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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股份:2020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关于对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

的专项说明天健函〔2021〕751号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盾股份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5008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相关要求,现将金盾股份公司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

如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金盾股份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科技公司)100%股权,于2021年4月22日由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宜投资)、浙江中财置业控股有限公司联合竞买取得红相科技公司100%股权,成交价格为23,200.00万元。该竞买结果业经金盾股份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据此,金盾股份公司2020年度确认商誉减值等各项损失39,231.36万元。

根据金盾股份公司与红相科技公司原股东中宜投资、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将投资)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

议》,业绩承诺方中宜投资、红将投资需向金盾股份公司补偿59,696.44万元,金盾股份公司于2019年度及2020年度分别确认补偿收益12,563.00万元和47,133.44万元。该业绩补偿款已于2021年4月27日通过回购中宜投资、红将投资所持金盾股份公司股票的方式收回。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一) 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在执行金盾股份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为760万元。金盾股份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实体,我们采用扣除异常项目的税前亏损25,537.89万元作为基准,将该基准乘以3%,由此计算得出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760万元(取整至十万元)。本期重要性计算方法与上期一致。

(二) 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金盾股份公司已就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在财务报表中作出了恰当列报。我们认为,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不会导致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同时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但考虑到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金盾股份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至关重要,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

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强调事项段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特此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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