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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规范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厦股份”)的经营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与浙江江河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建设”)、北方国际健康城(鞍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健康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情况如下: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1年预计 总金额2020年
预计关联合同金额实际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金额确认收入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浙江梁湖建设有 限公司-不超过500.00--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浙江江河建设有限公司不超过1,200.00---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不超过1,000.00--3,299.54
向关联方提供租赁不超过400.00--200.40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北方国际健康城(鞍山)有限公司不超过3,798.17不超过17,800.0013,225.001,190.49
合计-不超过6,398.17不超过18,300.0013,225.004,690.43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浙江江河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6,8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袁伟忠企业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104国道西侧(虞南路)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资源规划、评估、论证服务;建设项目洪水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蓄水工程安全鉴定;园林绿化工程综合性养护;园林绿化技术咨询、服务;水土绿化生态治理及环境修复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方案规划设计及创新技术施工应用;工程技术咨询、工程造价咨询;能源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及管理;实业投资、旅游产业投资、文化产业投资、教育产业投资、医疗健康产业投资、信息化产业投资;投资管理;物业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停车场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水利工程、市政工程建设及运营管理,投资咨询,规划设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制作、代理、发布、设计国内广告;会务展务服务。许可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凭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经营)、水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凭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经营);园林林业育种、苗圃经营(凭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经营)、经营演出经纪服务(凭有效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许可证》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江河建设系公司控股公司亚厦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条规定之情形。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河建设总资产106,910.63万元,净资产24,618.73万元,营业利润6,268.81万元,净利润4,835.4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北方国际健康城(鞍山)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焱企业住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南中华路236号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咨询、研发;健康管理;健康信息咨询;休闲健身服务(不含高危性体育项目);保健服务;保健用品研发、销售;保健食品销售(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美容服务(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健身器材、医疗器械(许可项目除外);化妆品销售;商品房代理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销售;自有房租赁;物业管理;展览展示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劳动力外包服务;会务服务;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电力设备、电气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赛博方舟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持有鞍山健康城60%股份,鞍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鞍山健康城20%股份,公司持有鞍山健康城20%股份,公司原财务总监孙华丰先生担任鞍山健康城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第(二)条规定之情形。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鞍山健康城总资产23,853.45万元,净资产9,252.21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45.0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履约能力分析

江河建设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鞍山健康城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各股东资信、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资信状况及本公司与其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以上关联方均能按约定履约。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上关联交易,遵循如下定价原则:一般参考市场价格或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价格,双方共同协商定价。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任何一方都不能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降低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是亚厦股份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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