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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飞马:2020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Feima International Supply Chain Co., Ltd.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A栋601)

二〇二〇年年度报告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赵力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翔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详见与本报告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本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宏观经济风险、运营不及预期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以及退市风险等,有关风险因素在本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予以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7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8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4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55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6

第十节 公司治理 ...... 65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70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 71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96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飞马国际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公司章程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报告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深圳中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重整投资人/新增鼎公司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中伦律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重整计划》《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飞马投资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上海合冠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骏马环保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大同富乔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飞马北京飞马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飞马物流飞马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
东莞飞马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
前海启航深圳前海启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飞马香港飞马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恺恩资源KYEN RESOURCES PTE. LTD.(恺恩资源有限公司)
华油国际/北京华油北京华油国际物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国丰江苏国丰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
人民币元,特别注明的除外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ST飞马股票代码002210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飞马国际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Shenzhen Feima International Supply Chain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FEIMA INT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力宾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A栋601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518110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18040
公司网址http://www.fmscm.com
电子信箱fmscm@fmscm.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赵力宾(代行)刘智洋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
电话0755-333566880755-33356808
传真0755-333563990755-33356399
电子信箱libin.zhao@fmscm.comzhiyang.liu@fmscm.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914403007084294519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无变更。(注: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重整投资人新增鼎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刘永好先生。)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楼28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王小敏、邱燕、付依林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元)246,071,777.50313,536,278.80-21.52%41,048,734,870.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281,340,474.51-12,325,768,618.98167.19%-2,208,056,708.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897,899,944.27-11,977,742,379.4092.50%-2,169,421,148.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0,416,097.4514,389,356.4641.88%-4,666,716,927.7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3.94-5.86167.24%-1.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3.94-5.86167.24%-1.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适用不适用--72.56%
2020年末201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8年末
总资产(元)1,112,174,176.132,577,457,154.43-56.85%16,743,079,558.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9,282,060.58-10,297,572,524.77101.26%1,993,395,855.95

*说明:1、由于公司本期加权平均净资产为负数,故不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由于本期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第十三条 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的相关规定重述上期每股收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元)项目

项目2020年2019年备注
营业收入(元)246,071,777.50313,536,278.80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1,685,256.041,518,333.90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244,386,521.46312,017,944.90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54,423,377.5877,324,957.8757,296,486.0457,026,956.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6,626,943.63-358,193,044.85-275,944,324.329,162,104,787.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6,503,942.74-355,400,578.69-235,967,580.32-60,027,842.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8,645.8919,315,547.5417,434,635.74-16,155,439.9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2018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689,781,988.48203,423,277.18-66,960,807.4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55,462.981,400,749.562,137,778.70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639,384,261.68
债务重组损益10,425,058,058.43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52,978,064.34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186,996,542.4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78,713,623.63-10,932,330.54-29,193,196.9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34,112.43-541,528,988.47-2,309,160.0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47,144.7245,966,066.69
减:所得税影响额-22,604,368.68388,947.313,571,688.6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5,295,448.05
合计9,179,240,418.78-348,026,239.58-38,635,559.78--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5号——上市公司从事电力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L72 商务服务业”。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供应链管理服务和环保新能源业务,“供应链管理+环保新能源”双主业发展是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1、供应链管理服务

供应链管理服务,属于现代物流范畴。供应链管理的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历程:(1)传统的物流管理阶段;(2)第三方物流管理阶段;(3)供应链管理阶段。由于国内供应链管理行业发展较晚,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供应链企业发展阶段差异较大,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供应链管理行业仍然处于三个阶段并存的状况。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市场国际化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市场竞争已从企业与企业间的竞争演进为以核心企业为中心的供应链之间的竞争,谁更充分利用、发挥供应链管理的作用,谁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抢得发展先机。目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信息技术的运用更加充分,数据交互的效率显著提升,供应链服务的覆盖面进一步增加,这些因素为供应链服务企业带来了发展机会,同时也对供应链企业的升级发展带来了压力。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首次从国家层面针对供应链服务进行政策指导,提出了“到2020年将培育100家左右的全球供应链领先企业”的发展目标;由国家统计局起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17),明确了供应链管理服务的定义、分类标准等,为后续产业支持政策的制定奠定连良好的基础。2018年4月,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发布《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商建函〔2018〕142号),进一步加快国家对供应链服务行业的步伐。综上,供应链服务行业具有良好的市场基础,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行业进行产业升级的压力和机会并存,机会大于压力。2019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了“到2020年,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交通建设任务和‘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各项任务,为交通强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的发展目标,致力打造绿色高效的现代物流系统,推动物流降本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2019年10月,交通运输部组织召开会议确定将包括深圳市在内的13个省市列入首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2021年3月,商务部等8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21〕113号,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促进我国供应链协同化、标准化、数字化、绿色化、全球化发展,着力构建产供销有机衔接、内外贸有效贯通的现代供应链体系。多年来公司秉承“诚信为本、技术引领、精益服务”的经营理念,致力于打造集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为一体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平台,不断强化和提升供应链技术与运作能力,为客户提供非核心业务的供应链外包服务。公司供应链管理服务,分为贸易执行服务、综合物流服务等形式。贸易执行服务,是指在国内、国际贸易中,预先匹配上下游客户需求,同时与上下游客户签订业务合同,然后集合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为客户全方位提供高效、安全、低成本的供应链服务。综合物流服务,主要是国际物流服务、仓储配送服务以及进出口通关服务等。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环境尤其是行业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流动性紧张、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被申请重整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供应链业务的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制约,部分业务开展、拓展受阻,同时受前述因素影响对下属分子公司的支持力度有所削弱,综合导致公司整体业务拓展不畅,整体业务规模相对较小。

2、环保新能源业务

环保新能源行业尤其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领域,为国家大力鼓励和扶持的产业。根据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编制和发布的《“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在“十三五”期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约2,518.40亿元,同时积极引导并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国家将根据规划任务和建设重点,继续对设施建设予以适当支持,重点支持采用焚烧等资源化处理技术的设施和贫困地区处理设施建设,争取到2020年底,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他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等,目前市场存在较大处理能力缺口,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主要与全国各地方政府合作开展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静脉产业园区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园区以垃圾发电等为龙头项目,带动污泥、污水、建筑垃圾等固废可再生资源处理与利用,形成再生资源利用、发电、供热、环保减排、反哺农业为一体的环保新能源产业。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处于拓展期,运营项目和开发项目并重发展。一方面,公司对运营项目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累管理经验,培育优秀人才,为后续开发项目建设与运营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在产业园区内结合现有项目,探索、发掘与现有业务互补的、改善当地人居环境造福当地百姓的新项目、新业务,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目前运营的大同富乔项目已经成为当地环保建设领域的一面旗帜,为“大同蓝”做出了重要突出贡献,并作为样板经验登上中央电视台向全国进行推介,行业各界对“富乔”服务能力、品质高度认可。另一方面,公司大力推进新市场开发,以县域市场项目拓展为重点,逐步向核心城市推进,目前已签约一批县域项目并有部分项目已经具备开工条件,核心城市项目亦取得了良好效果,逐步形成“签约一批、开工一批、运营一批”滚动发展的良好局面。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环保新能源业务主要是与地方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以BOT模式处置生活垃圾、污泥等,以及通过垃圾焚烧方式发电,获取处理费和电费收入。目前在运营3台75T/H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配套2台15MW直接空冷汽轮发电机组,每年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40多万吨,年发电量约2亿度,有效推动了大同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为当地创造良好的城市卫生环境和人居环境,有力保障了城乡清洁工程的推进实施。同时,报告期内大同富乔日处理200吨的污泥干化二期项目投产运营,公司污泥干化项目处理能力达到了400吨/日,使大同城镇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理问题得到彻底处理,较好地助力解决城市固废处理等环保难题。此外,报告期内大同富乔进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建设,该项目设计处理能力为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该项目的建成投产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的经营规模及获利能力。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期末余额为0,主要是根据重整计划将相关非保留资产计提减值并列报于持有待售资产所致。
固定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了39.84%,主要是报告期内处置了闲置的固定资产及计提折旧所致。
无形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了7.75%,主要是报告期内摊销所致。
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加了24.61%,主要是富乔二期项目扩容建设、垃圾发电项目建设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综合服务平台

公司依托能源资源行业,打造了集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为一体的供应链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具备资源整合能力和客户需求匹配能力,可持续积累客户和供应商,并进行业务领域的拓展和服务链条的延伸。公司专注于提供细分行业的供应链管理服务,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对服务行业有深刻的理解,在长期的供应链运营中积累了丰富的专业运营经验、行业需求数据及客户合作关系。在贸易执行服务中,公司在确认客户需求后,可通过供应链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积累的客户资源及信息优势,可快速找到供应商,快速匹配及满足相关客户需求。综合服务平台将公司服务行业各环节的参与者聚集在一起,实现资源共享,共赢发展,而基于该服务平台,公司将深度挖掘各方需求,延伸服务链条、拓展业务领域,并开拓潜在客户、挖掘潜在需求、创新盈利模式。

2、AEO认证资质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于2019年11月再次顺利通过海关总署《AEO高级认证企业》认证(AEO高级认证为海关管理企业的最高级别)。作为AEO认证企业,进出口业务将会享受海关部门更加快捷的清关服务,包括更低的货物查验率,优先办理通关手续,简化进出口货物单证审核,在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海关估价、原产地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可先行验放,由海关同意设立协调员以及享受在中国海关及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的通关便利措施,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将使上海合冠进岀口通关业务更加便捷、高效,为公司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更好地服务客户,提升国际竞争力奠定坚实基础。

3、产业链竞争

城市固废处理产业链较长,涵盖了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处置、新型建材、多金属分选、供热供汽、餐厨垃圾、有机肥料、超浓污水处理、生活污水污泥处置等多个产业领域,整个链条上的每个产业,既是一个独立的产业,能够产生独立的经济、社会和环保效益,又是下个产业的原材料来源,具有很大的成本优势和竞争优势。公司环保新能源产业推行城乡固废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将固废处置行业最终将从无害化处理发展到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再发展到蓝色经济与生态循环体系,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大同富乔环保新能源产业在运营中严格推行城乡固废处置循环经济产业园模式,做到土地利用集约化、环保效益最大化、能源利用循环化、固废处理成品化、固废处置监管集中化、技术优化智能化,将城乡固废 所蕰含的资源“吃干榨净”,实现固废处置效益最大化。

4、专业团队

公司培养了一个运作经验丰富、市场开拓能力强的管理团队,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年富力强、具备专业的供应链管理行业经验。公司根据供应链管理服务的行业设立了多个行业的供应链服务执行团队,以及长期从事综合物流服务的专业团队。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薪酬考核体系,在不断引进外部人才的同时,采用内部培养、逐级晋升的方式扩充人才队伍。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管理团队具有电力、新能源、环保、税务、财务等各个专业管理领域的深厚背景,而且形成了老中青结合、具有年龄梯队的优势。管理人员从事电力行业管理均在10年以上,实施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度完善,执行力强。公司培养了优秀的技术管理团队,生产和管理技术人员95%以上是大中专电力学院毕业,具有良好的专业技术水平;环保新能源业务团队人员具有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5、信誉与品牌

多年来公司通过不断强化和提升供应链技术与运作能力,为客户提供其核心业务以外的集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为一体的供应链外包方案与运营,并依托完善的网络布局、独特的供应链服务模式、优质的服务品质、功能强大的信息系统以及勤勉敬业的专业团队和不断创新的供应链产品,赢得了国内外客户的广泛赞誉,并先后获得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交通运输协会评定为“中国物流百强企业”、深圳市发改委评选为“深圳市总部经济企业”、深圳市政府认定为“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等资质、荣誉和奖项,在供应链行业内具有重要地位。公司环保新能源产业运营平台大同富乔较早进入环保新能源领域,凭借多年运营积累的品牌优势,在固废领域,尤其是我国北方固废处置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大同富乔自投产以来,先后获得住建部颁发的“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教育部和环

保部颁发的“首批全国中小学生环境教育实践基地”、“山西省优秀民营企业”、“山西省碧水蓝天先进企业”、“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单位”等30余项荣誉称号,多次被中央新闻联播、中央新闻调查栏目组、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能源报等各大媒体报道,具有良好的品牌优势。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是公司的困难之年。外部,面对“中美贸易摩擦”、疫情起伏等导致的整体经济环境不景气;内部,公司流动性持续紧张,部分业务停滞,涉诉、资产被冻结等,并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进行重整,公司面临内外交困的重大不利局面。2020年,也是公司的希望之年。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经营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全力以赴不畏艰难,多方举措积极寻求相关解决方案,积极维持、保障公司经营管理有序运转,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综合物流和IT电子等综合供应链业务保持正常运营实现稳定发展,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在政府部门、法院以及主要债权人等的共同合力支持下,公司历经预重整、重整投资人选定、裁定重整等重重程序,深圳中院于2020年12月17日作出(2020)粤03破568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重整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司“脱困”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曙光在望。展望2021年,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公司沉重历史包袱将得以化解实现轻装上阵,将积极整合利用已有资源,进一步恢复、夯实公司盈利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并推动适时注入利于公司长期持续、稳健发展的相关资产,推进平台化建设协同发展,争取实现飞马再次腾飞,再创新高峰!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努力克服流动性紧张以及疫情等因素的不利影响,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607.18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了

21.52%,主营业务成本19,025.0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了15.37%,营业成本的同比变化低于营业收入的同比变动主要是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上涨子公司生产成本增加所致,公司业务综合毛利率为22.68%,比去年同期降低了5.61个百分点。销售费用为55.07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了70.73%,主要是报告期内受公司业务规模下降及积极控制费用开支所致。管理费用为14,742.3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6.17%,主要是公司于本期实施重整,重整费用以及职工安置费用支出增加所致。财务费用为79,417.98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了24.99%,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实施重整计划,根据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债权于法院正式裁定受理后停止计息,导致本期确认的利息支出较上期减少所致。报告期内共计确认投资收益1,111,250.04万元,主要是公司根据重整计划确认了债务重组收益1,042,505.81万元;同时根据公司重整计划有关非保留资产处置方案,前海百川等6家子公司于重整计划经深圳中院裁定通过日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该等子公司以前期间损益于本期转回在合并报表范围时形成投资收益为68,962.28万元。根据公司重整计划中对非保留资产的处置安排并结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本报告期对相关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及商誉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共169,233.27万元。根据公司涉诉情况按合同约定、判决结果及相关规定对或有费用及或有损失等计入营业外支出18,864.75万元。综上,2020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828,134.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28,134.05万元,扣除非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9,789.99万元。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5号——上市公司从事电力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电力相关业务为子公司大同富乔与大同市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以BOT模式处置生活垃圾、污泥等,以及通过垃圾焚烧方式发电,获取处理费和电费收入。大同富乔主要经营区域为大同市及其下属县辖区,以立足当地、区域发展,打造品牌、外部输出为经营方针,通过打造样板、培养团队,探索可复制发展模式,建立“富乔”品牌,以垃圾发电、秸秆热电等为龙头项目,带动污泥、污水、建筑垃圾等固废可再生资源处理与利用,形成再生资源利用、发电、供热、环保减排、反哺农业为一体的环保新能源产业。报告期内,大同富乔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达到40多万吨,发电量约2亿度,整体设计产能已满负荷运转,目前正在进行二期项目建设,二期项目设计处理能力为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该项目的建成投产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的经营规模及获利能力。同时,大同富乔已签约储备一批县域项目并有部分项目已经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目前相关工作在陆续推进中。

主要生产经营信息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总装机容量(万千瓦)33
新投产机组的装机容量(万千瓦)00
核准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4.54.5
在建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1.51.5
发电量(亿千瓦时)2.31272.4095
上网电量或售电量(亿千瓦时)1.96142.0484
平均上网电价或售电价(元/亿千瓦时,含税)63,730,000.0063,730,000.00
发电厂平均用电率(%)15.19%14.99%
发电厂利用小时数(小时)7,7098,031

公司售电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相关数据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246,071,777.50100%313,536,278.80100%-21.52%
分行业
物流供应链服务业68,447,569.1227.82%118,088,137.9037.66%-42.04%
环保新能源行业171,450,351.2269.67%189,761,115.4660.52%-9.65%
其他6,173,857.162.51%5,687,025.441.81%8.56%
分产品
综合物流服务10,695,715.964.35%
贸易执行服务-矿产19,524,472.396.23%-100.00%
资源行业
贸易执行服务-其他行业57,751,853.1623.47%98,563,665.5131.44%-41.41%
环保新能源行业171,450,351.2269.67%189,761,115.4660.52%-9.65%
其他6,173,857.162.51%5,687,025.441.81%8.56%
分地区
华南地区19,538,405.236.23%-100.00%
华北地区177,624,208.3872.18%195,448,140.9062.34%-9.12%
华东地区68,447,569.1227.82%98,549,732.6731.43%-30.55%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5号——上市公司从电力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物流供应链服务业68,447,569.1260,235,890.6812.00%-42.04%-44.55%4.00%
环保新能源行业171,450,351.22129,745,364.2724.32%-9.65%12.10%-14.68%
分产品
贸易执行服务-其他行业57,751,853.1655,434,648.764.01%-41.41%-37.74%-5.65%
环保新能源行业171,450,351.22129,745,364.2724.32%-9.65%12.10%-14.68%
分地区

相关财务指标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物流供应链服务业营业成本60,235,890.6831.66%108,636,896.2748.32%-44.55%
环保新能源行业营业成本129,745,364.2768.20%115,738,386.6651.48%12.10%
其他营业成本269,172.100.14%431,473.230.19%-37.62%

单位:元

产品分类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综合物流服务营业成本4,801,241.922.52%
贸易执行服务-矿产资源行业营业成本19,592,423.838.72%-100.00%
贸易执行服务-其他行业营业成本55,434,648.7629.14%89,044,472.4439.61%-37.74%
环保新能源行业营业成本129,745,364.2768.20%115,738,386.6651.48%12.10%
其他营业成本269,172.100.14%431,473.230.19%-37.62%

说明公司供应链业务营业成本同比下降主要是受公司流动性紧张以及疫情等因素影响业务营收同比下降所致。环保新能源业务营业成本同比增加主要是受材料价格上涨生产成本增长影响所致。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详见“第五节 重要事项-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231,603,042.83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94.12%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0.00%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例序号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第一名114,614,422.0446.58%
2第二名56,738,473.0523.06%
3第三名54,339,561.1322.08%
4第四名3,352,292.031.36%
5第五名2,558,294.581.04%
合计--231,603,042.8394.12%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5大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公司主要客户中没有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72,901,776.42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44.87%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第一名45,534,983.8828.03%
2第二名7,577,366.804.66%
3第三名7,158,185.834.41%
4第四名7,074,239.914.35%
5第五名5,557,000.003.42%
合计--72,901,776.4244.87%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5名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公司主要供应商中没有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

