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宜化: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交易能否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2016、2017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公司股票交易自2018年4月24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18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转正,2019年4月2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由于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6,281.30万元,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同时,自2019年4月26日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宜化”变更为“ST宜化”股票交易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4月25日发布的《关于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二、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1]第2-10105号审计报告,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80,469.9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79.4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733.66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2,620.79万元。2020年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表明:

1、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暂停上市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1.1(一)

的规定,因净利润触及本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继续为负值的,深交所有权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579.49万元,不存在追溯重述的情形。公司 2020 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2.1 条规定的条件,公司不触及暂停上市情形。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 条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的规定。公司对照如下:

(1) 2020年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1,579.49万元,营业收入为1,380,469.99万元。不存在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情形;

(2) 2020年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为32,620.79万元。不存在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

(3) 公司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不存在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4)公司将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2020 年度报告》,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十四章其他强制退市的情形,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十三章第 13.3 条所列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基于以上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宜化”变更为“湖北宜化”。

三、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