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年0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黎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根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根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8,267,218.17 | 6,603,336.67 | 25.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298,420.00 | -16,338,333.58 | 18.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2,980,856.20 | -15,446,265.84 | 15.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0,659.85 | -4,689,536.41 | 98.2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04 | -0.0864 | 18.5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04 | -0.0864 | 18.5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01% | -37.06% | 13.0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39,543,642.79 | 749,032,195.60 | -1.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8,732,049.42 | 62,030,469.42 | -21.4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57,064.1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17,877.65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295,015.5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3,779.2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6,294.7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60 | |
合计 | -317,563.8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8,87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重庆东诚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00% | 35,910,000 | 0 | 质押 | 35,910,000 |
冻结 | 6,091,372 | |||||
杭州明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50% | 34,960,058 | 0 | ||
宋七棣 | 境内自然人 | 4.72% | 8,928,779 | 0 | 质押 | 8,928,779 |
北京康盛德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3% | 4,600,823 | 0 | ||
孙毓 | 境内自然人 | 1.95% | 3,692,240 | 0 | ||
北京大树基业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9% | 3,202,200 | 0 | ||
徐天平 | 境内自然人 | 1.59% | 3,005,536 | 0 | 质押 | 3,005,536 |
丁闵 | 境内自然人 | 1.59% | 3,000,678 | 0 | ||
张根荣 | 境内自然人 | 1.48% | 2,806,633 | 0 | 质押 | 2,806,633 |
闫亚荣 | 境内自然人 | 1.46% | 2,760,9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重庆东诚瑞业投资有限公司 | 35,9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910,000 | |||
杭州明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4,960,058 | 人民币普通股 | 34,960,058 | |||
宋七棣 | 8,928,779 | 人民币普通股 | 8,928,779 | |||
北京康盛德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4,600,823 | 人民币普通股 | 4,600,823 |
孙毓 | 3,692,24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92,240 |
北京大树基业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3,202,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02,200 |
徐天平 | 3,005,536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5,536 |
丁闵 | 3,000,678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678 |
张根荣 | 2,806,633 | 人民币普通股 | 2,806,633 |
闫亚荣 | 2,760,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60,9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就本公司所知晓的范围内,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情况变动及说明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变动幅度 | 说明 |
预付款项 | 40,527.07 | 218,811.35 | -81.48% | 主要系本期接受预付款项供应商服务且收到发票导致预付款项减少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722,801.59 | 2,828,966.11 | 31.60% | 主要系子公司本期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868,657.98 | 1,307,256.15 | 42.95% | 主要系公司为新业务开展调整员工结构,新增员工所致。 |
应交税费 | 1,423,827.98 | 1,007,990.65 | 41.25% | 主要系子公司本期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
年初至报告期利润表项目重大情况变动及说明
项目 | 本年累计发生额 | 上年同期发生额 | 变动幅度 | 说明 |
税金及附加 | 8,464.39 | 26,260.83 | -67.77% | 主要系本期增值税减少所致 |
财务费用 | 6,178,928.32 | 4,831,454.86 | 27.89% | 主要系本期计提逾期利息增加所致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866,794.09 | -7,792,819.98 | 37.55% | 主要系本期收到客户回款,冲回已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
其他收益 | 57,064.16 | 12,151.00 | 369.63% | 主要系子公司享受进项税加计抵减政策形成的收益 |
投资收益 | -295,015.54 | 92,916.25 | -417.51% | 主要系本期联营企业亏损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315,477.31 | 1,235,022.22 | -74.46% | 主要系诉讼案件减少,本期计提预计负债减少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312,775.91 | 15,307.67 | -2,143.26% | 主要系子公司本期增加递延所得税费用所致 |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86,757.02 | -152,223.82 | 156.99% | 主要系本期非全资子公司盈利所致 |
年初至报告期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情况变动及说明
项目 | 本年累计发生额 | 上年累计发生额 | 变动幅度 | 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659.85 | -4,689,536.41 | 98.28% | 主要系本期支付供应商款项减少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26,600.64 | -4,374,881.60 | 44.53% | 主要系本期贷款逾期,暂未支付银行利息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关于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事宜公司原控股股东重庆东诚瑞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将其所持有的35,91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截至报告期末,相关质押手续尚未解除。
