外,还与项目所处阶段与完工进度密切相关,因而2017年至2019年各年末预收账款余额有所波动;2020年6月末,发行人合同负债余额较2019年末预收账款大幅增加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所致;

3、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在部分预收款项账龄在一年以上的项目,主要系发行人与客户签订合同时约定了一定比例的预收款项,于资产负债表日在项目进度小于收款进度时,预收款项无法结转至收入所致;

4、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项目未发生合同纠纷,也不存在项目长期暂停或终止的情形;

5、2020年6月末,同一客户既存在应收款项又存在预收款项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所致,具有合理性。

问题24 关于人工薪酬

根据申报文件,发行人的主要成本费用为人工成本费用。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1,006.98万元、1,705.19万元、2,615.99万元及2,719.66万元,持续增长。

1-396

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员工拥有各类专业资质的具体情况,量化分析并披露各岗位员工的薪酬水平及增长情况,并与行业水平、当地平均水平比较;(2)补充披露报告期各年度的人工成本总额,与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项目之间匹配的关系,人工成本、各类员工人数、收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等项目在报告期内变化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多计少计人工成本在各年度调节利润的情形;(3)补充披露应付职工薪酬核算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实际支付或长期挂账。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员工拥有各类专业资质的具体情况,量化分析并披露各岗位员工的薪酬水平及增长情况,并与行业水平、当地平均水平比较

1、报告期内员工拥有各类专业资质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从事提供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目前我国药监部门尚未针对SMO企业实行审批或行业准入政策,故从事该行业的企业或相关人员无需取得相关专业资质情况。但在实践中,申办方或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均会要求发行人在开展业务前,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GCP和ICH-GCP等培训,以满足药物临床试验过程需符合GCP和ICH-GCP规范的相关要求,具体参见本回复之“问题8”之“一、发行人说明与补充披露”之“(一)补充披露员工专业结构和技术人员的专业、学历、资质情况”的相关回复。

2、量化分析并披露各岗位员工的薪酬水平及增长情况,并与行业水平、当地平均水平比较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九、发行人员工情况”之“(二)员工结构”之“7、发行人各岗位员工的薪酬水平及与行业或当地平均水平的比较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7、发行人各岗位员工的薪酬水平及与行业或当地平均水平的比较情况

1-397

(1)各岗位员工的薪酬水平及增长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专职研发人员,而是由部分技术人员同时承担了研发项目的开发职责,该等技术人员的直接人工成本依据其填报并经审批的不同类别工时每月进行分摊。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技术人员的职工薪酬总额除了“主营业务成本”中的“直接人工”以外,还需包括“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岗位员工的薪酬水平及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元/年

员工类别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同比变动金额同比变动金额
技术人员职工薪酬21,996.6220.28%18,287.8053.99%11,875.85
人均薪酬9.24-9.39%10.208.39%9.41
销售/商务人员职工薪酬229.7490.86%120.37161.40%46.05
人均薪酬20.8956.16%13.37103.31%6.58
管理及财务人员职工薪酬1,469.8319.65%1,228.40101.62%609.28
人均薪酬20.13-9.85%22.3361.29%13.85

1-398

平相较增长较多,另一方面系根据SMO业务的回款情况,当年销售人员奖金水平相较上升较多。2020年度,发行人销售人员人均薪酬较上年同比增长56.16%,主要系当期发行人销售人员增加项目竞标前后对客户拜访跟踪的工作职责,使得销售人员奖金水平相较上升较多所致。

③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人员(含财务人员)的人均薪酬分别为13.85万元/年、22.33万元/年及20.13万元/年。2019年度,公司管理人员的人均薪酬较上年上升61.29%、同比上升较多,主要系公司当年业绩增长迅速、为奖励并充分激励员工而调升员工薪酬并发放较多奖金所致。2020年度,公司管理人员的人均薪酬较上年同比下降9.85%,主要系由于公司2020年管理人员的流动率相对较高,新入职管理人员的人均薪酬整体相较低于离职管理人员的人均薪酬。

