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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联: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21-052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和对公司的影响

1、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将在编制2021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新租赁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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