2、对外担保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配合三锐电力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同意公司与大唐融资租赁签署《保证合同》,为三锐电力的融资租赁事宜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03,196,393.24元,担保期限为自《融资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锐电力的全部义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配合瑞光能源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同意公司与大唐融资租赁签署《保证合同》,为瑞光能源的融资租赁事宜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54,794,589.74元,担保期限为自《融资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瑞光能源的全部义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为缓解三锐电力及瑞光能源的还款压力,经公司、瑞光能源、三锐电力与大唐融资租赁各方协商一致,三锐电力、瑞光能源分别与大唐融资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尚未支付的租赁本金部分进行展期以及调整原还款计划,三锐电力及瑞光能源按照调整后的还款计划表向大唐融资租赁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同时,大唐融资租赁拟追加公司全资子公司集达电力作为三锐电力及瑞光能源的保证人,向大唐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三锐电力及瑞光能源作为承租人在《补充协议》项下应向大唐融资租赁支付的全部款项和费用。担保期限自《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三锐电力及瑞光能源的全部义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配合邮都园科技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同意公司与大唐融资租赁签署《保证合同》,为邮都园科技的融资租赁事宜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00,337,702.00元,担保期限为自《融资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邮都园科技的全部义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基于麻城光伏项目相关终止协议内容,麻城项目公司向大唐融资租赁办理的融资租赁5,000.00万元用于偿还对公司的债务,同时,由于高邮项目已终止,公司需偿还大唐融资租赁已提供的融资租赁款5,000.00万元,经大唐融资租赁与公司、麻城项目公司、高邮项目公司协商,大唐融资租赁已提供给公司的5,000.00万元由麻城项目公司进行偿还。同时,公司需对麻城项目公司还款进行担保。鉴于此,大唐融资租赁将在办理完成对麻城项目公司的融资租赁相关业务后,与公司签署对高邮项目的保证合同的终止合同时,解除高邮项目下公司对大唐融资租赁的还款及对高邮项目公司的担保义务。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债务到期未能清偿事宜公司受国内宏观资金面收紧等因素影响,公司资金状况紧张,致使部分债务出现逾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累计逾期债务合计金额约35,436.66万元。
4、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事宜公司原控股股东东诚瑞业部分股份6,091,3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22%),因与重庆高玛商贸有限公司发生合同纠纷,被重庆高玛商贸有限公司提请财产保全而发生的冻结。冻结起始日为2019年11月21日,冻结到期日为2022年11月20日。
5、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事宜2020年12月16日,宋七棣先生等7名自然人股东与明函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由明函投资受让宋七棣先生等7名自然人股东所持有的科林环保合计29,390,72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5%。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明函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8.50%。2021年1月27日,公司收到原控股股东东诚瑞业签署的《表决权放弃承诺函》,东诚瑞业自愿且不可撤销的放弃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35,91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9%)及在该承诺函承诺的弃权期间内增加的股份表决权。《表决权放弃承诺函》生效后,明函投资成为上市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明函投资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廖星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6、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事宜经公司2021年2月2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杜简丞先生、唐丽君女士、涂荔文女士、武宏光先
生为公司董事,选举张帆女士、王建新先生、GUPAN(顾攀)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选举祝金甫先生、王一岚女士为公司监事。经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杜简丞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唐丽君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曼奚女士为公司总经理,李根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经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祝金甫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另,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由财务总监李根旺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7、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宜为布局新业务,推动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与新派系(上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派系”)、南京乐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乐友”)共同出资2,000万元成立上海三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其中,公司认缴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新派系认缴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南京乐友认缴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关于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事宜 | 2016年11月18日 | www.cninfo.com.cn |
2016年11月22日 | www.cninfo.com.cn | |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事宜 | 2017年12月26日 | www.cninfo.com.cn |
2018年01月11日 | www.cninfo.com.cn | |
2018年05月05日 | www.cninfo.com.cn | |
2019年12月31日 | www.cninfo.com.cn | |
2020年04月21日 | www.cninfo.com.cn | |
2020年05月21日 | www.cninfo.com.cn | |
关于债务到期未能清偿事宜 | 2018年11月17日 | www.cninfo.com.cn |
2018年12月18日 | www.cninfo.com.cn | |
2019年01月25日 | www.cninfo.com.cn | |
2019年04月25日 | www.cninfo.com.cn | |
2019年07月19日 | www.cninfo.com.cn | |
2020年04月29日 | www.cninfo.com.cn | |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事宜 | 2019年11月26日 | www.cninfo.com.cn |
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事宜 | 2020年12月19日 | www.cninfo.com.cn |
2021年01月28日 | www.cninfo.com.cn |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事宜 | 2021年02月10日 | www.cninfo.com.cn |
2021年03月02日 | www.cninfo.com.cn | |
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宜 | 2021年04月22日 | www.cninfo.com.cn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杭州明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在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亦不会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2、在本公司/本人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3、本公司/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公司/本人签署即对本公司/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且在本公司/本人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不可撤销。本公司/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因违反相关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1年01月27日 | 36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杭州明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公司/本人以及本公司/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未来将尽量避免、减少关联交易。3、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4、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提 | 2021年01月27日 | 36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供任何形式资金支持。 | ||||||
杭州明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关于独立性的承诺函 | 见注1 | 2021年01月27日 | 36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
