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代董事长、总经理沈依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78,994,810.92 | 148,591,017.78 | -46.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3,941,299.97 | -24,807,438.24 | 3.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2,795,775.07 | -26,999,186.61 | -21.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24,068.40 | 4,806,047.79 | -112.9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5 | 2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5 | 2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9% | -4.00% | 0.3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946,644,012.42 | 1,956,320,525.62 | -0.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37,078,007.64 | 660,408,727.15 | -3.5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608,490.6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77,143.4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1,158.96 | |
合计 | 8,854,475.1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4,32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40% | 104,100,000 | 0 | 质押 | 88,100,000 |
冻结 | 104,100,000 | |||||
陈尧根 | 境内自然人 | 5.06% | 27,140,218 | 20,355,163 | 质押 | 25,000,000 |
冻结 | 27,140,218 | |||||
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60% | 24,662,000 | 0 | 质押 | 18,500,000 |
冻结 | 24,662,000 | |||||
钟婉珍 | 境内自然人 | 3.93% | 21,101,892 | 15,826,419 | 质押 | 21,000,000 |
冻结 | 21,101,892 | |||||
吕旭幸 | 境内自然人 | 3.75% | 20,097,040 | 15,072,780 | ||
沈依伊 | 境内自然人 | 3.37% | 18,087,336 | 13,565,502 | 质押 | 3,000,000 |
任军 | 境内自然人 | 2.04% | 10,949,934 | 8,212,450 | 质押 | 10,949,934 |
冻结 | 10,949,934 | |||||
张春宇 | 境内自然人 | 1.71% | 9,197,638 | 0 | ||
曹蕾 | 境内自然人 | 1.18% | 6,333,522 | 0 | 质押 | 6,333,522 |
冻结 | 6,333,522 | |||||
魏春杰 | 境内自然人 | 0.66% | 3,558,328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 | 104,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100,000 | |||
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 | 24,66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662,000 | |||
张春宇 | 9,197,638 | 人民币普通股 | 9,197,638 | |||
陈尧根 | 6,785,055 | 人民币普通股 | 6,785,055 |
曹蕾 | 6,333,522 | 人民币普通股 | 6,333,522 |
钟婉珍 | 5,275,473 | 人民币普通股 | 5,275,473 |
吕旭幸 | 5,024,26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24,260 |
沈依伊 | 4,521,834 | 人民币普通股 | 4,521,834 |
魏春杰 | 3,558,328 | 人民币普通股 | 3,558,328 |
任军 | 2,737,484 | 人民币普通股 | 2,737,484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陈尧根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为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钟婉珍女士为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先生之配偶;吕旭幸先生为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先生之女婿;沈依伊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先生之女婿;任军先生为公司原董事,子公司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曹蕾女士为公司股东、任军之配偶;除以上情况外,未知公司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张春宇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股9,197,638股,合计持有9,197,638股;魏春杰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股3,558,328股,合计持有3,558,328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减少71.15%,主要系本期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2、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415.31%,主要系本期预付原辅材料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33.28%,主要系本期收到部分柯桥厂区拆迁补偿款,相应应收拆迁补偿款减少所致;
4、存货较期初增加43.66%,主要系本期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5、合同负债较期初减少38.32%,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6、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48.82%,主要系本期缴纳年初应交税费所致;
二、利润表
7、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6.84%,主要系本期因集中采购政策推行等致使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8、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47.94%,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减少,营业成本相应减少所致;
9、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5.28%,主要系市场推广服务费减少所致;
10、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84.69%,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1、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245.56%,主要系公司本期末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余额减少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279,551.60元,主要系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13、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4841.49%,主要系本期柯桥厂区拆迁相应转让排污指标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2.99%,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销售商品等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32.32%,主要系本期收到部分柯桥厂区拆迁补偿款及转让排污指标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705,917.55元,主要系本期支付项目贷款利息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1942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2021年2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1]2号),2021年4月2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4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1号),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3月1日、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2、2020年12月25日,拆迁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中心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受委托方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办事处与公司签署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绍兴市柯桥区中心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对公司柯桥厂区房屋拆迁进
