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8 证券简称:东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报告日公司总股本42,270.2739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东箭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978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顾玲 | 陈安琪 | ||
办公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大道西B333号 |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大道西B333号 | ||
传真 | 0757-2808 2243 | 0757-2808 2243 | ||
电话 | 0757-2808 2476 | 0757-2808 2476 | ||
电子信箱 | touziguanxi@dongjiancorp.com | touziguanxi@dongjiancorp.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及产品
东箭科技是一家专注于汽车智能、安全、健康、个性化定制等提升汽车驾乘体验的科技公司,主要从事车侧承载装饰系统产品、车辆前后防护系统产品、车载互联智能机电系统产品、车顶装载系统产品及车辆其他系统产品的工业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系列以汽车后市场为主延伸至汽车前装市场领域,广泛应用于SUV、轿车、MPV、越野车、皮卡等各类车型,并适配众多豪华及中高档汽车品牌。
公司主要产品类别包括车侧承载装饰系统产品、车辆前后防护系统产品、车载互联智能机电系统产品、车顶装载系统产品及车辆其他系统产品,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产品类别 | 具体名称 |
1 | 车侧承载装饰系统产品 | 汽车踏板、侧杠、轮眉、车侧其他品类 |
2 | 车辆前后防护系统产品 | 汽车前后杠、防翻架、泵把、包围套件、拖车架、后尾箱盖、其他防护品类 |
3 | 车载互联智能机电系统产品 | 汽车智能踏板、智能尾门、智能折叠后视镜、智能电吸门、智能车载空气净化器、智能并线辅助、智能尾门开启系统、智能其他品类 |
4 | 车顶装载系统产品 | 汽车行李架、行李框、车顶其他品类 |
5 | 车辆其他系统产品 | 3E车内净化、引擎卫士及其他 |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现有的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符合行业特点。
采购模式方面,公司采购物料可划分为生产物料和非生产物料,公司各类物料由公司采购部门依照公司生产计划按需要进行采购。公司在供应商管理制度、供应商体系管理、采购价格管控、采购订单执行等方面建立了相应的制度流程并有效执行。
生产模式方面,公司以自主生产模式为主,采取以销定产和安全库存相结合的生产模式,针对国外客户采用以销定产模式,针对国内客户采用安全库存模式为主。以销定产模式下,公司根据客户的采购订单组织生产,结合客户订单特点,公司有效利用IT系统对客户的需求及生产计划进行确认,通过对生产线的柔性化改造,并利用强大的业务管理系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有效组织公司生产。安全库存模式下,公司根据销售预测管理系统,实时的数据监控管理系统进行生产备货,快速配送和分销,从而降低了中间费用,缩短交付周期。
销售模式方面,公司产品销售分出口和内销,产品以面向汽车后市场为主并延伸至汽车前装市场,具体情况如下:
内外销 | 产品应用领域 | 客户类型/业务模式 | 销售模式 |
海外销售 | 汽车后装产品 | ODM | 直销 |
OBM | 直销 | ||
汽车前装产品 | OES | 直销 | |
国内销售 | 汽车后装产品 | 4S店客户 | 直销为主、代销为辅 |
经销商 | 卖断式经销 | ||
主机厂 | 直销 | ||
其他客户 | 直销 | ||
汽车前装产品 | 主机厂 | 直销 |
如上表所述,公司海外销售均为直销模式,公司汽车后装产品的客户类型/业务模式为ODM和OBM,公司汽车前装产品的客户类型/销售模式为OES,其中ODM是公司外销的主要业务模式。国内销售存在直销、经销及代销等不同的销售模式,其中4S店销售渠道是国内销售的最重要销售渠道,该类客户以直销为主、代销为辅;经销商客户的销售模式为卖断式经销;主机厂及其他客户的销售模式均为直销。
(三)行业概况
公司长期专注于汽车科技产品领域,并在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以面向汽车后市场为主、汽车前装市场为辅经营的特点。
汽车后市场与汽车保有量、汽车车主的消费水平及消费偏好等存在紧密的联系。
根据相关行业和国外汽车后市场的发展经验,一般情况下,一个国家的汽车后市场行业要经历起步、成长、成熟等三个发展阶段。在起步阶段,消费者生活水平普遍不高,对汽车后市场行业的认知不足,虽然利润率较高,但总产值相对较低;在成长阶段,消费者的可支配收入大幅度上升,会越来越注重个性化、智能、安全、健康等方面的体验,汽车后市场总产值进一步提升;在成熟阶段,汽车后市场利润远超汽车销售利润,总产值达到顶峰。
从全球发展区域上来看,美国、欧洲等主要发达国家的汽车后市场已经非常成熟,发展较为稳定。根据麦肯锡2018年发布的《2030年汽车后市场将迎来巨变》,其中对于全球汽车后市场的现状和未来趋势分析,2017年全球汽车后市场规模约8,000亿欧元,其中北美市场规模约2,700亿欧元,欧洲约2,400亿欧元。预计整个汽车后市场未来将以每年3%左右的速度增长,到2030年规模达到12,000亿欧元,北美和欧洲市场的汽车后市场的销售额将分别达到3,400亿欧元和3,000亿欧元。
相比主要发达国家的汽车后市场,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国家的汽车后市场从起步阶段迈向成长阶段,汽车后市场发展迅速,成为全球汽车后市场的重要增长点,但汽车后市场仍是汽车产业中的弱项。在我国汽车产业链中,汽车制造商和汽车经销商所占比重偏大,而汽车后市场的产品和服务比重偏低,汽车产业发展结构不均衡,汽车前市场的整车与配件销售已渐渐与国际接轨,但汽车后市场的发展还远未达到国际汽车后市场的发展水平。
未来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整车销售行业也逐渐步入微利期,再加上汽车消费文化的不断提升,汽车产业链的价值中枢将不断向后端转移,汽车后市场的发展空间巨大。
(四)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在国际汽车后市场,由于消费偏好和地域差异性较大,为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促使进入的企业不断延伸产品品类和多元化。北美洲、大洋洲、欧洲等发达国家的汽车后市场中,由于发展中国家的汽车后市场相关企业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成为受青睐的采购对象,占据较大的份额。
在国内汽车后市场,相较于汽车前市场中的汽车零部件领域尤其是关键零部件以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为主导的竞争格局,国内汽车后市场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目前虽已出现一批综合实力相对较强的企业,但行业内中小企业数量众多,普遍生产规模小、分布散、无品牌,导致国内汽车后市场布局相对散乱,极少有规模较大、实力较强、口碑较好的龙头企业出现,缺乏规模效应,而该等中小企业往往通过低价竞争来提升销售业绩。
未来随着众多资本和企业涌入中国市场空间巨大的汽车后市场,汽车车主的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消费理念不断升级,消费者将趋向于选择具有良好品牌和产品质量的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差的企业将面临洗牌出局,汽车后市场的发展将呈现品牌专业化和集中化趋势。
公司产品具有多品种、小批量特点,且涵盖品类齐全,竞争对手多为专注于某一个或某几个品类的同行业企业。历经多年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行业标准编撰单位、中国汽车产业出口百强企业、中国大型的汽车后市场产品制造企业等,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得到持续提升。先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佛山市政府质量奖”、“佛山市细分行业龙头企业”、“2019年度科技创新先进企业”、“佛山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
