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1)0100336号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高新”)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以下简称“营业收入相关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相关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国创高新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相关说明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相关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国创高新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情况,后附营业收入相关说明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国创高新2020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吴杰
中国注册会计师:
钱小莹
中国·武汉 2021年4月28日
国创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
的专项说明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众环审字(2021)0100455号)。由于本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就本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说明如下:
项 目 | 本年度(万元) | 上年度(万元) | 备注 |
营业收入 | 439,828.92 | 495,654.25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 |||
其中: | |||
材料销售收入 | 1,455.51 | —— | |
沥青仓储收入 | 1,423.77 | —— | |
装卸劳务收入 | 141.70 | —— | |
租赁收入 | 77.27 | —— | |
其他综合收入 | 42.87 | —— | |
电子产品服务收入 | 88.50 | ——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3,229.62 | 2,070.39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436,599.30 | 493,583.86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