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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兴精工: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俞峰)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俞峰)

本人作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亲自出席了公司2020年度召开的12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三)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时间及会议届次独立意见类型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年1月12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事前认可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项目之解除和终止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年3月24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事前认可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项目之解除和终止协议》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年4月28日第事前认可
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事前认可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事前认可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9年度董事薪酬的确认及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9年度高管薪酬的确认及2020年度高管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年6月4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事前认可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新增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事前认可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新增关联担保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事前认可
关于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新增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新增关联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调整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年8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事前认可
关于调整关联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事前认可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调整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调整关联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年8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对《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二次修订稿)》和《确认函》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年9月4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
关于《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二次修订稿)》、《确认函》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年10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根据自己的理解,积极对企业经营内部制度建设等工作提出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建议,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2、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向管理层获取

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认真地审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3、本人通过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规章、 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及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其他事项

1、2020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0年度,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0年度,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年,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前,本人将站在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同时将继续秉承勤勉尽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配合与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俞峰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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