3、费用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550,737.661,881,377.87-70.73%主要是公司业务规模下降和费用控制所致。
管理费用147,423,465.95100,859,986.2346.17%主要是公司本期实施重整计划,新增重整计划费用以及职工安置费用所致。
财务费用794,179,837.571,058,763,251.40-24.99%主要是根据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破产相关债权于法院正式裁定受理后停止计息,导致本期确认的利息支出较上期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8,194,811.357,548,446.998.56%主要是研发投入以及人员增加所致。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一贯重视研发投入,以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信息技术等技术手段,通过研发的交易系统、结算系统、智仓系统、金融系统等智慧系统,致力于整合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一体化运作,开发完善贯穿全过程、全链条的供应链综合管理平台,努力为广大客户全方位提供高效、安全、低成本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并聚合金融机构、物流服务商等主体,帮助上下游客户专注于自身核心业务,提升产业链整体竞争力,在实现盈利目标的同时积极创造社会价值。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环保新能源业务,以大同富乔为主体成立科研技术中心,针对目前垃圾焚烧处理行业普遍存在技术瓶颈以及公司在节能降耗方面的优化提升进行研发和探索,报告期内大同富乔取得四项实用新型专利权、八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开展筹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未来,公司将结合业务开展状况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研技术水平,为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稳步拓展创造条件。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0年2019年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373312.12%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12.09%10.75%1.34%
研发投入金额(元)8,194,811.357,548,446.998.5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3.33%2.41%0.92%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0.000.00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0.00%0.0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1,977,529.98494,555,424.82-49.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1,561,432.53480,166,068.36-51.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416,097.4514,389,356.4641.8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257,272.82122,538,314.80-70.4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464,820.8561,383,487.52-63.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792,451.9761,154,827.28-77.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1,717,874.391,336,810,365.60-84.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872,509.491,444,579,433.14-97.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9,845,364.90-107,769,067.5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93,988,237.47-32,139,406.26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041.61万元,较上年同期1,438.94万元,增加了41.88%,主要是公司延长了供应商货款支付账期提高了资金周转效率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379.25万元,比上年同期6,115.48万元,减少了77.45%,主要是报告期收回投资收到现金减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额为15,984.54万元,比上年同期-10,776.91万元,增加了248.32%,主要是报告期内重整投资人根据重整计划向公司提供偿债资金和偿债借款所致。以上因素综合导致公司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9,398.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703.58%。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041.61万元,年度净利润为828,134.05万元,差异较大主要是本期根据重整计划确认债务重组收益1,042,505.81万元、依据《重整计划》非保留资产处置方案于《重整计划》经深圳中院裁定批准日开始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部分子公司以前期间损益于本期转回在合并报表时形成的投资收益为68,459.93万元以及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共169,233.27万元,上述净利润影响因素与经营现金流无关。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11,112,500,393.12134.39%主要是根据重整计划确认的债务重组收益和部分子公司不纳入合并范围以前期间损益于本期转回在合并报表时形成的投资收益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78,713,623.63-0.95%主要是确认持有的北京华油股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影响所致。
资产减值-191,110,071.68-2.31%主要是基于谨慎性等原则,期末对公司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商誉计提了减值准备所致。
营业外收入863,024.470.01%
营业外支出188,647,478.862.28%主要系根据相关判决及裁定的计提的预计负债。
信用减值损失-1,501,222,606.94-18.15%主要是基于谨慎性等原则,期末对部分应收款项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适用

单位:元

2020年末2020年初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272,434,866.5524.50%80,164,503.473.11%21.39%主要是重整投资人根据重整计划向公司提供偿债资金和偿债借款所致。
应收账款73,133,747.566.58%1,134,668,290.4244.02%-37.44%主要是依据重整计划有关非保留资产的处置方案,期末将纳入非保留资产处置的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并列报于持有代售资产所致。
存货27,729,242.362.49%36,145,745.281.40%1.09%主要是销售规模下降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20,750,564.340.81%-0.81%主要是依据重整计划有关非保留资产的处置方案,期末将纳入非保留资产处置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列报于持有代售资产所致。
固定资产1,951,394.810.18%3,243,767.520.13%0.05%主要是报告期内处置了闲置的固定资产及计提折旧所致。
在建工程88,466,149.247.95%70,995,973.052.75%5.20%主要是富乔二期项目扩容建设、垃圾发电项目建设所致。
短期借款5,251,846,542.04203.76%-203.76%主要是根据重整计划履行债务清偿义务减少短期借款所致。
长期借款362,494,608.0532.59%32.59%主要是根据骏马环保重整计划对绵阳市商业银行的借款本息进行留债
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31,000,000.001.20%-1.20%主要是为报告期内出售期初理财产品所致。
预付账款4,138,180.990.37%445,845,765.4617.30%-16.93%主要是期末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其他应收款10,991,770.840.99%23,234,242.730.90%0.09%主要是期末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持有待售资产18,619,025.651.67%1.67%
其他流动资产18,107,839.871.63%12,921,055.530.50%1.13%主要是大同富乔预缴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1,000,294.430.99%89,713,918.063.48%-2.49%主要是"北京华油"股权投资资产期末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13,979,242.201.26%3,956,204.700.15%1.11%主要是期末为资产减值准备、可抵扣亏损计提的递延税款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79,714,924.787.17%368,851,828.7714.31%-7.14%主要是根据重整计划履行债务清偿义务减少应付账款所致。
合同负债4,735,004.430.43%13,032,381.280.51%-0.08%主要是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取得的预收款项,依据新收入准则规定,分类调整至 "合同负债"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20,909,794.161.88%11,612,613.080.45%1.43%主要是依据重整计划预提职工安置费用影响所致。
其他应付款231,584,460.6720.82%4,862,548,992.05188.66%-167.84%主要是根据重整计划履行债务清偿义务减少其他应付款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152,223.370.91%1,594,493,366.0961.86%-60.95%主要是根据重整计划履行债务清偿义务减少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长期应付款10,152,223.360.39%-0.39%主要是子公司应付的融资租赁款于一年内到期,列报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预计负债137,242,082.6412.34%635,220,386.2224.65%-12.31%主要是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履行债务清偿义务减少预计负债,以及子公司依据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确认预计负债综合影响所致。
递延收益17,701,730.841.59%9,212,198.930.36%1.23%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金融资产
拟出售的非保留资产18,619,025.6518,619,025.6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89,713,918.0678,713,623.6311,000,294.43
上述合计89,713,918.0678,713,623.6318,619,025.6529,619,320.08
金融负债0.000.00

其他变动的内容根据《重整计划》之非保留资产处置方案,公司将拟出售的非保留资产转入持有待售资产核算。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5、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大同富乔子公司环保新能源12,356万元567,351,654.16301,836,184.05178,859,682.3733,744,243.76-64,560,164.66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来宾富乔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无重大影响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大同富乔为本公司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范围为生活垃圾焚烧热电、生物质热电、光伏发电、污泥处理、污水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生活垃圾清运处置,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等环保项目的投资建设、咨询、设计、管理、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大同富乔主要运营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和污泥处理处理项目,大同富乔已成为当地环保建设领域的一面旗帜,为“大同蓝”做出了重要突出贡献,并作为样板经验登上中央电视台向全国进行推介,行业各界对“富乔”服务能力、品质高度认可。截至目前,富乔体系已与多处地方政府签订合作开展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静脉产业园区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项目框架/意向协议等,部分项目已经具备前期开发条件,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合作开发、项目代建等方式推动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稳定、可持续发展。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2018年以来,公司面临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原控股股东流动性困难及担保能力下降引起公司流动性持续紧张等重大不利因素事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出现较大波动,2019年度公司被债权人向深圳中院申请进行重整。针对公司当时状况,公司经营管理层经审慎研究认为重整是实现公司“脱困”并重新焕发活力的重要途径。确定“重整”目标后,公司积极推进开展重整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政府部门、法院、主要债权人以及有关方的报告/沟通等相关工作,以及与主要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积极协商达成重整共识等,并历经预重整、裁定重整、重整投资人选定、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等重重程序,深圳中院于2020年12月17日作出了(2020)粤03破568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重整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司“脱困”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曙光在望。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新增鼎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刘永好先生。经新增鼎公司提议,公司于2021年1月实施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以及聘任经营管理层事宜,实现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平稳过渡,公司将在新增鼎公司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恢复、发展留存的环保新能源和供应链管理等相关业务;同时,在符合相关监管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推动适时注入利于公司长期持续、稳健发展的相关资产,进一步改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一)未来发展规划

1、发展目标:围绕“绿色低碳、产业互联”两大方向,短期与长期结合,以卓越运营筑牢根基,投资发展培育希望,科技创新驱动未来,打造卓越的成长型公司。

2、环保新能源业务发展规划。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主要与全国各地方政府合作开展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静脉产业园区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园区以垃圾发电等为龙头项目,带动污泥、污水、建筑垃圾等固废可再生资源处理与利用,形成再生资源利用、发电、供热、环保减排、反哺农业为一体的环保新能源产业。环保新能源业务将继续推进“富乔”品牌建设,并向外输出品牌、服务团队,按照“一个园区,两一体化”模式积极开发项目,以生活垃圾一体化、农作物秸秆一体化处理为切入点,致力打造循环经济产业园,进一步做大、夯实环保新能源业务板块。

3、供应链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深耕供应链综合服务多年,具有丰富的运作经验、高效服务团队,建立了全面灵活、快速响应的服务体系,能够为服务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综合一体化供应链服务。中短期内,公司供应链业务将以夯实存量业务、探索发展新业态为目标,在新增鼎公司的支持下,积极推进线下留存业务恢复、发展,重点发挥公司AEO高级企业认证资质等优势,积极推动原有大客户业务恢复、发展以及相关业务拓展,并探索附加值更高的供应链服务新形态。另一方面,公司将结合原有资源、系统,团队的基础上,探索发展产业互联网平台推进线上布局,以大宗交易为切入点,探索打造“平台、科技、数据”为核心的产业互联网。

4、推动适时注入资产,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将积极推动适时注入利于公司长期持续、稳健发展的相关资产,夯实公司净资产、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推进规模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5、适时启动再融资、开展资产并购等,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力量,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通过内生与外延双轮驱动公司高效发展,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抗市场风险能力,推动实现公司稳健、可持续性发展。

(二)2021年度公司经营发展计划以及重点工作安排

1、积极推进公司重整事项,推动公司回归稳健、可持续发展轨道。

截至目前,公司重整尚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司、管理人、重整投资人新增鼎公司以及有关方正积极推进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争取尽快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并及时向深圳中院申请裁定,推动公司尽快回归稳健、可持续发展轨道。

2、夯实存量业务,积极探索发展新业态。

“供应链管理+环保新能源”双主业发展是公司的发展战略,针对存量业务状况,公司进行了系统性梳理、研究与分析,并结合公司的竞争优势等实际情况进行规划布局和探索,争取推动快速恢复、发展留存的环保新能源和供应链管理等相关业务,并进一步夯实公司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公司盈利发展能力。

3、推动适时注入资产,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积极进行调研,并开展相关可行性分析,推动将有助于发挥公司经营优势具有良好协同效应的相关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体系,发展壮大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改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4、积极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持续强化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体系建设,提升合规治理管控能力,防范公司经营及管理风险,保障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作、有序开展,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发展能力。

(三)面临的主要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

近年来国内外经济形势严峻、复杂,市场需求不振,叠加2020年以来疫情影响,国内整体经济增长大幅放缓,市场需求出现萎缩,实体经济经营出现一定困难。公司作为服务型企业,宏观经济环境尤其是市场需求变化将对公司相关业务经营与拓展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如果不能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时调整优化经营策略,将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

2、运营不及预期风险

在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新增鼎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并将大力支持公司恢复、发展留存的环保新能源和供应链等相关业务。前期,受公司流动性持续紧张、涉诉以及被债权人申请进行重整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原有业务部分出现停滞情况,相关资源客户、运营团队等持续流失。公司通过重整化解历史包袱以及在新增鼎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公司留存的环保新能源和供应链等相关业务能否实现有效恢复并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存在运营不及预期的风险。针对存量业务状况,公司进行了系统性梳理、研究与分析,并结合公司的竞争优势等实际情况进行规划布局和探索,立足于稳健经营的前提下,争取推动快速恢复、发展留存的环保新能源和供应链管理等相关业务。

3、政策风险

公司从事的环保新能源行业为国家政策性扶持行业,但不排除因行业政策调整变化导致经营波动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加强对其进行分析研究,并加强与地方政府的联系和沟通,提高公司应对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4、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恢复、发展以及相关业务拓展,将对公司的整体战略布局、生产运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市场开拓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如果公司未能及时改进完善相关治理体系、提升管理水平,将可能给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及有效化管理带来风险。公司将推进公司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优化管理决策流程,提升内部管理能力。 同时,公司将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加强管理团队培训,引入专业管理人才,做好授权管理,降低管理风险。

5、退市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重整尚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如果公司顺利实施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如果不能顺利实施, 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亏损等,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不适用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8年度分配方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19年度分配方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20年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0年0.008,281,340,474.510.00%0.000.00%
2019年0.00-12,325,768,618.980.00%0.000.00%
2018年0.00-2,208,056,708.400.00%0.00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飞马投资避免同业竞争避免同业竞争2007年05月07日永久正常履行中
黄壮勉避免同业竞争避免同业竞争2007年05月15日永久正常履行中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飞马国际现金分红公司承诺未来三年(2018-2020)在盈利、现金流能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或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18年04月27日2020-12-31正常履行中
30%。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进行了说明,详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以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上述通知的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收入会计政策。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20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序号公司名称业务性质是否纳入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原因
2019年度2020年度
1来宾富乔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环保业出售
2飞马大宗投资有限公司一般贸易按《重整计划》之非保留资产处置方案进行处置,转入持有待售资产核算。
3北京飞马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物流业
4深圳前海百川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金融服务
5深圳百川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物流业
6飞马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物流业
7上海银钧实业有限公司一般贸易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7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1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王小敏、邱燕、付依林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1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

√ 是 □ 否

对改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详细说明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1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决定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四川华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立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立信所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98),公司债权人深圳宝安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银银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法院已进行立案审查。2019年10月,法院主持召开了听证会。2020年1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公司收到深圳中院《决定书》((2019)粤03破申537号),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2020年9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84),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19)粤03破申537号《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桂银银行对公司重整的申请。2020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指定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决定书》,深圳中院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重整管理人。2020年12月17日,深圳中院作出了(2020)粤03破568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重整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详见《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8)。2021年4月12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的执行进展情况向深圳中院提交了《关于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的申请》,目前已获得深圳中院裁定准许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截至目前,《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确认标准事项中除“6.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应当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股票已划转至重整投资人账户,或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尚在紧密推进中,其他事项已基本实施完成,《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管理人、公司、新增鼎公司以及有关方正积极推进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争取尽快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并向深圳中院申请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目前公司重整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如果公司顺利实施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如果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4.17条第

(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因票据兑付、购销合同以及金融借款纠纷等,公司及子公司涉及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等多宗诉讼事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涉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39,003.88部分案件已判决/裁决,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部分案件已判决/裁决,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对裁定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的债权,经公司管理人审核并报深圳中院确定,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不会对公司造成进一步不利影响。2018年11月1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涉诉事项的公告》、《关于涉诉事项暨进展的公告》、《关于子公司涉诉事项暨进展的公告》以及《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因金融借款、保证30,047.97部分案件部分案件已判决/对裁定公司承2018年12月巨潮资讯网
责任以及购销合同纠纷,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多宗诉讼事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涉诉事项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6)。已判决/裁决,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裁决,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担相关责任的债权,经公司管理人审核并报深圳中院确定,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不会对公司造成进一步不利影响。18日(www.cninfo.com.cn),《关于涉诉事项暨进展的公告》、《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因金融借款以及贸易纠纷,恺恩资源涉及新加坡最高院高级法庭诉讼事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子公司涉诉事项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14,839.27已判决/中止审理恺恩资源被裁定清盘,相关案件已中止审理。恺恩资源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019年01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子公司涉诉事项暨进展的公告》、《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因票据兑付、买卖合同以及金融借款纠纷和保证责任、劳动纠纷等,公司及子公司涉及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深圳国际仲裁庭等多宗诉讼/仲裁事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259,458.68部分案件已判决/裁决,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部分案件已判决/裁决,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对裁定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的债权,经公司管理人审核并报深圳中院确定,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不会对公司造成进一步不利影响。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因金融借款、股东出资、票据追索、136,696.26部分案件已判决/裁部分案件已判决/裁决,详见公司对裁定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的2019年05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
保证合同以及贸易纠纷等,公司及子公司涉及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新加坡最高院高级法庭等多宗诉讼/仲裁事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决,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债权,经公司管理人审核并报深圳中院确定,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不会对公司造成进一步不利影响。o.com.cn),《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因票据追索、借款、担保追偿以及贸易纠纷等,公司及子公司涉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新加坡仲裁中心多宗诉讼/仲裁事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19,122.96部分案件已判决/裁决,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部分案件已判决/裁决,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对裁定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的债权,经公司管理人审核并报深圳中院确定,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不会对公司造成进一步不利影响。2019年06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因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及保证合同纠纷,公司涉及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多宗诉讼/仲裁事项,详见22,938.86部分案件已判决/裁决,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部分案件已判决/裁决,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对裁定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的债权,经公司管理人审核并报深圳中院确定,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不会对2019年07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2)的公告》。公司造成进一步不利影响。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及贷款纠纷,公司涉及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多宗诉讼/仲裁事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17,120.69部分案件已判决/裁决,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部分案件已判决/裁决,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对裁定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的债权,经公司管理人审核并报深圳中院确定,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不会对公司造成进一步不利影响。2019年08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公司涉及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诉讼事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9)4,965.54已判决一审判令公司支付借款本金4,965.54万元及利息等。对裁定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的债权,经公司管理人审核并报深圳中院确定,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不会对公司造成进一步不利影响。2019年09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因保理合同纠纷,公司涉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诉讼事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1,003.83已判决一审判令公司归还原告应收账款1,003.83万元及逾期违约金等。对裁定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的债权,经公司管理人审核并报深圳中院确定,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不会对公司造成进一步不利影响。2019年11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号:2019-113)
因担保追偿权纠纷(诉本公司承担票据兑付责任),公司涉及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诉讼事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8)1,784.28已判决对裁定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的债权,经公司管理人审核并报深圳中院确定,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不会对公司造成进一步不利影响。对裁定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的债权,经公司管理人审核并报深圳中院确定,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不会对公司造成进一步不利影响。2019年12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因担保追偿权纠纷,公司涉及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诉讼事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2,296.54已判决一审判令公司偿还代偿款1,837.26元及利息等。对裁定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的债权,经公司管理人审核并报深圳中院确定,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不会对公司造成进一步不利影响。2020年03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公司涉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事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127,308审理中不适用对裁定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的债权,经公司管理人审核并报深圳中院确定,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不会对公司造成进一步不利影响。2020年05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因合同纠纷,公司涉及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诉讼事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49,223.84审理中不适用对裁定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的债权,经公司管理人审核并报深圳中院确定,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2020年06月0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行清偿,不会对公司造成进一步不利影响。
因买卖合同纠纷,公司涉及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诉讼事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12.5已判决一审判令公司偿还原告货款12.50万元及罚息等。对裁定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的债权,经公司管理人审核并报深圳中院确定,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不会对公司造成进一步不利影响。2020年08月0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因票据付款请求纠纷,公司涉及深圳市福田人民法院诉讼事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4,757.81审理中不适用对裁定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的债权,经公司管理人审核并报深圳中院确定,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不会对公司造成进一步不利影响。2020年09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公司涉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事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5)10,765.43已判决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不会对公司造成进一步不利影响。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不会对公司造成进一步不利影响。2020年11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姓名类型原因调查处罚类型结论(如有)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飞马国际其他未按规定披露重被中国证监会立责令改正,给予2020年05月20巨潮资讯网
大担保事项、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以及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事项案调查或行政处罚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www.cninfo.com.cn),《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黄壮勉实际控制人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事项、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以及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事项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处以九十万元罚款2020年05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费益昭高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事项、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以及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事项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五万元罚款2020年05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乔康监事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事项、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以及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事项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五万元罚款2020年05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整改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本次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2.1 条第(七)项至第(九)项规定的情形。

2、本公司及有关当事人将吸取教训,以此为戒,杜绝上述情况的再次发生。同时,公司对此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3、本公司将敦促实际控制人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并积极改进完善信息披露等内部治理体系,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上市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因金融借款、票据兑付、购销合同、保证合同等纠纷,公司涉及多起诉讼/仲裁事项,部分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公司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被列为限制消费人员。详见“十二、重大诉讼、裁事项”和“十九、其他重

大事项说明”以及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及相关公告。后续,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执行相关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2、飞马投资因流动性困难,其非公开发行的“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一至四期)皆未能如期偿付应付利息及相关回售款项,发生实际性违约,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未能如期兑付的提示公告》。截至目前,飞马投资已被深圳中院裁定进行重整,目前相关工作在密切推进中。公司将密切关注飞马投资重整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金融借款、保证合同等纠纷,以及相关方申请强制执行等,飞马投资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黄壮勉先生被列为限制消费人员。

