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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飞马: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债权人于2019年8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2020年1月,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了预重整期间的管理人。预重整期间,预重整期间管理人开展了债权申报等工作,深圳中院摇珠选定的评估机构对公司的资产进行了评估。2020年9月16日,深圳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履行管理人职责,预重整期间选定的评估机构以公司重整受理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公司的资产再次进行了评估。2020年12月17日,深圳中院裁定批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公司重整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重整计划》,对于公司非保留资产,将由管理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名单库中选定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非保留资产中担保财产和非担保财产分别进行处置。除担保财产之外的其他非保留财产,将按照相关资产类型分设资产包进行处置,处置所得与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偿债资金在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职工债权之后,剩余资金将用于向普通债权人进行分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截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未来可收回金额,特别是在清算状态下快速处置、变现的可收回金额,在参考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专业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充分估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充分估计,公司计提2020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69,233.27万元,具体如下:

资产名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万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
应收账款62,975.787.60%
预付账款43,596.215.26%
其他应收款43,550.285.26%
长期股权投资15,370.281.86%
商誉减值损失3,740.730.45%
合计169,233.2720.44%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公司应收款项减值的计提政策

?(1)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还是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按照合并范围内组合以及以账龄分析组合,合并范围内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以账龄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如下:

账龄供应链服务业务(%)新能源及环保业务(%)
1年以内(含1年)1.005.00
1-2年(含2年)5.008.00
2-3年(含3年)10.0010.00
3-4年(含4年)30.0030.00
4-5年(含5年)50.0050.00
5年以上100.00100.00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系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名称组合内容计提比例
账龄分析组合注1:
无风险组合0%
合并范围内组合0%

注1:账龄分析组合系以账龄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如下:

账龄供应链服务业务(%)新能源及环保业务(%)
1年以内(含1年)1.005.00
1-2年(含2年)5.008.00
2-3年(含3年)10.0010.00
3-4年(含4年)30.0030.00
4-5年(含5年)50.0050.00
5年以上100.00100.00

(3)其他应收款项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本公司取得的票据,按承兑人分为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业。承兑人为金融机构的票据,公司预期不存在信用损失;承兑人为其他企业的票据,公司将此票据视同为应收账款予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2、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定,且存在清算状态下需快速处置、变现的情况,公司在参考第三方专业机构的

专业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充分估计,基于谨慎性原则,2020年度计提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合计150,122.26万元,具体如下: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资产名称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704,104,700.17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74,346,947.56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对列入非保留资产的应收账款等由管理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名单库中选定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期末按实际处置价格确认列入非保留资产的应收帐款的期末账面价值,列入非保留资产的应收账款账面原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计提金额629,757,752.61元
计提原因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预付账款坏账准备

资产名称预付账款
账面余额440,511,634.93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4,549,580.99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预付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其中公司对列入非保留资产的预付账款等由管理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名单库中选定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本期末按实际处置价格确认列入非保留资产的预付账款的期末账面价值,列入非
保留资产的预付账款账面原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计提金额435,962,053.94元
计提原因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的预付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资产名称其他应收款
账面余额511,164,373.60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75,661,573.21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对列入非保留资产的其他应收款等由管理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名单库中选定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本期末按实际处置价格确认列入非保留资产的其他应收款的期末账面价值,列入非保留资产的其他应收款账面原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计提金额435,502,800.39元
计提原因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的其他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二)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公司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政策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本公司在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时,根据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获得的相对受益情况进行分摊,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5,370.28万元,具体如下:

资产名称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余额168,169,410.67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14,466,600.00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
定;其中公司对列入非保留资产的长期股权投资等由管理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名单库中选定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本期末按实际处置价格确认列入非保留资产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列入非保留资产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原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计提金额153,702,810.67元
计提原因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的长期股权投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飞马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飞马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飞马大宗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银钧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百川投资有限公司、深圳百川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及联营企业深圳前海启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都是公司的非保留资产,将由管理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名单库中选定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处置所得与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偿债资金在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职工债权之后,剩余资金将用于向普通债权人进行分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上述6家全资子公司在深圳中院裁定《重整计划》日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同时,非保留资产处置所得是用于清偿相关费用。公司对上述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15,370.28万元。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740.73万元,具体如下:

资产名称商誉
资产组含商誉账面价值667,184,297.02元
资产组可收回金额629,777,036.01元
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根据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聘请评估机构评估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变现价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计提金额37,407,261.01元
计提原因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的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本报告期末,公司委托评估机构对商誉涉及的相关资产组于期末的可收回价值进行了评估,并由评估机构出具了相关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含分摊并购所形成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22,721.77万元,资产组含商誉账面价66,718.43万元,可回收价值评估结论为62,977.70万元。

上述评估报告及评估结论为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提供了参考依据。根据公司内控制度及评估结果,公司编制了《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经测试,相关商誉于本期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740.7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69,233.27万元,将影响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233.27万元,相应影响减少公司2020年末所有者权益169,233.2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20.44%。

公司本次计提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资产,都是公司《重整计划》规定的非保留资产,将由管理人在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的名单库中选定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处置所得与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偿债资金在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职工债权之后,剩余资金将用于向普通债权人进行分配。为此,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经对有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及利用评估机构的工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2020年度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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