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箭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东箭科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在 2021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571万元。关联董事马永涛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公司预计在 2021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571万元,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定价原则 | 2021年度预计额度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额度 | 上年发生金额 |
关联采购 | 佛山市盈讯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产成品 | 市场价 | 1,500 | 356 | 1,216.61 |
长沙安驰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采购净油阀等材料 | 市场价 | 50 | 0.5 | 3.48 | |
关联销售 | 佛山市盈讯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15 | 0.7 | 10.37 |
关联租赁 | 出租方:广东物联天下产业园有限公司 承租方:猎酷汽车 | 办公室租赁 (含物业水电费等) | 市场价 | 6 | 1.13 | 3.59 |
合计 | - | 1,571 | 358.33 | 1,234.05 |
注: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以下同。
上述交易预计期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超出上述预计交易总金额、各项预计交易金额的关联交易,将依照超出的金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0年发生额度 | 2020年预计额度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长沙安驰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3.48 | 35.00 | 0.01 | -90.06 | 不适用 |
佛山市盈讯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1,216.61 | 1,100.00 | 2.09 | 10.60 | 不适用 | |
佛山市顺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19.27 | 300.00 | 0.21 | -60.24 | 不适用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佛山市盈讯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37 | 0.00 | 0.11 | 100 | 不适用 |
佛山市顺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6.35 | 30.00 | 100 | -45.50 | 不适用 | |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的关联租赁 | 佛山市顺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厂房租金、管理费、水电费 | 8.42 | 25.00 | 100 | -66.32 | 不适用 |
子公司佛山市猎酷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承租方的关联租赁 | 广东物联天下产业园有限公司 | 办公室租金、管理费、水电费 | 3.59 | 6.00 | 100 | -40.17 | 不适用 |
资金拆借 | 佛山市顺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资金拆借 | 500.00 | 500.00 | 100 | 0.00 | 不适用 |
合计 | 1878.09 | 1996.00 | - | - | - |
二、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相关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人员交谈,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前三年公司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宏大爆破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 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和2021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发生的,严格按照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且并未占用公司资金和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双方均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且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费威 吴仁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