(2)与行业水平的比较情况

①技术人员

同行业可比(拟)上市公司中,药明康德与泰格医药未单独披露SMO业务对应的人员数量、营业成本中的人工成本,故无法计算得到其SMO业务人员的人均薪酬,无法直接与发行人技术人员的人均薪酬进行比较。

同行业可比(拟)上市公司中,诺思格2018年至2019年“临床试验运营服务”、“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两个SMO业务所在业务单元员工的年均薪酬与发行人技术人员的人均薪酬比较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人均薪酬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拟上市企业诺思格临床试验运营服务人员未披露21.6515.79
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人员未披露12.0511.24
两者平均值不适用16.8513.52
普蕊斯技术人员9.2410.209.41

1-399

布在诺思格“临床试验运营服务”、“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两个业务单元中,可能进一步导致诺思格相关业务单元与发行人SMO业务的人均薪酬不完全可比;另一方面,诺思格“临床试验运营服务”业务单元中包括临床监查与质量控制等临床研究监查员(即CRA)的职责工作,由于CRA人员通常需具备专业的临床医学、卫生统计学、药学等方面的知识并在临床试验过程中负责监查临床研究协调员(即CRC),其薪酬水平本身比发行人技术人员(即CRC)的薪酬水平要高。

②销售人员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拟)上市公司销售人员的人均薪酬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603259.SH药明康德415.88292.46180.50
300347.SZ泰格医药36.5938.8831.74
拟上市企业诺思格未披露30.2728.42
普蕊斯20.8913.376.58

1-400

单位:万元/年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603259.SH药明康德48.7639.0428.25
300347.SZ泰格医药38.6737.4936.75
拟上市企业诺思格未披露27.8022.53
普蕊斯20.1322.3313.85
发行人员工类别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
技术人员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8.727.95
发行人技术人员平均薪酬10.209.41
销售/商务人员上海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425.71
发行人销售人员平均薪酬13.376.58
管理及财务人员上海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425.71
北京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6227.69
发行人管理及财务人员平均薪酬22.331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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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高于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②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人员主要分布于上海市,其平均薪酬相较高于上海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③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人员(含财务人员)主要分布于上海市与北京市,其薪酬水平相较高于上海市或北京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整体而言,发行人员工薪酬水平相较高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且处于合理水平。”

(二)补充披露报告期各年度的人工成本总额,与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项目之间匹配的关系,人工成本、各类员工人数、收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等项目在报告期内变化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多计少计人工成本在各年度调节利润的情形

1、报告期各年度的人工成本总额,与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项目之间匹配的关系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二、资产质量分析”之“(二)负债结构”之“1、流动负债”之“(5)应付职工薪酬”中补充披露如下:

“(5)应付职工薪酬

……

①人工成本与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项目之间的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人工成本总额与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项目之间匹配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直接人工19,540.2282.46%16,710.7085.10%10,765.5785.91%
研发费用-职工薪酬1,468.136.20%1,577.108.03%1,110.288.86%
管理费用-职工薪酬1,469.836.20%1,228.406.26%609.284.86%
管理费用-疫情损失988.264.17%----
销售费用-职工薪酬229.740.97%120.370.61%46.050.37%
人工成本合计23,696.19100.00%19,636.57100.00%12,531.18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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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人工成本按部门分别归集至主营业务成本、研发费用、管理费用与销售费用。2018年至2019年,公司的人工成本结构基本保持相对稳定;2020年,由于国内疫情影响,公司的人工成本结构有所变动,但具有合理原因。

……”

2、人工成本、各类员工人数、收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等项目在报告期内变化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多计少计人工成本在各年度调节利润的情形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二、资产质量分析”之“(二)负债结构”之“1、流动负债”之“(5)应付职工薪酬”中补充披露如下:

