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聘请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1)第327018号),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0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会计师事务所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 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的确认
2. 控股股东抵债资产价值及抵债资产交易正当性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0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该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我们将全力支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协助其开展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