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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飞马: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21-047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26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彦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客观、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止内部控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监事会将积极敦促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提升内控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作出续聘审计机构的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报告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2020年度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事项进行了说明并提出了应对措施,我们对此表示认可并将敦促公司经营管理层积极贯彻落实相关举措,提升公司盈利发展能力,切实保障和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进行了审计,四川华信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审阅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现发表意见如下:

1、四川华信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无异议。

2、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0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要求,客观反映了有关事项的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3、同时,监事会将积极关注并督促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加快推进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程,争取尽快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第一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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