“(5)应付职工薪酬

……

②人工成本与收入、支付给职工的现金及人员数量之间的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人工成本、收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以及各类员工人数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同比变动金额同比变动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33,529.0610.46%30,354.4757.41%19,284.09
人工成本23,696.1920.67%19,636.5756.70%12,531.1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3,306.0725.45%18,578.3757.46%11,798.51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人数同比变动人数同比变动人数
技术人员2,38032.74%1,79342.08%1,262
商务人员1122.22%928.57%7
管理及财务人员7332.73%5525.00%44
合计2,46432.69%1,85741.43%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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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人工成本分别为12,531.18万元、19,636.57万元及23,696.19万元,与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致使收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整体呈增长趋势相符,且变动比例基本保持一致。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对员工人数尤其是业务人员数量(即技术人员)的需求不断增加。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人工成本分别较上年同比增长56.70%、20.67%,2019年末、2020年末公司员工人数分别较上年末同比增长41.43%、32.69%,员工人数增长比例与人工成本增长比例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系人工成本除受员工人数的影响以外,还受到员工人均薪酬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人员的人均薪酬2019年度、2020年度分别较上年同比增长

8.39%、同比下降9.39%,销售人员的人均薪酬2019年度、2020年度分别较上年同比增长103.31%、56.16%,管理及财务人员的人均薪酬2019年度、2020年度分别较上年同比增长61.29%、同比下降9.85%。

综上,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人工成本、收入、员工人数及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整体呈现增长趋势且变动比例基本匹配。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多计少计人工成本在各年度调节利润的情形。”

上述人均薪酬变动原因具体参见本题之“一、发行人说明与补充披露”之“(一)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员工拥有各类专业资质的具体情况,量化分析并披露各岗位员工的薪酬水平及增长情况,并与行业水平、当地平均水平比较”之“2、量化分析并披露各岗位员工的薪酬水平及增长情况,并与行业水平、当地平均水平比较”的相关内容。因此,综合考虑员工人数及人均薪酬的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相应的人工成本和各类员工人数的变动比率合理。

(三)补充披露应付职工薪酬核算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实际支付或长期挂账

发行人制定了严格的薪酬核算制度,根据制度按月计提工资、社保、项目执行奖金等,按季度计提商务部门奖金、按年计提项目管理奖金等并按照员工承担的具体职能及其所在部门将其薪酬分配至成本、费用科目,其中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核算业务人员的薪酬,管理费用主要核算总裁办、法务部门、财务部门、行政人事部门人员的薪酬,销售费用主要核算商务部门的薪酬,研发费用主要核算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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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研发工作的IT部门人员及参与研发工作的相关业务人员的薪酬。具体核算与发放情况如下:

项目类别核算情况发放情况
工资基本工资全体员工:根据考勤制度,员工上班到岗、下班离岗均采取打卡制度,每天打卡2次。若需请假,员工离开时也需要进行打卡;若出现缺卡、漏打卡、外勤打卡等情形,均需在次月第一个工作日24点之前提交并走完未打卡说明流程,否则一律视为无打卡记录,依缺勤处理不予核算薪资。员工每月有2次提交未打卡说明的机会,有缺卡记录的将扣除未打卡当日工资。发行人会不定期抽查员工考勤,若发现异常考勤,将在后续发放薪酬时进行扣减和相应处分; 业务人员:对于业务人员,还需根据公司内部的工时管理制度,每日根据实际参与项目情况、按照项目编号进行工时申报,工时填报需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起开始填写且每日需按正常8小时申报工时,如加班需另行在OA系统中发起加班申请流程并经审核。工时表由上级负责人审核后有效,审核人员通常需结合业务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及项目的整体工时预算审核项目工时,结合培训、请假等实际情况审核综合工时。对于业务部门人员填报的异常工时(过多或不足),审核人员应及时与相关业务部门人员进行沟通;若填报错误需由业务部门人员重新填报并重新审核当月计提当月工资并于下月发放,人事部提交费用申请单,经部门经理、部门总监、总经理、财务经理等审批后,按照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工资明细表及员工账号清单发放工资
五险一金对于上海、北京地区的员工,公司根据当月工资表计算并计提相应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对于其他地区员工,另行聘请第三方机构代为缴纳员工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代理机构将明细清单发送至公司,公司根据清单计提除上海、北京地区之外员工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并将款项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缴公司承担部分当月计提并向相关主管部门缴纳,个人承担部分当月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福利费主要核算公司团建活动、茶咖啡等饮料、生日礼品、结婚礼品等,按照人员职能核算至成本费用根据发票实报实销
奖金项目执行奖金根据项目服务费回款情况及临床研究经费结余情况按月计提并直接归集至SMO项目每月随工资一并发放
项目管理奖金根据项目服务费回款情况及临床研究经费结余情况按年计提并直接归集至SMO项目次年上半年发放
其他奖金(如伯乐奖、内刊奖等)每月按照各项目工时占总项目工时的比重分摊计提并归集至SMO项目每月或按季度随工资一并发放
商务部门奖金根据项目服务费回款情况按季度计提商务部门人员的奖金按季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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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不存在长期挂账的情形。综上,发行人制定了严格的薪酬核算制度,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真实、准确,其中工资当月计提并于下月发放,项目执行奖、项目管理奖、其他奖金及商务部门奖金等根据不同类别分别进行计提并发放,相关职工薪酬均已实际支付,不存在长期挂账的情形。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访谈了发行人管理层人员,了解了SMO行业的监管环境,并对SMO行业相关监管法规进行了公开检索;

