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首航高科: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金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证券代码: 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1-028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60号)核准,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高科”)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67,590,851股,发行价格7.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66,939,997.3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256,759.0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34,683,238.28元。2017年9月19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02140002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2018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发表了核查意见。该事项于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截至2018年9月18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9,500万元变更为用于“达华尚义塔式50MW太阳能热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及“玉门首航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玉门100MW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其中“达华尚义塔式50MW太阳能热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达华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24,500万元;“玉门首航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玉门100MW光热发电示范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75,000万元。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投资计划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敦煌 100MW 太阳能熔盐塔式光热发电项目291,657291,657
2太阳能热发电设备制造基地项目155,03755,537
3玉门100MW光热发电示范项目-75,000
4达华尚义塔式50MW太阳能热发电项目-24,500
合计-446,694446,694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终止情况

因客观情况,达华项目迟迟未能获得融资,导致无法推进项目开工。公司2020年7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达华项目,该事项由2020年7月3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后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为0元,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变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累计投入 金额
达华尚义塔式50MW太阳能热发电项目-24,5000

公司终止达华项目募集资金投资后,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将继续存放于原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和投入金额基本情况概述

经上述募集资金变更后,太阳能光热发电设备制造基地项目投资金额调整为55,537.00万元。因业务发展需要,为加快其他光热发电项目的执行,提高光热发电设备的制造效率。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公司决定将终止达华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投资24,500.00万元仍继续用于太阳能热发电设备制造基地项目,本次调整后,项目总投资金额80,037万元。

因太阳能光热电站,多选址的西部光照条件较好的地区,公司为降低生产成本,拟将项目实施地点从天津迁移到太阳能光热电站的项目实施地甘肃省玉门市。为此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24,500.00万元用于太阳能热发电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同意将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到甘肃省玉门市。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金额后的项目可行性分析

该项目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时已披露过详细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调整是在前报告的基础上仅做了金额调整,仍以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为准。

首航高科从2010年开始进入太阳能热发电领域,在该领域持续投入。首航高科目前已同时掌握槽式、塔式和碟式三种国际上主要太阳能热发电利用方式,已完成关键装备生产线的建设及多个太阳能热发电电站商业化项目的开发。公司提供的装备技术涵盖了太阳能聚光、高温吸热、储热换热及光热一体控制系统等关键环节,这些自主研发的核心设备和技术奠定了首航高科在太阳能热发电行业的地位。

本项目在有效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生产车间,添置精密机械加工设备、检测试验设备及配套工艺工装辅助设施。项目竣工完成后,使公司塔式光热发电设备和槽式光热发电设备生产能力、产品技术、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开发创新能力增强。项目的实施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且本项目的实施对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巩固现有成果,提升产品档次,满足市场需求意义重大。

本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后总投资为80,037万元,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项目变更后的实施地点为甘肃省玉门市经济开发区。该项目建设期为二年,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建设太阳能塔式光热发电设备全自动流水生产线,槽式光热发电设备全自动流水生产线。

经测算,项目年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7.4%,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1年(含建设期),项目投资效益良好。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金额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慎地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如下意见:经审核,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金额是着眼于公司整体发展布局而做出的谨慎决定,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为公司主营业务的配套产业,且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变更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金额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针对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金额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金额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金额的变更。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市公司2018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太阳能热发电设备制造基地项目” 投资金额调整为55,537.00万元,新增投资金额为24,500.00万元的“达华尚义塔式50MW太阳能热发电项目”。2020年7月,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达华尚义项目。终止后,因业务发展需要,为加快其他光热发电项目的执行,提高光热发电设备的制造效率,上市公司自2020年8月起将达华项目终止后闲置的募集资金24,500万元及闲置募集资金账户对应的利息收入用于“太阳能光热发电设备制造基地项目”。截至2021年4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及该项目累计利息收入共计29,472.58万元全部投入了“太阳能热发电设备制造基地项目”。

本次变更“太阳能热发电设备制造基地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地点且将闲置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事项已经上市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本次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金额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