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5008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就董事会做出的《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所列事项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此专项说明均无异议。
监事会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就强调事项段所涉及的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有效化解风险。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