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会议于2011年4月28日在宁波金港大酒店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11人,10位董事亲自出席,胡汉湘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杨华军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4名位监事和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管雄文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选举王黎敏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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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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