重庆东诚瑞业投资有限公司;黎东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为避免与科林环保形成同业竞争的可能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进一步承诺如下:1、在承诺人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承诺人保证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承诺人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未对任何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3、本次收购完成后,承诺人(包括承诺人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4、无论何种原因,如承诺人(包括承诺人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承诺人控制的企业)获得可能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承诺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上市公司。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上市公司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上市公司有权选择以书面确认的方式要求承诺人放弃该等业务机会,或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其他方式加以解决。 | 2016年10月15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 | 本公司/本人保证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2017年06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 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 本公司/本人保证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 | 2017年06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制人 | 整的承诺函 |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在本公司/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若发生不可避免且必要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将根据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署合法有效的协议文件,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之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决策程序、办理信息披露等相关事宜;确保从根本上杜绝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 2017年06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见注2 | 2017年06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 见注3 | 2017年06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宋七棣 | 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 本公司/本人保证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2017年08月15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宋七棣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若发生不可避免且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将根据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署合法有效的协议文件,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之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决策程序、办理信息披露等相关事宜;确保从根本上杜绝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 2017年08月15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宋七棣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及转让完毕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之后2年内,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主动从事或发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项目;本人不利用从上市公司处获取的信息从事、直接或间接参与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活动;本人不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 2017年08月15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吴如英 | 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 本公司/本人保证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2017年08月15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吴如英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若发生不可避免且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将根据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署合法有效的协议文件,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之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决策程序、办理信息披露等相关事宜;确保从根本上杜绝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 2017年08月15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吴如英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及转让完毕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之后2年内,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主动从事或发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项目;本人不利用从上市公司处获取的信息从事、直接或间接参与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活动;本人不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 2017年08月15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科林技术 |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 本公司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本公司、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2017年08月15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宋七棣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①承诺本人及本人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在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以及股份转让后2年内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科林环保主营业务存在竞争业务活动,凡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科林环保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科林环保;②承诺保障科林环保独立经营、自主决策;③承诺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就科林环保与其附属公司或附属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科林环保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④承诺如果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科林环保经济损失的将统一赔偿科林环保相应损失。 | 2010年01月10日 | 长期 | 承诺②③不适用,承诺①④继续正常履行。见注4 |
科林环保装备 | 关于同业竞争、 | 为进一步减少关联交易,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自2010年起,公司每年向吴 | 2010年01 | 长期 | 正常履行 |
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江双电程控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都将不超过300万元,并逐年减少。 | 月10日 | 中 | ||
黎东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①承诺本人及本人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在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以及股份转让后2年内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科林环保主营业务存在竞争业务活动,凡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科林环保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科林环保;②承诺保障科林环保独立经营、自主决策;③承诺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就科林环保与其附属公司或附属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科林环保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④承诺如果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科林环保经济损失的将统一赔偿科林环保相应损失。 | 2016年11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见注4 | |
