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公告 我公司委托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办转让的股份(简称:国嘉 1,代码: 400017)已经连续三个转让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本公司特此声明:本公司应披露的所有信息均已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及主办券商的网站、营业部内披露。目前公司无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 4月 28日
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警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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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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