2、访谈了发行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了解了员工工资与奖金的计算、发放方式、薪酬政策等情况,确认工资、奖金的计算与发放是否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3、获取了报告期内发行人人工薪酬明细与员工花名册,并根据员工薪酬、员工人数计算人均薪酬并分析了其波动的原因;

4、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员工的社保、公积金进行测算,判断是否存在少计提社保、公积金的情形;

5、查询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人工薪酬与员工情况,查询了国家统计局、上海市统计局与北京市统计局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工资平均水平,并与发行人人均薪酬进行比对分析;

6、复核并验证了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与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项目之间的匹配关系,分析了各类别人员薪酬水平是否合理、各年度变动是否存在重大异常情形等;

7、抽查了报告期内发行人薪酬发放的原始单据并判断是否存在异常,实施了薪酬期后查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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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从事SMO服务,发行人与其相关从业人员无需取得相关专业资质;

2、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人均薪酬波动具有合理原因,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业务结构、经营模式等方面存在差异进而人均薪酬存在较大的差异,发行人员工薪酬水平相较高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且处于合理水平;

3、报告期内,发行人人工成本总额与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项目相匹配,人工成本、各类员工人数、收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等变动与发行人业务发展情况相匹配,整体呈现增长趋势且变动比例基本匹配,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多计或少计人工成本在各年度调节利润的情形;

4、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真实、准确,均已实际支付,不存在长期挂账情形。

问题25 关于会计差错

根据申报文件,2017年、2018年存在较多会计差错。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前述会计差错出现的原因,是否配备足够的财务会计专业人员,各专业人员是否具备必要履职能力,前述人员的薪资水平及培训情况,与财务会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设计合理、运行有效。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前述会计差错出现的原因,是否配备足够的财务会计专业人员,各专业人员是否具备必要履职能力,前述人员的薪资水平及培训情况,与财务会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设计合理、运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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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述会计差错出现的原因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报告期内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十六)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之“1、会计差错调整事项”中补充披露如下:

“1、会计差错调整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及出现原因如下:

项目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会计差错出现原因
事项12016年、2017年、2018年计提奖金额与实际发放金额有差异,按实际发放金额追溯调整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并且将社保分摊方法与工资分摊方法修正一致,根据业务进度及修正后的项目成本修正项目成本预算,该会计差错对2018年的应收账款、其他流动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资产减值损失、所得税费用进行追溯调整因员工离职等导致公司计提奖金与实际发放奖金之间存在金额以及人员差异;原社保分摊方法未按照项目工时分摊
事项2公司2018年的政府补助、资产处置收益未按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列报,进行重分类的追溯调整。该会计差错对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未及时完全理解最新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该差异对净利润无影响
事项3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发布《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进行相关会计科目追溯调整公告》,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前期会计处理中出现差错及需要调整的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需要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相关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如下:公司于2015年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根据员工股权激励方案与主要员工签订《员工股权激励协议》,其中对8位员工约定6年的服务期限(协议约定服务期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员工已于2015年12月完成行权。原股份支付的金额一次性计入损益,应当按照相关员工在公司的服务年限进行摊销。公司在新三板摘牌前,于2019年7月31日发布《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进行相关会计科目追溯调整公告》,对公司2015年度至2018年度的前期会计处理中关于上述股份支付事项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该会计差错对2018年的管理费用、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原股份支付费用未按协议约定的6年服务期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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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财务会计专业人员的相关情况