4、2021年1月,飞马投资、黄壮勉先生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其因公司实施重整导致持股比例下降、股份数减少以及后续将可能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公司将持续关注飞马投资及黄壮勉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督促其及有关方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5、关联交易情况 -(3)关联租赁情况和(4)关联担保情况”。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临时公告披露日期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房地产租赁的公告2020年06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2018年度为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18年0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子公司为关联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年07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2017年度为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17年04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房地产租赁的公告2017年04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详见“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5、关联交易情况 -(3)关联租赁情况”。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国丰江苏2017年07月28日20,0002016年05月27日12,433.85连带责任保证
恺恩资源2016年03月25日40,6952016年10月13日13,171.64连带责任保证一年
恺恩资源2017年04月25日6,392.642018年03月05日6,392.64连带责任保证一年
飞马香港2017年04月25日12,208.52017年12月12日7,230.16连带责任保证一年
飞马香港2017年04月25日20,347.52018年01月01日11,215.43连带责任保证一年
飞马物流2017年07月28日12,0002018年07月30日10,690.53连带责任保证一年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0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40,759.36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99,643.64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40,759.36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大同富乔2018年04月25日4,0002018年07月30日2,470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1,75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4,00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1,750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42,509.36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103,643.64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42,509.36
(A3+B3+C3)计(A4+B4+C4)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328.81%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2,749.49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公司为原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飞马物流、飞马香港和恺恩资源,以及为关联方国丰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简称“国丰江苏”)提供的担保已承担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中,对于飞马物流的担保,公司已按照《重整计划》以股票进行清偿,相关担保责任已履行完毕;对于飞马香港、恺恩资源的担保目前已涉诉,如该担保债权经公司管理人审核并报深圳中院确认,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以股票向相关债权人进行清偿;对于国丰江苏的担保已进行代偿并向有关担保方进行追偿,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法采取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公司存在待判决的或有担保事项。根据一审判决,本公司及有关方作出的担保无效,但应就借款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三分之一的清偿责任(约5,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 9-085)。本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二审尚未判决。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披露《关于签订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公司与新增鼎公司签订《协议书》,若公司就上述或有担保事项经二审法院裁决需要承担全部或部分清偿责任的,新增鼎公司承诺按照相关规定负责予以解决。后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遵循合法合规经营原则,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积极承担对公司员工、客户及社会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把发展经济和履行社会责任有机统一起来,努力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并重,实现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协调,为科学和谐发展积极贡献力量。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控管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责权分明,各司其职。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相关决议合法、有效,较好地履行了公司经营管理职责。公司积极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构建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体系,通过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向广大投资者披露公司重大信息,并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效益和财务状况等提供切实便利,积极保障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尊重和维护员工权益,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坚持“平等、自愿”原则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各项职工保险,积极建立健全员工薪酬福利体系和晋升机制,不断提高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及满意度。公司注重员工培训与职业规划,制定了完整的培训体系,通过具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使员工知识、技能、工作方法等方面得到提升,推动公司和个人的不断进步,打造学习型团队,建设学习型企业,达到公司和个人的双赢。公司重视客户、供应商利益,致力营造诚信务实的合作氛围,积极构建与客户、供应商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秉承“诚信为本、技术引领、精益服务”的经营理念,不断改善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构建快速响应机制,联通上下游服务链,共同开拓市场,实现与客户、供应商的共赢发展。公司把社会责任融入到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积极发展就业岗位,大力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为创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2021年,公司仍将一如继往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注重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同步共赢,争取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社会。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排放口分布情况排放浓度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总量核定的排放总量超标排放情况
大同富乔二氧化硫有组织连续排放11#锅炉布袋除尘器出口73.09mg/m?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62.89吨二氧化硫:181.93吨;氮氧化物:323吨;烟尘:45.48吨。
大同富乔氮氧化物有组织连续排放11#锅炉布袋除尘器出口112.76mg/m?见上98.31吨见上
大同富乔烟尘有组织连续排放11#锅炉布袋除尘器出口4.28mg/m?见上3.77吨见上
大同富乔二氧化硫有组织连续排放12#锅炉布袋除尘器出口74.46mg/m?见上49.49吨见上
大同富乔氮氧化物有组织连续排放12#锅炉布袋除尘器出口119.12mg/m?见上79.00吨见上
大同富乔烟尘有组织连续排放12#锅炉布袋除尘器出口2.94 mg/m?见上2.03吨见上
大同富乔二氧化硫有组织连续排放13#锅炉布袋除尘器出口51.04mg/m?见上58.79吨见上
大同富乔氮氧化物有组织连续排放13#锅炉布袋除尘器出口71.9mg/m?见上83.64吨见上
大同富乔烟尘有组织连续排放13#锅炉布袋除尘器出口3.74mg/m?见上3.39吨见上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本项目采用3炉(3×75t/h 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焚烧炉两用一备)2机(2×15MW 凝气式汽轮机)配置,垃圾进厂经磁选、破碎后,采用以煤和秸秆为辅助燃料的循环流化床焚烧工艺,烟气治理采用炉内脱硫+活性炭喷射+半干法烟气净化+布袋除尘器处理技术,垃圾渗滤液进入超浓污水处理车间后综合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的蒸汽用于发电,产生的电力除自用外,多余部分并网外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2008年9月2日获得《关于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晋环函[2008]650号)。2011年10月31日获得《关于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晋环函[2011]2359号)。2018年9月10日获得《关于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增加500吨/日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扩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同环函(服务)〔2018〕22号)。2015年1月29日获得《关于大同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环函(服务)〔2015〕9号)。2017年7月4日获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表》(编号):

2017-0200-0017)。2018年11月28日获得《关于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增加200吨/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处理

能力扩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环函(服务)〔2018〕31号)。2019年9月6日获得《全国排污许可证》的变更,2019年9月17日获得《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增加200吨/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处理能力扩容项目验收登记》。2020年1月2日获得《全国排污许可证》法人的变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6月8日完成突发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修编、专家评审以及环保局备案,并取得大同市环保局签发的备案表。 备案号:140200-2020-005-M。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按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的要求,进行每年一次的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编制,并于2020年5月将《企业2020年自行监测方案》上传至大同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同时按照自行监测内容开展公司各类环保污染因子的自行监测工作,并将监测数据录入《企业自行监测数据信息公开系统》对社会进行公示。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5号——上市公司从电力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详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一、概述”以及本节“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相关描述。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子公司及大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事项

2020年9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84)、《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子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分别裁定受理了对公司、公司子公司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马环保”)、大股东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重整的申请,公司、骏马环保、飞马投资进入重整程序。2020年9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指定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深圳中院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骏马环保、飞马投资重整管理人。重整期间,公司关于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申请未获得深圳中院批准,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 的规定对公司财产权利凭证、印章、证照等进行了接管,由管理人负责管理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由公司董事会变更为管理人。

(1)2020年12月17日,深圳中院作出(2020)粤03破568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重整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司负责执行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新增鼎公司负责协助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深圳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管理人向公司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由管理人变更为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不能顺利实施重整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截至目前,《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确认标准事项中除“6.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应当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股票已划转至重整投资人账户,或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尚在紧密推进中,其他事项已基本上实施完成,《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后续,公司及管理人将根据《重整计划》、飞马投资债权人表决通过的《关于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无偿让渡所持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中50%数量股票的处置方案》等积极加快推进飞马投资和黄壮勉先生分别按照50%的比例无偿让渡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划转,并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骏马环保管理人于2020年12月23日收到了深圳中院作出的(2020)粤03 破56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裁定批准《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重整 计划》(以下简称“《骏马环保重整计划》”)并终止骏马环保的重整程序,详见《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2)。截至目前,骏马环保的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骏马环保已向深圳中院提交了《申请书》,请求裁定确认《骏马环保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骏马环保重整程序。

(3)飞马投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0年11月16日下午17时结束线下表决, 根据管理人统计结果,飞马投资债权人表决通过了《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产 管理方案》。飞马投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1年3月26日中午12时结束投票表决,根据管理人的统计结果,飞马投资债权人表决通过了《关于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无偿让渡所持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中50%数量股票的处置方案》。截至目前,飞马投资重整相关工作在进行中,后续,管理人将根据飞马投资重整进展情况及时予以信 息披露。

2、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30),公司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9日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股份不向原股东分配),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20年12月30日。公司于2021年1月4日披露了《关于重整及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7),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652,880,386股增加至2,661,232,774股,转增股票1,008,352,388股已登记至管理人证券账户。截至目前,管理人已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将相应数量的转增股票过户至重整投资人新增鼎公司证券账户以及部分债权人证券账户。

3、公司被立案调查事项

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深证调查通字〔2019〕068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0年5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 号),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深圳证监局调查完毕,深圳证监局依法对公司及有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公司及有关当事人已履行完毕。公司本次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七)项至第(九)项规定的情形。

4、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暨部分银行账户、股权资产被冻结

由于公司流动性紧张,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多起,主要为金融借款、票据兑付、连带责任担保及劳动纠纷等事项所致,以及因有关方申请财产保全导致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股权资产被冻结;此外,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公司、飞马投资、黄壮勉先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黄壮勉先生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详见公司前期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股权资产冻结情况的公告》以及相关公告,相关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2020年12月17日,深圳中院作出(2020)粤03破568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向债权人抵偿债务,偿债股票价格为4元/股,普通债权以股票清偿部分的清偿率为19.98%,,每100元普通债权可分配约5股飞马国际股票。公司以股票抵偿债务后,不再承担其他清偿责任。上述诉讼/仲裁事项涉及债权债务,经管理人审核并报深圳中院确认后,按照《重整计划》进行清偿。后续,公司将根据上述案件和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待判决或有担保事项

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公司存在或有担保事项。根据一审判决,本公司及有关方作出的担保无效,但应就借款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三分之一的清偿责任(约5,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本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二审尚未判决,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根据一审判决计提了预计负债。鉴于一审判决该担保无效且目前尚处于上诉阶段,公司暂无法判断该事项的最终具体影响,后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进行信息披露。为推进公司重整相关工作,公司与新增鼎公司就上述或有担保事项的处理签订了《协议书》,在新增鼎公司依法被确定成为公司重整投资人的先决条件下,若公司就上述或有担保事项经二审法院裁决需要承担全部或部分清偿责任的,新增鼎公司承诺按照相关规定负责予以解决。

6、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飞马国际”变更为“*ST飞马”。鉴于公司2018年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及净资产亦为负值,在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后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十一)项的相关规定,因法院受理了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仍为“*ST飞马”,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7、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以及深圳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2020年9月,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因涉及违规担保、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2020年10月,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因未能审慎考虑相关资产减值导致披露的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数据存在重大偏差,深圳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公司对有关事项积极进行了相关整改、处置和完善,并认真吸取教训、以此为戒,进一步优化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推动建立更为科学、规范的内部控制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同时积极督促有关人员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学习,强化风险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稳健可持续性发展。

8、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及权益变动事项

公司接到大股东黄壮勉先生函告,黄壮勉先生与深圳市合丰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丰泰”)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10,781,250股的表决权委托给合丰泰行使,从而导致持有公司的股份权益发生变动。黄壮勉先生及合丰泰出具了《简式权益报告书》。公司将密切关注前述事项相关情况,积极敦促各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飞马投资及黄壮勉先生股份权益变动、质押、被司法冻结及相关事项

公司接到大股东飞马投资以及黄壮勉先生函告,因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及有关事项导致持股比例下降、股份数减少以及后续将可能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飞马投资、黄壮勉先生及合丰泰出具了《简式权益报告书》。飞马投资因为本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被法院判令承担担保责任,报告期内其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强制处置/执行,导致被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合计1,934,3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后续可能存在因前述事项或自身融资业务违约等导致继续被动减持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飞马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06,259,272股(含公司重整拟让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54%,累计质押股份为705,001,080股,占其持有公司总股份的99.82%,除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外,飞马投资所持股份705,583,525股处于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壮勉持有本公司股份310,781,250股(含公司重整拟让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68%,黄壮勉所持股份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公司将持续关注飞马投资以及黄壮勉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督促其及有关方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1、公司、子公司及大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事项”。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763,0950.11%1,763,0950.07%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1,763,0950.11%1,763,0950.07%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1,763,0950.11%1,763,0950.07%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651,117,29199.89%1,008,352,3881,008,352,3882,659,469,67999.93%
1、人民币普通股1,651,117,29199.89%1,008,352,3881,008,352,3882,659,469,67999.93%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1,652,880,386100.00%001,008,352,38801,008,352,3882,661,232,774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2月17日,深圳中院作出(2020)粤03破568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重整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重整计划》,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由 1,652,880,386 股增加至 2,661,232,774 股。上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用于向债权人抵偿债务、引入重整投资人等。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股票价格不进行除权调整。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20年9月17日收到深圳中院(2019)粤03破申537号《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重整的申请。管理人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公司出资人组会议、2020年12月9日再次召开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

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0年12月17日,深圳中院作出(2020)粤03破568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重整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重整计划》,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由 1,652,880,386 股增加至 2,661,232,774 股。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0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增加的股份已过户至管理人证券账户。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财务指标2020年2019年
调整后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3.94-5.86-7.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3.94-5.86-7.46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0.05-4.90-6.23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曹杰1,763,0951,763,095高管锁定股按高管股份及其变动管理有关规定。
合计1,763,095001,763,095----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0,537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1,774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其他37.89%1,008,352,3881,008,352,388
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6.54%706,259,272-1,934,321质押705,001,080
冻结705,583,525
黄壮勉境内自然人11.68%310,781,250质押310,781,250
冻结310,781,250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光大信托-励上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1.74%46,380,000
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32%35,260,000
徐善水境内自然人1.06%28,260,500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中金稳定收益专户其他0.58%15,381,700
赵自军境内自然人0.46%12,336,403
曹萼境内自然人0.39%10,410,846
高红芳境内自然人0.29%7,672,52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无。(注:1、公司根据《重整计划》于2020年12月29日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股份不向原股东分配),公司总股本由1,652,880,386股增加至2,661,232,774股,转增股票1,008,352,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9%)已登记至“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后续,管理人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将相应数量的转增股票过户至重整投资人新增鼎公司证券账户以及有关债权人证券账户。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所开立的临时账户,待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后将自动注销,期间将不行使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2、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飞马投资和黄壮勉先生分别按照50%的比例无偿让渡其所持有公司股票,让渡的股票总数约508,555,997股,由重整投资人新增鼎公司有条件受让。3、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新增鼎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约795,708,599股,约占公司重整后总股本的29.90%),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刘永好先生。)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黄壮勉先生是一致行动人。2020年10月,黄壮勉先生与深圳市合丰泰科技有限公司(注:现更名为“深圳市合丰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10,781,250股的表决权委托给深圳市合丰泰科技有限公司行使。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1,008,352,388人民币普通股1,008,352,388
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706,259,272人民币普通股706,259,272
黄壮勉310,781,250人民币普通股310,781,250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光大信托-励上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46,380,000人民币普通股46,380,000
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5,260,000人民币普通股35,260,000
徐善水28,260,500人民币普通股28,260,500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中金稳定收益专户15,381,700人民币普通股15,381,700
赵自军12,336,403人民币普通股12,336,403
曹萼10,410,846人民币普通股10,410,846
高红芳7,672,520人民币普通股7,672,520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黄壮勉先生是一致行动人。2020年10月,黄壮勉先生与深圳市合丰泰科技有限公司(注:现更名为“深圳市合丰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表决权
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委托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10,781,250股的表决权委托给深圳市合丰泰科技有限公司行使。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705,583,525股,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75,747股,实际合计持有706,259,272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
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黄壮勉1996年12月13日91440300231252133X投资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黄壮勉本人中国
主要职业及职务飞马投资执行董事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2020年09月21日不适用公司根据《重整计划》于2020年12月29日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股份不向原股东分配),公司总股本由1,652,880,386股增加至2,661,232,774股,转增股票1,008,352,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9%)已登记至“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后续,管理人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将相应数量的转增股票过户至重整投资人新增鼎公司证券账户以及有关债权人证券账户。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所开立的临时账户,待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后将自动注销,期间将不行使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持股数(股)
赵力宾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代)现任592021年01月22日2024年01月21日
李建雄董事现任442021年01月22日2024年01月21日
李红顺董事现任432021年01月22日2024年01月21日
余国权独立董事现任522021年01月22日2024年01月21日
彭钦文独立董事现任452019年03月15日2024年01月21日
张彦监事会主席现任412021年01月22日2024年01月21日
李敏监事现任432021年01月22日2024年01月21日
李佳纭职工监事现任362021年01月22日2024年01月21日
汪翔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342021年01月22日2024年01月21日
曹杰副总经理现任492008年04月22日2024年01月21日2,350,7932,350,793
吕群峰副总经理现任432017年03月28日2024年01月21日
费益昭董事长、总经理离任422019年03月15日2021年01月22日
张健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离任532006年12月25日2021年01月22日
徐志军董事离任442019年03月15日2021年01月22日
林志伟独立董事离任422019年03月15日2021年01月22日
罗照亮监事会主席离任662006年12月25日2021年01月22日
洪嘉燕监事离任402019年03月15日2021年01月22日
翁方造职工监事离任392019年03月15日2021年01月22日
王丽梅财务总监离任502019年03月15日2021年01月22日
刘卫东副总经理离任492016年09月30日2020年03月27日
合计------------2,350,7930002,350,793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赵力宾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代)被选举2021年01月22日换届选举、聘任
李建雄董事被选举2021年01月22换届选举
李红顺董事被选举2021年01月22日换届选举
余国权独立董事被选举2021年01月22日换届选举
彭钦文独立董事被选举2021年01月22日换届选举
张彦监事会主席被选举2021年01月22日换届选举
李敏监事被选举2021年01月22日换届选举
李佳纭职工监事被选举2021年01月22日换届选举
汪翔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2021年01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聘任
曹杰副总经理聘任2020年03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聘任
吕群峰副总经理聘任2021年01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聘任
费益昭董事长、总经理离任2021年01月22日董/监事会换届离任
张健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离任2021年01月22日董/监事会换届离任
徐志军董事离任2021年01月22日董/监事会换届离任
林志伟独立董事离任2021年01月22日董/监事会换届离任
罗照亮监事会主席离任2021年01月22日董/监事会换届离任
洪嘉燕监事离任2021年01月22日董/监事会换届离任
翁方造职工监事离任2021年01月22日董/监事会换届离任
王丽梅财务总监解聘2021年01月22日董/监事会换届离任
刘卫东副总经理解聘2020年03月27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副总经理职务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非独立董事(董事长费益昭先生,董事张健江先生、徐志军先生),2名独立董事(彭钦文先生、林志伟先生)。根据公司重整进展,公司提前进行了董事会换届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非独立董事(董事长赵力宾先生,董事李建雄先生、李红顺女士),2名独立董事(彭钦文先生、余国权先生)。赵力宾先生,1962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毕业。曾任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0876)董事,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55)董事长,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新增鼎公司董事长。2021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李建雄先生,男,1977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 EMBA、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现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266)董事长、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876)董事、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46)董事。被评为四川省创新型企业家、成都市“蓉漂计划”高层次创新人才,被授予成都市“诸葛精英”荣誉称号。兼任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副会长、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平谷区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专家、清华大学PPP基金研究中心专家、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人大商学院管理实践教授、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和中国社科院 MBA 特聘企业导师。2021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李红顺女士,1978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学历。曾任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助理,北京汽车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法务总监。现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副总监兼法务合规部部长,新希望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等。2021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彭钦文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副总经理、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南京丰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海中发电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深圳新财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新财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财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韩都衣舍电子商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余国权先生,男,1969年生,英国曼彻斯特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毕马威香港合伙人、金卫医疗集团首席运营官暨执行董事,现任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鹰普精密工业有限公司、苏州贝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费益昭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广东美涂士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2011年6月起任职本公司,2012年3月至2016年2月任本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2016年2月至2019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19年3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3月至2021年1月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健江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2006年12月至2021年1月任本公司董事,2006年12月至2019年3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10月至2016年2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3月至2020年9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3月至2021年1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徐志军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曾就职于深圳发展银行、华夏银行深圳分行,2010年3月加入本公司任金融中心总监,2011年10月至2013年2月任本公司监事,2013年2月至2019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21年1月任本公司董事兼首席风险官,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代行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彭钦文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职于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丰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2010年9月至2016年1月任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2月起任深圳新财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2月起任韩都衣舍电子商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3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林志伟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学博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职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从事监管政策研究等工作。2014年7月起任职于深圳大学,现任深圳大学会计系副主任职务。2018年11月起任广州九恒条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3月至2021年1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罗照亮先生、监事洪嘉燕女士),1名职工代表监事(翁方造先生)。根据公司重整进展,公司提前进行了监事会换届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张彦先生、监事李敏先生),1名职工代表监事(李佳纭女士)。张彦先生,1980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审计师。曾任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员办事处副处长,现任新希望集团党委委员、集团纪委书记,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部长,兼任兴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新增鼎公司监事、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监事、厦门望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企业反舞弊联盟副会长、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等。李敏先生,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业务中心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国华安投资有限公司(香港)风险管理部总监,国家外汇管理局业务中心内审处副处长,中植企业集团督查审计中心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风险总监,丰汇租赁公司首席风险官,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中心副总经理。2018年1月起担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中心总经理。兼任新增鼎公司监事长、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李佳纭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外国语大学专科学历,助理会计师。2007年4月至2010年10月任职于本公司总裁办,2010年11月至2020年1月任职于本公司财务中心,2020年2月起至今任本公司人力资源专员。罗照亮先生,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江西省地矿局901地质大队科员、科长,江西省地矿局915地质大队科长、副大队长,江西省地矿局物理化学探矿大队大队长,江西省地矿局经济发展处处长,现任飞马投资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21年1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洪嘉燕女士,1981年出生,大学本科,中国国籍。2005年3月起任职于本公司总裁办,2019年3月至2021年1月任本公司监事。翁方造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2009年6月起任职于本公司,现任信息中心IT工程师。2019年3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了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5人(总经理费益昭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健江先生、财务总监王丽梅女士,副总经理曹杰先生、吕群峰先生)。原副总经理刘卫东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0年3月辞任。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了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管理人员,原任高管聘期提前届满离任。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5人(总经理赵力宾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汪翔先生,副总经理曹杰先生,副总经理吕群峰先生)。赵力宾先生,履历等情况详见“1、董事会成员”。汪翔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四川聚信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成都川商兴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增鼎公司”)总裁助理。2021年1月起任新增鼎公司监事。2021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曹杰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上海交通大学自动控制系自动控制专业,学士学位,经济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曾任职于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华源集团源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香港亚太移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2003年4月至2007年4月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营运总监。2007年4月起任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总经理;2008年4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参股公司深圳前海启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吕群峰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义马市锦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2008年10月至2015年3月任职于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当选为大同市新能源协会副秘书长;2017年当选山西省电力协会常务理事;2018

