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11年4月27日上午11:00在哈尔滨香格里拉大饭店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玉生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本公司本报告期内将固定资产中公路及构筑物单位工作量折旧额由8.1949元/标准车次调整为10.8227元/标准车次。该项调整减少本公司报告期合并净利润6,188,731.86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三、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10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暨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认为: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度的经营管理等事项,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在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六、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201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八、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一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等情况;在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一季报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公司一季报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同意将以上第一、三、四、五项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4月27日