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上午09: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8日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4月28日上午9:15至2021年4月2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清海先生因工作需要在外地出差,由电话接入会议;经董事共同推荐,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总经理张枫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43人,代表股份588,908,154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53.7881%,中小投资者38人,代表股份4,497,380股。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90,26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4.7782 %。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98,646,0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9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陕西宽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明、张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第三方代控股股东以承债方式偿还欠公司部分资金的议案》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清海、王福聚、李学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其合计所持股份490,262,100股不计入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97,925,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98%;反对7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777,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840%;反对7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16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陕西宽明律师事务所李明、张坤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陕西宽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