行补偿,拆迁补偿款总额为265,969,462.00元。2020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受委托方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办事处转付的第一笔拆迁补偿款14,630万元,2021年3月10日,公司收到受委托方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办事处转付的第二笔拆迁补偿款4,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拆迁补偿款18,63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3月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公司收到房屋拆迁补偿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3、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以下简称“武汉农商行”)因与武汉光谷新药孵化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新药孵化”)、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生源”)借款合同纠纷向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同时,武汉农商行认为亚太药业、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高峰”)滥用股东身份与法人独立地位,损害关联公司与债权人利益,要求公司、上海新高峰对光谷新药孵化、上海新生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冻结公司银行账户合计金额1,999.49万元。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下发《民事判决书》((2020)鄂0192民初1083号),判决武汉光谷新药孵化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支付借款本金19,991,770.8元、借款期间的利息3,140.37元及逾期罚息,上海新生源、上海新高峰、亚太药业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因不服该判决,依法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申请已获受理。公司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存在滥用股东权利的情况,公司已委托律师团队积极应对,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3月1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公司诉讼案件上诉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4、2020年9月14日,公司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下与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省科投”)签订了《调解协议》,公司拟回购湖北省科投名下武汉光谷亚太药业有限公司49%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亿元),并向湖北省科投支付股权收购价款。股权收购价款以4亿元投资款本金为基数,加收按年利率4.75%计算的股权溢价收益。2020年9月14日,公司向湖北省科投支付投资款3亿元及对应利息3,761.47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兴亚药业有限公司以自有房屋所有权、土地所有权为上述股权回购部分款项1亿元及对应利息提供抵押担保。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经与湖北省科投协商,公司于2021年4月1日提前向湖北省科投支付1亿元投资款及对应的利息955.28万元。本次剩余部分投资款及相应利息支付完成后,公司后续将尽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解除相应的抵押担保。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4月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公司回购子公司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2021年2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1]2号)。 | 2021年03月01日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
2021年3月10日,公司收到受委托方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办事处转付的第二笔拆迁补偿款4,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拆迁补偿款18,630万元。 | 2021年03月11日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公司收到房屋拆迁补偿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
公司因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武汉光谷新药孵化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收到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鄂0192民初1083号《民事判决书》,公司因不服该判决,依法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申请已获受理。 | 2021年03月12日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公司诉讼案件上诉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
根据《增资协议》、《补充协议》,为履行回购义务,公司拟回购湖北省科投名下武汉光谷亚太药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02日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 |
49%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亿元),2020年9月14日,公司向湖北省科投支付投资款3亿元及对应利息 3,761.47万元。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经与湖北省科投协商,公司于2021年4月1日提前向湖北省科投支付1 亿元投资款及对应的利息955.28万元。本次剩余部分投资款及相应利息支付完成后,公司后续将尽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解除相应的抵押担保。 | 于公司回购子公司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 |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4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1号)。 | 2021年04月22日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交易对方Green Villa Holdings LTD.和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任军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的承诺 | 1、本次交易利润预测补偿期间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2、交易对方承诺,在利润预测补偿期间内,标的公司于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每年实现的年度净利润数(年度净利润指按照标的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年度净利润,如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和/或其控股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则需要扣除募集资金项目产生的净利润)不低于8,500万元、10,625万元、13,281万元和16,602万元。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任军对交易对方作出的业绩承诺等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在利润预测补偿期间的每个年度,若标的公司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不足交易对方承 | 2015年10月10日 | 四年 | 根据《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新高峰2016年至2018年度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导致经会计差错更正后,上海新高峰未完成业绩承诺, |
诺的净利润数的,则交易对方需按如下约定以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具体如下:当期应补偿现金数=(截至当期期末交易对方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标的公司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交易对方承诺的净利润数之和)×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9亿元)-已经补偿现金数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如为负数的,按照零取值。 | 根据《补偿协议》约定,交易对方Green Villa Holdings LTD.和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任军尚需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 ||||
交易对方Green Villa Holdings LTD.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次交易资产交割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类似的经营活动,包括不会投资、收购、兼并与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类似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2、本次交易资产交割完成后,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拟进行与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的或相类似的业务,本公司将行使否决权,以确保与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进行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3、本次交易资产交割完成后,如有在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内相关业务的商业机会,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优先让与或介绍给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进行建设或拟投资的项目,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在投资方向与项目选择上,避免与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保证不与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以维护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利益。 | 2015年10月10日 | 长期 | 公司已于2019年四季度失去对上海新高峰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控制,上海新高峰及其下属子公司已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报告期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人员离职、业务停顿,无法恢复经营,公司亦无法获悉交易对方是否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任军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次交易资产交割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类似的经营活动,包括不会投资、收购、兼并与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类似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2、本次交易资 | 2015年10月10日 | 长期 | 公司已于2019年四季度失去对上海新高峰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控制,上海新高峰及 |