黎东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除股份公司及科林集团外,宋七棣先生没有控制其他企业,无其他与股份公司产生重大利益冲突的对外投资。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属及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属投资的公司无论是过去还是将来均没有直接或通过其他公司间接从事构成与股份公司业务有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也不通过投资、持股、参股、联营、合作、技术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股份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也不向业务与股份公司相同、类似或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专有技术、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 2016年11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见注4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注1:杭州明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独立性的承诺函
(1)保障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障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及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继续保持上市公司人员的独立性。2)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保障该等体系和本公司和本公司/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3)保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本公司/本人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2)保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障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该等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2)本公司/本人当前没有、之后也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3)本公司/本人将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自身的债务提供担保。
(3)保障上市公司财务独立1)保障上市公司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障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享一个银行账户。3)保障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且本公司/本人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产使用调度。4)保障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处兼职和领取报酬。5)保障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4)保障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障上市公司继续保持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障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5)保障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障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本公司/本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和在上市公司任职履行正常职务所需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4)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注2:重大资产出售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利益冲突的竞争性经营活动。
(2)在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及转让完毕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之后2年内,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发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项目,也不为本公司/本人或代表任何第三方成立、发展、参与、协助任何企业与上市公司进行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本公司/本人不利用从上市公司处获取的信息从事、直接或间接参与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活动;在可能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的业务领域中出现新的发展机会时,给予上市公司优先发展权;如上市公司经营的业务与本公司/本人以及受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任何其他企业或其他关联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本公司/本人同意上市公司有权以公平合理的价格优先收购本公司/本人在该企业或其他关联公司中的全部股权或其他权益,或如上市公司决定不予收购的,本公司/本人同意在合理期限内清理、注销该等同类营业或将资产转给其他非关联方;本公司/本人不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
(3)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注3:重大资产出售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1)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本公司/本人将继续确保上市公司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独立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确保上市公司资产在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本公司/本人将杜绝其与上市公司出现资产混同使用的情形,并保证不以任何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的独立性。
(2)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本公司/本人将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不存在本公司/本人干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本公司/本人将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它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它企业领薪;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它企业中兼职;本公司/本人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它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上市公司已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上市公司开立了独立的银行账户,并依法独立履行纳税义务。本公司/本人承诺上市公司资金使用不受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的干预;同时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均系其自行聘用员工,独立于本公司/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本公司/本人承诺将继续确保上市公司财务的独立性。
(4)保证上市公司的治理独立。1)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其机构完整、独立,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本公司/本人承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确保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独立行使职权;
2)上市公司在劳动用工、薪酬分配、人事制度、经营管理等方面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之间将不会存在交叉和上下级关系,本公司/本人承诺确保上市公司经营机构的完整,不以任何理由干涉上市公司的机构设置、自主经营;3)本公司/本人承诺确保上市公司具有完全独立的办公机构与生产经营场所,不与本公司/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