年当选为山西省市政公用事业协会固废处置专委会第一届理事会副主任。2016年7月,中共大同市南郊区委授予 “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8年6月被评为“大同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9年被推荐山西省“双强六好” 非公和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荣获2019年山西省大同市“最美环保人”荣誉称号;2020年2月带领技术团队获得“垃圾电厂控制系统、炉膛出口水冷壁防磨、移动电缆托架滑车车轮更换、空冷岛喷淋减温装置”四项使用新型专利技术证书。2015年3月起任职于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年2月起任本公司环保事业中心总经理,2017年3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费益昭先生,履历等情况详见“1、董事会成员”。张健江先生,履历等情况详见“1、董事会成员”。王丽梅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曾就职于深圳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敦天礼品(深圳)有限公司、上海汤臣集团金属有限公司、江苏索普集团公司等。2009年2月至2019年3月任本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2021年1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刘卫东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职于美国康柏电脑公司、广州加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广电运通股份有限公司等。2010年11月任职于本公司,2012年5月起任本公司煤炭事业中心总经理,2016年9月至2020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罗照亮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1月29日2021年11月28日
张健江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监事2003年11月24日
张健江东莞市华南塑胶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07月16日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彭钦文深圳新财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02月01日
彭钦文深圳新财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07月11日
彭钦文深圳市财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04月12日
彭钦文韩都衣舍电子商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18日
林志伟深圳大学会计系副主任2014年07月01日
林志伟广州九恒条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1月01日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号),因“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事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时任董事会秘书费益昭先生被深圳证监局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五万元罚款。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的报酬由监事会审议通过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依据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绩效考核指标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大会确定,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15万元/年(税前)。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已按月支付。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费益昭董事长、总经理41离任66.08
张健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52离任65.7
徐志军董事43离任53.76
彭钦文独立董事45现任15
林志伟独立董事41离任15
罗照亮监事会主席65离任36.08
洪嘉燕监事39离任15.53
翁方造职工监事38离任13.36
王丽梅财务总监49离任59.73
曹杰副总经理48现任70.28
吕群峰副总经理42现任96.19
刘卫东副总经理48离任2.72
合计--------509.4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38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268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306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306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145
销售人员14
技术人员33
财务人员26
行政人员88
合计306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硕士及以上7
本科48
大专122
中专/高中110
其他19
合计306

2、薪酬政策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按照薪酬管理体系考核发放工资。员工的薪酬、福利水平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状况和地区生活水平、物价指数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各项职工保险。

3、培训计划

公司注重员工培训与职业规划,制定了完整的培训体系,具体包括管理人员培训、新员工岗前培训、普通员工培训、岗位技能培训等,通过具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使员工知识、技能、工作方法等方面得到提升,推动公司和个人的不断进步,打造学习型团队,建设学习型企业,达到公司和个人的双赢。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召开,相关决议合法、有效,各位董事、监事以及经营管理层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同时,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提升内控治理水平,有效地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切实保障公司资产完整、财产安全,维护公司以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拥有独立完整的服务营运系统。

1、业务独立

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独立的采购、销售系统,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共同使用同一销售渠道或同一商标的情况,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的情形。

2、资产独立

公司资产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除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场所系通过向实际控制人租赁并已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外,公司业务和生产经营必需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商标及其他资产的权属完全由公司独立享有,不存在大股东占用或无偿使用公司资产的情形。

3、人员独立

报告期内,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其他企业任职。公司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并已建立完善的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制度,拥有独立的劳动用工权利,不存在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涉的现象。

4、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相关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下属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制定了完整、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对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投融资等科目执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并对控股子公司实施严格统一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截至本报告日,公司的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除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子公司大同富乔为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国丰江苏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外(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

2017-057、065),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其他关联企业提供担保。

5、机构独立

公司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设置了相关职能部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运作的情况。公司的组织机构独立于各股东单位,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公司各职能部门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向公司及下属机构下达有关经营情况的指令或指示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问题类型控股股东名称控股股东性质问题成因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计划
同业竞争飞马投资其他终止部分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飞马投资承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之日起未来 12 个月内通过相关方式消除与公司"同业竞争"情形。1、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召开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终止收购飞马投资持有的部分环保行业资产。2、飞马投资积极推进不限于转让出售、注销、变更经营范围等方式尽快解决本次终止部分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所致"同业竞争"情形,除标的公司国丰江苏处于停业状态待处置外,其他标的资产已于2017年进行了处置消除竞争。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62.57%2020年07月22日2020年07月23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68
出资人组会议临时股东大会71.43%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1月24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114
出资人组会议再次表决临时股东大会72.69%2020年12月09日2020年12月10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121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彭钦文743003
林志伟743002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客观、独立履行职责,切实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透明性,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利润分配方案、交易/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聘任审计机构等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出具了公正独立意见,并通过对公司现场考察、审阅资料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经营发展、财务管理等方面提供了充分的、具有建设性的专业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在公司的内控管理、制度完善以及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宝贵的专业性意见,较好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为完善公司监督保障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召集、召开,各委员诚实守信、恪尽职守,积极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技能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与发展、内部治理完善与制衡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以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会的考核、奖惩。公司建立了较为科学、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考核体系及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围绕公司经营战略负责完成董事会下达的经营指标,其薪酬与工作绩效直接挂钩,按照各自职务、岗位根据公司现行薪酬制度领取报酬。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切实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维护公司利益,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1年04月29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①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B、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D、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②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根据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程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
"的迹象包括: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B、未建立或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无效;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帐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E、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F、控制环境无效;G、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的纠正。③"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定量标准公司确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是以资产负债总额、营业收入总额、利润总额作为衡量指标。1、以资产负债总额作为衡量指标的财务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重大缺陷: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 重要缺陷:上年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0.5%<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 一般缺陷: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0.5% 2、以营业收入总额作为衡量指标的财务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重大缺陷: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总额1% 重要缺陷:上年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总额0.5%<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总额1% 一般缺陷: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总额0.5% 3、以利润总额作为衡量指标的财务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重大缺陷: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5%重要缺陷:上年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3%<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5% 一般缺陷: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3%公司确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是以直接财务损失金额、重大负面影响作为衡量指标。1、以直接财务损失金额作为衡量指标的非财务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重大缺陷: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5% 重要缺陷:上年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3%<错报≤净利润总额5% 一般缺陷: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3% 2、以直接财务损失金额、重大负面影响作为衡量指标的非财务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重大缺陷: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且已正式对外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重要缺陷:受到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一般缺陷: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1年04月27日
审计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川华信审(2021)第0032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王小敏、邱燕、付依林

审计报告正文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国际”)财务报表,包括 2020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飞马国际2020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飞马国际,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1.债务重组、(1)本公司债务重组、4)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所述:

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由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偿让渡重整投资人的飞马国际股票(占股本总额的19.11%)尚未完成,飞马国际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已延期至2021年7月17日,飞马国际重整计划的执行尚未完成;飞马国际重整计划的执行完毕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但仍可能存在因《重整计划》不能顺利实施而导致的重整失败的风险。

2.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1.债务重组、(3)债务重组收益及对公司本期净利润的影响”所述:

飞马国际及其控股子公司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马环保)均实施了债务重整,依据法院分别批准的飞马国际及骏马环保重整计划及执行情况,飞马国际2020年度实现了较大的收益;飞马国际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8,134.05万元,利润主要来源于实施债务重整实现的收益(重整收益净额930,555.17万元),若扣除该项债务重整收益净额,飞马国际本期将亏损102,421.13万元;

上述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事项如下:

(一)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 “五、43、投资收益”及“十三、1、债务重组”。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 “五、43、投资收益”及“十三、1、债务重组”。
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
飞马国际2020年度实现投资收益1,111,250.04万元,主要为实施债务重整而实现的债务重组收益;由于债务重整事项的特殊性,且涉及的债务重组收益金额重大,对飞马国际2020年度的净利润影响重大,故我们将债务重整及实现的债务重组收益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与飞马国际管理层及其重整管理人沟通,了解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法院对重整相关事项的裁定情况、债权人申报债权情况、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偿债的股份及资金到位情况、重整投资人履约情况等),以评价重整计划的执行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获取本次债务重组清单及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资料等文件,逐项核查债权人资质文件、债务形成文件,并与债权审查通知书及法院裁定文件、公司的账面记录等进行核对,以核实本次重组债务的真实性; 3.检查与重整计划执行相关的收付款凭证、银行单据、偿债股票划转凭据等资料,以判断飞马国际重整计划的执行过程及结果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以及是否有确凿证据表明上述重大不确定性已经消除,以确认飞马国际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时点是否恰当,金额是否准确; 4.根据飞马国际重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检查相关账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5.检查飞马国际本次债务重组在财务报告中的列报是否适当,披露是否充分。
(二) 商誉减值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18、长期资产减值”所述的会计政策以及“五、14、商誉”。
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
如飞马国际财务报表附注 “五、14、商誉”所述,截止2020年12月31日,飞马国际商誉原值43,996.66万元,商誉的账面价值为40,255.94万元,期末商誉账面价值金额较大。 飞马国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2020年末飞马国际委托评估机构对商誉涉及的相关资产组于期末的可收回价值进行了评估,并由飞马国际管理层依据评估结果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由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复杂,涉及的判断因素较多,且测试结果可能对飞马国际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飞马国际商誉减值事项列为关键审计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与管理层讨论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包括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以及重要商誉减值测试所依据的评估结论的合理性。 向管理层了解商誉涉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行业情况以及经营发展规划,评价每个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预测收益等假设的合理性。 与管理层聘请的评估机构沟通,了解评估方法、评估参数的选取和判断,对商誉评估的关键参数及评估过程进行复核,以评价商誉减值测试所依据的评估结果的合理性。 在执行上述审计程序的基础上,对管理层的商誉减值测试进行复核,以判断是否支持管理层的商誉减值测试结论。

五、其他信息

飞马国际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飞马国际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飞马国际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

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飞马国际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飞马国际、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飞马国际的财务报告过程。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飞马国际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飞马国际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飞马国际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72,434,866.5580,164,503.4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31,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73,133,747.561,134,668,290.42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4,138,180.99445,845,765.4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0,991,770.8423,234,242.7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27,729,242.3636,145,745.28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18,619,025.6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8,107,839.8712,921,055.53
流动资产合计425,154,673.821,763,979,602.8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20,750,564.3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1,000,294.4389,713,918.06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951,394.813,243,767.52
在建工程88,466,149.2470,995,973.05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50,945,507.96163,624,563.53
开发支出
商誉402,559,383.78439,966,644.79
长期待摊费用12,285,529.8915,210,915.55
递延所得税资产13,979,242.203,956,204.70
其他非流动资产5,832,000.006,015,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687,019,502.31813,477,551.54
资产总计1,112,174,176.132,577,457,154.4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251,846,542.04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79,714,924.78368,851,828.77
预收款项14,647,856.38
合同负债4,735,004.4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20,909,794.1611,612,613.08
应交税费8,602,006.5511,147,060.33
其他应付款231,584,460.674,862,548,992.05
其中:应付利息702,333.30806,288,287.54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152,223.371,594,493,366.09
其他流动负债108,920,859.79105,296,611.95
流动负债合计464,619,273.7512,220,444,870.69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362,494,608.05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10,152,223.3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137,242,082.64635,220,386.22
递延收益17,701,730.849,212,198.93
递延所得税负债834,420.2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518,272,841.80654,584,808.51
负债合计982,892,115.5512,875,029,679.20
所有者权益:
股本2,661,232,774.001,652,880,386.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645,246,697.06500,837,198.47
减:库存股9,404,995.50
其他综合收益-28,665,507.35-30,822,727.1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93,161,182.2093,161,182.2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4,232,288,089.83-12,513,628,564.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29,282,060.58-10,297,572,524.77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129,282,060.58-10,297,572,524.7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112,174,176.132,577,457,154.43

法定代表人:赵力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翔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翔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96,632,062.9219,265,458.70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45,684,611.07
应收账款1,016,885,393.13
应收款项融资-45,684,611.07
预付款项436,367,453.94
其他应收款481,337,212.4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18,619,025.6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1,752,220.7310,132,810.04
流动资产合计227,003,309.301,963,988,328.22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809,967,115.61980,717,679.9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1,000,294.4389,713,918.06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570,606.352,117,177.83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270,570.55417,458.1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822,808,586.941,072,966,234.01
资产总计1,049,811,896.243,036,954,562.2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251,846,542.04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322,945,228.25
预收款项11,271,051.10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13,643,542.644,832,684.82
应交税费451,311.95137,341.56
其他应付款204,013,895.665,140,111,107.4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470,075,000.00
其他流动负债100,353,569.70100,353,569.70
流动负债合计318,462,319.9512,301,572,524.8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517,935,340.21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517,935,340.21
负债合计318,462,319.9512,819,507,865.08
所有者权益:
股本2,661,232,774.001,652,880,386.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689,222,711.34544,813,212.7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56,972,126.45156,972,126.45
未分配利润-3,776,078,035.50-12,137,219,028.05
所有者权益合计731,349,576.29-9,782,553,302.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049,811,896.243,036,954,562.23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246,071,777.50313,536,278.80
其中:营业收入246,071,777.50313,536,278.8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142,783,843.981,396,184,281.29
其中:营业成本190,250,427.05224,806,756.1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2,184,564.402,324,462.64
销售费用550,737.661,881,377.87
管理费用147,423,465.95100,859,986.23
研发费用8,194,811.357,548,446.99
财务费用794,179,837.571,058,763,251.40
其中:利息费用753,895,605.961,094,241,380.01
利息收入575,745.8337,585,794.52
加:其他收益11,838,057.7111,775,295.1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112,500,393.12203,078,996.3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581,153.67-4,977,796.9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8,713,623.63-14,584,724.5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501,222,606.94-9,085,980,743.2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91,110,071.68-1,800,210,412.5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12,975.80-361,030.2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8,456,793,057.90-11,768,930,621.74
加:营业外收入863,024.47297,398.22
减:营业外支出188,647,478.86542,446,478.5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8,269,008,603.51-12,311,079,702.04
减:所得税费用-12,331,871.0014,688,916.9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281,340,474.51-12,325,768,618.9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281,340,474.51-12,325,768,618.98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81,340,474.51-12,325,768,618.98
2.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157,219.7534,800,238.26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157,219.7534,800,238.26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157,219.7534,800,238.26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157,219.7534,800,238.26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8,283,497,694.26-12,290,968,380.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8,283,497,694.26-12,290,968,380.7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3.94-5.86
(二)稀释每股收益3.94-5.86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赵力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翔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翔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0.0019,538,405.23
减:营业成本0.0019,592,423.83
税金及附加17,760.0083,114.16
销售费用533,924.721,197,648.74
管理费用108,712,406.0370,070,775.23
研发费用6,284,669.48
财务费用781,745,315.161,043,386,450.40
其中:利息费用743,258,489.161,080,015,349.58
利息收入78,202.2436,912,915.57
加:其他收益84,368.32500,652.6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056,979,900.73-95,310,574.6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581,153.67-4,977,796.9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8,713,623.63-14,584,724.5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485,681,451.01-9,922,638,433.6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53,702,810.67-1,733,064,968.5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88.13-435,413.94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8,447,957,465.96-12,886,610,139.21
加:营业外收入150.00
减:营业外支出86,816,623.41416,675,696.1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8,361,140,992.55-13,303,285,835.32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361,140,992.55-13,303,285,835.32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361,140,992.55-13,303,285,835.32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8,361,140,992.55-13,303,285,835.3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3.98-6.33
(二)稀释每股收益3.98-6.33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18,872,117.38224,185,740.97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10,716,215.7368,168,573.4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2,389,196.87202,201,110.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1,977,529.98494,555,424.8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14,759,991.94255,578,791.7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8,752,314.6546,754,491.49
支付的各项税费22,452,857.5919,077,851.2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5,596,268.35158,754,933.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1,561,432.53480,166,068.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416,097.4514,389,356.4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1,000,000.00120,556,666.6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00,676.15712,739.8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6,635.00970,364.6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4,799,961.67298,543.5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257,272.82122,538,314.8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0,333,432.8336,031,233.03
投资支付的现金25,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31,388.02352,254.4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464,820.8561,383,487.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792,451.9761,154,827.2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0,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70,987,613.3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1,717,874.39765,822,752.2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1,717,874.391,336,810,365.6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4,908,745.621,332,975,274.0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894,055.5481,820,589.8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069,708.3329,783,569.2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872,509.491,444,579,433.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9,845,364.90-107,769,067.5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65,676.8585,477.5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93,988,237.47-32,139,406.2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4,162,026.5896,301,432.8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58,150,264.0564,162,026.58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617,500.91
收到的税费返还54,827,645.3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548,792.73244,239,265.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548,792.73302,684,411.6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28,098,269.9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856,405.4017,513,128.00
支付的各项税费17,760.0090,713.0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6,402,812.49178,291,936.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8,276,977.89323,994,047.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728,185.16-21,309,635.7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8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3,535.00699,071.19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35.0080,699,071.1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42,618.38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2,618.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35.0080,356,452.8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70,987,613.3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1,717,874.39760,401,764.7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1,717,874.391,331,389,378.0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908,745.621,314,975,274.0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4,399,345.8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908,745.621,389,374,619.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5,809,128.77-57,985,241.7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79,084,478.611,061,575.3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262,981.812,201,406.4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2,347,460.423,262,981.81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652,880,386.00500,837,198.47-30,822,727.1093,161,182.20-12,513,628,564.34-10,297,572,524.77-10,297,572,524.7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652,880,386.00500,837,198.47-30,822,727.1093,161,182.20-12,513,628,564.34-10,297,572,524.77-10,297,572,524.7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008,352,388.001,144,409,498.599,404,995.502,157,219.758,281,340,474.5110,426,854,585.3510,426,854,585.35
(一)综合收益2,157,219.758,281,340,474.518,283,497,694.268,283,497,694.26
总额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152,761,886.599,404,995.502,143,356,891.092,143,356,891.09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608,352,388.59608,352,388.59608,352,388.59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1,544,409,498.009,404,995.501,535,004,502.501,535,004,502.50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008,352,388.00-1,008,352,388.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1,008,352,388.00-1,008,352,388.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661,232,774.001,645,246,697.069,404,995.50-28,665,507.3593,161,182.20-4,232,288,089.83129,282,060.58129,282,060.58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652,880,386.00500,837,198.47-65,622,965.3693,161,182.20-187,859,945.361,993,395,855.951,993,395,855.9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652,880,386.00500,837,198.47-65,622,965.3693,161,182.20-187,859,945.361,993,395,855.951,993,395,855.9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4,800,238.26-12,322,528,650.21-12,287,728,411.95-12,287,728,411.95
(一)综合收益总额34,800,238.26-12,322,528,650.21-12,287,728,411.95-12,287,728,411.9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652,880,386.00500,837,198.47-30,822,727.1093,161,182.20-12,510,388,595.57-10,294,332,556.00-10,294,332,556.00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652,880,386.00544,813,212.75156,972,126.45-12,137,219,028.05-9,782,553,302.8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652,880,386.00544,813,212.75156,972,126.45-12,137,219,028.05-9,782,553,302.8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008,352,388.001,144,409,498.598,361,140,992.5510,513,902,879.14
(一)综合收益总额8,361,140,992.558,361,140,992.5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152,761,886.592,152,761,886.59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608,352,388.59608,352,388.59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1,544,409,498.001,544,409,498.00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008,352,388.00-1,008,352,388.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1,008,352,388.00-1,008,352,388.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661,232,774.001,689,222,711.34156,972,126.45-3,776,078,035.50731,349,576.29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652,880,386.00544,813,212.75156,972,126.451,166,066,807.273,520,732,532.4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652,880,386.00544,813,212.75156,972,126.451,166,066,807.273,520,732,532.4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3,329,229,103.05-13,329,229,103.05
(一)综合收益总额-13,329,229,103.05-13,329,229,103.0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652,880,386.00544,813,212.75156,972,126.45-12,163,162,295.78-9,808,496,570.58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并经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于2006年12月18日,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 并领取了注册号为4403011001739的营业执照。2008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8]59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于2008年1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自2016年8月19日起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294519。