产交割完成后,如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拟进行与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经营业务,本人将行使否决权,以确保与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进行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3、本次交易资产交割完成后,如有在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内相关业务的商业机会,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优先让与或介绍给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进行建设或拟投资的项目,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在投资方向与项目选择上,避免与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保证不与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以维护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利益。 | 其下属子公司已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报告期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人员离职、业务停顿,无法恢复经营,公司亦无法获悉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是否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
交易对方Green Villa Holdings LTD. | 竞业禁止的承诺 | 1、本公司保证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现任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任军、黄卫国、黄阳滨将向受让方作出如下书面承诺,任军、黄卫国、黄阳滨在标的公司、上海新生源或受让方任职期间及该等人员与标的公司、上海新生源或受让方解除劳动关系后2年内,不从事下列行为:(1)在与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从事的业务相同或相类似的或与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内任职、兼职,或提供咨询性、顾问性服务;(2)将标的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推荐或介绍给其他人导致标的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利益受损;(3)自办/投资任何与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经营/或为他人经营(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与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4)参与损害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且任军、黄卫国、黄阳滨保证违反上述承诺所获的收益归标的公司、上海新生源或受让方所有,该等人员并应向标的公司、上海新生源或受让方支付违约金2,000万元,且违约金不足弥补标的公司、上海新生源或受让方损失的,标的公司、上海新生源或受让方还可向该等人 | 2015年10月10日 | 长期 | 公司已于2019年四季度失去对上海新高峰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控制,上海新高峰及其下属子公司已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报告期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人员离职、业务停顿,无法恢复经营,公司亦无法获悉交易对方是否履行竞业禁止的承诺。 |
员主张赔偿。2、任军、黄卫国、黄阳滨因违反前款约定的承诺事项所致的法律责任(如有)、违约责任(如有)由本公司向受让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3、标的公司、上海新生源或受让方与任军、黄卫国、黄阳滨解除劳动关系后的2年内,任军、黄卫国、黄阳滨需按照《股权转让协议》承担离职后竞业禁止义务,标的公司、上海新生源或受让方应向任军、黄卫国、黄阳滨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每月补偿金为前述人员与标的公司、上海新生源或受让方解除劳动合同前1个月的月税前工资的 30%。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陈尧根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1、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承诺:除投资亚太药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外,亚太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与亚太药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情形;亚太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将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亚太药业产品或者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包括投资、收购、兼并与亚太药业现有业务及相关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如出现因亚太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亚太药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亚太集团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先生承诺:除投资亚太药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外,陈尧根先生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与亚太药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情形;陈尧根先生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将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亚太药业产品或者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包括投资、收购、兼并与亚太药业现有业务及相关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如出现因陈尧根先生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亚太药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陈尧根先生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08年02月03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承诺 |
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陈尧根、钟婉珍 | 发行时所作股份锁定承诺 | 1、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也不由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自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2008年02月03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承诺 |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绍兴县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股权,也不由绍兴县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收购该部分股权。2、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先生承诺:自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间接持有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也不由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自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也不由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上述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本公司的董事期间内,亚太集团及亚太房地产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该两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其在辞去公司董事后六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3、公司董事钟婉珍女士承诺:自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间接持有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也不由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自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也不由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上述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本公司的董事期间内,亚太集团及亚太房地产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该两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其在辞去公司董事后六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否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2021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收购的子公司上海新高峰2016年至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经会计差错更正后,上海新高峰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补偿协议》约定,交易对方Green Villa Holdings LTD.和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任军需履行业绩补偿承诺,需以现金方式对亚太药业进行补偿,后续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要求相关方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8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安信证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4,247,22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61元,共计募集资金1,324,135,369.08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8,3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05,835,369.08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印花税、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700,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97,135,369.0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65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29,451.62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13.01万元;2021年第一季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00万元,2021年第一季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2