(5)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均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流程及自主经营的能力,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各项业务决策均系其依照《公司章程》和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而作出,完全独立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本公司/本人将继续确保上市公司独立经营,在业务的各个方面保持独立。本公司/本人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本人的承诺,并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保证不会以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为目的与上市公司之间开展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将保证上市公司继续具备独立开展业务的资质、人员、资产等所有必备条件,确保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6)本公司/本人承诺确保上市公司独立性,并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注4:2016年10月12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宋七棣及其控制的江苏科林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徐天平、张根荣、周兴祥、陈国忠、吴建新、周和荣与重庆东诚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及《关于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投票权委托协议》,转让其合计持有的科林环保35,910,000股的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9%(上述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16年11月14日办理完毕)。同时,上述自然人股东将所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共计17,010,0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9%的投票权委托给东诚瑞业行使(前述投票权委托已于2016年11月17日生效)。东诚瑞业在公司拥有投票权的股份比例达到28%,成为公司拥有最多投票权的单一大股东,东诚瑞业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黎东成为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实际控制人宋七棣做出的关于同业竞争、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由新实际控制人黎东承接,关于关联交易方面的承诺由宋七棣继续履行。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3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326,542.50 | 5,257,516.5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428,811,077.45 | 433,435,467.37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0,527.07 | 218,811.3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78,179,048.87 | 81,433,903.60 |
其中:应收利息 | 371,871.43 | 253,993.78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2,134,055.60 | 9,242,279.38 |
其他流动资产 | 15,948,621.57 | 16,470,508.62 |
流动资产合计 | 541,439,873.06 | 546,058,486.89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7,664,958.43 | 10,116,244.60 |
长期股权投资 | 20,339,307.24 | 20,634,322.7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63,400,512.66 | 166,039,745.88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976,189.81 | 3,354,429.3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722,801.59 | 2,828,966.1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8,103,769.73 | 202,973,708.71 |
资产总计 | 739,543,642.79 | 749,032,195.6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57,060,000.00 | 258,229,335.8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83,652,320.76 | 83,527,796.05 |
预收款项 | 123,000.00 | 123,000.00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868,657.98 | 1,307,256.15 |
应交税费 | 1,423,827.98 | 1,007,990.65 |
其他应付款 | 93,605,538.55 | 90,515,598.74 |
其中:应付利息 | 23,744,841.49 | 19,699,372.92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69,452,491.45 | 69,075,799.34 |
流动负债合计 | 507,185,836.72 | 503,786,776.76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7,999,726.80 | 17,675,676.59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67,174,383.86 | 167,174,383.86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5,174,110.66 | 184,850,060.45 |
负债合计 | 692,359,947.38 | 688,636,837.2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89,000,000.00 | 189,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51,152,688.83 | 351,152,688.8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4,712,518.58 | 24,712,518.5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16,133,157.99 | -502,834,737.9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8,732,049.42 | 62,030,469.42 |
少数股东权益 | -1,548,354.01 | -1,635,111.0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7,183,695.41 | 60,395,358.3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739,543,642.79 | 749,032,195.60 |
法定代表人:黎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根旺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根旺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3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20,011.32 | 526,207.3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94,720,903.65 | 195,321,346.68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355,298,222.29 | 358,610,919.14 |
其中:应收利息 | 371,871.43 | 253,993.78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732,410.19 | 1,717,851.73 |
流动资产合计 | 551,971,547.45 | 556,176,324.90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65,339,307.24 | 65,634,322.7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23,847.01 | 150,679.11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104,974.91 | 2,386,412.8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7,568,129.16 | 68,171,414.70 |
资产总计 | 619,539,676.61 | 624,347,739.6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57,060,000.00 | 258,229,335.8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1,161,830.00 | 21,161,830.00 |
预收款项 | 123,000.00 | 123,000.00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00,133.05 | 929,491.20 |
应交税费 | 64,242.37 | 105,994.47 |
其他应付款 | 97,954,986.94 | 91,037,916.41 |
其中:应付利息 | 23,744,841.49 | 19,699,372.92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35,156,708.72 | 35,156,708.72 |
流动负债合计 | 412,620,901.08 | 406,744,276.6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6,999,726.80 | 16,675,676.59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67,174,383.86 | 167,174,383.86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4,174,110.66 | 183,850,060.45 |
负债合计 | 596,795,011.74 | 590,594,337.0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89,000,000.00 | 189,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43,489,075.01 | 343,489,075.0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4,712,518.58 | 24,712,518.58 |
