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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东股份: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董事:

2020年度,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规范公司运作,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公司各项工作的进展。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年新冠疫情突如其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风险挑战,公司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深挖循环产业链条价值,并以夯实安全生产、严控环保排放、提升经营效益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实现了生产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在保持炭黑业务领先优势的同时,公司对新材料产业进行积极探索和尝试,致力于实施可循环煤焦油精细化工产业和新材料产业多元化发展的战略,打造“永东”牌炭黑金字招牌,着力发展新材料领域,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一、公司经营情况

1、疫情防控工作到位

面对不期而至的新冠病毒,公司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迅速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对员工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紧急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防控措施,把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在统筹做好各项疫情防范工作的同时,积极复产复工,确保了员工的身体健康不受影响。同时公司抓住时机,对生产设备进行全面检修,为全面完成年度生产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力争将疫情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降到最低。

在积极做好企业疫情防控的同时,公司响应中央“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

是责任”的号召,高度关注疫情进展,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于2020年2月6日通过山西省稷山县民政局定向捐赠100万元,用于支持稷山县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2、生产经营情况良好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91,239,921.3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27%;利润总额176,208,208.1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6.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221,064.7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3.8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2,540,415,679.20元,比上年年末增加6.37%;负债为605,742,760.55元,比上年年末增加1.84%;所有者权益1,934,672,918.65元,比上年年末增加7.88%。

3、深挖循环产业链价值,推动新材料领域开拓

永东股份基于对煤焦油资源深入研发及应用,致力于高品质炭黑产品、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新材料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通过“煤焦油加工+炭黑生产+尾气发电+精细化工”的有机结合形成可持续循环的产业模式。

“十四五”是我国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的关键时期,从国家“碳中和”战略和环保政策趋严的大背景下,钢铁行业电炉炼钢占比预计将会提升,将带动石墨电极需求量增长。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年产4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建设,作为石墨电极原材料的针状焦将为公司发展带来积极效应。

在新材料领域的探索中,公司注重高附加值和环境友好型产品的研发和布局,为进一步发挥产业链的价值奠定基础。

公司2020年5月26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有关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充分发挥永东股份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优势,增加新型高端炭黑品种,推动公司炭黑产品向高端延伸,实现炭黑产品的高端化、差异化和规模化,同时进一步延伸煤焦油精细加工产业链条,增加高附加值煤焦油精细化工产品种类,对公司向新材料领域拓展及产品结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4.积极推进技术创新,科技兴企战略不断取得新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着力推进科技战略,创新、赋能激发新动力。坚持研发为先

锋,积极推进“科技兴企”战略。报告期内公司取得2项专利的授权,分别是:

一种导电炭黑原料油枪喷嘴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一种N330炭黑的生产方法的发明专利。截至目前公司共有32项专利,其中15项发明专利,17项实用新型专利。

5、企业管理优化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并完善强化内部监督机制,通过内控管理工作程序提高公司内控管理工作水平。公司全面加强企业管控,持续创新和完善组织架构,建立科学、高效、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的组织体系。加强生产管理,提高产品品质,调整能源结构,节能降耗,成果显著。强化财务和资金管理,不断促进整体财务和资金管理水平的提升。提高团队协同作战、资源整合能力,有效实现战略目标。不断提升信息披露水平,建立与监管机构良好的沟通机制,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舆情监控工作,树立公司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6、向学习型企业迈进,提高公司生产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组织开展生产班组竞赛活动,这种竞赛活动激发了班组的凝聚力和在生产效率,在整体生产经营活动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今年以来,公司组织多次全面的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从根本上增进了员工的安全意识,为安全生产增加了助力;组织生产员工进行技能比武,从实战出发,以严格要求,极大的提高了员工的实战操作能力和综合业务技能,为产品质量不断优化提供了强大的保障。为公司员工培养了一种良好的学习习惯,引领公司向学习型企业迈进。

二、公司治理情况

1、股东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共召集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充分发挥了董事会职能作用,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2020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授信手续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公司投资建设<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20个子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2、董事与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公司董事按时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勤勉尽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科学、合理决策。2020年度董事会共召开3次会议,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9年度财务报告》、《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授信手续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公司投资建设<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20个子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在预算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总经理签署“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相关重大建设合同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5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合法合规运作召开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202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

2020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报告》、《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落实自查表》、《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0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2020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

2020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2020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审计部工作计划》的议案。

(3)薪酬与考核委员

202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

(4)战略委员会

202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建设<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

4、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定期审阅公司发布的公告,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深入探讨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机遇与挑战,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出具了独立、公正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独立董事丁丽萍女士、江永辉先生及彭学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5、信息披露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会重视信息披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满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各类公告,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公司2019年度信息披露考核结果等级为A。

6、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平台答复问题、接受日常电话咨询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公开、透明的互动平台,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走进公司,搭建了公司与投资者及社会公众之间公平、有效的沟通桥梁。

三、2021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资本市场改革全面深化之年,也是上市公司质量全面提升之年。既面临严峻挑战,也伴随发展机遇。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适应资本市场的发展趋势,有效跟踪化工行业的市场变化,把握全局、推动转型、严控风险、引领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学习,不断精进,敬畏规则,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的规范管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充分发挥内审部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在公司的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为董事会提供更多的决策依据,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配合好监事会的工作,主动接受监事会的监督,为监事会的正常履职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地决策重大事项,落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勤勉履职,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注重集体决策,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

(三)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

(四)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五)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建立有效的投资者沟通机制,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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