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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雪制药: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364,438,430.23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052,215,052.90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情况,拟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关于2020年度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战略转型发展阶段,在巩固原有主业的基础上,围绕医药大健康的发展战略,公司将继续积极发展新业务,探索新的利润增长点,根据公司2020年的实际经营结果以及2021年度经营计划和产业布局情况,为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及可持续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1年公司需做好相应的资金储备,因此提出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资金安排,提出

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保障投资者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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