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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飞马: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进行了审计,四川华信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四川华信出具的《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21)第0032号】中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1.债务重组、(1)本公司债务重组、4)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所述:

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由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偿让渡重整投资人的飞马国际股票(占股本总额的19.11%)尚未完成,飞马国际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已延期至2021年7月17日,飞马国际重整计划的执行尚未完成;飞马国际重整计划的执行完毕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但仍可能存在因《重整计划》不能顺利实施而导致的重整失败的风险。

2.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1.债务重组、(3)债务重组收益及对公司本期净利润的影响”所述:

飞马国际及其控股子公司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马环保)均实

施了债务重整,依据法院分别批准的飞马国际及骏马环保重整计划及执行情况,飞马国际2020年度实现了较大的收益;飞马国际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8,134.05万元,利润主要来源于实施债务重整实现的收益(重整收益净额930,555.17万元),若扣除该项债务重整收益净额,飞马国际本期将亏损102,421.13万元;上述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对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四川华信出具的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所涉事项的实际情况。除此之外,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根据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进展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提交了《关于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的申请》,深圳中院已裁定准许延长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2021年7月17日。

2、截至目前,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确认标准事项中除“6.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应当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股票已划转至重整投资人账户,或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尚在紧密推进中,其他事项已基本上实施完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根据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大股东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和黄壮勉先生分别按照50%的比例无偿让渡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由重整投资人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增鼎公司”)有条件受让。由于飞马投资和黄壮勉先生所持股票处于质押、冻结/轮候冻结状态并涉及多家法院等需逐项进行沟通协调,相关解除质押、冻结/轮候冻结及股票划转工作仍需一定时间,从而导致未能在公司重整计划原定期限内执行完毕,后续公司及管理人将根据公司重整计划、飞马投资债权人表决通过的《关于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无偿让渡所持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中50%数量股票的处置方案》等积极加快推进前述让渡股份的划转,并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3、公司目前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如果公司顺利实施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如果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四川华信出具的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及对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认为:

1、四川华信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董事会对2020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我们同意董事会的意见。

3、我们将积极敦促公司、管理人、重整投资人以及有关各方加快推进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程,争取尽快完成重整计划执行,推动公司回归稳健、可持续发展轨道,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升盈利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说明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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