未分配利润 | -534,456,928.72 | -523,448,191.0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744,664.87 | 33,753,402.5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19,539,676.61 | 624,347,739.60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8,267,218.17 | 6,603,336.67 |
其中:营业收入 | 8,267,218.17 | 6,603,336.6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6,373,132.39 | 14,194,933.05 |
其中:营业成本 | 2,967,841.44 | 3,263,961.2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8,464.39 | 26,260.83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7,217,898.24 | 6,073,256.09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6,178,928.32 | 4,831,454.86 |
其中:利息费用 | 6,295,104.88 | 4,832,099.48 |
利息收入 | 121,225.06 | 4,931.02 |
加:其他收益 | 57,064.16 | 12,151.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95,015.54 | 92,916.2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95,015.54 | 92,916.2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866,794.09 | -7,792,819.9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210,659.69 | -15,279,349.11 |
加:营业外收入 | 1,698.11 | 39,121.60 |
减:营业外支出 | 315,477.31 | 1,235,022.2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3,524,438.89 | -16,475,249.73 |
减:所得税费用 | -312,775.91 | 15,307.6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211,662.98 | -16,490,557.40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211,662.98 | -16,490,557.40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298,420.00 | -16,338,333.58 |
2.少数股东损益 | 86,757.02 | -152,223.82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3,211,662.98 | -16,490,557.4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298,420.00 | -16,338,333.5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6,757.02 | -152,223.82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704 | -0.0864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704 | -0.0864 |
法定代表人:黎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根旺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根旺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0.00 | 0.00 |
减:营业成本 | 0.00 | 0.00 |
税金及附加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4,593,948.89 | 2,749,189.00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5,201,454.03 | 4,868,160.05 |
其中:利息费用 | 5,318,450.41 | 4,867,898.10 |
利息收入 | 118,028.38 | 580.05 |
加:其他收益 | 16,425.37 | 12,151.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95,015.54 | 92,916.2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95,015.54 | 92,916.2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62,274.72 | -5,718,676.2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636,267.81 | -13,230,958.06 |
加:营业外收入 | 1,698.11 | |
减:营业外支出 | 374,167.95 | 766,127.04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008,737.65 | -13,997,085.10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008,737.65 | -13,997,085.1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008,737.65 | -13,997,085.10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1,008,737.65 | -13,997,085.10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 8,530,534.06 | 7,913,613.37 |
金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053.9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12,539.89 | 3,284,145.7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349,127.93 | 11,197,759.1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90,000.00 | 5,978,059.00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292,807.26 | 3,255,681.6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12.40 | 185,363.5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845,868.12 | 6,468,191.3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429,787.78 | 15,887,295.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659.85 | -4,689,536.4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26,600.64 | 3,174,881.6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26,600.64 | 4,374,881.6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26,600.64 | -4,374,881.6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07,260.49 | -9,064,418.0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43,884.57 | 9,347,504.8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36,624.08 | 283,086.86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09,800.46 | 6,793,044.8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09,800.46 | 6,793,044.8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50,539.00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4,628.18 | 1,442,747.2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3,252.44 | 3,030,996.6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17,880.62 | 5,024,282.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1,919.84 | 1,768,761.9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49,728.55 | 1,770,202.88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49,728.55 | 1,770,202.8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9,728.55 | -1,770,202.8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57,808.71 | -1,440.9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9,550.26 | 10,358.8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41.55 | 8,917.92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2、2021年起首次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黎东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