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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飞马: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0083391472Y

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3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 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历史沿革: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泸州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6月,1996年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1月改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1月转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自1996年取得证券、期货审计资格以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一直为证券市场及财务领域提供服务。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51010003);《会计师事务所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编号:5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证书编号:04185001);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等。

2、业务信息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7,425.3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7,425.3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908.09万元;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3家上市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8,239.42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26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家)、建筑业(1家),证券业(1家)。

3、人员信息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54人,注册会计师22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7人。

(2)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小敏,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邱燕,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4)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付依林,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

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5)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质量控制复核人:廖群,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目前在事务所承担质量控制及复核工作,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4、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符合独立性要求,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燕于2019年度有警示函1项,其他相关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5、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0.8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6、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行政监管措施3次。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四川华信的资质、诚信记录及其他相关信息,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一致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核四川华信的相关资质以及过往审计经历状况等,我们认为四川华信审计团队具有丰富执业经验,具备良好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客观、公正、公允地履行审计机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推荐四川华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经审阅,四川华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与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较好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2020年度审计业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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