(1)财务人员的配置、履职能力及培训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财务人员共21名,其中多数财务人员均参加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部分财务人员还拥有会计事务所从业经历,该等财务人员的岗位配置及胜任能力情况如下:

类别具体构成人数(人)
岗位财务总监1
财务主管3
会计15
出纳2
学历本科及以上18
大专3
工作年限5年以上(含5年)10
2年至5年(含2年)10
2年以下1
会计职称拥有注册会计师职称1
拥有中级会计职称1
拥有初级会计职称12
尚未考取会计职称7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职工薪酬(万元)333.25239.26128.83
平均薪酬(万元/人)18.4317.83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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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并制定了相关措施。发行人建立健全了与财务会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具体如下:

(1)货币资金管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设立财务部进行资金管理,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与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公司针对货币资金管理主要制定了《现金、银行存款和应收票据管理制度》、《资金审批制度》、《出差管理制度》、《费用报销制度》。

公司在上述制度中对资金计划编制要求及内容、库存现金管理、资金划转审批权限与流程、银行账户管理、票据及印章管理等各环节操作流程进行了规范。同时,明确了财务人员的职责权限,并制定了不相容岗位分离的要求与措施。

(2)销售与收款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收入与收款管理规定》和《往来账管理规定》,通过不断完善一系列管理办法对销售业务的主要环节进行了规范与控制,明确了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了不相容职位相分离。销售控制内容涵盖了销售合同审批、收款管理等相关事项,形成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同时,PM部门、商务部、财务部对应收账款的信息管理与催款制度进行了严格的控制。

(3)采购与付款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制定《资金审批制度》、《费用报销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出差管理制度》。

公司在上述制度中制订了岗位责任制,付款申请的审批与执行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的要求并制定了相关措施。

每年末,各部门根据需求年度计划,编制下年度采购预算,预算经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4)项目成本预算和项目进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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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制定《项目成本预算和完工进度管理制度》,为合理控制项目成本,及时确认劳务收入,公司建立项目成本预算制度并对完工进度进项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制度内容包括预算编制、项目人员工时预算、单位成本预算的确定、预算汇总和进度预计、预算审批、工时和业务进度数据填报和审核、成本分摊、进度和费用偏差测试、预算实施中的财务管理、预算定期考核、预算追加、预算动态检查和调整和预算资料保管。同时,PM部门、财务部和总经理对项目成本预算和项目进度管理进行严格的控制。

(5)固定资产管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归口管理,行政部门负责公共资产、公共设施的管理,IT负责办公设备中电子设备的管理。针对固定资产业务,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公司在上述制度中明确了岗位责任制,在固定资产的请购与审批;采购、验收与付款及相应会计记录;调拨与处置及相应会计记录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的要求并制定了相关措施。

固定资产采购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物品购置申购单》,根据金额依次由部门主管、财务部、总经理、董事长权限审批。固定资产购置后,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移交至使用部门。

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由财务部、行政部和IT部共同组织实施,盘点如有差异报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

(6)对外投资管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制定《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公司的投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合法程序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注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授权的除外。公司对外投资金额未超过3,000万的,由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实施。3,000万以上的投资,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由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实施。公司经理负责组织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根据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授权,实施批准的投资方案或处置方案。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活动实行项目负责制管理,在项目经批准后,公司成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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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审核投资的审批文件、投资合同或协议、投资处置决议等文件资料。公司加强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确保投资全过程的有效控制。

(7)关联交易管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制定《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制度中明确关联交易决策审批的标准,并针对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度。

