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1-026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创意设计中心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254.34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1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4,500万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13.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2,95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754.4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200.60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9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320008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的监管要求,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监管户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项目 | 项目总投资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1 | 创意设计中心项目 | 25,298.07 | 24,124.52 |
2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4,654.00 | 4,654.00 |
3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2,096.20 | 2,096.20 |
4 | 补充装饰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 | 35,026.60 | 25,325.88 |
合 计 | 67,074.87 | 56,200.60 |
注:2017年10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7年11月17日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木制品工业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投入创意设计中心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存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 截至2021年3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 | 创意设计中心项目 | 24,124.52 | 23,059.09 | 1,254.34 |
2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4,654.00 | 3,546.03 | 0 |
3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2,096.20 | 2,096.20 | 0 |
4 | 补充装饰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 | 25,325.88 | 25,325.88 | 0 |
合 计 | 56,200.60 | 54,027.20 | 1,254.34 |
注1: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概况
1、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创意设计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4,124.52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3,059.09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1,254.34万元(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188.91万元)。该项目通过组建国际一流的创意设计队伍,引进具有国际设计经验的国际一流设计人员,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实力,带动行业人才国际化;通过收购物业的方式,补充扩大创意设计中心项目的实施场地,将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设计业务领先优势,扩大设计业务规模并有效满足市场需求,促进公司收入增长,有利于推动公司整体装饰业务发展,保证公司以设计发展驱动企业发展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目前,该项目已经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剩余部分项目款项尚未结清,后续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2、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谨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项目各个环节,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相关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另外,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公司拟将创意设计中心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254.34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继续发挥在主营业务领域的优势,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说明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及时、有效地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1年;
2、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创意设计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创意设计中心项目结项后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创意设计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