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29,451.6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16.26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78.1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965,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965,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0,000,000.00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955,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于2019年4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411,792.44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52,588,207.5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69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8,115.13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95.40万元;2021年第一季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93.31万元,2021年第一季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9.8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9,008.4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05.26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7,655.6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3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43,585,108.77 | 902,935,087.1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99,385,114.09 | 117,642,064.24 |
应收款项融资 | 12,421,957.48 | 43,063,790.29 |
预付款项 | 11,213,028.26 | 2,175,995.5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77,632,013.30 | 116,354,075.2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93,203,674.41 | 64,876,994.25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7,513,830.12 | 27,789,851.34 |
流动资产合计 | 1,264,954,726.43 | 1,274,837,858.08 |
非流动资产: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3,454,145.50 | 33,454,145.5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1,647,251.45 | 41,683,909.05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33,817,365.80 | 443,309,317.07 |
在建工程 | 48,911,805.40 | 44,437,457.9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49,517,439.66 | 49,948,824.90 |
开发支出 | 68,945,300.22 | 62,790,522.77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395,977.96 | 5,858,490.3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81,689,285.99 | 681,482,667.54 |
资产总计 | 1,946,644,012.42 | 1,956,320,525.6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58,286,409.21 | 44,954,675.8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226,037.83 | 3,608,869.8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8,375,470.97 | 11,451,300.30 |
应交税费 | 7,304,417.55 | 14,271,718.99 |
其他应付款 | 133,849,465.74 | 132,641,276.8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4,121,916.66 | 84,121,916.66 |
其他流动负债 | 270,922.65 | 469,153.08 |
流动负债合计 | 294,434,640.61 | 291,518,911.51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10,159,652.77 | 110,159,652.78 |
应付债券 | 831,194,860.44 | 820,279,043.9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59,907,540.32 | 59,907,540.32 |
递延收益 | 10,708,084.42 | 10,879,925.1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161,226.22 | 3,166,724.8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15,131,364.17 | 1,004,392,886.96 |
负债合计 | 1,309,566,004.78 | 1,295,911,798.4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36,602,296.00 | 536,558,13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204,457,153.49 | 204,609,618.98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308,671,621.21 | 1,307,952,738.26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598,381.19 | -598,381.19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0,559,514.31 | 60,559,514.3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472,614,196.18 | -1,448,672,896.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37,078,007.64 | 660,408,727.15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37,078,007.64 | 660,408,727.1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946,644,012.42 | 1,956,320,525.62 |
法定代表人:沈依伊(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珍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辉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3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87,813,894.71 | 747,276,915.0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99,385,114.09 | 117,642,064.24 |
应收款项融资 | 12,381,957.48 | 41,792,354.30 |
预付款项 | 11,154,047.60 | 1,842,368.41 |
其他应收款 | 120,914,281.03 | 159,624,638.9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88,554,546.12 | 60,915,079.8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20,203,841.03 | 1,129,093,420.74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771,535,828.42 | 771,535,828.4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1,647,251.45 | 41,683,909.05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1,344,549.17 | 33,545,654.32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752,372.80 | 2,904,416.16 |
开发支出 | 70,179,430.97 | 63,724,340.92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17,459,432.81 | 913,394,148.87 |
资产总计 | 2,037,663,273.84 | 2,042,487,569.6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9,865,151.00 | 36,360,480.0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083,585.00 | 3,608,869.84 |
应付职工薪酬 | 5,661,948.06 | 8,280,711.01 |
应交税费 | 2,596,764.72 | 10,485,516.47 |
其他应付款 | 349,873,048.43 | 349,005,685.3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270,866.05 | 469,153.08 |
流动负债合计 | 410,351,363.26 | 408,210,415.7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831,194,860.44 | 820,279,043.9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59,907,540.32 | 59,907,540.32 |
递延收益 | 6,462,024.42 | 6,493,885.1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161,226.22 | 3,166,724.8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00,725,651.40 | 889,847,194.18 |
负债合计 | 1,311,077,014.66 | 1,298,057,609.9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36,602,296.00 | 536,558,13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204,457,153.49 | 204,609,618.98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308,671,621.21 | 1,307,952,738.2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598,381.19 | -598,381.19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0,559,514.31 | 60,559,514.31 |