(8)对外担保管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制度中对外担保决策审批的标准,并针对审议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议案时,关联方不参与投票表决制度。

(9)财务报告

公司财务中心负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和《账务处理程序管理规定》等制度进行规范。在会计政策的制定、关账前审核与关账的执行、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的要求,并制定了相关措施。针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综上,发行人配备了足够数量和专业背景的财务人员执行财务核算,发行人制定了完善的与财务会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与财务会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运行有效。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了前述会计差错出现的原因,取得了相关资料并分析了前述原因的合理性;

2、获取了发行人内控制度,并执行财务报表及分析的内控测试,测试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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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设计合理、运行有效;

3、访谈了发行人财务负责人,获取了发行人财务人员的相关信息并了解了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以及培训情况等。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配备了足够数量和专业背景的财务人员执行财务核算,发行人制定了完善的与财务会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与财务会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运行有效。

问题26 关于资金流水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说明是否依照《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54的要求对相关主体的资金流水进行核查,如核查,请详述具体的核查范围,异常的标准及确定的依据,核查的程序、核查证据,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的情形,是否通过体外资金循环虚增收入、利润的情形,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或者疑似代持的情形,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中介机构核查说明

(一)核查范围

保荐机构会同申报会计师取得了发行人(含合并范围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除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除外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出纳的银行对账单(包括报告期内销户的账户),并根据发行人经营规模以及相关利益输送风险判断情况确定大额资金核查标准,具体如下:

核查主体名称/姓名与发行人关联关系大额资金核查标准核查期间
普蕊斯发行人≥50万元报告期
普蕊斯赣州合并范围子公司
石河子玺泰控股股东≥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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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主体名称/姓名与发行人关联关系大额资金核查标准核查期间
赖春宝实际控制人、董事长≥10万元
杨宏伟董事、总经理
赖小龙董事、董事会秘书
范小荣董事
曾凡春曾任董事
邵燕监事
常婷副总经理
陈霞副总经理
王月副总经理
宋卫红财务总监
刘雪莲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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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核查,核查发行人与上述人员是否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同时,在查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除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除外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纳等关键岗位人员银行资金流水的过程中,核查交易对方是否为上述人员。

(二)异常标准及确定依据

1、发行人

(1)抽查单笔金额或同日多笔相同往来金额合计等于或高于大额标准以及考虑款项性质的样本,核查是否存在异常的收支;

(2)银行流水中是否存在与同一个客户的交易次数较为频繁、不符合交易规律的;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存在重大异常,是否与发行人经营活动、资产购置、对外投资等不匹配;

(4)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包括配偶)、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纳等是否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

(5)发行人是否存在大额或频繁取现的情形,是否无合理解释;发行人同一账户或不同账户之间,是否存在金额、日期相近的异常大额资金进出的情形,是否无合理解释;

(6)发行人是否存在大额购买无实物形态资产或服务(如商标、专利技术、咨询服务等)的情形,如存在,相关交易的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疑问。

2、发行人控股股东

(1)抽查单笔金额或同日多笔相同往来金额合计等于或高于大额标准的样本,核查是否存在异常的收支;

(2)是否存在与公司员工、客户、供应商发生资金往来情况;

(3)是否与发行人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资金占用情形;

(4)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包括配偶)、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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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出纳等是否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

(5)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大额或频繁取现的情形,是否无合理解释;控股股东同一账户或不同账户之间,是否存在金额、日期相近的异常大额资金进出的情形,是否无合理解释。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出纳

(1)抽查单笔金额或同日多笔相同往来金额合计等于或高于大额标准的样本,核查是否存在异常的收支;

(2)是否存在与公司员工、客户、供应商发生资金往来情况;

(3)是否与发行人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资金占用情形;

(4)是否从发行人获得大额现金分红款、薪酬或资产转让款、转让发行人股权获得大额股权转让款,主要资金流向或用途存在重大异常。

(三)核查的程序、核查证据

1、对发行人资金流水核查情况

(1)查阅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子公司的银行账户资料,获取了各主体的银行开户清单并获取了开户清单所列示银行账户在报告期内的资金流水;

