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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飞马: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关于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川华信综A(2021)第0144号

目录:

1、防伪标识

2、专项说明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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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川华信综A(2021)第0144号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国际) 2020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1年4月27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21)第0032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强调事项段涉及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1.债务重组、(1)本公司债务重组、4)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所述: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由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偿让渡重整投资人的飞马国际股票(占股本总额的19.11%)尚未完成,飞马国际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已延期至2021年7月17日,飞马国际重整计划的执行尚未完成;飞马国际重整计划的执行完毕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但仍可能存在因《重整计划》不能顺利实施而导致的重整失败的风险。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1.债务重组、(3)债务重组收益及对公司本期净利润的影响”所述:飞马国际及其控股子公司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马环保)均实施了债务重整,依据法院分别批准的飞马国际及骏马环保重整计划及执行情况,飞马国际2020年度实现了较大的收益;飞马国际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8,134.05万元,利润主要来源于实施债务重整实现的收益(重整收益净额930,555.17万元),若扣除该项债务重整收益净额,飞马国际本期将亏损102,421.13万元。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的事项,在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也未被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三、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依据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已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恰当列报或披露,但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因此在审计报告中以强调事项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是必要的。无保留审计意见不因强调事项而改变。本专项说明仅供飞马国际2020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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