营业收入 | 1,475,252,249.91 | 1,565,595,934.55 | -5.77% | 1,614,153,110.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0,684,971.38 | 202,395,949.80 | -5.79% | 140,776,615.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7,432,790.16 | 195,155,918.57 | -19.33% | 153,015,098.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4,917,921.15 | 298,960,661.35 | -4.70% | 243,932,703.3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0 | 0.53 | -5.66% | 0.3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0 | 0.53 | -5.66% | 0.3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70% | 19.95% | -4.25% | 13.91%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资产总额 | 1,783,103,132.53 | 1,476,200,297.67 | 20.79% | 1,509,388,301.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09,687,797.58 | 1,119,333,777.40 | 17.01% | 909,678,202.84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250,985,733.35 | 382,812,674.10 | 422,774,966.81 | 418,678,875.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9,655,950.18 | 53,630,778.26 | 60,628,620.80 | 46,769,622.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8,913,672.16 | 54,470,310.85 | 45,410,845.50 | 28,637,961.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533,824.39 | 67,051,385.46 | 94,254,261.43 | 89,078,449.87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马永涛 | 境内自然人 | 28.15% | 107,044,131 | 107,044,131 | ||||||||
广东东箭汇盈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21% | 65,448,000 | 65,448,000 | ||||||||
马汇洋 | 境内自然人 | 12.48% | 47,456,999 | 47,456,999 | ||||||||
罗军 | 境内自然人 | 6.21% | 23,623,783 | 23,623,783 | ||||||||
陈梓佳 | 境内自然人 | 4.25% | 16,158,784 | 16,158,784 | ||||||||
夏炎华 | 境内自然人 | 4.25% | 16,158,784 | 16,158,784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浩远德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93% | 14,942,465 | 14,942,465 | ||||||||
新余东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82% | 14,526,184 | 14,526,184 | ||||||||
上海泓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68% | 13,978,042 | 13,978,042 | ||||||||
上海聚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68% | 13,978,042 | 13,978,042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汇盈投资为马永涛控制的公司,马永涛与马汇洋系叔侄关系,新余东裕为马汇洋及马永江(马永涛之胞兄)持有100%合伙份额且马永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上海泓成、上海聚澄均为陈金霞控制的企业。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7,525.2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77%;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68.5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79%;归属于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743.2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33%。主要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2020年春节后较以往延迟复工,而且疫情的爆发也影响了国内外经贸及人员往来、业务开拓等,造成公司产品的下游市场需求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或延迟;而归属于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降幅高于净利润降幅,主要系公司外汇锁汇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所致。
随着国内新冠疫情的有效控制及下游汽车产业的回暖,公司项目正按序稳定推进,上述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车侧承载装饰系统产品 | 525,449,570.35 | 190,950,292.02 | 36.34% | -6.54% | 1.06% | -4.79% |
车辆前后防护系统产品 | 419,190,676.25 | 127,280,007.16 | 30.36% | -7.13% | -4.60% | -1.85% |
车载互联智能机电系统产品 | 287,277,574.53 | 132,695,764.78 | 46.19% | 3.70% | 6.87% | -1.60% |
车顶装载系统产品 | 64,956,292.11 | 23,975,978.44 | 36.91% | -21.28% | -15.39% | -4.39% |
其他系统产品 | 147,186,287.07 | 57,147,123.73 | 38.83% | -9.28% | -3.49% | -3.67%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2020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除部分财务报表科目重分类外,没有重大影响。
(2)2020年6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让提供了简化方法。如果企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则不需要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需要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该会计政策处理规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在首次执行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影响如下:
项目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
流动负债: |
预收款项 | 7,646,876.34 | -7,646,876.34 | |
合同负债 | 7,646,876.34 | 7,646,876.34 |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合并报表原列报在“预收款项”的与合同相关的预收款7,646,876.34元调整至“合同负债”列报。
项目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
流动负债: |
预收款项 | 3,728,935.72 | -3,728,935.72 |
合同负债 | 3,728,935.72 | 3,728,935.72 |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母公司报表原列报在“预收款项”的与合同相关的预收款3,728,935.72元调整至“合同负债”列报。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佛山市顺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开始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