本公司2020年初累计发行股本总 165,288.04 万股,注册资本为165,288.04 万元;公司于2020年度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裁定实施破产重整,深圳中院于2020年12月17日作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破568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公司以2020年12月29日为股权登记日,以总股本165,288.04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约 6.1 股的比例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00,835.24 万 股股票。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165,288.04 万股增加至 2,661,232,774 股。

公司所属行业为供应链管理行业。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股本为266,123.28万股,注册资本为266,123.28 万元,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A栋601,总部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 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业;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投资兴办实业;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以上不含法律、政策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交通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

(二)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是公司董事会,本财务报告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批准报出。

(三)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本期新增控股子公司0户,减少子公司7户,其中包括本期依据《重整计划》非保留资产处置方案,于《重整计划》经深圳中院裁定批准日开始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深圳前海百川投资有限公司、深圳百川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北京飞马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飞马大宗投资有限公司、飞马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上海银钧实业有限公司等6家子公司。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前提,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以及之后修订及新增的会计准则(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并基于“附注三”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持续经营

深圳中院于2020年9月16日作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破申5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重整期间管理人。

公司在进入重整程序后,经公司相关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深圳中院于2020年12月17日作出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破568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公司的《重整计划》。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根据重整计划的安排将用于偿债的公司股份划转至管理人专用账户,重整投资人按重整计

划的进度将5,000万元偿债资金和1.5亿元借款(不包括2021年1月支付的5,000万元借款)支付至公司管理人账户,管理人根据债权人申报及债权确认情况,经法院裁定批准后,已开始按重整计划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由于重整计划执行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实际控制人无偿让渡重整投资人的股份)尚未完成,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已申请延期,深圳中院已于2021年4月17日作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破568号之四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重整计划延期执行至2021年7月17日。

公司在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综合物流和 IT 电子等综合供应链业务保持正常经营,上述业务2020年度营业收入24,607.18万元,主营业务利润5,363.68万元;2021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5,889.90万元,主营业务利润1,895.05万元。在公司流动性紧张的情况下,上述业务的正常经营及稳定发展,为公司的持续经营奠定了基础。基于以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尽管延长了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但预计重整计划的执行完毕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公司重整完成后,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本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的能力,以持续经营为假设的基础上编制本年度财务报表是恰当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本财务报告所载各报告期的财务信息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该营业周期作为划分资产和负债流动性的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中国境内各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公司境外子公司合冠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港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拥有控制权的子公司。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

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

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6、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见本附注“三、14长期股权投资”。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平均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9、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

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上述条件,本公司无指定的这类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应收款项减值

?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还是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按照合并范围内组合以及以账龄分析组合,合并范围内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以账龄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如下:

账龄供应链服务业务(%)新能源及环保业务(%)
1年以内(含1年)1.005.00
1-2年(含2年)5.008.00
2-3年(含3年)10.0010.00
3-4年(含4年)30.0030.00
4-5年(含5年)50.0050.00
5年以上100.00100.00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②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系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名称组合内容计提比例
账龄分析组合注1:
无风险组合0%
合并范围内组合0%

注1:账龄分析组合系以账龄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如下:

账龄供应链服务业务(%)新能源及环保业务(%)
1年以内(含1年)1.005.00
1-2年(含2年)5.008.00
2-3年(含3年)10.0010.00
3-4年(含4年)30.0030.00
4-5年(含5年)50.0050.00
5年以上100.00100.00

③其他应收款项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本公司取得的票据,按承兑人分为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业。承兑人为金融机构的票据,公司预期不存在信用损失;承兑人为其他企业的票据,公司将此票据视同为应收账款予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10、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供应链服务业务:按个别认定法。

新能源及环保业务:加权平均法。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

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1、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合同资产是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详见附注“三、9、金融工具”的减值相关会计政策。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12、合同成本

(1)合同成本的确认条件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 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与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公司首先对按照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

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3、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14、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如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注“三、(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三、(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15、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3-500-5.001.90-33.33
通用设备年限平均法55.0019.0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100-5.009.5-20.00
电子及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55.0019.00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16、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7、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8、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如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的无形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在预计的使用年限内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具体如下:

1)专利权法律有规定的从法律,合同有规定的从合同,两者都没有规定的按5年摊销;

2)商标权法律有规定的从法律,合同有规定的从合同,两者都没有规定的按10年摊销;

3)非专利技术法律有规定的从法律,合同有规定的从合同,两者都没有规定的按5年摊销;

4)土地使用权按购置使用年限的规定摊销。

对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按照下述程序进行判断:

①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

②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应当计入使用寿命。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本公司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按上述程序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该项无形资产应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

每年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年年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5)BOT项目特许经营权根据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与该BOT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规定的经营期(扣除建设期)孰低确认。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年)依据
BOT项目特许经营权
其中:土地使用权30合同权利及实际使用年限孰低
房屋建筑物30合同权利及实际使用年限孰低
机器设备10合同权利及实际使用年限孰低
运输设备5合同权利及实际使用年限孰低
电子设备及其他5合同权利及实际使用年限孰低
软件5合同或法律规定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9、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本公司在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时,根据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获得的相对受益情况进行分摊,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0、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有明确受益期限的按受益期平均摊销;无明确受益期限的按5年平均摊销。

21、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影响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

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2、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详见本附注“七、22、应付职工薪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23、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

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4、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具体原则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综合物流服务收入、贸易执行收入、垃圾处置收入及发电收入。

1)综合物流服务收入

综合物流服务已经提供或服务进度能够可靠的确认,服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时,确认服务收入的实现。

2)贸易执行收入

已将贸易执行标的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执行对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执行标的实施控制,与贸易执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为确认贸易执行收入的实现。

公司按照从执行对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贸易执行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贸易执行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垃圾处置收入

生活垃圾由市政局统一收集装运后,由专用垃圾车运入项目公司,经地磅房地衡自动称重,每日末由专员统计过磅单分日汇总垃圾供应量计量报表,月度终止后将汇总的垃圾供应量计量报表提交财务部,财务部复核后交由市政局核对该月每日实际垃圾供应量,确认无误后经由市政局盖章确认,财务部根据该盖章确认的垃圾供应量汇总表确认应收取的垃圾处置收入。

4)发电收入本公司的发电收入为垃圾发电收入。垃圾焚烧后通过汽轮机组发电。公司设有中央控制室,监控焚烧炉焚烧及发电情况,生产部统计员每日通过电表统计当天的总发电量、上网电量及自用电量。月末由电力公司上门读取上网电量数据或电力公司根据其联网数据告知公司上网电量数据,财务部根据电力公司确认的数据,并核对生产统计表数据无误后,开具发票,确认发电收入。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25、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文件有明确规定款项使用用途,并且该款项预计使用方向预计将形成相关的资产;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文件未规定使用用途,并且该款项预计使用方向为补充流动资金;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除公司将其用途指定为与资产相关外,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2 )确认时点

收到政府相关补助时,将其确认为政府补助。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2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7、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28、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套期会计

(1)套期保值的分类

1)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除外汇风险外)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

2)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此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或一项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包含的外汇风险。

3)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2)套期关系的指定及套期有效性的认定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在套期关系开始时,本公司对套期关系有正式的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载明了套期工具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项目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风险的性质、套期类型、以及本公司对套期工具有效性的评估。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

本公司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判断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是否满足运用套期会计对于有效性的要求。如果不满足,则终止运用套期关系。运用套期会计,应当符合下列套期有效性的要求:

1)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

2)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3)采用适当的套期比率,该套期比率不会形成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从而产生与套期会计目标不一致的会计结果。如果套期比率不再适当,但套期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应当对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进行调整,以使得套期比率重新满足有效性的要求。

(3)套期会计处理方法

1)公允价值套期

套期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因套期风险而形成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就与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有关的公允价值套期而言,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在调整日至到期日之间的剩余期间内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实际利率法的摊销可于账面价值调整后随即开始,并不得晚于被套期项目终止针对套期风险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而进行的调整。

如果被套期项目终止确认,则将未摊销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的,该确定承诺的公允价值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亦计入当期损益。

2)现金流量套期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被套期交易影响当期损益的,如当被套期财务收入或财务费用被确认或预期销售发生时,则将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转入当期损益。如果被套期项目是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成本,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转出,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或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在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预期交易或确定承诺预计不会发生,则以前计入股东权益中的套期工具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但并未被替换或展期),或者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则以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或确定承诺影响当期损益。

3)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其处理与现金流量套期类似。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中被确定为有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无效套期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处置境外经营时,任何计入股东权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分部报告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29、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 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相应会计报表项目变动详见“(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0,164,503.4780,164,503.4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31,000,000.0031,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1,134,668,290.421,134,668,290.42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445,845,765.46445,845,765.4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23,234,242.7323,234,242.7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36,145,745.2836,145,745.28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2,921,055.5312,921,055.53
流动资产合计1,763,979,602.891,763,979,602.8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20,750,564.3420,750,564.3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89,713,918.0689,713,918.06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3,243,767.523,243,767.52
在建工程70,995,973.0570,995,973.05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63,624,563.53163,624,563.53
开发支出
商誉439,966,644.79439,966,644.79
长期待摊费用15,210,915.5515,210,915.55
递延所得税资产3,956,204.703,956,204.70
其他非流动资产6,015,000.006,015,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813,477,551.54813,477,551.54
资产总计2,577,457,154.432,577,457,154.4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251,846,542.045,251,846,542.04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368,851,828.77368,851,828.77
预收款项14,647,856.38-14,647,856.38
合同负债13,032,381.2813,032,381.2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1,612,613.0811,612,613.08
应交税费11,147,060.3311,147,060.33
其他应付款4,862,548,992.054,862,548,992.05
其中:应付利息806,288,287.54806,288,287.54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594,493,366.091,594,493,366.09
其他流动负债105,296,611.95106,912,087.051,615,475.10
流动负债合计12,220,444,870.6912,220,444,870.69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10,152,223.3610,152,223.3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635,220,386.22635,220,386.22
递延收益9,212,198.939,212,198.93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654,584,808.51654,584,808.51
负债合计12,875,029,679.2012,875,029,679.20
所有者权益:
股本1,652,880,386.001,652,880,386.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500,837,198.47500,837,198.4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30,822,727.10-30,822,727.1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93,161,182.2093,161,182.2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2,513,628,564.34-12,513,628,564.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297,572,524.77-10,297,572,524.77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10,297,572,524.77-10,297,572,524.7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577,457,154.432,577,457,154.43

调整情况说明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9,265,458.7019,265,458.70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45,684,611.07
应收账款1,016,885,393.131,016,885,393.13
应收款项融资-45,684,611.07
预付款项436,367,453.94436,367,453.94
其他应收款481,337,212.41481,337,212.4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0,132,810.0410,132,810.04
流动资产合计1,963,988,328.221,963,988,328.22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980,717,679.95980,717,679.9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89,713,918.0611,000,294.43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117,177.832,117,177.83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417,458.17417,458.1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072,966,234.01994,252,610.38
资产总计3,036,954,562.232,958,240,938.6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251,846,542.045,251,846,542.04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322,945,228.25322,945,228.25
预收款项11,271,051.10-11,271,051.10
合同负债9,974,381.519,974,381.51
应付职工薪酬4,832,684.824,832,684.82
应交税费137,341.56137,341.56
其他应付款5,140,111,107.405,140,111,107.40
其中:应付利息803,332,958.59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470,075,000.001,470,075,000.00
其他流动负债100,353,569.70101,650,239.291,296,669.59
流动负债合计12,301,572,524.8712,301,572,524.8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517,935,340.21517,935,340.21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517,935,340.21517,935,340.21
负债合计12,819,507,865.0812,819,507,865.08
所有者权益:
股本1,652,880,386.001,652,880,386.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544,813,212.75544,813,212.7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56,972,126.45156,972,126.45
未分配利润-12,137,219,028.05-12,215,932,651.68
所有者权益合计-9,782,553,302.85-9,861,266,926.4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036,954,562.232,958,240,938.60

调整情况说明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0、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16%、13%、10%、9%、6%、5%、3%(*注1)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7%、5%、1%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3%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25%
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合冠")25%
苏州合冠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合冠")20%
合冠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冠香港")16.5%
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马环保")20%
鼎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富集团")
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富乔")25%
新安富乔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富乔")20%
原平富乔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平富乔")20%
宜阳富乔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阳富乔")20%
高平市富乔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平富乔")20%
淅川富乔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淅川富乔")20%
阿鲁科尔沁旗富乔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旗富乔")20%
大同浩峰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峰环保")20%
大同富乔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乔环保")20%

2、税收优惠

(1)所得税

1)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所列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大同富乔已获大同市南郊区国家税务局同南国税通[2017]689号文批准,污泥处理收入扣除其成本后享受该优惠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免征所得税,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所得税。2)根据财税[2014]2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自2014年度至2020年度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列入公司《重整计划》非保留资产处置的原子公司飞马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享受该优惠政策。

3)根据财税[2019]13号文《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苏州合冠、骏马环保、新安富乔、原平富乔、来宾富乔、宜阳富乔、高平富乔、淅川富乔、阿旗富乔、浩峰环保、富乔环保享受该优惠政策。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第三条规定,对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根据《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以垃圾以及利用垃圾发酵产生的沼气生产电力热力的,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大同富乔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

财税[2011]115号《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第二条“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免征增值税”。大同富乔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

3、其他

*注1:增值税税率

业务类型税率
货物销售13%、16%
车辆租赁业13%
交通运输业10%、9%
物流服务业3%、6%
技术服务业6%
房屋租赁业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53,532.54252,188.67
银行存款88,710,063.8763,909,837.91
其他货币资金183,671,270.1416,002,476.89
合计272,434,866.5580,164,503.47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1,891,212.303,442,113.54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14,284,602.5016,002,476.89

其他说明其中因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710,849.92587,042.78
信用证保证金507,870.91653,763.17
冻结的银行存款13,065,881.6714,761,670.94
贸易融资保证金
质押存单
合计14,284,602.5016,002,476.89

注: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公司重整管理人管理的重整专用账户存款18,243.07万元,以及承兑汇票保证金和信用证保证金等

124.06万元。其中管理人管理的专用账户系专门用于公司破产重整的银行账户。

注: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增加192,270,363.08元,增长239.84%,主要系本期公司重整投资人依据《重整计划》向公司支付偿债资金5,000万元及偿债借款15,000.00万元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1,000,000.00
其中:
银行理财产品31,000,000.00
其中:
合计31,000,000.00

其他说明:

注: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了31,000,000.00元,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期到期收回所致。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88,137.500.24%188,137.50100.00%1,476,878,874.5772.35%878,398,325.9659.48%598,480,548.61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77,401,173.9399.76%4,267,426.375.51%73,133,747.56564,388,642.5127.65%28,200,900.705.00%536,187,741.81
其中:
账龄组合77,401,173.9399.76%4,267,426.375.51%73,133,747.56564,388,642.5127.65%28,200,900.705.00%536,187,741.81
合计77,589,311.43100.00%4,455,563.875.74%73,133,747.562,041,267,517.08100.00%906,599,226.6644.41%1,134,668,290.42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客户1188,137.50188,137.50100.00%无偿债能力,预计无法收回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63,662,223.25
1至2年13,482,333.48
2至3年444,754.70
合计77,589,311.43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项计提878,398,325.96653,691,226.94-1,531,901,415.40188,137.50
组合计提28,200,900.70-23,933,474.334,267,426.37
合计906,599,226.66629,757,752.61-1,531,901,415.404,455,563.87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73,600,108.9494.86%4,078,122.41
第二名1,545,000.001.99%77,250.00
第三名718,700.000.93%35,935.00
第四名665,216.600.86%52,444.73
第五名373,818.480.48%18,690.92
合计76,902,844.0299.12%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注1: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减少1,061,534,542.86元,下降93.55%,主要系公司本期依据《重整计划》有关非保留资产的处置方案,期末将纳入非保留资产处置的应收账款在计提坏账准备后列报于持有代售资产所致。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4,104,565.8899.19%9,335,210.032.09%
1至2年29,852.360.72%435,010,555.4397.57%
2至3年3,500.000.08%1,500,000.000.34%
3年以上262.750.01%
合计4,138,180.99--445,845,765.46--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2,270,995.20元,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54.88%。

其他说明:

注1: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减少441,707,584.47元,下降99.07%,主要系公司本期依据《重整计划》有关非保留资产的处置方案,期末将纳入非保留资产处置的预付账款列报于持有代售资产并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5、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10,991,770.8423,234,242.73
合计10,991,770.8423,234,242.73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押金192,328,500.00207,883,857.87
员工借款53,542.17463,679.00
未结算货款4,640.00
业务代垫款2,814,592.1262,643,158.63
往来款4,589,458.641,302,441.35
应收增值税退税2,614,640.02
其他1,466,599.78
合计202,400,732.95273,764,376.63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1,085,906.62436,277.23249,007,950.05250,530,133.90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287,540.72-424,934.23436,215,275.34435,502,800.39
其他变动-494,623,972.18-494,623,972.18
2020年12月31日余额798,365.9011,343.00190,599,253.21191,408,962.11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9,544,773.74
1至2年10,000.00
2至3年192,021,000.00
3年以上824,959.21
4至5年21,206.00
5年以上803,753.21
合计202,400,732.95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项计提247,617,403.21440,215,244.46-479,822,739.43208,009,908.24
组合计提2,912,730.69-26,893.892,912,730.69
合计250,530,133.90440,215,244.46-479,849,633.32210,922,638.9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2保证金187,000,000.002-3年92.39%187,000,000.00
授信金融机构保证金5,000,000.002-3年2.47%500,000.00
列入公司《重整计划》非保留资产处置的原子公司关联方往来3,000,000.001年以内1.48%3,000,000.00
应收增值税退税补贴应收增值税退税2,614,640.021年以内1.29%
客户3业务代垫款1,267,839.961年以内0.63%12,678.40
合计--198,882,479.98--98.26%190,512,678.40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应收增值税退税款2,614,640.021年以内根据财税[2008]156号、 财税[2015]78号文件,2020年末尚未收到的增值税退税款2,614,640.02元可预计于2021年收取。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注1: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减少12,242,471.89元,减少52.69%,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土地保证金本期冲抵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减少其他应收款期末数所致。

6、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0,386,052.0410,386,052.0412,783,592.2212,783,592.22
库存商品6,507,701.206,507,701.205,822,041.831,154,342.734,667,699.10
发出商品10,835,489.1210,835,489.1218,694,453.9618,694,453.96
合计27,729,242.3627,729,242.3637,300,088.011,154,342.7336,145,745.28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库存商品1,154,342.731,154,342.73
合计1,154,342.731,154,342.73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7、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余额减值准备期末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预计处置时间
拟出售的非保留资产
其中:应收账款1,514,210,847.341,512,997,647.341,213,200.001,213,200.00
预付账款8,727,349,078.758,726,937,678.75411,400.00411,400.00
其他应收款1,442,064,344.861,439,536,519.212,527,825.652,527,825.65
长期股权投资237,800,000.001,896,567,779.2014,466,600.0014,466,600.00
合计11,921,424,270.9513,576,039,624.5018,619,025.6518,619,025.65--

其他说明:

注:根据公司重整计划有关非保留资产的处置方案,公司对列入非保留资产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等由管理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名单库中选定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截止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管理人已完成非保留资产的处置,故公司在期末将该等非保留资产列报于持有待售资产,并按实际处置价格确认持有待售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期末持有待售资产账面原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缴企业所得税6,830,994.102,385,263.67
待抵扣进项税11,276,845.7710,535,791.86
其他预缴税费
合计18,107,839.8712,921,055.53

其他说明:

注: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5,186,784.34元,增长40.41%,主要系期末预缴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9、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深圳前海启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750,564.34-2,581,153.67-3,769,410.67-14,400,000.00
太初投资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东莞市飞马物
流有限公司
小计20,750,564.34-2,581,153.67-3,769,410.67-14,400,000.00
合计20,750,564.34-2,581,153.67-3,769,410.67-14,400,000.00

其他说明

注1: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较期初减少20,750,564.34元,主要系公司本期依据《重整计划》有关非保留资产的处置方案,期末将纳入非保留资产处置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列报于持有代售资产所致。10、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11,000,294.4389,713,918.06
合计11,000,294.4389,713,918.06

其他说明:

注1:本期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系2018年,公司将原子公司北京华油国际物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油”)的14,700.00万元资金转移至飞马国际,因此被北京华油的另一股东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中石油运输”)起诉。公司持有的北京华油股权已被质押给中石油运输;北京华油的财务资料以及资产权证已被移交给中石油运输派遣的管理层。公司自2018年10月起不再将北京华油纳入合并范围,并将北京华油的净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

注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78,713,623.63元,下降87.74%,主要系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沃克森评报字2020第 1530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影响所致。

1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1,951,394.813,243,767.52
合计1,951,394.813,243,767.52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通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及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260,193.6610,656,449.335,879,134.9617,795,777.95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109,808.682,097,710.97783,759.402,991,279.05
(1)处置或报废1,449,766.25258,990.571,708,756.82
(2)其他109,808.68647,944.72524,768.831,282,522.23
4.期末余额1,150,384.988,558,738.365,095,375.5614,804,498.90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163,475.568,232,680.625,155,854.2514,552,010.43
2.本期增加金额21,961.56707,244.37237,505.64966,711.57
(1)计提21,961.56707,244.37237,505.64966,711.57
3.本期减少金额61,470.771,956,258.16647,888.982,665,617.91
(1)处置或报废1,377,277.94218,876.151,596,154.09
(2)其他61,470.77578,980.22429,012.831,069,463.82
4.期末余额1,123,966.356,983,666.834,745,470.9112,853,104.0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6,418.631,575,071.53349,904.651,951,394.81
2.期初账面价值96,718.102,423,768.71723,280.713,243,767.52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6)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1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88,466,149.2470,995,973.05
合计88,466,149.2470,995,973.05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二期扩容项目64,188,155.6464,188,155.6452,423,712.0652,423,712.06
垃圾发电项目24,277,993.6024,277,993.6016,851,346.3416,851,346.34
垃圾焚烧炉技改项目1,720,914.651,720,914.65
合计88,466,149.2488,466,149.2470,995,973.0570,995,973.05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二期扩容项目107,650,000.0052,423,712.0611,770,682.116,238.5364,188,155.6459.63%59.63%6,214,152.541,651,342.257.50%其他
垃圾发电项目1,820,316,000.0016,851,346.3414,368,312.506,941,665.2424,277,993.601.33%1.33%其他
垃圾焚烧炉技改项目1,720,914.651,720,914.65其他
合计1,927,966,000.0070,995,973.0526,138,994.618,668,818.4288,466,149.24----6,214,152.541,651,342.25--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本期计提金额计提原因

其他说明

(4)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其他说明:

13、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BOT特许经营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11,298,572.65430,197,554.56441,496,127.21
1.期初余额2,168,023.152,168,023.15
2.本期增加金额2,168,023.152,168,023.15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36,103.821,300,155.351,336,259.17
3.本期减少金额1,300,155.351,300,155.35
(1)处置36,103.8236,103.82
(2)其他11,262,468.83431,065,422.36442,327,891.19
4.期末余额
二、累计摊销10,794,044.66267,077,519.02277,871,563.68
1.期初余额171,644.2114,658,156.0414,829,800.25
2.本期增加金额171,644.2114,658,156.0414,829,800.25
(1)计提
(2)其他18,825.351,300,155.351,318,980.70
3.本期减少金额1,300,155.351,300,155.35
(1)处置18,825.3518,825.35
(2)其他10,946,863.52280,435,519.71291,382,383.23
4.期末余额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15,605.31150,629,902.65150,945,507.96
2.期初账面价值504,527.99163,120,035.54163,624,563.53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同富乔2007年10月成立,采用BOT的方式建设,特许经营期30年。2007年12月,大同富乔与大同市市政管委会签订BOT特许经营权协议,正式获得大同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经营权。在特许期内,公司有权运营垃圾处理厂并拥有垃圾处理厂的所有财产、设备和设施的所有权。同时大同富乔在获得政府同意后可以抵押或转让本项目的运营权、全部资产、设施和设备。特许经营期为自本项目正式投产之日起满三十(30)年止(2009年-2039年),特许经营权期满后,公司应在无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将本项目完好的移交给大同市政府或其指定的执行机构。故公司根据BOT特许经营权的性质,将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均列报于无形资产,全部资产价值均为特许经营权的价值,相关资产按照合同权利及实际使用年限孰低原则进行摊销。

BOT特许经营权中期末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资产情况如下: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39,995,300.0037,058,964.182,936,335.82
合计39,995,300.0037,058,964.182,936,335.82

期末BOT特许经营权中因承担连带责任被冻结的资产情况如下: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121,596,558.8445,260,941.3576,335,617.49
合计121,596,558.8445,260,941.3576,335,617.49

期末BOT特许经营权中未办妥产权证书的资产情况如下: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33,002,895.598,797,194.0524,205,701.54
合计33,002,895.598,797,194.0524,205,701.54

14、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其他处置其他
骏马环保购买鼎富集团及大同富乔形成的商誉(注1)439,966,644.79439,966,644.79
合计439,966,644.79439,966,644.79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处置其他
骏马环保购买鼎富集团及大同富乔形成的商誉37,407,261.0137,407,261.01
合计37,407,261.0137,407,261.01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①商誉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情况

公司商誉主要系子公司骏马环保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在合并报表时产生的合并商誉,公司期末商誉系收购从

事环保新能源的鼎富集团及大同富乔100%股权形成的商誉。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2019年度商誉减值审计与评估专题检查情况的通报”的意见,即:“按照准则要求,资产组一般以长期资产为主,不包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溢余资产与负债、非经营性资产与负债,除非不考虑相关资产或负债便难以预计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公司本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确定的资产组范围主要以长期资产为主,包括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构成的资产组所形成的资产组组合,骏马环保购买鼎富集团及大同富乔形成的商誉资产组为大同富乔的在建工程6,437.71万元、无形资产15,062.99万元以及长期待摊费用1,221.07万元构成的资产组。

②商誉减值测试

A、商誉减值迹象2020年度,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发展计划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将以现存运营电厂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厂为基础(现有垃圾焚烧 发电处理量1,000吨/日,污泥干化处理量400吨/日),后续着力支持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建设,建设完成后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量将增加500吨/日)。同时,结合已经获得批文或已签署业务协议的髙平、原平、阿旗、丰县等垃圾发电项目的建设发挥协同效应, 进一步做大夯实垃圾发电业务板块;同时与2019年度相比,该项业务的行业状况、行业政策等外部因素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但由于公司因重整偿债等原因,二期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等受到一定的影响,至使项目达到预计产能的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延后,公司分析收购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的资产组所形成的商誉于本期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

B、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为客观反映商誉的期末价值,合理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公司本期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骏马环保购买鼎富集团及大同富乔股权形成的商誉涉及的资产组进行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6134号)。商誉减值测试过程说明如下:

a、评估方法本次首先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收益法)估算评估对象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当测算结果表明评估对象没有减值,则停止测试。如果测算结果表明评估对象存在减值,则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资料收集的情况,考虑各种评估方法的适用性,采用恰当的评估方法估算评估对象的公允价值,进行估算评估对象在处置方式下的可回收价值。a. 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收益法)

现金流量折现法是将预期现金净流量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的“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内含一致。本次评估选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其中,预计现金流量采用税前现金流口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P:评估基准日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Fi:资产组未来第i年预期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税前)(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模型);

i:收益期计算年;

n:预测期(以特许经营权剩余寿命年限作为资产组收益年限);

M:预测期未营运资产收回。

其中,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自由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息税前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其他收益

a1) n:预测期:

由于企业近期的收益可以相对合理地预测,而远期收益预测的合理性相对较差,按照通常惯例,本次评估将企业的预测期划分为详细预测期和详细预测期后两个阶段。

2007年12月28日,大同市人民政府授权大同市市政公用局与大同富乔签订了《大同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书》,协议书规定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期限为本项目正式投产运行之日起至第30年最后一天为止,协议期限届满或解除时,用于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设备将无偿转移给甲方。2015年9月18日,大同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与大同富乔签订了《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二期项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明确在严格遵守甲乙双方已签订的BOT《特许权协议书》基础上,建设二期扩容项目。

依据签订的BOT协议,本项目为BOT特许经营权模式,依据项目的建设、运营时间,确定本次预测期至2038年12月。经对预测数据复核,一期垃圾发电项目详细预测期为2021年至2025年,并预测2025年及以后年度进入稳定期。调整前的二期垃圾发电项目于2021年2月利用一期项目的备用锅炉进行生产,本次评估考虑到目前的实际情况,对二期垃圾发电项目2021年的发电量进行预测;调整后的二期垃圾发电项目预计2021年内完成后续建设并完成试运营,预计于2022年1月正式商业运营。二期项目整体完工后确定详细预测期为2022年至2026年,2026年及以后年度为稳定期。

a2) r:折现率;

折现率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税前自由现金流,则税前折现率r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BT)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Ke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即:

b) 假设处置方式下可收回金额的具体评估方法(市场法)在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时,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企业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本次评估对象为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BOT),具有特定的政府许可属性,在目前的产权交易市场上,此类交易案例较少,以致评估人员从具有公信力的公开信息渠道中未能获得同行业内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交易实例的有关参考的依据,且该类资产不存在活跃的市场,由于条件所限,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无法可靠估计,因此,采用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估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不适宜本次评估。C、商誉减值测试结论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出具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出具了《深圳市

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6134号)。依据评估结果,本次以收益现值法确定的评估结果作为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本次评估详细预测期和详细预测期后的税前折现率分别为2021年10.24%、2022年9.87%、2023年9.95%、2024年10.01%、2025年至2026年10.14%、2027年至2038年为10.74%。详细预测期为5年,详细预测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相关费用及增长率等关键假设均以各资产组历史经营业绩及未来经营规划为基础进行预测,预测期的预测数据已经公司管理层批准。

根据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含分摊并购鼎富集团及大同富乔所形成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22,721.77万元,资产组含商誉账面价66,718.43万元,可回收价值评估结论为62,977.70万元。评估结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资产组名称申报的不含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测试日100%商誉价值测试前资产组含商誉账面价值可回收价值评估值
1大同富乔业务资产组22,721.7743,996.6666,718.4362,977.70

上述评估报告及评估结论为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提供了参考依据。根据公司内控制度及评估结果,公司编制了《大同富乔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经测试,骏马环保购买鼎富集团及大同富乔形成的商誉于本期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740.73万元。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其他说明

15、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财产综合保险+转让承包土地使用费154,733.3328,133.33126,600.00
农林生物质秸秆收集项目(拖拉机、打捆机)57,545.8357,545.83
装修费及基础设施改造14,998,636.394,185,132.977,024,839.4712,158,929.89
合计15,210,915.554,185,132.977,110,518.6312,285,529.89

其他说明

1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8,864,195.212,216,048.803,861,797.47965,449.37
可抵扣亏损47,052,773.5511,763,193.409,109,558.532,277,389.63
其他2,853,462.81713,365.70
合计55,916,968.7613,979,242.2015,824,818.813,956,204.70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3,337,681.04834,420.27
合计3,337,681.04834,420.27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2,764,890,263.6013,979,242.203,956,204.70
递延所得税负债2,764,890,263.60834,420.27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409,530,035.079,445,403,530.63
可抵扣亏损1,127,754,221.023,502,340,764.23
合计4,537,284,256.0912,947,744,294.86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无限期20,446,137.5118,140,484.55
2025年1,054,984,766.152020年度未弥补亏损
2024年50,715,958.353,418,308,438.422019年度未弥补亏损
2023年1,449,385.6135,109,620.262018年度未弥补亏损
2022年63,110.584,888,128.612017年度未弥补亏损
2021年7,743.5519,895,347.402016年度未弥补亏损
2020年87,119.275,998,744.992015年度未弥补亏损
合计1,127,754,221.023,502,340,764.23--

其他说明:

注1: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10,023,037.50元,增长253.35%,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期末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较期初增加所致。

17、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长期资产款5,832,000.005,832,000.006,015,000.006,015,000.00
合计5,832,000.005,832,000.006,015,000.006,015,000.00

其他说明:

18、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2,821,560,176.00
抵押借款1,570,917,729.34
保证借款481,368,636.70
信用借款378,000,000.00
合计5,251,846,542.04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减少5,251,846,542.04元,主要系本期公司依据深圳中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履行债务清偿义务减少短期借款所致。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借款利率逾期时间逾期利率

其他说明:

19、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55,169,570.9838,403,593.88
1-2年17,994,731.35323,545,635.66
2-3年1,180,236.63484,323.37
3年以上5,370,385.826,418,275.86
合计79,714,924.78368,851,828.77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供应商110,279,600.00尚未结算
供应商23,725,825.30尚未结算
供应商32,941,675.66尚未结算
供应商42,140,000.00尚未结算
供应商51,018,500.00尚未结算
合计20,105,600.96--

其他说明:

注1: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减少289,136,903.99元,降低78.39%,主要系本期公司依据深圳中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履行债务清偿义务减少期末应付帐款所致。20、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21、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4,666,839.622,979,231.18
1-2年64,867.922,097,523.00
2-3年3,296.82
3年以上0.077,955,627.10
合计4,735,004.4313,032,381.28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22、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8,740,983.9641,771,828.0842,924,594.737,588,217.31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21,499.56205,504.59427,004.15
三、辞退福利2,650,129.5611,142,264.34470,817.0513,321,576.85
合计11,612,613.0853,119,597.0143,822,415.9320,909,794.16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8,554,316.6336,706,542.3338,008,124.647,252,734.32
2、职工福利费120,000.002,825,622.402,645,622.40300,000.00
3、社会保险费19,012.02913,545.95914,280.1718,277.80
其中:医疗保险费16,779.22847,943.43848,272.6516,450.00
工伤保险费435.2014,485.6114,920.81
生育保险费1,797.6047,281.7147,251.511,827.80
其他保险费3,835.203,835.20
4、住房公积金13,669.001,159,609.611,160,483.6112,795.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3,986.31166,507.79196,083.914,410.19
合计8,740,983.9641,771,828.0842,924,594.737,588,217.31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212,527.20199,922.66412,449.86
2、失业保险费8,972.365,581.9314,554.29
合计221,499.56205,504.59427,004.15

其他说明:

注: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增加9,297,181.08元,增长80.06%,主要系本期依据深圳中院裁定的《重整计划》预提职工安置费用影响所致。

23、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7,462,174.404,245,120.01
企业所得税76,691.526,127,876.61
个人所得税568,726.90225,923.16
城市维护建设税5,772.1814,274.71
教育费附加17,316.5371,373.53
地方教育费附加11,544.36
土地使用税359,900.00359,900.00
印花税98,305.50101,017.15
其他1,575.161,575.16
合计8,602,006.5511,147,060.33

其他说明:

24、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702,333.30806,288,287.54
其他应付款230,882,127.374,056,260,704.51
合计231,584,460.674,862,548,992.05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702,333.30136,917,815.97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195,556,965.04
应付票据利息473,813,506.53
合计702,333.30806,288,287.54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逾期金额逾期原因

其他说明:

注1:应付利息期末较期初减少805,585,954.24元,下降99.91%,主要系本期依据深圳中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履行债务清偿义务所致。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1,503,902,185.17
买卖合同纠纷418,530,836.36
非金融机构借款150,000,000.00296,789,088.52
往来款26,289,073.051,831,712,737.61
破产费用30,973,650.30
共益债务21,260,206.34
预提费用168,022.071,666,582.56
保证金及押金1,535,992.761,180,146.90
业务代垫款500,602.50464,753.45
其他154,580.352,014,373.94
合计230,882,127.374,056,260,704.51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其他说明

注1: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减少3,825,378,577.14元,下降94.31%,主要系本期依据深圳中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履行债务清偿义务以及收到重整投资人按照重整计划支付的偿债借款综合影响所致。

2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580,075,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0,152,223.3714,418,366.09
合计10,152,223.371,594,493,366.09

其他说明:

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1,584,341,142.72元,下降99.36%,主要系本期依据深圳中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履行债务清偿义务减少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以及子公司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综合影响所致。

26、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销项税108,920,859.79106,912,087.05
合计108,920,859.79106,912,087.05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27、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362,494,608.05
合计362,494,608.05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 根据深圳中院于2020年12月23日裁定批准的《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骏马环保重整计划》”),公司控股子公司骏马环保对本公司向绵阳市商业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形成的借款本息共计362,494,608.05元,由骏马环保自《骏马环保重整计划》批准之日起5年内清偿完毕(前二年不偿还本金,自第三年开始每年12月15日前偿还本金金额的三分之一,本金部分共分三期清偿完毕),延期清偿期间的利息以未偿还的本金金额为基数,按照重整计划批准当月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LPR的年利率确定,由骏马环保按季付息。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2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10,152,223.36
合计10,152,223.36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注:长期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减少10,152,223.36元,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大同富乔应付的融资租赁款于一年内到期,列报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其他说明:

29、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形成原因
对外提供担保137,242,082.64532,861,441.14对外提供担保预计承担的担保责任
未决诉讼72,864,514.57未决诉讼预计应承担的利息等
诉讼费21,733,812.42已决诉讼判决中应承担的诉讼费
律师费7,760,618.09已决诉讼判决中应承担的律师费
合计137,242,082.64635,220,386.22--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注:预计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497,978,303.58元,下降78.39%,主要系公司本期依据深圳中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履行债务清偿义务减少预计负债,以及子公司依据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确认预计负债综合影响所致。30、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6,579,999.8910,055,700.00200,000.0416,435,699.85政府补助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2,632,199.041,366,168.051,266,030.99融租租赁
合计9,212,198.9310,055,700.001,566,168.0917,701,730.84--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污泥干化项目技改政府补贴(注1)1,449,999.89200,000.041,249,999.85与资产相关
中西部重点领域补短板资金-二期项目(注2)5,130,000.0010,055,700.0015,185,700.00与资产相关
合计6,579,999.8910,055,700.00200,000.0416,435,699.85

其他说明:

注1:根据大同市财政局同财建【2017】97号文关于下达2017年山西省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公司子公司大同富乔2017年8月合计收到大同市财政局拨入的大同市城镇污泥干化处理项目资金200万元。大同富乔的污泥处置一期项目已于2017年6月23日取得消防验收,通过备案;本项目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按照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分期结转计入损益;

注2:公司子公司大同富乔于2018年12月已收到大同市财政局拨付的中西部重点领域补短板补助金(500吨/日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扩容项目)共计300万元;根据大同市云冈区财政局云财建【2019】4号文件及大同市财政局同财建【2019】19号文件关于下达2018年下半年大同市工业振兴贡献突出企业兑现奖励资金的通知,大同富乔2019年4月合计收到大同市云冈区财政局拨付资金213万元;根据大同市财政局 大同市城市管理局同财建【2020】154号文关于下达中西部基础设施补短板补助资金的通知,大同富乔2020年10月合计收到大同市财政局拨付资金558.57万元;根据大同市云冈区财政局云财建【2020】28号文件及大同市财政局同财建【2020】135号文件关于下达2020年新动能专项资金的通知,大同富乔2020年10月合计收到大

同市云冈区财政局拨付资金447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竣工验收。

31、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652,880,386.001,008,352,388.001,008,352,388.002,661,232,774.00

其他说明:

注:本期股份变动系:(1)有限售条件股份中“境内自然人持股”和“无限售条件股份”变动主要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2007]56号)相关规定,每年初重新计算高管年度内可转让股份数量引起高管锁定股数量变动。(2)根据深圳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公司以2020年12月29日为股权登记日,以总股本 1,652,880,386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约 6.1 股的比例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008,352,388 股股票;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1,652,880,386 股增加至 2,661,232,774 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已提成至管理人偿债专用账户,不向原股东分配,由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向债权人进行偿付。

32、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500,837,198.472,152,761,886.591,008,352,388.001,645,246,697.06
合计500,837,198.472,152,761,886.591,008,352,388.001,645,246,697.06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 本期资本公积主要系:(1)公司重整投资人从债权人处购买558,352,388.59元债权,并向公司发出《债务豁免通知书》,无条件地豁免了公司558,352,388.59元债务,重整投资人作为公司的潜在控股股东,其对公司豁免的债务作为权益性交易增加公司资本公积558,352,388.59元;(2)按照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本期向公司管理人账户支付偿债资金50,000,000.00元,公司据此增加资本公积50,000,000.00元;(3)根据深圳中院裁定批准的公司重整计划和子公司的《骏马环保重整计划》,公司用于偿债的本公司股票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增加资本公积1,544,409,498.00元。

本期资本公积减少主要系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减少的资本公积。

33、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无限售流通股(子公司持有的母公司股票)9,404,995.509,404,995.50
合计9,404,995.509,404,995.5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本期库存股增加系公司执行经深圳中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向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债务清偿所取得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本公司股票。

34、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0,822,727.102,157,219.752,157,219.75-28,665,507.35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0,822,727.102,157,219.752,157,219.75-28,665,507.35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30,822,727.102,157,219.752,157,219.75-28,665,507.35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35、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93,161,182.2093,161,182.20
合计93,161,182.2093,161,182.20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6、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2,513,628,564.34-187,859,945.36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2,513,628,564.34-187,859,945.36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281,340,474.51-12,325,768,618.98
期末未分配利润-4,232,288,089.83-12,513,628,564.3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239,897,920.34189,981,254.95307,849,253.36224,375,282.93
其他业务6,173,857.16269,172.105,687,025.44431,473.23
合计246,071,777.50190,250,427.05313,536,278.80224,806,756.16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单位:元

项目2020年2019年备注
营业收入246,071,777.50313,536,278.8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1,685,256.041,518,333.90
其中: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1,685,256.041,518,333.90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0.000.00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244,386,521.46312,017,944.90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环保新能源业务物流供应链业务合计
其中:
垃圾发电171,450,351.22171,450,351.22
综合物流服务10,695,715.9610,695,715.96
贸易执行服务57,751,853.1657,751,853.16
其中:
华北地区171,450,351.22171,450,351.22
华东地区68,447,569.1268,447,569.12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171,450,351.2268,447,569.12239,897,920.34
其中: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与履约义务相关信息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4、收入”相关内容。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10,540,530.98元,其中,110,540,530.98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本报告期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总额为241,694,748.25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98.22%。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67,464,501.30元,下降21.52%,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34,556,329.11元,下降

15.37%,主要系本期贸易执行业务规模较上期下降所致。

38、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186,503.21180,561.95
教育费附加393,495.55375,997.80
房产税631,613.97631,591.54
土地使用税555,411.34617,123.72
车船使用税23,715.0064,236.11
印花税131,494.95204,286.32
地方教育费附加262,330.38250,665.20
合计2,184,564.402,324,462.64

其他说明:

39、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工资薪酬499,029.121,845,667.58
折旧费12,714.8453,910.96
办公费17,365.288,663.73
差旅费1,257.508,648.53
业务招待费711.00740.22
车辆运行费3,464.9820,506.65
其他16,194.94-56,759.80
合计550,737.661,881,377.87

其他说明:

注:本期销售费用较上期减少1,330,640.21元,下降70.73%,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规模下滑相应的人工费用减少所致。

40、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工资薪酬32,302,017.9328,692,684.59
办公费1,394,926.511,164,260.60
水电费122,185.50261,817.09
业务招待费6,357,012.464,564,694.80
折旧费953,996.731,239,635.60
汽车费用1,636,955.742,034,089.47
无形资产摊销1,960,307.842,459,442.30
租赁费1,599,837.481,985,921.89
装修费摊销288,770.14580,470.70
差旅费2,038,705.982,920,121.23
咨询顾问费441,700.768,026,976.20
中介机构服务费28,469,390.573,831,518.66
诉讼费21,398,508.2538,831,222.17
破产费用43,524,485.54
其他4,934,664.524,267,130.93
合计147,423,465.95100,859,986.23

其他说明:

注:本期管理费用较上期增加46,563,479.72元,增长46.17%,主要系公司本期实施债务重整,本期新增重整费用以及职工安置费用所致。

41、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6,576,482.166,899,592.63
材料费1,467,952.27
折旧摊销316,354.11
其他费用150,376.92332,500.25
合计8,194,811.357,548,446.99

其他说明:

42、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753,895,605.961,094,241,380.01
减:利息收入575,745.8337,585,794.52
汇兑损失40,843,601.37
减:汇兑收益73,140.83100,696.85
手续费89,516.902,208,362.76
合计794,179,837.571,058,763,251.40

其他说明:

注:财务费用较上期同比减少264,583,413.83元,下降24.99%,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骏马环保本期实施重整计划,根据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破产债权于法院正式裁定受理后停止计息,导致本期确认的利息支出较上期减少所致。

43、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11,790,912.9911,775,295.10
其他47,144.72
合计11,838,057.7111,775,295.10

44、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581,153.67-4,977,796.96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5,023,502.62204,404,399.30
债务重组利得10,425,058,058.43
理财产品400,676.153,652,393.96
其他684,599,309.59
合计11,112,500,393.12203,078,996.30

其他说明:

注:本期投资收益较上期同比增加10,909,421,396.82元,增长5372.01%,主要系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骏马环保本期执行重整计划,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规定,将以本公司股票偿债所确认的债务重组收益计入投资收益,以及根据公司《重整计划》有关非保留资产处置方案,将纳入非保留资产并进行处置的深圳前海百川投资有限公司等6家子公司,于《重整计划》经深圳中院裁定通过日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该等子公司以前期间超额亏损于本期转回在合并报表时形成投资收益所致。

4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14,584,724.50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78,713,623.63
合计-78,713,623.63-14,584,724.50

其他说明:

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64,128,899.13元,下降439.70%,主要系本期为客户提供一揽子收益的供应链服务对应的金融资产已全部到期结算以及确认持有的北京华油股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影响所致。

46、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435,502,800.39-338,232,560.06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629,757,752.61-443,367,669.80
应收票据坏帐损失
预付账款坏账损失-435,962,053.94-8,304,380,513.41
合计-1,501,222,606.94-9,085,980,743.27

其他说明:

注: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7,584,758,136.33元,下降83.48%,公司本期根据《重整计划》将纳入非保留资产处置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依据可收回金额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小于公司上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47、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154,342.73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153,702,810.67-1,799,056,069.86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37,407,261.01
合计-191,110,071.68-1,800,210,412.59

其他说明:

注: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1,609,100,340.91元,下降89.38%,主要系本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较上期减少所致。

48、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小计212,975.8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586.42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212,389.38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361,030.29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361,030.29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合计212,975.80-361,030.29

49、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报废收入6,637.176,637.17
其他856,387.30297,398.22856,387.30
合计863,024.47297,398.22863,024.4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性质类型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是否特殊补贴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注: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565,626.25元,增长19.19%,主要系本期公司取得的其他营业外收入较上期增加影响所致。

50、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60,436.70620,091.8260,436.70
计提预计负债186,996,542.43540,466,983.40186,996,542.43
对外捐赠424,500.00353,800.00424,500.00
其他1,165,999.731,005,603.301,165,999.73
合计188,647,478.86542,446,478.52188,647,478.86

其他说明:

注: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353,798,999.66元,下降65.22%,主要系本期根据相关判决及裁定计提的预计负债较上期下降所致。

51、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3,143,253.7716,681,892.63
递延所得税费用-9,188,617.23-1,992,975.69
合计-12,331,871.0014,688,916.94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8,269,008,603.51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067,252,150.88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5,977,228.19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3,239,488.24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690,506.58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678,684,883.48
免税收入-50,000.01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影响-2,764,890,263.60
前期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转回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47,176.67
其他2,290,288.39
所得税费用-12,331,871.00

其他说明

注: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期减少27,020,787.94元,下降183.95%,主要系本期应纳税所得税额减少,相应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减少,以及本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变动使递延所得税费用较上期减少所致。

52、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34。

5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往来款2,179,202.3014,482,030.55
押金、保证金等517,660.0016,671,194.48
政府补助10,349,435.442,714,513.05
利息收入575,745.8369,675,811.29
收到的个税手续费返还47,144.723,498,933.26
外部关联方731,852.46
收到的赔偿款3,724,626.98
其他4,995,381.6094,426,775.36
合计22,389,196.87202,201,110.45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付现支出40,084,805.1032,650,958.64
研发费用150,376.92332,500.25
押金、保证金等857,610.0016,166,413.33
往来款及其他14,417,400.76109,465,500.42
银行手续费86,075.57139,561.24
合计55,596,268.35158,754,933.8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2,131,388.02352,254.49
合计2,131,388.02352,254.49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重整投资人借款150,000,000.00
融资保证金765,771,764.70
其他1,717,874.3950,987.54
合计151,717,874.39765,822,752.24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融资借款16,069,708.3329,783,569.21
合计16,069,708.3329,783,569.21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8,281,340,474.51-12,325,768,618.98
加:资产减值准备1,692,332,678.6210,886,191,155.8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966,711.571,584,458.12
使用权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14,829,800.2548,077,346.8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7,110,518.638,880,783.5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212,975.80361,030.29
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3,020.65620,091.83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78,713,623.6314,584,724.5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753,898,448.311,097,130,092.1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1,112,500,393.12-203,078,996.3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0,023,037.50-1,992,975.6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834,420.27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416,502.921,631,898.4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68,486,981.001,536,383,027.9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36,179,323.51-1,584,722,789.41
其他534,508,127.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416,097.4514,389,356.46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258,150,264.0564,162,026.5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64,162,026.5896,301,432.84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93,988,237.47-32,139,406.26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4,800,000.00
其中:--
来宾富乔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4,800,000.00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38.33
其中:--
来宾富乔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38.33
其中:--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4,799,961.67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258,150,264.0564,162,026.58
其中:库存现金53,532.54252,188.6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75,644,182.2063,909,837.9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182,452,549.31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58,150,264.0564,162,026.58

其他说明:

55、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4,284,602.50票据、信用证等保证金、司法冻结的款项等。
无形资产76,335,617.49BOT、冻结
合计90,620,219.99--

其他说明:

56、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451,381.306.52492,945,217.84
欧元16,381.688.025131,462.99
港币8,839.240.841647,439.46
瑞士法郎0.477.40063.48
加拿大币5.885.116130.08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40,980,748.716.5249267,395,287.26
欧元
港币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其他应付款
其中:港币17,000.000.8416414,307.88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境外经营实体记账本位币详见本附注五、(四)。

57、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种类金额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项目
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污泥项目改造项目1,249,999.85递延收益200,000.04其他收益
中西部重点领域补短板资金-二期项目15,185,7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种类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项目
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增值税退税补贴11,235,450.0111,235,450.0110,374,545.54与收益相关
财政扶持补贴款126,000.00126,000.00684,000.00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2019年度补助款380,000.00与收益相关
污泥项目改造项目10,055,700.00200,000.04200,000.04与资产相关
其他税收补贴129,091.48129,091.48132,409.87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100,371.46100,371.464,088.31与收益相关
征地补贴251.34与收益相关

58、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股权处置价款股权处置比例股权处置方式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
的金额
来宾富乔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注1)12,650,000.00100.00%协议转让2020年06月12日注25,023,502.62

其他说明:

注1:2020年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同富乔与广东欣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如下简称“广东欣能”)签订《关于来宾富乔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如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根据《股权收购协议》广东欣能以12,650,000.00元受让大同富乔持有的来宾富乔100%股权, 2020年6月12日,相关股权转让手续已完成,自2020年6月12日起,来宾富乔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注2: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公司本期根据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双方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等权力机构审批通过,被处置方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已经完成, 同时公司已收到了处置价款的大部分(一般超过50%),丧失对被处置方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以及丧失相应收益并不再承担相应风险时的当日,确定为丧失控制权时点。公司自丧失控制权时点起,上述被处置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2020年12月17日,深圳中院作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 03 破 568 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司本期依据《重整计划》非保留资产处置方案,将深圳前海百川投资有限公司、深圳百川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北京飞马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飞马大宗投资有限公司、飞马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上海银钧实业有限公司等6家子公司于《重整计划》经深圳中院裁定批准日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由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及《重整计划》进行处置。

3、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上海合冠上海上海物流业100.00%设立
苏州合冠苏州苏州物流业100.00%设立
合冠香港香港香港一般贸易100.00%设立
骏马环保深圳深圳环保业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
鼎富集团香港香港投资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大同富乔大同大同环保业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富乔环保大同大同环保业100.00%设立
新安富乔新安新安环保业100.00%设立
原平富乔原平原平环保业100.00%设立
宜阳富乔宜阳宜阳环保业100.00%设立
高平富乔高平高平环保业100.00%设立
淅川富乔淅川淅川环保业100.00%设立
阿旗富乔阿鲁科尔沁旗阿鲁科尔沁旗环保业100.00%设立
浩峰环保大同大同环保业100.00%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本期依据《重整计划》有关非保留资产的处置方案,公司将纳入非保留资产处置的联营企业于《重整计划》经深圳中院裁定批准日起划分至持有代售资产。至此,公司无联营企业。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联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直接间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

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公司的金融工具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概括如下: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款项、银行理财产品等。

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大型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股份制银行,银行信用良好,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主要是购买的国有和其它大中型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为76,902,844.02元,占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99.12%,系公司长期合作的客户,合作关系稳定,信用良好,也无坏账发生;除前五名客户外,公司其他客户均不存在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2、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公司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公司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公司信誉造成损害。公司及子公司骏马环保本期执行重整计划后,主要债务在按重整计划规定的偿债方案和偿付比例偿付后,未偿付的债务已依据企业破产法豁免,将极大降低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公司将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将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将积极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

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借款余额为372,646,831.42元,其借款利率系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的 LPR利率。

(2) 外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
美元其他外币合计美元其他外币合计
货币资金2,945,217.84138,936.003,084,153.851,775,284.1254,306.251,829,590.37
应收账款285,889,899.15285,889,899.15
持有代售资产40,980,748.71267,395,287.26
合计41,112,958.45113,438.45267,640,935.45287,665,183.2754,306.25287,719,489.52
短期借款151,142,210.50151,142,210.50
应付票据20,928,600.0020,928,600.00
应付账款68,621,182.1568,621,182.15
其他应付款14,307.8814,307.8820,928,600.00122,965.5121,051,565.51
应付利息2,914,550.952,914,550.95
合计14,307.8814,307.88264,535,143.60122,965.51264,658,109.11

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3%,则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8.84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为788.14万元)。公司管理层认为3%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人民币对美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1,000,294.4311,000,294.43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18,619,025.6518,619,025.65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18,619,025.6518,619,025.65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飞马投资深圳市投资、贸易5000万元26.54%26.54%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黄壮勉。其他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黄壮勉,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自然人刘永好。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相关情况具体详见本附注“十四、4”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国丰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丰江苏")均受同一控制方控制
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增鼎公司")重整投资人
北京飞马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飞马")列入《重整计划》非保留资产处置的原子公司
上海银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钧")列入《重整计划》非保留资产处置的原子公司
深圳前海百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百川")列入《重整计划》非保留资产处置的原子公司
飞马大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大宗")列入《重整计划》非保留资产处置的原子公司
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莞飞马")均受同一控制方控制
飞马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飞马物流")列入《重整计划》非保留资产处置的原子公司
东莞市华南塑胶城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南塑胶城")均受同一控制方控制
北京华油国际物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京华油")公司投资的企业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是否超过交易额度上期发生额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受托/承包资产类型受托/承包起始日受托/承包终止日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委托/出包资产类型委托/出包起始日委托/出包终止日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费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黄壮勉办公房屋962,820.001,135,861.00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壮勉将其拥有的位于坐落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与香蜜湖路交界西北阳光高尔夫大厦的房产出租给公司。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国丰江苏(注1)200,000,000.002016年06月15日2021年06月15日
飞马物流(注2)120,000,000.002017年09月08日2019年09月11日
大同富乔(注3)40,000,000.002018年07月30日2021年07月30日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飞马投资、东莞飞马、黄壮勉、洪琰、骏马环保与鼎富集团(注1)400,000,000.002017年04月14日2019年04月13日
飞马投资、东莞飞马、黄壮勉(注2)400,000,000.002018年09月13日2020年09月13日
飞马投资、东莞飞马、黄壮勉、洪琰(注3)150,000,000.002017年07月12日2018年07月04日
飞马投资、东莞飞马、华南塑胶城、黄壮勉、洪琰(注4)200,000,000.002017年07月19日2018年07月18日
飞马投资、东莞飞马、骏马环保、华南塑胶城、飞马物流、黄壮勉、黄固喜(注5)2,800,000,000.002017年08月30日2019年08月29日
飞马投资、东莞飞马、1,650,000,000.002017年09月01日2018年09月30日
骏马环保、黄壮勉(注6)
飞马投资、东莞飞马、华南塑胶城、骏马环保、黄壮勉(注7)133,510,199.00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2月28日
高新投、黄壮勉、洪琰(注8)30,000,000.002017年12月14日2018年12月14日
飞马投资、东莞飞马、华南塑胶城、黄壮勉、洪琰(注9)200,000,000.002018年01月24日2019年01月23日
飞马投资、东莞飞马、华南塑胶城、黄壮勉(注10)100,000,000.002018年01月26日2019年01月25日
飞马投资、东莞飞马、黄壮勉(注11)500,000,000.002019年01月11日2020年01月10日
飞马投资、东莞飞马、黄壮勉(注12)200,000,000.002018年03月02日2019年03月01日
飞马投资、东莞飞马、骏马环保、黄壮勉、洪琰(注13)1,000,000,000.002018年04月02日2019年04月01日
飞马投资、东莞飞马、黄壮勉(注14)150,000,000.002018年04月25日2019年04月25日
飞马投资、东莞飞马、黄壮勉(注15)150,000,000.002018年05月02日2019年05月01日
飞马投资、东莞飞马、黄壮勉、洪琰(注16)600,000,000.002018年05月25日2019年05月18日
飞马投资、东莞飞马、骏马环保、黄壮勉(注17)49,680,000.002019年02月11日2019年08月11日
飞马投资、东莞飞马、黄壮勉、洪琰(注18)32,000,000.002019年03月01日2020年02月29日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注1:2016年6月15日,国丰江苏以自有房产抵押在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融资额度20,000.00万元,并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同富乔、飞马投资、国丰新能源、黄壮勉夫妇、李昌龙夫妇在综合授信期内提供最高债权额为20,000.00万元的担保;国丰江苏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房屋抵押和项目收益权质押;飞马投资和苏州承运持有国丰江苏的股权质押。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余额为7,699.66万元。

注2:2017年9月8日,飞马物流在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取得综合授信额度,本公司在综合授信期内提供最高债权额为12,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司重整法院正式裁定受理日,经上述债权人申报管理人确认该笔授信余额为9,709.89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债权受偿方案将向上述债权人用于清偿的股票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注3:2018年7月30日,大同富乔在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得综合授信额度,本公司、骏马环保、黄壮勉和洪琰提供保证

担保为大同富乔在综合授信期内提供最高债权额为4,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司重整法院正式裁定受理日,经上述债权人申报管理人确认该笔授信余额为980.64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债权受偿方案将向上述债权人用于清偿的股票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注4:公司本期实施债务重整,相关债权人已向公司重整管理人申报相应的债权;公司《重整计划》经深圳中院裁定批准后,管理人将依据《重整计划》进行清偿,自此,公司的担保责任已履行完毕。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注1:2017年4月14日,本公司取得绵阳市商业银行共4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飞马投资、东莞飞马、黄壮勉、洪琰提供保证担保,2018年1月10日,重新签订综合授信合同, 2018年9月,追加飞马投资所持有的东莞飞马的全部股权作为质押;2018年6月26日,追加骏马环保与鼎富集团所持有的大同富乔的全部股权作为质押。截至本公司重整法院正式裁定受理日,经上述债权人申报管理人确认该笔授信余额为36,249.46万元。