未分配利润 | -1,383,105,944.64 | -1,364,651,663.6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26,586,259.18 | 744,429,959.7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037,663,273.84 | 2,042,487,569.61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78,994,810.92 | 148,591,017.78 |
其中:营业收入 | 78,994,810.92 | 148,591,017.7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12,374,398.90 | 173,623,098.71 |
其中:营业成本 | 42,250,281.93 | 81,154,008.4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653,865.09 | 2,328,661.85 |
销售费用 | 32,974,076.93 | 50,947,913.70 |
管理费用 | 16,034,273.89 | 16,106,555.40 |
研发费用 | 7,591,502.47 | 9,814,397.12 |
财务费用 | 11,870,398.59 | 13,271,562.17 |
其中:利息费用 | 14,534,879.65 | 15,299,652.42 |
利息收入 | -2,677,315.81 | -2,042,292.44 |
加:其他收益 | 277,143.46 | 1,809,704.7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07,525.6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1,158.96 | 155,794.8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863,364.51 | -1,967,105.6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279,551.6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608,490.60 | -181,556.8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3,941,299.97 | -24,807,718.24 |
加:营业外收入 | 28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3,941,299.97 | -24,807,438.24 |
减:所得税费用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941,299.97 | -24,807,438.24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941,299.97 | -24,807,438.24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941,299.97 | -24,807,438.24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 |
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3,941,299.97 | -24,807,438.2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3,941,299.97 | -24,807,438.24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4 | -0.05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4 | -0.0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沈依伊(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珍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辉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78,991,320.35 | 141,367,205.69 |
减:营业成本 | 42,483,104.84 | 72,785,599.17 |
税金及附加 | 666,392.50 | 1,262,886.20 |
销售费用 | 32,954,664.09 | 50,789,919.43 |
管理费用 | 12,392,404.56 | 11,468,075.01 |
研发费用 | 7,720,441.68 | 6,986,927.19 |
财务费用 | 10,477,819.46 | 9,446,371.34 |
其中:利息费用 | 12,828,962.10 | 10,549,652.42 |
利息收入 | -2,360,586.39 | -1,113,137.21 |
加:其他收益 | 86,136.49 | 1,619,724.7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07,525.6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1,158.96 | 155,794.8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865,309.27 | -1,849,771.8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279,551.6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608,490.6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454,280.98 | -11,039,299.31 |
加:营业外收入 | 28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454,280.98 | -11,039,019.31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454,280.98 | -11,039,019.31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454,280.98 | -11,039,019.31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8,454,280.98 | -11,039,019.31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1,369,040.80 | 86,129,796.43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19,497.59 | 6,894,474.1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4,788,538.39 | 93,024,270.5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890,741.96 | 9,663,016.00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0,008,429.47 | 25,350,089.3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002,729.32 | 14,263,016.9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510,706.04 | 38,942,100.5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5,412,606.79 | 88,218,222.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4,068.40 | 4,806,047.7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07,525.6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9,885,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885,000.00 | 407,525.6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904,992.40 | 10,349,263.7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04,992.40 | 10,349,263.7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980,007.60 | -9,941,738.1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705,917.5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05,917.5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05,917.5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650,021.65 | -5,135,690.3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82,940,175.92 | 1,179,377,581.0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23,590,197.57 | 1,174,241,890.77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0,032,904.81 | 85,431,704.39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99,795.24 | 17,908,318.8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7,232,700.05 | 103,340,023.2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858,168.56 | 5,531,387.5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354,263.18 | 19,543,162.2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979,582.12 | 11,313,739.2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138,200.40 | 161,934,747.8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0,330,214.26 | 198,323,036.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97,514.21 | -94,983,013.5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07,525.6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9,885,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885,000.00 | 407,525.6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250,506.10 | 498,090.6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50,506.10 | 498,090.6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634,493.90 | -90,565.0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536,979.69 | -95,073,578.5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27,282,003.82 | 714,240,937.3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67,818,983.51 | 619,167,358.77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1年起首次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沈依伊(代)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