(2)对上述银行账户进行函证并查阅相关银行账户余额调节表,确认相关金额的真实、准确;

(3)对自开户银行取得的资金流水与自发行人处取得的银行日记账进行交叉比对,确认资金流水、银行日记账具有一致性;

(4)对单笔金额或同日多笔相同往来金额合计等于或高于大额标准以及考虑款项性质的交易记录进行核查,了解相关交易背景及合理性;

(5)重点核查了与关联方的交易记录,了解相关交易背景及合理性;

(6)查阅了发行人的资金管理、银行存款管理等相关制度,了解发行人相关的授权、审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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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发行人控股股东资金流水核查情况

(1)查阅控股股东的银行账户资料,获取了其银行开户清单以及列示银行账户在报告期内的资金流水;

(2)对单笔金额或同日多笔相同往来金额合计等于或高于大额标准的交易记录进行核查,了解相关交易背景及合理性;

(3)重点关注交易对手方是否为发行人员工、客户、供应商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况。

3、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出纳资金流水核查情况

(1)获取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除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监事(除外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出纳的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说明与承诺;

(2)对单笔金额或同日多笔相同往来金额合计等于或高于大额标准的交易记录进行核查,了解并核查相关交易背景及合理性;

(3)重点核查了交易对手方为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交易流水,了解相关交易背景及合理性;

(4)重点关注交易对手方是否为发行人员工、客户、供应商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况;

(5)核查从发行人股东获得的分红款或股权转让款的资金流向或用途。

(四)卢宁委托赖春宝代为持有观由昭泰出资份额的情形已消除

报告期内,卢宁曾委托赖春宝代为持有观由昭泰2,000万元的出资额,占赖春宝对观由昭泰出资额的33.33%(对应发行人1.05%的股份)。

卢宁为赖春宝好友,原先将其持有观由昭泰2,000万元的认缴份额转让于赖春宝。于观由昭泰募资完成后,卢宁因资金情况好转欲取回前述份额,经友好协商与赖春宝签署《委托持股协议》,由赖春宝代卢宁行使合伙人权益。

2020年5月6日,卢宁与赖春宝签署《解除协议》以解除前述代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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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赖春宝受让标的份额,卢宁就标的份额不再享有任何权益。双方同意,代持解除系协商一致的结果,双方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代持解除后,卢宁未持有观由昭泰任何份额、股权或其他权益(包括直接与间接层面)或任何期权,赖春宝亦未对卢宁未来持有观由昭泰的份额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就上述出资额代持事项,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查验了赖春宝与卢宁签署的《委托持股协议》《解除协议》与支付凭证,访谈双方以了解代持形成与解除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替他人代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资金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不存在重大及重要缺陷的情形;

2、发行人不存在银行账户不受发行人控制或未在发行人财务核算中全面反映的情况,亦不存在发行人银行开户数量等与业务需要不符的情况;

3、发行人大额资金往来不存在重大异常,与发行人经营活动、资产购置、对外投资等相匹配;

4、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纳等关键岗位人员不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

5、发行人不存在大额或频繁取现的情形;发行人同一账户或不同账户之间,不存在金额、日期相近的异常大额资金进出的情形;

6、发行人不存在大额购买无实物形态资产或服务(如商标、专利技术、咨询服务等)的情形;

7、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个人账户不存在大额资金往来较多且无合理解释的情形,亦不存在频繁出现大额存现、取现情形;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纳等关键岗位人员从发行人处获得大额现金分红款、薪酬或资产转让款、转让发行人股权获得大额股权转让款的主要资金流向或用途不存在重大异常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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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纳等关键岗位人员与发行人员工、客户、供应商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10、发行人内部控制健全有效,不存在体外资金循环或通过体外资金循环虚增收入、利润的情形;

11、报告期内,卢宁委托赖春宝代为持有观由昭泰出资份额的情形已消除,赖春宝真实持有观由昭泰的出资份额。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替他人代持或者疑似代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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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盖章页)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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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妍薇 王正睿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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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马 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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