注2:2018年9月13日,本公司取得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共4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飞马投资、东莞飞马、黄壮勉提供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司重整法院正式裁定受理日,经上述债权人申报管理人确认该笔授信余额为43,418.31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债权受偿方案将向上述债权人用于清偿的股票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注3:2017年7月12日,本公司取得宁波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共1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飞马投资、东莞飞马、洪琰、黄壮勉提供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司重整法院正式裁定受理日,经上述债权人申报管理人确认该笔授信余额为13,272.96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债权受偿方案将向上述债权人用于清偿的股票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注4:2017年7月19日,本公司取得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共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飞马投资、东莞飞马、华南塑胶城、黄壮勉、洪琰提供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司重整法院正式裁定受理日,经上述债权人申报管理人确认该笔授信余额为25,218.12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债权受偿方案将向上述债权人用于清偿的股票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注5:2017年8月30日,本公司取得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该笔债权后由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共28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飞马投资、东莞飞马、骏马环保、华南塑胶城、飞马物流、黄固喜、黄壮勉提供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司重整法院正式裁定受理日,经上述债权人申报管理人确认该笔授信余额为142,602.32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债权受偿方案将向上述债权人用于清偿的股票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注6:2017年9月14日,本公司取得工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该笔债权后由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共16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飞马投资、东莞飞马、骏马环保、黄壮勉提供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司重整法院正式裁定受理日,经上述债权人申报管理人确认该笔授信余额55,835.24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重整投资人从债权人处购买了上述债权,并向公司发出《债务豁免通知书》,无条件地豁免了公司上述债务。

注7:2018年12月29日,本公司取得光大银行高新技术园支行共13,351万元的综合授信,由飞马投资、东莞飞马、华南塑胶城、骏马环保、黄壮勉提供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司重整法院正式裁定受理日,经上述债权人申报管理人确认该笔授信余额为13,631.42万元,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债权受偿方案将向上述债权人用于清偿的股票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注8:2017年12月14日,本公司取得交通银行天安支行共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高新投、黄壮勉、洪琰提供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司重整法院正式裁定受理日,经上述债权人申报管理人确认该笔授信余额为291.32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债权受偿方案将向上述债权人用于清偿的股票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注9:2018年1月24日,本公司取得东莞银行深圳分行共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飞马投资、东莞飞马、华南塑胶城、黄壮勉、洪琰提供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司重整法院正式裁定受理日,经上述债权人申报管理人确认该笔授信余额为27,254.09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债权受偿方案将向上述债权人用于清偿的股票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注10:2018年1月26日,本公司取得广州银行深圳前海支行共1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飞马投资、东莞飞马、华南塑胶城、黄壮勉提供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司重整法院正式裁定受理日,经上述债权人申报管理人确认该笔授信余额为11,585.57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债权受偿方案将向上述债权人用于清偿的股票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注11:2019年1月11日,本公司取得郑州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共5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飞马投资、东莞飞马、黄壮勉提供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司重整法院正式裁定受理日,经上述债权人确认申报管理人该笔授信余额为52,659.39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债权受偿方案将向上述债权人用于清偿的股票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注12:2018年3月2日,本公司取得渤海银行深圳分行共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飞马投资、东莞飞马、黄壮勉提供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司重整法院正式裁定受理日,经上述债权人申报管理人该笔授信余额为19,603.21万元,截止2020年12

月31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债权受偿方案将向上述债权人用于清偿的股票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注13:2018年4月2日,本公司取得平安银行物流金融事业部共10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飞马投资、东莞飞马、骏马环保、黄壮勉、洪琰提供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司重整法院正式裁定受理日,经上述债权人申报管理人该笔授信余额为9,689.72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债权受偿方案将向上述债权人用于清偿的股票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注14:2018年4月25日,本公司取得包商银行深圳分行共1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飞马投资、东莞飞马、黄壮勉提供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司重整法院正式裁定受理日,经上述债权人申报管理人该笔授信余额为27,437.27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债权受偿方案将向上述债权人用于清偿的股票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注15:2018年5月2日,本公司取得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共1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飞马投资、东莞飞马、黄壮勉提供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司重整法院正式裁定受理日,经上述债权人申报管理人确认该笔授信余额为13,047.15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债权受偿方案将向上述债权人用于清偿的股票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注16:2018年5月25日,本公司取得兴业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共6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飞马投资、东莞飞马、黄壮勉、洪琰提供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司重整法院正式裁定受理日,经上述债权人申报管理人该笔授信余额为44,598.68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债权受偿方案将向上述债权人用于清偿的股票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注17:2019年2月11日,本公司取得九江银行南沙支行共4,968万元的综合授信,由飞马投资、东莞飞马、骏马环保、黄壮勉提供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司重整法院正式裁定受理日,经上述债权人申报管理人确认该笔授信余额为5,670.94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债权受偿方案将向上述债权人用于清偿的股票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注18:2019年3月1日,本公司取得深圳宝安桂银村镇银行沙井支行共3,2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飞马投资、东莞飞马、黄壮勉、洪琰提供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司重整法院正式裁定受理日,经上述债权人申报管理人确认该笔授信余额为3,735.42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债权受偿方案将向上述债权人用于清偿的股票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入
拆出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509.43737.57

(8)其他关联交易

(1)重整投资债务豁免

2020年度,公司重整投资人新增鼎公司从债权人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处购买了债权55,835.24万元,并

向公司发出《债务豁免通知书》,无条件地豁免了公司上述债务。

(2)重整投资人提供偿债资金及借款

根据《重整计划》以及《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重整投资人新增鼎公司自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15 日内向飞马国际管理人账户支付偿债资金 5,000 万元,自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 30 日内向飞马国际提供借款 2 亿元并支付至管理人账户。截止2020年12月31日,新增鼎公司已将 5,000 万元偿债资金及1.5亿元借款支付至公司管理人账户。2021年1月,新增鼎公司已将剩余5,000 万借款支付至公司管理人账户。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持有代售资产(其他应收款)北京飞马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5,444,312.8915,444,312.8915,444,312.89
持有代售资产(其他应收款)上海银钧实业有限公司431,344,515.20431,344,515.20436,050,959.27
其他应收款深圳前海百川投资有限公司3,000,000.003,000,000.0014,902,867.59
持有代售资产(其他应收款)飞马大宗投资有限公司11,778,363.9911,778,363.9911,776,827.92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应付款深圳前海百川投资有限公司91,683.4015,444,312.89
其他应付款北京华油国际物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11,000,294.43130,250,000.00
其他应付款黄壮勉177,828.00777,362.40
其他应付款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50,000,000.00
其他应付款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1,653,683,222.31
其他应付款飞马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83,736,980.74
其他应付款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9,160,000.00
其他应付款东莞市华南塑胶城投资有限公司3,251,467.62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其他合同及财务影响

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大额设备采购合同合计约人民币6,636.63万元,尚未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3,381.78万元。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公司重整暂缓确认债权和未申报债权情况

公司破产重整申请于2020年9月16日经深圳中院裁定受理,深圳中院于2020年9月21日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履行管理人职责,并于2020年12月17日作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破568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公司重整计划,截止2020年12月31日,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经批准的重整计划的规定,对债权人申报的尚在诉讼的债权等予以暂缓确认,待相关诉讼程序完成再予以确认,同时部分债权人尚未进行债权申报。

重整计划已充分考虑暂缓确认债权及未申报债权的偿债需求,并已按债权人申报数和未申报债权账面数预留足够的偿债股份提存至管理人账户;如最终实际偿付的股份数量小于预留的股份的,根据重整计划有关偿债资金和抵债股票的提存及处理的规定,即因诉讼未决,条件未成就或其他原因导致债权暂缓确认的,以最终确认的债权金额为准,并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受偿方案受偿,以及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告之日起满三年,因债权人自身原因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的权利;根据重整计划分配的货币资金和抵债股票后仍有剩余的,该等剩余的偿债资金和偿债股票将不再进行追加分配,偿债资金将划转至公司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抵债股票由公司根据其股东大会生效决议进行处置,处置所得归属公司所有。截止2020年12月31日,暂缓确认债权和未申报债权情况如下:

债权确认性质债权人数量债权总额债权暂缓确认原因
暂缓确认债权62,325,318,566.94涉诉暂缓确认
暂缓确认债权52,455,459,309.88尚需进一步核实
未申报债权17185,743,690.49
合计284,966,521,567.31

(2)预计负债

1)2018年11月30日,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以子公司应收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款项为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由于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债权受偿方案将向上述债权人分配的资本公积转增的股票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公司至此已履行了相应的偿债责任,本期子公司就上述担保责任确认预计负债1,938.20万元。

2)2016年3月8日,担保机构与公司签订《委托保证合同》,子公司为该合同提供反担保,由于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债权受偿方案将向上述债权人分配的资本公积转增的股票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公司至此已履行了相应的偿债责任,本期子公司就上述担保责任确认预计负债4,086.35万元。

3)2016年6月15日,子公司为金融租赁机构综合授信期内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为20,000.00万元的担保。2018年9月22日,子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大同供电公司暂停支付子公司应收供电款项,冻结期间的应收账款由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大同供电公司财务负责保管。经子公司与金融租赁机构协商,于2020年10

月14日签署《执行和解协议》,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项预计负债余额为7,699.66万元。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内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0.0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0.00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利润分配情况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况深圳中院于2020年12月17日作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破568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公司《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重整投资人新增鼎公司将合计持有股票795,708,59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9.90%,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自然人刘永好。

经公司2021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1年1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对董事会及监事会进行了提前换届改选,重整投资人获得了过半数董事席位。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处理程序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累积影响数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批准程序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2、债务重组

(1)本公司债务重组

1)本公司债务重组基本情况2019年8月19日,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2020年1月16日,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在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进行了资产调查、资产评估、开展债权申报和初步审查、协助公司制定重整方案以及与债权人进行协商等主要预重整工作并向法院提交了预重整工作报告。2020年9月16日,深圳中院作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破申5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0年9月21日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履行管理人职责。公司在预重整期间引入新增鼎公司作为意向重整投资人,并于2020年6月30日与新增鼎公司签订了《协议书》。2020年10月29日,管理人代表公司与新增鼎公司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确定新增鼎公司为公司的重整投资人,并以《重整投资协议》为基础制定本重整计划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2020年12月15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包括有财产担保债权组以及普通债权组)通过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2020年12月9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决议通过了《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深圳中院于2020年12月17日作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破568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公司《重整计划》。

2)本次债务重组债权受偿方式为:

①资金和股票的来源

公司按照规定支付重整费用、共益债务并清偿各类债权所需的资金及股票,将通过如下方式实现:

A、执行重整计划所需资金来源于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偿债资金、重整投资人提供的偿债借款、公司目前存有的货币资金以及非保留资产处置所得;

B、 执行重整计划偿债所需的股票将来自于实施资本公积转增以及控股股东、飞马国际实际控制人的无偿让渡。

②受偿方式

A、有财产担保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以其经确认的担保债权额就担保财产变现价款优先受偿,未受偿的债权按照普通债权的调整及受偿方案获得清偿。

B、职工债权:职工债权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内以现金方式优先全额清偿。

C、普通债权:A、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偿债资金、非保留资产处置变现所得在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职工债权之后,剩余资金将用于清偿普通债权。B、资本公积转增形成的1,008,352,388股,其中676,199,786股 股票按照同比例分配给全体普通债权人用于抵偿债务,偿债股票的价格为4元/股,每100元普通债权可分配获得约5.00股公司股票。

3)《重整计划》执行情况

①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公司以2020年12月29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008,352,388股,不向原股东分配;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20年12月30日,并于当日划转至管理人专用账户用于对债权人偿债。

②截止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新增鼎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及《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已将 5,000 万元偿债资金和 2亿元借款支付至管理人账户。

③根据《重整计划》载明的“非保留资产处置方案”,管理人通过京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发布了公司相关非保留资产拍卖公告等信息,已开始实施非保留资产的处置。

4)重组计划执行延期

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确认标准事项中除“6.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应当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股票已划转至重整投资人账户,或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尚在紧密推进中,其他事项已基本上实施完成;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飞马投资和黄壮勉分别按照50%的比例无偿让渡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由新增鼎公司有条件受让。由于飞马投资和黄壮勉所持股票处于质押、冻结/轮候冻结状态并涉及多家法院等需逐项进行沟通协调,相关解除质押、冻结/轮候冻结及股票划转工作仍需一定时间,从而导致未能在《重整计划》原定期限内执行完毕。深圳中院于2021年4月17日作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破568号之四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2021年7月17日。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完毕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但仍可能存在因《重整计划》不能顺利实施而导致的重整失败的风险。

(2)子公司骏马环保债务重组

1)骏马环保债务重组基本情况

2020年3月31日,债权人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平安公司”)以公司子公司骏马环保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深圳中院申请对骏马环保进行重整;2020年5月18日,深圳中院决定对骏马环保实施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骏马环保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2020年9月16日,深圳中院作出(2020)粤03破56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正式受理对骏马环保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重整期间管理人。截止2020年12月17日,《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中院于2020年12月17日作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破566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骏马环保重整计划》”)。

2)本次债务重组债权受偿方式

①偿债资金和股票的来源

骏马环保重整计划规定的重整费用、共益债务及清偿各类债权所需的股票,将通过如下方式实现:

A、《飞马国际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之后,由飞马国际向骏马环保提供无息借款并支付至管理人账户,该借款将用于支付骏马环保重整案产生的重整费用、共益债务。

B、执行重整计划偿债所需的股票将来自于骏马环保从本公司受偿的股票及《飞马国际重整计划》中为偿还骏马环保债务预留的股票共计39,315,627股。

②受偿方式

A、有财产担保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按照债权调整方案以现金方式受偿。该债权人在本公司重整程序中可获受偿的货币资金以及抵债股票将不再向其分配,由本公司管理人按照《飞马国际重整计划》进行处理。

B、普通债权:骏马环保获得的39,315,627股飞本公司股票将按照同比例分配给全体普通债权人用于抵偿债务,偿债股票的价格为4元/股,每100元普通债权可分配获得约1.12股本公司股票。

3)骏马环保重整计划执行情况

截止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骏马环保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骏马环保已向深圳中院提交了《申请书》,请求裁定确认《骏马环保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骏马环保重整程序。

(3)债务重组收益及对公司本期净利润的影响

本期公司及子公司骏马环保通过债务重组,减少负债总额1,189,011.35万元,其中银行借款311,715.59万元,其他债务877,295.77万元。公司报告期产生重组收益1,042,505.81万元,依据非保留资产处置确认的损失净额为111,950.63万元(包括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承担担保责任确认的损失、纳入非保留资产处置的长期股权投产生的损益等),通过债转股增加资本公积154,440.95万元。

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8,134.05万元,利润主要来源于实施债务重整实现的收益(重整收益净额930,555.17万元),若扣除该项债务重整收益净额,公司本期将亏损102,421.13万元。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收入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确定了供应链业务和新能源业务两个报告分部。本公司的各个报告分部分别提供不同的产品或服务。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分部间转移价格按照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资源的投入情况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资产根据分部的经营以及资产的所在位置进行分配,分部负债包括分部经营活动形成的可归属于该分部的负债。如果多个经营分部共同承担的负债相关的费用分配给这些经营分部,该共同承担的负债也分配给这些经营分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供应链分部新能源分部分部间抵销合计
对外交易收入68,447,569.12177,624,208.38246,071,777.50
分部间交易收入
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581,153.67-2,581,153.67
投资收益(债务重组收益)11,034,196,111.13-541,575,874.11463,013,125.3510,492,620,237.02
信用减值损失-1,485,374,899.15-4,652,097.65-1,490,026,996.80
资产减值损失-153,702,810.67-153,702,810.67
折旧费和摊销费1,188,874.0621,627,241.0522,816,115.11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8,337,267,868.50-672,350,919.987,664,916,948.52
所得税费用863,723.14-13,195,594.14-12,331,871.00
净利润(净亏损)8,336,404,145.36-659,155,325.847,677,248,819.52
资产总额1,156,401,407.16815,301,227.221,971,702,634.38
负债总额327,035,786.61696,012,675.611,023,048,462.22
其他重要的非现金项目
折旧费和摊销费以外的其他非现金费用
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80,744,063.0412,717,137.09-68,026,925.95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1)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及法院决定启动重整情况

2020年6月4日,根据本公司控股股东飞马投资《告知函》,深圳宝安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银银行”或“申请人”)向深圳中院申请对飞马投资进行重整, 深圳中院已进行立案审查并决定对飞马投资启动预重整。2020年9月16日,深圳中院作出(2020)粤03破56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正式受理对飞马投资的重整申请,截止本报告批准报出日,飞马投资管理人正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冻结情况

截至报告日,飞马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06,259,2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4%,其中:被冻结股份为705,583,525股,占飞马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9.90%,占公司总股本的26.51%,黄壮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0,78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68%,其中:被冻结股份为310,781,25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11.68%。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事项

本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深证调查通字〔2019〕068号),因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0年5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 号),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深圳证监局调查完毕,深圳证监局依法对公司及有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公司及有关当事人已履行完毕。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409,005,564.8573.74%868,735,071.3861.66%540,270,493.47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501,699,894.3826.26%25,084,994.721.78%476,614,899.66
其中:
其中: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组合
合并范围外账龄组合501,699,894.3826.26%25,084,994.721.78%476,614,899.66
合计0.001,910,705,459.23100.00%893,820,066.1046.78%1,016,885,393.13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合计0.00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项计提868,735,071.38644,262,575.96-1,512,997,647.340.00
组合计提25,084,994.72-25,084,994.720.00
合计893,820,066.10619,177,581.24-1,512,997,647.340.0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注1: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减少1,016,885,393.13元,主要系公司本期依据《重整计划》有关非保留资产的处置方案,期末将纳入非保留资产处置的应收账款在计提坏账准备后列报于持有代售资产所致。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481,337,212.41
合计481,337,212.41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重要逾期利息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押金187,000,000.00190,353,250.00
员工借款135,899.89
单位往来948,256,315.71
业务代垫费60,405,482.52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478,174,967.67
其他
合计187,000,000.001,677,325,915.79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1,306.26320,325.001,195,667,072.121,195,988,703.38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1,306.26-320,325.00430,869,447.09430,547,815.83
其他变动-1,439,536,519.21-1,439,536,519.21
2020年12月31日余额187,000,000.00187,000,000.00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2至3年187,000,000.00
合计187,000,000.00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项计提1,194,726,525.28431,809,993.93-1,439,536,519.21187,000,000.00
组合计提1,262,178.10-1,262,178.10
合计1,195,988,703.38430,547,815.83-1,439,536,519.21187,000,000.0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2保证金187,000,000.002-3年100.00%187,000,000.00
合计--187,000,000.00--100.00%187,000,000.00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注1: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减少481,337,212.41元,主要系公司本期依据《重整计划》有关非保留资产的处置方案,期末将纳入非保留资产处置的其他应收款在计提坏账准备后列报于持有代售资产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809,967,115.61809,967,115.61959,967,115.61959,967,115.61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1,763,615,532.871,742,864,968.5320,750,564.34
合计809,967,115.61809,967,115.612,723,582,648.481,742,864,968.53980,717,679.95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上海合冠50,000,000.0050,000,000.00
北京飞马30,000,000.0030,000,000.00
飞马物流10,000,000.0010,000,000.00
上海银钧50,000,000.0050,000,000.00
飞马大宗50,000,000.0050,000,000.00
前海百川10,000,000.009,933,400.0066,600.00
骏马环保759,967,115.61759,967,115.61
合计959,967,115.61149,933,400.0066,600.00809,967,115.61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前海启航20,750,564.34-2,581,153.67-3,769,410.67-14,400,000.00
太初投资
东莞飞马
小计20,750,564.34-2,581,153.67-3,769,410.67-14,400,000.00
合计20,750,564.34-2,581,153.67-3,769,410.67-14,400,000.00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9,538,405.2319,592,423.83
合计19,538,405.2319,592,423.83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合计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与履约义务相关信息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4、收入”相关内容。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581,153.67-4,977,796.96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93,272,431.80
债务重组收益11,059,561,054.40
理财产品收益2,939,654.09
合计11,056,979,900.73-95,310,574.67

6、其他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89,781,988.4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55,462.98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639,384,261.68
债务重组损益10,425,058,058.43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52,978,064.34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186,996,542.4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78,713,623.6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34,112.4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47,144.72
减:所得税影响额-22,604,368.68
合计9,179,240,418.78--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适用3.943.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适用-0.43-0.43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力宾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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