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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加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 2021-038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 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度,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衡阳华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0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424.0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建文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作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21年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2020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华亚向华亚采购玻璃瓶市场价格2,000.005.881,424.05
合计------2,000.005.881,424.05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度实际发生金额2020年度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华亚向华亚采购玻璃瓶1,424.056,000.007.32%76.27%2020年2月29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司编号:2020-015)
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可美”)向可可美采购味精2,830.4225,000.0027.99%88.68%
向关联方代营手续费北京新加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加加”)北京新加加代营天猫手续费268.66400.0013.57%32.84%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北京新加加向北京新加加销售产品173.081,800.000.08%90.38%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1、公司向可可美采购味精未达2020年初预计金额系公司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未能按预计进度执行合同所致。 2、公司向华亚采购玻璃瓶未达到2020年预计金额系华亚主要生产设备整修,同时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增加玻璃瓶供应商所致。 3、公司向新加加销售产品未达到2020年预计金额系与新加加发生诉讼事项影响业务开展。 以上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与年初预计金额有一定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衡阳华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谈宇宏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玻璃容器的制造和销售,新型节能包装机械的制造和销售。住所:衡东县大浦镇衡东工业园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亚总资产为9,576.91万元,净资产为7,720.29万元,营业收入32,38.95万元,净利润-862.2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持有华亚10%股权,2021年2月2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建文先生兼担任华亚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华亚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导致公司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4)预计与关联方的交易总额

预计2021年度向关联方华亚采购原材料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华亚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调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与华亚签订的采购合同中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华亚的日常交易:

采购华亚生产的800ml、715ml、500ml、480ml、450ml、380ml、280ml、238ml、160ml等规格酱油产品的包装玻璃瓶,金额为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双方约定于每月25日对账,需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从收到供方符合要求的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0天内付款。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后,将与上述关联方签署正式的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华亚的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持续性交易行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衡阳华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对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经核查,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是持续性交易行为,上述关联交易

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同意该议案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预计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0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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