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25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程序、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关联交易、融资和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信息披露、货币资金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信息披露、货币资金管理。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以营业收入总额的2%作为重要性水平的衡量指标。当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总额的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当潜在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总额的2%但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总额的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当潜在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总额的1%时,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以直接损失占公司资产总额的2%作为重要性水平的衡量指标。当直接损失金额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当直接损失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2%但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当直接损失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低,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1个,具体情况如下:
缺陷描述
缺陷描述 | 业务领域 | 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 | 截至报告基准日是否完成整改 | 截至报告发出日是否完成整改 |
2020年度存在签订业务合同后未提供服务也没有及时返还预付款项的情形。谨慎起见,公司将上述预付款事项归为资金占用问题并予以解决。预付款项形成过程中未严格履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批流程,在资金支付审批等方面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 财务管理 | (1) 公司督促优服管理尽快结清与上海达可斯的预付款,优服管理已于2021年3月12日、3月19日向上海达可斯支付人民币7,016.79万元。至此,上海达可斯对优服管理的预付款已全部结清; (2)公司对于业务控制流程启动全面排查工作,对整体制度进行了梳理和修订,对存在的漏洞的控制环节进行整改和规范,并使其有效运行,让内控真正达到防错纠弊的功效; (3)2021年3月公司聘任一位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4)公司还将加强和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加强对关联方认定和甄别,加强合规意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 截至报告基准日,上海优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人民币7,016.79万元。 | 上海优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3月清偿了人民币7,016.79万元。截至报告发出日,所有资金已经偿还,整改计划已完成。 |
四、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拟采取的有关措施
1、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可能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改变而改变。内控缺陷一经识别,公司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不断修改、完善,使之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2、定期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相关内、外部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
3、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完善公司网站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通过主动的、充分的信息披露与投资者进行良性互动,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同时,加强对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4、加强和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的沟通,为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创造条件,并提供更大的便利。不断完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体系,确保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常态化、规范化,更好地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服务。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